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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知识手册太和医院二O一一年四月说 明为配合我市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我院传染病防治工作,我们编制了此小册子供全院医务人员学习之用。更详尽内容请参阅医院内部网上有关规定。如有遗漏或错误,请告知我们(8801606,8801379),以便再版时修正。目 录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要求二、传染病专用门诊设置及转诊要求三、法定传染病分类及报告要求四、不明原因肺炎诊断报告要求五、肺结核诊断报告转诊要求六、性病艾滋病诊断报告要求七、疟疾诊断报告要求八、AFP病例监测报告要求九、麻疹监测报告要求十、乙脑监测报告要求十一、流脑监测报告要求十二、新生儿破伤风监测报告要求十三、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报告要求十四、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监测报告要求十五、职业病诊断、报告要求十六、医院感染诊断报告要求十七、医院感染暴发报告要求十八、多重耐药菌的管理十九、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预防二十、医疗废物收集移交要求二十一、传染病及监测疾病报告管理工作中常见问题的答复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要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3)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5)发生甲类传染病(霍乱、鼠疫)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炭疽中的肺炭疽。全院医务人员均为突发疫情法定报告人,需在发生后立即上报。任何科室和个人对突发疫情不得隐报、缓报、谎报。二、传染病专用门诊设置及转诊要求我院传染病专用门诊包括: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发热疱疹门诊。门诊医生在普通门诊接诊发热呼吸道疑似传染病病人、腹泻病人以及发热伴疱疹病人应将病人转诊到上述专门门诊就诊。肠道门诊就诊的患者,应采集粪便标本进行“一粪三检”;我院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如需要拍片等影像学检查,由门诊部安排专人引领患者到相关检查科室专门检查室完成。三、法定传染病分类及报告要求(一)法定传染病的分类:(共39种)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共2种)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甲型H1N1流感。(共26种)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共11种)(二)监测传染病: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性疱疹、恙虫病、水痘、森林性脑炎、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肝吸虫病、人感染猪链球菌病、不明原因肺炎。(共10种)(三)传染病疫情的报告要求1、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立即电话报告,并在2小时内报送传染病疫情报告卡。2、对其它乙、丙类、监测传染病(疑似)病人,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报送传染病疫情报告卡。3、填卡要求:传染病疫情报告卡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易于辨认,填报人须签全名。其中城镇患者现住址必须按照传染病报告卡上的顺序列出省、市、县(区)、镇(街道),详细填写到门牌号、楼栋号;农村患者现住址必须按照传染病报告卡上的顺序列出省、市、县(区)、乡(镇、街道),详细填写到村、组。另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14岁以下的患儿还须填写患者家长姓名和就读学校名称以及详细班级。四、不明原因肺炎诊断报告要求为及时发现、控制SARS、人禽流感及其它传染性呼吸道疾病疫情,了解不明原因肺炎报告病例数的动态变化。临床医务人员在发现符合不明原因肺炎定义的病例后,应立即报告医务处,由医务处组织专家进行会诊和排查;会诊后仍不能明确诊断的,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空白处注明“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定义:发热(腋下体温38);具有肺炎的影像学特征;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经规范抗菌药物治疗3-5天病情无明显改善或呈进行性加重。五、肺结核诊断报告转诊要求1、结核病人的发现与转诊(1)发现方式:以因症就诊发现结核病病例为主要方式,首诊医生对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进行X线检查和痰涂片检查。(2)查痰要求:病人送痰要求当日在门诊留一份“即时痰”标本,同时发给病人二个标记病人名字的痰标本盒,嘱病人次日带“夜间痰”和“清晨痰”进行检查。医生在转诊时,也应告知患者,要求其到结防机构就诊前留夜间痰和清晨痰各一份带到结防机构,并于检查当时留一份“即时痰”。