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关于《思南县2012年招商引资工作目标考核及奖惩办法》的通知

上传人:沈*** 文档编号:114368246 上传时间:2022-06-28 格式:DOC 页数:24 大小:23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4-关于《思南县2012年招商引资工作目标考核及奖惩办法》的通知_第1页
第1页 / 共24页
4-关于《思南县2012年招商引资工作目标考核及奖惩办法》的通知_第2页
第2页 / 共24页
4-关于《思南县2012年招商引资工作目标考核及奖惩办法》的通知_第3页
第3页 / 共2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通知思委20124号中共思南县委 思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思南县2012年招商引资工作目标考核及奖惩办法的通知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办委局,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省、市驻思单位党委:现将思南县2012年招商引资工作目标考核及奖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中共思南县委思南县人民政府 2012年2月20日思南县2012年招商引资工作目标考核及奖惩办法为充分调动各部门、各乡镇抓好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利用外资工作水平,全面完成我县2012年招商引资任务,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台阶,县委、县政府决定对2012年招商引资工作实行目标考核。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办法。一、考核内容及项目、到位资金认定(一)考核对象1、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四家班子主要领导、班子成员;2、全县27个乡镇党委、政府;3、县属财政拨款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公、检、法干警、教师、医生、护士除外)。(二)考核内容1、项目编制任务(详见关于下达2012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通知任务分解表)。2、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完成任务,详见关于下达2012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通知任务分解表,其范围包括:(1)新引进到位资金或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工业、城镇建设、文化旅游、农业产业化等项目;(2)新引进到位资金或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学校医院等服务业或社会事业项目;(3)年入库税收50万元以上的企业;(4)向上争取资金;(5)2011年招商引资考核认定未完工的续建项目;(6)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可以列入招商引资考核的其它项目。(三)项目认定招商引资项目达成意向后,引资单位需及时提供以下资料到县投资促进局备案,作为年终招商引资工作考核依据。1、客商来思投资项目备案登记表、思南县招商引资项目申报表;2、引进项目协议或合同副本;3、在本地新注册公司(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章程、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与本地公司(企业)合作的,需提供本地公司(企业)工商营业执照;4、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项目批复文件;5、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许可及开工建设许可证书;6、种植业项目需提供土地租赁或承包合同。招商引资项目,采取上报一个、核实一个、认定一个的方法,并逐一统计通报。(四)投资者身份证明材料1、投资者为公司(企业)法人的,需提供法人组织机构代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营业许可证等复印件;投资者为自然人的,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2、投资旅游地产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需提供项目开发资质证书。(五)到位资金认定1、到位资金:项目年内实际形成实物工程量总额或固定资产投资(含土地房产、基础设施、机械设备及办公设施投入等),以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准。2、到位资金认定计算细则(1)旅游产业、服务业、社会事业项目按项目年内实际形成实物工程量总额的到位资金(不含流动资金)或形成固定资产的100%计算。(2)城镇基础建设和房地产项目按项目年内实际形成实物工程量总额的到位资金或形成固定资产的30%计算。(3)农业、林业、畜牧产业化项目中基地建设部分按项目年内实际形成实物工程量总额的到位资金的100%计算。(4)工业项目和农副产品精深加工部分(不含流动资金)按项目年内实际形成实物工程量总额的到位资金的或形成固定资产的120%计算。(5)续建项目符合本办法项目认定条件的,本年项目年内实际形成实物工程量总额的到位资金(不含流动资金)或固定资产,按相关项目认定比例计算。投资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原则上次年不作续建项目计算;投资1000万元至1亿元(不含1亿元)以内的项目,续建期可延长1年;投资1亿元至5亿元(不含5亿元)以内的项目,续建期可延长到2年,5亿元以上的项目,每增加2亿元,续建期追加延长1年,同一个项目不管投资额多大,考核期限最长不超过4年。(6)凡引资建设的项目(不含争取国家投入项目和资金),引资单位占90%,参与的服务单位占5%,招商项目落地乡镇占5%;项目服务单位和落地乡镇及所占比例的界定,在县人民政府审定项目会议纪要中明确,未作明确的,一律不予列入认定范围。