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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国有资产收益分配管理,第一节 国有资产收益分配概述 第二节 国有资产收益分配管理 第三节 国有资产收益制度的历史演变 第四节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分配问题本身就是经济学界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涉及到社会财富在消费和积累之间的分割安排以及在不同社会主体之间的分配,这对整个社会资源配置的公平和效率都产生着重大影响。由于我国国有经济比重较高,国有资产的收益分配在社会分配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国有资产的收益管理在国有资产管理的整个理论体系中乃至业务操作中都显得尤为重要。,第一节 国有资产收益分配概述,财产所有权重心的转移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生产和交换领域,法人取代自然人成为主要角色;对于用于生产经营的资本性财产来说,最重要的已不是使用价值,而是价值,更准确说,是价值的增值,即财产所有权的重心由“古典所有权”理论中最重要的处分权向“现代产权理论”中的收益权转移。,一、国有资产收益的概念和分类,(一)国有资产收益的概念 资产收益是资产所有者凭借资产所有权所取得的利润、租金、股息红利、资产占用费等收入的总称。 国有资产收益,广义上,是指国家凭借其国有资产所有权取得的各种收益的总称,包括企业上缴利润、利息、股息、股权转让收入、资产占用费、租金、国有资产转让收入和依法取得的其他收益等。广义上的国有资产收益不仅是由经营主体创造的,还可能是由各类国有资产的占有和使用单位创造的,如事业单位等。,狭义上,国有资产收益又可以称为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指国家凭借其出资人地位,从经营性国有资产中所获得的经济利益。 这其中包含几层含义:一方面,国有资产收益必须是在一定时期内,由国家授权经营及国家出资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利用国有资产从事资本运营以及生产经营活动所新创造的价值,不包含物化劳动的转移; 另一方面,它必须是已经实现的、可在各利益主体(国有资产所有者、企业、经营者和生产者)之间进行分配的价值; 此外,会计核算上,国有资产收益指企业经营、使用国有资产所取得的纯收益,即税后利润,是在作了纳税扣除之后的剩余。,(二)国有资产收益的分类,1、国有资产收益从其初次分配的结果划分,包括企业留存收益和企业上缴收益。 2、按照国有资产收益的解缴对象分类,企业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又划分为中央收益和地方收益。 3、按照国有资产收益的实现方式,可分为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和国有资本运营收益。,二、国有资产收益的分类,(一)按照直接占用者的属性标准,可以分为企业收益和国家收益 (二)按照国有资产收益的实现方式,可分为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和国有资产运营收益 (三)按照来源性质,可以分为经营性收益和非经营性收益 (四)按照收益的解缴对象分类,分为中央收益和地方收益,二、国有资产收益分配,(一)国有资产收益分配的含义 国有资产收益分配,是以国家为主体,根据国有资产产权制度,为保障国有资产的相关利益主体的共同利益,对所实现的国有资产收益的所有权和占有权进行划分,保证其合理归属的管理过程。 其本质在于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之间的经济利益。 微观角度而言,国有资产收益分配制度就是国有企业的利润分配制度。,(二)国有资产收益分配管理的意义,1、有利于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 2、有利于为扩大社会再生产提供保证 3、有利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有利于建立和谐的产权关系,(三)国有资产收益分配的原则,1、税利分流原则 2、正确处理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原则 3、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第二节 国有资产收益分配管理,国有资产收益分配制度,规定了国家和国有出资企业间进行利润分配的具体形式、比例和方法,是国家财政管理体制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有资产收益并不是全部由企业自主支配的,而是根据国有资产的不同经营方式,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配。,一、不同经营方式下国有资产收益分配形式,(一)股份经营方式下国有资产收益的分配 (二)承包经营方式下国有资产收益的分配 (三)租赁经营方式下国有资产收益的分配 (四)合资经营方式下国有资产收益的分配,二、国有资产收益的收缴管理,(一)确定国有企业税后利润的上缴比例的原则 1、国有企业长远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如企业未来的投资计划和发展战略,企业需要因此而留存部分收益,用于再投资支出。 2、调节行业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不同行业之间的利润率存在较大差异,尤其是国有垄断性行业和资源性行业存在着超额利润,并转化为不同行业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为了调节不同行业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则需要针对不同行业实施不同的利润上缴比例。 3、国有企业的整体经营状况。在企业整体经营状况较好时,可以选择相对较高的利润上缴比例,反之则采取相对较低的上缴比例。 