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监理工作标准化指导书路基工程分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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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监理工作标准化指导书 (技术篇)路基工程分册 铁道部建设管理司中国铁道工程建设协会编制说明为推行铁路工程建设监理标准化建设,规范铁路工程监理过程控制标准化,在铁道监理协会的组织下,铁路工程建设监理标准化系列丛书已报经铁道部建设司批准发布,丛书一套分管理篇(1册)和技术篇(14册),并配套使用。本册是技术篇中的铁路路基工程分册,适用于现行国家铁路工程路基工程施工监理过程,对于地方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等其他类别的铁路工程,由于验收标准、检验频率的差异,在使用过程中应与其相应的验标配套使用。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内容,如混凝土、钢筋等应结合其他相关专业分册的内容共同理解使用。本册的主要的编制依据有: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10402-2007、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4-2003、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铁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规程Q/ZTG21200-2006。本册由北京中铁诚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主编,由于编者水平有限,文中不妥之处请参阅者能及时批评指正,并与中国铁道监理协会或该公司联系,我们深表谢意。目 录1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3 2 地基处理工程 .73 基床以下路堤填筑.33 4 基床填筑.475 路堑.51 6 路基支挡结构.557 路基边坡防护.738 路基排水.789 路基相关工程.8210 路基附属设施.8411 客专路基沉降观测.8612 路基单位工程综合评定.881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1.1 建立监理工作体系1.1.1 监理组织机构应根据项目特点和工作内容,配置符合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要求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1.1.2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监理规划、工程内容、施工方案、验标和铁路监理规范等编制有可操作性的监理实施细则,总监应组织审查监理细则。监理细则在实施过程中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修正。1.1.3 监理工程师应了解和熟悉现场情况,掌握设计要求,核对设计文件与现场的情况。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对图纸中的错、漏以及与现场条件不符的内容汇总形成审查意见后,报请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进行书面答复。1.1.4 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工作,并对存在的设计疑问进行咨询。设计交底应形成设计交底会议纪要。1.1.5 监理单位应及时组建监理试验室,配置符合合同要求资质的试验工程师,试验室应通过计量认证授权,定期标定检验,以独立、公正的完成验标中监理平行检验的试验项目和数量。试验室应建立完善的试验制度和质量控制制度。监理现场不组建试验室时,监理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试验单位完成监理平行试验工作,委外试验室的选择应符合建设单位的管理规定。1.1.6 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现场交桩,并形成交桩记录。1.1.7 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建立完善现场监理组织管理制度,进行监理工作交底,组织各级监理工程师建立学习制度,完善建立信息管理体系。1.2 核查施工基本条件1.2.1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对施工现场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全面核查,并签署检查结论,留存检查记录。现场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的核心内容包括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资质,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验收技术标准,施工质量自控检验体系的制度和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对不合格项的控制措施,工艺流程作业指导书的编制、技术交底制度的有效运行等。1.2.2 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的土工试验室和试验检测设备,仪器设备应经过有关计量部门和有关部门标定且在有效标定期,试验人员应持证上岗并熟悉检测试验方法。试验室授权资质和人员资质的要求应符合建设单位管理制度的要求。施工现场机构不设置试验室时,施工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试验单位完成施工试验工作。委外试验室的选择应符合建设单位的管理规定。1.2.3 监理工程师应不定期对试验室进行巡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有试验设备的运行记录、试验过程是否符合操作规范、样品管理、试验报告规范性、试验频率等。1.2.4 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应共同对取土场和弃土场的位置、周围环境和土质情况进行考察,查验路基填料和土工材料的试验报告和表观质量。施工中还应不定期进行土源质量现场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1.2.5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测量实施计划进行审核,对测量人员资质、测量仪器精度和标定记录、测量方法、技术规程的采用等进行审核。对施工单位上报的中线贯通测量、中桩高程测量、断面测量、站场基线测量的成果进行内业审核,对测设过程进行外业见证,并按规定频率进行平行测量。1.2.6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路基工程采用的主要原材料、构配件,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检测。承担见证取样检测或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资质及要求应符合建设单位的管理规定。1.2.7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进退场机械报验进行核实,并留记录。1.2.8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进场的特种作业人员资质报验进行核实,并留记录。