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公司应急预案汇编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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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第一篇 综合应急预案第二篇 专项应急预案 第一章 抗台风暴雨防汛 第二章 突发地质灾害 第三章 突发火灾事故 第四章 突发车辆交通事故第五章 突发公共卫生(食物中毒)事件第六章 突发群体性上访事件 第七章 专卖执法中暴力抗法事件 第八章 危及仓库安全灾难 第九章 卷烟配送中货、款抢劫事件 第十章 计算机网络事故 第十一章 卷烟经营突发事件 第十二章 油品、化学品泄漏、爆炸 第三篇 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第一章 发电机触电伤亡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第二章 高低压配电装置触电伤亡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第三章 分拣设备触电伤亡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第四章 分拣设备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第五章 信息中心机房触电伤亡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第六章 机动车辆火灾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第七章 机动车辆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第八章 食堂电气设备触电伤亡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第九章 食堂燃气泄露及火灾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第十章 食堂中毒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第十一章 火灾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第十二章 抢劫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第一篇 综合应急预案1.总 则1.1 目的为了正确、迅速、有效地处置我市烟草商业系统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员安全、财产安全,确保企业稳定,维护企业形象,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烟草商业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1.2 应急方针在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和市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按照“立足实际、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反应灵敏、职责明确,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应急方针,建立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体系,以事件发生单位为责任主体,将切实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首要任务,协调有关单位、部门,快速、准确传递信息,整合应急资源,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1.3 编制依据本预案编制依据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第61号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烟草系统特大、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1.4 适用范围本预案是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烟草商业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总预案,适用于我市烟草商业系统发生的造成和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包括:洪涝、干旱、雷击、冰雹、龙卷风、台风等气象灾害;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事件。事故灾难包括:道路车辆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公共设施与设备事故、计算机网络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包括:(1)国务院发布国内大范围爆发非典及鼠疫、霍乱、肺炭疽、O157等甲、乙级法定传染病的重大疫情公告;(2)省内爆发非典及鼠疫、霍乱、肺炭疽、O157等甲、乙级法定传染病的重大疫情;(3)烟草商业系统员工感染非典及鼠疫、霍乱、肺炭疽、O157等甲、乙级法定传染病;(4)烟草商业系统员工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或集体感染易诱发生命危险的不明原因疾病。社会安全事件包括:(1)市烟草商业系统发生阻断交通、非法示威游行、围堵各级党政机关等可能造成较大政治和社会影响的特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2)在专卖执法、打私打假、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等执法过程中发生被围攻等暴力抗法事件;(3)在卷烟配送过程中发生货、款抢劫事件;(4)在卷烟经营过程中发生纠纷事件。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2.1.1突发公共事件领导机构及职责市局(公司)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作为市烟草商业系统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机构,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协调全市烟草商业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其组成人员为:总指挥:局长副总指挥:副局长、副经理成 员:市局(公司)机关各科室、各县级局(分公司)、各专业公司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市委、市政府应急管理工作任务或下达的应急处置指示;根据市委、市政府及相关应急部门,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测、预警,落实预测、预警要求;(2)视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程度,授权各县级局(分公司)、各专业公司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酌情启动市局(公司)应急响应或本预案;并依法向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报告。必要时向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请求援助;(3)发布或解除预测、预警、应急响应、应急结束、预案启动、预案关闭等指令;(4)组建市局(公司)现场应急处置领导机构、日常办事机构、应急处置工作机构; (5)调动应急响应的人力、物力和后勤支援;(6)指挥、指导、协调各县级局(分公司)、各专业公司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7)审核、审定市局(公司)制定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审批各县级局(分公司)、各专业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 定人,材料;公司)、直属单位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或总预案,(8)指定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人、审定信息发布材料,签发向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报告;(9)审批全省烟草商业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经费预算。