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防汛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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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区防汛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2组织体系与职责2.1指挥机构2.2办事机构2.3成员单位职责2.4 工作机制3预防与预警3.1信息监测与报告3.2预防与准备3.3预警4应急响应4.1响应分级4.2 W级应急响应4.3 III级应急响应4.4 II级应急响应4.5 I级应急响应应急保障5.1通讯与信息保障5.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5.3应急队伍保障5.4供电与交通运输保障5.5治安与医疗保障5.6物资与资金保障6善后处理6.1水毁工程修复6.2灾后重建6.3保险理赔6.4社会救助6.5 其他工作7.1宣传教育7.2应急培训7.3应急演练7.4责任与奖惩7.5工作评价8附则8.1名词术语8.2预案管理1总则1.1编制目的高新区发生洪涝灾害突发事件时,使洪涝灾害处于可控 状态,确保防汛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交攵有序进行,最大程度 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 安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高新区提供有力的支持 和保障。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 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山东省实施仲 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防汛条例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 理条例办法,以及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济南市河 道管理办法、济南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结合 高新区实际,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高新区孙村街道办事处、巨野河街道办事 处、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出口加工区内突发性暴雨、洪水 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1.4工作原则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 方针,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预防为主、防抢结合,统一指 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军民结合、联动协作,专 群结合、保障有力的原则。2组织体系与职责2.1指挥机构2.1.1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高新区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城市防汛指挥部,由管委 会领导挂帅担任总指挥,高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 员。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表指挥:马玉星(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副指挥:崔志强(管委会副主任)黄元俭(管委会副主任)成员:李峰(办公室主任)黄 涛(农村经济发展局局长)林健璋(建设管理局局长)赵东峰(投资服务局局长)朱永强(科技经济发展局局长)李建照(财政局局长) 王玉柱(宣传部部长) 朱增利(社会事务局局长)邵长庆(行政执法局局长)李世新(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局长)戴志岭(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 黄文玉(高新区公安分局局长) 马悦彬(高新区消防大队教导员) 刘而功(农村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刘 衫(舜华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韩连朝(孙村街道办事处主任) 颜芙蓉(巨野河街道办事处主任)高新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农村经济发展局(水务 局),黄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 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城市防汛指 挥部名单另行公布,人员如有变动,接替人自然替补。2.1.2高新区防指主要职责高新区防指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区内防汛工作。贯彻实施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 行高新区管委会的命令;全面负责高新区的防汛工作;(3)承担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2.1.3高新区防指指挥、副指挥的主要职责(1)指挥高新区防指指挥由管委会副主任马玉星担任,全面负责 高新区防指的领导工作。(2) 副指挥高新区防指副指挥由崔志强、黄元俭两位副主任担任。 协助指挥做好防汛工作,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工作,监督检查责 任落实情况;或受指挥委托,行使指挥职权。2.2办事机构2.2.1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作为高新区防指的办事 机构。农村经济发展局(水务局)黄涛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2.2.2高新区防办的主要职责贯彻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管委 会、高新区防指下达的各项指令。