1.2.9 监理工程师应按照验标规定,结合项目特点,对施工单位提报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元划分报告进行审查,明确项目验收程序,并报建设单位备案。1.2.10 总监理工程师应按验收单元对应的工程内容,安排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自检评定合格基础上,按照验标规定的程序,组织施工质量验收工作,并签署监理验收结论。1.2.11 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现场的安全组织管理体系进行全面审查,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证、专(兼)职安全工程师证以及安全管理制度,并并签署检查结论,留存检查记录。1.2.12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全面审核,审核的要点应符合监理规范的规定内容。1.3 路基工程监理工作流程图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测量放样报验路基地基处理填方路基路堤填筑填(挖)基床填筑排水工程路基防护(含支挡)竣工路基整形监理工程师检查开工条件1审查施工方案、工艺试验。2 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3 隐蔽工程、工序验收。4 见证试验,平行检测,工艺试验旁站。5 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6 处理施工中的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参加工程交工验收监理工程师审查内业、现场复核2 地基处理工程2.1 原地面平整和碾压2.1.1 监理工程师应对平整处理的范围、现场地形、地貌等进行检查,核查施工放样资料,并在现场做好标识。2.1.2 监理工程师应通过巡检全面核实现场地质条件与设计的符合性,对设计不做特别处理的地基,经平整、夯压后,其表面应无杂草、树根和腐植土。2.1.3 当路堤高度小于2.5m时,根据土质情况,其压实质量应符合验标规定。监理工程师应按验标频率见证施工检测过程。2.1.4 当地面横坡陡于15时,监理工程师应敦促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在原地面开挖台阶,台阶的宽度不小于1m。2.1.5 原地面平整、碾压的施工组织应符合施工方案,碾压施工机械的选择应达到压实质量的要求,地基顶面应设有横向排水坡度。2.1.6 原地面平整、碾压检验批的验收应通知设计单位进行地质条件核查确认。2.2 换填2.2.1 监理工程师对换填施工必须检查换填所用的填料种类、质量、使用范围;换填的深度和范围;换填地基的压实标准;冻土地基弃土的位置和边坡处理要求。2.2.2 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前敦促并见证施工单位对换填的范围、深度进行复核。若发现实际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时,应及时通知设计单位进行地质确认。2.2.3 监理工程师应审批地基换填处理方案,应重点审核换填材料质量控制措施、施工工艺措施、分层填筑厚度、每层压实遍数、选择的压实机械等。2.2.4 施工中,监理工程师应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客观记录,若实施方案发生较大变化,应敦促施工单位进行方案调整并重新报批。2.2.5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换填材料的产品证明文件和试验报告,并按验标频率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检验。检查处理的范围、深度或顶面高度。2.2.6 冻土地基基地换填时,监理工程师应全部检查含冰量大的冻土、泥炭清除到弃土场至少距路基坡脚20m以外,边坡应做好保温和加固工作。2.2.7 监理工程师应全部检查换填记录,通过巡视、测量、见证、影像等手段,检查换填的实际深度和范围。2.2.8 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频率见证换填地基的分层压实标准检测过程。2.2.9 换填区域采用机械开挖时应留有3050cm厚的人工清理层。若出现超挖现象时,施工单位严禁擅自回填,对超挖部分的施工处理方案应报请设计单位同意后实施。2.2.10监理工程师巡视检查中,还应检查地基顶面是否及时设置横向排水坡度。验收时,检查处理后的地基高程、中线至边缘距离、宽度、横坡、平整度是否符合验标规定的偏差。2.3 抛石挤淤2.3.1 监理工程师对抛石挤淤施工必须检查抛填所用片石的尺寸、强度;抛填压实后的地基系数。2.3.2 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前敦促并见证施工单位对抛填的范围、深度、硬下卧层横坡进行探测复核。若发现实际与设计不符时,应及时通知设计单位进行地质确认。2.3.3 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抛填处理方案,应重点审核抛填材料质量控制措施、施工工艺及措施、选择的压实机械等。抛填应自地基中部向两侧进行,有横坡时应自高侧向低侧进行,并分层填实。2.3.4 施工中,监理工程师应通过检查抛填材料试验报告、实际尺量和巡视,并按验标频率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检验等手段,检查抛填所用的片石的质量。抛填片石应坚硬不易风化,其截面最小尺寸应大于0.15m,母岩强度符合设计要求。2.3.5 监理工程师按规定频率见证检验抛填片石地基经碾压或夯实后的地基系数K30荷载试验过程。2.3.6 监理工程师还应检查抛填片石的范围、顶面标高、中线至边缘距离、宽度、横坡、平整度等,其检验标准应符合验标规定的偏差。2.4 砂、碎石垫层2.4.1 监理工程师对砂、碎石垫层施工必须检查填料种类、质量;填料的分层压实质量。2.4.2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进行压实工艺性试验,确定主要工艺试验参数,并报监理工程师确认。2.4.3 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方案,应重点审核材料质量控制措施、施工工艺措施、分层填筑厚度、每层压实遍数、选择的压实机械等。2.4.4 施工中,监理工程师应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客观记录,若实施方案发生较大变化,应敦促施工单位进行方案调整并重新报批。2.4.5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每批进场砂、碎石材料的试验报告,并按验标频率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检验。砂垫层必须用中、粗、砾砂,含泥量不得大于5%;碎石垫层必须采用未风化碎石和砾石最大粒径不得大于50cm,含泥量不得大于5%且不得含有草根、垃圾等有机杂物。2.4.6 监理工程师可采取现场样品对比方法,通过巡视检查控制材料的质量,严格控制不合格材料进入永久工程。2.4.7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基底平整、碾压,无植物根系和浮土,其平整度和排水横坡应符合设计要求。2.4.8 监理工程师应进行见证或平行检验砂、碎石垫层的分层压实质量。2.4.9 监理工程师还应检查砂、碎石垫层的厚度、设置范围、顶面标高、中线至边缘距离、宽度、横坡、平整度等,其检验标准应符合验标规定的偏差。2.5 袋装砂井2.5.1 监理工程师对袋装砂井施工质量必须检查砂料、砂袋的质量;砂井打入深度;砂袋灌砂饱和度;砂井的布置形式、数量。2.5.2 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方案,应重点审核材料质量控制措施、施工工艺措施、选择的施工机械等。