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拆除违法建筑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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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2009年拆违工作总结及2010年拆违工作要点的通知沪拆联办20101号各区县拆违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的要求,全面推进2010年拆违工作的开展,现将上海市2009年拆违工作总结及2010年拆违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按照执行。 二一年二月四日 上海市2009年拆违工作总结及2010年拆违工作要点 2009年,是上海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全面构建拆除违法建筑长效机制的关键一年。在这一年中,各区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市人大新修订的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和市政府关于本市加强违法建筑拆除工作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迎世博城市环境建设的中心任务,以“抓拆违、促发展、迎世博”为主线,立足机制建设,深化部门合作,整合执法资源,形成执法合力,全市推进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共拆除违法建筑530万平方米,其中新违法建筑36万平方米,历史存量违法建筑494万平方米,使新违法建筑的产生得到有效遏制,对历史存量违法建筑的治理稳步推进。闸北、青浦、宝山、卢湾、徐汇、闵行、松江、黄浦、长宁等区,贯彻法规力度大,拆违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整治成效较为明显,特别是以闸北区为代表的中心城区拆违工作模式和以青浦区为代表的郊区拆违工作模式,为全市拆违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2009年全市拆违工作基本情况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明确目标,界定职责,建立较为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 新修订的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颁布后,市政府专门召开了全市拆除违法建筑电视电话会议,对如何全面贯彻落实拆违法规进行重点部署,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明确各区县政府要严格按照法规建立健全专门的拆违机构,加强拆违工作力量,强调坚决遏制新的违法建筑,并逐步消除历史存量违法建筑。 在市建设交通委的牵头协调下,市城管执法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认真落实工作要求,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和区县拆违办主任工作例会,具体部署各项工作,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本市拆除违法建筑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的意见、本市拆除违法建筑法律文书统一样式、2009年度本市拆除违法建筑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拆除违法建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处置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管考核,指导区县开展工作。各区县按照市统一要求,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下发拆违工作“实施细则”,规范和加强了辖区内拆违工作,在市、区层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拆违政策法规体系。 (二)组建机构,健全网络,形成市、区一体的工作格局 市建设交通委、市城管执法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和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主要职能部门,共同组建了市拆除违法建筑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建立了成员单位联系制度、每月通报制度、定期例会制度等系列工作制度,统筹协调全市拆违工作。 为推进拆违工作机构的建设,市拆违联席办分别于2009年8月、10月和2010年1月三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到各区县检查拆违办工作的开展情况,重点在机构建立、机制运转、人员到位、装备配备等组织保障机制的落实上进行督促,并将检查结果向全市进行了通报。经过全力推进,金山、奉贤、静安等区新成立了拆违办,配备了专职的工作人员,主要职能部门已实行合署办公,普陀区也下发文件明确了拆违办的机构设置,机构、机制建设正在启动。