执行高新区防指的指令,负责向高新区防指报告工作;(2) 具体负责防指日常工作。研究部署防汛工作,开展防 汛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洪减灾意识;(3) 编制、修订并组织实施防汛应急预案;(4) 组织开展防汛检查,建立防汛督查组织,督促并协调有 关单位和部门全面做好防汛工作;(5) 负责推广先进防汛科学技术和新材料的应用;(6) 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发布B、IV级应急预警信息;(7) 做好其他有关防汛抗洪工作。2.3成员单位职责2.3.1、办公室:负责监督管理参加抗洪抢险的国家人员, 并实施奖励;组织协调防汛期间公、检、法的相关工作;其 他防汛抢险任务。2.3.2、农村经济发展局:负责内河水利工程的行业管理; 根据市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及时提供雨情、水情、和险情 信息;检测防洪工程的安全运行,制定内河各类防洪预案; 负责组织洪涝灾情的调查工作;负责密切监视天气变化情 况,根据市气象局的预报,及时为防指提供气象信息;负责 交通部门组织运力,做好防汛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 输工作;负责督促检查监管各项防汛责任制的落实及抢险物 料的准备;负责灾情调查和农业损失统计,组织引导灾区人 民积极开展灾后自救;其他防汛抢险任务。2.3.3、建设管理局:负责城市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负责城区防洪工程的行业管理,密切检测城区洪水的演进过 程;制定城区防洪预案;组织城区抗洪抢险及水毁工程的修 复;负责防汛抢险道路的维修养护,确保防汛道路畅通;其 他防汛抢险任务。2.3.4、财政局:负责筹集落实防汛抢险经费并监督使用; 其他防汛抢险任务。2.3.5、宣传部:负责防汛抢险的宣传报道,对外发布雨 情、汛情和灾情;其他防汛抢险任务。2.3.6、社会事务局:负责洪涝灾害调查,做好救济救灾 工作,搞好灾情统计;管理、分配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并 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负责组织医 疗救护、抢救伤员,加强饮用水、食物的卫生检查,防止瘟 疫,确保参加抗洪抢险人员和灾区人民的身体健康;其他防 汛抢险任务。2.3.7、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防汛抢险道路管制、现场 封闭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其他防汛抢险 任务。2.3.8、投资服务局:负责督促协调重大防洪工程及水毁 工程基建项目的立项审批上报工作;其他防汛抢险任务。2.3.9、市国土局高新区分局:负责协调重大防洪工程建 设、蓄泄洪区、灾后重建等永久和临时性占地的审批上报工 作;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勘查、监测、防治等工作;其他防汛抢险任务。2.3.10、科技经济发展局:负责督促检查工矿企业各项 防汛制度的落实、抢险物料的准备和抢险队伍的组建工作; 负责监督、指导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防汛抢险事故调查 处理和统计工作;其他防汛抢险任务。2.3.11、孙村街道办事处:负责孙村街道办事处的防汛 工作,负责境内河道工程的防汛任务及庄科水库的防汛任 务,组织当地各机关人员、民兵参加抢险救灾任务。2.3.12、舜华路街道办事处:负责舜华路街道办事处的 防汛工作,负责小汉峪沟的抢险、除险工作,组织当地各机 关人员、民兵参加抢险救灾任务。2.3.13、巨野河街道办事处:负责巨野河街道办事处的 防汛工作,负责境内河道工程的防汛任务及徐马水库的防汛 任务,组织当地各机关人员、民兵参加抢险救灾任务。2.3.14、出口加工区:负责出口加工区的防汛工作及境 内河道工程的防汛任务,组织区内人员参加抢险救灾任务。2.3.15、高新区公安分局:负责防汛工作期间的治安工 作;及时侦破破坏防洪工程和通讯设施及盗窃防汛物资的案 件;其他防汛抢险任务。2.3.16、高新区消防大队:根据洪水演进情况,负责抗 洪抢险、营救群众、物资转移等重大任务。出口加工区、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孙村街道办事处、巨 野河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制定各 自的防洪应急预案,组建防汛抢险队伍,筹备防汛抢险物资,组 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负责所辖受灾地区及积水、滞洪地区群 众避险转移和安置。2.4工作机制2.4.1值班机制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防汛责 任单位的防汛机构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2.4.2会商机制成立由农村经济发展局、建设管理局、舜华路街道办事 处、孙村街道办事处、巨野河街道办事处、出口加工区等单 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的会商小组,在可能发生重大汛情灾害时, 由指挥、副指挥或防办主任主持,进行集体会商。2.4.3专家咨询机制高新区防指聘请有防洪经验的驻济专家(包括高校、科研 院所及有关单位相关领域专家)组成防汛专家顾问咨询组。防 办根据需要召集专家组研究汛情,对防汛突发事件的发生和 发展趋势、救灾方案、处置办法、恢复方案等进行调查研究、 分析评估,提出相关建议;在汛期,专家组针对各种险情,提供 科学而有效的抢险意见和方案,供防指和各级领导决策参考。 必要时,根据防指的要求,赶赴现场指导防汛抢险救灾工作。3预防与预警3.1信息监测与报告高新区防指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完善预测预 警机制汲时收集、分析、汇总本部门或本系统关于雨情、汛 情、灾情的信息W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关单位要 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对常规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突发事 件征兆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实行实时监测汲时 上报高新区防指,并通报相关部门。