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部管理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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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节 项目监理部基本准则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项目监理部现场监理人员的行为,提高公司运行效率,促进项目监理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望遵照执行。第二条 行为规范考核1、维护公司和项目部利益,作风正派、廉洁自律,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牢固树立主人翁责任意识。2、遵从“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项目部人员必须服从项目负责人(总监)的统一领导和分工安排。3、爱护集体财产,损失或遗失照价赔偿。严禁盗窃财物,一经发现,以一罚十,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4、项目部办公室必须定期整理、清洁,保证工作场所整洁、文明、卫生。第三条 劳动纪律考核1、上班时间严格遵守公司考勤考核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溜班、窜岗,接受公司人事部的定期或不定期考勤检查。2、保质保量完成本岗位和上级分配的其它任务。不能完成任务的扣发绩效工资考核。3、项目部监理人员在工作时间不得酗酒及打牌娱乐,发现一次除在公司月例会上通报外,并扣发本月工资100元/次。第四条 职业道德考核1、项目部监理人员严禁利用职权向施工单位等有利益的组织团体或个人吃、拿、卡、要,一经发现核实,情节轻微者在公司月例会上进行通报批评,并处罚金200500元/次;情节严重者公司除做除名处理外,并处罚金10005000元,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公司保留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权利。2、严禁项目部监理人员以任何形式向所监理项目的承包商介绍施工班组、承包工程或介绍建筑材料经销商,一经发现核实,不论情节轻重,公司做除名处理。情节严重者公司除做除名处理外,并处罚金10005000元,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3、接受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工程部的定期或不定期考核检查。第五条 日常工作行为考核1、监理员每日应认真填写监理日志,日志内容、格式详见监理日志,经检查发现记录填写不全面、不详实,扣除当月工资200元。2、每日内业资料要求认真、详细记录填写,公司将由总工程师或副总经理组织工程部、技术部专项人员成立检查小组,每月根据公司制定的项目监理部情况检查评分表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评分不合格的项目,给予5001000元/次的罚金,对评分优良的项目给予200500元/次的奖励,对公司大中型重点项目,要求达到优良的除外。(注:内业资料整理归档填写由项目部总监负责工作分工安排)。3、项目部发生重大事故,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项目总监及公司(工程部)汇报,并积极、主动协助各单位解决问题。4、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及主要分部工程的验收,应及时通知公司总工或工程部经理参与验收,并核查验收资料。5、总监理工程师每周应到工地巡视4次以上且做好总监巡视记录。(注:不含工程特殊事件发生)。6、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周应到工地12次以上,且认真履行和落实好专监的职责,并且应在内业监管资料上留下执业痕迹,经核查未在资料上留下执业痕迹者视为没履行职责,不计算作息考勤,当月工资与考勤挂勾。除此外每周还应安排半天时间在工地值班。7、现场安装(水、电、设备)监理人员每周对所管辖工程项目至少应到工地12次以上,对大中型重点项目,公司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并且应在内业监管资料上留下执业痕迹,经核查未在资料上留下执业痕迹者视为没履行职责,不计算作息考勤,当月工资与考勤挂勾。8、现场监理人员不得恶意模仿代替或伪造专监、总监在监理资料上签字,若违反,一经发现核实,将给予200元/次的罚金。9、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理,现场监理员未认真履行职责的,处罚金100-300元/次。10、凡监理部对外(承包商、发包商等单位或组织)签署的一切管理、技术与信息资料、文件、原始凭证记录等重要信息档案材料,无论下方或他方(签字顺序)是否签认,均应及时收集建档归档。若公司级检查或抽查:发现项目部无此类资料归档,处项目部罚金1000元,责任人不低于400元的罚金;发现项目部有此类资料归档,但经核查其应归档资料残缺不全(不全面不完整),处项目部罚金600元,责任人不低于200元的罚金;凡要求造价控制监理的项目,经核查无规范的原始计量记录,相关的签认计价信息依据资料,收集归档不全或不及者,处项目部罚金1000元,责任人不低于400元的罚金;在涉及计价信息资料上,不负责任地乱签字乱盖章(含公司行政章)者,给予责任人不低于500元/次的罚金,情节严重者,公司予以开除处分。第六条 监理部现场办公室建设标准一、公司按照行业管理规定,把标准化办公室建设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进一步推动、促进监理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和科学化方向发展。公司结合现场实际工作情况,按照“简朴实用、美观大方”的原则对项目监理部办公室实行统一标准化布置。要求各项目部必须在该项目开工进场一周(7日)内按项目部办公室标准化建设指南要求将公司资质及项目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派遣函及总监任命书、制度图牌、岗位职责、监理工作制度等按统一标准和格式布置张贴上墙,实行标准化管理,以不断提高监理现场管理水平,树立工程监理的良好形象。