(3)转诊对象:有可疑肺结核症状者(咳嗽、咳痰2周、咯血、发热、盗汗、乏力、胸痛等)。疑似肺结核(X线检查怀疑有活动性肺结核病变者)。确诊为肺结核(细菌学、病理及临床诊断者)。结核性胸膜炎。遇有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积极救治,及时报告,待病情稳定后立即转往归口诊治单位,进行统一治疗管理,住院病人出院一律不能带抗结核药品,特殊情况下可带一周的药量。2、报告和转诊:肺结核患者(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的病例)和疑似肺结核患者均为病例报告对象。报送传染病卡片的同时需要填报转诊卡,并将转诊卡的转诊联交病人,嘱病人到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结防所)就诊。为使疾控机构及时追踪病人,做好病人管理工作,首诊医生在接诊时必须详细、认真询问病人现住址,注明省、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组、门牌号码及通讯电话,对学生和老师应填写学校名、班级及联系电话。六、性病艾滋病诊断报告要求1、按国家性病诊断标准进行性病的诊断,并按性病病例报告要求填报病例分类:各期梅毒与淋病诊断的病例分类只有确诊病例(即传染病报告卡上的实验室确诊病例)与疑似病例,无临床诊断病例、病原携带者和阳性检测者;尖锐湿疣和生殖器疱疹只有临床诊断病例和确诊病例,无疑似病例、病原携带者和阳性检测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只有确诊病例和病原携带者,无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阳性检测者。2、对发现的除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外的性病病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24小时内上报,对于非乙、丙类法定传染病的性病,须在传染病报告卡“其他法定管理和重点监测传染病”栏注明诊断病种。七、疟疾诊断报告要求对疑似疟疾和不明原因发热病人、来自高疟区的入境人员和回归人员要进行采血镜检,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24小时内报告。发现间日疟、恶性疟、三日疟、卵形疟病人,必须立即报告,并保留血片。八、AFP病例监测报告要求AFP病例:所有15岁以下的急性迟缓性麻痹病例和任何年龄临床诊断为脊灰的病例均为需报告的AFP病例。AFP病例不是一个单一的疾病种类,而是肢体任何部位出现的急性起病、肌张力减弱、肌肉萎缩的一组症候群。具体病种为:脊髓灰质炎、格林巴利综合征(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神经炎,GBS)、横贯性脊髓炎、脊髓炎、脑脊髓炎、急性神经根脊髓炎、多神经病(药物性多神经病,有毒物质引起的多神经病、原因不明性多神经病)、神经根炎、外伤性神经炎(包括臀肌药物注射后引发的神经炎)、单神经炎、神经丛炎、周期性麻痹(包括低钾性麻痹、高钾性麻痹、正常钾性麻痹)、肌病(包括全身型重症肌无力、中毒性、原因不明性肌病)、急性多发性肌炎、肉毒中毒、四肢瘫、截瘫和单瘫(原因不明)、短暂性肢体麻痹。医务人员在发现AFP病例后,须以最快方式(电话或派人)向防保感控处报告,并填写“AFP病例报告卡”,并协助流行病调查。九、麻疹监测报告要求麻疹疑似病例定义为:具备发热、出疹,并伴有咳嗽、卡他性鼻炎或结膜炎症状之一者;或怀疑为麻疹的病例。麻疹需要在24小时之内报告。对就诊的麻疹疑似病例采集血标本,并完整填写标本送检表。合格血标本的基本要求是:出疹后28天内采集,血清量不少于0.5ml,无溶血,无污染;28条件下保存、运送。十、乙脑监测报告要求发现临床诊断和疑似病例后需要在24小时之内报告防保感控处,并同时采集标本。脑脊液:发病1周内采集12ml脑脊液,进行病毒培养分离、抗体检测和核酸检测。血液:抽取病人全血24ml,进行抗体测定、病原培养分离、核酸检测。要求在发病1周内采集第1份血液标本,发病34周后采集第2份血液标本2ml;若第1份血液标本/脑脊液标本实验室病原学检测阳性或乙脑特异性抗体IgM为阳性,可不采集第2份血液标本。十一、流脑监测报告要求医务人员发现流脑病例或疑似病例时,须在24小时内报告防保感控处,同时采集标本。无论是否使用抗生素治疗,都要尽快采集病人脑脊液、血液、瘀点(斑)组织液标本,标本要尽可能在使用抗生素治疗前采集。脑脊液:采集1毫升脑脊液,进行涂片检测、培养分离、抗原检测和核酸检测。血液:抽取病人全血4毫升,其中一部分用于分离血清,-20保存准备检测抗体,其余全血进行病原培养分离、核酸检测。瘀点(斑)组织液标本:选病人皮肤上的新鲜瘀点(斑),消毒后用针头挑破,挤出组织液,涂片镜检。要分别采集2份脑脊液和血液标本,其中1份供自行检测用,应开展涂片检测、病原培养分离、抗原检测、抗体检测和核酸检测,另1份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脑膜炎双球菌比较脆弱,采集标本后,在运送样品或培养物时,应保持样品处于2036之间。十二、新生儿破伤风监测报告要求1、病例诊断:新生儿破伤风疑似病例:任何经过培训的卫生人员报告的新生儿破伤风的病例(未调查);或任何出生后吸吮及哭闹正常,第2-28天发生的病因不明的死亡病例和出现吸吮困难的病例。新生儿破伤风确诊病例:出生后正常吸吮及哭闹;和出生后第228天发病;和发病后不能吸吮或进食困难,随后发生肌肉强直和/或痉挛。2、报告要求: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在24小时之内报告。十三、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报告要求(一)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定义1.