3.1.1气象信息根据市气象局对全市天气的监测,及时提供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必要时,根据高新区防指的要求,建立实时联动 机制,做好雨情的收集上报和临近短时预报;当出现达到预警 级别或者需要改变预警级别信息的时候,立即将信息报送高 新区防办。3.1.2水文信息根据市水利局、市水文局提供的水情监测情况,当出现达 到预警级别或者需要改变预警级别信息时,要及时将信息报 送高新区防办。3.1.3工程信息河道管理部门应加强防洪工程巡查和监测,在出现洪灾 时及时将河道、防洪闸等防洪工程设施的运行、出险和防守 等情况报区防办。当排洪河道出现决口时,河道管理部门应迅 速组织抢险在第一时间向高新区防办报告,并向可能淹没的 有关区域发出预警。3.1.4洪涝灾情信息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 灾情发展趋势、要求支援和帮助等内容。洪涝灾害发生后,防指成员单位和三区防汛指挥机构应 及时向区防办报告洪涝动态灾情,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 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30分钟内将 初步情况报告区防办,由区防办在1小时内上报区防指。3.2预防与准备3.2.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市民防御洪涝灾害的防范 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做好防大汛、抗灾害的思想准备。3.2.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完善防汛工作机制,明确任 务,落实责任,加强防汛抢险救灾综合队伍与专业队伍建设。3.2.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对存在隐患的防汛设施及时实 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涉及城市度汛安全的在建工 程,要切实落实好安全度汛方案。3.2.4物资通信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孙村街道办事处、舜华路街道办 事处、巨野河街道办事处、出口加工区应按有关规定储备必 需的防汛物料,并合理配置,特别是要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一 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备急需。防汛物资可采取自储、委托储 备等多种储存方式。按照以通讯为主,以公用通信网络为辅的原则,确保防 汛信息畅通。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能 及时传递。3.2.5防汛预案准备(1) 高新区城市防汛指挥部、孙村街道办事处、舜华路街 道办事处、巨野河街道办事处、出口加工区的防汛机构根据 区防汛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本辖区的防洪预案、应急排水预 案、低洼地区应急安全转移预案等,主动应对各类洪水可能造 成的危害。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区防汛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本 部门的应急预案,健全反应机制。3.2.6防汛日常管理防汛部门要重视防汛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对各类防 汛设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防汛机构、工程、预案、物资、 通信等主要内容,发现漏洞和问题,责成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 内处理。对重大问题,要按照权限及时上报有关部门。3.3预警3.3.1预警级别汛情预警级别根据按照济南市的预警级别制定,对可能 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3级)、较重(B级)、 严重(H级)、特别严重(I级)四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 色、橙色、红色表示。预警启动条件:一般(IV级):收到暴雨蓝色预警天气预报;南部山区对 市区有影响的水库有可能发生险情或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 位;市区河道水位达到警戒水位;城区道路积水,有部分房屋进 水。较重(B级):收到暴雨黄色预警天气预报;南部山区对 市区有影响的水库有可能发生较大险情或水库水位达到设 计洪水位;市区河道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严重(H级):收到暴雨橙色预警天气预报;市区内主要 排洪河道漫溢,小清河严重倒灌;南部山区对市区有影响的水 库有可能出现重大险情或水库水位达到校核水位,可能造成 市区受淹;黄河有可能发生漫溢或决堤,严重影响城市安全。特别严重(I级):收到暴雨红色预警天气预报。3.3.2预警启动防汛办事机构根据气象、水文、工程等信息资料,或经专 家会商研究,分析暴雨及汛情演进情况,提出防汛应急启动级 别、发布、变更和解除的建议报告,经相关防汛指挥部指挥审 批后,各级防汛机构按照应急级别立即响应同时胺照权限及 时发布对应的预警信息。IV级、B级应急启动和预警。由市防办负责向市防指请 示,经市防指指挥签发应急预案启动令后,市防办根据批示处 置,并负责预警信息的发布。高新区防办根据市防办发布的预 警信息,立即响应。H级、I级应急启动和预警。由市防办负责向市防指请 示,经市防指指挥签发应急预案启动令后,市防办根据批示处 置,并负责预警信息的发布。高新区防办根据市防办发布的预 警信息,立即响应。3.3.3 预警发布汛情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利用广播、手机短 信、固定电话语音报警、信息网络、电子显示屏、报刊、警 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多元化方式,向广大市民 发布、通告。对老、弱、病、残、孕以及学校、大型人群聚 集场所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将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车站、公交车、重要路口等人口密集公共场所的管理单 位应设置并利用电子显示装置及其他设施播放预警信号。3.3.4预警行动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级防汛机构和相关部门要按照预案 要求,立即到达各自岗位,做好应急准备。