2.5.3 施工中,监理工程师应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客观记录,若实施方案发生较大变化,应敦促施工单位进行方案调整并重新报批。2.5.4 监理工程师应按试验批检查进场砂料的试验报告,并按验标频率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检验。砂料应为渗水率较高的风干中、粗砂,细度模数为2.33.7,含泥量不得大于3%。2.5.5监理工程师应按试验批检查进场砂袋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性能检测试验报告,并按验标频率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检验。砂袋应做抗拉强度、渗透系数及等效孔径等性能指标,现场存放应防止露天阳光暴晒。2.5.6 监理工程师可采取现场样品对比方法,通过巡视检查控制材料的质量,严格控制不合格砂、砂袋等材料进入永久工程。2.5.7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基底平整、清理情况,是否按设计要求做工作垫层,场地排水是否通畅。2.5.8 监理工程师应通过巡视检查施工记录形式和按验标频率见证施工过程等形式,检查袋装砂井的打入深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验砂袋灌砂后是否饱满、密实,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向袋内补砂。2.5.9 监理工程师应全面检查袋装砂井的布设形式和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5.10监理工程师应检查砂井打入前,施工机械是否有防止砂袋扭结、缩颈、断裂和带起的措施。若巡检发现当施工拔管带出长度大于0.5m时,必须要求在原砂井旁重新插设,并对机械进行改进。2.5.11监理工程师应检查砂井的布置范围、间距、直径、埋入砂垫层长度等指标,其检验标准应符合验标规定的偏差。2.6 塑料排水板 2.6.1 监理工程师对塑料排水板施工质量必须检查塑料排水板的品质、规格、质量;插设深度;布置形式、数量。2.6.2 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方案,应重点审核材料质量控制措施、施工工艺措施、选择的施工机械型式等。2.6.3 施工中,监理工程师应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客观记录,若实施方案发生较大变化,应敦促施工单位进行方案调整并重新报批。2.6.4 监理工程师应按试验批检查进场塑料排水板的质量合格证和性能试验报告,并按验标频率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检验。塑料排水板芯板的性能试验指标包括芯板的单位长度重量、抗拉强度、伸长率、纵向通水率以及滤膜的单位面积重、抗拉强度、渗透系数、等效孔径等。塑料排水板芯板的现场存放应防止露天阳光暴晒。芯板应采用全新材料,不得采用再生塑料。2.6.5 监理工程师可采取现场样品对比方法,通过巡视检查控制材料的质量,严格控制不合格材料进入永久工程。2.6.7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基底平整、清理情况,是否按设计要求做工作垫层,场地排水是否通畅。2.6.8 监理工程师应通过巡视检查施工记录形式和按验标频率见证施工过程等形式,检查塑料排水板的打入深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机械导管上应设有自动计量插入深度的控制装置,单孔根塑料排水板不得接长打入。2.6.9 监理工程师应全部现场检查塑料排水板的布设形式和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插设前可在场地内作井字形控制标识。2.6.10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过程是否有防止扭曲、防止泥土杂物进入导管的措施。塑料板不得接长使用。若巡检发现当施工拔管带出长度大于0.5m时,必须要求在原位旁重新插设新板。塑料板打设完毕后应尽快覆盖砂垫层。2.6.11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塑料排水板的间距、布置范围、埋入砂垫层长度等指标,其检验标准应符合验标规定的偏差。2.6.12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工作垫层的顶面标高、中线至边缘距离、宽度、横坡、平整度等,其检验标准应符合验标规定的偏差。2.7 堆载预压 2.7.1 监理工程师对堆载预压施工质量必须检查堆载的填料密度;堆载高度;堆载预压后的总沉降量。客专路基堆载预压处理,监理工程师还必须检查填筑速率;堆载的加压时间;并见证土的侧向位移观测过程。2.7.2 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方案,应重点审核堆载材料的质量控制措施、施工工艺措施、选择的压实机械、堆卸载速率、沉降观测方案等。2.7.3 施工中,监理工程师应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客观记录,若实施方案发生较大变化,应敦促施工单位进行方案调整并重新报批。2.7.4 监理工程师应在堆载过程中不定期巡查填料的质量,填料中不得含有淤泥土或垃圾杂物。2.7.5 监理工程师应按验标规定的频率,根据填料类别,见证各层填料密度是否达到设计的规定。对细粒土和砂类土中粘砂土、粉砂土,应采用压实系数和地基系数判别压实质量;对砂类土(粘砂土、粉砂土除外),应采用相对密度和地基系数判别压实质量;砾石类土和碎石类土,应采用孔隙率和地基系数判别;对块石类混合料则采用地基系数判别。2.7.6 监理工程师应按验标规定的频率,通过尺量、见证测量等手段,验收填料高度是否达到设计高度。2.7.7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沉降观测装置的埋设情况,巡视、见证施工沉降观测等监测指标的测试频率和实测过程,并根据观测结果按照设计要求控制堆(卸)载的速率和堆载时间,检查场地排水是否通畅。2.7.8 监理工程师应按验标规定的频率,通过见证测量手段,验收堆载预压后的总沉降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2.7.9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堆载预压的宽度、范围、边坡坡率等指标,其检验标准应符合验标规定的偏差。2.8真空预压2.8.1 监理工程师对真空预压地基处理施工质量必须检查密封膜、排水滤管的种类、规格和质量;排水滤管的布置形式、滤水管之间的连接、管上滤水孔;密封膜的层数和连接;抽气阶段膜下的真空度;真空预压后的总沉降量。2.8.2 监理工程师应审批真空预压地基处理施工方案,应重点审核材料的质量控制措施、施工工艺措施和沉降观测方案等。2.8.3 施工中,监理工程师应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客观记录,若实施方案发生较大变化,应敦促施工单位进行方案调整并重新报批。2.8.4 监理工程师应抽样检查测点是否按设计要求的数量、位置埋设,施工过程中巡视或见证检查是否按设计要求的观测频次和精度进行观测地基沉降和土的侧向位移。监理工程师应抽查施工观测资料是否齐全、翔实和规范。2.8.5 监理工程师应按试验检验批次查验密封膜、排水滤管产品质量合格证,其种类、规格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按验标频率对密封膜的密封性和排水管的物理性能进行平行检验。2.8.6 监理工程师应巡视或抽样见证检测排水滤管的布置形式、滤水管之间的连接、管上滤水孔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8.7 监理工程师应巡视或按验标频率见证检验密封膜铺设层数及铺设质量,砂垫层应平整、表层无尖石、硬块,密封膜表面不得出现损坏,接缝应粘结牢固,热合加工搭接缝宽度不小于15cm。