疾病的临床表现(如症状、体征、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果及病程)及流行病学特征(如发病年龄、人群分布、时间分布和地区分布等)与诊疗经验和专业判断明显不符,用现有的临床专业知识和经验、流行病学知识等无法解释。2.病情/健康损害严重或导致死亡,无法得到合理解释。3.同一医疗机构接诊的类似病例数异常增多,超过既往水平且无法得到合理解释。4.存在上述一个或数个特征,并且可能与食品有关的疾病。不属于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范畴的情况:本监测方案中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不是临床上的“疑难杂症”,以下情况不属于本次监测的范畴:1.国家法定传染病。2.原因明确的食物中毒。3.诊断和鉴别诊断不清的疑难杂症。4.未经医院会诊、也未经本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会诊确定的异常病例/事件。5.与食品不相关的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二)报告要求全院各科室均为我院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点,其中消化内科、肾内科、神经内科和儿童医疗中心是本次监测重点科室。各监测科室发现符合上述定义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时,以及确诊由进食某种食品所致疾病(如确认进食铅含量高的皮蛋所致的铅中毒)时,应该立即电话报告医务处和防保感控处,并填写、报送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空白卡在防保感控处领取)。十四、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监测报告要求监测病例定义:(一)按照湖北省人粒细胞无形体病疑似病例定义标准确定监测病例(湖北省人粒细胞无形体病防控技术指南(试行)鄂卫函2009348 号)。(二)人粒细胞无形体病疑似病例定义:具有以下“1”项中的任何一项和“2”、“3”项。1、流行病学(1)前2周内有被蜱叮咬史。(2)有丘陵、山区(林区)工作或生活史。(3)接触过危重患者的血液等体液。2、临床表现急性起病,主要症状为发热(多为持续性高热,可高达40以上)、全身不适、乏力、头痛、肌肉酸痛,以及恶心、呕吐、厌食、腹泻等。个别重症病例可出现皮肤瘀斑、出血,伴多脏器损伤、弥漫性血管内凝血等。3、实验室检测(血常规及生化检查)(1)早期外周血象白细胞、血小板降低,严重者呈进行性减少,异型淋巴细胞增多。(2)谷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或谷草(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转氨酶升高。报告要求:1.各科室住院部医生负责发现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病例,立即报告医务处和防保感控处,并配合市疾病控制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采集病例标。2.各科室住院部医生在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病人后,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立即报送防保感控处。由防保感控处在2 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病例,同时电话报告茅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疾病名称选择“其它传染病”下的“人粒细胞无形体病”,病例分类选择“疑似病例”。3.防保感控处、医务处为该项工作的主控部门,防保感控处负责疫情上报工作及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医务处负责统筹安排病人救治。十五、职业病诊断、报告要求职业病诊疗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专业性很强的工作。2001年国家颁发了职业病防治法,卫生部为了配合职业病防治法的实施,制定了一系列配套规章和职业卫生标准,对职业病目录与分类、职业危害因素管理、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报告以及确诊职业病人员的待遇等事项均进行了详细、明确规定。我院不是职业病的确诊机构,不能确诊法定职业病;医生根据病人职业史、实验室检查等资料怀疑职业病时,可作出职业病疑似诊断,同时填报疑似职业病患者登记表,并当面告知劳动者本人疑似诊断的疾病,并嘱咐劳动者本人到有资质单位进行职业病的确诊。十六、医院感染诊断报告要求1、医务人员要熟练掌握医院感染诊断标准,按照标准诊断医院感染病例。2、发生院内感染病例必须在48小时以内报告。若院内感染性疾病同时为国家法定传染病或疑为传染病者必须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告。十七、医院感染暴发报告要求医院感染暴发: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3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出现3例以上临床症候群相似、怀疑有共同感染源的感染病例;或者3例以上怀疑有共同感染源或感染途径的感染病例现象。