年法律硕士考研题库试题汇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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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法律硕士考研真题与答案解析2013年法律硕士法理学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教材相关知识点】基本权利 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这种权利属于:( )(单选题) A、普通权利 B、救济权 C、相对权利 D、基本权利 【解析】基本权利是宪法所规定的,人们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社会生活中的根本权利。它是与普通权利相对的概念。普通权利是宪法以外的普通法律所规定的权利。 【答案】D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考研大军,研究生就业问题近年来也成为热点话题。官方发布的研究生总体就业率高达95%以上,但有的专业首次就业率甚至低至5.56%。究竟什么才是真实的情况,也许永远也无法知道,但多几个渠道了解信息,或许能在作决定时提供帮助。七成高校研究生就业率超95凯程考研以专业、负责、创新、分享的办学理念,突出高命中率、强时效性、全面一条龙服务的特色,成为考研学子选择专业课辅导的首选。10年来已有千余位考生在凯程的帮助下顺利考取全国著名高校,引发业界强烈关注。2、【教材相关知识点】法律义务(单选题) 我国婚姻法第20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这一规定所包含的义务属于下列哪一种?( ) A、对世义务 B、特殊义务 C、救济义务 D、公义务 【解析】根据义务对人们的效力范围可以将义务分为一般义务和特殊义务,一般义务又称为对世义务,其内容通常不是积极的作为,而是消极的不作为。特殊义务又称为对人义务,其特点是义务主体有特定的权利与之相对,义务主体应当根据权利主体的合法要求作出一定行为,以其给付、协助等行为使特定权利主体利益得以实现。故B正确。C项救济义务,又称为第二性义务,其内容是违法行为发生后所应付的责任,故错误。D项义务是指公法上的义务,而婚姻法属于典型的私法,夫妻互相抚养的义务应属私法上的义务,故错误。 【答案】B 3、【教材相关知识点】权利与义务的分类 与“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相对应的范畴是下列哪一种?( )(单选题) A、对世权利和对人权利 B、原有权利和救济权利 C、行动权利和接受权利 D、基本权利和普通权利 【解析】根据权利主体依法实现其意志和利益的方式可以划分为行动权利和消极义务与接受权利和积极义务。行动权使主体有资格做某事或以某种方式采取行动,接受权使主体有资格接受某事物或被以某种方式对待,与行动和接受权对应的是消极义务和积极义务。 【答案】C 4、【教材相关知识点】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下列哪一选项的表述是错误的?( )(单选题) A、法律移植是法律发展的重要形式 B、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实际状态 C、道德对人的要求比法律高 D、权利是必须的,义务是可能的 【解析】一般认为,权利规定了行为的多种可能性,而义务规定了行为的唯一性,所以不是“权利是必须的,义务是可能的”,而是“权利是可能的,义务是必须的”。 【答案】D 5、甲的父亲在一次车祸中丧生,甲依法律承了其父的遗产。引起遗产继承这一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是 A车祸 B甲的父亲死亡 C甲与其你之间存在合法的父子关系 D甲未声明放弃继承权 【答案】 B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亡的法律事实的含义和分类。 【考点分析】 法律上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并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客观情况,我们称之为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分为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两类。(一)法律事件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不以人的意志支配而产生的一种客观现象。法律事件分为自然事件和人为事件。前者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出现的客观事实,如,人的出生、死亡、地震、洪水灾害等;后者是指由当事人以外的人引起的事件,如,战争、戒严、废除法律。(二)法律行为是指法律规定或调整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人的有意识的活动。例如签约行为引起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伤害行为引起赔偿法律关系的产生等。