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公路、桥梁)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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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公路、桥梁)工程施工招 标 文 件(范本)招 标 编 号: 闽建发招字2016164号 项 目 名 称: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柯朱村村道整治建设项目 招 标 人: 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柯朱村民委员会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 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 (盖章)日期:2016年6月适用于30-800万元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 投标人须知 (一) 招标文件 (二) 投标文件的组成 (三) 投标文件的递交 (四) 开标、定标(五) 合同签订和备案 (六) 标后管理第二部分 工程量清单(格式)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招标人名称: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柯朱村民委员会地址:灵川镇联系人:柯先生 电话:13358520853850255025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莆田市联系人:詹小姐 电话:0594-23360053项目名称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柯朱村村道整治建设项目 4建设地点灵川镇5建设规模约107万元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7资金来源上级拨款8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的并结合工程量清单9计划工期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6年 月 日计划交工日期: 2016 年 月 日10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11投标人对象及资质等级要求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 投标人须是莆田市城厢区内注册并且是莆田市交通基础设施名录库内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3) 项目经理应持有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公路工程 (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通过年审有效且目前无在建工程,申请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员(以项目经理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3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应自行踏勘项目现场,并承担踏勘费用、责任及风险。:14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2 天前15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补充通知16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天前17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 7 月 12 日 15 时 30 分18网上澄清和修改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踏勘项目现场中存在疑问的,可不署名于 2016 年 7 月 6日 17 时前登录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为网将疑问材料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招标人于2016 年 7 月 8 日 17 时前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为网上公布修改内容19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有关规定20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21工程预算价和发包价编制依据招标文件有关规定22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为网站公布工程预算价、发包价工程预算价:1062689元工程发包价:882032元,本工程下浮率为17%23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60天2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开、评标现场当场提交24.1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25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签字和盖章26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封套上写明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应用信封密封,信封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负责,招标人在开标会上不查验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封的完整性。27是否退还投标文件是28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 1 天前29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30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时间: 2016年 7 月 12 日 15 时 30分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人没有提交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的不作废标处理,但由此可能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逾期提交的网上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人须携带已激活的福建企业CA数字证书(用于开标时解密各自的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31开标程序开标顺序:详招标文件第16条款32评标方法采用公开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3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34监督部门监督部门:莆田市城厢区交通运输局地 址:莆田市荔华东大道电 话: 0594-2690412 传 真: 0594-2630380 邮政编码: 351100 备 注招标文件中字符底纹部分(即 )的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可根据有关规定和该工程的实际情况取舍或选择。二、投标人须知(一) 招标文件1 招标文件1.1 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格式、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以及答疑、修改和澄清文件组成。1.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1.3 招标人应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为网和招标人所在单位公开发布招标信息,发布信息至截标时间不少于7日。2 招标文件的澄清2.1 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可在招标信息发布之日起5日内不署名直接登录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为网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对于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招标人应认真答复,在截标前1日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为网和招标人所在单位公布,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3 招标文件的修改3.1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截标前3日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为网站公布。3.2所有招标答疑内容应于截标前1日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为网公布。开标截标时间需变更的,应在截标前1日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为网公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对工程量清单若有修改的应在网上重新发布。3.3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含答疑、项目通知)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为准。3.4 及时、准确公布前款有关信息,且至少保留至该工程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相关信息。 4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审核4.1工程量清单、预算价和发包价应依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现场条件,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的工程量清单格式以及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由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并经县区级及以上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发布。