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平安120行动《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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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平安 120 行动项目管理办法第一部分总 则1项目名称:母婴平安 120 行动项目2项目目标:通过建立母婴综合保障体系,提高贫困社区母婴生命保障水平和健康水平, 促进乡村人口素质提升, 减缓因母婴生命出现问题而返贫的状况,促进爱心的奉献和人类文明与和谐的发展。3 母婴综合保障体系的基本框架:3-1建立母婴安全分娩救助系统,通过项目储备金,对贫困母亲分娩实施分类补贴救助;3-2建立母婴物资捐助系统,对贫困产后母婴实施援助;3-3建立设备援助系统,为项目区医疗机构筹集和捐赠急需的医疗设备,提升贫困地区服务机构的母婴救助装备水平;3-4建立基层妇幼保健培训系统,提升项目执行机构、人员的项目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3-5建立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为受援者及援助者提供双向信息服务。第二部分项目启动前的工作流程1项目区调研1-1 县政府组织县有关部门对项目区进行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县基本情况、母婴问题现状、贫困状况、卫生医疗状况、交通、通讯状况;全县及项目区婴儿、孕产妇死亡率(上年资料) ;全县及项目区人数、贫困人数、育龄妇女数、生育率、孕产妇数等,调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上报中国扶贫基金会项目部。 基金会项目部、 监测研究部、计划财务部依据县政府上报的资料对项目区进行项目启动前的基本情况及项目的可行性调研,核准当地有关部门提交的项目区基本情况。1-2 项目区的选择县政府负责根据上年各乡镇经济发展状况及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率将全县乡(镇)按降序排列名次,选取排名落后的乡(镇)为项目乡(镇) ,向基金会项目部提交项目乡(镇)的详细的名单。项目覆盖的人数按十万人为一个项目单位计算。2项目基本信息的沟通基金会项目部负责人向项目县主管县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详细介绍项目运作方式, 使当地主管领导了解项目的基本管理办法, 认同 项目管理方式,支持项目,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3签署项目合作合同3-1 基金会与项目省扶贫机构、 项目县政府签署项目合作合同;3-2 基金会与县卫生局、县妇保院签署项目执行合作合同。4建立项目管理机构4-1 县成立母婴项目领导小组,中国扶贫基金会主管副秘书长任组长, 省扶贫办主管处长、 项目县主管扶贫卫生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包括县卫生局、扶贫办、财政局、计生委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4-2 由项目领导小组向基金会推荐 2-3 名县扶贫办的领导成员(填写人员登记表 ) ,由基金会考核后,确定1 名为中国扶贫基金会驻该县联络处主任。联络处主任在基金会项目部和财务部人员的协助下,完成联络处机构的登记注册、刻公章、财务专用章、开户并建账(银行存款日记) 等工作,联络处主任负责开始落实当地配套资金进入联络处帐号。联络处开户行、帐号、银行预留印鉴、财务人员名章等资料报基金会财 务部及项目部备案存档。4-3 .县项目领导小组向基金会推荐 2-3名县妇幼保健院的领导 成员(填写人员登记表),由基金会考核后,确定1名为县救援中 心主任。县救援中心主任在基金会财务人员协助下, 完成县救援中心的登 记注册、刻公章、财务专用章、开设专用帐号及建账等工作。县救援 中心开户行、帐号、银行预留印鉴、主管财务人名章等资料报基金会 财务部和项目部备案存档。4-4 .县联络处、县救援中心主任一经确定,由基金会向项目县 政府出具上述人员书面聘用通知。并由基金会提供聘用合同,经聘用 人员同意后签署聘用合同。第三部分 项目管理和执行机构的岗位设置及职责1 .项目机构设置原则项目以当地妇幼卫生保健系统为基础,设立自上而下,既不脱离 原卫生保健系统,又能独立运作,由中国扶贫基金会直接管理的项目 管理和运作系统。图1:项目机构设置示意图理事会母婴项目部县项目领导小组县联络处县救援中心(县妇保院)乡救援分中心(乡卫生院)村联络员(村保健员兼任)2 .项目管理机构及其职责2-1 .项目最高决策机构为“母婴项目理事会”。理事会由中国扶 贫基金会、项目省扶贫办或省扶贫基金会、县政府主管领导组成。理 事会负责把握项目发展战略及相关问题,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会议, 就项目的发展方向及主要问题进行决策与决断。2-2 .中国扶贫基金会母婴项目部是最高项目管理机构,负责项 目的统一设计和管理,包括:各级项目机构的设立、人员招聘与合约 管理、培训与考评、项目操作规程的制定、信息档案制度的建立与管 理、财务管理、项目监测与检查、项目评估等。2-3 .县项目领导小组为项目正常运行提供行政支持和协调服务, 具体条款通过合同加以约定。2-4 .项目督导咨询小组:在北京聘请国内知名妇产科专家,在 项目省聘请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和项目管理经验的医务人员共同组成 项目督导咨询小组,对项目进行技术培训与指导。3 .