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1.目的本办法对项目分包队伍的管理工作做出具体规定,并以此保证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更加规范、有效,达到统一管理,规范行动的目的。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项目所有分包方(包括业主指定分包方),任何按合同及协议进入现场的分包均必须遵照执行。3.制定依据中建一局四公司质量保证手册; 中建一局四公司质量保证程序文件; 中建一局四公司项目管理手册等;中建一局四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安卫管理手册;中建一局四公司国恒项目经理部各项管理办法;中建一局四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安卫管理体系文件;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政策、法令、法规及规范等。4.职责 4.1项目行政部: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进场管理、保卫管理、后勤管理,以及牵头负责对分包方的教育培训管理和质量、环境、职业安卫体系运行管理; 4.2项目技术部:负责对分包方进行技术管理、计量管理; 4.3项目工程部: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计划管理、文明施工管理、成品保护管理、环境体系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4.4项目质检部: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质量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4.5项目安监部:负责对分包方进行消防管理、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以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4.6项目机电部:负责对分包方进行机电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4.7项目商务部:负责对分包方进行工程结算管理工作;4.8项目物资部:负责对分包方进行物资管理。5.工作程序5.1进场管理5.1.1程序5.1.1.1分包方要在进场前一周内向我方提供进场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花名册必须与身份证复印件相符),经我方行政部会同安监部审核后向分包方出具进场通知,并通知现场警卫。分包方要在指定时间按经审核的花名册组织人员如数进场。5.1.1.2分包方人员要在入场15天内办理完以下证件:现场出入证、健康证、暂住证及就业证,证件不全人员应在二日内清退出场。5.1.1.3分包方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合同确定后提出办公、住宿用房的数量及要求,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合同签订后由我方行政部统一安排。分包方人员入住后应严格遵守我方后勤管理规定,违反规定按本5.11后勤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罚款处理。5.1.1.4分包方必须按本之5.2教育培训管理的相关规定接受入场教育,教育后方能正式开始施工。5.1.2处罚5.1.2.1分包方违反本办法5.1.1.1条款,每查出1人与入场花名册不符罚款50100元,并勒令被查者立刻退场。5.1.2.2分包方违反本办法5.1.1.2条款,每查出1人证件不齐 (现场出入证、健康证、暂住证及就业证)且未按规定清退出场的,对分包方处以50100元罚款,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承担。5.1.2.3分包方违反本办法5.1.1.4条款,每查出1人未经培训进入施工岗位工作,罚款50100元。5.2教育培训管理5.2.1程序5.2.1.1我方行政部是对分包方教育培训的主管部门,项目其它部门负责根据各分包方进场实际情况,按教育培训大纲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分包方培训合格后方可正式进入现场施工。 5.2.1.2教育培训的内容按阶段划分为:入场教育(我方安监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教育(详细内容见教育培训大纲)5.2.1.3教育培训大纲教育培训大纲进场教育 内 容 课 时 教育部门 考核方式 标 准 参加人员消防保卫1我方安监部、行政部 考勤及签认100%出勤率分包全体人员质量管理2我方质量总监考勤及签认牢记质量方针及目标分包管理人员 计划管理1我方工程部考勤及签认100%出勤率分包管理人员 生产管理1我方工程部考勤及签认100%出勤率分包管理人员 文明施工管理0.5我方工程部考勤及签认100%出勤率分包管理人员 成品保护0.5我方工程部考勤及签认100%出勤率分包管理人员 现场物资1我方物资部考勤及签认100%出勤率分包管理人员 技术管理2我方技术部考勤及签认100%出勤率分包管理人员 技术资料管理2我方技术部考勤及签认100%出勤率分包管理人员 后勤管理1我方行政部考勤及签认100%出勤率分包全体人员统计及工程款结算1我方商务部考勤及签认100%出勤率分包代表及经营人员施工中教育安全教育各类安全规定特殊作业规定4或8小时各分包方我方安全总监各分包方开卷考试验证90分合格分包全体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技术培训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我方技术部现场操作符合有关规定专业施工人员分项工程开工前我方技术部制作样板符合国家规定分项施工全体人员安全教育标准、规范处罚规定每周不少于2小时分包自行组织考勤分包全体人员 5.2.1.4实施及处罚(1)分包方项目经理为教育培训程序第一责任人,无论是成建制进场或零星人员,必须经过进场教育合格后才能开始正式施工。 (2)各分包方应根据自身所从事或所承担工作内容编制施工过程中教育培训计划并于进场后两周内报至我方行政部,经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 (3)由分包自行组织的现场教育培训应作记录并报至项目行政部备案,教育内容及课时不得少于本制度教育培训大纲之规定。 (4)分包方要保证现场依据实施的各类法规、规范及文件作为教育培训的教材及工作标准和依据。 (5)分包方要按合同规定保证具有足够数量且符合资质的人员进场,并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我方不负责分包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取证培训。未经培训取证上岗或操作人员素质与所报岗位证书不符合者将予以各分包方50元100元/人次罚款,并立即清退该人员出场。 (6)在岗人员中间转岗应经过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并报证明材料至我方行政部,违者罚款同5.2.1.4 (5)。 (7)分包人员变动必须随时将变动情况通报我方行政部,经履行教育手续后方准人员进场,任何未经教育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按50元100元/人次罚款。(8)各分包上报教育记录到我方行政部,并接受检查。 5.3消防保卫管理 5.3.1职责 分包在进场教育后三日内与我方行政部、安监部签订年度治安、消防、交通安全协议书。 安监部除组织分包方对现场进行日常巡检外,还应定期组织分包方人员对现场进行大检查,(上旬一次,下旬一次)分包方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对我方提出的各类隐患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完毕。 5.3.2程序5.3.2.1治安保卫 (1)分包方人员必须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及国家、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及一局集团和四公司的有关规定。 (2)分包方进场前,必须经入场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施工。工人进场后各分包方要将人员花名册及照片交我方行政部统一办理现场出入证。(3)分包方使用的外来人口必须符合北京市外来人口管理规定,做到手续齐全、无违法犯罪史,并按北京市有关规定办理证件。达到四证齐全:身份证、就业证、健康证、暂住证,严禁跨省市用工。 (4)施工人员出入现场必佩带本人出入证,接受警卫检查。 (5)任何单位或个人携物出门须有物资部开据的出门条,经值班警卫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凡无出门条携物出门,一律按盗窃论处。 (6)外来人员参观、会客、探友,必须先联系后持有关证件到警卫室办理来客登记,值班警卫经请示允许后方可放入,出门必须持有被探访人签字的会客条方可。 (7)任何人不得翻越围墙及大门,不得扰乱门卫秩序。 (8)集体宿舍不得男女混住,不得聚众赌博,不得酗酒闹事,不得卧床吸烟,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确有困难需留宿则须经我方保安管理人员批准并进行登记。 (9)办公室、宿舍内不得存放大量现金(200元以上)及贵重物品,以防被盗。 (10)贵重工具、材料(如电锤、电钻和贵重材料)要有专库存放,专人看管,夜间要有人值班,做好登记记录。 (11)分包方若在现场设财务部,存放现金、印章要存放在保险柜里(现金过夜存放不得超过2000元),要有防盗措施。并接受我方定期检查。 (12)分包方要定期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要遵纪守法,不得打架斗殴,不得盗窃、损坏现场财物,并教育工人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按章办事,爱护现场消防设施及器材。 (13)分包方应在承包项目完成后一周内组织施工人员退场,退场前将出入证交我方行政部,做到来去有据、管理有序。(14)重大节日政治活动及会议期间,分包方必须安排领导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值班表应报我方行政部备案。(15)各分包、外协力量必须服从我方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确定一名专(兼)职保卫人员,负责本单位(队伍)治安保卫日常管理,搞好内部治安防范工作。(16)为保证施工现场有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闹事、打架、盗窃。(17)分包方要加强本单位危险品、贵重物品、关键设备的存放场所及对工程有重大影响的工序、环节等要害部位的管理工作。(18)全体施工人员都要有维护现场、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做斗争的义务,个别人如无视法律,触犯刑法,我方将协助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分子。5.3.2.2消防保卫 (1)组织管理a.分包方要建立消防领导小组,成立义务消防队,在我方的统一指挥消防工作。b.义务消防队要认真学习消防灭火知识,模范遵守各种消防规章制度,定期开展消防训练活动,爱护消防设施;要配合组织开展消防防火宣传教育和学习活动,发现隐患及时报告;要积极参加火灾及事故的扑救工作,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2) 消防安全管理 a. 分包方要教育本单位人员加强保护意识,不得损坏现场临时消防泵房、消防器材、消防通道、消防标语及标牌。b. 加强施工现场重点部位、重点施工管理l 仓库 -仓库应用不燃或阻燃材料搭建。库房与库房间距不小于810米,库房与生活区要分开。 -库区内的消防道路保持畅通。材料码放整齐。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布局合理,并设有明显的防火标语、标牌。 -库内各种材料应必须分类存放。 -仓库要设有排风设备,保持良好通风。 -禁止使用电热器具。库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照明灯具。保管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库内不准住人或作休息室。l 木工棚 -木工棚的设置应经我方安监部门同意,搭设应用阻燃建筑材料。棚内墙上醒目位置悬挂有管理制度、责任人、严禁吸烟等标牌。 -木工棚的刨花、木屑、碎料、锯末每天随时清理,集中堆放到指定安全地点,做到工完场清。l 配电室 -非电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室。电工值班部位应与配电室隔离。 -室内禁止堆放无关物品。 -严禁使用明火取暖,严禁使用汽油、煤油擦洗清扫设备。 -配电室外5米内不准存放易燃材料。l 生活区、宿舍 -生活区的建筑布置,栋与栋之间防火间距不得小于5米。组与组之间不得小于10米,不准使用易燃建筑材料搭设。 -生活区、宿舍内墙上要在醒目的位置悬挂防火管理制度、责任人等标牌。 -生活区应设有足够的灭火器,放置合理并有明显标志。 -宿舍内的电器线路拉设由正式电工负责。并设有固定的电源插座。不准私自拉接。 -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具、碘钨灯和100瓦以上大灯泡。严禁在床上吸烟,要保持室内卫生。 -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需经项目经理同意,签订防火协议,明确管理责任,报上级消防部门批准后方可住人。l 电气焊作业 -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操作。 -操作前应经消防保卫部门批准,领取用火证、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操作。 -焊割操作时必须清除周围的可燃物。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交叉作业。氧气瓶和乙炔瓶的摆放距离不得小于5米,作业点与两瓶间距不得小于10米。 -开始操作时要设灭火器材等,有专人看火防护。操作结束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气源、电源,并仔细检查现场,消除火险隐患。 -施工现场用火证不得连续使用,每焊割一次应申报一次。固定部位作业用火证一次最长期限不能超过三天。 -室外电焊作业,遇有五级以上大风时,须立即停止作业。l 防水作业: -进行防水作业前,应有书面防火安全交底,并制定防火作业方案或措施,报我主安监部审批后,方可施工。 -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教育,了解掌握防水材料的性能、特点及灭火常识,并做到“三落实”,即: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 -施工时:应划定警戒区,悬挂明显防水作业标志,确定看守人员值班,明确职责范围。警戒区内严禁烟火,不准配料、存放使用数量以外的易燃材料。 -在室内作业时,要设置防爆排风设备和防爆照明设备,电源线不得裸露,不得使用铁器工具,并应避免撞击,防止产生火花。 -作业现场应采用防静电设施,施工人员应穿防静电服装,作业结束后警戒区内应保证易燃气体蒸发的安全时间,防止因静电产生火花,引起火灾。 -作好灭火准备。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保证灵敏有效。c. 防火宣传教育l 入场前防火宣传教育-凡进入现场的分包方人员必须接受我方安监部组织的13天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训。主要有:讲课、开会、学习、考试等形式。教育培训结束后必须进行统一考试,合格者方可入场施工。 -电气焊工操作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领取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操作。l 现场防火宣传教育 -开展“五个一”活动。-重大政治活动前进行专题宣传教育。l 季节性防火宣传教育进入春季及冬季施工前分包方要进行专门的季节性防火宣传教育。l 节假日防火宣传教育: 节假日前后应有意识、有目的地进行防火宣传教育。预防麻痹思想和火灾事故的发生。l 开展“119”活动:每年11月9日是“119”消防安全活动的开始时间,各单位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周、安全月、百日安全竞赛等活动。d.检查、整改管理l 消防安全检查的形式:主要有分包方自查、我方安监部检查、地区性的联合检查、夜间检查等形式。l 分包方每天要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有记录,每月要有小结。l 检查时:受检查单位要派人参加,并主动提供现场情况及消防资料。检查完毕后受检查单位负责人应在检查隐患记录书上签字。l 检查内容:-分包方领导对防火工作重视情况。-防火安全责任制的签订情况和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入场施工人员的培训教育情况和重点工种、电气焊工取证情况。-仓库、宿舍及重点防火部位的制度落实和管理情况。-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的管理控制情况。-内业资料建立、记录情况。-灭火器材、设施、配备数量、分布位置、维修保养更换的情况。-易燃易爆物品、易燃建筑材料的管理及易燃垃圾清运情况。l 隐患整改-分包方对我方安监部和上级消防部门发出的火险隐患通知书和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必须做到定隐患性质、定解决措施、定解决时间,并按要求按时整改。-重大火险隐患和暂时无法解决的隐患要及时报我方安监部。-隐患整改后,应有回执。问题、隐患比较严重的须经我方安监部复查。(3)分包方各级责任a. 专职消防干部的责任-组织宣传、执行消防法规、规章和防火技术规范,执行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方案和措施。-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协助消防安全检查,纠正违章行为,研究消除火险隐患的措施。-协助我方调查处理火灾事故。b.个人防火安全责任-负责本岗位上的消防工作,学习消防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提高法制观念,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学习,训练活动,做到知本单位、本岗位消防制度,发生火灾事故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积极参加灭火工作。-工作生产中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管理规定,随时对自己工作生产岗位周围进行检查,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和留下火灾隐患。-勇于制止和揭发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遇有火灾事故要奋力扑救,注意保护现场。c.材料部门及仓库保管员防火安全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公安部颁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上级有关制度,制定本部门防火措施,完善健全制度,做好材料物资运输过程及存放保管中的防火安全制度。-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及有毒物品,必须按规定保管,发放要落实专人保管,分类存放,严格手续,防止爆炸和自然起火。