2.1.2现场应急指挥部及职责市局(公司)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现场领导小组”)是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派出,对事发现场开展应急处置的领导机构。现场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亲自担任或者指定人员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地方政府未参与处置时,迅速了解现场有关信息、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根据事态发展及时调整、实施处置方案;(2)统一协调、调配、使用应急处置工作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3)指定专人保持与当地政府的联系,及时向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汇报现场处置的进展情况;(4)经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授权后,开展扩大应急、应急恢复、应急结束等工作,并对外发布现场应急处置有关信息;(5)指定专人对上级下达的批示、现场领导小组与地方党委、政府协调的意见、现场信息、处置过程等做出详细记录并起草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总结。(6)地方政府直接处置时,协调、配合地方政府的应急处置工作。2.1.3日常办事机构及职责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公室”),作为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市局(公司)办公室加挂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兼任市局(公司)应急办公室主任。其主要职责:(1)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和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应急值班,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2)接收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指示和所属单位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3)及时核实、报告信息并做出判断后,迅速向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并跟踪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势态; (4)保持上下沟通,及时传达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或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的指示、指令,组织协调应急处置人员及时赶赴现场,组织调配现场应急处置所需物资;(5)负责与事发地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和有关新闻媒体单位的联络、协调工作,根据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授权,对外发布信息; (6)负责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上报、下发材料的起草、审核工作,并做好有关会议记录以及信息的汇总和综合协调工作;(7)组织制定和修订市局(公司)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8)组织实施市局(公司)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并进行总结、考核,提出改进意见;(9)指导、监督、检查所属单位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的落实;(10)审核所属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经费预算,审查有关救援设备、器材、物资及备用物品的配置。2.1.4应急处置工作机构及职责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性质、特点和现场情况,下设若干个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人员组成,在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或现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参与现场抢险救援、抢救人员和财产、物资和后勤保障、善后处理、事故(事件)调查及恢复重建设等工作。各工作小组的组成和职责为:(1)指挥协调组:组长由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办公室和信息中心人员组成。职责:在现场应急处置过程中,保证通讯顺畅;根据现场领导小组组长的命令,做好下情上传和上情下达,确保信息及时、准确的传递;协助做好内部协调和对外联络等工作。(2)抢险救灾组:组长由专卖监督管理科科长担任,成员由专卖监督管理科人员组成。职责:组织现场以及周边人员的疏散撤离;搜救受伤人员;抢救物资等工作。(3)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市局(公司)负责车辆调度的人员担任,成员由财务科人员及驾驶员组成。职责:负责应急保障物资、车辆的调度使用,应急设备器材配置与保管等。(4)安全保卫组:组长由安全科科长担任,成员由安全科和保安人员组成。职责:做好现场安全和保卫工作,防止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的次生、衍生。(5)新闻报道组:组长由人事劳资科科长担任,成员由人劳科和烟草学会人员组成。职责:根据现场领导小组组长的部署,及时、准确地核实、统计和上报灾情;综合整理有关文字材料,记录事件进展情况;事后撰写事件调查报告;在适当的时机,经授权后进行事件的新闻发布和媒体报道把关工作。(6)善后处理组:组长由综合计划科科长担任,成员由办公室、人劳科、财务科及相关科室人员组成。职责:按照国家政策处理事件中反映的问题,做好事件中伤员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7)事件调查组:由纪检监察科科长担任组长,由纪检监察科和整规办人员组成。职责:及时、准确查清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原因和责任,总结事件经验与教训,提出防范与改进措施,并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8)事件评估组: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职责:对突发事件的各个处置环节,以及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进行客观评估,及时总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经验教训,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可根据具体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可以适当增加或调整工作小组及其成员。2.1.5各县级局(分公司)、各专业公司应急组织机构各县级局(分公司)、各专业公司应按照市局(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的模式,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应急处置工作机构,并明确其工作职责和程序。