县项目管理机构和县执行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3-1 中国扶贫基金会驻项目县联络处3-1-1 县联络处是基金会在项目区建立的联络机构,负责落实项目配套资金, 按基金会指令划拨资金, 执行项目资金的提款报帐工作, 监督县救援中心资金使用情况, 协调项目区有关部门配合项目开展工作。3-1-2联络处设置在县扶贫办,开设独立的银行帐户。联络处设主任一人,由县政府从县扶贫办主任或副主任中推荐一人兼任。3-1-3岗位职责:联络处主任:根据基金会指示及书面资金划拨通知划拨资金;负责协调地方配套资金及时到位;负责协调当地有关部门的关系;按基金会指示报送报表、单据;配合基金会开展项目培训、 物资发放工作, 指导县救援中心认真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完成基金会交办的其它工作。3-2 县救援中心3-2-1 县救援中心是项目的执行机构, 它负责在全县项目乡 (镇)推广母婴项目,并按照基金会的项目规定开展孕产妇的管理、救援,发放项目补贴,协助基金会开展项目培训,发放援助物资等工作。3-2-2 县救援中心岗位设置如下:县中心设主任一人, 由县妇幼保健院的主管领导担任, 其岗位职责:负责领导救援中心的全面工作;拟订年度项目工作规划;负责援助物资的管理, 组织有关部门发放物资并对发放工作进行评估; 负责组织开展全项目区的培训工作; 对乡救援分中心、村级项目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监 测和考评; 主持县救援中心项目年度财务预、 决算工作,并严格按照财 务预算开展各项工作; 研究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向基金会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完成基金会交办的其它项目工作。县中心设主任助理(兼任出纳)一人,从县妇幼保健院中选拔一 人兼任,其岗位职责: 协助主任做好各项项目管理工作; 负责对孕产妇补贴发放情况进行监测、核实; 负责组织各乡分中心开展物资发放、项目培训等工作; 负责起草项目报告,草拟有关规定,对项目信息进行核查, 确保信息真实无误; 协助做好财务工作。县中心设信息员(兼任会计)一人,从县妇幼保健院中选拔一人 兼任,其岗位职责: 负责项目信息系统的使用、维护; 按基金会的规定按时报送项目信息、报表; 向基金会反馈信息管理中的问题、意见和建议; 协助县救援中心主任做好其它项目工作; 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做到爱岗敬业; 有从事会计专业的资格证书及经验,了解会计知识及财务核 算工作;配合基金会财务部完成项目提款报帐工作;协助基金会财务部完成财务检查、审计等工作;协助县救援中心主任做好其它项目工作。3-3 乡救援分中心3-3-1 乡救援分中心是母婴项目在项目乡(镇)的执行机构,它负责在全乡(镇)推广母婴项目,并按照基金会的项目规定开展孕产妇的管理、母婴救援和项目补贴发放等工作。3-3-2 乡救援分中心设妇保员一人,由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员兼任,其岗位职责:拟订全乡(镇)年度项目工作规划;按时报送项目信息及报表;协助县中心做好物资的保管和发放工作;协助县中心开展项目培训;在乡政府公告栏,对全乡项目援助结果进行公示;对村级项目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监测和考评;研究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向县中心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完成县中心交办的其它项目工作。3-4 村联络员一人,由村保健员兼任,其岗位职责:协助项目县、乡救援机构进行项目区孕产妇的身份识别工作,同时对项目援助结果进行公示活动;协助开展项目宣教工作;协助县、乡救援机构开展物资的发放工作;接受项目培训。4 项目执行机构工作人员的招选聘程序4-1 为保证项目成功, 项目在人员招选聘工作中引入竞争机制,坚持优胜劣汰原则。4-1-1 县中心主任任职条件:大专或大专以上文化水平,有 10 年以上妇产科临床经验的主治医,年龄在45 岁以下;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是现任县妇幼保健院的领导;妇女优先。4-1-2 县中心主任助理(兼任出纳)任职条件:中专以上文化水平, 有 5 年以上妇幼保健工作经验, 年龄在40 岁以下,是县妇幼保健院正式员工;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能够经常下乡指导乡镇卫生院开展项目工作。4-1-3 县中心信息员(兼任会计)的任职条件:中专以上文化水平, 从事过妇幼保健工作, 是县妇幼保健院的正式员工;熟悉财务知识,能够完成记帐工作,有会计证优先;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至少掌握一种汉字输入方法,会用WINDOW SWOR D EXCE管常用软件。4-2 招、选聘工作程序4-2-1 县联络处主任、县救援中心主任的选聘程序:县项目领导小组或县政府根据项目对上述岗位的要求, 提供两名以上的候选人,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然后报送中国扶贫基金会项目部;中国扶贫基金会项目部对候选人进行初选, 淘汰不合格的候 选人;实地对候选人的工作经历进行考察,并与候选人进行座谈,评估其综合能力;由中国扶贫基金会、 省项目主管部门和县项目领导小组共同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 正式确定上述岗位人选, 并与中国扶贫基金会签订项目执行责任合同书 。