(7)有多家单位共同引进的项目,项目年内实际形成实物工程量总额或固定资产投资(含土地房产、基础设施、机械设备及办公设施投入等)的到位资金分割,应在扣减项目服务单位和落地乡镇所占比例后,再按比例自行协商,应提供多家单位共同认定的分割书面意见后认可;认定为续建项目的分割,如参与单位没有出示共同分割协议的新意见,按上一年度提供的分割比例执行。(8)采取国家投资项目争取资金及项目与招商引资相结合,以上一年争取资金为基数,超过部分的50%折合为本单位当年招商引资的实际到位资金;认定依据以争取项目及资金的批准机关立项批文和县级财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为准。 3、到位资金认定程序到位资金的认定,由引资单位或引资自然人向县招商引资考核中心提出申请,县纪委(监察)、财政、审计、投促等部门共同对引资人申报的年内形成实物工程量总额或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到位已利用的资金进行初步审查,经中介机构现场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后送县招商引资考核中心审核,报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招商引资项目所形成的实物工程量或固定资产总额以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作为到位资金认定的唯一合法依据;其评估费用由引资人(引资单位)承担或在以后应奖经费中扣除。中介评估机构实行公开招标,具体由县人民政府委托县纪委(监察局)、县投资促进局等部门按程序操作。二、考核评分办法(一)县级责任领导考核。县级领导引进的招商项目,年内实际形成实物工程量总额或固定资产投资(含土地房产、基础设施、机械设备及办公设施投入等)的到位资金应在扣除服务单位和落地乡镇比例后且完成任务的前提下,以每个人完成到位资金任务比例据实分类排名奖励;凡其项目到位资金计入县直部门或乡镇任务考核的(不包括服务单位和落地乡镇按比例扣减部分),计入部分的实际到位资金不纳入责任领导计算考核范畴;未完成任务的不予奖励。(二)招商引资考核实行100分制。其中:项目编制工作为10分;到位资金情况为70分;基础性服务工作为10分;满意度测评为10分(具体内容详见思南县2012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考核评分细则)。(三)加、减分细则1、项目编制工作未完成不计分,完成编制任务(以党办发201217号文件为准)计7分,编制个数每增加1个加0.1分,编制1个可研报告加0.5分(新编),本项累计加分不得超过3分。2、招商引资基础工作及环境建设情况。(1)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有关会议精神,全年不得少于五次;每月按时报送思南县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情况统计表(附后)和动态信息以及相关会议要求事项计4分,每缺(含迟报)一次扣0.2分,扣完本项6分为止;每多报一次加0.1分,本项累计加分不得超出2分。(2)环境建设。积极为项目和客商提供服务,全年无不作为或乱作为投诉案件发生计4分,发生一起客商投诉案件扣1分,扣完本项4分为止。3、满意度测评。年终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测评,以参加测评的领导或客商评分累计得分的平均分计算各单位及乡镇的实际得分。4、完成到位资金任务数(以思党办发201217号文件为准)计40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未完成任务数的比例扣分,扣完为止。每超100万元加0.1分,本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5、多个单位共同引进的项目年内实际形成实物工程量总额或固定资产投资(含土地房产、基础设施、机械设备及办公设施投入等)的到位资金,应在扣除服务单位和落地乡镇比例后再予分割,同时提供多家单位共同认可的到位资金分割协议,以避免重复统计。三、奖励办法(一)责任领导奖:完成任务的四家班子领导奖2万元。(二)乡镇部门奖:1、完成任务的县直部门和乡镇分别给予1万元基础奖,在基础上,县直部门按经济类、协助类、服务类分别进行考核排名,以考核得分由高到低排列名次兑现奖励。其中经济类排名前五名的分别奖励6万元、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协助类排名前三名的分别奖励5万元、4万元、3万元;服务类排名前三名的分别奖励4万元、3万元、2万元。2、完成任务的乡镇按照一类、二类、三类分别进行奖励。其中完成任务的一类乡镇奖5000元、每超任务1个百分点奖1000元;二类乡镇排名前三名的分别奖励4万元、3万元、2万元;三类乡镇排名前三名的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未完成年度招商引资考核任务(主指到位资金和项目编制)的乡镇、部门不纳入奖励范畴。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考核按50%比例纳入县年度绩效目标考核,未纳入招商引资考核的县直其他单位,年度绩效目标考核中招商引资单项考核按县直部门平均分值计算。(三)引资人奖:凡入驻我县投资的农业项目、工业项目、商贸流通项目等(房地产除外)对引资人进行奖励,坚持“一个项目只奖励一个引资人”的原则,禁止一个项目多头奖励,引资人为自然人的,按照项目年内实际形成实物工程量总额或固定资产的到位资金总额的8进行奖励;凡项目到位资金计算到单位的引资项目,只奖引资单位或单位引资人,不再奖自然人或垂管部门。在对引资人进行奖励时,必须持有县投资促进局的备案登记、企业出具引资人证明和引资项目年内实际形成实物工程量总额或固定资产的到位资金有效凭证等相关佐证资料,由引资人申请,中介机构验资,考核中心审查,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审定,凡缺少其中一项程序的,概不认定兑现。兑现引资人奖项时,兑现奖励时间原则上以引进项目达产运营时为准,项目引资人必须在项目达产运营当年进行申报奖励。(四)落户企业法人纳税奖。鼓励工业生产加工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文化旅游开发企业、国家高新技术开发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企业、生物制药产生企业、电子信息经营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等落户思南,对落户企业法人实行纳税奖励,年纳税县级财政所得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县级财政所得部分的5%奖励企业法人代表。