4、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国有资本需要逐步退出的一般竞争性行业或夕阳产业,可以选择相对较高的分配比例,实行加速退出。而对于需要加强资本投入的重点行业、关键性产业或高新技术产业,则实行相对较低的利润分配和上缴比例,增加企业自有资金的来源,以促进企业的资本积累和规模扩张。,(二)1995年规定的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 1、收益收缴办法 国有资产收益应按企业隶属关系就地上缴国库,列入同级政府的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用于国有资产的再投入。国有企业上缴国有资产收益采用按月预缴,全年清算的办法;其他国有资产收益在确定后十日内入库。 (1)国有企业应上缴国家的利润,根据国务院国发199385号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近期“对1993年底以前注册的多数国有全资老企业实行税后利润暂不上交的办法”,少数国有企业应上缴国家的利润按企业财务隶属关系分别由财政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会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和财政情况确定。,(2)国有企业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国家股应分得的股利由股份有限公司直接上缴; 国有企业部分改建,分离为两个独立的法人,原国有企业改为实业公司,改建后的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行业主管部门持股管理的,国家股应分得的股利,由行业主管部门就地上缴,也可由股份有限公司直接上缴; 国有企业部分改建,在原国有企业基础上成立集团公司,改建后的股份有限公司由集团公司控股的,国家股应分得的股利可先上交集团公司,再由集团公司就地上缴,也可由股份有限公司直接上缴。 国有企业部分改建,分离出的原老企业应自负盈亏,企业发生的经营性亏损,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用税前利润予以弥补;企业发生的政策性亏损,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可在一定期限内按企业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适当补贴,具体采用核定亏损定额、逐年递减的办法。财政部门弥补的亏损数额不得大于分离出的股份有限公司实际上缴国家的股利。,(3)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家应分取的红利,由有限责任公司直接上缴。 (4)各级政府授权的投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投资取得的国有资产收益由投资部门或机构就地上缴,也可由被投资单位直接上缴。 (5)其他非国有企业占用国有资产应上缴的收益,由投资部门或单位直接上缴。 (6)各级主管部门使用国家拨款或各类建设基金进行投资的,其分回的税后利润、股息、红利收入由各级主管部门直接上缴。,2、组织管理 (1)国有企业应上缴国家的利润 ,由财政部门会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根据企业情况核定收缴方案后下达执行。 (2)股份有限公司分配现金股利时,应坚持同股同利的原则,国家股的持股单位不得放弃国家股的收益权。国家股股利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确认后及时上缴。 (3)有限责任公司分配红利时,国家按出资比例分得的红利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确认后及时收缴。 (4)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收入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股权转让收入(包括配股权转让收入)以及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出资转让收入,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认后收缴。 (5)其他非国有企业占有国有资产应上缴的收益,应按照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上缴。 3、解缴与汇总办法 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收益收缴部门应按月(季、年)编报国有资产收益汇总表,报送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三、国有资产负收益及其处理,收益的对立面是负收益,即亏损。国有资产在经营过程中也会出现负收益现象。 产生国有资产负收益的原因很多,概括起来可分为两大类: 由于企业自身经营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亏损,被称为经营性亏损; 由于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政策、为实现国民经济宏观效益或社会效益而造成的亏损,称为政策性亏损。 一般来讲,经营性亏损要由企业自己负责,政策性亏损则应由国家根据政策规定进行弥补。,第三节 国有资产收益制度的历史演变,一、1978年以前的利润分配制度 在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所有经济成分基本纳入公有制轨道,政府机制统领社会全部领域,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是典型的指令性计划分配,财政收入主要通过企业利润上缴来实现,因而这一阶段的财税制度呈现“重利轻税、以利代税”的取向,强调合并税种、税制简化。