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长制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要点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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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长制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要点3篇(篇一)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着力解决河湖管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河长制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一是制度先行,保障河长制工作全面落实。在全区率先印发旗县级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了市、镇、村三级河长工作体系,配套印发了河长会议、工作督察、考核问责等8项工作制度,设立市级河长公示牌16块,镇级河长公示牌72块,构建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河长制网络体系。今年5月根据市级领导的调整及时调整市级河长,在乌兰浩特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后调整市级河长公示牌。二是因地制宜,大力推进建立湖长制。乌兰浩特市境内有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1处,为九公里泡子,位于平台部队军事管区里内。在全面建立河长制时,为九公里泡子设立了市级和镇级河长,在建立湖长制工作中调整为湖长。三是全面联动,开展各类涉河湖专项行动。今年的河长制工作进入全面推行阶段,开展多项专项行动。在宣传方面,4月9日,我市编制印发了乌兰浩特市河长制宣传月工作方案(乌政办发201826号),积极整合各类宣传资源,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宣传河湖管理与保护的重要性,以及市委政府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兴安盟推行河长制的具体决策部署,常态化开展入户宣传,通过宣传水环境污染防治的“任务书”和“路线图”,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河长制的实质内涵,形成了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累计电视报道4篇、刊发16篇、集体宣传12次,悬挂宣传条幅20幅、张贴海报300份、散发宣传单2万余份。在采砂、卫生管理工作和岸线管理方面,印发了乌兰浩特市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严格按照采砂规划,审批市属采砂场,归流河、洮儿河共6家采砂场,目前已全部关停。印发了关于进行春季河湖沿岸垃圾集中清理的函和关于秋季清理河湖垃圾的通知,重点对归、洮两河环市区河道垃圾进行清理,大范围开展河道卫生整治、水面保洁、水环境综合执法等工作,累计清理各类垃圾2万余立方米。印发了乌兰浩特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清除归流河、洮儿河行洪区内各类违章建筑8处,2630余平方米。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水政监察大队、河道管理站、渔政管理站等相关部门,对洮儿河、归流河市区河段进行执法联动,推行执法巡查网格化管理,实行全天候,高频次的巡查,以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河湖、非法采砂、非法取水、违法涉河建设、违法倾倒堆放废弃物、人为造成水土流失和破坏水利工程等违法活动为执法重点,对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切实维护河湖管理秩序。立执法台账,2018年前3季度,共巡查河道长度1400余公里,出动车辆180余车次,人员800人次,收缴渔获物1000余斤并全部放流,现场制止违法行为45起。四是领导重视,重点开展河湖“清四乱”任务。落实水利部第7次全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会精神,我市总河长发布第2号令全面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工作落实,之后市河长制办公室奔赴各镇,就落实总河长2号令与镇村两级河长进行座谈培训,对“什么是河长制、河长该干什么、河长该怎么干”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解读。全市各地全面排查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截止目前,共计清理生活建筑垃圾5600立方米、白色垃圾150立方米、清理修复河道面积5万平方米、垃圾砂石4万立方米,确保在12月底前完成“乱堆”“乱采”整治任务。五是多措并举,排查河湖突出问题。在水资源保护方面,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的违法行为,加强了对重点行业的巡视和查处力度,清理自备水源井80眼。在水污染治理方面,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3%,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无劣于(五)类的水体断面,严格控制2个入河排污口污染物排放,全市河湖水质明显好转。在水生态修复方面,逐年加强河道生态修复,在洮儿河栽植芦苇苗60万株;实行全年全时段禁渔,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放流草鱼苗种5万余尾,增加洮儿河水域生物资源质量。六是全力以赴,整改水利部暗访发现问题。水利部在第一次河长制暗访中发现我市问题有4项,对此,市委、政府高度重视,总河长、市级河长先后召开6次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在暗访当日市长即召开现场会,研究解决办法。整改情况如下:“河岸边山体上有生活垃圾3处”问题,市国土局在7月24日清理工作全部完成,并在原垃圾堆放处种植了鲜花。“河滩地有历史遗留的沙石料堆多处”问题,水务局在8月上旬已完成全部清理工作。“联军村洮儿河段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有引水管道施工”问题,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水工程,工程建成后管道将全部埋入河床以下,对河道无影响。“归流河河滩地上有尹冲废品收购站1处,堆积大量废品”问题,经调查核实,该收购站属历史遗留问题, 尹冲废品收购站是原科右前旗糖厂所在地,糖厂将此处卖给尹冲、朱金亮、刘芳等四人(合同未提供),由于糖厂和蒙佳有产权纠纷,一直没有履行手续,土地租让价已缴纳,土地使用期限到2053年,使用用途为仓储。