-对所属仓库和存放的物资要定期开展安全防火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仓库保管员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定期检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库区要设明显的防火标志,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仓库保管员是本库的兼职防火员,对防火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遵守仓库有关防火规范,下班前对本库进行仔细检查,无问题时锁门断电,方可离开。d.看火人员(包括临时看火人员)责任-看、用火须我方安监部审批,办理用火证,看火人员要了解用火部位环境。-动火前要认真消除用火部位周围的易燃物,不能消除的要用水浇湿或用不燃材料遮盖。-高空焊接、夹缝焊接或邻近脚手架上焊接,要铺设接斗用具或一用石棉布接火花。-准备好消防器材和工具,做好灭火准备工作。-使用碎木料明火作业时,炉灶要远离木料1.5米以外。-焊接和明火过程中,要随时检查,不得擅离职守,用火完毕应认真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才可离去。-看火人员严禁兼职,必须专人,一旦起火要立即呼救、报警并及时扑救。e.电、气焊工防火责任:-焊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焊接安全技术,并经过合格后持证操作,非电焊工不准操作。-焊割前应经我方安监部、技术部门检查批准,方可领取“动火证”操作。-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及设备安全情况,必须清除周围的易燃物,对不能消除的要用水浇湿或用非燃材料遮挡,开始焊割时要设灭火器材,有专人看火防火。-乙炔瓶、氧气瓶不准进入建筑工程内,在高空焊接时,不准放在焊接部位下面,并保持一定的水平距离,乙炔发生器的回火装置及胶皮管发生冻结时,只能用热水蒸汽解冻,严禁用明火烤、用金属物敲打,检查漏气时用明火试漏。-气瓶要装压力表,搬运时禁止滚动、撞击,夏季不得曝晒。-电焊机和电源符合用电安全负荷,禁止使用铜、铁、铝线代替保险丝。-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及金属架上,必须设置用地线,不得借路地线要接牢,安装时要注意正负极不要接错。-不准使用有故障的焊割工具,电焊线不要与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要与气焊软管或气体导管搭接,氧气瓶管、乙炔导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经过,油脂或粘油的物品禁止与氧气瓶、乙炔气瓶导管等接触。-焊割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前,必须切断气源、电源,并仔细检查现场,防止火险隐患,在屋顶隔墙的隐蔽场所焊接操作完毕半小时内要复查,以防自燃问题发生。-焊接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室外电器焊作业遇有5级大风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施工现场用火证不得连续使用,在一个部位焊割用一次申报一次。-禁止在下列场所和设备上进行电、气焊作业:生产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场所部位和其它禁火场所。密封容器未开盖的、盛过或存放易燃、可燃气体、液体的化学危险品的容器和设备未经彻底清洗干净处理的。场地周围易燃物、可燃物太多不能清理或未采取安全措施无人看火监视。f.电工防火责任-电工作业必须遵守操作规范和安全规定。操作合格的电器材料,根据电器设备的电容量,正确选择同类导线,并安装符合容量的保险丝。-所拉设的电线应符合要求,导线与墙壁、顶棚、金属架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并加绝缘套管。导线与导线、设备与导线之间接头要牢固绝缘,铅线接头要有铜铅过渡焊接。-定期检查线路、设备,对老化及残缺线路要及时建议更新,一般情况下不准带电作业和维修电器设备,安装设备要接零线。-架设动力线不乱拉、乱挂,经过通道时要加套管或架空,经过易燃场所应设支点,加套塑料管。-电工有权制止非电工作业,有权制止乱拉电线人员,有权禁止未经批准使用的电炉子。g.油漆工防火责任:-油漆、调漆配料室内严禁吸烟,明火作业和使用电炉要经消防保卫部门批准,并配备消防器材。-调漆配料室要有排风设备,保持良好通风,衡稀料和油漆分库存放。-调漆应在单独房间进行,油漆库与休息室分开。-室内电器设备要安装防爆装置,电闸安装在室外,下班时随手拉闸断电。-用过的油毡棉丝、油布、纸等应放在金属容器内,并及时清理排风管道内外的油漆沉积物。(4)现场消防管理a.一般性管理l 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现场,必须经我方安监部批准,在登记备案后,放在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l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各重点部位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l 施工现场不得随意使用明火,凡施工用火操作必须在使用前报我方安监部检查批准,办理动用火证手续,并有专人监视。l 物资仓库、木工棚及易燃物品堆放处,机械修理处、油库区、油漆配料房等部位严禁烟火,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使用电炉作业。b.职工宿舍、办公室、各类仓库、机械车间、木工棚、木工工具房管理l 严禁使用电炉取暖、做饭、浇水,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宿舍、休息室内严禁在床上吸烟。l 严禁乱拉电线,各类仓库、木工棚、油漆配料室冬季严禁使用火炉取暖。l 施工现场禁止搭易燃临建和防晒棚,严禁冬季使用易燃材料保温。l 不得阻塞消防道路,消火栓周围3米不得堆放材料和其它物品,严禁挪动用或操作各种消防器材,严禁损坏各种消防设施、标志牌等。l 现场消防立管必须定专用高压泵、专用电线,室内消防立管不得接生产、生活用水管头。l 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材料,要分类堆放整齐,在安全可靠处存放,油棉纱和维修用油应妥善保管。l 施工和生活区冬季取暖,保温火炉必须有专人看管,火炉的安装要求按有关冬施防火规定执行。c.吸烟管理制度:l 施工现场禁止吸烟。l 吸烟者必须到允许吸烟的办公室或指定的吸烟室吸烟,允许吸烟办公室要设置烟灰缸,吸烟室设置存放烟头、烟灰和火柴棍的用具。l 在宿舍或休息室内,不准在床上吸烟,烟灰、火柴不得随地乱扔,严禁在木料堆放地、木工棚、材料库、电气车间、油漆库等部位吸烟。d.