考核依据以财政、国税、地税部门提供的年度税收完成情况有效证明为准。(五)金融部门贡献奖。为鼓励金融机构对企业的融资,实行金融部门融资奖励,向招商引资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每贷款1亿元,奖励5万元。向招商引资企业贷款净增额按1给予奖励。(六)政府融资机构融资奖。中天公司、水投公司、五峰公司每向银行贷款、融资5000万元,奖励1万元,依此类推。(七)授予荣誉称号。对在我县投资兴业作出特别贡献,且认定到位资金达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的投资商,授予“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对认定到位资金达1亿元以上2亿元以下(不含2亿元)的投资商,授予思南县“荣誉市民”称号;对认定到位资金达2亿元以上的投资商,授予思南县人民政府“特约经济顾问”称号。四、奖惩措施(一)实行“以奖代补”机制,原则上不予考虑乡镇及部门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在完成本单位本年招商引资任务的前提下,县直各单位和乡镇以本年度项目实际形成实物工程量总额或固定资产实际到位已利用资金(不含争取国家投入项目及资金)的3奖励作为工作经费(其中30%留作单位集中使用,70%直接补助给参与引资的工作人员);垂管部门按照本单位项目年内实际形成实物工程量总额或固定资产实际到位已利用资金的5予以奖励。相关手续及办理程序,由引进项目单位参照自然人引资申报程序执行,申报时应附引资责任单位承诺书。(二)乡镇和县直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可作为年度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超额完成任务的乡镇和县级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可作为提拔任用对象重点培养,优先使用。(三)各乡镇、各部门(含园区管委会),年终未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分四个层次进行问责。(1)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下(不含80分)、70分以上的,对责任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副职实行诫勉谈话。(2)考核分数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60分以上的,对责任单位进行黄牌警告。(3)考核分数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又未被末位淘汰的,对责任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实行代理、离岗招商;次年如根据考核结果出现相同问责情形的,其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实行免职处理。(4)考核分数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责任单位,按乡镇、部门(含园区管委会)分类排名,在各块排名后3位的责任单位,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实行免职处理,对垂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建议上级部门进行调整。(四)完不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的乡镇和县直部门,除按照规定进行问责外,对主要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班子成员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所在单位不得参与年终评先选优活动,不得向县委推荐或提拔干部。(五)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利用部门职权挖抢项目,或考核结束后擅自抽走到位资金,或不能按时序进度推进项目建设,导致项目迟迟不能开工投产的,所差资金在责任单位第二年的到位资金中扣除,受到奖励的责令退回奖金,并从严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责任。五、考核机制(一)合同审核制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拟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或协议,必须先报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再依次报投资促进局、县法制办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入驻工业园区的招商引资项目合同或协议必须由县人民政府与投资者签订。(二)项目签约、开工备案制1、招商引资项目达成初步意向后,引资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填写客商来思投资项目备案登记表报送县投资促进局备案,该表作为确认招商引资项目引资单位的第一依据。2、项目签约后,引资单位要在当月填写思南县招商引资项目申报表报县投资促进局备案;同一项目不得重复备案,未备案的项目在考核时不予认定。3、新引进项目具备施工条件且正式开工后,引资方要及时向县投资促进局逐月填报思南县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情况统计表, 如实上报项目推进进度和投产(达产)情况;各单位上报情况,县投资促进部门应认真登记在案并作为年终考核时的重要依据。(三)阶段督查制招商引资考核工作坚持年终考核与平时督查相结合的原则,由县招商引资考核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对招商引资工作实行周报动态、分月督查、半年检查、年终考核,并实行一月一报制度。1、周报动态:以每周五至下周四为一个工作时段,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须在每周四上午12时前,将工作时段内本单位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以招商工作简报或招商动态形式报两办督查室、效能办、县投资促进局,由县两办督查室会同相关部门梳理汇总后呈县委、政府领导审阅。