我市水务局、环保局、综合执法局已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018年7月19日,依法下达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等,目前,临建、板房、马棚等已清理完毕,院内废品每日用车清理拉走,我市将继续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理。七是纳入考核,建立河湖长制监督机制。为强化各级河长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开展工作,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体系,市河长办负责督促检查和考评,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八是上下联动,各级河长带着日记去巡河。创新“巡河日记”模式,巡河日记主要反映河长巡查责任河流时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处理办法以及处理结果。今年5月,我市总河长发布第一号令关于开展河长巡河行动的通知后,各级河长纷纷带着日记巡河履职,市级河长9人每月巡河,累计巡河94次,镇级河长47人累计巡河706次,村级河长(联络员)72人每周开展巡河,真正建立起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协调推进机制。市镇村三级河长积极安装巡河APP,至12月6日,开展巡河64次,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多个巡河APP问题已反馈给盟河长办和系统建设单位。二、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市太本站镇的1个湖泊及6条河流大部分位于军事管理区内,我市太本站镇主动与平台部队进行沟通,提出地方河长进入军事管理区巡河,但未得到回复。目前地方河长仍不能进入军管区内进行巡河护河,存在着一定的管理死角。三、意见和建议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恳请盟河长办与平台军事管理部门进行沟通,解决地方河长无法进入军事管理区进行巡河护河的难题。下一步,我市认真落实自治区和兴安盟的河湖长制工作部署,进一步压实责任健全机制,确保河湖长制工作落到实处,特别是“清四乱”工作、河湖执法等各项任务取得实效。(篇二)*年,*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关于河长制工作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报告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全力落实“生态立区”战略和打造西部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的部署要求,在自治区河长办的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下,围绕“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建设目标,全面建立和着力推进河长制工作,加快落实“四个到位”和推进“六大任务”,河长制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效,现将*年度工作总结如下:一、工作进展及成效(一)、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实现河长工作全覆盖*年1月17日,自治区水利工作会议召开,安排部署河长制工作,*市开始编制河长制实施方案,3月上旬组织人员赴外省考察学习河长制工作经验,4月初完成河长制实施方案送审稿,4月20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原则通过,6月29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行文印发了*市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7月14日由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市总河长姜志刚主持召开了*市总河长第一次会议,明确提出“全市河湖面积只增不减,只退不占;河湖水质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岸线两侧景观带只能加宽不能变窄,只能填景不能减绿”三条底线和市县乡村四级河长要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三项要求,对*市全面推进河长制进行了动员部署。同时举行了河长制新闻通气会,率先在*日报、晚报上将23位市级河长认领65条沟道进行了社会公示,确定了36个责任单位;结合*河湖管理保护实际,进一步完善细化工作方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市全面推进河长制扎实推进水环境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紧盯入黄排水沟水质提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企业园区污水达标排放、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人工湿地建设、水源地保护、水系景观建设等18项重点水环境治理工作,明确*年至2020年各年度治理任务和考核指标,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压实责任,狠抓源头治理。各县(市)区也加快制定出台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县级工作方案6个,乡级工作方案40个,召开专题会、现场会进行安排部署,落实河长制责任段至县、乡、村。目前全市共落实市级河长23名,县级河长192名,乡级河长372名,村级河长780名,河长制工作覆盖河湖245条,其中:干沟43条,支沟112条,湖泊46处,水源地9处,饮水安全工程3处,水系11处,湿地2处,水库19个。(二)、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各级河长守河尽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总河长、市长任副总河长、21名市级领导任河长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推进全市河长制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制,落实县、乡、村级河长,确保全市主要河湖建立从市级至乡级的四级河长;实行党政领导、部门联动,落实市级责任单位36个,县区责任单位144个,成立市级河长制办公室1个,县级河长制办公室6个,启用了河长制办公室印章,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均由市、县级分管领导兼任,市、县级水务局局长兼任常务副主任,落实到岗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39名,其中:市县编办解决编制7名,抽调其它部门人员32名。在完善河长制工作组织体系的同时,层层压实各级河长责任,由市长主持召开了*市河长制工作第一次推进会议,与三区两县一市以及河长制工作主要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中;市财政解决资金100万元,按照统一样式制作市县级河长制公示牌261块,向群众公布河长信息、河湖责任段、工作目标、举报电话等;开通河长通、巡河通 56人次,市级河长巡河达到96次,召开总河长会议4次,召开市委专题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设议题讨论研究5次,加快推进黄河*段、艾依河等主要河湖工作进程,带动全市河长制工作高位推进。