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DI一体化项目配套热岛中心项目监理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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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监 理 合 同工程名称: MDI一体化项目配套热岛中心项目委托人合同编号: 监理人合同编号: 委 托 人:某投资XX公司监 理 人:某工程咨询签订地点:某经济技术开发区签订时间:二xx年六月59 / 60目 录第一章合同协议书2第二章 合同标准条件5词语定义、适用围和法规5第三章 合同专用条件15第四章 附录19附录A服务围和容.19附录B委托人提供的人员、设备和设施.25附录C收费金额和支付 28附录DQA/QC、HSSE管理要求 30附录E -承包商计划和进度控制36.附录F监理安全合同.37附录G协议.43附录H廉洁协议 45附录I-总监理工程师委任书47第五章 技术规、图纸与相关要求48第六章投标文件与其附属文件 50第一章 合同协议书委托人:某投资XX公司监理人:某工程咨询 依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与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就本工程委托的监理服务和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委托人委托监理人服务的工程概况如下:1. 工程名称:某市MDI一体化项目配套热岛中心项目监理项目2.工程地点:某经济技术开发区3.工程规模:配套热岛中心项目装机容量为4490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23万千瓦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1xx.5万千瓦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步配套建设除尘设施、烟气脱硫装置与其他相关的附属设施。二、词语限定本合同协议书的相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件、合同专用条件中的定义一样。三、合同文件组成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合同专用条件4.合同附属文件附录附录A服务围和容附录B委托人提供的人员、设备和设施附录C收费金额和支付附录DQA/QC、HSSE管理要求附录E -承包商计划和进度控制附录F监理安全合同附录G协议附录H廉洁协议附录I-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5.合同标准条件(非国家示文本)6.投标文件与其附属文件7.招标文件与补遗文件8.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xx,:,注册号:。五、合同价格合同价格: 822万元 (大写 捌佰贰拾贰万圆整)。六、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至工程竣工、工程结算与保修期满之日,其中施工工期约 30 个月(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如有工程延期,则监理服务期顺延,费用不作任何调整。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附录A中约定围的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附录B中约定为监理人开展正常的监理工作提供相应的设备、设施和人员,并按附录C中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监理服务费用。八、合同的订立与生效本合同壹式拾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陆份,监理人执伍份,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法人章后生效。委托人: 监理人:某投资XX公司 某工程咨询 (签章) (签章)地址:某大道 地址:某市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或授权代表 : 开户银行: : : : : : : 签定日期:20xx年 月 日 签定日期:20xx年 月 日第二章 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围和法规1.定义与解释1.1 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委托人”是指合同中委托监理人的一方,与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1.1.3“监理人”是指合同中提供服务的一方,与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1.1.4“承包人”是指与委托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第三方。1.1.5“服务”是指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附录A中详细约定的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工作,包括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1.1.6“正常服务”是指在附录A中约定的服务围和容。1.1.7“附加服务”是指以下原因而增加的服务:1.1.7.1委托正常服务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容;1.1.7.2因非监理人原因增加的工作量或工作时间。1.1.8“工程监理”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对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进行控制管理,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对合同、信息等进行协调管理。具体围和容在专用条件和附录A中约定。1.1.9“相关服务”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在勘察阶段、设计阶段、设备采购监造阶段、保修等阶段提供咨询或服务。具体围和容在专用条件和附录A中约定。1.1.10“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1“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xx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承包人与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法人或实体。1.1.13“日(天)”指日历日,是指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1.1.14“月”是指按公历从该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的时间段。1.1.15“商定的补偿”是指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根据本合同应付的附加款额。1.1.16“书面形式”是指有形表现所载容的形式,包括合同文件、信件、电报、 等。1.1.17 “合同双方”指委托人和监理人。1.2 对合同文件的解释1.2.1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含)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汉语为准。1.2.2 本合同中的标题不作为其容的部分。本合同中单数包含复数含义,阳性包含阴性含义;视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1.2.3 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被认为是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中的约定相互之间解释不一致或有歧义,合同文件解释按时间顺序以双方最后签认的为准。