法律行为强调当事人意志的主动性。在本题中,车祸是导致死亡的原因,死亡是引起继承法律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属于法律事件。 6划分法律部门时,首先应考虑和坚持的原则是 A客观原则B目的原则C平衡原则D发展原则 【答案】B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和各个原则的意义 【考点分析】我国法学界对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的认识主要有五个方面,分别是:客观原则;目的原则;平衡原则;发展原则和主次原则。其中,目的原则直接体现了划分法律部门的目的,有助于帮助人们了解、掌握本国现行法律。目的原则是最应首先考虑和坚持的原则,如果划分不利于该原则,划分法律部门就毫无意义。 二、多项选择题 1、源于罗马法,以法国拿破仑法典为代表,风行世界各大洲的大陆系又 称为() A、罗马法系B、法典法系 C、普通法系D民法法系 【答案】ABD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大陆法系的称谓 【考点分析】法系是指根据法的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的不同,对法所做的分类。凡属于同一传统的法律就构成一个法系。一般可以被广泛接受的法系分类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二类。大陆法系是受罗马法传统影响较深的法律的总称。大陆法系又可称为:民法法系、罗马法系和法典法系。 2、下列选项中属于法的实施的是() A、交通警察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机动车驾驶员给予罚款处罚 B、公民依法纳税 C、男女双方依法进行结婚登记 D、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审理中依法进行调解 【答案】ABCD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对法的实施的灵活理解 【考点分析】法的实施是指通过执法、司法和守法等途径,把法律规范具体运用于社会生活,使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活动。法的实施包括两大方面的内容:一是执法、司法,即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严格执行法律、适用法律的活动;二是守法,即要求全体公民严格遵守法律规范的活动。 3、【教材相关知识点】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关系 下列何种表述符合权利与义务的一般关系?( ) A、法律权利和义务相互依存 B、权利和义务具有一定的界限区别 C、在任何历史时期,权利总是第一性的,义务总是第二性的 D、权利是义务,义务也是权利 【解析】权利和义务是一切法律规范、法律部门乃至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本题中,A项表述了权利和义务的相互依存性,符合权利与义务的一般关系,是正确项。关于B项,由于权利和内容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当然具有一定的界限区别,因此B项也为正确项。关于C项,权利和义务在不同历史时期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并非在任何历史时期权利总是第一性、义务总是第二性,C项的表述错误。关于D项,权利和义务不可分并非二者相互等同,权利和义务之间仍有着本质的界限区别,不能说权利是义务、义务也是权利。因此D项的表述也是错误的。 【答案】AB 4、【教材相关知识点】成文法和不成文法的含义 下列有关成文法和不成文法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在现代民法法系国家通常采取成文法的形式 B、在英国,其宪法不采取成文的形式 C、成文法采取条文表述,也可称为制定法 D、不成文法包括判例法 【解析】成文法又称为制定法,是指有立法权或立法性职权的国家机关以国家的名义、依照特定的程序创制的、以规范的条文形式出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故C正确。在现代民法法系国家,多采成文法形式,且成文法的法律文本采取法典形式,故A正确。不成文法是指由国家权力机关认可的、不具有文字形式或虽具有文字形式但却不具有规范化条文形式的法的总称,不成文法包括习惯法和判例法两种,故D正确。不成文法并非绝对没有任何文字记载,而是不具有文字表述的条文形式,故英国宪法虽有文字形式,但由于不是以规范化的即集中的成文宪法法典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仍为不成文宪法,故B正确。 【答案】ABCD 2013年法律硕士民法试题及答案 1、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孳息? ( ) (单选题) A、果树上挂着的苹果 B、矿工从矿井下背上来的煤 C、鸡蛋孵出的小鸡 D、因买股票而得的股息 【教材相关知识点】民法上的物 【解析】孳息是原物产生的物。