(三)、完善制度办法促长效,配套政策措施抓实效按照出台六项制度工作要求,及时制定并印发了*市河长工作制度、河长会议制度、河长制工作督查考核办法、河长制工作监督投诉受理办法、河长制信息公开报送办法、河长制工作验收暂行办法等六项制度,县区六项制度也全部出台并完成上墙。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安排市财政资金677万元,用于市县级河长公示牌安装、工作车辆采购、水质检测站点建设和河长制基础工作费用等,由市编办批文在市河道管理所增挂“*市河长制办公室”牌子,增加全额预算事业编制7名;结合水环境治理工作需要,实行县区交接断面水质检测机制,已设置县区间水质检测点45个,艾依河水质环境自动监测系统2套,实现至少每月检测公布一次水质结果。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已出具水质检测数据2397份,建立以水质结果倒逼县区落实水环境治理的工作机制;严格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并作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四)、加强监督与考核,全市河长制工作均衡推进结合河长制阶段性重点工作,组织开展河长制工作市级督查3次,县级督查18次,配合自治区开展督查1次,重点对工作方案、出台六项制度、公示牌设立、一河一策编制等基础工作以及自治区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将督查结果向市级河长汇报,监督各县(市)区认真进行整改;开通市长热线和环保投诉等受理平台,受理并按时处理群众投诉143件,做到了件件有回音;积极搭建智慧*+河长制工作平台,利用无人机完成河道巡查、问题发现等日常工作,提升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按时开展河长制年度考核工作,结合实际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如期完成市级对县区的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黄河杯”竞赛活动评比当中;认真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期自评估工作,按照评分细则从六个方面客观赋分,最终自评分为98.5分。通过开展督查与考核,及时向下传导压力,形成人人有责、人人担责、人人尽责的工作氛围,确保全市河长制工作均衡推进。(五)、全面开展水环境治理,水生态得到持续改善围绕改善水生态这一核心,我市全面发力,多措并举,全面开展水环境治理攻坚战。一是开展铁腕治污,狠抓源头治理。封堵企业园区入黄排污口13个,取缔沿河沿沟小作坊8家,督促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有限公司废水全部回用,杜绝废水、污水直排污染水环境;开展工业园区污水处理专项督查,加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提标改造进程,全市8个工业集聚区,7个实现了污水集中处理,4个达到了一级A排放;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放等级,*三区8座污水处理厂,年底前7座可达到一级A排放,剩余的第一污水处理厂年底前完成土建工程主体建设,力争在2018年5月投入试运行。*、永宁、灵武两县一市年底前全部实现污水处理厂一级A排放;采取截污纳管、清淤疏浚、护坡整治等治理方式,现已完成第二排水沟、银东干沟、城市四排、银新干沟、满城街东侧沟、西大沟、陈家圈沟、平伏桥四清沟、挡浸沟等9条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作,同步开展沟道生物治理试点工作初见成效。二是实施生态修复,加快湿地建设。在条承接城镇污水处理厂、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放水的入黄沟道,建设人工湿地处,进一步提升入黄水质,确保2018年底所有入黄排水沟水质达到类,目前1处完工,4处在建,2处筹建;围绕*“双创园”建设,开工建设*市西北部水系建设,分三年实施逐步完善,目前正在组织实施高家闸沟水系扩整土方开挖工程。三是加强水质监测,严格环境监管执法。按照国家地表水监测规范,对纳入国、省、市控的161家重点污染企业进行监督性监测。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已实施监测3次,深入开展“碧水蓝天”、“百日攻坚”活动,组织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水环境安全突击检查等专项行动,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关停非煤矿山30家,拆除砂厂、砖窑52处,关停企业自备井55眼。四是开展骨干沟道整治,做好“河畅”基础工作。利用今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有利时机,组织对永二干沟、第二排水沟等排水不畅的骨干、主干沟道清淤整治158条528公里,在解决农田排水“肠梗阻”的同时,为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奠定基础。二、亮点工作及典型经验我市河长制工作自开展以来,领导高度重视,部门认真履责,县区全面施策,河长制工作起步较快,初现成效。亮点工作及典型经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领导高位推动,逐级压实责任。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河长、副总河长,形成了党政牵头、部门联动、县区发力、群众参与的齐抓共管治水责任链,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成为共识,各级河长认河、巡河、治河形成常态,各级河长责任层层压实到人,工作任务逐级落实到位。二是坚持源头治理,水中的问题岸上治。坚持问题导向,从根本上解决影响水环境安全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污水直排封堵、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黑臭水体综合治理等项工作,研究探索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中水回用等亟待解决的问题,把水污染问题解决在岸上,解决在污染前。三是自加压力提标准,制定三年方案抓落实。体现首府责任、首府担当,高标准、严要求制定了*市全面推进河长制扎实推进水环境治理三年行动方案,争取2018年艾依河水质达到类水,2020年入黄排水沟达到类水,黄河*段水质保持在类水以上,以实际行动保护母亲河。四是勇于先试先行,探索治水新方法。灵武市整合治水资金,开展河湖水系综合整治,河湖功能得到全面提升,推广农村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使乡村环境有了良好改观;永宁县、兴庆区试点开展沟道生物治理,筹措资金投放生物试剂,永二干沟、第二排水沟黑臭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县污水处理厂排放水直接进入人工湿地进行二次净化,提升人工湿地降解提标效果。