,(一)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491952) (二)企业奖励基金制度 (三)利润留成制度,二、1978年-1994年的利润分配制度,(一)企业基金制度 (二)利润留成制度 (三)利改税制度 (四)上缴承包利润制度 (五)税利分流制度,三、1994年以后的利润分配制度,(一)企业所得税的合并 1、内资企业所得税的合并 2、内所得税的合并外资企业 (二)国有企业利润的收缴 1、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规定 2、征收特别收益金 3、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第四节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一、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必要性,(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概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长期以来,我国对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没有单列预算和进行分类管理,而是与经常性预算收支混合在一起,这种做法无法体现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和国有资产所有者两种职能及其两类收支活动的运行特征。随着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政资两种职能的逐渐分离,政府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必须建立起独立于公共预算之外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来全面掌握经营性国有资本的收入、支出、资产和负债情况,以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再投资的有计划进行,已成为客观必然。,国有资本预算及其管理要解决什么问题?发挥什么作用?多数人的习惯思维、尤其是从事国有资产管理的人,会毫不犹豫且不容置疑的回答,是为了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然而,这仅道出了国有资产在微观层面上的目标。事实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出台,恰恰是为了打破这种错误观念。也就是说,从国有资产管理、到国有资产预算;从国有资本经营、再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正是要求我们区分国有资本在宏观与微观层次的不同作用及具体要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就是要强化国有资本在宏观层面的作用,具体而言,国有资本预算是政府宏观调控的衍生手段。,(二)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必要性,1.有利于国有资本出资人充分发挥它的职能作用 国资委作为国有资本出资人的代表,其职能应定位为对国有资本的监督管理,包括国有资本的产权监管、运营监管和国有资本总量与结构的调控管理,但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反映的预算期内国有资本经营的目标,是国有资本经营计划的财务安排,是国资委职能作用发挥的基础。 2.有利于实现政府作为国有资本所有者的监管职能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按照政资分离的原则下,公共预算的编制和实施体现着政府行使社会管理职能的需要;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则体现政府行使国有资本所有者职能的需要,其收入应主要来源于国家以国有资本所有者身份取得的各种国有资本收益,其支出必须用于国有资本的再投入。 3.有利于国有资本出资人加强对国有资本经营者的约束与控制 在目前国有资产管理的“两级三层”模式中,国资委与国有资本经营公司既是国有资本的出资人代表,又是国有资本的经营者。国资委要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经营者进行约束控制,国有资本经营公司要对被其控制或参股公司的经营者进行产权约束。而约束与控制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分级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二)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必要性,4.有利于强化对国有资产的规范化管理 国有资本所有权和经营权随着国有企业的改组和改制实现了分离后,政府与国有企业经营者之间就形成了一种“委托代理”关系。由于信息不对称,代理人有可能发生损害所有者权益的“道德风险”。为了预防这种“道德风险”的发生,必须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便对国有资本经营活动进行统筹规划,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业绩进行考核和评价,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道德风险”,确保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 5.有利于完善我国复式预算制度 我国国家财政必须建立起包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在内的复式预算制度,以利进一步转变和拓宽国家财政职能,增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强化预算约束。可见,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乃是深化我国财政体制改革,促进我国复式预算制度不断完善发展的需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出台背景,随着我们的改革开放及市场化,我们看到,“资产资本化、资本社会化”这“两化”进程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国有资产转变为国有资本,实现了国有资产重新估值及价值放大、国有经济主导地位的充分发挥。