4-2-2 县救援中心信息员、财务人员、乡分中心妇保员和村联络员的选聘程序: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县级岗位的人员统一在县妇幼保健院报名,应聘乡级岗位的人员在县救援中心报名,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报县项目领导小组后,送交基金会项目部初步审查应聘人员资格。笔试、面试。初审合格的县、乡两级人员参加由基金会组织的笔试和面试, 笔试包括业务知识和基本文学常识, 信息员还应参加财务知识考试和计算机操作测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的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 村级人员参加基金会组织的问卷调查和面试, 以考核其基本文字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业务培训与试用。对初审、笔试、面试都合格的应聘人员组织业务培训和项目管理知识培训,经基金会考核合格后的项目人员,基金会将张榜公布录用名单,颁发上岗证书,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项目应聘人员没有通过上述考核程序,项目不予录用。第四部分母婴安全救助系统1工作目标工作目标: 通过项目储备金对孕产妇实施住院分娩分类补贴, 提 高住院分娩率,解决孕产妇无钱住院分娩导致的母婴安全问题。2援助对象的识别与公示2-1 项目援助孕产妇的界定标准:2-1-1 孕产妇本人为农村户口并且户口所在地在项目划定的行政村;2-1-2 孕产妇配偶不担任党政机关及行政事业单位公职;2-1-3 该名孕产妇在项目区内县、乡救援机构住院分娩。2-2 救助对象识别、报批、资金划拨与公示的工作流程2-2-1 符合项目援助标准的孕产妇在孕期内,从县、乡、村项目人员处领取孕产妇家庭基本情况登记表 ,填写完毕后报项目村联络员审核,确认。2-2-2 村联络员审核该名孕产妇确实符合项目援助标准, 在孕产妇家庭基本情况登记表上签字,由村联络员报乡分中心核查、备案。2-2-3 乡妇保员负责将各村孕产妇名单汇总,编制 * 乡受援孕产妇花名册 ,报县中心审核。2-2-4 县中心将各乡(镇)孕产妇名单汇总审核无误后,在每月 10 日前指导各乡分中心将 受援孕产妇花名册、 项目援助标准在乡镇政府公示栏或其它显著位置张榜公布, 同时公布县中心的举报电话,接受社区公众对项目补贴发放工作的监督。公示期为三周。2-2-5 公示期内,公众对受援户没有异议,县中心或乡(镇)救援分中心可在产妇住院分娩后, 按项目标准即刻减免产妇相应的费用。 县中心将村联络员确认意见、 病人病历、 病人住院缴费原始发票、项目补贴发放四联单底单装订成册, 妥善保管。 并按提款报帐程序上报中国扶贫基金会项目部审核,请款。2-2-6.中国扶贫基金会项目部将提款报帐单报基金会财务部审核。2-2-7.基金会财务部按提款报帐程序向县联络处拨款,联络处将补贴款划拨县中心。2-2-8.乡妇保员在县中心孕产妇花名册上签字后领取本乡(镇)的孕产妇补贴款,该款不得由项目规定以外的人员领取。孕产 妇或其配偶在乡分中心孕产妇花名册上签字(按手印)后领取本 人项目补贴,如需其他人代领,乡妇保员必须仔细注明领取人姓名和 代领原因,并负责在入户调查时询问孕产妇本人是否收到补贴。2-2-9 .县中心负责指导各乡(镇)救援分中心于每月10日前,在项目乡(镇)政府公示栏或其它显著位置张榜公布受援户姓名和补 贴金额,接受社会监督。2-3.县、乡、村项目人员隐瞒真相,致使不符合项目补贴标准 的农户享受项目补贴,县中心主任负责督促责任人追回发给该农户的 补贴,对主要责任人处以补贴额三倍以上的罚款, 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项目对违规情节严重的人员将予以辞退。3.项目补贴制度3-1 .孕产妇的补贴3-1-1 .由于孕产妇住院分娩是降低分娩风险的最科学和最安全 的方式,因此母婴项目只对孕产妇在项目区内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实行 分类补贴,以保证母婴得到切实救助。3-1-2 .补贴额度附表1:孕产妇补贴标准一览表分娩地点产时情况最高补备注贴金额 (元)乡(镇)卫生院顺产50包括项目区所有孕产妇县救援中心顺产70包括项目区所有孕产妇乡(镇)卫生院难产200产时高危孕产妇县救援中心难产400产时高危孕产妇县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剖宫产手术600产时高危孕产妇县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危急/危重800产时高危孕产妇其它医院一0危急、危重孕产妇经县中心同意转 院的按项目规定危重孕产妇补贴 执行危急/危重孕产妇转院用车补贴100此项补贴需经县救援中心主任签 字批准,此补贴仅适用于危急危重 症产妇转院用车开支。产妇转院车 费不足100元的则实报实销说明:1)上述补贴的内容包括:手术费、住院费、药品费用,孕产妇实际支出不 足补贴额度的实报实销;2)上表分娩地点是指县母婴项目救援中心或乡(镇)救援分中心,在非项 目救援机构分娩的孕产妇不享受项目补贴;3)危急、危重的标准:产前大流血,危及生命(如前置胎盘大流血或胎盘 早剥大流血需要进行剖宫产手术及输血抢救);产时、产后大流血(包括宫缩乏 力、胎盘因素、软产道损伤,凝血功能障碍等引起大流血,需要输血抢救);产科急重症(子痫及其并发症、子宫破裂、子宫内翻、羊水栓塞、产科 Dic、妊娠 合并心脏病等急救或输血抢救的。)3-2.项目工作人员的补贴3-2-1.为保证项目管理系统有效运作,项目对县级及县级以下项目执行人员除原单位财政支付其工资和福利外,将根据工作岗位职责从项目资金中给予一定的工作补贴。3-2-2 .县联络处主任每月补贴238元,县中心主任每月500元,县中心主任助理每月 300 元, 信息员每月 300 元, 乡救援分中心妇保员每月 100 元, 村联络员每月 10 元。 (已启动母婴项目的县救援中心信息员每月补贴600 元)3-2-3 为了对项目基层工作人员实行动态绩效考核,县救援中心、乡救援分中心两级工作人员每月只发放80%的补贴。年终根据考核结果,由中国扶贫基金会决定县中心主任暂扣20%部分是否发放;县中心工作人员和乡级人员的暂扣部分, 由县中心主任根据县中心考核结果决定是否发放。村联络员不参加动态绩效考核。3-2-4 项目执行人的工作补贴标准由中国扶贫基金会确定,并随着项目资金情况和各县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修订, 其它单位或个人无权决定。3-3 项目差旅补贴项目区项目管理人员按照基金会统一部署的工作计划发生的项目培训、 会议、 活动等工作所产生的差旅费用, 经基金会批准同意后,由各县项目资金承担。3-3-1 县内组织的活动补贴各乡、村项目人员参加在县里组织的会议、培训或活动,因工作需要发生食宿的由项目统一安排食宿, 乡、 村人员为参加活动所发生的从乡村至县城的往返交通费实报实销。县级人员参加项目活动一般不安排住宿, 特殊情况需报请基金会批准方可执行。3-3-2 异地活动的差旅补贴县、乡、村项目人员参加母婴项目在异地组织的培训、会议等活动时,其所发生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标准,由基金会项目部根据活动预算从各县项目资金中解决。项目人员出差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 40 元。 (项目人员包括县联络处主任、 县乡救援机构人员和村联络员, 项目邀请出席活动的受援农户同样享受上述标准。 )4项目财务管理4-1 项目资金的管理4-1-1 项目资金只能专款专用在本项目上, 严禁用于项目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挪用项目资金。4-1-2 中国扶贫基金会财务部按规定直接管理项目资金,监管项目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 对项目资金每年进行检查审计, 向中心出据检查报告。4-1-3 县中心须制订财务管理办法和费用报销制度管理细则,并制定县、乡、村、农户之间的资金发放流程和控制程序,以及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明确责任和奖罚办法。4-1-4 县中心主任严格执行基金会规定的财务预算制度,在每个项目年度的年初制定一年的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 县中心主任作为项目财务负责人, 严格管理和控制项目补贴资金的发放和办公费用支出。4-1-5 县中心财务人员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严格按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把关, 坚持县救援中心主任一支笔签字的财务报销手续,保证支出合理,报销票据合法有效,报销手续完备。4-1-6 县中心要按规定执行统一的财会制度,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树立成本意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凡是与项目无关的费用一律不允许在项目中列支。4-2 财务管理的方式4-2-1 为对项目资金进行直接管理和控制,中国扶贫基金会在项目县联络处、 县救援中心分别设立项目资金专用帐户, 由基金会从县妇幼保健院财务人员中招聘一人承担相关财务工作。4-2-2 财务人员的职责是:根据基金会的指令划拨资金, 并将划款原始单据传真基金会;收到除基金会以外的其它单位划拨到项目资金专用帐户的项目资金后, 及时向基金会财务部报告, 并根据基金会的指令进行资金调拨;每月向基金会报送专用帐户的银行对帐单;完成基金会交办的其它工作。4-3 项目预算制度4-3-1 县中心将根据项目发展的需要,每年初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并按照基金会财务部设置的统一财务科目编制全年财务预算。(表格附后)4-3-2 财务预算包括的主要内容:全年孕产妇补贴发生额度,基层项目人员的补贴,培训开支情况,县、乡救援机构的基本办公开支等。4-3-3 县救援中心要严格按照年度计划和财务预算开展各项项目工作, 对于没有进入预算的特殊活动, 需提前报基金会项目部批准 后方可执行。4-3-4 根据工作需要, 联络处向县救援助中心预付5000 元备用金, 由县中心主任负责, 该款作为县中心向基金会联络处的借款处理。4-4 提款报帐程序为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保证项目资金合理、有效地利用,提高项目资金效益,项目将采取提款报帐方式进行项目资金的报批。4-4-1 根据年初制定的项目县工作计划,县中心每月初填写上月提款报帐单 (样式附后) ,县中心主任签字并盖章后一式三份上报基金会项目部。4-4-2 基金会项目部在收到提款报帐单后 3 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 若对报帐意见无异议, 盖项目部章, 送交基金会财务部审核,若有异议,则将意见及时反馈县救援中心。4-4-3 基金会财务部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无误后核准拨款金额, 加盖财务专用章报基金会秘书长审批, 然后将提款申请下达到项目县联络处,同时联络处向县救援中心帐号拨款。4-4-4 联络处主任接到基金会审批后的提款报帐单后,在 3 个工作日内从联络处帐户内将款项拨给县救援中心。 财务人员在3 个工作日内将银行回复单复印件传真至基金会财务部。4-4-5 县救援中心收到县联络处拨款后,在 3 个工作日内向联络处出具收款收据。