二、项目部办公室标准化建设指南1、上墙框图岗位制度牌:6张60cm40cmA、总监理工程师职责B、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C、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D、监理员职责E、监理工程师工作守则F、监理组织机构框图程序控制框图:7张 A、水电安装监理程序框图B、基础开挖监理程序框图C、施工测量放样监理程序框图D、混凝土施工监理程序框图E、钢筋制安监理程序框图F、屋面防水监理程序框图G、模板监理程序框图2、上墙资料公司营业执照: 1张 (复印件加盖鲜章) 企业资质证: 1张 (复印件加盖鲜章) 组织机构派遣函: 1张 总监任命书: 1张 项目部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 张 监理工作制度: 10张 晴雨表: 1张 第七条 考勤、请假考核1、严格按照公司考勤考核制度,执行请假制度。2、凡未经准假而擅自离岗者,第一次在工程例会上通报并作旷工处理,第二次除在职工大会上通报并作旷工处理,累计三次以上公司做除名处理。3、病假(除急病外),根据病情及本人的任务安排情况确定休息时间。确需住院治疗的,由项目部总监和公司项目管理部、行政人力资源部协商统一安排有关事宜,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第八条 本制度的罚金公司财务建专帐累积,作为公司对项目奖励资金的来源之一。第二节 项目管理资料指南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一致性,资料归档的及时、标准和有效性,以及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统一性。第二条 项目监理机构自控资料1、企业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监理机构项目执业人员、执业证书。(总、专、监理员复印件)3、监理合同。(复印件)4、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旁站方案、安全监理工作方案、重大危险源监控方案。5、监理工作程序框图、人员公示牌。6、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书。7、项目监理机构组成表(进驻函)。8、项目监理机构考勤表、企业收发文登记表、晴雨表。9、工程监理交底书。10、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考评手册。第三条 施工准备阶段监控资料1、施工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业主提供)2、施工图纸审查报告和设计审查回复。(业主提供)3、工程地质勘测报告。(业主提供)4、施工图纸会审纪要。(施工提供)5、总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和特种人员资格审查(人员和企业)。(施工提供)6、施工方案和安全专项方案(塔机安拆、深基坑及边坡治理、土方开挖、地基处理、脚手架、模板、临时用电、安全应急预案、保温工程、钢结构制作与吊装、玻璃幕墙、塑钢门窗、防水等)。(施工提供)7、见证取样人员授权委托书。(施工提供)8、工程招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业主提供)9、工程施工许可证。(业主提供)10、工程开工报告、工程主要机械设备选型报审。(施工提供)1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审查记录表。(施工提供)第四条 施工阶段过程监控资料1、监理日志、旁站记录、监理月报、监理例会记录。2、监理通知单和监理通知回复。(监理通知回复由施工提供)3、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4、工程进度款支付报审表。(施工提供)5、工程施工测量放线报审。(施工提供)6、工程施工验槽记录。(施工提供)7、工程材料报审。(施工提供)8、进场原材料和试块、试件见证取样登记台账。9、工程原材料和试块、试件复检报告。(施工提供)10、工程专项检测报告(地基处理、桩基检测、保温型式检验、室内空气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规划验收、分户验收、土方压实度检测、电梯检测)。(施工提供)11、安全监理巡视检查记录。12、施工单位提交的各种报告及报表。(施工提供)13、工程设计变更。(业主提供)14、工程技术核定单、工程经济签证单、工程计量原始凭证。(施工提供)15、工程分部验收报告、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施工提供)第五条 竣工阶段监控资料1、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监理工作总结。3、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备案申请表。(施工提供)4、工程质量保修书。(施工提供)5、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报告。(施工提供)6、监理工作手册。第三节 项目监理人员到岗履职管理制度第一条 目的为更好体现企业统一管理,规范执业,守约履职的社会现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公司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监理执业人员,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相关监理法律、法规。第三条 监理执业人员,应正确履行各自职责,不得串岗、代岗、或不到岗执业。第四条 监理执业人员不得在执业项目中从事材料、劳务和其他与执业有利害关系的经营、承包、介绍等活动。第五条 监理执业人员应按专业分工,正确履行记录、检查、审核、旁站、验收和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职责。资料签字不得无故不履职,未经核实的资料不得凭空签字。第六条 监理执业人员应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企业规章对工程质量和施工过程安全实施有效监理,不得不作为。第七条 公司对各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实行不定期现场巡查考核,实行处罚制。第八条 现场巡查、考核、处罚标准和办法。一、未按规定第三条正确履职的:1、对监理员脱岗或未驻现场。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50.00元,每月巡查累计脱岗达到三次处罚100.00元。在项目执业周期内累计脱岗超过三次,将处罚300.00元并予以通报或解聘,同时抄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对监理工程师代岗、串岗或不到岗。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100.00元,每月巡查累计达到三次处罚200.00元。并记入不良档案,在项目执业周期内累计超过三次处罚400.00元并停止执业三个月进行教育,在公司内通报批评。3、对总监理工程师代岗、串岗或不到岗。