中国成为世界上为国有资产数额最大、国有经济比重最大的“两大”国家。,而资本逐利的本能及规模扩张的冲动越来越强。可以看到,2008年,全国国有企业累计实现销售收入22.19万亿元,比2005年底增长57.7;实现利润1.33万亿元,比2005年底增长39.2;上缴税金近2万亿元,比2005年底增长66.5。 20062008年,国有企业户数每年减少近1万户,但销售收入平均每年增加近2万亿元,实现利润平均每年增加380多亿元,上缴税金平均每年增加1840多亿元。,于此同时,置疑的声音也越来越多,在国企是否真正服务于全社会、在国企利用国家权力垄断地位造成收入分配不公方面、国有企业经营状况的透明度方面、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等等,都成为公众高度关注和敏感的方面。 也就是说,国资在微观层次的作用在不断加强的同时,其宏观层面的作用却在不断弱化,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公司甚至成为宏观调控的“盲区”。,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我们国家从1994年预算法出台就开始考虑的“国有资产预算”终于在2007年9月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形态,出台了试点方案与落实进程。 其宏观目标要发挥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坚持“官不与民争利”的原则,试行经营性国有资产从一般竞争领域退出,退出并变现的国有资产应首先用来弥补公共预算的缺口、社保基金预算的缺口,成为真正为社会、为国民的服务的资本。,我们知道,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发【2007】26号)中,决定中央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从2008年开始实施,收取实施范围内2007年实现的国有资本收益;而2007年开始试点,收取部分企业2006年实现的国有资本收益,试点开始后,烟草企业及国资委监管的155家央企陆续向财政部上缴了总额170亿元的企业收益,这标志着国有企业正式结束了不向国家上缴利润的11年的历史(1994-2005,07年试点开始缴的是06年的利润);各地区层次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时间、范围、步骤,由其人民政府决定。,二、我国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理论依据,(一)我国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理论依据 第一,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国家要在一些关键性领域进行直接资本投资,使国有资产在社会生产经营活动中发挥主导作用,这样必然会形成国家在这方面的收支活动 。 第二,国家作为社会管理者,要维护国家各个职能部门的正常运转,也要有相应的收支活动,如税收、收费和各项公共支出等 。,社会主义国家财政的本质内含着 “一体五重”的关系: 即一个主体 (国家或政府)两种身份 (政权行使者、国有资产所有者)两种权力 (政治权力、财产权力)两种职能(社会管理、经济管理)两种分配形式 (税收、国有资产收益)两种分配关系 (税收征纳、利润上缴)。 这种“一体五重”的关系形成了社会主义国家财政特有的公共财政和国有资产(本)财政的“双重(元)结构模式”;对应于财政管理部门来说,则形成国家财政部门和国家税务部门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一体两翼”格局(其中,财政是“母体”,税务与国资是与母体不可分割的 “两翼”)。需要强调的是,在上述“一体五重”的关系中,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与各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一体两翼”的经济基础;而社会主义国家的两种身份与两种职能,则是“一体两翼”的理论基础。 只要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不变,社会主义国家的双重职能社会管理与经济管理(含国有资产)不变,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这一财政本质不变,我国财政“一体两翼”的基本框架既不会过时,也不可能被轻易改变,现行“双重(元)结构”的财政运作模式也不可能为其它单一结构的财政模式所替代,因此国有资本财政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就有其存在的理论依据。,(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特点 从收支形式上看,国资经营预算的收入以利润上缴为主,支出以投资形式为主;而一般预算的收入则以税收形式为主,支出以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为主。 国资经营预算收入的基本特点:非强制性经济属性决定了风险性,因此对收益上缴不能违背规律强求;有偿性存在的前提是国有资本的事前投入,先投入后收获;不确定性收入上缴的标准和规模都很难确定,行业不同、平均利润率不同,企业经营能力、素质等也存在巨大差异,市场因素,因此,需要有效激励尽量实现上缴的最大化。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主要体现为年度计划;既包括国有资本的经营目标计划,也包括国有资本收益征收计划。 在一段时间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要重点关注收益征缴,国资预算管理与调控的对象是国有企业和国有集团为主的各类国有资本承载载体。,就具体内容而言,管理和调控必须落实到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征缴上来。时至今日,原本“放水养鱼”的战略已经达到效果,因此现在要通过预算管理来实现对企业经营利润的适度集中及其再分配。