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运输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要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安全和重要手段,公司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布的JT9132014行业标准编制了最新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以后的安全生产工作中,要求从业人员在进行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确保安全生产。本次编制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3.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4.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5.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管理制度。6.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管理制度。7.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8.安全生产会议制度。9.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10.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1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13.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及管理制度。14.车辆强制报废管理制度。15.安全生产值班制度。16.车辆安全检查制度。17.车辆行车日志管理制度。18.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9.安全告诫制度。20.车辆技术管理制度。21.车辆清洗消毒制度。22.职业健康管理制度。23.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24.危险货物运输登记和调度管理制度。25.危险源管理制度。26.安全生产举报制度。27.“反三违”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公司根据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检查、考核,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保证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安全检查的主要任务是查找不安全因素,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措施。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相关的各部门和各岗位从业人员、场所、车辆、设施、设备等。 二、实施主体及其职责分工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各科室、停车场及其他临时作业场所的负责人是实施作业中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负责人,应抓好日常检查及安全生产工作。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及安全员是所属车辆监督检查的具体责任人。各项检查项目具体由安技科负责落实,各部门负责人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按照相应的要求逐项检查,并与责任制挂钩。具体的职责分工应按照公司制定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的相关分工要求,对全公司生产作业场所、生产流程各环节、职工按章作业、各作业项目的安全措施、安全生产教育、安全任职资格、消防、道路交通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三、监督检查的内容、方法和时间 (一)监督检查的内容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是发现安全生产隐患的重要方式和手段,监督检查的范围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所有场所、环境、人员和设施设备。具体监督检查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情况。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要求配备必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公司各工作岗位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检查公司各部门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制定明确的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并上墙公布。检查公司与各职能部门及从业人员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与经营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检查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情况。检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进行认真落实的情况。3.安全基础工作及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检查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安全宣传、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4.车辆及设备设施安全技术状况车辆年检、综合性能检测、二级维护是否按期进行,灯光、转向、制动、喇叭是否稳固有效,轮胎磨损及胎压情况,随车其他装置是否牢固有效、消防栓、灭火器是否符合相应规定并保持有效状态等。5.从业人员操作规程执行情况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件是否有效,是否按时参加例会、教育学习,是否存在违反操作规程的违章行为,上期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思想状况等。6.事故隐患整改及应急预案演练(1)事故隐患整改方面,必须做到: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每月至少开展两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每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装载货物时,检查超载及货物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2)应急预案演练方面,要求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做到: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所运危险货物以及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报告公司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与保险公司。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7.安全生产台帐、档案保存情况应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技术要求(JT/T-2014)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基础档案以及各项安全生产台帐。8.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的应用和管理情况做好车载终端的运行监控管理,严禁驾驶员恶意关闭、覆盖、破坏或私接开关控制车载终端的行为。9.检查停车场及车辆消防设施和应急处置设备是否齐全有效10.各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具体归纳起来包括: 、查制度,即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完善。 