其中,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1)根据地方党委、政府和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发布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要求,实施应急响应;(2)编制、发布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初审本单位应急预案和所属部门的应急预案;(3)应急领导小组相关领导、日常办事机构应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4)接受所属部门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并迅速做出判断,在组织先期应急处置的同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报告;(5)组建本单位及所属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预备增援队伍,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和应急演练;(6)组织、指挥、协调、监督本单位和所属部门应急管理、应急处置、善后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的落实;(7)组织对本单位或所属部门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8)在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醒目处公布报警电话及本单位白天、夜间、节假日应急值班电话;(9)负责初审和上报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经费方案,有关救援设备、器材、物资及备用物品的配置。2.2组织体系框架描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结构图,见附件1。3.预警和预防机制3.1 信息监测与报告全市烟草商业系统应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建立危险源(点)的常规数据监测和科学分析制度,加强对危险源(点)的控制,聘请专业技术部门进行指导,提高预测、预报的准确性。市局(公司)应急办公室、各县级局(分公司)、各专业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通过文件、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采集和传递国家应急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烟草行业应急管理的要求以及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建立健全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建档工作制度,实现信息共享。根据信息来源,针对各类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及时开展预测、预警和风险分析,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做好信息监测与报告工作。 3.2预警预防行动市局(公司)应急办公室、各县级局(分公司)、各专业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地方党委、政府或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或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警、预防通报,吸收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单位的经验、教训,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通报预测、预警信息,指令所属单位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或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3.3预警支持系统利用全市烟草商业系统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通过电话、传真及信息网络逐步建立全市烟草商业系统应急支持平台。应急支持平台内容有:全市烟草商业系统各级应急组织机构、人员、通讯资料;应急救援人员名单、通讯资料;应急机动车辆驾驶员名单、通讯资料及有关单位应急通讯资料;储备的应急救援资源、重要危险源技术资料等,确保应急指挥信息传递及反馈高效快捷、资源共享、指挥有力。3.4预警级别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从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特别严重(I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1)一般(IV级、蓝色)突发公共事件,无人员伤亡、造成财产损失50万元以下为四级预警,由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2)较重(III级、黄色)突发公共事件,无人员伤亡、造成财产损失50100万元或10-20人以下的恶性群体性事件为三级预警,由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3)严重(II级、橙色)突发公共事件,发生伤亡人数在310人或造成财产损失100500万元或30-50人的恶性群体性事件为二级预警,由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4)特别严重(I级、红色)突发公共事件,发生伤亡超过10人以上或者造成财产损失500万元以上或者50-100人以上的恶性群体性事件为一级预警,由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5)各县级局(分公司)、各专业公司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和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测、预警要求及时发布预警。(6)由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负责发布的预警或预警的调整、解除,均通过全市烟草商业系统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传真、电话等渠道予以公告。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程序4.1.1报告时间、方式、内容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或部门是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事发单位或部门应在事发至处置结束的全过程中实行信息的初报、续报和终报制度,保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的连续性。(1)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单位主要领导应在第一时间内赶赴事发现场,负责领导和指挥先期应急救援行动。并尽快核实情况,按照逐级上报的原则,于事发后30分钟内先电话简要口头报告市局(公司)应急办公室,同时,依法向当地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2)事发单位或部门应做好口头报告的原始记录,并在事发后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市局(公司)应急办公室。(3)口头和书面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等。书面报告要表述简明、准确,文字精炼。(4)遇特殊情况不能在30分钟以内口头报告的,事发单位最迟上报到市局(公司)应急办公室的时间距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不得超过1小时,并同时说明迟报的具体原因。(5)对严重和特别严重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比较敏感的突发公共事件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严重、特别严重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不受突发公共事件级别的限制,有关值班人员和事发单位或部门可直接向市局(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市局(公司)应急办公室在接到报告后,经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按照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的规定及时上报。