当然,收益征缴不意味着要损害企业活力为代价,而是要有助于企业深化改革和发展。 着重要解决的几个关键问题是:如何确定国有经营收益上缴的标准、如何促使企业经营效益的最大化、如何督促企业及时足额上缴等。,(三)一般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之间的关系,与一般财政预算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允许实行赤字预算。以收定支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基本要求。在收取的国有资本收益数额一定的条件下,如何支出及优先支出类别成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难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衍生手段,国有资本在宏观层面作用的发挥,要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必须着眼于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并不断提高民生水平这一核心,从而体现民生的政策导向,让社会公众真实而直接的感受到其对国有资本收益的分享。,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框架,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 (国发200726号) (一)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原则 统筹兼顾,适度集中。统筹兼顾企业自身积累、自身发展和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及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需要,适度集中国有资本收益,合理确定预算收支规模。 相对独立,相互衔接。既保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完整性和相对独立性,又保持与政府公共预算(指一般预算)的相互衔接。 分级编制,逐步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编制,根据条件逐步实施。,(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支范围,(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和审批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和审批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独编制,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2、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主体的争论 从1994年实施分税制开始,国有企业就没有实行分红政策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监管 1、由全国人民大会进行监管 2、人大授权政府监管,七个要着重关注的问题,(一)目前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仍是一种有限覆盖的体制,只是非金融类、部分国有经营性资产的管理体制。 相应的,推行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对象也是这部分国有资产,而并没有覆盖到金融类国有资本和非监管企业(即各级国资部门管辖外的国有企业)。因此,实施中,以监管的国有企业和国有集团为对象。当然,这是在我国国企改革推进到这一阶段、占绝大比例的国有资产数额集中到少量国有集体和国有控股公司的条件下得以实行的。,我国历史上两次合并重组高潮:90年代,国务院提出“大公司大集团”战略;2002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前后,为提升中国大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两次后中国出现了若干资产、人员、利润均居世界前列的国有企业集团。但出于国家综合经济安全需要,在一些特定行业,如铁路、烟草、军工等领域存在着一批传统意义上的国有独资企业。2008年,中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千亿元的有12家,利润超过百亿元的有20家,进入世界500强的有25家,分别比2005年增加6家、9家和10家。中央企业联合重组力度进一步加大。目前中央企业户数已由2006年初的169户减少为2009年底的129户。,(二)国资经营预算是国有资本预算体系的组成部分,完整的国有资本预算体系应包括: 经营性国有资本预算、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本预算、 资源性国有资本预算。 预算编制与执行等技术角度看,具备条件的国企数量并不多,经营性国有资本预算较易实施,因此成为建立完善的国有资本预算体系的起点。而长远来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本、资源性国有资本的规模都会越来越大,需要不断完善其预算管理机制,以实现国有资产的全面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本预算,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国家机器正常运转、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各种公共产品的主要物质基础之一。 预计2010年,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会达到10.2万亿元。