、查设备,即检查本单位的生产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 、查安全知识,即检查从业人员是否具备应有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查纪律,即检查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查事故隐患。 、查从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标准,真正能够起到保护劳动者的作用。 、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事项。(二)监督检查的方法和时间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组织方式主要有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采用的方法主要包括常规检查、安全检查表法和仪器检查法等。具体细则如下:1.综合检查。应对公司各个部位、每台设施设备、车辆运行的每个环节进行全面综合检查。综合检查应每季度组织1次。2.专项检查(包括节假日检查)。主要是对运输车辆、设施设备以及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进行检查。专项检查每月应组织2次。3.季节性检查。根据当地的地理和气候特点组织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防滑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季节性检查每年不少于3次。4.节假日检查。国家法定假日前(如:春节、五一、国庆节等),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一些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整改,确保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节假日检查适时开展。5.日常检查分岗位人员检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岗位人员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出车前检查和交接班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进行检查。日常检查每日进行。四、隐患的处理程序在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的处理,应根据实际情况明确以下内容:一是制定隐患整改方案;二是组织隐患整改实施;三是整改项目的复查验收。具体来说安全隐患的处理程序一般包括:隐患的评估分级、登记建档及整改方案制定(包括整改计划、资金落实、实施操作等)、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的复验。在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可以处理的应当立即进行处理,如发现事故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排除。对于不能当场立即处理的安全问题,如安全设施不合格、需要改建等情况,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其他负责人,再有针对性的制定隐患处理方案,及时治理,消除隐患。1.各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2.对所有的隐患问题都必须立即整改,整改率达100%,不得无故拖延,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及环境因素,当时不能解决的应有防范措施,并列出计划,按期执行,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因拖延和拒绝整改而发生事故的,要追究责任。3.对重大隐患项目的整改,由安全管理人员开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部门负责人必须办理签收手续,并负责处理。五、监督检查档案或台账的记录要求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台帐管理,不仅可以反映企业安全生产的真实过程和安全管理的实效,而且为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安全控制、完善制度提供重要依据,是规范安全管理、夯实安全基础的重要手段。及时、认真、真实地建立安全台账,也是一个单位整体管理水平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体现。对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而言,其档案或台账的记录信息应该包括“实施-隐患发现-隐患处理”等各个环节的相关内容及其相关负责人信息,以备需要时查阅,如发生事故时可作为调查事故原因的依据等。对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档案或台账的记录要求,主要包括:、 检查日期。、 检查部位或场所。、 发现隐患的数量、类别和具体情况。、 整改措施和完成整改时间。、 检查现场照片。、 负责实施部门或人员及签名等。六、附则(一)解释权归属 本制度由运输有限公司制定,最终解释权为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二)实施日期本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员工和公司临时用工及实习生等所有从业人员。二、实施主体及其职责分工 公司安技科和各安全管理人员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执行者,各项教育培训项目具体由安技科负责落实,并按照职责分工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实施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公司各部门应依据安技科的培训计划,组织好本部门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活动,协助做好教育培训工作。 三、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为了提高公司从业人员的技术素质,公司安技科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和安全生产目标、岗位需求,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在每年的一月份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方案和计划,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对象、授课安排、培训效果评价等内容,并有效地组织实施。 四、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和内容安全培训教育应以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预防道路危险运输事故发生为目的。安全培训教育包括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和公司组织的岗前安全生产教育与日常教育培训三种。培训包括以下内容: a)国家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b)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c)企业常运危险货物的理化特性、职业危害及事故预防措施。 d)安全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和维护方法。 e)员工职业道德教育。 f)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安全行车知识。 g)典型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 h)应急处置知识和应急设施与设备操作使用知识。 i)异常情况紧急处置、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要求等。(一)从业资格培训考试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应按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要求,参加从业资格考试,经交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并每年参加由交通主管部门组织的诚信考核。(二)岗前培训公司对新进员工、转岗员工,需经过岗前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工作。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有: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国家与行业标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规章制度。