4.2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应对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准确性负责。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清单有差错、漏项的,应当在规定之日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经核实后,若误差不超过1000元,可不调整工程量;若误差超过1000元,应进行修正,并在截标前3日公布。5工程预算价、发包价编制5.1工程预算价应依据工程量清单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编制办法及材料市场价格或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市场信息价由招标人委托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并送县区级以上财政或审计部门审核。工程预算造价的编制单位及其工程造价执(从)业人员应当对其提交的编制文件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5.2工程发包价=工程预算价(1下浮率),本工程下浮率为 17 %。5.3审核后工程预算价、发包价与招标公告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为网同时发布。6 工程预算价编制说明1、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9版);2、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交公路发2009221号);3、交通部2007年33号文关于公布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B06-02-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中未包括的项目,引用其他定额;4、省交通厅闽交建(2008)年91号文“关于执行交通部新颁公路概.预算编制办法的补充规定”通知;5、福建省交通厅闽交办安201224号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6、交通运输部公告2011年第83号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局部修订的公告;7、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闽交建2013122号关于发布福建省公路隧道工程补充概、预算定额及公路工程“四新”项目预算补充定额的通知;8、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设计的“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柯朱村村道整治建设项目”施工图.2016年5月.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共一册,第一册);9、建设单位和设计说明相关的回复内容。工程量清单具体说明:(一)、范围说明:1、本次“公路工程”计取的范围为:道路硬化工程、路灯工程。(二)、相关说明:1、本工程混凝土(含抗折混凝土):均采用现场搅拌形式(业主确认)。三、各项费用标准:1.直接费人工费:闽交建2014162号),人工预算单价(莆田市)按61元/工日(2014年11月17日起执行);材料费:参照省定额站颁布的2016年4月份公路信息价。砂、碎石等地材参照2016年4月莆田市建设工程主要材料综合价格汇总;机械费:a不变费用:以交通部2008年公布的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不变费直接采用;b可变费用:台班人工费按规定计取,动力然料费按材料的计算规定计算。施工用电,不论是自发或供应电,均按当地电价作为预算价格。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中不计养路费。2、工程取费类别:(1)、工程所在地:福建莆田;(2)、费率标准:福建省标准(交办公路【2016】66号(营改增);(3)、冬季施工:不计;(4)、雨季施工:II区6个月(莆田);(5)、夜间施工:不计;(6)、安全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厅财字201296号)”,计取“安全生产费”专项费用。按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工程一切险与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不含施工标准化建设费用)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的1.50 %计;(7)、临时设施:计取;(8)、施工辅助:计取;(9)、工地转移:不计;(10)、沿海地区、高原、风沙施工:不计;(11)、行车干扰:依据建设单位回复,不计取;(12)、规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费):按闽交建200891号计取;(13)、基本费用:计取;(14)、食品运费:不计;(15)、探亲路费、取暖补贴:不计;(16)、财务费用:计取;(17)、利润:7.42%;(18)、税金税率:11%;(19)、工程一切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不含检测费用)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为2;第三方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为10万元,保险费率为2.5计;(20)、竣工文件按500元计;(21)、风险费:按1%计取;工程量清单的核对20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规模给予投标人适当的时间核对工程量。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招标人或中标人发现工程量清单中仍存在重大漏项(增项)或数量偏差的,可以进行核对,超过一个月的,招标人不予核对和调整。经核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仍存在偏差,由于工程量偏差造成总造价偏差在3%以内(含)的,不予调整工程量;由于工程量偏差造成总造价偏差在3%以外的,其超出3%部分应相应进行减少或增加工程量。需要减少或增加工程量的,由招标人会同投标人向财政部门提出调整,财政部门受理后,可征询造价行政主管部门或审计部门意见,造价行政主管部门或审计部门应出具建议意见函,作为财政部门审核、调整的参考。7 主要材料、设备71本工程使用主要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标准及要求见下表(由招标人填列)。8 投标工期及质量8.1本工程要求总工期不超过 60 历天。逾期未能完成,将按每日1000 元赔偿招标人损失。8.2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以上,至少保证验收合格。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9材料价格风险控制9.1因招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应由招标人承担;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应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招标人承担。9.2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风险适当、合理分担的原则,合理约定风险承包范围和幅度,施工中超出风险承包范围和幅度的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其中:人工费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主要材料价格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5%以内,施工机械台班单价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10%以内,主要材料应当根据材料在工程中的占比在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具体列出材料名称和规格。其他说明(1)、根据业主回复,除路面工程外,其余工程(路基土石方工程、路基边沟工程、涵洞工程、安保工程,环境保护及景观及路灯工程等)项目均不计入本次预算中;(2)、根据设计回复,混凝土抗弯拉指标为4.5Mpa,对应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是C30;(3)、根据设计回复,除了K0+440-K0+590段的错车道和曲线加宽有填隙碎石基层外,其他段的错车道和曲线加宽没有填隙碎石基层;(4)、根据业主回复,本工程弃土场由中标单位自选,运距按3Km包干计取;(5)、根据业主回复,本工程混凝土采用现场搅拌计取;(6)、根据设计回复,路面结构层各层放坡工程量采用图号SIII-8数量表中的宽度计;(7)、根据设计回复,图纸LD-06中电缆埋地敷设断面中电缆穿管,采用直径32PVC管,回填土采用原土回填,细砂采用海砂。(二) 投标文件的组成10投标文件的组成(一)投标承诺函及(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11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1.1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12 投标保证金缴交和退还12.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向招标人交纳;未按规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日历天。12.2投标保证金在开标时当场以现金提交。12.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施工合同备案及交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12.2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2.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 截标后,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2) 中标人放弃中标的;(3) 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4) 中标人不按本须知规定签约的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3.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材料均应遵守本须知第10条条款要求。