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护栏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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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护栏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交通事故护栏赔偿标准是参照事故地当年省物价局文件核定的标准进行赔付,每个省份的高速公路路产损失不一,但一个省内的绝对是一致的。湖北省:钢板一块650;立柱一根500;弓型托架一块180;圆型托架一块360;油污沥青路面一平方100等等。 交通事故护栏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参照事故地当年省物价局文件核定的标准进行赔付,每个省份的高速公路路产损失不一,但一个省内的绝对是一致的。湖北省:钢板一块650;立柱一根500;弓型托架一块180;圆型托架一块360;油污沥青路面一平方100等等。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损毁公共设施裁量标准1、情节一般的,处十日拘留;2、情节较重的,处十二日拘留;3、情节严重的,处十五日拘留。损毁公共设施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损毁公共设施行为:在我国的社会经济建设过程中,公共设施属于为国民经济运行、产业发展、居民生活提供交通、通讯、能源、水务、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性服务的设施。在整个社会发展过程中,公共设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决定着经济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稳步提高。而在现实生活中,盗窃、损毁公共设施的行为时有发生,如盗窃电力设施,这些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公共安全,必须给予相应的法律处罚。根据本条的规定,盗窃、损毁公共设施的行为,主要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行为。这里的“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窃取等手段窃取,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损毁,是指行为人出于故意或者过失损坏或者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出现了损坏了公物的话,那么是一定要进行赔偿的,而且赔偿的标准就要看当地的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因此,在出了事故之后一定要承担下来责任,而且还要马上报警,这样执法人员才不会追究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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