2.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劳动安全卫生基本知识,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预防基本知识,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3.职业道德教育。4.公司运输生产特点,企业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注意事项。5.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应急设施与设备操作使用的基本知识。6.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三)日常教育培训日常教育培训实行专门培训、集中培训和业余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日常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有: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2.危险货物的分类及主要品名。3.危险货物的一般物理、化学特性。4.危险货物包装标志、车辆标志及使用方法。5.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设备及附属装置的技术要求与检验方法。6.日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7.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案例分析。(四)培训教育管理1.公司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培训教育,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2.公司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的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不断完善安全培训教育计划。3.公司对驾驶员、押运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每月不少于2次。4.安全培训教育的责任人应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实施培训教育,做好安全培训教育记录。5.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应记录变更情况。6.定期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五、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或台帐的记录要求 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或台帐的记录要求至少应包括: 、培训时间和地点。 、授课人及培训内容。 、参加培训人员签名。 、考核时间、试卷、答案、成绩及阅卷人。 、违章违纪处理情况。六、附则(一)解释权归属 本制度由运输有限公司制定,最终解释权为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二)实施日期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JT/T912-2014)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业人员。三、实施主体及其职责分工 本项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具体由安技科负责落实,并组织实施。公司人员招聘、调离、辞退由安技科和办公室共同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由安技科负责;劳动合同及劳资由办公室和财务科负责。四、招聘内容及要求(一)从业人员招聘的工作流程公司开展从业人员的招聘管理工作程序分为:提交拟聘用从业人员信息的申请;招聘公告信息的制定、发布以及内容要求等;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包括: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资格条件、驾驶证、年龄、文化程度及身体状况要求、业务技术要求(驾龄、安全行车经历等)和违章违纪记录等;从业人员的招聘考核和录用;试用期的人员管理及车辆使用限制规定;正式录用后的劳动合同及社保办理等。(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具体要求1.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2年以上,且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年龄不超过60周岁。、初中以上学历。、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五、从业人员信息从业人员信息管理工作具体由安技科负责实施。对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分别建立台账,并附上相关资格证件复印件,实行微机化管理。从业人员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准驾车型,取得驾驶证时间,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编号(危险货物押运资格证编号;危险货物装卸管理人员资格证编号),身份证号码,通讯方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六、资格证管理程序 1.从业人员的资格证管理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应当经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2.需要办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需要到运管处指定的培训机构报名并参加培训,经统一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类别的从业资格证。取得资格证的人员将资格证送到公司安技科进行备案,经公司审核并通过岗前培训后才能在公司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相关工作。七、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学习和安全活动记录 1.公司每月组织驾驶员和押运员开展两次安全培训教育,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按照上级要求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以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预防道路危险运输事故的发生。对这些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活动要严格按照要求建立台账,并做好相关记录。2.公司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具体培训内容、要求、记录按照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执行;公司各种安全活动要有活动安排、活动记录和活动总结。活动记录要将活动时间、参加人员、活动内容记录清楚。八、对违章违纪情况的处理公司建立从业人员违法、违章、违纪情况记录,记录包括违章时间、违章地点、违章内容、违章处理情况。1.公司副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如果未尽到自己的管理职责或者有违法、违纪情况,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的有关规定实施处罚。2.安全管理人员如果未尽到自己的管理职责或者有违法、违纪情况,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照情节的轻重分别给予500元、1000元、2000元的经济处罚或者调离本岗位处理。3.驾驶员不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因为违章发生行车责任事故的,根据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的有关规定,按情节轻重分别对驾驶员处以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的经济处罚,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将直接给予开除处理。4.