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200.00元,每月巡查累计达到三次处罚400.00元。并记入不良档案,在项目执业周期内累计超过三次处罚600.00元,并在其它项目中不得担任总监理职务。二、违反第四条规定,经举报、核查属实的:1、对监理员。警告并处罚200.00元,调离岗位,视情节轻重从重处罚,直至除名,开除的在一年内不办理转注册,并记入不良档案。2、对监理工程师。警告并处罚500.00元,调离岗位,停止执业3个月,造成严重后果及不良影响的,开除处理,开除的在一年内不办理转注册。3、对总监理工程师。警告并处罚1000.00元,调离岗位,停止执业6个月,造成严重后果及不良影响的开除处理,开除的在一年内不办理转注册。三、违反第五条、第六条规定,造成监理评价不合格或出现严重工程质量事故或一起四级以上安全事故的:1、对监理员。除建设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罚外,视情节轻重,公司将经予以适度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及不良影响较大的,直至开除或解聘处理,开除的在一年内不得办理转注册,并抄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2、对监理工程师。除建设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罚外,视情节轻重,公司将经予以适度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及不良影响较大的,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直至开除或解聘处理,开除的在一年内不得办理转注册,并抄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3、对总监理工程师。除建设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罚外,视情节轻重,公司将经予以适度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及不良影响较大的,停止执业6个月以上,直至开除或解聘处理,开除的在一年内不得办理转注册,并抄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第九条 各监理执业人员应不断学习,努力提高执业水平,并培养自身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第四节 督察组管理制度第一条 目的为了加强督察组的工作管理,更好的为公司为全体员工服务。第二条 巡查项目监理部时,要认真对待,认真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欺下瞒上,对发现的问题要据实汇报,不得虚报,不报。第三条 巡查中不得向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吃、拿、卡、要,不得以工作之便向施工单位借钱借物,不得向施工单位推荐材料、班组。第四条 监督并指导现场施工的安全和质量管理,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对执业人员的到岗情况随时做好记录并上报公司存档。第五条 巡查中要以身作则,要维护公司形象,不得做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事情。第六条 巡查中不得泄露公司机密。第七条 按时上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无故请假。第八条 按时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第九条 督察组工作人员对督察工作结果承担督察责任。第五节 监理工程师岗位竞聘实施制度第一条 目的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企业自身管理实际,特竞聘岗位人才。第二条 竞聘岗位1、总监代表2、专业监理工程师第三条 岗位条件要求一、项目总监代表:1、执业资格条件:具有广东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2、执业要求:全日制,不得兼职。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综合协调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规章。3、执业素质:要求具有良好的执业道德和修养,具有团队意识、大局意念。4、执业待遇:年薪制。5、执业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待遇执行年薪标准的80%)。6、合同签订:试用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即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三年。二、专业监理工程师:1、执业资格条件:具有广东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2、执业要求:全日制,不得兼职。具有较强专业知识执业水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规章,能认真履行公司和总监要求的工作职责。3、执业素质:要求具有良好的执业道德和修养、具有团队意识、大局理念。4、执业待遇:年薪制。5、执业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待遇执行年薪标准的80%)6、合同签订:试用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即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三年。三、岗位考核标准:(一)项目执业总监理工程师。(考核时段以年度为单位)1、全日制、按时履职,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执业水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执业素养,各方反应良好。2、能全面协调和综合协调,各方反应良好。3、能带好团队,服从分配,各方反应良好。4、具有区域管理水平,具有处理突发事件能力,服从大局,各方反应良好。5、执业管理项目或区域无质量和安全事故。6、执业管理项目或区域无执业人员无故缺勤、脱岗事件发生,公司历次检查到岗履职记录良好。7、执业管理项目或区域无企业自查和相关主管部门检查列入不良记录或通报批评,或列入重点监控对象。8、执业管理项目或区域无项目业主和相关单位及个人投诉。9、执业管理项目或区域无项目业主和相关单位追诉索赔事件。10、执业管理项目或区域无项目业主或相关主管部门处罚事件。11、执业管理项目或无区域管理有序、履职良好,各种质保,检验,审、签、核、批、资料和监理资料,处理及时、准确有效,并归档完整有序。