13.2 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签字和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申请人一般情况表、财务状况表,要求签字或加盖印章的地方若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的,属无效文件,作废标处理(三) 投标文件的递交14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4.1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通过本单位福建企业CA数字证书登陆企业信息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方可参与投标,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证书、证件及相关证明资料(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为准,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应从信息库中挑选相应的材料,投标文件相关证件、证书及相关证明资料应体现与信息库的链接,未链接的按废标处理)。15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莆田市招投标办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在核对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时须提交书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编制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及身份证原件,投标人须随身携带已激活的福建企业CA数字证书(用于开标解密各自的投标文件),未随身携带的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截止时)送达投标文件并交招标人签收。15.2 电子版投标文件应密封完整。外包装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包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外包封的完整性负责,投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会上不在对文件包装的完整性进行查验。15.3 投标截止后送达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接收。(四) 开标和定标15 开标15.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30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及所有投标人参加。15.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15.3 前款(除参与公路养护项目投标的具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资质企业外)所称的本单位在职职工是指已经与该单位签订了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并为之办理了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和失业保险)的人员。15.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如是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已激活的本企业福建数字CA证书.16 开标程序16.1 招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16.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人代表身份。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有关人员按前款规定验证其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并收集存档。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参加现场监督的有关部门人员不对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投标人应对其负责。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2)投标人代表未按投标须知第21.2款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有效个人身份证明的及已激活的本企业福建数字CA证书;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4)投标人不属于莆田市交通基础设施名录库内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不分主、增项差别)企业。16.4 投标人若投标人少于15家(含15家)的,则所有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若投标人多于15家,则在资格审查前随机抽取10家进入资格审查程序,未抽中的,退出资格审查和中标人抽取程序。以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号对应代表该投标人,由招标人代表当众抽取10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未抽中的不进入评标程序。16.5 招标人若不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等3人及以上组成资格审查小组;若组建评标委员会,由3人及以上单数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由资格审查小组或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资质、投标保证金到位情况、投标承诺的有效性进行核查,确定进入公开抽取程序的合格投标人名单,并当场公布资格审查结果。投标文件或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作为不合格标处理,不得进入随机抽取程序:1、投标人的资格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投标承诺函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3.投标人非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莆田市交通基础设施名录库内的;4. 投标人非莆田市城厢区注册登记的企业;5、代理人没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6、对工程承包价、施工工期和质量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6.6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宣布评标规则。16.61 按提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每个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公开抽取、登记代表该投标人号码,并当众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16.62 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一个号码,该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候选人。167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签字确认后入档。17.7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17 若经过开标核查,只有一家合格投标人的,招标人可以直接指定为中标人。18 定标18.1 评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将相关评标资料封存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应即时将有关中标结果的事项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为网及有权机关指定的其他信息媒介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被确定为废标及无效标的投标人及原因、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审查小组)名单。公示期间未出现投诉的,中标通知书应在公示期满后发出。工程流标的,需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为网站上公示流标原因,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五) 合同签订和备案20 合同签订 20.1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0.2 中标人如不按18.1条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有充分理由废除投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还应当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0.3 招标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15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20.4 履约担保中标人在签定施工合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应采用 现金 的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中标人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项目并通过竣工质量验收后,凭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申请返回履约保证金。20.4.1 投标人必须完成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没有完成的,其履约保证金及质保金不予退还。