同时,严密监视雨情、 水情、工情、险情,高度关注低洼地区、重点道路的汛情汲 时对危险路段采取交通管制和对低洼、危险地区的群众实施 转移、防护。相关单位密切监视危险化学品存储场所应急处 置专业队伍集合待命;停止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就近安善处 置。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防汛应急行动依据汛情可能发生灾情并有可能造成的 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实行分级响应。 根据有关规定,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事件应急(IV级) 响应、较大事件应急(B级)响应、重大事件应急(H级)响应、 特别重大事件应急(I级)响应四个级别。4.2 IV级应急响应4.2.1 V级应急响应条件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启动V级应急响应:(1) 收到市防办的暴雨蓝色预警天气预报。(2) 城区内部分低洼地区出现积水;主要排洪河道泄洪速度缓慢。4.2.2 V级响应行动(1) 启动V级应急响应,高新区防办负责人在防汛指挥中 心负责指挥,向各个防汛机构部署任务。(2) 根据情况,召集各防汛机构及有关单位会商,分析汛情, 实施防汛抢险指挥。(3) 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和灾情的变化,及时掌握工作动 态,研究工作对策。出现各类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及时报告高新区防办。4.3 B级应急响应4.3.1 B级应急响应条件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启动B级应急响应:(1 )收到市防办暴雨黄色预警天气预报;(2) 发生一般洪涝灾害;(3) 城区内低洼地区积水严重影响交通;(5)主要排洪河道泄洪速度缓慢或有漫溢现象4.3.2 B级响应行动(1) 指挥到位高新区防指副指挥在高新区防汛指挥中心负责指挥。(2) 会商研究会商小组成员全部到位,区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有关成 员单位派员参加,做出相应工作部署。(3) 下达命令根据会商结果,区防指按照有关防汛专项预案,对可能或 已经发生险情区域有关的防汛机构和相关部门下达命令。(4) 现场指挥区防指派有关负责人和专家进驻现场,或根据实际情况, 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5) 信息报告各防汛机构和相关部门及时掌握最新雨情、水情、汛情、 险情、灾情、工情,及时向区防办报告汛情及救灾进展情况。 出现各类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立即报区防办。4.4 H级应急响应4.4.1 H级应急响应条件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启动H级应急响应:(1 )收到市防办暴雨橙色预警天气预报;(2)发生较大洪涝灾害,部分道路出现道路行洪,部分主要 道路交通瘫痪;(3) 主要排洪河道漫溢;4.4.2 H级响应行动(1) 指挥到位区防指指挥在防汛抗旱指挥部进行指挥决策。必要时, 赶赴现场指挥处置。(2) 研究部署区防指指挥在防汛抗旱指挥部主持会商,分析灾情,研究 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按程序向管委会汇报,管委 会根据情况决定向市政府报告。(3) 下达命令根据上级指示及会商结果,区防指按照防汛预案,对可能 或已经发生险情区域的防汛机构和相关部门下达命令。(4) 现场指挥区防指派有关负责人和专家进驻现场组织指导。并根据 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应急队伍的救援行 动。(5) 信息报告各级防汛机构和部门要密切注视雨情、水情、汛情、险 情、灾情、工情汲时向区防指报告。对可能或已经出现险情区域的汛情发展变化及应急处 置进展情况,随时向区防指续报汛情及工作动态。出现各类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应立即按程序向管委会报 告管委会根据情况决定向市政府报告。4.5 I级应急响应4.5.1 I级应急响应条件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启动I级应急响应:(1 )收到市防办暴雨红色预警天气预报;(2) 发生严重洪涝灾害,主要道路交通大面积瘫痪;(3) 极端天气导致的突发性重特大事件。4.5.2 I级响应行动(1) 指挥到位区防指指挥、副指挥到达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 高新区抢险救灾工作。(2) 会商报告区防指指挥主持会商,分析灾情,决策部署,并向市政府报 告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请求指示。必要时,请求给予支援。(3) 下达命令根据上级指示和会商结果,区防指按照防汛 应急预案,对可能或已经发生险情区域的有关防汛指挥机构 和相关部门、单位下达命令。(4) 进驻现场区防指派有关负责人和专家组进驻现场组织指挥,并根 据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各相关部门应急队伍的救 援行动。专家组应根据报告和现场收集掌握的情况,进行分析 判断和灾情评估,及时提出处置措施意见,为现场指挥部提供 决策依据。(5) 启动应急联动机制,请求当地武警帮助和支援。(6) 信息报告区防指及时、准确的掌握最新雨情、水情、汛情、险情、 灾情、工情,并随时向管委会、市政府报告灾情和抢险动态。出现各类重特大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区防指应立即向管 委会报告,由管委会按程序向市政府报告。4.6响应结束当重大险情基本消除、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视情况, 终止应急响应。高新区防指接市防指宣布应急响应终止的命 令后,向各防汛机构、有关单位下达解除响应的命令。5应急保障各责任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配合,严格履行职 责,切实保证应急指挥信息畅通、应急物资和资金充足、技术 装备良好、现场救援及时、应急交通运输畅通、供电持续安 全、社会秩序稳定、医疗卫生满足应急需求、社会紧急动员 迅速有效等确保防汛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5.1通讯与信息保障各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对 防汛信息必须优先、快捷、准确传递。