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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解读,2019年6月,解读内容,1、实施时间 2、基本框架 3、颁布的意义 4、重点解读 5、我县贯彻执行情况 6、贯彻执行中的问题 7、全国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例,实施时间,2017年5月28日,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在此之前实施的统计法实施细则同步废止。,基本框架,条例分八章,共55条。,基本框架,大致分为三大板块:,主要对统计调查、统计资料管理、统计机构及人员管理、统计违法等行为加以明确,颁布的意义,一是对原统计法对细则的规定进行了进一步细化、明确、充实与完善,给出了操作层面权威性的规则、规范,突出了对政府统计机构权利的约束,是统计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 二是不仅推动了政府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和法治化,还促进了政府统计机构的依法行政、转变职能与优化服务。,重点解读,条例突出了统计调查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一方面,严格规范了政府统计活动,维护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严肃追责统计违法行为,保障了统计数据质量。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重点解读,(1)改进调查方法,减轻调查负担 统计法第二条规定,统计资料能够通过行政记录取得的,不得组织实施调查;通过抽样调查、重点调查能够满足统计需要的,不得组织实施全面调查。,突出约束权力,维护合法权益,重点解读,(2)严格项目管理,避免重复调查 第六条规定,部门、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主要内容不得与国家统计调查项目的内容重复、矛盾; 第九条规定,统计调查项目必须具有法定依据或者确为公共管理和服务所需,与已有项目的主要内容不重复、不矛盾,主要统计指标无法通过行政记录或者已有统计调查资料加工整理取得等条件,才能被批准。,突出约束权力,维护合法权益,重点解读,(3)规范调查活动,保障源头数据 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不得组织实施营利性统计调查; 第十六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应当向统计调查对象说明其法定填报义务、主要指标涵义和有关填报要求等; 第十九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应当对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的统计资料进行审核,发现统计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明显错误的,应当由统计调查对象依法予以补充或者改正。,突出约束权力,维护合法权益,重点解读,(4)保护资料安全,维护调查对象 第二十九条进一步明确了统计法中关于“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资料”的具体内容; 第三十条规定,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直接作为对统计调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完成统计任务以外的目的。,突出约束权力,维护合法权益,重点解读,(1)健全完善监督检查制度 统计法第三十六条对从事统计执法工作的人员条件提出了明确要求; 第三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对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对统计违法行为对查处工作,不得包庇、纵容统计违法行为; 第三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举报统计违法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公布举报统计违法行为的方式和途径,依法受理、核实、处理举报,并为举报人保密。,强化监督问责,加大违法查处力度,重点解读,(2)细化领导人员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形 第四十条例举了三种失察的具体情形,即: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大面积发生或者连续发生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统计数据严重失实,应当发现而未发现的;发现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统计数据严重失实不予纠正的; 第四十二条规定,负责人侵犯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或者采用下发文件、会议布置以及其他方式授意、指使、强令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编造虚假统计资料的,都应当追究法律责任。,强化监督问责,加大违法查处力度,重点解读,(3)加大对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违法行为的追责 增加了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违法行为种类和责任,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七条对组织实施营利性统计调查、干预统计独立性、违法实施统计调查项目、违法公布或提供统计数据和抗拒、阻碍统计执法检查等19类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增设了乡、镇人民政府适用统计法责任追究的违法行为。,强化监督问责,加大违法查处力度,重点解读,(4)明确统计调查对象的严重违法情形 第五十条明确了4种情形属于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 (一)适用暴力或者威胁方法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监督检查; (二)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监督检查,严重影响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三)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统计资料,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 (四)有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1年内被责令改正3次以上。,强化监督问责,加大违法查处力度,我县贯彻执行情况,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统计,全面推进统计法制建设,充分发挥统计法、条例在改善统计工作环境、维护统计工作秩序、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使统计工作在服务政府决策、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了积极贡献。归纳起来有以下几方面:,我县贯彻执行情况,一 一是抓好局机关人员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利用各种学习日及大小会议,组织学习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当场提问、当场测试学习效果。 二是加强乡镇和部门统计人员法制培训。在召开统计年报会和其它业务布置会上,每次都拿出一定时间宣讲统计法制法规,极大的增强了统计人员的依法统计意识。 三是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日和历次普查时机,向社会各界进行统计法制宣传。让群众认识到统计就在身边,与自己的收入、福利、消费息息相关。,一、积极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打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我县贯彻执行情况,我局每年组织多次全县统计执法检查,突出解决统计数据报送不及时、统计数据质量不高等问题。近两年来,按照“双随机”执法的工作要求,采取抽查、突击检查和抽样调查等多种方式,围绕领导比较关注、群众比较敏感的主要指标,结合年报和定期报表,有针对性地进行数据质量执法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不回避、不隐瞒,按照统计法严肃处理。,二、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我县贯彻执行情况,一是建立并及时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为数据真实提供基础保障。我局严格按程序操作,及时吸纳规模企业入统。 二是实施“四大工程”建设,为数据真实提供制度保障。