冬施防火管理l 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室取暖用炉火,须经主管领导和消防保卫部门检查合格,持用火合格证方准安装使用,并设专人负责,制定必要的防火措施。l 严禁用油类及油棉砂生火,严禁在生活区进行易燃液、气体操作,无人居住时,要做到人走火灭。l 木工车间、材料库、清洗间、油漆料配料室、工具房等部位不准生火和使用电炉取暖,周围1.5米内严禁吸烟及明火作业。l 在施工程内,一律不准设暂住用房,不准使用炉火和电炉、碘钨灯取暖,如因生产需要用火,生产技术部门应制定消防技术措施,使用日期列入冬施方案,并经消防保卫同意后,方能用火。l 对各种砖砌火炉要严格防范,炉灶上严禁存放易燃物。l 施工中使用的易燃材料,要控制使用,由专人管理,不准积压,现场堆l 放的易燃材料必须符合防火规定,工程拆下的木方要及时清理,码放在安全地方。l 保温须用岩棉被等耐燃材料,禁止使用草帘、草袋、棉毡保温。l 冬季转常温后,应立即停止保温和拆除生产取暖火炉。e.木工棚防火管理l 严禁在木工棚内及周围吸烟或进行明火作业。l 木工棚内必须每天清理碎木料、刨花、锯末等易燃物。l 木工棚内严禁存放汽油、酒精、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l 砂轮机与木工操作地点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l 木工棚内木料存放不宜过多,做好的成品应及时运走。l 下班后要断电、关窗、锁门。l 木工棚内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f.电器设备的防火管理l 电气设备的安装、拆除、临时电源的架设在安装等工作必须由正式电工进行,临时电源用完后应立即拆除。l 电工人员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安装、拆除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l 对电器设备要经常进行全面的检查,使之处于良好状态。l 使用固定式和移动的电器设备时,要指定专人管理,用后必须切断电源。l 在电器设备及附近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其它杂物。l 严禁滥用铜丝、铁丝代替熔断器的熔丝。l 严禁使用纸类或其它可燃物品灯罩或包在灯泡上。g.动用明火管理l 分包单位因施工需要在现场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我方安监部提出申请,经安监部批准,办理用火手续后,方可用火。l 用火要求:-电焊操作者必须持有电焊操作证,在操作前必须首先向经理部安全保卫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办理用火证后,方可按用火证批准内的规定进行操作。操作前,操作者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禁止使用保险装置失灵,线路有缺陷及其他故障的焊机。-气焊(割)操作者必须持有气焊工操作证,在操作前必须向经理部安全保卫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办理用火证后,方可按用火证批准栏内的规定进行操作。在操作现场,乙炔瓶、氧气瓶和三角形分开,乙炔瓶与氧气瓶之间有距离,不得小于10cm,焊枪与乙炔瓶、氧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cm。-因工作需要在现场用火烧水、熔化沥青时,必须先向安全保卫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办理用火证后,方可按用火证中规定搭设使用,用火地点距周围建筑物不得小于25cm。 -在使用喷灯、电炉和搭设烘炉时,必须经安全保卫部批准,办理用火证后方可按用火证上具体要求使用。-冬季取暖需搭设火炉、火墙时,必须先经安全保卫部检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搭设,在点火前须由安全保卫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在有火炉的房间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火炉距可燃物必须保持1m以上距离。-施工现场内严禁吸烟,吸烟可到指定的吸烟室内世界形势办公室内,烟头应放入水桶、烟灰缸内,不得落地。l 施工现场如需进行其他用火操作时,必须先经安全保卫部批准,在指定地点动火。h.油漆工防火制度:l 喷漆、涂漆的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止形成爆炸浓度引起火灾或爆炸。l 喷漆、涂漆的场所内禁止一切火源,应采用防爆的电器设备。l 禁止与焊工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l 油漆工不能穿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接触涂料、稀释剂的工具应采用放火花型的。l 浸有涂料、稀释剂的破布、砂团、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清理,不能随意堆放,防止因化学反映而生热发生自燃。l 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程序。l 油漆料库和配调间应分开设置,应与散发火花的场所保持一定的放火间距。l 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品种,应分库存放。l 一切油料的存放和管理应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l 调料间应有良好的通风,并应采取防爆电器设备,室内禁止一切火源,调料间不能兼做更衣室和休息室。l 调料人员应穿不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不带钉子的鞋,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应存放超过当日加工所用的原料。 i.工地食堂防火制度:l 食堂应用耐火材料建筑,炉灶添煤口应舍在伙房外添煤口上方禁止用可燃材料搭棚,烟囱不要靠近房檐和其它易燃物,并设防火帽。l 食堂内的煤气、液化气炉灶等有火种的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防止漏气,气瓶与炉灶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l 炼油或油炸食品时,油温不得过高或跑油,看管人员不得远离岗位。l 食堂内所使用的电器设备要保持清洁,应做防湿处理,必须保持良好绝缘,开关闸、刀保险器应装在安全地点。