区防办按照以通讯网络为主,以公用通信网络为辅的原 则,确保防汛信息畅通。区防办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 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 保证防汛和抢险救灾通信畅通。及时调度应急通讯设备,为指 挥中心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5.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防洪的重点险工险段或容易出险的防洪工程设施,应提 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当出现新的险情后,相关单位应立 即派出抢险队伍赶赴现场,进行抢修和加固。各防汛机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储备常规的防汛抢险、 救生、救灾所需的机械、设备、物资、器材等以满足抢险救 灾急需。5.3应急队伍保障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综合抢险队伍、部队抢险队伍、专业 抢险队伍。综合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部队抢险队 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全力参 加专业抢险和技术处置。紧急抢险队伍根据指令迅速到达险情现场,对险情进行 紧急处置。各责任单位按规定保证综合抢险队伍到位,预案规 定的相关单位保证专业抢险队伍到位。5.4供电与交通运输保障供电部门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负责安排抗洪抢险 的供电以及应急救援现场临时供电任务,确保供电的持续性 和安全性。及时调度应急电力设备,为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提 供电力保障。公安部门负责保障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 辆畅通。根据灾情需要,由公安交警部门实施交通管制,开通 应急通道,确保抢险救灾车辆畅通;对于已经形成道路行洪和 被淹没的路段、立交引道实行封闭,保障行人车辆的安全。出 现大面积交通瘫痪时,公安交警按照预案规定进行紧急处置, 疏导交通。必要时,保证防汛指挥车辆的使用。交通运输部门应准备足够的车辆和设备、随时待命启动, 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负责抗洪抢险救 灾车辆调用。5.5治安与医疗保障汛期的治安管理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要依法严厉打击 破坏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和防洪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障抢 险抗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医疗卫生防疫部门负责洪涝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 指导和处置;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检,负责灾区防疫消 毒、抢救伤员等工作。5.6物资与资金保障防汛物资筹集、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储备、分级 管理以及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 采取各单位、各部门和群众筹集相结合的办法。在区防办的 统一指导下,各单位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及时将相关 信息上报市城防办。区防办根据抢险救灾工作需要统一调拨, 各防汛机构具体实施,也要根据防汛需要,储备充足的防汛物 资,以备急需。当启动防洪应急预案时,财政部门要及时筹集 安排抢险救灾资金。区财政部门根据洪涝灾害程度和水毁工 程情况,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遭受严重毁坏的防洪排水设施修 复工作。5.7社会动员保障区防指根据灾情,及时动员、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 洪。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洪 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 和灾后重建工作。各级政府应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 和单位,动员社会力量,做好防洪除涝工作。各级武装部做好 基干民兵和民兵预备役的组织动员加强培训和演练,做到召 之即来、来之能战。在防汛的关键时期,各级防汛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 指挥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6善后处置有关部门和镇办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 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受灾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 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灾 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所需资金由区财政部门负责安排。6.1水毁工程修复防洪水利工程、市政设施、供电、通信、供气、供水、 房屋、人防工程、跨河管线等水毁工程设施分别由各相关产 权部门负责修复、重建。6.2灾后重建受灾地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工作由所在当地政府负 责。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提高标准 重建。6.3保险理赔受灾地区所投保的水毁设施、设备、居民的生命财产损 失由各保险公司按照援助优先、特事特办、简化程序的 原则,及时进行核实、理赔。6.4社会救助灾后灾民生活救助由区民政部门负责 汲时调配救灾款 物,安善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保障群众基本生活。