4-5 固定资产的管理4-5-1 县中心对所属项目固定资产要指定专人(非财务人员)负责,建立资产保管明细台帐,建立维修保养和登记制度;设备修、购要提出申请,报县中心主任批准。4-5-2 县中心要建立项目财务固定资产帐,每季度末与保管人员进行一次对帐,每年末进行一次清查,做到帐帐、帐实相符。4-6 项目财务监管4-6-1 财务信息监管:中国扶贫基金会财务部根据县中心每月报送的财务报表, 结合同期项目进度情况进行检查, 并作出监测记录,作为审核提款报帐的依据之一。4-6-2 实地检查帐目:与基金会项目部实地监测相结合,基金会财务部派人或委托对县中心的财务帐进行检查, 并抽查县乡村救援补贴情况,检查固定资产帐实情况,形成财务监测报告,作为审核提款报帐的基本依据。4-6-3 财务审计:县中心每年末进行项目财务决算。中国扶贫基金会财务部于次年初进行年度财务审计。5项目合约管理与档案管理5-1 合约化管理:为使各级项目管理人及执行人尽职尽责, 保证项目有序进行和持续发展,基金会将推行合约化管理,与所有项目管理人、执行人签订合同,明确其责、权、利。 (合同样式附后)5-2 项目档案管理5-2-1 项目档案主要包括:各种项目记录、报告、规章制度、影音资料等。5-2-2 项目档案必须专人管理,项目资料装订成册,统一编号。5-2-3 项目进行中登记的所有表格都是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 是对项目进行监测的依据, 也是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和执行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的依据,县、乡救援机构必须妥善保管。6项目监测与检查中国扶贫基金会负责制定项目监测检查的管理办法, 通过日常信息和实地检查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测, 定期向有关部门提供监测报告。 省级项目合作机构负责协助中国扶贫基金会完成项目监测检查工作。6-1 监测内容6-1-1 日常信息监测项目日常信息监测主要依靠专门设计的母婴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完成。 (详细内容请参考项目信息系统操作手册 )6-1-2 实地监测内容项目援助对象是否符合项目界定标准,有无弄虚作假现象;受援户名单是否进行过公示;项目补贴以及援助物资是否按照项目规定进行发放;援助设备、物资是否规范管理;项目培训是否规范。上述内容如出现违反项目规定的情况,项目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同时,项目将视违规情况的严重程度,对县救援中心主任进行处罚。6-2 监测时间中国扶贫基金会项目部在每个项目年度对每县监测检查应不少于一次。6-3 监测方式根据母婴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的受助人名单,对被调查样本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7信息反馈为了及时将项目信息反馈给捐赠者, 县、 乡项目机构根据基金会项目部的指令,及时作好捐款信息的反馈工作。信息反馈的基本内容包括:接受捐赠的孕产妇名单、援助金额、典型案例的文字介绍,反馈信息表单上应注明捐赠企业或个人的名称。第五部分产后母婴物资援助系统1工作目标为分娩后的贫困母婴筹集必备的服装、保健用品等母婴专用物资,保证她们具备基本的健康卫生水平。2援助物资的来源中国扶贫基金会项目部负责援助物资的筹集工作, 并保证捐赠物资为合格产品并具有正常使用功能,不会给受益人造成伤害。3受援户的确定3-1 项目开展以来曾接受母婴项目资金补贴的贫困产妇;3-2 按照本办法中母婴安全救助系统规定的受援对象。4援助物资的接受单位援助物资由县救援中心负责接受和发放。县联络处、县救援中心根据物资数量、用途确定发放范围,明确每个乡、村、受援户接受物资的具体数量,制定书面发放计划,明确发放地点、责任人、监督人、发放记录人等,坚决杜绝物资发放的盲目性。发放计划需报基金会项目部批准后方可执行。5物资发放的监督与检查县项目领导小组、 县联络处负责对物资接收单位进行监督, 协助县救援中心做好物资保管工作, 并制定详细的捐赠物资发放办法及标准。6物资发放方法和地点:6-1 集中发放如果援助物资数量不大, 为便于物资发放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县中心可选择在乡救援分中心集中发放物资。 援助物资必须当众现场开包、及时发放,禁止乡、村项目人员代替农户领取物资。6-2.即时发放:如果援助物资数量较大,对项目确认的产妇实施援助后仍剩余的 部分物资,县、乡救援机构可在项目确认的孕妇分娩后,为其提供援 助物资,以保证产后母婴的基本健康水平。6-3 .县乡项目人员必须填写受援户领取补贴、物资登记卡 (附件3),详细注明受援户接受物资的时间、数量等基本信息。7 .物资的发放流程确定物资数量和用途上报物资发放方案集中发放即时发放物资发放、记录信息反馈8 .物资发放的档案管理8-1 .档案内容:包括物资分配方案、各村民主评议记录、物资 交接单、物资领取花名册、相关工作的影音资料、工作总结、农户感 谢信或意见书等。8-2 .物资发放的档案必须专人妥善管理,县救援中心、乡救援 分中心均有备案。8-3 .物资发放档案记录不全或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中国扶贫基金会项目部一经发现将向县主管部门汇报, 责令当事人改正, 并作出通报批评。 捐赠物资严禁挪作它用, 情节严重的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9物资发放的监测与检查中国扶贫基金会项目部负责在实地监测工作中, 对上述物资的发放情况进行监测检查,并随机抽查一定比例的受援农户。