经市、区两级共同努力,目前18个区县均已成立了拆违办,初步形成了市、区一体的工作格局。大部分区县拆违领导小组坚强有力,措施得力,成效明显。宝山、闵行、奉贤、崇明、青浦、黄浦等区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加强了拆违领导小组力量。青浦区把拆违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区人大、政协领导经常检查过问区的拆违工作进展情况,区纪委领导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违法搭建情况,开展系统的教育检查,在全区形成了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闵行区有3名区委常委参加拆违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明确,拆违工作推进力度大。闸北、卢湾、静安、金山、徐汇、长宁、普陀、杨浦等区分管领导抓拆违工作力度大,遇到难点热点问题亲自组织实施,亲自出面协调处理,为区拆违办的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三)创新举措,完善机制,不断加大拆违工作力度 从拆违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出发,着力加强拆违工作新机制的建设。 一是完善违法建筑源头发现监控网络。在“12319”城建服务热线统一受理举报的同时,各区县均设立了举报电话,直接受理本区县的举报案件。闸北、青浦、宝山等区建立了市民有奖举报制度,还在每个居民小区和村委会建立专职巡查员队伍,设立违法建筑巡查日志和居民举报违法建筑联系卡,发动村(居)委和市民巡查举报。闸北区还统一印制了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分发到各居民小区宣传栏中张贴,让居民家喻户晓人大法规内容,增强居民的守法、维权意识。 二是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徐汇、闸北、宝山等区专门成立了直属执法队伍,由规土、房管、城管执法等部门人员共同派员参加,负责统一处置辖区内的新建违法建筑。812月,在市12319城建热线受理市民举报大幅攀升,对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有效举报达到4839起,比上年同期增加至266的情况下,由区县直接受理查处的881起违法建筑举报中,拆除率达到92。 三是建立了重点案件督办制度。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拆除违法建筑督办工作的通知,对领导批示件、反复举报件等重点案件加强督办,通过派发督办单,明确处理和回复期限,对处置不及时、工作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市城管执法总队执法支队新增了对全市违法建筑投诉督办职能,由一名副总队长专门负责指挥,现场督办协调。市拆违联席办共发出240件督办单,对其中43起典型案件进行了现场督办。目前已有199起案件收到反馈报告,其中18起已完成法律程序并拆除,49起案件已纳入拆除计划。 四是及时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拆违工作做法。认真调研各基层单位在工作实践中的新做法、新措施和新经验,总结了闸北区拆违办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条块责任,强化快速反应和源头控制能力,稳步有序推进存量整治,不断提升工作实效的经验,和松江区拆违办敢于碰硬,善于攻坚,及时发现和合力查处别墅区整体翻建违法行为的做法,先后下发了闸北区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经验和松江区拆除别墅区违法建筑基本做法。闸北区的工作经验得到了市领导的批示和充分肯定。 五是建立了考核激励制度。按照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制定了对各区县的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定期汇总区县的工作进展,每月进行通报,年终综合考核。从考核结果看,闸北、青浦、宝山、卢湾、闵行、徐汇等区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保障有力,工作成效突出。 (四)遏制增量,减少存量,积极有序推进整治工作 1、着力提高对新违法建筑的查处实效 一是制定了对新违法建筑的控制指标。在“四个率”上下功夫,即立案受理率、到场及时率、处置率和结案率,规定要求相关部门对发现的正在实施的违法建筑必须在2小时内到场调查取证,准确甄别立案,当场责令制止,确保及时拆除。同时,修改了违法建筑数据统计系统,实现对“四率”等控制指标的信息化管理和统计。 二是组织开展法规培训。09年7月24日,组织各区县拆违实施部门集中培训拆违法规,对法律文书、执法程序、工作职责作出统一要求,规范执法程序。徐汇、青浦、闸北、普陀、奉贤、杨浦、虹口、宝山、黄浦、静安、卢湾、浦东(原南汇片)、崇明等区县根据各自实际,分别召集街镇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分层次、分阶段进行培训,详细解读法规文件和操作要点,提高基层单位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三是广泛开展无违法建筑单位创建活动。