20.4.2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及质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0.5工程合同价控制(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整合同价:按规定需要调整劳保费用的;地质变化、非中标人原因的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的;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主要材料价格涨跌超过10%的;非中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期间主要材料价格及相关措施费用上涨的。(二)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风险适当、合理分担的原则,合理约定风险承包范围和幅度,施工中超出风险承包范围和幅度的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其中:人工费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主要材料价格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5%以内,施工机械台班单价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10%以内,主要材料应当根据材料在工程中的占比在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具体列出材料名称和规格。(三)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发生的工程量增减,按下列办法计算相关费用: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发生工程量增加,其增加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招标人工程预算价中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发生工程量减少,其减少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招标人工程预算价中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不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照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颁布的施工期间的消耗量定额、费用定额、材料(设备)信息价或市场价及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不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本项规定计算的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决)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定额缺项单价(或议价)经双方确认的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中标价降幅系数=(工程预算价中标价)/工程预算价100%。材料(设备)变更的价格确定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属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根据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价格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属招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其价格按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介公布的建设工程施工期间材料(设备)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拟变更不用的材料(设备),其价格按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拟变更不用的材料(设备)价格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上述发布媒介没有公布的材料(设备)单价,按招标人、中标人、监理单位三家共同询价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备案后的价格乘以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21 合同备案21.1 招标人应在签定施工合同后15日内将施工合同原件提交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21.2 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区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入不良行为一次:1)中标后非不可抗力事由放弃中标的;2)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不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或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的;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影响工程建设进度1个月及以上的。(六)标后管理22 工程款支付22.1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同时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向中标人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8%。合同生效后招标人支付工程预付款,当工程款支付到合同价款的50%(含工程预付款)时,工程预付款在以后月份应付工程款中按合同约定扣除。22.2施工单位应在每月的月底向监理单位报送当月实际完成的合同工程量报告,监理单位必须在收到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建设单位应当在接到监理单位审核确认意见10个工作日内支付进度款,其中:(一)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量进度款按核定完成工程量的80%拨付。具体按以下公式计算:工程进度款=已核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招标人预算中的相应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80%,其中中标价降幅系数=(工程预算价中标价)工程预算价100%当工程款支付额达到实际完成的总工程价款的80%时,暂停付款,预留20%作为工程尾款,待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审核结算后,再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余下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金支付按保修协议执行。(二)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增加的工程量进度款。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项目按照规定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后,由施工单位申请实际增加的工程量进度款,经过监理单位审核后按50%报建设单位拨款。余款待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审核结算后,再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余下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金支付按保修协议执行。22.3建设单位坚持“按年度计划、按项目预算、按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的原则,所有需拨付的建设资金经过审核后严格按比例拨付。对结算手续不完备、支付审批程序不规范以及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一律暂缓或不拨付资金。22.4 承包人应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出具公函向发包人递交交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交工结算资料一般应包括: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施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及其审批文件、竣工图纸、工程结算书等以及经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其他与工程价款有关的有效文件。22.5 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项目结算编制工作,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并且提不出正当理由延期的,或经发包人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的,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核,责任由承包人自负。22.6 发包人应当自收到结算资料之日起7天内对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经监理单位初审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审核。23合同管理23.1 招标人应加强对合同的管理,以合同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条款还应载明下列内容:(1)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是该工程投标时所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2)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其数量、性能和规格不得低于投标文件承诺的施工机械设备。(3)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标准,使用前必须经招标人及监理、设计单位共同确认。24标后管理24.1 工程发包后原则上不得变更,因地质等不可预见原因确需变更设计的应按本条第2项规定送相关部门备案或核准后方可实施设计变更。招标人应将经审查确认的设计变更和变更理由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备案。