10 物资发放后的信息反馈在物资发放过程中, 接收单位必须做好物资发放的记录工作并留下影像资料, 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举办物资发放仪式。 物资接收单位在发放工作结束后的一个月内, 必须将物资发放总结、 农户领取物资的花名册、发放物资的图片以及农户的反响等资料反馈中国扶贫基金会项目部,基金会项目部负责将上述资料反馈捐赠人,以备捐赠人核实。第六部分 医疗设备援助系统1工作目标通过基金会社会劝募活动, 为项目区基层医疗机构筹集基本的医疗仪器和设备,改善县、乡医疗机构设备简陋、仪器短缺的现状。2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援助2-1 定向劝募的物资来源中国扶贫基金会负责向项目合作单位定向劝募一定数量的医疗器械和设备,用于改善项目区基层医疗机构设备简陋的现状。2-1-1 受援机构的要求受援机构必须是母婴项目县的基层医疗机构, 包括:县人民医院、 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院、乡(镇)卫生院等,项目县人民政府负责 向基金会提供接受项目援助的机构名单、接受物资的名称、型号、数 量等信息,并提供物资接受单位的责任人及详细联系方式。2-1-2 .医疗设备的申请、报批流程医院申请设备援助县政府或卫生局意见报基金会项目部审批签署合同捐赠单位交付设备设备调试信息反馈2-2 .非定向劝募2-2-1 .受援机构的确定由于捐赠人捐赠意愿的不确定性,中国扶贫基金会接受捐赠人临 时捐赠的医疗器械或设备,由基金会根据各县条件统筹分配。2-2-2 .物资发放的组织与管理捐赠物资由中国扶贫基金会统一发放到县救援中心, 县救援中心根据事先经基金会批准同意的物资分配方案分配物资。物资保管必须责任到人, 捐赠物资使用人或保管人故意损坏捐赠物资的由县救援中心按该物资定价的双倍向责任人进行索赔。2-2-3 物资发放的档案管理物资的基本档案包括:物资交接单、物资发放清单、物资发放影像资料、物资发放总结、向基金会出具的捐赠物资收据等,上述资料由县中心专人妥善保管。2-2-4 物资发放的监督与检查物资使用 6 个月后, 县中心应对物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对物资的保存和损耗情况进行统计, 检查结果上报基金会项目部备案, 以备基金会项目部统一安排专门的劝募工作。2-2-5 物资发放后的信息反馈县中心在收到捐赠物资后, 应按基金会的要求及时发放物资,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发放计划。 在物资发放工作完成后, 应及时将物资发放清单、物资发放过程的图片影像资料、物资发放总结报告、物资收据等报基金会项目部备案, 便于基金会向捐赠者及时反馈捐赠信息,争取更多的援助。第七部分基层妇幼保健培训系统1工作目标母婴项目对县、 乡基础妇幼保健人员、 村级项目执行人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以提高项目参与者的项目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 使母婴安全救助保障系统发挥应有的效力。2培训经费的来源培训经费从该县项目资金中解决。3项目培训的类型和内容3-1 类型3-1-1 独立培训由中国扶贫基金会或各县救援中心独立开展的项目培训工作, 培训名称由中国扶贫基金会冠名。3-1-2 合作培训由中国扶贫基金会与合作者共同开展的项目专题培训工作, 培训名称由中国扶贫基金会根据工作需要冠名。3-2 内容项目培训内容包括母婴保健、 救护及项目管理知识, 此项工作统一由基金会设计并与省、 县共同组织与实施, 培训教材由基金会组织专家统一编写,也可由各县救援中心根据业务需要临时选用其它教材。培训教材费、师资费等由项目统一支付。3-2-1 项目启动培训新启动的项目县必须进行项目启动培训, 使各级项目人员接受项目管理知识和基本的业务知识培训。3-2-2 日常医务知识培训项目启动后, 各县救援中心在每个项目年度内, 按照上年培训工作计划或根据当前工作需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的专项业务培训。3-2-3 日常项目管理知识培训项目启动后,各县救援中心在每个项目年度内,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不少于一次的项目管理知识培训9 .项目培训的组织与管理4-1 .培训的组织4-1-1 .项目启动培训和项目合作培训由中国扶贫基金会负责组 织实施。4-1-2 .项目日常培训工作由县救援中心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或实 际需要制定,并组织实施。4-2 .培训工作的基本流程年度培训计划及财务预算一 分级、分类培训一 考核 与评估县救援中心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和财务测算, 有步骤的开展项目培 训工作。每个项目年度末,县救援中心负责制定第二年培训工作计划, 培训计划必须包括:时间、地点、参加培训的人数、培训方式、师资、 教材、评估的方式、考试方式、培训总结、学员意见与体会、财务预 算等。培训计划须报基金会项目部审核、备案,并经基金会项目部批 准后,依据提款报帐方式执行。4-3.由于各级人员的基本素质和技术水平差异较大,项目培训 必须按照分级培训原则开展工作, 以保证项目培训效果与质量。即培 训工作须按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的人员分别开展培训,如“新上岗妇 保员培训”和“妇保员的在岗培训”工作。4-4 .项目培训可通过讲座、座谈、观摩、实习以及角色扮演等 多种培训方式进行,学员须经过统一考核合格后方可参与项目工作。10 培训工作的档案管理每位学员须有学员登记表、听课考勤记录、考试成绩、学员对培 训工作的意见书、培训总结等;县中心档案还应包括:培训计划、培训工作的财务测算、学员花名册、学员成绩表、学员考勤表、培训工作记录、培训总结、培训照片或影像资料。