自2012年开始,统计部门开展了“四大工程”建设。即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制度、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联网直报系统建设。经过几年来不懈的努力,截止目前,全县“四上”企业全面实现网上直报,直报率达到100%。“四大工程”建设减轻了企业和县乡统计人员工作量,降低了统计成本,为确保源头数据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把“四条红线”做为高压线,为数据真实提供思想保障。即坚持“先进库、再有数”,绝不自行修改名录库;坚持由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绝不干预企业独立报送真实数据;坚持由企业自己上报联网直报数据,绝不代填代报企业数据;坚持由企业修改差错或补填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绝不自行修改企业任何数据。为把控全县统计数据总体质量,统计局加强和有关部门、乡镇的联络沟通,掌握企业运行的真实状况,加强数据质量评估,把“四条红线”作为高压线严格执行,为统计数据真实可靠提供了思想保障。,三、坚持依法统计,严守“四条红线”,切实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可信,我县贯彻执行情况,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检查是统计法赋予统计部门的职能职责,服务经济发展是统计工作一项永恒的主题。我们把统计工作置身于全县工作大局去思考,去定位。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主动跟进,跳出统计做统计,放眼全局搞服务。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到事前谋划、事中预警、事后总结,增强统计服务的针对性和及时性。,四、充分发挥统计职能,提供优质统计服务,贯彻执行中的问题,目前,我县在贯彻实施条例方面,尚有不够完善的方面。统计对象懂法、用法的氛围还不够浓厚,统计机构执法的力度还有欠缺,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贯彻执行中的问题,一些企业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对依法统计认识不到位,少数私营企业管理不规范,没有统计台帐,对统计调查的配合程度不高。甚至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瞒报、漏报甚至拒报统计资料。社会上存在统计法是“软法”的错误观念,认为修改、调整几个统计数据算不上违法,甚至对依法上报数据横加干涉。,一、基层统计执法环境不够理想,贯彻执行中的问题,一是统计执法人员少,未组建一支完善的统计执法队伍。 据条例第36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从事统计执法工作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印制的统计执法证。但由于受报考条件的限制,我局仅有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两人取得统计执法证,只有两人有执法权限 。根据统计法第35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时,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受人员所限很难全面铺开进行执法。,二、统计执法力度较弱,未形成足够的威慑力,贯彻执行中的问题,二是执法处罚力度较轻。从统计执法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发现有部分统计调查对象确实存在违法现象,但基于各方面的考量,对违法对象给予较轻微的处罚。由于给统计调查对象一种错觉,统计法、条例可有可无,缺乏应有的敬畏感。,贯彻执行中的问题,基层统计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各种常规统计报表和普查是统计工作的重头戏,统计调查方式和现代化水平与时俱进,新增了现代服务业、“三新”统计、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等工作任务,加之“四上”企业逐年增加、投资方法制度的改革和各种监测、临时性核查调查任务,基层统计工作任务急剧增加。统计力量薄弱与任务繁重的矛盾十分突出。,三、统计机构人员与任务不匹配,统计力量薄弱,全国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例,随着国家层面对统计数据真实性的高度关注,相应出台了各种统计法律法规,对统计行为的约束力日趋加大,违法查处得越来越严。曝光程度也越来越高。国家要求各级统计机构每季按时报送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帐,对数据的修改予以原始记录。最近国家统计局就公布了两例统计违法查处案例:,全国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例,2018年3月,国家统计局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18年9月公开通报了案件情况。目前,对该案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已基本完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灵武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责任追究和整改工作,依据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分别简称意见办法)和统计法律法规、党纪政务处分有关规定,对该案件中42名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进行了处分处理,其中厅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8人。,一、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责任追究情况通报,全国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例,在该案中,纪检监察机关已决定给予灵武市委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灵武市委副书记、市长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降为科员处分;灵武市统计局局长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降为科员处分;灵武市工业信息化局局长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并调整为非领导职务;灵武市交通运输局、灵武市教育体育局、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灵武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灵武市林业局、灵武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受到政务警告等处分。,一、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责任追究情况通报,全国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例,根据群众举报,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统计局近期对四川省德阳市下辖广汉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违法举报线索进行了立案调查。,二、四川广汉市政府授意非法干预普查数据通报,全国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例,立案调查发现,广汉市规模以上工业普查数据严重失实;地方政府授意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非法干预普查数据,广汉市经普办通过召开工作会议等方式下发地区生产总值(GDP)总量匡算表模板,实时监测并通报各乡镇和园区GDP总量及分行业完成情况,指使、授意乡镇和园区非法干预普查对象提供与GDP密切相关指标的普查数据;应对、阻碍、打探统计执法检查问题严重;违反国家规定,将统计机构列为地方经济发展目标完成考核责任单位。对于上述违法行为,国家统计局将按规定移送四川省委、省政府依纪依法依规予以处理。,二、四川广汉市政府授意非法干预普查数据通报,全国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例,通报指出,广汉市经济普查违法案件中出现的有关单位和人员非法干预普查对象独立真实上报普查资料等普查违法行为,严重影响普查数据真实准确,严重违反统计法律法规,触碰党的纪律底线,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二、四川广汉市政府授意非法干预普查数据通报,不妥之处 敬请批评指正,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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