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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审计部牵头从核心业务部门抽调业务骨干,成立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对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进行了评价。 公司聘请了中介机构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咨询服务;公司聘请了大2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评价报告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四、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及其各事业部的主要业务和事项,重点关注了质量、人力资源、研究与开发、营销、投资、采购等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内容包括治理结构与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资金活动、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营销管理、投资管理、安全与质量管理、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对外担保、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内部信息传递、内部监督等内容。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五、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1、评价程序: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组建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收集基础资料、对资料进行查阅和分析、针对内部控制要素和重点控制活动的运行状况进行分析、编制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底稿、实施现场测试、汇总评价结果、缺陷的认定、编制评价报告。2、评价过程中,综合运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3六、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将内部控制缺陷划分为:1、重大缺陷: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当存在任何一个或多个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时,应当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作出内部控制无效的结论。2、重要缺陷: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的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不会严重危及内部控制的整体有效性,但也应当引起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充分关注。3、一般缺陷: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其它控制缺陷。根据上述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我们未发现报告期内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七、重点控制活动中的问题及整改计划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各业务部门、事业部均按整改要求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进行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评价小组对各业务部门、事业部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整改均达到预期效果。八、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公司已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止201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4报告期内,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整、合理,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公司将根据经营管理和发展需要,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提高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保障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董事长:潘 刚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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