培训工作结束后,上述内容须装订成册,由专人妥善保管。6培训的监督与培训效果的监测6-1基金会项目部将根据工作的需要,参与项目培训的组织与指导工作。6-2基金会项目部将在实地监测过程中,抽查各级项目人员掌握项目规定的情况, 被抽查人员对掌握项目规定的程度将作为评估培训效果的重要依据。7培训信息的反馈县救援中心须按照基金会项目部的要求, 按时提供项目档案, 使基金会项目部掌握培训工作进展情况, 同时, 也便于基金会项目部向合作开展培训工作的合作者及时反馈培训信息。第八部分项目信息管理系统1工作目标通过建立网络化、 标准化、科学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为各级项目管理人员提供专业的项目管理模式和操作平台; 逐步提高项目远程监 控能力;为捐赠者和受援者提供快捷的双向信息反馈服务。2项目信息的基本内容2-1 孕产妇管理信息2-1-1 孕产妇家庭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1孕产妇家庭基本情况登记表2-1-2 孕产妇分娩情况详见附件2 孕产妇接生情况登记表2-1-3 孕产妇补贴发放情况详见附件3孕产妇领取补贴登记表(卡)附件4 *乡孕产妇领取补贴花名册附件5*村孕产妇领取补贴花名册2-2 项目培训信息详见附件6 项目受训学员考勤登记表附件7 项目受训学员成绩单2-3 物资发放信息详见附件8中国扶贫基金会捐赠物资交接清单附件9中国扶贫基金会捐赠物资移交清单附件10中国扶贫基金会项目受援户领取物资花名册附件11 中国扶贫基金会乡镇物资发放统计表附件12中国扶贫基金会捐赠物资受援户抽查记录表2-4 项目工作人员管理详见附件13应聘人员登记表2-5 提款报帐详见附件14提款报帐单附件15提款报帐单(明细单)3信息的报送3-1 信息报送的方式3-1-1 网络传输中国扶贫基金会项目部与各项目县救援中心的信息传递主要通过专门设计的项目管理软件完成,该软件的设计、培训、维护等相关(信息系统操作方式请参考母婴项目费用从项目资金中统一解决。管理软件操作手册 )3-1-2 人工报递项目区县、乡、村之间的信息传递工作主要依靠人工报送完成。3-2 信息报送的时间参考每张表格的填报说明。4 信息核查及信息管理的奖惩办法4-1 信息核查4-1-1 县救援中心每季度将掌握的孕产妇数量与县计生系统、县妇幼保健系统掌握的数据进行核对,提高孕产妇管理率。4-1-2 县救援中心每季度组织各乡分中心按照项目规定的补贴要求对孕产妇领取项目补贴情况进行核实检查。4-1-3 县救援中心组织各乡镇救援分中心在对孕产妇的援助物资发放结束后一个月内, 对农户进行随机抽查, 检查物资发放数量与登记表记录内容是否相符, 受援农户是否符合项目要求。 抽查数量以10户为一个基本单元,县救援中心每次抽查应不少于 3个基本单元。4-2 信息管理的奖惩4-2-1 村级奖惩村联络员的考核工作由乡救援分中心完成;村联络员一年内有两次确认的报表有虚假现象, 乡分中心应向县中心及时汇报, 由县中心通报县、 乡主管部门通过行政手段解决。该村联络员不得参与项目年终奖励的评选活动。4-2-2 乡级奖惩乡级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县救援中心完成;乡妇保员对村联络员上报报表必须真实记录, 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扣发该乡妇保员当月50%的补贴;村联络员上报报表出现漏报现象, 乡妇保员负责督促补齐报表信息;乡妇保员因工作不认真造成项目信息报表有漏报或不真实的情况,扣发该乡妇保员当月50%的补贴;项目乡不按时上报项目表格、工作总结或工作计划等信息,扣发当月乡妇保员50%的补贴;项目乡连续 2 次不按时上报项目表格、 工作总结或工作计划等信息, 扣发该乡妇保员 1 个月的补贴, 该乡妇保员不得参与项目年终奖励的评选活动。 基金会将协调县卫生局对该乡分中心进行通报批评。4-2-3 县级奖惩县联络处主任、 县业务督导、 县救援中心主任的工作考核由基金会项目部完成, 县救援中心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县中心主任完成。县救援中心上报中国扶贫基金会的项目信息如有漏报现象或数据不真实, 基金会项目部将对县救援中心出示书面监测意见并提出警告,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改正;县救援中心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改正上报的错误信息或补齐漏报信息,扣发该县救援中心主任及信息员当月的50%补贴;乡救援分中心上报信息如有漏报现象, 县救援中心必须专人记录,有关记录必须真实, 记录人如弄虚作假,扣发记录人及县中心主任当月20%的补贴;信息员因工作不认真造成项目信息数据丢失, 致使项目信息不能在每月规定时间内上报中国扶贫基金会, 扣发县中心主任及信息员当月补贴;信息员因工作不认真造成软件数据录入错误,每发现一项,基金会通知后两日内仍未改正, 扣发该县救援中心主任及信息员当月5%的补贴。第九部分人员工作考评与奖励1日常工作考评1-1 日常工作考评标准(详见附件16)1-2 工作质量的考评1-2-1 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各项目县救援中心将上年各项财务指标完成情况与年初制定的预算进行比对, 管理费升降比例将作为工作质量考评的主要依据。1-2-2 项目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每年一月份,各项目县救援中心制定本年工作计划, 明确标明今年需完成的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信息反馈速度、项目培训效果、物资发放的真实性、人员技术和项目管理水平等工作的具体指标, 年终与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比对, 其结果作为考评的主要依据。