解释合同文件的效力为: 在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合同协议书本合同专用条件合同附件(附录A、B、C、D、E、F、G、H、I);本合同标准条件; 中标通知书;监理投标书;本项目招标文件与答疑补遗文件。1.3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与标准规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与专用条件中约定的部门规章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与标准规,以与适用于本工程的标准规。2. 监理人的义务2.1 监理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服务围包括但不限于附录A的容和相关服务。2.2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与项目监理机构主要人员。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须经过业主的面试并同意后方可进场。如面试不能通过, 监理公司必须按照业主要求重新推荐人员。2.2.1 在服务期限,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业务需要对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作出合理调整,但必须以相当资格与技能的人员替换。其中,更换2.2条所述的总监理工程师与项目监理机构主要人员须提前7日向委托人提交申请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且接替人员必须在5日完成,并不能对合同工程的相关工作产生不利影响。2.2.2 如果监理人员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监理人必须与时更换该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2)或涉嫌犯罪;(3)不能胜任所担任的岗位要求;(4)严重违反职业道德;(5)委托人有足够理由认为其不能胜任或不适合其岗位。2.3 监理人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循监理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严格按法律法规与标准提供服务。2.3.1在委托服务围,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任何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与时拟定处置意见,再与委托人、承包人协商确定。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争议时,监理人应根据自己的职责与委托人、承包人进行协商。2.3.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争议提交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证明材料。2.3.3 监理人可在授权围对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合同中规定的第三方义务提出变更。如果变更超过授权围,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做的变更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事后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发现承包人的人员工作不力,监理人应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2.4 监理人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容、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5 监理人使用附录B中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和物品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属于委托人的财产,在服务完成或合同中止时,应将其设备、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3. 委托人的义务3.1 委托人应将监理人、授予监理人的权限与时书面通知第三方,并在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文件中予以明确。3.2 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附录的约定,在约定的时限免费向监理人提供有关的工程资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随时向监理人提供新近掌握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3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3.4 委托人应与时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将委托人代表的职责和权力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监理人。3.5 委托人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围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按本合同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果属于监理人授权围的相关事宜,应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出。3.6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就监理人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形式的答复。3.7 委托人应按合同附录C的约定支付相关款项。4. 责任与保险4.1 监理人应按照法律法规与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4.1.1 监理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与本合同对工程施工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对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并按专用条件规定支付违约金;如果监理人的失职造成的严重安全事件的,除前述规定外,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4.1.2 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质量暇疵事件发生,如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不按规定检查或因工作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20%,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额(扣税)。4.1.3 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不充分,导致本合同工程关键日期延误的,应当按如下计算方法支付赔偿金: 关键日期延误一天,但不超过一周的,每延期一天赔偿5000 元; 关键日期延误超过一周的,每超过一天,赔偿 1000 元;4.1.4 如果监理人未履行或未切实本合同2.2条相关规定,则委托人可根据其情节严重程度,单方面选择处罚措施或采取行动。