金凤区、西夏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落实艾依河等河湖水系保洁责任,河湖卫生保洁做到了专业化、规范化。五是创新巡河新模式,建立智慧金凤+河长制工作平台。研制开发了金凤区“河长制”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金凤区各河湖沟道基础数据、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化、数字化。目前平台已于10月30日正式启动,已与自治区数据终端进行对接,形成了上下联动、资源信息共享机制。三、存在的问题当前,我市各级河长制工作体系已经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框架形成,河湖治理工作正在深入推进,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村镇级河长制工作方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工作任务和治理措施不够细化,影响到河长制工作的深入推进。二是部分县区河湖保洁经费筹措困难,河湖保洁任务一并纳入到乡村环境保洁范围当中,并未增加保洁人员薪酬,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河湖保洁效果。三是“一河一策”编制工作专业性强、任务量大,目前各县市区“一河一策”编制工作基本收尾,方案正在审定中。四是联合执法机制还需进一步加强。按照开展“清河专项行动”安排部署,我市将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借此形成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四、2018年工作计划2018年,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生态立区战略,围绕“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建设目标,全面深化河长制,科学有序整治水环境,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水生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投入运营第一、四污水处理厂,三区内8座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全部达到国家一级A 排放标准;关停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企业自备井68眼。二是完成永二干沟、银新干沟、四二干沟、第二排水沟人工湿地建设,开工建设中干沟和灵武东沟人工湿地建设,力争入黄排水沟水质达到类。三是持续做好艾依河等城市水系水环境治理,实施平二支沟综合治理,确保艾依河永宁段水质保持在类,艾依河城市段水质争取达到类;加快实施银新干沟带状公园、西大沟金阳花园人工湿地公园和西北部水系后续水系连通扩整等项目,进一步提升建成区水环境。四是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明确地理坐标,设立界桩、标示牌,依法依规管理保护好河湖水系。加强水资源保护利用,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和资源性“两高一资”行业发展和项目准入。五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控。从现在开始分年度递增,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肥料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养殖园区废弃物处理设施率达到75%以上;农田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六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网络,加强对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不断增强公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篇三)县河长办: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推进我乡生态文明建设,保护江河湖库,保护生态环境,我乡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巡河工作,现将我乡河长制2018年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总如下:2018年,我乡对*河、板渭河进行了多次巡河,主要对*、板渭河是否存在水环境被污染现象,水面、河岸保洁是否到位,污染源是否整治到位;是否存在污水(生活、农业面源、畜禽养殖等污水)偷排直排情况;是否存在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截流及其他侵占水域岸线问题;是否存在破坏水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情况;是否存在非法捕捞鱼类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排查。对巡河结果及时处理,对打捞上来的垃圾等漂浮物进行分类处理,能就地焚烧的就地焚烧、掩埋,不能焚烧的垃圾打包运走,避免二次入河。巡河发现电鱼、毒鱼的行为4次,对其进行严厉打击并做出一定的处罚。今年来我乡河长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发现存在一定的问题。由于我乡级财力有限,就村庄保洁和河面清理垃圾工资每年就达到30万,没有更多的财力去对河道进行维修和保护。巡查队伍力量薄弱,没有专门执法权,给巡河执法带来一定的难度。虽然存在这些问题,相信在上级部门的支持下,多搞几次统一行动,严厉整治河道内发生的所有问题,使全乡河长制工作越做越好,真正做到“水清、岸绿、河畅”。2019年工作计划将进一步强化“河长制”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坚持在总河长的统一领导下,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以确保水质不断改为主要目标,为早日实现*、板渭河“水清、岸绿、河畅”,作出应有贡献。(一)坚持落实“河长制”,强化巡查督查。我乡将以强化落实“河长制”为切入口,实现治水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定时组织日常巡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组织整治,水岸齐抓、标本兼治、治管并举,同时根据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二)强化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宣传平台,加强对治水护河工作的宣传,着力提高沿河居民的意识,努力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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