2年终工作考评2-1 考评的依据为了树立项目县救援中心成本控制意识, 基金会母婴项目部、 计划财务部将根据项目储备金管理情况、县救援中心管理费支出情况,确定本年度项目资金中可用于项目人员工作奖励的额度。 (计算方式另行公布)2-2 年终奖励报批流程县救援中心在年度末对乡分中心、村联络员进行年度工作考核,年度考核成绩上报中国扶贫基金会。基金会母婴项目部根据县年度综合评定得分情况,确定和批准相对应的年终奖励额度。2-3 .年终考评的时间每年12月份,中国扶贫基金会开始对项目县进行年度综合评定, 第二年2月末公布评定结果并实施奖励。2-4 .特殊贡献的奖励县、乡、村三级项目人员上报的建议(书面)、报告、文章,丰 富或完善了母婴项目设计、管理、操作等内容,以及为母婴项目医务 和项目管理创新所提的合理化建议, 一经母婴项目部采用,将予以奖 励,并在年度综合评定总分时,给予一定加分。附表2:县、乡、村特殊贡献奖励内容和标准一览表奖励内容交付物奖励得分完善项目县、乡、村三级管理制度、规定、 工作流程。书面报告300元/份2分为项目引入具创新性、可操作性的社区工作 方式。书面报告500元/份5分操作性强,具借鉴意义的项目工作经验。乂早300元/篇3分可与母婴项目紧密结合的医务或项目管理方 面的论文。乂早400元/篇2分建议、意见、情况反映等,避免了母婴项目 声誉或资金的重大损失。书面报告400元/份3分特殊贡献奖励的考评方法:基金会母婴项目部对项目县、乡、村三级项目人员特殊贡献的奖 励,每年进行一次。县救援中心主任、联络处主任特殊贡献的考评由基金会母婴项目部完成,县救援中心工作人员以及乡、村人员特殊贡献的考评由基金 会母婴项目部、县救援中心主任和县联络处主任组成的考评小组完 成。母婴项目部将特殊贡献考评结果书面反馈县救援中心,由县救援中心负责存档,作为年终考评的参考。3.考评办法工作流程的考评得分+工作质量的考评得分+特殊贡献的工 作考评得分=年度总分县救援中心年度综合评定总分与年终奖励的关系得分60-70 分70-80 分8084 分85-89 分90-94 分 95分奖励(元)处罚规定:年终综合考核成绩未达到60分的项目县不能参与评奖活动;年终综合考核成绩未达到60分的县救援中心、乡分中心扣发每 月暂扣的20咙卜贴。第十部分其它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中国扶贫基金会。附件1:孕产妇家庭基本情况登记表家庭成员姓名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健康状况文 盲小 学初中高 中大专以上健病残孕产妇配偶家庭 成员及 与孕 产妇 关系经济 状况家庭人口人家庭劳动力人人均耕地亩上年人均纯收入元上年人均粮食产量公斤其他经济收入元是否符合项目援助标准:口符合口不符合村联络员签名:该户农户为:口贫困户 口非贫困户村联络员签名:填表说明1 .本表在乡妇保员、村联络员的指导吓,由农户填写。2 .本表一式二份,村联络员、乡分中心、县中心各执一份。填表日期: 年 月 日附件2:孕产妇接生情况登记表编号:口口口口口乡 村民委员会 村民小组姓名年龄分娩日期分娩孕周口贫困户口非贫困户分娩地点:口县救援中心 口乡分中心 口村卫生室 口家中 口途中 其他局危妊娠:口是口谷局危因素:病历:(简述)孕产妇费用明细:住院费合计:项目补贴金额:,药费,手术费,其它。O。孕产妇签字(手印)。接生单位:接生人员:填表说明:1.本表由县救援中心或乡救援分中心人员填写。2.本广式一份,农户、乡分中心、县中心各执一份。填表日期: 年 月日附件3:孕产妇领取补贴、物资登记表(卡)孕产妇编号:乡 村民委员会 村民小组孕产妇姓名 年龄 配偶姓名 年龄产妇产时地点:产妇产时状态领取补贴金额: 元;领取时间: 年 月 日领取地点:补第一次领取物资时间: ;物资价值 元;捐赠单位 物资发放人。贴第二次领取物资时间: ;物资价值 元;捐赠单位 物资发放人。第三次领取物资时间: ;物资价值 元;捐赠单位 物资发放人。补贴发放单位:补贴发放人签字:_孕产妇或家属签名(手印)说明:本表一式四联,县、乡、村、农户各执一联。(此卡由农户永久保存)附件4:*乡孕产妇领取补贴花名册序号乡(镇)名称妇保员姓名补贝占领取时间领取地点领取金额(元)发放单位发放人领款人签字(手印)123合计-附件5:*村孕产妇领取补贴花名册县 乡序号孕产妇姓名村名孕产妇年龄补贴领取时间领取地点领取金额(元)发放单位发放人领款人签字(手印)123合计-附件6:项目培训学员考勤登记表项目培训名称:培训时间:月日至 月日序号听课日期培训内容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勤人姓名缺勤原因123记录人(签字):记录时间: 年 月日附件7 :项目培训学员成绩单序号学员姓名项目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文化知识成绩项目知识成绩业务知识成绩其它总分12345项目培训名称:培训时间:月日至 月日记录人(签字):记录时间: 年 月日附件8:中国扶贫基金会捐赠物资交接清单捐赠移交物资名称本次移交数量单(套)移交内容序号名 称数量单价总价12345678合计捐赠方向意代受赠方保管捐赠物资,指定为代保管人。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物资移交状态:捐赠方(公章):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受赠方:中国扶贫基金会(公章)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捐赠方指定移交代表签字:代保管人签字:年月日受赠方指定接收代表签字:保管人签字:年月日中国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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