广义的孳息还有用益的意思,除通常所称的孳息外,还包括因物的使用或权利的行使而获得的一切利益。孳息都必须是独立的物。孳息可以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两种。天然孳息,是指原物依其自然属性而产生的收益物;法定孳息,是指原物依法律规定产生的收益物。据此,A错,因为苹果与果树尚未分离;B错,因为其是劳动成果;C错,因为其是转化物;D对,股息属于法定孳息。 【答案】D 2、晓红今年9岁,下面哪些行为,相对人可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行为无效?( )(单选题) A、晓红接受叔叔赠与的一块手表 B、晓红每天带邻居5岁的孩子上幼儿园,邻居每月给她50元报酬 C、晓红为替邻居张大妈给儿子写信,张大妈给她10元钱作为报酬 D、晓红品学兼优,一家公司奖励她1000元 【教材相关知识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范围 【解析】根据民通意见第6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本题B选项中,邻居给了超过了晓红的行为能力范围的劳务报酬,其不能承担对于同样是未成年人的邻居小孩的看护。 【答案】B 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关于法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成立社团法人均须登记 B.银行均是企业法人 C.法人之间可形成合伙型联营 D.一人公司均不是法人 【答案】C 【考点】法人 【解析】选项A错误。社团法人相当于中国法律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民法通则第50条第2款规定,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据此可知,并不是成立所有社团法人都需要登记。 选项B错误。中国人民银行就不是企业法人,而是机关法人。 选项C正确。民法通则第52条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此是合伙型联营的规定。 选项D错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就是法人。 4.某校长甲欲将一套住房以50万元出售。某报记者乙找到甲,出价40万元,甲拒绝。乙对甲说:“我有你贪污的材料,不答应我就举报你。”甲信以为真,以40万元将该房卖与乙。乙实际并无甲贪污的材料。关于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存在欺诈行为,属可撤销合同 B.存在胁迫行为,属可撤销合同 C.存在乘人之危的行为,属可撤销合同 D.存在重大误解,属可撤销合同 【答案】B 【考点】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解析】选项A错误。本题当事人没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或误导对方基于此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是,所以不是欺诈行为。 选项B正确。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本题中乙以检举揭发甲贪污为由对甲进行威胁,应认定为存在胁迫行为,该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选项C错误。甲虽然是不得已而将自己的房屋卖予乙,但是因为受到了乙的胁迫,而不存在处于危难处境的情况,因此,不属于乘人之危的情况。 选项D错误。重大误解是基于重大错误认识而实施的意思表示。本题中甲不存在重大错误认识,不属于重大误解的情况 5. 甲十五岁,精神病人。关于其监护问题,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监护人只能是甲的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B.监护人可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 C.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直接请求法院裁决 D.为甲设定监护人,适用关于精神病人监护的规定 【答案】B 【考点】监护 【解析】选项A错误。民法通则第16条第4款规定,没有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担任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 选项B正确。民通意见第14条第2款规定,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 选项C错误。民通意见第16条规定,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16条第3款或者第17条第2款的规定,由有关组织予以指定。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选项D错误。