(6)各县级局(公司)、各专业公司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应及时向市局(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7)市局(公司)应急办公室将适时通报各县级局(公司)、各专业公司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及开展应急处置的情况。4.1.2分级响应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和情况,对照预警层级分为4级响应。(1)一般(IV级、蓝色)突发公共事件,由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派出现场领导小组或授权各县级局(公司)、各专业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全权负责处置,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市局(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2)较重(III级、黄色)突发公共事件,由事发单位或部门负责先期处置,并及时向市局(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由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启动本预案、并派出现场领导小组实施应急响应; (3)严重(II级、橙色)突发公共事件,由事发单位或部门负责先期处置,并及时向市局(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由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启动本预案、并派出现场领导小组实施应急响应的同时,报告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4)特别严重(I级、红色)突发公共事件,由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负责先期处置,并及时向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应的预案、并派出现场应急指挥部实施应急响应的同时,报告省委、省政府和烟草行业应急指挥中心。4.1.3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市局(公司)应急办公室接到所属单位或部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尽快核实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情况,及时作出判断,指令事发单位或部门组织开展先期应急处置的同时,报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情况,启动市局(公司)相关应急预案或授权各县级局(分公司)、各专业公司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或市委、市政府相关应急部门直接处置时,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协助配合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或市委、市政府相关应急部门的应急处置工作。4.1.4 各县级局(分公司)、各专业公司应急响应:(1)发生一般(IV级、蓝色)突发公共事件,各县级局(分公司)、各专业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在按规定的时间向市局(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的同时,首先组织开展先期处置,保持与市局(公司)应急办公室的联系,及时报告处置情况。(2)发生一般(IV级、蓝色)及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各县级局(分公司)、各专业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在按规定的时间向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的同时,指令事发部门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减少损失、控制事态扩大,必要时,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经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授权后,启动各县级局(分公司)、各专业公司相关应急预案。(3)当地政府参与处置时,协助、配合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实施应急处置。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见附件2。4.2信息共享和处理全市烟草商业系统应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系统和处理规定。市局(公司)应急办公室负责利用本单位办公自动化信息平台、新闻媒体和网络及时收集和掌握烟草行业应急指挥中心、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地方党委、政府以及有关应急部门发布的信息及相关社会动态,经应急指挥部审批后,在本单位办公自动化信息平台上发布,实现信息分析和信息共享。4.3通讯和信息保障为确保应急期间的信息能及时、准确、可靠地传输和有效地实施指挥,各级应急领导机构应在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醒目处公布报警电话及本单位白天、夜间、节假日应急值班电话,保证应急值班电话、应急办公室主任和相关领导24小时通信畅通。应急办公室负责编制、保管、保存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通讯录、有关应急人员通讯录、机动车辆驾驶人员通讯录、抢险救援人员通讯录,实行专人管理,应急备用。4.4指挥与协调(1)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视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成立现场领导小组。现场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救援方案、调配救援物资,组织、协调人员参与应急处置,并及时向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为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的决策提供信息,并服从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的指挥。(2)超出各县级局(分公司)、各专业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处置能力的突发公共事件,由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事发单位应急领导小组予以配合并实施具体应急处置工作。(3)跨地市行政区域或超出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处置能力的突发公共事件,由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应服从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并负责实施具体应急处置工作。(4)当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启动应急预案时,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协助配合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4.5 紧急处置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成立现场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迅速赶赴现场指挥,采取果断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优先保护人员生命安全。现场领导小组视应急情况涉及的专业技术问题,必要时,请求专家人员赶赴现场指导,同时组织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资源快速救援。