6.5其他工作其他如疫情病情处理、污染物的清除、防汛抢险物资的补 充等善后处置工作由各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解决。7监督管理7.1宣传教育由区防办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公众防护宣传教育,组 织制定应对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的教育培训计划,编制公众应 对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的专业教材和应急手册。报纸、互联网等媒体,也要做好防汛、避险、自救、互 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市民防汛意识及应急基本知识和 技能。7.2应急培训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区防办下达命令,各防汛机构具 体落实。区防办负责各防汛机构负责人和防汛抢险技术骨干 的培训,相关部门要明确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上岗前和常规 性培训等要求。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 业技能。培训工作与实际相结合,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 不定期相结合,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 证培训质量。每年汛前至少举办1次培训。7.3应急演练各防汛机构应当定期组织防汛应急处置演练,一般1至2 年举行一次部门联合演练。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 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从实战角度出发,强化抗洪抢险 和疏散撤离灾区群众的演练,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 应急响应能力。各职能部门和专业抢险队伍必须进行针对当地易发生 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的每年举行1-2次的防汛抢险演练。演 练的同时发动公众参与,普及减灾知识和技能。7.4责任与奖惩防汛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区防指对在防汛和抢险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 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者存在其他工作 失误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延误、妨 碍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由有关部门对相 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7.5工作评价每年由区防办组织针对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 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 防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查找问题,采取措施,加以 整改,以促进防汛应急工作的开展。8附则8.1名词术语大到暴雨:6小时累计降雨20.0-39.9毫米;24小时降雨 39.0-74.9 毫米。暴雨蓝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 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暴雨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 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暴雨橙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 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暴雨红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 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8.2预案管理8.2.1预案解释:本预案由高新区农村经济发展局 (水务局)负责解释。8.2.2预案审查:本预案由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组 织审查。8.2.3预案修订: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 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 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对本预 案进行修订。8.2.4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高新区防汛值班制度1、汛期(6月1日9月30日),各级防汛抗旱办公室 实行昼夜值班,值班室24小时不离人。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熟悉业务,及 时处理日常防汛工作中的问题。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 汛情紧急时,有关领导要亲自值班。3、积极主动抓好情况搜集和整理,及时了解和掌握气 象、水文信息,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数据统计表。4、重要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做到不误报、 漏报,并登记处理结果。5、值班人员应在班内处理完本班日常事务,特殊情况 需留下一班继续办理的,应交待清楚,签名交接。济南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二00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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