青浦区盈浦街道提出了争创“四无活动”,即无新违产生、无强拆行为、无集体性上访、无破墙开门(窗),对表现突出的村(居)委实施奖励;香花桥街道积极开展了“三无承诺活动”,由村(居)委拆违第一责任人和重点企业作出无违建承诺,引导群众和企业自觉守法;宝山区将无新违法建筑作为“六无”要求之一纳入平安社区和文明社区评选的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有力地推动了社区拆违工作进展。通过市、区拆违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今年共拆除新违法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比去年增加15万平方米,闸北、青浦、卢湾等区对举报的新违法建筑做到100%拆除,实现了新违法建筑零增长。 2、加快推进存量违法建筑整治 一是全力组织实施迎世博600天拆违整治行动。按照市迎世博城市管理指挥部的总体部署,认真开展南北高架、内环高架、江河、重要地段、重要交通枢纽等五大战役范围的拆违任务,先后组织实施“黄浦江、苏州河沿岸违法建筑专项执法”,和“拆除主干线违法建筑专项整治”等行动,累计拆除国省干道两侧、铁路沿线、江河沿岸、重要地点周边等“两个五”重点区域的违法建筑279万平方米,完成整治计划的156%,有效改善了世博保障区域的环境。市水管处积极主动会同黄浦江、苏州河沿岸的相关区联合开展整治行动,市城管执法总队和闸北、奉贤、闵行、青浦、徐汇、卢湾等区全力开展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是着力开展2009年上海市平安建设城中村整治和拆除农村地区违法建筑项目工作。在市综治办的指导下,牵头组织农委、房管、规土、公安、工商、食药监、商务委等部门,制定了上海平安建设实事项目“整治城中村,加强社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2009年“拆除农村地区违法建筑”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召开工作现场会、各季度联络员会议和现场督促检查的方式全力推进,共完成38个违法搭建严重、脏乱差问题突出、治安状况复杂的“城中村”的综合治理,并拆除大量农村田地和宅基地上的违法建筑,闵行区、松江区、嘉定区在组织实施中效果明显,有力地维护和改善了城乡结合部与农村地区的管理秩序和环境面貌。 三是推进存量违法建筑普查试点工作。以闸北区作为先行先试单位,由区拆违办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存量违法建筑进行逐门逐户的调查摸底,目前已完成全区历史存量的户外调查,进入统计、校对、汇总阶段。松江、奉贤、闵行、卢湾、青浦、宝山等区也积累了存量违法建筑的相关普查数据,为下阶段普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可靠的决策依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9年,全市拆除违法建筑新机制的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遏制新的违法建筑和整治历史存量违法建筑取得了显著进展,迎世博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但是,我们要清醒地看到,整治违法建筑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工作推进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较大差距,各级政府思想认识还不统一,工作推进中还面临许多阻力和复杂的社会矛盾,市民的实际困难现实存在,各区县必须审时度势,正确把握政策尺度。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统一,领导重视程度还不到位。从日常工作中反映和年度拆违工作考核评比中显示出,部分区县对市人大新修订的拆违规定和市政府的相关文件要求责任的落实不力。有的街镇未按属地管理的要求,承担起领导、协调、保障的责任;有的职能部门未能严格按照规定职责,履行查办义务,工作中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仍然存在;有些物业管理企业未能积极主动履行发现、劝阻、报告的法定责任;少数工作人员产生厌战畏难情绪和消极应付的现象。 二是法规文件未得到全面落实。拆违规定和实施意见对区县拆违办的机构设置和工作制度作了明确要求,但有的区对拆违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仍然不到位;有的区工作机构虽已成立,但只是空挂牌子,尚未实质性运转,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专职派驻人员未到位,工作经费预算不明确,车辆装备保障未落实,不能有效协调处置各类违法建筑案件。同时,部分区还未将拆违工作列入对街镇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的内容,条块资源难以充分有效整合,影响拆违工作的深入开展和持续推进。 三是新的违法建筑未从根本上得到遏制。有的区尚未建立全方位覆盖的巡查监控网络和全时段反应的快速查处机制,对违法搭建现象发现不及时、反应不迅速、程序不到位、查处不得力,往往造成在建的拖成已建的,新违章变成老违章,小问题累积成大矛盾,一般案件拖成“钉子户”,处理难度增大,拆除成本增加,工作成效弱化。从全年统计数据看,全市对新违法建筑的平均拆除率为73%,有6个区的拆除率在60%以下,全年受理的新违法建筑虽已拆除9520件,但仍有相当数量新的违法建筑未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四是新的工作难点仍不断凸显。