2.8.8 监理工程师应全部检查抽气阶段膜下的真空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正式抽气前应通过试抽气检查抽气设备及密封系统的密封性能。2.8.9 监理工程师应按验标频率见证检验真空预压后的总沉降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8.10监理工程师应巡视检查真空预压处理范围和周围排水沟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其检验标准应符合验标规定的偏差。2.8.11 真空预压卸载的时间应应根据观测资料和工后沉降推算结果,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研究确定卸载时间。2.9 砂桩2.9.1 监理工程师对砂桩地基处理施工质量必须检查砂的质量;砂桩的布置形式、数量;桩身长度、密度;单桩灌砂量;砂桩复合地基承载力。客专砂桩地基处理,监理工程师还必须检查可液化土地基处理后的桩间土的加固效果;砂桩2深度以下桩身密度必须大于中密状态或设计要求。2.9.2 在施工前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对处理方案进行工艺性试验,试桩数量不少于2根,以确定工艺参数,处理后的地基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开始后应及时进行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以确认设计参数。2.9.3 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方案,重点审查施工单位采用的施工机械、施工工艺、施工顺序以及材料质量等。施工中,监理工程师应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客观记录,若实施方案发生较大变化,应敦促施工单位进行方案调整并重新报批。2.9.4 监理工程师应按材料试验批次对砂料的质量进行控制,检查试验报告,并按验标规定的检验频率进行平行检验。砂料应为渗水率较高的中粗砂、砾砂,其细度模数为2.33.7,含泥量不超过5%(客专起排水作用砂桩的砂含泥量不超过3%),现场巡查材料表观质量,通过样品对比方式,控制砂料质量合格。2.9.5 监理工程师应全部检查砂桩的布置形式和布置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通过井字形现场放样并标识位置可进行事先控制,并在施工中巡查确认。2.9.6 监理工程师应通过现场巡查、旁站,抽查施工单位施工记录,查验各项施工参数及各段的砂料灌入量,运用测量、机械计量、探测和N63.5试验等手段,按验标规定的频率检查砂桩的桩长、单桩灌砂量和桩身密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振动法施工应严格控制拔管的高度和速度、压管次数和时间、填砂量、电机工作电流;锤击法施工应根据锤的能量控制拔管高度、分段填砂量、贯入度。2.9.7 监理工程师应按验标规定频率现场见证平板载荷试验,检验砂桩复合地基承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9.8 由于地质条件的不确定性引起的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应邀请设计单位到现场进行地质条件确认,并敦促施工单位及时取得有效的设计变更图纸,以便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2.9.9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砂桩的间距、桩径、垂直度,其检验标准应符合验标规定的偏差。2.9.10 施工中,监理工程师还应检查场地排水是否通畅。2.10 碎石桩2.10.1 监理工程师对碎石桩地基处理施工质量必须检查碎石的质量;桩的布置形式、数量;桩身长度、密度;砂桩复合地基承载力。客专碎石桩地基处理,监理工程师还必须检查可液化土地基处理后的桩间土的加固效果;碎石桩2深度以下桩身密度必须大于中密状态或设计要求。2.10.2 在施工前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对处理方案进行工艺性试验,试桩数量不少于2根,以确定工艺参数,处理后的地基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开始后应及时进行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以确认设计参数。2.10.3 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方案,重点审查施工单位采用的施工机械、施工工艺、施工顺序以及材料质量等。施工中,监理工程师应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客观记录,若实施方案发生较大变化,应敦促施工单位进行方案调整并重新报批。2.10.4 监理工程师应按材料试验批次对碎石料的质量进行控制,检查试验报告,并按验标规定的检验频率进行平行检验。碎石必须采用未风化的干净碎石或卵石,粒径满足设计要求且最大粒径不超过5cm,含泥量不超过5%。监理工程师应现场巡查材料表观质量,通过样品对比方式,控制碎石质量合格。2.10.5 监理工程师应全部检查碎石桩的布置形式和布置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通过井字形现场放样并标识位置可进行事先控制,并在施工中巡查确认。2.10.6 监理工程师应通过现场巡查、旁站,抽查施工单位施工记录,查验各项施工参数及各段灌入量,运用测量、机械计量和N63.5试验等手段,按验标规定的频率检查砂桩的桩长和桩身密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振动法施工应严格控制拔管的高度和速度、压管次数和时间、填碎石量、电机工作电流;锤击法施工应根据锤的能量控制拔管高度、分段填石量、贯入度。2.10.7 监理工程师应按验标规定频率现场见证平板载荷试验,检验砂桩复合地基承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10.8 由于地质条件的不确定性引起的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应邀请设计单位到现场进行地质条件确认,并敦促施工单位及时取得有效的设计变更图纸,以便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2.10.9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碎石桩的间距、桩径、垂直度,其偏差应符合验标规定的检验标准。2.10.10 施工中,监理工程师还应检查场地排水是否通畅。2.11 粉体喷射搅拌桩2.11.1 监理工程师对粉体喷射搅拌桩地基处理施工质量必须检查桩体加固料的种类、规格、质量;桩的布置形式、数量;桩身长度、单桩喷粉量、桩体强度;复合地基承载力。2.11.2 在施工前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对处理方案进行工艺性试验,试桩数量不少于2根,以确定工艺参数,处理后的地基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开始后应及时进行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以确认设计参数。2.11.3 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方案,应重点审查施工单位采用的施工机械、施工工艺、施工顺序以及材料质量等。