占用和使用行政事业性国资的机构或单位主要是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政府机关占用国资是为了保证国家所行使的行政权力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廉洁而高效的政府机关应尽可能少占用国资; 而事业单位使用国资是为了给社会公众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为满足公共需求,事业单位不仅要提高供给效率,而且未来要增加对事业单位的投入,因此,未来我国行政性国资规模应减少,而事业性国资规模会增大。作为事业单位改革的条件之一,就是要引入与实施事业性国有资本预算。,资源性国有资本预算,资源性国有资产是在土地国有条件下全部自然资源的总和或总称。 自然资源的存在形态及衍生价格的变化性,使资源性国资的价值难以确定,因而不可能想经营性国资一样实现价值化的定量管理与评价。更多的是一种导向性的评价与衍生指标的监控,例如以各类自然资源的消耗测算体系为预算依托。 通过资源性国有资本预算引导甚至是强制实现自然资源的可持续使用与高效率配置。,(三)关于收益征缴标准,国有资本的承载载体在分布行业、组织形式、市场化程度上具有多元化的特点,因此不能采用一个一刀切的标准进行收益征缴。因此,根据企业组织形式不同,对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集团要征收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对股份公司则要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和其他股东一样收取国有股分红收益;根据行业不同,要突出对一些关乎国家经济安全类的企业的“少取”、如军工科研企业;根据企业市场化程度不同,要考虑通过收益征缴来调整和平衡一部分垄断利润。,因此,作为“国务院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发200726号)的配套文件,“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央企上交年度利润的比例,实行分类标准,第一类10%,第二类5%,第三类暂缓3年上交或者免交。分类主要是依据行业或产业,从分类看,带有行政或资源垄断性的央企如石油石化、烟草等,按最高10%的比例上交部分利润,暂缓3年上交或者免交的主要是军工等类企业。如果按各类企业实现利润能力看,按10%最高标准上交利润的央企,绝大多数都是利润率较高及实现利润额排名在前30位的企业。分类确定上交利润的比例,基本上能够体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政策导向。,(四)国有集团多级法人的组织结构有助于降低国有资本经营的运行成本,国有集团具有鲜明的多级法人运营特征,即一般集团公司不从事实际运营、而主要是对下属若干子公司实行计划式管理,而公司的主营业务一般归集到下属一个或几个上市子公司中,上市子公司不仅涵盖全部主营业务,还占有公司最优质、数量最大的资产。,在这种多级法人体系下,国有集团在母公司层面,一般为国有独资形式。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主要是同母公司发生收益征缴关系,重点关注和监督母公司的财务预算和利润状况,而无需和集团下属的不同组织机构、数量众多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发生直接的征缴关系。从而有助于减少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征缴标准的层级,降低征缴难度。,(五)收益征缴要有利于实现资产管理向股权管理的转变,在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征缴中,要注意通过征缴标准及比例的设计,加快实现资产管理向股权管理的转变,使国有股分红收益逐步成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主要收入来源。 国有资本既表现为国有资产,也表现为国有股权,但是,如果国有资本主要表现为国有资产,就会导致国资管理陷入到国有企业经营及管理具体工作的泥潭中,弱化国资管理体制的功能,影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实施。甚至可以说,如果国有资产绝大多数被国有企业所承载,那么,也就难以实施完全意义上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的前提条件是越来越多的国有资产转变为股权形态,这样才能使国有资产管理从资产形态管理中摆脱出来,实现真正的价值管理。国有企业是计划经济时代国有资产的承载载体,股份制公司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资产的承载载体,股份制公司与国有企业相比更有利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助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微观目标的实现。因此,在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征缴的办法中,要反映出对股份制公司适度倾斜的基本导向,在征缴总量上要低于对国有企业的收益征缴。这实质上要传达一种经济理念,即在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征缴中,哪个企业需要消耗更多资源(成本),哪个企业就要承担这部分成本,并且要反映在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中。,(六)国有资本收益增长取决于国有资本变现预算,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先从央企按分类标准上交一部分利润开始,并不意味着国有资本收益的主要来源是利润这一块。如果国有资本收益仅定位于央企利润收取,那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就会受到严重束缚。 按2007年央企实现利润总额1.08万亿计算,在200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中,从央企实现利润中征收的国有资本收益额大约为180亿左右,如果再考虑征收其他部分收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大约不会超过195亿。