24.2 政府投资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设计变更: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项目建设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2)因资源、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考古及调查、勘察等情况有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3)原设计图纸存在缺陷或错误,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的。24.3 设计变更应坚持“集体研究、社会公示、专家审查、分级审批、先批后变”的原则,严格控制突破限额的设计变更。24.4 确需设计变更的由提出变更的单位书面申请并经建设、监理、施工和设计单位四家共同确认签章,按本规定第36.1.6条规定权限向监管部门分类报批或备案。设计变更申请书应包括拟变更设计的项目名称、项目基本情况、设计变更的类别、变更的主要内容、变更的主要理由、变更草图、预估的造价变更等主要内容。24.5 推行设计变更公示制度。在市政府指定的招标投标网上设立“设计变更公示专栏”。在设计变更事项向监管部门报批的同时,由建设单位将设计变更内容、理由、工程量及造价增减情况在市政府指定的招标投标网上向全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设计变更事项有任何异议的,均可向监察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举报投诉,相关举报投诉查实情况作为设计变更审批的重要依据之一。24.6 设计变更分为以下五个类别,实行分级审批与备案制度:1) 五类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累计增加工程造价在合同价1%(含1%)或金额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四类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累计增加工程造价达到合同价1-3%(含3%)或金额30-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行政主管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备案;3) 三类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累计增加工程造价达到合同价3-5%(含5%)或金额100-300万元(含300万元)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行政监督部门审批;4) 二类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累计增加造价达到合同价5%10%或金额300500万元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行政监督部门、财政部门审批;5) 一类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累计增加造价原则上不得超过合同价的10%。确因设计图纸存在缺陷或错误、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需设计变更累计增加造价超过合同价10%或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行政监督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研究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分拆或化整为零的方式规避设计变更审批。因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累计增加造价致编制结算价超工程概算的,建设单位应同时报项目审批部门调整概算。违反前款规定的,不得实施;已经实施的,不予确认,其新增工程量和新增预算不得进入工程结算造价,并由监管部门追究相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违法违规责任。24.7 行政监督部门为项目设计变更审批的牵头受理部门。在受理建设单位的设计变更申请后,行政监督部门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部门作出审批或不予审批的决定,其中需组织专家论证的须在8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论证,专家论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审批时限内。行政监督部门应视设计变更的技术复杂和工程量增减程度,在必要时组织专家对一类至三类工程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查,所邀请的专家原则上从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按专业随机抽取。24.8 设计变更申请审批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开展设计变更的施工图设计和预算价编制工作,其中按有关规定应履行施工图审查的设计变更须经施工图审查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设计变更工程的勘察设计应当由项目的原勘察设计单位承担。设计变更工程的施工一般由原施工单位承担。若单次报批设计变更增加造价超过合同价10%或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原则上应当依据招标投标相关规定另行选择施工单位;确系与主体工程施工不可分割、需由原施工单位承包的,应由建设单位在设计变更申请时一并报批。24.9 工程竣工验收后,招标人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由招标人、监理单位进行初步审查后送同级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评审。24.10 工程竣工验收后,招标人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由招标人、监理单位进行初步审查后送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评审。村集体资金投资的小额工程竣工结算,由乡镇人民政府指定部门负责评审。 第二部分 工程量清单(样式)该部分按二0一二年三月莆田市交通运输局颁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中工程量清单格式执行。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格式)一、合同协议书格式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为实施 (项目名称),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 )对该项目 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第 标段由K 至K ,长约 km,公路等级为 ,设计时速为 , 路面,有 立交 处;特大桥 座,计长 m;大中桥 座,计长 m;隧道 座,计长 m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规范;(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0)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1)其他合同文件。3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4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 (大写) 元(¥ 元)。5 承包人建造师: 。承包人项目总工: 。6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7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8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9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日历天。10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11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 或其授权代理人: (职务) 授权代理人: (职务) (姓名) (姓名) (签字)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二、廉政合同格式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与该项目 标段的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 ),特订立如下合同。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计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承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承包人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拱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发包人: (盖单位章 )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 或其委托代理人: (职务) 其委托代理人: (职务) (姓名) (姓名) (签字) (签字)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发包人监督单位: (全称盖单位章) 承包人监督单位: (全称盖单位章) 三、安全生产合同为在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与承包人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 )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二、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现中的有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建造师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建造师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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