4.1.5 前述4.1.2、4.1.3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本服务合同总价。4.1.6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补偿委托人由该索赔引起的费用。4.1.7 因承包人违反承包合同约定或监理人的指令,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导致工期延误等造成损失,且监理人无过失的,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4.1.8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相应的责任。4.2委托人应按照法律法规与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4.2.1委托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对本工程的实施取得相应政府部门的许可。如果委托人违反有关规定未取得许可擅自实施工程,对监理人造成的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2.2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因其他由于委托人原因造成监理人的经济损失,委托人应予以赔偿或补偿。4.2.3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补偿监理人由该索赔引起的费用。4.2.4 委托人未能按合同附录C的约定支付监理服务费用,应承担违约责任。4.3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对监理人的过失责任进行保险,保险费用由监理人承担。5.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5.1 按协议书中的约定生效。5.2 合同双方按协议书中约定的开始和完成时间作为本合同的服务期限,但根据合同双方补充协议调整服务期限的除外。5.3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5.4 由于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服务时间延长、服务容增加,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所延长的服务时间、增加的服务容视为附加服务。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的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附加监理服务费用。5.4.1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人的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与时通知委托人。5.4.2 如果委托人书面提出专用条件约定以外的相关服务要求,监理人完成此项服务应视为附加服务。5.4.3本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如果恢复服务,则其善后工作以与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视为附加服务;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42日。如果合同终止,则其善后工作不属于附加服务。5.5 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本合同即终止:(1)本工程已办理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2)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全部工作;(3)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监理服务费用。5.6在本合同有效期,由于合同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服务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委托人可以提前要求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监理人应立即作出合理安排,停止全部或部分服务,并使开支减至最小。委托人应在28日前向监理人发出解除合同或解除监理人部分义务的通知,因解除合同导致各方的损失由各方自行承担。解除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5.6.1在本条上述情况发生后,委托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服务并将开支减至最小。委托人应将有关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暂停部分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持续时间超过182日,监理人可发出解除合同约定该部分义务的通知;若全部暂停服务的持续时间超过182日,监理人可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合同解除日为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第14日。5.6.2 如果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约定服务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合同约定的服务。当暂停原因消除后,监理人应尽快恢复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5.6.3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其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要求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发出通知后14日没有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日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后的第14日合同解除。监理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于委托方由于该解除而发生的费用以与为恢复该项工作而支出的超额费用。5.6.4 监理人在本合同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日后仍未收到服务费用,则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通知发出后14日委托人仍未支付或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后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服务的通知并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暂停服务后14日监理人仍未获得服务费用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合同解除日为应支付服务费用之日起第56日。委托人通知暂停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且暂停期超过182日,监理人可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合同解除日为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第14日。委托人应承担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5.7 本合同解除后,合同约定的有关的结算、清理、争议条款仍然有效。6. 