押运员未尽到自己的工作职责或者有违章行为的,根据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的有关规定,按情节轻重分别对押运员处以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的经济处罚或者开除处理。5.公司其他从业人员如果未尽到自己的职责或者有违法、违纪情况,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的有关规定实施处罚。九、调离辞退的条件、标准及程序(一)调离辞退的条件和标准 公司所属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调离或辞退: 1.有“三违”情况及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的。 2.驾驶员交通违法记满分、诚信考核不合格的。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被吊销的。4.不具备所从事岗位最低学历要求的。 5.不具备所从事岗位特定的专业或其他要求的。 6.年龄达到60周岁的。(二)调离辞退的工作程序 1.由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并说明调离或辞退理由,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查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提前30天通知其本人,并出具调离或辞退通知书。 3.相关部门与被调离或辞退员工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 4.公司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为被调离或辞退员工办理相关手续。5.被调离或辞退员工对辞退处理不服的,应当于收到辞退通知书15日内向公司提出申诉。6.公司建立调离辞退管理档案或台账,包括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调离和辞退缘由、相关手续办理情况等。十、管理档案或台账的记录相关档案或台帐的记录主要包括:建立公司从业人员档案;建立公司人员招聘和解聘记录;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建立从业人员违法、违章、违纪记录。十一、附则(一)解释权归属 本制度由运输有限公司制定,最终解释权为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二)实施日期本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定依据为规范危险货物车辆运输,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管理,以保证安全运输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山东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办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JT/T912-2014)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三、实施主体及其职责分工本项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执行者为公司安技科,具体负责公司车辆、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车辆管理办法的制定与修改。2、负责贯彻落实交通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车辆管理方针、政策、规章制度。3、负责监督、检查车辆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以保证车辆安全、高效的运营。4、负责公司所有车辆维修计划的编制及费用预算、结算工作。5、负责及时准确的做好各类报表的上报工作。6、协助有关部门处理车辆交通、伤害事故。7、负责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及驾驶员、押运员安全教育,做好驾驶员、押运员的考核、培训、管理等工作。四、车辆选配及报废管理(一)车辆的择优选配 1.公司应根据经营范围及常运危险货物特性等择优选择适用的车辆类型,力求选配“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生产适用、维修方便”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使车辆投资发挥最大的效益。 2.专用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一级技术要求。 3.专用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4.专用车辆燃料消耗量符合行业标准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9)的要求。 5.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且罐体载货后总质量与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相匹配。运输爆炸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化学品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罐式集装箱除外。 6.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集装箱运输专用车辆除外。7.新车购置后到公司安技科办理车辆入户手续(保险、购置税),由安技科负责办理行驶证和营运证,未办理完善前车辆不得从事营运。(二)车辆的报废管理凡公司所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到报废期的,由安技科建立报废车辆管理档案,填写报废申请,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处理。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然后将相关资料报送运管处审批,并注销其道路运输证。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1.达到危险品规定使用年限的(危险品运输专用车辆的报废年限为10年)。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4.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五、车辆必备安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安装要求(一)车辆必备的安全设施设备三角木、灭火器2个、危化品标志灯、危化品标志牌、安全告示牌、反光带、反光条、车载监控设备、道路运输安全卡、三角警示牌、手电筒等。(二)安装要求车辆标志、标识安装要符合规范要求;必须严格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灯和标志牌;车载监控设备的安装按照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安装;其它安全设施随车携带。(三)其他要求1.驾驶员和押运员应对使用中的危险品标志进行经常性检查和维护,发生破损、失效时应及时更换。 2.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有效的消防器材、安全防护用品和应急处理器材,每车至少配备两个4kg的灭火器。 3.专用车辆应当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要求必须保持完好且正常运作。 4.安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和应急处理器材应实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齐全有效。 5.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式专用车辆必须安装紧急切断装置,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关闭紧急切断装置。六、车辆维护与审验评定(一)车辆的定期维护 1.在用车辆必须执行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其中,日常维护是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主要内容是坚持三检;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是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维护作业内容、竣工要求、检验要求按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的规定执行。