4.6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型和特点,事发单位应为参与应急处置的人员提供必需的符合救援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应急救援人员要按照现场救援方案规定的程序进入和离开事发现场,以避免应急救援人员发生新的伤亡,保证抢险人员的人身安全。4.7群众的安全防护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可能对周边地区群众造成威胁时,事发单位应及时通知,并配合地方政府向公众发出公告,组织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周边地区群众疏散,维护现场秩序。4.8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事发单位可以请求当地政府,组织动员相邻企事业单位和周边地区的群众,共同参与抢险救援工作。4.9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应及时成立事件调查组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原因、过程、结果和责任进行调查,并依照法定期限结案处理。在调查工作结束后1日内,向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提交书面调查报告。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于调查工作结束后3日内,向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提交书面调查报告。(2)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应及时成立事件评估组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伤亡人数、财产损失、影响、责任、应急处置、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进行总结和评估。在评估工作结束后1日内,向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提交书面调查报告。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于评估工作结束后3日内,向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提交书面调查报告。(3)由地方政府调查、评估的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单位应积极配合地方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调查、评估。4.10新闻报道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和信息发布,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322号)、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预案和省局(公司)“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内向省局(公司)办公室报告,由省局(公司)办公室在报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批准后,组织、协调事发单位及时研究、确定信息发布口径,采取积极措施,为突发公共事件的顺利处置营造有利的舆论环境”的要求进行。地方报社、电视台等新闻部门已经发布新闻报道,且对市乃至省烟草商业系统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及时与该新闻部门联系沟通,并及时向省局(公司)办公室报告。对省烟草商业系统具有全局性重大影响的事件的新闻发布,由省局应急指挥部设立的新闻发言人发布。对中国烟草行业具有全局性重大影响的事件的新闻发布,需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由国家局应急指挥中心设立的新闻发言人发布。如突发公共事件有损我国国际形象,一般不作公开报道,可通过内部信息渠道反映。4.11应急结束(1)市局(公司)应急结束程序现场相关危险因素消除,经地方党委、政府或市局(公司)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达到应急结束条件后,经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由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或授权现场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并撤离现场,移交善后工作。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根据规定将应急处置情况报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2)各县级局(分公司)、各专业公司应急结束程序现场相关危险因素消除,经应急小组领导或现场领导小组或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确认,达到应急处置结束条件后,经本单位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请示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批准并授权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撤离现场,并将应急处置情况报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3)由地方政府负责应急指挥工作的,按照政府相关预案执行应急结束工作。5.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善后处理组应立即清理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核实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组织恢复重建,并主动与地方政府、劳动部门进行沟通协商,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定程序做好善后工作。5.2 社会救助事发单位因突发公共事件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要实行专门管理、专门登记,并做到专款专用。资金和物资发放方案经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批准后,统一调拨分配,及时将捐赠款物发放给救助对象。发放捐赠款物前要张榜公布,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纪检监察科、审计派驻办应加强对社会救助款物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5.3 保险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由人劳科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协助对应急救援人员和受灾人员做好保险、理赔工作。5.4 调查报告和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1)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派出事件调查组和事件评估组,对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对存在的隐患制定出防范措施,总结经验教训,防止同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2)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现状;发生事件的准确时间、地点;事件造成的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事件的详细经过与参加人数;事件产生原因及性质(含专业技术部门认定);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控制情况;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事件的经验教训总结和改进意见;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3)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或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直接组织调查的,应急(分)指挥部应积极协助配合。6.