2、分月督查:县招商引资考核中心每月将定期通过督查通报形式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引进项目的推进情况进行书面或网上通报,以推进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3、半年检查: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全县所有新签约项目和续建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4、年终考核:主要根据县委、县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从各成员单位抽人组成考核组,对新建、续建项目和争取国家资金情况进行逐一考核评分。5、一月一报制度:各责任单位须明确招商引资工作专职联系员,负责招商引资项目月报工作,以每月20日为基准日对责任范围内的招商引资工作动态、项目进度及到位资金情况进行统计,认真填报思南县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情况统计表,及时上报县投资促进局。每周(月)缺报或迟报招商工作简报、招商动态或思南县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情况统计表的,将在全县通报和年终考核招商引资环境建设工作中据实扣分。(四)竣工验收制项目建设竣工后,引资单位应向县招商引资考核中心申请竣工投产验收,并提供证明项目投资的各类有效佐证资料、凭据及评估报告等。六、考核认定程序(一)考核认定组织。由县招商引资考核中心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机构认定后,报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审定。(二)考核认定方法。县招商引资考核中心首先对各责任单位上报的招商引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初步审核意见,然后组织进行现场考核。现场考核采取查验有关账目、实物、有效票据以及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方式,重点查证实际形成固定资产投入是否属实。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项目,一律不予考核认定。(三)考核认定程序。(1)材料申报。依据各责任单位向县招商引资考核中心书面报送的材料为准,主要包括招商项目月报表、项目备案登记表、项目合同协议书、项目到位资金和固定资产投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项目到位资金和固定资产投资的评估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同时,提供项目投资主体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考核认定材料由招商责任单位准备两套,一套报县招商引资考核中心,自备一套供考核时出示;(2)现场核查。县招商引资考核中心组织对项目现场核查,并形成考核结果;(3)材料审核。县招商引资考核中心组织力量对责任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提出意见,报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审定。七、本办法自行文之日起施行。八、本办法由县招商引资考核中心负责解释。附件:1.思南县2012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考核评分细则2.客商来思投资项目备案登记表3.思南县招商引资项目申报表4.思南县意向性项目备案登记表(企业填报)5.思南县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情况统计表(企业填报)6.思南县招商引资项目进展情况统计表(乡镇、部门填报)附件:1思南县2012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考核评分细则考核单位考核内容分值目标要求分值评分标准评分结果记录得分思党办发 201217号文件明确承担有招商引资任务责任单位招商引资项目到位资金及项目建设情况70到位资金情况 (含续建项目)50完成到位资金任务数(以思党办发201217号文件为准)计40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未完成任务数的比例扣分,扣完为止。每超100万加0.1分,本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项 目 进 度项目入驻园区情况6入驻园区项目以县人民政府签订合同或协议为准,签约且动工1个项目的计5分,只签约没动工的1个项目(有履约保证金)计4分,每增加1个项目加0.2分,加分不超过1分。多个部门引进得分分割比例自行协商并提供情况说明和企业证明,不得重复统计。开工 情况8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一产或二产类项目,每投产1个项目计6分,完成厂房建设和设备安装计5分,完成厂房建设计4分,场平工程计3分;投资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一产或二产类项目,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计6分,完成年度投资计划80%计5分,完成年度投资计划60%计4分,完成年度投资计划40%计3分;三产及其他类项目,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计4分,完成年度投资计划80%计3分,完成年度投资计划60%计2分,完成年度投资计划40%计1分。每增加1个开工项目加0.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多个部门引进得分分割比例自行协商并提供情况说明和企业证明,不得重复统计。手续 办理6一产、二产、三产及其他类项目完成立项、营业执照手续计4分,完成一个手续计2分,未办理手续不计分。每增加一个手续办理加0.5分,加分不超过2分。思党办发 201217号文件明确承担有招商引资任务责任单位项目编制任务完成情况10完成年内项目 编制任务10项目编制工作未完成不计分,完成编制任务(以思党办发201217号文件为准)计7分,编制个数每增加1个加0.1分,编制1个可研报告加0.5分(新编),本项累计加分不得超过3分。