2.车辆每四个月进行一次二级维护,二级维护应在具备资质条件的维修厂(站)进行,并到符合国家标准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车辆二级维护检测。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及时到公司安技科备案。3.公司所属车辆必须按时参加车辆各类技术年检,技术等级评定表、证件盖章面复印存档。严禁车辆不进行正常保养、维护、年检。4.车辆发现故障应及时检修,个人无法排解的故障,应及时报告公司安技科处理,由安技科联系修理厂修理。5.车辆在外出执行运输任务出现车辆故障驾驶员不能自行修复时,驾驶员要及时向公司安技科报告,由安技科安排救急或到就近的修理厂维修。6.车辆维修完毕后应将维修的相应资料交与安技科,由安技科管理人员将相关资料保存到车辆档案中并在档案中予以记录。(二)车辆的定期审验公司安技科应定期做好专用车辆的维护、检测和审验评定工作,以确保车辆能安全可靠且合法运行。定期审验的主要作用是:根据车辆类型、新旧程度、使用条件和强度,定期进行综合性能检测,了解和掌握车辆技术状况变化规律;定期正确判断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技术签定,确定车辆是否需要大修、何时需要大修,以便实行视情修理和安排大修计划;对车辆维修工作,可起到定期抽查和监督维修质量的作用;结合车辆维护工作进行定期检测,可以正确确定维护附加作业的项目。1.车辆定期审验的基本要求、安技科应当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中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维护、检测、使用和管理专用车辆,确保专用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辆、设施应按规定按期参加公安年度审验,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维护、检测,以及其它各项技术检测等。、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每年审验一次。、车辆维修应选择有相应资质的修理厂家,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驾驶员应跟车修理。2.车辆行驶证年审安技科提前制作车辆年审月度计划表,并安排驾驶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车管所年审车辆。车辆年审合格后将行驶证复印件交公司安技科备案。3.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审车辆行驶证年审合格后,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一级。车辆技术等级审验合格后,由安技科管理人员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车辆检测报告单、道路运输证原件等资料到市运管处对车辆营运证进行年度审验。审验合格后,将相关复印件保存到车辆档案中并予以记录。七、车辆技术档案或台账记录(一)车辆档案分类和内容1.公司车辆档案分为在户车辆档案和注销、过户车辆档案。车辆档案归类后,每类中的材料应按一定的顺序排列起来,即按照材料形成的时间先后,从远到近,依次排列。2.公司安技科要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实行一车一档,建档、入档要及时、真实、完整,实现车辆的户籍化管理。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公司安技科登记备案。3.公司对车辆二级维护以上的修理建立健全的档案。车辆维护检验记录纳入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并严格履行车辆维护质量保证期制度。4.车辆技术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车辆基本情况、主要部件更换情况、修理和二级维护记录(含出厂合格证)、技术等级评定记录、车辆变更记录、行驶里程记录、交通事故记录等。(二)车辆档案管理1.车辆档案由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管理,除档案管理人员之外,其余人员严禁动用任何车辆档案。2.档案管理人员对车辆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负责,如出现车辆档案丢失、泄密等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车辆档案管理人员负责。3.所有车辆档案一律用档案袋保存,一辆车一份档案袋。4.凡有车辆上户、过户、注销、报失等,新的档案内容应在车辆手续办完当天归入相应的档案类内(三)档案保存期限与销毁所有已销户车辆档案在车辆销户之日起12个月后销毁,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人员填写销毁申请单,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由档案管理人员执行销毁。审核、执行人员要在销毁申请单上签字,并存档案。八、车辆的安全检查车辆技术状况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车辆的运行安全,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源头,必须加强车辆的技术管理,保持良好的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防止事故发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禁带病车运行,确保运输安全。1.驾驶员要充分认识到车辆技术状况是影响行车安全的主要因素之一,自觉养成出车前、行驶中和返回后对车辆进行自查自检的习惯,严禁带病出车,一经发现,视情况轻重进行处罚。2.公司安技科每月组织两次对车辆的全面安全检查,并结合季节变化、节假日等进行临时检查和专项检查,所有检查内容都必须进入检查档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出具整改通知单,驾驶员签字,整改合格后才能重新营运。3.出车前驾驶员应检查车辆、设施各部位安全技术状况和性能是否良好,接地线是否安全有效,故障排除后方可投入运行。4.驾驶室严禁吸烟,不准搭乘无关人员,车上禁运其他物品。5.做好收车后的检查、例行保养工作,做好日常维护工作,严格二级维护、上线检测,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始终处于完好状态。6.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车辆各种线路完好。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达到标准。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7.相关检查要做好检查记录,主要有安全检查记录表、车辆出入库检查记录表及行车日志等。九、附则(一)解释权归属 本制度由运输有限公司制定,最终解释权为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二)实施日期本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管理制度一、制定依据根据道路危险货物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以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JT/T912-2014),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停车场以及相关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三、实施主体及其职责分工 公司安技科及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停车场、车辆及相关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公司设立专人对停车场进行管理。停车场专职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能力四、安全设备配置的种类、数量及质量要求(一)车辆安全设施设备具体来说主要分为:预防事故设施,如导静电拖地带、各种捆绑防散失工具等;控制事故设施,如紧急切断装置、电源总开关等;减少和消除事故影响设施,如多种类型的灭火器等。安全设施设备的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运输作业安全性以及在发生事故时能否及时救援、减少损失。所以,公司安全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均应符合国家标准,在维护和检测时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确认。1.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和行驶记录仪。