,一般而言,在经济景气尤其GDP率增长超过10%的条件下,央企实现利润总额呈快速增长之势。但是随着宏观调控力度加大,GDP增长放慢,国企实现利润总额也会下降。因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增加应考虑其他收益部分的增长。 加大国有资本变现力度,增加国有产权转让收入,可以实现并保证国有资本净营预算收入的稳定增长。这意味着,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中,既要编制年度预算,也要编制长期预算,而中长期预算的重点是国有资本变现预算。,(七)进一步完善国资经营预算的方向,一是研究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范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范围目前仅限于在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中国烟草总公司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试行。金融企业和铁路、交通、教育、文化、科技、农业等部门所属中央企业均未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范围。下一步将在理顺部门关系的前提下,进一步研究扩大试点范围。,二是完善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政策。针对目前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过低,不利于遏制央企盲目投资和国企结构调整的状况,适当提高国有资本收益的收取比例。,三是推动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工作,做好汇总编制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准备工作。在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基础上,加快研究制定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的汇总上报体系及软件编报系统,为统一中央和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提供制度基础和技术保证。目前,全国有30个省市区已经初步建立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收支预算管理体系初步形成。,案例:北京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04年5月出台关于建立北京市国有资本预算管理体系的通知及配套的北京市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暂行)办法。 从2004年开始,进行国有资本收益收缴试点工作。国资委确定收缴额度,下收缴单。国有企业应于每年8月31日前上缴上年度应缴税后利润。 按公司法,税后净利润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20%的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后,按20%的比例上缴,所以实际收缴率为税后净利润的16%左右。 北京市国资委2007年实现国有资本收益收缴8个亿;2008年预计10个亿。,由于中央下达的国资预算办法,打乱了北京之前的框架:首先,新的中央办法指定了国资预算的主导权在财政,预算的编制、审批和制度制定都在财政预算部门,而把国资委完全当作一个预算部门,但要按通常部门预算的方法对国资预算进行管理是不切实际的,比如,对国资预算的审批要求落实到每一个项目上,“打油钱不能打醋”,但对国有资本运作来说,国资支持企业是资金注入,而非细化干预到企业的每一个运作,因此,如果按项目编制预算,则变成了财政部门与企业的直接对口,那是一种倒退。,财政部门的预算是硬性刚性的,但国资委直接对企业和市场,比如北京市“十一五”规划要发展高科技,那么,国资委作为出资人就向科技行业的国资企业投钱,至于企业究竟是做丰田还是做桑塔纳,那是市场的事情。 当然,国资委也是政府的一个部门,也是人,也很难说就比财政更懂市场,也有个人的私人感情。如果从规范的角度讲,财政的制度方式是比较规范的。但财政的预算办法是不适合作为企业出资人的角度。更关键的问题在于谁来监督国资委,如何控制腐败、如何把钱用出效率来。目前都是靠人的自觉而不是制度来控制行为。所以,重点还应该是如何设计制度。,合理的收益收缴比例的确定 一刀切式的收益收缴比例并非完全公平的,但对不同企业按不同比例收缴也不能说是公平的,一刀切看还是相对公平的。可以考虑将企业分类(公益类、科技类),然后以分类为依据对收益根据不同比例来收缴。,建立健全企业财务制度 企业的没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就没有国资经营预算编制的基础。 各类企业情况不同,如首钢、首铝,企业预算非常健全,预算准确度在95%,而有些企业连基本的预算都没有。 目前的法规设计是提前一年报预算,如果企业的财务预算制度不健全,无论谁主导,预算编制也很难准确,没有实数,就必然是“编”!因此,应健全企业财务制度以夯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基础。,本章复习题,1、国有资产收益管理的分类有哪些? 2、国有资产收益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3、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的形式有哪些? 4、我国国有资产收益分配的历史沿革是怎样的? 5、我国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框架是怎样的?,本章讨论题,1、谈一谈我国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理论依据。 2、我国为什么要征收特别收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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