12、执业管理项目或区域无因执业原因而引起的监理合同纠纷。(二)项目执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考核标准:参照项目执业总监理工程师考核标准执行。四、年薪考核标准。1、考核年度内未发生第三条所列的事项,年薪考核达标100%。2、考核年度执业期间如果发生第三条,第1、2、3、4、11项事项,年薪考核达标95%。3、考核年度执业期间如果发生第三条,第6、7、8、12项事项,年薪考核达标90%。4、考核年度执业期间如果发生第三条,第5、9、10项事件,年薪考核达标80%。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5、聘用执业期间如果发生上述2、3、4项事件,当在变更执业单位时公司将收取相关费用。6、年薪考核标准达标百分比乘以年薪标准,即为当年执业年薪。第六章 公司质量管理制度一、管理总目标: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环保满足合同要求。工程建设管理达到的高级目标为:技术可靠可行、质量优良、投资节省、项目寿命周期效益高、环境美。二、管理指导思想:质量技术管理工作是以“动态控制”为基础,以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化、时序化和标准化的监理工作程序,先进的检测手段,良好的企业信誉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按照监理委托合同的规定,以独立的第三人,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监督控制和管理,根据我国现行监理行业的相关法规、标准、规范、规程,项目设计文件和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文件,督促、检查和证实承包人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实施工程管理,对项目工程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环保等目标进行系统地、科学地、有效地控制和管理。三、管理方针:1、“严格监理”严格按合同、规定、规程、标准办事;2、“热情服务”尽力为承建单位排难解忧,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3、“诚信优质”诚心诚意为建设单位当好家,把住质量关,共同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负责;4、“高效求实”科学的工作方法,实事求是地去处理和解决一切问题,不推诿、不含糊。 四、为了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成果,采取科学、经济、可靠的技术措施和手段,我们在管理工程中执行五个坚持。 1、严格要求承建单位的施工质量达到合同或创优目标的规定要求; 2、坚持事前指导、事中控制、事后检验,防患质量事故于未然;3、坚持从材料到成品“全方位”、“全过程”和施工同步的“全天候”监理;4、坚持按合同要求及有关规定、按施工进度计划及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认真负责地作好工程相关的计量和签证工作;5、坚持公司的“选人、用人、培训、动态考核、评价”标准。使项目派驻人员符合有关规定,具备能够适应并满足有效实施项目管理的技术能力和监理水平。五、质量、安全控制管理程序及制度1、对施工单位所用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及试验结果进行抽检和复核,除检查其有否出厂合格证外,对水泥、钢材及其他按国家规定必须复验的原材料,如防水材料粗骨料,在进入工程现场后、在使用之前,必须进行质量抽样复试检验,经有资质的试验单位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2、审定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监理在收到文件后7天内将审查意见书面答复经施工单位认定后,再由监理出具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定书; 3、审查施工现场的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质保体系,包括技术管理(计量、标准、检测等);施工管理(施工方法、安全与技术交底,科学组织施工,落实施工人员质量、安全责任制);质量、安全管理(包括人员配置、技术标准、施工方案和设计、分部分项质量安全自检互检制、工序交接验收制、隐蔽工程验收制、安全防护的搭设、巡检与验收等); 4、协助建设单位建立健全现场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质量安全例会、质量安全检查、质量安全认证、质量安全统计、质量安全问题和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制度、政府质监站到场核验制度等); 5、督促检查施工机械、机具等主要施工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指标是否合规、有效和完好率情况,计量装置的完好和使用的有效性; 6、监督施工单位完善各项施工工艺,并督促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施工工艺组织施工,审查施工人员资格; 7、督促施工单位建立质量控制点:对工程质量影响大的、工作能力明显不足的工序、技术要求高、不常见的施工工艺、生产质量不稳定的工序、质量通病较多且用户意见较大的项目等的相关工序作为质量控制点,均纳入受控体系,及时进行审校、确认、检查、验收,并进行跟踪监理; 8、督促施工单位对重要的工程部分进行检验和技术复核,监理人员应对其进行抽查复核,如对混凝土砂浆的级配、材质和试块制作,重要结构部位或影响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所使用的原材料进行抽检,施工前查阅试验报告和合格证明; 9、督促施工单位严格工序之间交接检查验收工作,对重要的施工工序(包括各项隐蔽验收)在施工单位实施三检制后,监理人员应进行审查、复核验收工作,坚持上道工序验收合格后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0、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做好施工记录,加强技术资料管理,及时、准确、完整地积累各项技术资料; 11、审核设计变更并及时通知施工单位遵照执行。施工单位提出的技术核定单,坚持会商制度,必须先经建设单位同意,再经设计单位签认后方能生效实施; 12、审核和督促处理质量、安全问题和质量、安全事故。