施工中,监理工程师应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客观记录,若实施方案发生较大变化,应敦促施工单位进行方案调整并重新报批。2.11.4 监理工程师应按材料试验批次对粉体喷射搅拌桩加固料的质量进行控制,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试验报告,并按验标规定的检验频率进行平行检验。粉体喷射搅拌桩加固料的种类、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2.11.5 监理工程师应全部检查桩的布置形式和布置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通过井字形现场放样并标识位置可进行事先控制,并在施工中巡查确认。2.11.6 监理工程师应通过现场巡查、旁站,抽查施工单位施工记录,查验各项施工参数及各段灌入量,运用测量、机械计量和试验等手段,按验标规定的频率检查桩的桩长、桩身强度和单桩喷粉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粉喷机应配置符合计量规定的灰量自动记录仪,且计量装置应在鉴定有效期内。施工应严格控制钻进速度、提升速度、喷粉量和空气压力,控制下钻深度、喷粉高程及停灰面,桩端应原位搅拌约2min。2.11.7 监理工程师应按验标规定频率现场见证平板载荷试验,检验桩复合地基承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11.8 由于地质条件的不确定性引起的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应邀请设计单位到现场进行地质条件确认,并敦促施工单位及时取得有效的设计变更图纸,以便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2.11.9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桩的间距、桩径、垂直度,其偏差应符合验标规定的检验标准。2.11.10监理工程师还应巡视检查搅拌桩复搅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成桩过程因故中断接桩时,接桩长度不小于0.5m。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桩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敦促施工单位采取补桩或其他处理措施。2.11.11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废浆、废水、废渣的处理工作,符合当地环境保护要求。2.12 浆体喷射搅拌桩2.12.1 监理工程师对浆体喷射搅拌桩地基处理施工质量必须检查水泥(固化料)及外加剂的品种、规格、质量;浆体配合比和质量;桩的布置形式、数量;桩身长度、单桩喷浆量、桩体强度;复合地基承载力。2.12.2 在施工前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对处理方案进行工艺性试验,试桩数量不少于2根,以确定工艺参数,处理后的地基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开始后应及时进行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以确认设计参数。2.12.3 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方案,应重点审查施工单位采用的施工机械、施工工艺、施工顺序以及材料质量等。施工中,监理工程师应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客观记录,若实施方案发生较大变化,应敦促施工单位进行方案调整并重新报批。2.12.4 监理工程师应按材料试验批次对水泥和外加剂的质量进行控制,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试验报告,并按验标规定的检验频率进行平行检验。浆体喷射搅拌桩加固料的种类、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2.12.5 监理工程师应巡视检查施工浆液是否严格按照设计配方和试验确定的配合比拌制,并用浆液比重计检测浆液密度进行验证。制备好的浆液应均匀不得离析,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用完。2.12.6 监理工程师应全部检查桩的布置形式和布置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通过井字形现场放样并标识位置可进行事先控制,并在施工中巡查确认。2.12.7 监理工程师应通过现场巡查、旁站,抽查施工单位施工记录,查验各项施工参数及各段喷灰量,运用测量、机械计量和试验等手段,按验标规定的频率检查桩的桩长、桩身强度和单桩喷浆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搅拌机应配置符合计量规定的灰量自动记录仪,且计量装置应在鉴定有效期内。施工应严格控制钻头下沉和提升速度、供浆与停浆时间,控制下钻深度、喷浆高程及停浆面,桩端应原位持续搅拌一定时间。桩长必要时可通过钻芯取样验证。2.12.8 监理工程师应按验标规定频率现场见证平板载荷试验,检验桩复合地基承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12.9 由于地质条件的不确定性引起的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应邀请设计单位到现场进行地质条件确认,并敦促施工单位及时取得有效的设计变更图纸,以便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2.12.10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桩的间距、桩径、垂直度,其偏差应符合验标规定的检验标准。2.12.11监理工程师还应巡视检查搅拌桩复搅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复搅时应避免浆液外冒。成桩过程因故中断接桩时,接桩长度不小于0.5m。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桩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敦促施工单位采取补桩或其他处理措施。2.12.12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废浆、废水、废渣的处理工作,符合当地环境保护要求。2.13 高压旋喷桩2.13.1 监理工程师对高压旋喷桩地基处理施工质量必须检查水泥及外加剂的品种、规格、质量;桩的布置形式、数量;桩身长度、桩体无侧限抗压强度;复合地基承载力。2.13.2 在施工前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对处理方案进行工艺性试验,试桩数量不少于2根,以确定工艺参数,处理后的地基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开始后应及时进行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以确认设计参数。2.13.3 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方案,应重点审查施工单位采用的施工机械、施工工艺、施工顺序以及材料质量等。施工中,监理工程师应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客观记录,若实施方案发生较大变化,应敦促施工单位进行方案调整并重新报批。2.13.4 监理工程师应按材料试验批次对水泥和外加剂的质量进行控制,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试验报告,并按验标规定的检验频率进行平行检验。