收费金额与其支付6.1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C中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数额向监理人支付正常服务费用和附加服务费用。6.2 支付服务费用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汇率由委托人、监理人在附录C中约定。6.3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收费金额支付申请单中的任何一项费用或其中一部分费用提出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通知书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费用应按期支付。6.4 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7. 争议的解决7.1 合同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任何争议。7.2 如果合同双方不能在14天或双方商定的任何其他期间解决合同争议时,应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合同双方应在协议书上签字。7.3 如果合同双方在调解后28天或商定的期限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双方都有权将合同争议提请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8. 其他8.1 协议书签订后,与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颁布与修改,合同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的服务费用、服务时间的变化,需进行相应调整。8.2 监理人不得将本合同转让给第三方。8.3 未经委托人的书面同意,监理人不得将合同约定履行的任何部分服务工作进行分包。8.4 经委托人同意的监理人员出国考察发生的差旅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8.5 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专用条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8.6 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与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8.7 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应遵循遵纪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各自义务和责任,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损害对方的利益。8.7.1 监理人与其员工不得接受与服务工程第三方的任何经济利益。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约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8.7.2 合同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秘密,亦不得泄露第三方提供并申明的秘密。8.8 本合同涉与的通知均为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到合同中注明的地址时生效。无论发送方采用何种方式,收受方都应用书面回执确认。8.9 知识产权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形成的成果文件,为合同双方共同拥有。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与期,监理人如果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须征得委托人的同意。8.10安全责任 委托人、监理人严格执行相关安全责任制度。第三章 合同专用条件1.3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与适用于本工程的标准规和监理依据为:1.3.1国家与某市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和工程建设监理法律、法规、规章;1.3.2工程技术标准、施工验收规、工程建设监理规;1.3.3设计文件、图纸与说明;1.3.4工程监理合同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合同;1.3.5委托人关于某市MDI一体化项目的相关管理规定与程序文件。2.2 在本合同生效后,监理人向委托人报送总监理工程师和从事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的主要人员(详见下表)。序号岗位技术职称年龄资格备注1兴平总监高级工程师47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2军土建高级工程师53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3康祖荣土建高级工程师48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4弛土建高级工程师53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5肖勇军钢结构工程师44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6何测量工程师46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7罗文中电气工程师39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8王正雄电气高级工程师58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9程蓉立焊接工程师51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10再焊接工程师44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11王平凡电力高级工程师58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xx光友电力工程师45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13智炎机电安装工程师42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14徐国涛机电安装工程师41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师15唐绍仁机电安装工程师48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师16罗隆仪表工程师49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17建平仪表工程师57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18萍暖通高级工程师51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19毛世华造价工程师36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20尚教伟造价工程师39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21曾革造价工程师46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22吴德现安全工程师49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23美胜安全工程师32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24徐绍斌安全工程师35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25邹德福安全工程师30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同时,在进入现场前,监理单位为其雇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同类保险。