民通意见第13条规定,为患有精神病的未成年人设定监护人,适用民法通则第16条(关于未成年人监护)的规定。 6. 下列行为中属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授权行为 B遗嘱行为 C撤销行为 D买卖行为 【答案】 D 【解析】双方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基于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买卖行为是最为典型的双方民事法律行为。授权行为、遗嘱行为和撤销行为均属于典型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此,A,、B、C是错误的,只有D是正确答案。 二、多项选择题 1、按照我国合同法,要约失效的原因有: A、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B、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C、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答案ABCD 解析合同法20条的规定: 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2、甲因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连续三次均差一分而落榜,愤而弃其书于垃圾堆。清洁工人乙于清洁垃圾时发现该套书,喜拾之给其儿子丙学习之用。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甲所为意思表示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B、甲所为意思表示为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C、甲所为意思表示于完成时一发生效力 D、甲所为意思表示于乙拾到时发生效力 答案BC 解析抛弃为法律行为,属无相对人的意思实现。 3、以下关于要约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要约是意思表示 B、要约与要约邀请是同一含义 C、要约的内容具体确定 D、要约应表明相对人承诺即受其拘束 答案ACD 解析要约与要约邀请显然不同。ACD正确。 4在下列情形中,在当事人之间不能产生合同法律关系的有: A、甲拾得乙遗失的一块手表 B、甲赠与乙图书馆一百本书 C、甲因踢球打碎乙家的玻璃 D、甲鱼塘之鱼跳入乙鱼塘 答案ACD 解析B为赠与。A为事实行为,C为侵权行为,D为不当得利。 2013年法律硕士法制史试题 单项选择题 1关于唐律中五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笞刑、羞辱刑、流放刑、经济刑、死刑 B 笞刑、徒刑、流放刑、株连刑、死刑 C 笞刑、杖刑、徒刑、流刑、死刑 D杖刑、徒刑、流刑、肉刑、死刑 【答案】C 唐律疏议名例律共57 条,其中记:“名者,五刑之罪名;例者,五刑之体例。”其可称为整篇唐律的总则。其中规定的五刑具体内容如下:(1)死刑。唐律只规定绞、斩两种死刑,较前代轻缓了很多。(2)流刑。唐律规定流刑有三等:即流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另规定加役流刑,除流三千里外,还要居作三年,用以替代某些死刑。(3)徒刑。唐律把徒刑分为五等,即徒一年、一年半、二年、二年半、三年。(4)杖刑。唐律杖刑分为杖六十、七十、八十、九十、一百共五等。(5)笞刑。唐律笞刑分为笞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共五等。故选c 正确 2唐律规定,如果“嫁娶违律”,()。 A 独坐结婚者 B 独坐主婚者 C 结婚、主婚皆坐 D 结婚、主婚皆不坐 【答案】B 在家庭关系中,唐律全面确认家长的权威。确保尊长对卑幼的主婚权是其内容之一,自西周以来,卑幼的婚姻大事就完全由父母尊长做主。唐律疏议户婚肯定了尊长的主婚权,规定“诸嫁娶违律,祖父母父母主婚者,独坐主婚”。 3唐律中有关赋税征收和徭役摊派的内容规定在()。 A 职制律 B 徭役律 C 户婚律 D 职田律 【答案】C 户婚律46 条,是有关户籍、土地、赋税、徭役及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它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维护家庭婚姻关系为重点。 4“十恶”中危害封建家庭秩序的是()。 A 内乱 B 谋叛 C 大不敬 D 谋大逆 【答案】A “谋叛、大不敬、谋大逆和谋反”都是“十恶”重罪中威胁皇权及封建统治国家的政治性犯罪。“内乱、恶逆、不孝、不睦、不义”是破坏封建伦常关系的犯罪。 5.古代法律中的“三复奏”指的是下列哪项制度?() A 死刑复核B 古代立法程序C 皇帝处理政务D 地方向中央汇报工作 【答案】A 唐律规定了死刑复核制度。最初由中央司法机关上奏皇帝核准,临刑前复核三次。唐太宗为慎重人命,将刑前三复奏改为五复奏,即处决前一日两复奏,处决日三复奏。地方州县死刑仍实行三复奏。如审判官不待复奏批复而擅自执行死刑的,要流二千里。 6.唐朝的诉讼制度,主要规定于()。 