高压旋喷桩加固料的种类、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2.13.5 监理工程师应全部检查桩的布置形式和布置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通过井字形现场放样并标识位置可进行事先控制,并在施工中巡查确认。2.13.6 监理工程师应通过现场巡查、旁站,抽查施工单位施工记录,查验各项施工参数及各段喷灰量,运用测量、机械计量和试验等手段,按验标规定的频率检查桩的桩长、桩身强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旋喷桩机应配置符合计量规定的灰量自动记录仪,且计量装置应在鉴定有效期内。桩长必要时可通过钻芯取样验证。2.13.7 监理工程师应按验标规定频率现场见证平板载荷试验,检验桩复合地基承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13.8 由于地质条件的不确定性引起的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应邀请设计单位到现场进行地质条件确认,并敦促施工单位及时取得有效的设计变更图纸,以便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2.13.9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桩的间距、桩径、垂直度,其偏差应符合验标规定的检验标准。2.13.10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废浆、废水、废渣的处理工作,符合当地环境保护要求。2.14 灰土挤密桩2.14.1 监理工程师对灰土挤密桩地基处理施工质量必须检查灰、土等原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桩的布置形式、数量;桩身长度、桩孔夯填密实度;复合地基承载力。客专灰土挤密桩地基处理,监理工程师还必须检查桩间土的加固效果。2.14.2 在施工前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对处理方案进行工艺性试验,试桩数量不少于2根,以确定工艺参数,处理后的地基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开始后应及时进行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以确认设计参数。2.14.3 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方案,应重点审查施工单位采用的施工机械、施工工艺、施工顺序以及材料质量等。施工中,监理工程师应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客观记录,若实施方案发生较大变化,应敦促施工单位进行方案调整并重新报批。2.14.4 监理工程师应按材料试验批次对原材料的质量进行控制,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试验报告,并按验标规定的检验频率进行平行检验。灰土挤密桩加固料的种类、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2.14.5 监理工程师应巡视检查施工灰土是否严格按照设计配方和试验确定的配合比拌制,制备好的灰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用完。2.14.6 监理工程师应全部检查桩的布置形式和布置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通过井字形现场放样并标识位置可进行事先控制,并在施工中巡查确认。2.14.7 监理工程师应通过现场巡查、旁站,抽查施工单位施工记录,查验各项施工参数,运用测量、机械计量和试验等手段,按验标规定的频率检查桩的桩长、桩身密实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桩长必要时可通过钻芯取样验证。2.14.8 监理工程师应按验标规定频率现场见证平板载荷试验,检验桩复合地基承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14.9 由于地质条件的不确定性引起的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应邀请设计单位到现场进行地质条件确认,并敦促施工单位及时取得有效的设计变更图纸,以便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2.14.10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桩的间距、桩径、垂直度,其偏差应符合验标规定的检验标准。2.14.11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废浆、废水、废渣的处理工作,符合当地环境保护要求。2.15 强夯2.15.1监理工程师对强夯地基处理施工质量必须检查夯点布置;单击夯(或点夯)夯击遍数、最后两击夯沉量;满夯的夯锤搭接面积;夯后地基承载力。客专强夯地基处理,监理工程师还必须检查处理后的有效加固深度。2.15.2 在施工前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对处理方案进行工艺性试验,以确定主要工艺参数,监理工程师应确认施工工艺参数。2.15.3 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方案,应重点审查施工单位采用的施工机械、施工工艺、施工顺序以及地基检验方案等。施工中,监理工程师应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客观记录,若实施方案发生较大变化,应敦促施工单位进行方案调整并重新报批。2.15.4 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前对夯锤、落距等进行有效控制,并进行标识和记录,以满足设计有效加固深度要求,并在施工中应通过巡查现场、检查施工记录或旁站等形式进行过程控制。2.15.5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中应按规定频率检查单击夯(或点夯)夯点的布置形式、数量,夯击能量和夯击遍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通过井字形现场放样并标识位置可进行事先控制,并在施工中巡查确认。单击夯夯击击遍数、最后两击平均夯沉量应符合试夯确认的工艺要求。每遍夯击后的夯坑应填平后再进行下一遍夯击。2.15.6监理工程师在施工中应巡查并按规定频率检查满夯的夯击能量、遍数和搭接面积是否符合设计或工艺要求。满夯夯点搭接面积不下于1/4夯锤直径,每遍夯击前后的夯坑应填平,强夯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平整场地。2.15.7 监理工程师应按验标规定频率现场见证强夯加固地基承载力试验,检验地基承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试验采用动力触探和静力触探结合形式,检验深度不小于设计处理深度,检验间歇时间应符合设计规定。2.15.8 由于地质条件的不确定性引起的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应邀请设计单位到现场进行地质条件确认,并敦促施工单位及时取得有效的设计变更图纸,以便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2.15.9 监理工程师应事先检查强夯作业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夯机应有安全提升高度自动脱钩保险措施,夯击作业时一定区域内应进行安全封闭,必要时,夯区周边应设置隔振措施如减震沟渠等。