l 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要熟悉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l 炊事班(组)长,应在下班前负责安全检查,确无问题时,应熄火、关窗、锁门方可下班。(5)资料管理a.消防资料内容:l 防火档案:-工程基本情况。 -消防平面图。 -防火安全委员会。 -专兼职消防人员。 -消防器材统计。 -义务消防人员。 -特殊工种人员。-处罚情况记录。-预案、方案(冬、雨季)。 -计划总结。 -逐级防火责任制,消防管理制度。 -逐级签订责任书。l 防火安全检查记录:-防火检查隐患记录(一式两份)。 -提出问题,有整改意见、回执。-每周有小结一次。l 消防宣传情况记录:-日常性宣传教育情况。 -工人入场防火安全教育记录。 -特殊工种人员培训记录。 -“119”活动记录。l 消防会议记录:-例会记录。 -专题会议记录。 -消防活动会议记录。 -消防学习记录。l 动火证: -时间、地点、动火人、看火人。-易燃物的清理、灭火器材的配备。 -动火人、看火人的操作职责。b.消防资料要求:l 每本台帐的文件盒规格统一、整齐无破损。l 文字规范、字迹清晰。l 资料收集整理及时无遗漏、数据真实可靠。5.3.3处罚5.3.3.1违反本规定5.3.2.1中任何一条给予各分包方罚款50500元整。5.3.3.2违反本规定5.3.2.2中任一条者给予各分包方罚款2005000元整,并视造成损失大小给予处罚,并追究分包方现场代表责任。5.3.3.3对我方提出限期整改的不符合项,未能按期执行或不予执行的,给予分包方5003000元罚款,同时要求强制整改。5.4安全生产管理5.4.1程序5.4.1.1分包入场向我方提供资料:(1)人员名册:入场前一周提交。名册分管理层和操作层,写明职务工种,并附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图(或表)。(2)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机械操作工、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等)(3)本单位员工身体检查表复印件。(4)电、气焊工消防考试合格证复印件。(5)本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建筑安全施工许可证、企业资质等级、企业营业执照。(6) 进场的机械、机具一览表。(随进场时间提交)(7) 机械、机具安全证明,由我方对中小型机械进行验收、备案后方能使用。(8) 进场临电电箱一览表:配接线图。(9) 进场临电电缆一览表:注明型号、长度等。(10)分包人员进场必须提前24小时报我方安全总监,以便安排入场安全教育。分包若私自调换施工人员,我方将根据政府相关文件对分包方进行处罚。(11)用于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必须向我方安全总监、物资部提供物资一览表,经我方安全总监确认后方可使用,我方对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物资的分包方将进行处罚。(12)分包方将5.4.4.1(1)、(3) 要求提供的资料交我方行政部备案;将5.4.4.1(1)、(2)及(4)(9) 要求提供的资料交我方安监督部备案。5.4.1.2分包方的入场教育(1)分包方人员进场前必须与我方签订安全协议书、消防保卫协议书。(2)分包方必须提前24小时向我方安全总监提出书面的入场教育申请。由我方安全总监安排入场教育的内容和时间。(3)入场教育后发放考试卷, 考试卷由我方安监部批阅、收存。电气焊工消防安全考试卷由我方行政部批阅并存档。(4)入场教育合格者由我方安全总监发放安全教育合格证方可上岗作业。5.4.1.3日常的安全教育(1)班前教育:由分包班组长组织进行,做好班组活动记录,分包班组长保存备查。(2)周一安全教育:每周一下午1:002:00分包全体员工参加,时间不少于60分钟,分别由各分包现场负责人组织,发布上周安全情况总结和本周安全注意事项。分包安全员做好周一安全活动记录并存留备查。(3)我方责任工程师分别参加各分包周一安全教育。(4)我方安全总监负责监督各分包安全活动情况。5.4.1.4日常安全管理(1)分包人员必须佩带出入证进场,暂未办理出入证者须向警卫出示本人身份证并通报所在单位,由警卫核实名单后进场。(2)分包在召开“三点例会”,公布第二天生产计划同时,必须标明其危险作业区、动火作业地点及动火人员数量和可能存在交叉作业的工序、所需占用的安全通道,由我方裁定,未经我方同意不得进行此项作业。(3)周三下午3:00(与生产例会同时举行)我方召开分包安全例会,各分包安全员参加。(4)每月5日、15日、25日我方带队,分包负责人参加,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5)我方安全总监按专项抽查分包方安全管理工作(对内业进行检查或指导)。(6)分包安全员应向我方安全总监上报本单位违章及事故、未遂事故情况。5.4.1.5临边、洞口、脚手架的安全管理(1)分包所使用的脚手架由分包方搭设,且要有搭设方案,脚手架报我方安全监督部验收,脚手架验收单必须报我方安全监督部存档备查。(2)结构施工阶段建筑物周围已设置的水平安全网不得随意改动,根据施工需要和我方要求支搭安全网,由我方、分包方联合验收,验收单存档备查。(3)结构施工中洞口、临边应做好防护。我方在分包入场后分别移交各分包,移交后由分包负责检查、维护。(4)凡上述设施使用及搭设维护过程中造成的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由分包独立承担经济和事故责任,由分包独立承担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惩处。(5)脚手架的搭设: a.凡高度在2米以上必须支搭脚手架。b.架子搭设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搭设,持证上岗。c.所有脚手架的搭设标准执行JGJ-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6)安全网的设置:a.凡有坠落危险的部位必须设置水平安全网。b.关键部位如电梯井、独立柱架、大于1.51.5米的洞口等,应根据安全规范设置水平安全网和防护栏杆。c.水平安全网采用36米的锦纶大眼安全网,密目安全网采用2000目安全网。d.安全网必须使用中建一局定点产品。e.因施工需要拆除安全网必须在24小时前向我方安全总监提出书面审请,经同意后方可拆除。(7)洞口防护:a.凡一边超过20厘米的洞口必须设置防护措施。b.电梯安装过程中,电梯防护门可做成活动式门挡,并悬挂安全标志。c.管道预留洞口在施工完成之前不得割除防护用预留钢筋。d.因施工需要拆除洞口防护应向我方安全总监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将采用的防护措施。经同意后方可施工,完毕后恢复。e.各分包装修、安装必须办理防护交接手续。5.4.1.6临电管理(1)定义:a.施工照明:即根据作业需要设置的照明设施(由分包方提供并维护)。b.通道照明:我方指定的安全通道内的照明设施(即楼梯间、外用电梯出入口低压灯)。