2.3.3 委托人对监理人的授权围为:(1)某市MDI一体化项目配套热岛中心项目监理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施工、安装调试、性能试验、移交生产、竣工验收等工作容。(2)在上述监理围,负责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各阶段的工程监理。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监理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协助委托人做好与本工程相关的各方协调工作。其中工程设计变更、工程造价的变更、工程延期等需经委托人核定。(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委托人授权监理人按施工合同中的处罚条款对承包人如下行为进行适当的经济处罚:质量行为不规,且经现场监理人员提出后仍不改的,按违约责任处理。安全行为不规,且经现场监理人员提出后仍不改的,按违约责任处理。(4)建设工程监理规(GB503192000)规定的相应监理工作容。2.4 双方约定报告的种类、时间和份数: 监理规划,5份 监理月报, 5份 不定期的监理工作报告,5份 监理日常文件,5份 其它专项报告,5份 工程资料的交付应符合国家、地方与化医一体化档案管理相关规定。2.5 服务工作或合同中止时,监理人应将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按如下要求移交委托人:监理工作结束后,监理人应按原样向委托人移交委托人提供的办公用房。3.4 委托人的代表是晓明。3.6 对于本合同中的一般事宜,委托人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的时间如下: 确认类1天 批准类3天 决策类5天重要事宜的书面回复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4.1.1 如果由于监理人失职,发生安全事件,则按如下规定处理: 发生较大事故,监理人除依法承担责任外,发包人还将对监理人罚款50000 元/人; 每死亡一人,监理人除依法承担责任外,发包人还将对监理人罚款 25000 元/人; 每重伤一人,监理人除依法承担责任外,发包人还将对监理人罚款5000元/人; 每轻伤一人,监理人除依法承担责任外,发包人还将对监理人罚款2500 元/人; 每发生一起严重未遂事故/事件的,监理人不仅要负责立即处理,同时还将接受发包人罚款1000元/次; 发生上述事故,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委托人有权要求撤换项目总监等相关责任人员。4.1.3 关键日期以委托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的施工关键节点日期为准。4.3 监理人投保工程监理人责任险与为其进驻现场的雇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每人不低于60万元;其投保保险的相关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价格中。5.4 不适用。5.5 本工程保修期间,委托人是否委托监理人承担相关服务义务,双方在此约定。监理人应承担本工程保修阶段监理工作,具体容详见附录A。6.4 奖励办法应约定计算奖励金额的比率为20%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约定的奖励比率6.5 监理人在审核承包人工程付款审核时,经委托人或造价咨询人审减5%以上,每次扣除5000元的罚款。 监理人在审核承包人竣工结算审核时,经委托人或造价咨询人审减5%以上时,每审减1%扣除监理人20000元罚款。8.1 协议书签订后,与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颁布与修改,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的服务费用、服务时间的变化,不做调整。8.3 本合同不允许分包。8.5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监理职责围外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8.6 该咨询论证会必须是超出附录A所示工作围以外的工作。8.7.2 合同双方应按照附录G格式签订协议。8.8 通讯委托人:某投资XX公司地 址:某晏家街道齐心大道20号 联 系 人: 晓明电子:ELJ_xiexmCQMDI. :4监理人:某工程咨询地 址:某市渝中区双钢路一号联 系 人:王江洋电子:wjiangy163. :18.10合同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的安全责任严格按附录E监理安全合同执行。第四章 附录附录A 服务围和容A-1服务围服务围涵盖整个热岛中心项目施工阶段、运行调试和验收阶段、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对整个工程的质量、投资、进度等实施控制,对整个工程的安全、合同、信息等实施管理与组织协调。A-2服务容A-2-1正常服务1. 施工阶段服务容1.1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1101熟悉并审查施工图,参加设计交底会议,提出相关建议或意见1102审查和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核实并签发施工必须遵循的设计要求、采用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规等质量文件审阅承包人所有的技术资料和质保资料,包括:施工计划,施工方案,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方案,安全卫生施工方案等。并将上述资料的审阅意见和报告递交OPMT。审阅和监控承包人现场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方案,安全卫生施工方案的进展情况。1103审批工程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并依据监理规划分析、调整和确定质量控制重点(ITP)并在监理过程中监督实施、参加验收,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和监理措施,制定质量控制的各项实施细则、规定与其它管理制度1104检查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适合于本工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能切实发挥作用,督促承包人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1105协助委托人移交与项目施工有关的测量控制网点;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测量实施报告,并依据监理规要求检查和复合有关测量成果1106审查承包人自建的试验室或委托试验的试验室;审查批准并见证承包人按合同规定进行的材料、工艺试验与确定各项施工参数的试验检查建筑承包人的实验室,包括实验室证书等级和围,法定测量单位发出的测量认定证书,实验室管理系统,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岗位证书以与实验项目和要求。检查后发出书面材料。检查和确认标准工具等级,现场使用的工具校验和检查的有效时间,确保承包人递交的实验室报告真实可靠。监督检查和确认特殊工种(例如测量工人,电工,焊工,无损检测, 起重工,脚手架工,防水工等)。确认现场使用的施工器材/工具的种类,能力和规格,质量以达到施工要求。对于承包人不符合要求的地方,监理必须立刻向承包认提出并要求更改,口头或书面通知他们(给业主OPMT现场代表一份复印件),并且如果必要的话,监理有权利要求承包人停工整改。