处理的方案必须技术可靠,处理的结果要消除隐患并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经监理验收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3、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报送建设单位或项目业主、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站等单位。 六、质量控制措施1. 质量事前预控措施(1)设计质量控制。1)监理部的全体技术人员应全面了解工程建设前期情况,熟悉建设单位提供工程建设文件(地方资源及各种协议、审批文件、合同文件等)以掌握建设项目的指导思想和工程质量的要求。2)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熟悉设计基础资料(工程原始资料、勘测资料、设备资料),了解设分包单位的技术接口资料,掌握上述有关资料以便协调各方关系。3)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会,了解设计主导思想和设计原则、设备选型原则、工艺流程原理以及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施工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对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要进行签认。4)参与初步设计方案讨论,核查是否符合上级审批意见和国家、行业标准,设计方案的优化情况,建筑标准是否适当、是否满足使用功能、运行方式是否合理、符合安全经济要求,对技术方案、经济指标的合理性和可靠性提出监理意见。5)全面复查确认设计单位提供的一、二级施工图是否进行了优化,是否符合上级审批文件和国家及行业规程规范,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规定并满足施工要求、采用的设备是否满足配套要求、设计遗留问题等。如有必要可抽查一、二级计算书和重要的专业交换资料。6)施工图深度满足设计合同的要求。7)核查设计单位执行管理制度情况是否执行了专业资料交换制度、复查和专业设计单位以及制造厂的设计接口配合资料,各专业会签制度、成品校审制度执行情况,重要的结构图应由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签认。8)组织设计图纸会审,对设计存在的错、漏、碰和要求设计改进的修改项目,各方达成共识,由设计单位交具设计变更。(2)设备质量控制。1)在设备采购阶段,复查设计单位提供的设备技术规范书,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编制采购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对设计推荐的厂家进行市场调查,考察潜在的设备供应单位。当采用招标方式进行设备采购时,项目监理机构按照国家现行管理办法要求组织招标,当采用直接招标时,协助建设单位参加技术协议谈判,商签订货合同。2)参加建设单位主持的设备技术交底会,参加设计和制造厂家的技术联络会;当建设单位要求时,项目监理机构参加设备出厂检验。3)做好原材料和购配件采购的监控工作,首先选择资质具备、能力满足、信誉服务优良的厂家。对到场设备和主要材料进行质量检查做到不合格品不进场,不入库,不就位,确保质量达到优质水平。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报送的拟进场的工程材料、购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对需要由承包商按有关规定进行复试的材料和设备,监理人员进行见证取样或直接委托更权威的机构进行检验,对不合格的材料、购配件进行封存,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材料,严禁在工程中使用,并签发监理通知单,限期撤出现场。4)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设备开箱验收,检查运输、装卸质量,核查随机文件,装相单和附件,进点后移交安装单位,对备件和专用工具清点造册,对设备缺陷和缺件要取得供应商的确认。5)对现场设备的维护保管,项目监理机构要求承包单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并按规程进行定期检查。(3)施工质量预控制。1)在建设单位办理了招标项目批准后,监理单位可按建设单位要求或监理合同规定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建设单位确定编制原则(招标方式、标段划分、计划安排、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等)监理单位编就后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批。2)项目监理机构参与编制标底价格,参与确定潜在投标人,参与答疑和开标、定标,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和商签承包合同。3)工程分包需经建设单位确认,承包商在分包项目开工前,将分包商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安全施工证书、特殊工种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分包单位业绩及分包范围、省外施工企业的原籍公安机关证明等,报监理机构审查。4)对分包单位的不称职的人员,要求承包商通知分包商予以更换,严禁分包商进行再分包。5)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商的现场试验室的资质进行验资,检查其资质等级和实验范围,检查设备计量检定证明,对试验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资格进行验证,检查试验室的管理制度是否齐全。6)总监理工程师在开工前审查承包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审查其组织机构、配备人员、管理制度和特殊工种资格证、上岗证等。7)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报送的施工指导文件进行审查,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施工组织设计,重要分部工程和关键工序、各分项工程的作业指导书、特殊项目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以及防止质量通病措施,提出审查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8)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应报送审查的项目如下:核查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批准;征地拆迁工作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劳动力和施工机具已到位;主要施工材料已落实;五通一平已满足开工要求。