保障措施6.1 通信与信息保障各单位应急领导机构应建立通讯信息采集制度,编制本单位应急通讯录,完善应急通讯系统,确保应急通讯畅通,并明确和公布值班电话和接警电话。各单位应急领导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信息的采集和整理,建立完整的应急通讯录。应急通讯录应准确、方便、实用,及时更新,专人保管、备案,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方便使用。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6.2.1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各单位应急领导机构对本单位及所属部门的危险部位,应配备应急现场抢险救援必需的口罩、手套、工具、便携喇叭、药品、防毒面具等抢险物品和设备,并标明其类型、数量、质量、性能、适用对象和存放的地点,建立专人保管、保养、维护、更新、动用等审批管理制度,确保应急救援物品随时处于临战状态。6.2.2 应急队伍保障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确定物流中心的仓储员、配货员、送货员为先期处置队伍,专卖监督管理科为预备增援队伍,在紧急情况下确保人员能够及时到位。 各县级局(分公司)、各专业公司应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确保有一定数量、具有一定应急处置能力的应急救援队和应急增援队,确保应急处置人员能及时到位。6.2.3 交通运输保障各单位应急领导机构明确应急处置专用车辆的落实,加强对应急处置专用车辆的维护和管理,保证紧急情况下车辆的优先调度、优先安排、优先放行,确保应急处置人员和救援物资及时、安全运达现场。各单位应急领导机构应注重与交通管理部门协调,必要情况下,可请求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以及周边地区进行交通管制,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6.2.4 医疗卫生保障各单位应急领导机构应加强与医疗救治单位的联系,建立医疗救治信息,按照现场抢救、院前抢救、专科医救的不同需要,配合医护人员,保证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减少人员伤亡。6.2.5 治安保障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各单位应急领导机构应配合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维持治安秩序,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周边治安管理,开展群众联防,维护社会治安稳定。6.2.6 物资保障各单位应急领导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确保本单位以及所属部门配备必要应急救援物资和生活必需品,并建立管理制度,确定专人管理、维护,保证应急救援物资和生活必需品完好。6.2.7 经费保障各单位应急领导机构应有计划地合理安排日常应急管理经费和应急处置工作经费,保证经费及时到位。6.2.8 社会动员保障各单位应急领导机构应加强与相邻企业和相邻社区日常的沟通与协作,配合地方政府做好社会动员及相邻区域、企业之间联动工作。6.2.9 紧急避难场所保障各单位应急领导机构应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类型,制定人员和财产的避难方案,协助配合地方政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人员和财产的疏散、避难工作。6.3 技术储备与保障各单位应急领导机构应加强与当地有关应急技术部门的联系,不断改进应急技术及装备,加强安全防范设施的管理,为预防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6.4 宣传、培训和演习6.4.1公众信息交流各单位应急领导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和手段,向全市烟草系统发布预警信息和报警电话,建立应急预案信息网络。定期对全员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及应急处置常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员防范意识,提高避险、自救、互救的能力。6.4.2培训各单位应急领导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采取多种形式,对应急管理人员和处置人员进行基本应急技能的培训、考核,增强应急管理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6.4.3 演练各单位应急领导机构应有领导、有组织、有程序地,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查找漏洞,增补措施,增强应急处置工作的时限性和有效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6.5 监督检查各单位应急领导机构应加强对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确保应急处置措施及时到位。7.附则7.1 名词术语、编写语和编码的定义与说明(1)突发公共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2)事发单位:指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市局(公司)机关、各县级局(分公司)、各专业公司及其各部门。(3)应急预案:指针对全市烟草商业系统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确保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计划或方案。(4)应急管理:指为有效地预防、预测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其可能造成的损失或者负面影响,所进行的制订应急预案以及建立健全应急体制和应急处置等方面工作的统称。(5)应急响应: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6)应急处置:指针对全市烟草商业系统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开展有效救援行动的统称。(7)先期处置:指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在事发地第一时间内所采取的紧急措施。(8)扩大应急:指事态得不到有效控制,请求上级救援机构实施扩大应急响应。(9)救援行动:指按照应急响应的级别,组织、指挥应急处置人员,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开展应急处置,控制事态发展,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措施。(10)应急恢复:指应急救援行动基本结束,现场恢复到基本稳定,安全的状态。(11)应急结束:指应急处置行动基本结束,现场恢复到基本稳定,安全状态。(12)预案评审:指应急预案进行修订、更新后进行的评审。7.2 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审批后发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烟草行业应急管理工作的规定,吸取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经验与教训,或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或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后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评审、补充、修订、完善,使本预案更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各县级局(分公司)、各专业公司制订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以及今后经修改、完善后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审批后公布。7.3 区域沟通与协作各级应急指挥部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区域沟通与协作工作。7.4 奖励与责任各单位应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落实到生产经营环节中,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工作考核体系。