发现医院感染暴发或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时,医务人员应立即报告医院有关部门。十八、多重耐药菌的管理要求耐药菌株目前常见的包括耐甲氧西林的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和耐甲氧西林凝血浆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MRCNS)、耐甲氧西林表皮葡萄球菌(MRSE)、耐万古霉素肠球菌(VRE),产生超广谱内酰胺酶(ESBL)的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多重耐药的铜绿假单胞菌、鲍曼不动杆菌、嗜麦芽窄食单胞菌等。1、实行抗菌药物控制,严格掌握适应证。严格按照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医院的规定,按抗菌药物的分级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掌握使用抗菌药物适应症。2、重视病原学检查,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尽早准确确定致病菌,依药敏试验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根据药动学药效学参数对时间/浓度依赖型的药物执行不同的给药方案,规范给药剂量途径间隔和疗程,尽早改用高效在感染部位能达到防细菌突变浓度。3、推行优化抗菌治疗策略。严重感染的患者主张初期选择能覆盖所有可能引起感染病原菌的广谱药物实施“猛击”疗法,确保杀灭致病菌,然后尽早根据药敏结果选用针对性强,尽量窄谱的药物实施“降阶梯”治疗。4、严格消毒隔离制度。一旦检出有携带或感染耐药菌株的患者,应通知科室相关人员知晓,实施隔离措施:将患者置于单人间或将带有相同耐药菌株的患者安置在同一病房。若无条件可床边隔离,医疗用具如呼吸机、吸痰器、输氧管道、血压计、体温表等固定使用,用后常规消毒。减少工作人员和病人病房的流动,限制陪护和探视。5、工作人员接触患者前后必须彻底洗手和手消毒;戴口罩、帽子,必要时戴手套,穿隔离衣。6、消毒。病室内保持空气新鲜,定时通风换气。保持病房清洁,用含氯消毒剂擦拭门把手、电话机、床头、水龙头等,所用器械如呼吸机、雾化器等医疗器具应进行高水平消毒。床单、被褥等用紫外线照射。7、严格无菌操作。气管切开、各种插管等侵袭性操作时,应实施严格的无菌操作技术,各种插管满24小时后进行每天评价,适时撤离。8、病人的血液、体液和被血液、体液污染的敷料或一次性用品等所有废弃物均按医疗废物严格处理。病人出院时要做好终末消毒。十九、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预防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地暴露于某些传染病(如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的传播介质,也包括医疗锐器刺伤、划伤皮肤、粘膜等情况,有可能感染该种疾病的情况。1、医务人员一旦发生经血传播疾病的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1)皮肤粘膜污染:立即用肥皂液和流动水反复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2)如有针刺和切割伤口: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禁止用力过大过猛),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反复冲洗。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3)立即报告,并根据情况采取必要的医疗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2、传染病职业暴露后当事人应保留职业暴露的相关物件及其详细资料来辨认其传染性,尽快查明传染源常见传染病感染情况。3、医院对职业暴露源、职业暴露者以及暴露具体情形进行评估,提供职业暴露者特异性预防处置的方案,在暴露者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实施。特异性预防处置方案包括抗艾滋病药物预防性治疗28天、注射乙肝高效价免疫球蛋白和乙肝疫苗等。二十、医疗废物收集移交要求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类: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1、感染性废物,是指在医院产生的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包括细菌、病毒、寄生虫或真菌)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各种敷料;废弃的被服;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2)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所有医疗废物,包括生活垃圾;(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体、毒种保存液;(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5)废弃的血液、血清;(6)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2、病理性废物是指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如:手术及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如胎盘等;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3、损伤性废物是指能够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包括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载破片、玻璃试管、玻璃安培等。