c.一级电箱:场周立式配电箱,由我方提供。d.二级电箱:从一级电箱引出通往作业面的或作为周转分路的电箱,由我方提供,分包根据我方指定电源引出施工用的三级电箱。e.三级电箱:从二级电箱引出通往作业面的可直接接电动工具及临时照明的电箱(由分包方提供并维护)。(2)程序a.我方安监部负责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的管理和维护。b.我方安监部负责现场主电缆的检查维护。c.我方安监部负责审核、验收各分包方的临电设置方案、设施,负责监督各分包方的临电管理。d.我方安监部负责检查各分包临电用量情况。e.分包方必须从我方指定的二级电箱接用电源。f.分包方按JGJ46-88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91)京建字第124号文件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提供自身施工所需的临电线路和三级配电箱。g.分包方负责自身施工临电线路及电箱的日常维护,保证临电支路的安全和完好。h.分包方负责定期(每日)检查临电设施。i.分包方负责承担因本单位临电造成的工伤事故及未遂事故的经济和刑事责任,并独立承担政府及上级部门对事故的处理结果。j.电气设置:l 电箱内闸具:单极漏电保护器必须对工作零线和相线起到同时分断能力。l 电缆:采用五芯电缆,其中塔吊专用电箱采用四芯电缆。l 三级电箱必须使用外插式电箱。l 所有电箱必须使用中建一局集团定点产品。k.电箱编号:l 一级电箱编号为A;l 二级电箱编号为B;l 三级电箱编号为C;l 箱体形象按中建一局集团CI 要求设计。l.临电检查:分包方电工每日检查各电箱情况,并填表上交分包方安全员。我方每周二组织分包电工、安全员检查临电(临电检查表)。5.4.1.7机械管理(1)责任划分a.我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由我方负责。b.分包方自带的机械设备及工具安全由分包方负责。c.分包方携带的机械设备必须是北京市劳动部门检验合格产品。d.因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造成事故的,由分包方独自承担责任。(2)机械进场a.设备进场前24小时向我方安全监督部及行政部提交书面设备进场一览表(见附表1)。b.分包进场后的机械设备由我方安监部安排验收时间,我方、分包方安全员共同验收签字后方可使用。(3).日常管理:a.分包方负责自有设备的保护、维修保养及安全检查。b.分包方每日检查自有机械安全情况并记录。c.我方随时抽查各分包机械情况,有处罚权及勒令退场权。d.我方、分包方安全员每周对机械进行专项检查,所用表格见机械检查表。5.4.2处罚:防护网、洞口、临边管理处罚规定(1)在施工中出现漏搭脚手架的现象,每次处罚3000元。(2)使用不合格脚手架或未经验收的脚手架,处罚3000元。(3)不按我方要求设置防护设施从事施工,处罚5000元。(4)洞口防护不齐全,存在重大隐患,每发现一处,处罚1000元。(5)使用不合格安全网,处罚5000元。5.4.2.2临电管理处罚规定(1)凡分包方未执行三相五线制,不采用TN-S系统设置临电系统,罚款5000元。(2)凡我方提出整改,分包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或拒不整改,罚款3000元。(3)凡使用存在缺陷和配置不合理的配电箱,发现一个罚款500元。(4)凡非电工乱接电线、电缆者,罚款200元。5.4.2.3机械管理处罚规定(1)凡使用不合格机械设备,处罚3000元。(2)机械设备维护不当或管理标识不全,处罚1000元。其它管理处罚规定(1)分包方不向我方提供规定的安全资料,处罚1000元。(2)分包方不组织周一安全教育活动,处罚1000元/次。(3)分包方进场人员不进行安全教育,发现1人,处罚1000元。(4)分包方拒不参加我方组织的安全检查,处罚1000元。(5)分包方若触犯其他相关的安全规定,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6)对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职工给予10100元的经济罚款。a.赤脚或穿拖鞋进入现场。b.高处作业穿塑料底鞋,带钉易滑鞋。c.特种作业未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不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d.酒后上班,身体有病时高处作业。e.未戴安全帽,安全带未系好。f.高处作业未按规定铺板和设置防护栏杆。g.二米(含二米)以上高处作业站在钢管上、钢筋上、模板上等危险环境施工的。h.没有防护设施和防护设施不齐全的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i.施工现场吸烟,无用火证动火者。j.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k.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l. 非本工种乱摸乱动机电设备。m.未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违章作业,冒险蛮干。n.不走正式通道,翻爬护栏、脚手架等违章行为。o.高处作业向下投掷物体。p.机电设备缺防护装置,未按规程操作。q.电焊机双线不到位,两侧物无防护罩,焊把钳绝缘损坏,电源线破皮漏电。r.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安全要求。s.班组长未对班组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t.工长对班组长未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u.各级安全部门提出的隐患未按时整改的。v.破坏现场的各种防护装置、 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未经责任师批准,随意挪动和拆除。(7)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给予加倍处罚100500元罚款处理,赔偿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a.多次违章,屡教不改。b.领导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忽视安全生产,放任管理,违反安全规章办理,违章指挥者。c.工长对安全人员提出的隐患未按时整改者。d.没有给工人创造好作业条件,设有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者。e.工长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技术无针对性,不及时的。f.