加强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应急预案管理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所属单位对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对及时报告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或个人、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消除了重大险情或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对隐瞒、谎报、漏报、故意延迟不报、不服从指挥、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措施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处置不当、处置不力造成后果的,导致事态扩大的单位或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进行追究,并按国家、烟草行业或本单位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5 制定与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制定并负责解释。7.6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审批后实施。8.附录8.1 与本部门突发公共事件相关的应急预案市烟草专卖局(公司)防汛抗台风暴雨应急预案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突发车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专卖执法中暴力抗法事件应急预案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危及仓库安全灾难应急预案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卷烟配送中货、款抢劫事件应急预案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计算机网络事故应急预案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卷烟经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8.2 预案的总体目录、分预案目录略。8.3 各种规范化格式文本略。8.4 相关机构和人员通讯录序号职务姓 名现任职务电 话1总指挥局长(经理)2副总指挥副局长3副总指挥副经理4副总指挥副经理5副总指挥纪检组长6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7副主任安全科科长8副主任物流中心经理9成 员专卖监督管理科科长10成 员营销中心经理11成 员财务科长12成 员审计派驻办主任13成 员监察科科长14成 员工会主席15成 员信息中心主任16成 员综合计划科科长17成 员综合计划科副科长18成 员人劳科科长19成 员海晟连锁总店副经理20成 员学会秘书长21成 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22成 员新罗区局(公司)局长(经理)23成 员长汀县局(公司)局长(经理)24成 员*局(公司)局长(经理)25成 员*局(公司)局长(经理)30市局值班室31物流中心值班室32订单部、客户中心值班室33省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34市政府总值班室35消防报警电话:119、0597-36公安报警电话:110、0597-37交警报警电话:112、0597-38医院求助电话:12039市第一医院0597-40市第二医院0597-41九五医院0597-42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97-43市卫生监督所0597-44市中医院0597-45市安全生产监督局0597-46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0597-附件1: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结构图附件2: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第二篇 专项应急预案第一章 抗台风暴雨防汛应急预案1.目的为了积极应对台风、暴雨、洪水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保障各卷烟仓库、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的安全,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防汛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2.工作原则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统一指挥、科学调度、部门分工、服从大局”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抵御台风、暴雨灾害,最大限度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市局(公司)设立“抗台风暴雨防汛指挥部”,负责烟草商业系统应对突发性台风、暴雨的指挥和调度,下设办公室,其职责如下:3.1指挥部:(1)负责领导和指挥全市烟草商业企业的防汛抗台风暴雨救灾工作,对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发布全权负责。(2)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上级防汛抗台风暴雨救灾的指示精神,协调解决好防汛抗台风暴雨救灾工作中的各种问题。(3)负责对全区防汛抗台风暴雨救灾期间的应急准备与应急措施组织保障和后勤保证等作出部署并对全过程进行指挥监督。(4)有权对在防汛抗台风暴雨救灾工作中作出贡献者给予表彰、奖励,对失职者给予处罚。3.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抗台风防汛救灾各项工作。(2)负责指导和落实各单位、各部门抗台风防汛抢险救灾的应急准备和应急措施工作,在预警期间做好组织保障和后勤保障的协调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落实到位。(3)及时掌控全市烟草商业企业抢险救灾情况,组织、督促、检查并做好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妥善安排好抢险救灾期间的员工生活等后勤保障工作。4.预警级别界定烟草商业系统“抗台风暴雨防汛”应急响应预警级别,按照省、市政府发布的台风信号分为“五级”,即根据强弱程序由低到高依次以“级白色、级绿色、级黄色、IV级红色、V级黑色”表示。市局(公司)“抗台风暴雨防汛指挥部”根据台风、暴雨和汛情的严重程度等因素,界定预警级别,启动并发布预警公告。5.应急预案启动程序5.1正常工作日应急预案启动程序市局(公司)办公室或安全科接到当地政府指令或收到台风、暴雨等级报警信号后,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总指挥,经总指挥研究确定预警级别后,批准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通知指挥部各成员,同时发布预警公告至具体的单位、部门(重点部位)。5.2夜间与节假日应急预案启动程序值班人员接到当地政府指令或收到台风、暴雨等级报警信号后,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市局(公司)抗台风暴雨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应立即向指挥部总指挥汇报预警情况,由总指挥召集有关人员研究确定预警级别后,批准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通知指挥部各成员,同时发布预警公告至具体的单位和部门(重点部位)。6.应急预案响应程序6.1“抗台风防汛抢险救灾”进入级(白色)状态时:6.1.1市局(公司)、各县级局(分公司)指挥部有关成员要亲自带队,由办公室人员、物流仓库人员、保安加强对重点部位的24小时值勤工作,各应急工作小组应做好待命,一旦发现险情,应迅速组织人员妥善处理。6.1.2指挥部办公室要密切保持与地方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台风、暴风雨、洪水等气象信息资料,并在内部网站上予以预警公告。遇有紧急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应急指挥部。