具备上述条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报审表并报建设单位。9)配合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的开工报告的审批,对已审查的施工指导文件有变动时,要求承包商对变更部分重新报批。10)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报送的工程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审核和查验。检查测量人员岗位证书和设备检定证书,复核控制桩成果,保护措施及平面控制网和水准点成果,符合要求予以签认。11)做好选择有能力及服务信誉高的调试单位对本工程的设备进行调试工作,以保证分系统和整套启动调试的质量。12)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承包单位应编报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专题评审,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签认。2. 施工中质量安全控制措施(1)质量的事中控制,监理必须做到人员到位、监控手段科学、严格按规定程序工作,及时准确处理质量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会同建设单位、质监站和承包单位组成质量见证组织,负责质量验收和评定。(2)会同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共同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质量验评项目划分表”和质量验收计划,并协调质量见证程序。(3)坚持质量验评分级管理和分级验收,承包单位负责一、二、三级验收,验收合格后,将验收记录报项目监理机构,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抽查,属四级验收项目,在上述审核和抽查合格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四级验收,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4)对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签证工作,严格按质量见证程序进行。监理人员按作业程序到位进行监督检查,坚持上道工序未经检验不得进行下道工序。(5)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对隐蔽工程的质量验评,未经监理验收和签证,不得覆盖。进行覆盖时应有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 (6)对重要部分和关键工序,对出现问题难以处理的分项工程和重点部位,也应作为停工或进行旁站监理。(7)专业监理工程师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状况。(8)监理工程师可行使质量否决权,对重大质量问题与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代表联系,征得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整改命令或工程暂停令,待质量缺陷消除后,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复查条件满足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总监理工程师指令承建单位立即停工整改:对停工待检点(H点)未经检验签证擅自进行下道工序;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或虽已采取措施,但效果不好,继续作业;特殊工种无证操作,致使质量不能保证;擅自采取未经监理批准认可的材料;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而未向监理报告,或报告后未经监理批准的;擅自将工程转包而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或虽经建设单位同意,但未经监理验资;采用的施工方案未经监理批准而贸然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或不安全倾向。(9)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和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并报建设单位。(10)施工工程发生不合格项,根据发生的原因及性质,分为处理、停工处理、紧急处理三种,并严格按提出、受理、处理、检查、验收的程序实行封闭管理。监理必须进行过程跟踪。(11)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并报建设单位,当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定,总监签认前,工程变更不得实施。(12)监理确认设计变更,如变更费用或工期超出监理职权以外,仅提出监理意见,报建设单位审批。(13)对进场材料实行监理监控,不合格品严禁进场、进库。对批量材料使用实行跟踪,并监督施工安装单位完善材料使用部位的记录。(14)对进场设备进行开箱验收后,如发现缺陷由厂家确认,并落实处理方案,明确处理单位,记录缺陷及处理过程,并由缺陷责任单位提交处理过程及结果报告,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确认符合质量标准时,方可使用。(15)发生质量事故后,专业监理工程师首先报告总监,由总监先出停工令和质量事故通知单报告建设单位,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监理意见,审查处理方案,事故处理后进行验收签证,总监理工程师写出“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报建设单位。(16)参加质监站和质监中心站主持进行的重要阶段性监督检查,按其下达的质监大纲进行预检,提出报告,发出整改通知,在确认整改合格后,参加和配合正式检查。(17)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合技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商月进度报表,对质量存在缺陷的项目应拒付工程款。七、管理工作程序(1)及时组建项目监理机构,并应按合同约定时间进驻工地现场。