工长对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不进行检查或存在隐患的。g.对本队作业范围的环境、设施、设备存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做好防护的。h.不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对所管辖班组人员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不落实者。i.违章指挥无证人员上岗。j.新工人入场未进行入场安全教育上岗的。k.不按规定采购使用“三宝一器”。l.发生事故的责任者和责任人。m.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破坏现场者。附表机械安全反馈单 表一机械名称编号责任人机体接线防护罩存在隐患层号单位年 月 日反馈人临电安全反馈单 表二电箱位置编号责任人漏电器PE线箱体隐患危害层号单位 年 月 日反馈人洞口安全反馈单 表三洞口部位编号责任人防护网安全网防护门隐患危害层号单位 年 月 日反馈人脚手架安全反馈单 表四架子名称编号责任人间距基础拉接存在隐患部位单位 年 月 日反馈人动火安全反馈单 表五动火类型责任人焊机编号存在隐患动火部位单位 年 月 日反馈人5.5质量管理分包方基础工作5.5.1.1 认真学习、撑握并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规范,行业标准及项目的规定,严格按设计文件,施工文件组织施工生产。5.5.1.2 每个分项工程(工序)开工之前,分包方的技术人员及工长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全面细致的技术、质量交底。交底以统一格式进行,并形成书面资料报我方技术协调部检查。5.5.1.3 分包方应组织对工人的教育,使操作人员掌握施工规范,验收标准,提高工人自身的素质,经理部将定期对工人的掌握的规范情况进行考试核查,达不到要求的强行退场。各分包方必须配置1名以上的专职质检员进行现场巡回检查及报验工作。分包方必须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及保证措施,并报我方查验。配备检测合格的计量器具。所有分包方自行采购的物资,分包方必须在物资进场时向我方提供合格的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并经我方验收后方能投入使用。工序检验、报验每道工序完成后分包方先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检查合格后报我方工程部、质检部检验。5.5.2.2分包方要认真做好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定互检表格。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检查。不合格的及时进行返修,分包方质检员应严肃认真地检查班组的三检情况及施工质量,作好书面记录、填好各种资料,上报我方复验。检查资料必须符合要求,否则我方将不予验收。5.5.2.3分包方的质检人员,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不得隐瞒施工中的质量问题,不得弄虚作假。对不合格的分项或工序提出纠正措施,并督促操作班组及时整改。5.5.2.4我方的施工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一经提出(口头或书面通知)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并认真组织整改,合格后报我方验收。5.5.2.5在三检制实施过程中,严格进行自检。对互检班组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对有质量问题的工序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下道工序班组不得接收。5.5.2.6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分包方要做样板,经我方检查合格后方准施工大面积施工。5.5.2.7对我方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工程技术联系单等一系列施工文件,分包方必须无条件并认真执行。不合格分项(工序)处理5结构施工中存在的质量严重不合格,分包方不得擅自处理,待接到我方的指令书后方可进行,并将处理结果报我方复查。复查达不到合格的重新处理,直至达到合格为止。凡因施工不当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一律由分包方自负。施工中出现质量事故,分包方必须按规定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及时报我方。出现质量事故时,分包方必须认真对待,严格按实际情况追查事故的发生原因,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不得姑息包庇。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分包方对承包范围内的分项工程进行质量评定,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应按国家质量验评标准进行,但检查要求必须满足我方的规定。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由分包质检员组织,报我方工程部,组织评定质量等级,由项目质量总监核定质量等级。分项工程质量评定中出现的不合格品时,由我方质量总监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技术部提出纠正措施,整改后重新评定。对评定中出现的超差点,按月进行统计,并将结果报我方质量总监。质量保证资料管理质量保证基础资料,由分包方负责填写,整理上报我方。资料的填写严格执行北京市资料管理规定“51#”文及四公司资料管理手册。各种质量保证资料,必须与施工同步进行,不得后补,保证资料的完整,真实。分包方质检员,必须编制每周质量检查计划,制定检查标准,严格按检查计划进行控制检查、评定。工程质量奖罚规定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达不到预期目标,或经上级部门检查工程质量问题较多,给工程带来不良影响的,给予处罚。处罚额度按照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执行。进场物资把关不严,擅自使用不合格材料,或给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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