A斗讼篇 B断狱篇 C名例篇 D杂律篇 【答案】B 唐律中的断狱律是关于审判方面的法律,它重点规定了审判程序与法官责任,构成唐代诉讼法的重要内容。 多项选择题 1唐律疏议又称永徽律疏,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一部极为重要的法典。下列关于唐律疏议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唐律疏议是由张斐、杜预完成的法律注释 B唐律疏议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律文的理论依据 C唐律疏议奠定了中华法系的传统 D唐律疏议对唐代的武德律等法典有很深的影响 【答案】BC 长孙无忌等人负责主持对唐律疏议注律这项工作,他们继承了汉晋以来,特别是晋代张斐、杜预注释律文的已有成果,历时一年,修订成了永徽律疏颁行天下。所以A项是不正确的,张斐、杜预是晋代的律学家,他们所注释的是晋律。B 项涉及的是唐律疏议同儒家思想的关系。“一准乎礼”是唐律,也是中华法系的一大特点,唐律体现了封建伦理的基本精神,即完全以儒家的礼教纲常作为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定罪量刑的理论依据。所以B 项的论断是正确的。唐律是中国封建法典的集大成之作,在中国法制史上有深远影响,唐律的确是奠定了中华法系的传统,C 项的论述是正确的。但是D 项对于唐律影响的论述却是错误的,原因在于武德律产生于唐律疏议之前,唐律疏议不可能对其 产生影响。 2唐初法治的指导思想包括()。 A 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 B 立法要求宽简、划一、稳定 C 重典治国 D 执法要求审慎、严明 【答案】ABD “礼法合一”的特点。唐朝承袭和发展以往礼法并用的统治方法,使得法律统治“一准乎礼”,真正实现了礼与法的统一。唐朝立法以科条简要,宽简适中为特点,主张“以宽仁治天下”,所以重典治国的说法是错误的。唐朝在执法上要求严格,保证了立法、司法和执法的统一。 3关于开皇律的叙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开皇律总结以往的立法成果,调整了篇目内容,首次确立了12 篇的立法体例 B开皇律中封建制五刑制度首次得以正式确立 C 创设“十恶”制度 D 代表了隋朝立法的最高成就 【答案】BCD 北齐律首创12 篇的体例,开皇律继承下来。开皇律正式确立了新五刑体例。在继承北魏、北齐刑罚体系的基础上,开皇律对前代各朝刑罚种类进行了系统的总结与整理,以笞、杖、徒、流、死作为基本的刑罚手段,并形成了完善的轻重有序的刑罚体系, 自唐以后五刑一直是各朝法典中所规定的基本刑罚体系。开皇律在北齐律“重罪十条”的基础上加以删增,创设了“十恶”条款,置于律之首篇,予以特别规定。作为刑事镇压的重点。 4.唐朝的中央司法机关有()。 A 都察院B 刑部C 御史台D 大理寺 【答案】BCD 唐代沿袭隋制,皇帝以下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称为“三法司”,执行各自司法职能。 关于凯程:凯程考研成立于2005年,国内首家全日制集训机构考研,一直致力于高端全日制辅导,由李海洋教授、张鑫教授、卢营教授、王洋教授、杨武金教授、张释然教授、索玉柱教授、方浩教授等一批高级考研教研队伍组成,为学员全程高质量授课、答疑、测试、督导、报考指导、方法指导、联系导师、复试等全方位的考研服务。凯程考研的宗旨: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凯程考研的价值观口号:凯旋归来,前程万里信念:让每个学员都有好最好的归宿使命:完善全新的教育模式,做中国最专业的考研辅导机构激情:永不言弃,乐观向上敬业:以专业的态度做非凡的事业平衡:找到工作、生活、家庭的平衡点服务:以学员的前途为已任,为学员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团队合作,为学员服务,为学员引路。 岁月如轮,也许还没有做好准备,就碾碎了绚烂多姿的梦想;流年似水,也许只是一个转身,就冲淡了深情相依的誓言。生活不相信眼泪,只有坚强,才能把自己从痛苦的深渊中拔出来。要始终坚信,山重水复之后,总会呈现一派柳暗花明。女人,要学会宽容。“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谁都不可能十全十美,每个人都是被上帝咬过一口的苹果。所以,不能只盯着这个丑陋的缺口,要嗅到苹果的清香。包容他人缺点,宽容他人错误,给他解释和改正的机会。自然,宽容不是没有底线的纵容,如果他把宽容视为懦弱,肆意践踏,就可以紧闭门扉,将之拒绝在宽容的门外。女人,要懂得爱自己。工作重要,但不要为了争名夺利,身心俱疲;家人重要,但不要为了家人,失去自我。懂得做一只精瓷小碗,让人珍惜惹人疼;不要做一只粗瓷大碗,所有的粗活重活都抢着干。不懂得爱自己的女人往往最可怜,倾其所有,最后却一无所有。张爱玲说:越是不爱自己,越是没人爱你。确实,如果连自己都不懂得爱自己,还怎么奢望别人爱你?女人,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张爱玲说:打扮得再美,穿得再昂贵,那只是个幌子,用善良做的外衣才是真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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