必须按照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罐车必须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罐体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保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任何渗(洒)漏。2.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配备两个4kg的灭火器,车辆尾部必须安装拖地带以导除静电,并配备齐全各项安全设施设备,包括危险品标志灯、标志牌、三角警示牌、三角木、安全告示,张贴反光带、反光条,还要按规定配备防腐手套、防静电工作服、防毒面具等其他防患设施设备等。各项安全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应立即报告安技科,由安技科配备齐全。(二)停车场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沙、消防池、灭火器等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停车场要配备齐全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查更换,做好检查记录,确保齐全有效。五、专用停车场安全环境要求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停车场须有符合下列要求的停车场地:1.自有或者租借期限为3年以上,且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停车场地应当位于企业注册地市级行政区域内。 2.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专用车辆以及罐式专用车辆,数量为2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数量为20辆以上的,超过部分,每辆车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运输其他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数量为1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数量为10辆以上的,超过部分,每辆车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 3.停车场地应当封闭并设立明显标志,不得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 我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符合依据上述条款要求。我公司停车场为,租赁期限为年,停车场地面积约平方米。停车场是封闭式的,远离生活区和居民区,停车场内设有各种警示标志,并有专人值守,安装大门。停车场内配备消防池、消防砂、铁锨、灭火器等消防安全设施。我公司停车场规模与专用车辆数量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停车场安全环境要求,包括周边警戒区划定、警示标志的设置等均符合要求,且不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六、日常运行管理要求1. 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配备齐全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用品。2.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停放在危货专用停车场内,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3.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输证、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方能进入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行24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预案迅速处置。4.公司专用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以下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停车场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停车有序,对停车场四周24小时不间断巡视,重点是防火防盗。对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停车场的安保状况负责。停放的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内。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杂物,停车场内应保持清洁和道路畅通,进出口不准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车辆出入停车场地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实行准入、准出工作程序,停车场地严禁其它车辆和闲杂人员出入。5.停车场内发现险情应及时报告,并果断采取措施。停车场若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6.公司对违反危险化学品车辆停放管理的行为人,按照责任追究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给予处罚。7.公司安排专人职守停车场,做好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严禁其他闲杂人员进场。七、管理档案或台账记录由公司安技科分别建立车辆安全设施设备台账和停车场安全设施设备台账,并做好记录。1.建立车辆安全设施设备台账,记录车辆配备的安全设施数量、配置时间等内容。2.建立停车场安全设施设备台账,记录配备的安全设施设备数量、位置等内容。八、附则(一)解释权归属 本制度由运输有限公司制定,最终解释权为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二)实施日期本安全设施设备(停车场)管理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作为动态监控手段,能有效监控运输车辆途中安全运行情况。公司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796-2011)等规定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监控平台管理人员、值班监控人员、调度员和驾驶员、押运员以及卫星定位装置设备的管理工作。二、实施主体及其职责分工公司安技科具体负责平台监控及卫星定位装置的管理工作。监控管理人员负责实时监控公司运行车辆,实时警示和记录违章车辆,对严重违章或多次违章车辆的有关情况报公司相关部门处理,并认真做好日常监控记录。驾驶员、押运员职责: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车载终端,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装、断线、断电、屏蔽和修改程序。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车载终端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通知安技科联系维修商。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车辆卫星定位装置使用管理规定。三、安装规范和管理要求 1.凡公司所属危化品车辆,按照行业管理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必须安装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系统,对危化车辆的地理位置,运行速度,运行轨迹以及运行时间情况进行全程实时监控。2.公司建立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安装使用的系统软件应符合交通行业标准要求,确保与运管部门监管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实时共享。3.公司配备专职监控人员,对营运车辆运行实时全过程监控。建立健全监控台账,落实24小时监控值班,及时发现违章超速、疲劳驾驶等行为。4.做好日常监控记录,对车辆驾驶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和处理,及时发布提醒和警示信息,告知驾驶人员及时纠正消除安全隐患。5.每月检查、不定期抽查监控营运车辆超速、疲劳驾驶情况,根据有关制度进行整改、处罚。6.做好车载终端设备管理、报修和检修维护记录,保证设备正常使用。