(2)应在签订“监理合同”后10日内或最迟在项目监理机构进驻工地10天内按规定将监理人员构成、总监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应随后将其组织机构、分工、监理范围及总监理工程师职责范围、监理程序、监理报表、监理制度等书面报告建设单位,并由建设单位通知承包商和有关单位。(3)建设单位提供工程有关资料及图纸。(4)在具备条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5)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6)审阅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并将监理意见报告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转达设计单位。(7)进行施工现场调查,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并进行质疑。(8)审查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总设计、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质量与安全技术措施等施工实施文件。(9)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并提出意见。(10)核查并签发承包单位提出的单位或分部工程开工报审表。(11)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项目实行质量、造价、进度和安全四控制;检查督促工程合同各方履行合同;协调建设单位与工程建设各承包方的关系。(12)参与单位工程的验收和调试。(13)参与工程整套试运行。(14)参与试生产和性能测试(根据监理合同规定)。(15)参与生产达标考核(根据监理合同规定)。(16)整理合同文件、技术档案资料,编写工程竣工验收评估报告。(17)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18)做好施工阶段监理总结。第七章 安全措施管理制度一、总则1、项目监理机构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2、项目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3、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检查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4、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5、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承包单位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无证不得上岗。6、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如果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要求承包单位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签发停工令,要求承包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7、项目监理机构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工作。二、组织机构1、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配备、岗位的设置应符合工程的特点。2、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以项目总监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监理领导小组。3、安全监理领导小组的具体职责:(1)安全监理领导小组负责拟定落实安全管理目标,制定安全项目监理方案和安全实施细则,根据方案的要求,落实资源配置。(2)负责实施运行过程中的运行、监督、检查和对应的安全监理工作。(3)在施工生产中,出现不符合要求和隐患,要求施工单位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按照措施进行现场整改,最后对上述措施进行现场的复查。(4)对工程的重大危险源项目,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进行重点监理。4、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及岗位设置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变动。三、职责与权限1、项目总监及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安全监理的职责与权限:(1)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落实项目总监负责制,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承担安全监理责任。(2)建立安全监理保证体系,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项目的安全项目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3)明确各管理岗位、各职能人员的安全监理责任和考核指标,领导并支持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5)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6)审查施工单位的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审查对大型机械设备投入使用前的验收手续。(7)审查施工单位的环境、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8)加强安全巡视,及时下发安全监理通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规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2、项目安全监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1)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作业指导书实施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安全巡视过程中检查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机械安全、消防安全等标准化执行情况,配合对脚手架搭设与各项防护措施方案的审核。