2.15.10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强夯处理范围、夯坑中心偏差、强夯交工顶面的高程、中心至边缘距离、宽度、横坡、平整度等,其偏差应符合验标规定的检验标准。2.16 重锤夯实2.16.1监理工程师对重锤夯实地基处理施工质量必须检查夯点布置;单击夯击遍数、最后两击夯沉量;前后两夯的搭接面积;夯后地基承载力。2.16.2 在施工前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对处理方案进行工艺性试验,以确定主要工艺参数,监理工程师应确认施工工艺参数。2.16.3 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方案,应重点审查施工单位采用的施工机械、施工工艺、施工顺序以及地基检验方案等。施工中,监理工程师应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客观记录,若实施方案发生较大变化,应敦促施工单位进行方案调整并重新报批。2.16.4 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前对重锤、落距等进行有效控制,并进行标识和记录,以满足设计有效加固深度要求,并在施工中应通过巡查现场、检查施工记录或旁站等形式进行过程控制。2.16.5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中应按规定频率检查单击夯点的布置形式、数量,夯击能量和遍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通过井字形现场放样并标识位置可进行事先控制,并在施工中巡查确认。单击夯击遍数、最后两击平均夯沉量应符合试夯确认的工艺要求。每遍夯击后的夯坑应填平后再进行下一遍夯击。前后两夯夯点搭接面积不小于1/2重锤直径,夯实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平整场地。2.16.6 监理工程师应按验标规定频率现场见证重夯加固地基承载力试验,检验地基承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试验采用动力触探和静力触探结合形式,检验深度不小于设计处理深度,检验间歇时间应符合设计规定。2.16.7 由于地质条件的不确定性引起的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应邀请设计单位到现场进行地质条件确认,并敦促施工单位及时取得有效的设计变更图纸,以便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2.16.8 监理工程师应事先检查作业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夯机应有安全提升高度自动脱钩保险措施,夯击作业时一定区域内应进行安全封闭。2.16.9监理工程师应检查重锤夯实处理范围、夯坑中心偏差、交工顶面的高程、中心至边缘距离、宽度、横坡、平整度等,其偏差应符合验标规定的检验标准。2.17 土工合成材料加筋垫层2.17.1监理工程师对土工合成材料加筋垫层地基处理施工质量必须检查土工合成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铺设层数、方向和连接方法;砂、碎石垫层的材料和填筑质量。2.17.2 砂、碎石垫层的材料和填筑质量控制见2.4相关内容。2.17.3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材料试验检验批次检查土工合成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查验产品质量合格证,检查试验报告并按验标规定频率进行对土工合成材料的抗拉强度等性能进行平行检验。土工合成材料进场后严禁在露天阳光下暴晒。2.17.4 监理工程师应通过巡查、见证检验等形式,检查土工合成材料的铺设层数、方向和连接方法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加筋垫层下承层的填料是否平整,垫层中应无尖石、硬块等。2.17.5 监理工程师应通过巡查方式,检查土工合成材料铺设后的覆盖是否符合设计和工艺要求。土工合成材料铺设后绷紧、铺平,不得损坏,并应及时按设计要求铺设回折段和填土(砂)覆盖,用轻型碾压机械压实。严禁运输、碾压机械直接通过铺好的路段,当覆土厚度大于0.6m时方可用重型机械碾压。2.17.6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土工合成材料的铺设范围、搭接长度、竖向间距、回折长度、上下层接缝错开距离等,其偏差应符合验标规定的检验标准。2.18 复合土工膜隔断层2.18.1 监理工程师对复合土工膜隔断层地基处理施工质量必须检查复合土工膜的品种、规格、质量和连接质量;复合土工膜的上、下砂垫层的原材料、厚度和压实质量。2.18.2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材料试验检验批次检查复合土工膜的品种、规格、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查验产品质量合格证,检查试验报告并按验标规定频率进行对土工合成材料的抗拉强度、渗透系数、顶破强度、等效孔径等性能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检验。复合土工膜进场后严禁在露天阳光下暴晒。2.18.3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材料试验检验批次试验报告,检查复合土工膜上、下垫层砂的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按验标规定频率进行对砂的指标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检验。上、下垫层砂应采用级配良好的中、粗砂,其含泥量不得大于5%,且不含草根、垃圾等有机杂物。施工中,监理工程师应通过巡查、检验和样品对比方式控制砂的质量,并作记录。2.18.4 监理工程师应通过巡查、见证检验等形式,检查复合土工膜的连接方式、连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复合土工膜铺设后的覆盖是否符合设计和工艺要求。复合土工膜铺设铺平、松紧适度,不得损坏,并及时填土(砂)覆盖,用轻型碾压机械压实。严禁运输、碾压机械直接通过铺好的路段,当覆土厚度大于0.6m时方可用重型机械碾压。2.18.5 监理工程师应通过巡查、量测、见证检验等手段,检查上、下砂垫层的厚度、压实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压实质量的检验方法符合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的有关规定。2.18.6 填筑前,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原地面是否平整、夯实,其表面应无杂草、树根、腐植土,对地下水出露处的处理符合设计要求,并结合永久排水设施作好路基两侧排水。2.18.7 监理工程师应通过巡视、检查施工记录等方式,检查复合土工膜隔断层的设置范围、顶面高程、中线至边缘的距离、宽度、横坡、平整度等,其偏差应符合验标规定的检验标准。2.19 洞穴、陷穴处理2.19.1 监理工程师对洞穴、陷穴处理施工质量必须检查洞穴、陷穴处理所用砂、碎石、水泥、钢筋、外加剂、片石等原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混凝土强度;钢筋加工、连接和绑扎质量;洞穴、陷穴的清理、回填和处理效果评定。2.19.2 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巡查、见证施工单位对洞穴、陷穴的范围、分布情况及水文地质条件资料进行现场核查,并做记录。