驾驶人员应正确使用、维护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发现故障及时报告、维修。7.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私自关闭车载终端;收到发送的警示信息后,必须立即纠正违章行为,确保按照有关规定正常运行,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监控平台发送信息报告。四、监控内容和程序1.公司建立车辆动态监控平台,配备专职监控人员,通过监控平台加强对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管理和运行状态监控。2.平台监控系统的监管内容包括:是否超速行驶、是否超员、是否疲劳驾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否进入禁行路段等。3.特殊天气和道路条件下,应提醒驾驶员降低行驶速度,保障安全行车。4.建立并落实监控数据记录使用管理工作,确保平台的正常运行和车载系统的正确使用。5.指导和督促公司驾驶员正确使用和维护卫星定位车载设备,对安装了车载终端的车辆进行使用情况分析统计,包括在正常运行监控状态的车辆数、停驶车辆数、不在监控状态车辆数,对不在监控状态的车辆要具体分析其原因,发现车载终端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当地售后服务人员。6.对驾驶员人为破坏或屏蔽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的现象及时报告公司并做出严肃处理。五、信息发送 1.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应准确、完整地录入车辆和驾驶员的基础资料,设定车辆的限制速度等。2.及时通过语音或短信等方式向车辆发送道路交通事故通报以及天气、路况等安全提示和预警信息等。3.实时监控本企业运行车辆,对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的车辆,及时通过语音或短信等方式提示驾驶员纠正违章,并对其进行教育。4.对上级平台发送的信息,监控员要单独建立文档保存,根据信息内容和要求,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对于上级平台发送的交通事故通报,监控员要及时将信息发送给事故线路上运行的公司车辆。六、监控记录及违规处理1.认真做好平台监控记录,包括车辆动态实时监控记录、车辆违章及处理情况记录表、GPS违章统计表等,填写记录要规范,不得弄虚作假。2.公司对所监控到的车辆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超员等违规信息要认真分析,确属违章的,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将违规信息及处理结果存档,作为企业内部对车辆和人员管理、考核的依据。3.对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的处罚标准应与公安和交通部门的相关规定一致。4.公司规定夜间24时至次日凌晨6时,公司所属危险品车辆严禁上路行驶,如有违规将对违规车辆进行处罚。5.车辆运输期间必须保证车载终端正常且通讯畅通。对不能保证通讯畅通的车辆,不得出车运输。6.正确使用和维护车载终端设备,对不在监控状态的车辆要分析原因,发现车载终端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运营服务商进行修理。对驾驶员人为破坏或屏蔽GPS车载终端的行为要及时做出严肃处理。7.做好有关监控数据的统计和违规车辆处理情况汇总,定期向上级部门报送。8.具体违规处理细则:监控人员违反规定的:、不按规定发送信息的,每次处罚责任人5元。、监控时脱岗的,每次处罚100元。、监控记录不全的,每次处罚5元。、发现监控异常未及时汇报的,每次处罚50元。驾驶员违反规定的:、违反GPS车载系统规定,故意损坏、关闭GPS的,按照实际损失照价赔偿并处500元罚款。、超速、疲劳驾驶情节较轻的,进行批评教育。超速、疲劳驾驶报警日连续3次或日累计达到5次的,处以100元罚款;日报警次数连续三次以上10次以内或日累计5次以上10次以内的,处以200元罚款;日报警次数10次以上的,处以500元罚款。、超速、疲劳驾驶日累计没有达到罚款标准,但月累计达到10次的,处以100元罚款,月累计10次以上的处以200元罚款。、驾驶员违反限速规定,经监控中心短信提示后仍然超速的,经核实非误报的,由公司安技科对驾驶员进行谈话,并进行安全教育,并处以200元罚款。严重超速的要求驾驶员做出书面检查并处以500元罚款。、驾驶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规定路线行驶的,处以200元罚款。、在车载终端天线上面和周围安置其他物品,导致信号传输受阻使车载终端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的,每发现一次处以200元的罚款。、车载终端设备损坏不及时进行维修的,处以200元罚款;对拒不执行公司安全指令,导致车辆动态信息长时间不能正常在线的,处以500元罚款。、不配合车辆动态监控管理、不服从公司安全指令或屡有超速、疲劳驾驶等违章违规情况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罚款。、对交警等行业主管部门抄告、通报超速行为的,第一次抄告处以100元罚款;第二次抄告处以200元罚款;三次以上抄告的,停车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处以500元罚款。七、监控人员值班要求1.监控人员必须按时值班,如有事不能值班,提前报告,由其他GPS监控人员值班。2.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3.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履行职责,认真监控,发现车辆存在超速、疲劳驾驶等违规现象时,要及时发短信提醒告诫,并做好有关记录。4.值班期间,如发现严重超速违规的,经提醒后仍不及时改正的,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依据违规实情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处罚。5.交接班接班人员每天要提前十分钟上班,进行交接班工作,交班人员要将当班期间的遗留问题,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6.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以及各种作业记录,重要用户故障要在故障处理日志中详细记录故障现象、发生时间和处理过程及处理结果。7.交接班时遇有重大障碍未处理完毕的,不允许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要协同交班人员将故障处理完毕或基本告一段落方可进行交接。八、附则(一)解释权归属 本制度由运输有限公司制定,最终解释权为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二)实施日期本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一、制定依据为规范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要求(JT/T911-2014),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制度。三、应急救援预案管理(一)应急救援组织为加强对应急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技科,具体负责应急救援组织工作。(二)应急救援设备为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效率,公司设立应急救援专用车和应急救援专用值班电话。有关部门要注意搞好救援专用车的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随时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值班电话必须保证24小时开通,并有人值守。(二)应急处理程序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就近选择安全位置停车并熄火。2.随车押运员应根据所装运危险货物的性质和事故的严重程度,立即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包括放置警戒线、疏散人群、断绝交通、用湿棉被覆盖泄漏处等),防止事态扩大。3.随车驾驶员根据事故程度和人员伤亡情况,报告公安(110)、消防(119)、医疗(120)、交通(8227834)等有关部门。同时,报告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等待救援人员的到来。4.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案后,应根据事故现场人员反映的情况,立即组织必要的救援人员,带齐必备的救援设备以及备品备件赶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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