4、药物性废物是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被污染废弃的药品,包括废弃的一般药品、废弃的细胞性药物和遗传性药物、废弃的疫苗和血液制品等。5、化学性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药品。包括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废弃的化学消毒剂和废弃的血压计、汞温度计等。科室交接给后勤服务中心时,需要核对数量和重量后双方签字。后勤服务中心按照文件规定,将医疗废物移交给东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移交时按照规定做好交接记录。二十一、传染病及监测疾病报告管理工作中常见问题的答复【注:在传染病及监测疾病报告管理实际工作中,由于规章制度比较笼统而有的实际情况特殊,临床同事常常提出各种相关疑问。为此,我们现统一答复,方便临床同事照此操作、执行。此答复意见也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认可。】1、问:如果一名患者同时患两种及以上传染病是否可以只填报一张传染病报告卡?答:不可以。一张传染病报告卡只能填写一种传染病,如果患者同时患有两种及以上传染病必须要分开填报。2、问:如果同一年内,同一名患者因同种传染病在本科室多次住院,是否每次住院时都必须填报传染病报告卡?答:同一年内,同一名患者因同种传染病在本科室多次住院,如果医生确定本年度内已报传染病报告卡,可以不再重复报告,但要注明。3、问:疑似肺结核是否需要填报传染病报告卡?答:必须报告。经影像学或临床表现诊断为疑似肺结核病,就必须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同时填写“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推荐单”,推荐患者转诊到十堰市疾控中心结核病防治所规范管理、治疗(地址:香港街8号,咨询电话:8680003)。4、问:肺结核患者为什么要转诊?答:肺结核是国家规定的专病专治专管的法定传染病,由各地疾控中心结防所负责向肺结核病患者发放免费抗结核药物,并督导治疗,定期随访。5、诊断肺结核病后,医生是否可以直接将病人推荐转诊到西苑医院(黄龙疗养院)?答:不可以,必须推荐肺结核患者转诊到市疾控中心结防所治疗。确需转院,则由结防所决定。6、问:什么情况下医院可以短时间收治(疑似)肺结核患者?答:以下特殊情况的(疑似)肺结核患者医院可以短时间收治:1)急危重症需要抢救的;2)有合并症需要处置的;3)需要与其他疾病进行鉴别诊断的。经过住院短时间观察、治疗,待病情稳定或明确诊断后,立即转市结防所治疗肺结核病。7、问:填写肺结核传染病报告卡,对于“病例分类”以及“肺结核涂阳、仅培养涂阴、未痰检”等项如何选择?答:通过影像学及临床症状诊断肺结核的,在病例分类项勾选“疑似病例”,肺结核项勾选“未痰检”;痰涂片阳性患者在病例分类项勾选“实验室确诊病例”,同时疾病栏勾选“涂阳”;肺结核痰涂片阴性又不能排除肺结核的,在病例分类勾选“疑似病例”,疾病栏勾选“菌阴”。8、问:为什么要登记肺结核患者的详细地址和电话?答:市结防所接到医院报告肺结核病人后,须随访病人,因此必须准确填写病人详细住址和联系电话,以便追踪和随访。9、问:肺外结核是否须要填报?答:肺结核为法定传染病,淋巴结核、肠结核、骨结核等肺外结核不是法定传染病,不需要填报。10、问:结核性胸膜炎是否必须报告。答:必须报告。11、问:填报传染病报告卡有哪些特殊要求?答:幼托儿童或学生须在工作单位栏填幼儿园或者学校的具体名称和班级;工人、民工、干部职员须填写工作单位;14岁以下小孩须填写家长姓名和联系方式;现住址填写患者发病时实际居住的地址(不是户籍所在地址),城市须详填到街道门牌号,农村须详填到村民组。12、问:病毒性肝炎报告卡填写,有何具体要求?答:除肝炎未分型可勾选“临床诊断”外,其他明确分型的病毒性肝炎都必须勾选“实验室诊断”。13、如果患者是麻疹、甲型病毒性肝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15岁以下乙型病毒性肝炎除及时上报传染病报告卡外还有什么要求?答:需要填写相应的个案调查表及采集抗凝管血样3-5毫升报送防保感控处。14、问:检验科和输血科发现初筛实验阳性的艾滋病病例如何处置?答:发现HIV初筛阳性应立即电话通知防保感控处(801362,801379,801505,801606),同时填写HIV初筛阳性送检化验单,妥善保存血样,注意保密。15、问:性病的诊断和报告有哪些要求?答:根据医院有关规定,各科室发现性病病人,请皮肤科会诊及转至皮肤科接收规范性病诊治。16、问:诊断梅毒有哪些要求?答:诊断梅毒须有实验室依据。诊断梅毒必须是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实验(TPPA、 ELISA或TPHA)阳性,和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实验(RPR,或TRUST或USR)阳性,二者缺一不可。17、问:发现疑似AFP病例怎么办?答:应在24小时内填写AFP病例报告卡报送防保感控处。18、问:死亡病例报告时限?答:死亡病例报告要在死亡三天之内(含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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