随着拆违工作不断深入,一些新的工作难点逐步显现出来,特别是别墅区违法建筑总体呈上升趋势,拆除难度大,查处效果不明显。一方面,部分行为的违法性质界定困难,如底楼下挖装地热、装修分割房屋等行为是否属于违法搭建,防盗窗、花架、遮阳棚、雨披、住宅前绿地里擅自铺设便道等是否可以认定为违法构筑物,有待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研究和界定。另一方面,有些案件的程序正常执行存在困难,如当事人为高层物业业主或长居国外时,执法人员无法入室取证,法律文书难以送达,执法程序不能完成,强拆实施难以进行,需要在法律上和实践中加强研究,探寻有效的解决办法。 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是城市建设和管理战线全面保障世博会举办的决战年。我们要按照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城市文明的总体要求,紧扣迎世博城市环境保障这个中心任务,按照“全力遏制增量产生,稳妥推进存量整治,全年拆除300万平方米违法建筑”的总体目标(明细见附件),下大功夫、下苦功夫、下真功夫,通过完善机构,健全机制,深化协调,落实保障,全面加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为世博召开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一、继续推进区县拆违机构建设,促进力量整合。针对各区县拆违机构建设进展不平衡的情况,由市领导对全市拆违工作进行再动员,推动机构建设落后的区县加快步伐,尽快完成机构组建,落实工作人员、办公场所、装备配备、施工队伍和专项经费,建立健全日常拆违工作制度,确保拆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二、建立健全巡查发现机制,遏制新违法建筑产生。各区县要督促街镇和有关部门落实巡查责任制,逐步推进在各居民小区和行政村设立专职的巡查员队伍,建立巡查日志,实行倒查制度,对群众已经举报而巡查人员还未发现报告的,给予责任人员通报批评或相应处理。通过建立健全巡查发现机制,及时发现、劝阻和制止实施违法建筑的行为,力争将违法建筑控制在萌芽状态。卢湾、黄浦、徐汇、浦东、静安等世博场馆所在区和精品城区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新的违法建筑零增长。 三、开展违法建筑现状普查工作,摸清存量底数。要认真学习借鉴闸北拆违办的工作模式,由各区县拆违办牵头,根据城市化地区和农村地区的不同情况,组织网格化管理部门、社会中介组织等专门力量,以街镇为单位,全面开展存量违法建筑现状普查,调查结果汇总核对后登记造册建档,建立违法建筑的基础数据库。 四、建立完善违法建筑台帐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各区县要重视对群众举报案件的处置,严格规范案件查办程序,要对受理的违法建筑举报建立工作台帐,对每个案件做到“四个一”,即一处违法建筑,一张现场照片,一份违法建筑调查表,一本拆除卷宗(含拆除时间、实际拆除面积、拆后照片等),以备统计和核查。 五、推进资源整合,改善拆违工作氛围。市、区两级拆违办要主动与市和区县文明办加强沟通联系,力争把无违法建筑纳入到文明单位、文明小区、文明居(村)委会的评比项目中去,让市民群众自觉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举报违法搭建行为。 六、开展法规政策培训,提高现场执法能力。各区县拆违办要根据法规规章要求,结合地区实际,适时组织拆违实施部门和街镇的执法人员集中进行法规培训,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操作流程,理顺工作关系,统一工作要求,指导各执法主体和具体执法人员提高政策法规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七、加强拆违工作调研,破解工作难点。对拆违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新增难点,市、区两级拆违工作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调研,通过内部座谈研讨和聘请专家指导等形式,认真组织调查研究,论证法律依据,创新工作方法,界定违法性质,探索有效的治理措施破解难题。 八、加大考核检查力度,督促责任落实。一是继续抓好重点案件的督办工作,加强对各区县和各拆违实施部门案件办理情况的跟踪掌握,保证案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二是督促区县建立健全对街镇的拆违工作考核制度,并按照时间节点检查实施情况,确保属地管理责任有效落实。 2010年上海世博会正日益临近,拆违保障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任务更趋艰巨。我们要在市、区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拆违规定的各项要求,以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锐意进取的工作态度,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努力创造整洁、文明、优美的城市面貌,迎接世博会的召开。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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