6.1.3做好抢救物资前的准备工作落到实处。6.2“抗台风防汛抢险救灾”进入级(绿色)状态时:6.2.1市局(公司)、各县级局(分公司)指挥部有关成员要亲自带队,由办公室人员、物流仓库人员、保安加强对重点部位的24小时值勤工作,各应急工作小组应做好出发待命准备工作,一旦发现有险情时,应组织人员抢救,并向上级通报情况。6.2.2指挥部办公室要密切保持与地方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台风、暴风雨、洪水等气象信息资料,并在内部网站上予以预警公告。遇有紧急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应急指挥部。6.2.3各级物流仓库人员、保安人员要做到每小时对重点部位至少一次的巡视检查工作。6.3“抗台风防汛抢险救灾”进入级(黄色)状态时:6.3.1市局(公司)、各县级局(分公司)指挥部有关成员要亲自带队,由办公室人员、物流仓库人员、保安加强对重点部位的24小时值勤工作,各应急工作小组应做好出发待命准备工作,一旦发现有险情时,应组织人员抢救,并向上级通报情况。6.3.2各级指挥部应负责对抗台风防汛期间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防止意外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6.3.3各级指挥部要监督检查抗台风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抗台风防汛救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并采取应急措施组织实施。6.4“抗台风防汛抢险救灾”进入IV级(红色)状态时:6.4.1市局(公司)、各县级局(分公司)指挥部有关成员要亲自带队,由办公室人员、物流仓库人员、保安加强对重点部位的24小时值勤工作,深入各级重点部位巡视、布置、指挥协调救灾准备工作,应急抢救小组队伍到位待命,发现险情立即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并保持一切通信畅通以当地政府和总指挥保持联系及时报告情况。6.4.2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抗台风防汛期间的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杜绝违规现象的发生,同时要尽可能招回外出车辆集中停放。6.4.3抗台风防汛期间要加强对所辖单位(部位)的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防止重要部位设备遭受损害或破坏、防止意外火灾等事故发生。 6.5“抗台风防汛抢险救灾”进入V级(黑色)状态时:6.5.1市局(公司)、各县级局(分公司)指挥部有关成员要亲自带队,由办公室人员、物流仓库人员、保安加强对重点部位的24小时值勤工作,深入各单位、部门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及时布置灾害情况,指挥抢险救灾工作预案的启动,各级抢险救灾小组到位、到岗,准备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各部位员工要到位待命加强值班,随时参加投入抢险救灾工作。保持一切通信畅通,以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报告台风暴雨、汛情灾害情况。6.5.2各级安全科门应加强对抗台风防汛期间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防止意外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6.5.3各级信息部门要负责预警期间计算机设备的安全和稳定工作,确保信息系统和信息数据安全可靠,为卷烟网络正常运行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技术保障作用。6.5.4要确保抢险救灾所须车辆的应急调度和使用。6.5.5抗台风防汛工作进入V级时,各级营销中心门根据总指挥部的指令启动卷烟经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7.应急结束抗台风防汛应急结束后,由市局(公司)、总指挥根据政府的指令,宣布解除应急预案程序,并组织做好善后工作:(1)要与环卫部门联系做好垃圾清运处理工作。(2)要积极与防疫部门联系,针对疫情级别安排流调、隔离、消毒工作。(3)要尽快恢复生产经营,保证卷烟经营正常运转、配送通畅,按时将卷烟配送到客户手中。(4)抓紧对灾害善后的处理管理工作,对灾害造成损失的商品、资物要进行评估。必要时须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指挥部领导及办公室。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汛情的时间、详细地点、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原因、抢救处理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还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等。(5)对在防台风暴雨抗汛应急工作中作出贡献者给予表彰、奖励,对失职者给予处理。第二章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目的为提高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救助应急能力,保证我市烟草商业系统在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时,应急处置工作能够高效而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确保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受灾单位部门的稳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2.工作原则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职责明确、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烟草商业系统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快速、准确传递信息,对各类应急人员、应急资源加以整合,充分发挥现有防灾减灾资源作用,在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时,展开及时有效地预防与救援,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烟草商业系统内,突发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4.组织机构及其职责为保证应急反应的速度和效率,根据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市局(公司)应急指挥部成立地质灾害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作为市烟草商业系统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下设办公室和若干专业工作小组,具体职责分工如下:(1)总指挥:按照本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负责召集应急会议,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的指示,部署地质灾害应急工作。(2)办公室:及时掌握最新地质灾害动态信息,负责向省局(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报告,并向各有关单位、部门通报,保证指挥命令、信息畅通;负责协调指挥部各工作小组的应急工作,联系相关部门对受灾单位、部门进行人力、物力支援。(3)抢险救灾组:对地质灾害时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等次生灾害,视情况组织抢险救灾,并协助专业救灾队伍抢险救灾。(4)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对受伤人员实施救护,必要时可联系医疗队进入受灾单位、部门,协助抢险医治伤病人员,防止和控制疫情的暴发流行,转移伤病员,储运、调配药品、食品、饮用水源等。(5)生活安置组:转移安置受灾人员,解决衣、食、住问题,协助抢救、医治、转移伤病员,了解灾情,做好灾后救济工作。(6)治安保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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