由于地质条件的不确定性引起的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应邀请设计单位到现场进行地质条件确认,并敦促施工单位及时取得有效的设计变更图纸,以便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2.19.3 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方案,应重点审查施工单位采用的施工机械、施工工艺、施工顺序以及地基检验方案等。施工中,监理工程师应巡视见证施工方案是否发生变化,采用洞穴、陷穴的处理方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进行客观记录。若实施方案发生较大变化,应敦促施工单位进行方案调整并重新报批。2.19.4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材料试验检验批次,检查洞穴、陷穴处理混凝土、砌体及注浆施工所有原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试验报告并按验标规定频率进行对原材料进行见证或平行检验。原材料的检验方式应符合验标的有关规定。2.19.5 监理工程师应巡视、见证洞穴、陷穴的回填施工是否按设计要求清理了洞内杂物,片石回填的级配是否相互嵌塞紧密稳固,洞口回填是否密实。2.19.6 监理工程师应旁站洞穴、陷穴处理中的混凝土浇筑质量。2.19.7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洞穴处理的孔间距、孔深、灌浆压力是否符合验标规定的偏差,检查路基面上边坡、堑顶封闭砌体的高程、厚度以及地基面以下的洞穴、陷穴的顶面高程、中线至边缘距离、宽度、横坡、平整度是否符合规定的偏差。2.19.8 洞穴、陷穴处理后,监理工程师应对其处理效果和质量进行见证检测。检测方法应符合铁路工程物理勘探规程的有关规定。2.20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桩)2.20.1 监理工程师对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桩)地基处理施工质量必须检查水泥、粉煤灰、粗细骨料的品种、规格、质量;混合料的坍落度、强度;桩的布置形式、数量;桩身有效长度;单桩灌注量;桩体质量和完整性;复合地基承载力或单桩承载力。2.20.2 在施工前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对处理方案进行工艺性试验,试桩数量不少于2根,以复核地质资料及设备、工艺、施打顺序是否适宜,确定混合料配合比、坍落度、搅拌时间、拔管速度等各项工艺参数,处理后的地基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开始后应及时进行复合地基承载力或单桩承载力试验,以确认设计参数。2.20.3 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方案,应重点审查施工单位采用的施工机械、施工工艺、施工顺序以及材料质量等。施工中,监理工程师应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客观记录,若实施方案发生较大变化,应敦促施工单位进行方案调整并重新报批。2.20.4 监理工程师应按材料试验批次对各类原材料的质量进行控制,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试验报告,并按验标规定的检验频率进行平行检验。2.20.5 监理工程师应全部检查桩的布置形式和布置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通过井字形现场放样并标识位置可进行事先控制,并在施工中巡查确认。2.20.6 监理工程师应通过现场巡查、旁站,抽查施工单位施工记录,查验各项施工参数及各段喷灰量,运用测量、机械计量和试验等手段,按验标规定的频率检查混合料的施工技术参数、单桩灌注量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沉管机械应配置符合计量规定的灰量自动记录仪,且计量装置应在鉴定有效期内。监理工程师对CFG桩桩长的控制,应以清除浮浆后桩的有效长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为准,施工前可通过控制钻杆深度、实际测量等手段控制成桩深度,成桩后可通过钻芯取样验证桩长。2.20.7 监理工程师必须要现场见证CFG桩桩基低应变检测过程,检验桩身质量和完整性;见证平板载荷试验,检验桩复合地基承载力或单桩承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20.8 由于地质条件的不确定性引起的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应邀请设计单位到现场进行地质条件确认,并敦促施工单位及时取得有效的设计变更图纸,以便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2.20.9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桩的位置、有效桩径、垂直度,其偏差应符合验标规定的检验标准。2.20.10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废浆、废水、废渣的处理工作,符合当地环境保护要求。2.21 打入桩2.21.1 监理工程师对打入桩地基处理施工质量必须检查桩的品种、规格、质量;桩的布置形式、数量;桩身有效长度和最终贯入度;桩顶高程和桩头处理质量;接桩质量;桩的承载力。2.21.2 在施工前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对处理方案进行工艺性试验,试桩数量不少于2根,以复核地质资料及设备、工艺、施打顺序是否适宜,确定工艺参数和检验桩的承载力。2.21.3 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方案,应重点审查施工单位采用的施工机械、施工工艺、施工顺序以及材料质量等。施工中,监理工程师应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客观记录,若实施方案发生较大变化,应敦促施工单位进行方案调整并重新报批。2.21.4 打桩前,监理工程师应全部检查桩的质量证明文件和试验报告,现场检查桩的表观质量应符合验标规定。桩的棱角破损深度应不超过10cm,其总长度不大于40cm;预应力桩不得有裂缝;普通混凝土桩表面裂缝深度不应大于7mm,裂缝宽度不大于0.15mm;方桩横向裂缝长度不大于边长的1/3,管桩及多边形桩不大于直径或对角线的1/3;方桩纵向裂缝长度不大于边长的1.5倍,管桩及多边形桩不大于直径或对角线的1.5倍。2.21.5 监理工程师应全部检查桩的布置形式和布置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通过井字形现场放样并标识位置可进行事先控制,并在施工中巡查确认。2.21.6 监理工程师应通过现场巡查、旁站,抽查施工单位施工记录,通过测量、机械计量等手段,检查接装质量、桩长和最终灌入度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接桩铁件的防腐防锈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2.21.7 监理工程师应现场全部检查桩顶高程和桩头处理质量,见证静载试验,检验桩的承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21.8 由于地质条件的不确定性引起的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应邀请设计单位到现场进行地质条件确认,并敦促施工单位及时取得有效的设计变更图纸,以便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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