招商引资基础工作及环境建设情况10基础性工作6成立机构,认真贯彻县委、政府招商引资有关会议精神,全年不得少于五次;每月按时报送思南县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情况统计表(附后)和动态信息以及相关会议要求事项计4分,每缺(含迟报)一次内容的资料扣0.2分,扣完本项6分为止;每多一次内容的资料加0.1分,本项累计加分不得超出2分。环境建设情况4积极为项目及客商提供服务,全年无不作为或乱作为投诉案件发生计4分,发生一起客商投诉案件扣1分,扣完4分为止。满意度 测评10满意度测评情况10年终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测评,以参加测评的领导或客商评分累计得分的平均分计算各单位及乡镇的实际得分。被考核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附件:2客商来思投资项目备案登记表 编号:N201200基本情况企业名称地址投资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意向投资项目产业类别拟投资总额(万元)拟占地(亩)投资强度(万元/亩)解决就业岗位(人)拟完成产值(万元/亩)预计完成税收(万元/亩)容积率(%)建筑系数办公及生活设施建设用地比例(%)绿地率(%)项目建设内容注册资金(万元)法人代码工商营业执照可研报告项目建议书税务登记证项目建设工期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引资情况引资人姓名单位及住址单位电话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对接服务方向项目选址所属工业集中区对接单位责任人项目服务部门责任人拟签约主体拟签约日期拟开工日期拟投产日期备案登记单位思南县投资促进局登记人登记日期 年 月 日备注附件:3思南县招商引资项目申报表填报单位名称:项目引资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指标名称内 容项 目 基 本 情 况1招商项目名称2项目投资方企业名称企业地址 省 市(地、州) 县(区)单位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3项目引资方单位名称单位地址 省 市(地、州) 县(区)单位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4公司注册地址5项目合作方式6项目建设地址7项目投资规模合同投资总额(万元)8项目所属 产业及行业一产二产三产9项目建设 基本内容总占地面积(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投资强度(万元亩)合同开式时间合同竣工时间10项目投产前预估效益就业人数月总产值月上缴税费总额11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及工程进度计划12项目督查类别党政领导带头招商项目省级招商活动集中签约项目自主招商项目附件:4思南县意向性项目备案登记表填报单位名称:项目引资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序号指标名称内 容1意向性项目名称2项目投资方企业名称企业地址 省 市(地、州) 县(区)单位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3项目引资方单位名称单位地址 省 市(地、州) 县(区)单位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4公司注册地址5项目建设内容6项目合作方式7项目建设地址8项目投资规模意向投资总额(万元)9项目所属 产业及行业一产二产三产附件:5思南县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情况统计表 填报企业: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注册企业法人代表开工时间项目总投资(万元)到位资金完成情况(万元)提供就业岗位(个)累计完成本月到位资金其 中姓名联系电话形成实物工程量总额其他金额累计完成月小计累计完成月小计企业所需解决事项 企业负责人(签字):填报人(签字):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说明:1、合计是指今年与前几年到位资金的合计数; 2、年小计是指当年本月与前几月到位资金的合计数。附件:6思南县招商引资项目进展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名称:各乡镇及部门(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指标名称内 容项 目 基 本 情 况1招商引资项目名称2项目投资方企业名称企业地址 省 市(地、州) 县(区)单位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3项目合作方式4项目建设地址5项目投资规模合同投资总额(万元)6项目所属 产业及行业一产二产三产7项目建设 基本内容总占地面积(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投资强度(万元亩)合同开式时间合同竣工时间8项目投产前预估效益就业人数月总产值月上缴税费总额9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及工程进度计划10项目督查类别党政领导带头招商项目省级招商活动集中签约项目自主招商项目项 目 进 展 情 况11项目进展阶段已签约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待开工已开工开工时间:在建已竣工已投产已放弃放弃原因:12项目前置手续办理情况工商登记情况立项审批/备案情况环保审批情况用地审批情况规划审批情况建设审批情况其它手续审批情况13资金到位情况到位资金总额(万元)填写本月到位资金额,1-本月到位资金累计总额其中固定资产投入(万元)填写本月固定资产投入月额,1-本月固定资产投入累计总额资金到位率与合同投资总额相比14项目实施进度填写:1、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百分比,2、完成年度实物工程量计划百分比,3、项目进度情况描述15项目进展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问题描述和解决问题涉及的部门中共思南县委办公室 2012年2月19日印发(共印300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施工组织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