(3)抽查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情况。(4)遇有严重险情有权停止作业并上报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3、项目土建监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1)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艺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安全监理工作。(2)对所监理范围内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负安全巡视责任。对重点部位或特殊部位要跟踪到位,保证安全措施的实施。(3)在进行验收签字过程中,对四口、五临边、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等重点工程和部位加强巡视和监督力度。4、项目安装设备监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1)对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临时用电的电闸箱、电脑和其他用电设备等完好行负责,加强临时用电的安全巡视。(2)要求施工单位配备合格的临时用电管理人员和电工,加强对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理工作,确保临时用电安全。(3)对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泵、消防水箱、消防管线和竖管等消防设备等完好性、有效性要加强安全巡视。(4)要求施工单位配备合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本专业现场动火的安全监理工作,对电气焊工持证上岗、用火证和看火措施工作进行抽查,确保消防安全。四、工作方法1、日常巡视(1)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进行定期巡视检查。(2)安全监理人员每日应对施工现场进行目的明确的巡视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指令,责令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2、安全检查(1)项目监理部对危险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事故过程定期进行安全检查。(2)项目监理部组织或参加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脚手架、事故防汛、消防设施等的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3)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监理人员应及时发出书面监理指令。3、监理例会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例会中,应检查上次例会有关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落实事项的原因,确定下一阶段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内容,明确重点监控的措施项目和施工部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4、安全专题会议(1)必要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主持,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2)监理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整理会议纪要。(3)会议纪要应及时要求与会各方会签,及时发至相关各方,并有签收手续。5、监理报告(1)每月月底,项目监理部应总结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情况,并写入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报告。(2)施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3)在安全监理工作过程中,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结合发出监理指令的执行情况,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的,可向建设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安全专题报告。五、安全监理资料管理1、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报送施工安全备案资料。2、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各施工阶段、防护设施、劳动力、施工机具的变动情况,督促承包单位安全资料的管理工作,并负责备案资料的归档。3、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安全监理监理管理:(1)项目监理部框图中的安全监理组织机构。(2)项目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3)监理交底会上对施工安全管理提出的相关要求,并在监理交底会议纪要中对相关内容进行记录。(4)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时,应有根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与安全技术措施、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相关审查意见。(5)对季节、分部、分项、其他分项等施工方案审核时,应有根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与安全技术措施、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相关审查意见。(6)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并签发关于施工安全的监理通知单及书面回复和复查意见。(7)项目监理日志和监理工程师工作日记中有关施工的安全记录。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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