1107审查进场工程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与承包人按有关规定进行的试验检测结果。必要时,监理人可按合同约定进行一定数量的抽样检测试验对于不合格的设备,材料,部件,成品和半成品(包括业主提供的材料设备)等,拒绝签字确认,发单或正式通知承包人将不合格的这些设备退场。监理应督促和参加材料和设备的开箱,检查,验收和移交。1108对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承包人严格执行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质量的条款和技术规、标准与设计要求,在加强现场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对重要部位、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应采取旁站监理;对施工质量情况与时做好记录和统计工作,对发现质量问题的施工现场与时进行拍照或录相;在施工中发现的已经或者可能形成质量事故的重大隐患应立即告知业主,并且停工整改。整改通过后在业主发出重新开工指令后可以继续进行施工。1109组织或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审批事故处理方案,并监督质量事故的处理1110组织并主持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检查会和分析会,分析、通报施工质量情况,协调有关单位间的施工活动以消除影响质量的各种外部干扰因素1111对工程项目的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等与时进行施工质量验收和质量评定工作;按照经批准的检验试验计划(ITP)进行现场施工活动的监督和签字确认。11xx审查竣工资料,组织竣工预验收监控施工承包人与时准备和递交竣工移交资料,并审阅承包人递交的移交资料。按照规定,国标规审阅和签字相关的移交资料。1113参与委托人组织的竣工验收,提交质量评估报告;按照监理规与时递交监理材料。1.2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xx01编制施工阶段各年度、季度、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并控制其执行xx02利用专业投资控制软件每月进行投资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并提供各种报表xx03工程付款审核xx04审核其它付款申请单xx05审核与处理各项施工索赔中与资金有关的事宜1.3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1301熟悉合同文件中有关进度的条款1302审核施工总进度计划,并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控制其执行,必要时,与时调整施工总进度1303审核项目施工各阶段、年、季、月度的进度计划,并控制其执行,必要时作调整130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用计算机进行进度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每月、季、年提交各种进度控制报告1.4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1401合理划分子项目,明确各子项目的围1402确定项目的合同结构,绘制项目合同结构图1403协助委托方处理有关索赔事宜,并处理合同纠纷1404进行各类合同的跟踪管理并定期提供合同管理的各种报告1.5施工阶段的信息管理1501进行各种工程信息的收集、整理、存档1502定期提供各类工程项目管理报表1503建立工程会议制度1504督促并审查各施工单位整理工程技术资料1.6施工阶段的组织与协调1601检查施工许可等手续的办理情况,向委托人提交检查报告1602审查工程开工条件,检查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1603复核和审查施工单位、分包单位以与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供应单位的资格1604组织、协调委托人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协调施工,设计与采购,以确保信息的与时交流,从而符合整体工程质量与进度的要求。1.7施工阶段的风险管理1701制订风险管理策略1702在合同中采取有利的反索赔方案1703制订合理的工程保险投保方案1704工程变更管理1705协助处理索赔与反索赔事宜1706协助处理与保险有关的事宜1.8施工阶段的现场安全文明管理1801审核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保证体系1802督促施工单位履行施工安全、文明保障义务1803组织工地安全检查1804制订项目委托人方的应急措施1805协助处理安全事故1806组织工地卫生与文明施工检查1807协调处理工地的各种纠纷1808检查工地的保卫与产品保护工作2. 保修阶段服务容2101协助委托人与施工单位签订保修协议2102制订保修阶段工作计划2103定期检查项目使用和运行情况2104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下达指令要求承包人进行修复2105审核质量缺陷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进行验收 2106审核签署修复费用,并报委托人批准支付2107整理保修阶段的各项资料附录B 人员、设备和设施B-1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施与物品与提供时间委托人向监理人提供下列设备、设施和服务:(1)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1办公用房 1间/双方协商2.(2)委托人提供的设备清单(无)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B-2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名称份数时间备注1施工承包合同1份监理合同签订后3日2设计文件与图纸1套监理合同签订后分阶段提供3水文、地质资料1套监理合同签订后3日4其他相关文件根据需要提供B-3 监理人自备的设备(1)监理人自备的设备、物品与进场时间由监理人自定。(2)监理人自备常规检测设备清单如下: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产地用途1全站仪DTM-310/C-1001平行检测2激光测距仪南方1平行检测3脚手架安全检测扭矩仪1平行检测4填土密实度现场检测仪PG-1KN1平行检测5矼回弹仪ZC3-A1平行检测6混凝土保护层测定仪1平行检测7水灰比测定仪1平行检测8塌落度筒2平行检测9贯入式砂浆强度检测仪1平行检测10裂缝观测仪40X1平行检测11便携式钢筋定位仪PROCEQ5S/5SCANLOG1平行检测xx游标卡尺SHAN6平行检测13新型质检组合工具包JEG-210平行检测14读数显微镜SHARP2平行检测15数字式绝缘电阻测试仪PC40A2平行检测16数字万用表SHARP2平行检测17通断仪GJ-T3001平行检测18数显耐压测试仪2H282平行检测19相位表PI-112平行检测20试电笔10平行检测21角尺10平行检测22百分表2平行检测23测力扳手4平行检测24噪声计CEL-440/4802平行检测25风速计AVM-01/031平行检测26温度计0-100C1平行检测27手电筒20平行检测B-4监理人其它人员配备序号岗位技术职称年龄资格备注1王维祥副总监高级工程师46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东北电力大学汽机专业毕业,已到我公司工作2承贵汽机高级工程师58省咨询工程师拟聘任,即将到岗3胜谋焊接工程师37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师拟聘任,即将到岗4王海乐锅 炉工程师59原锅炉厂压力容器检验责任工程师和试验责任工程师已到公司报到5明章自动化仪表工程师47冶金部监理工程师已到公司工作另:1. 拟派人员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调度至现场工作,如经业主考察不合格,将在合同规定的时间进行调换; 2. 根据工程进展的需要,派遣各专业510名监理员到现场开展工作,人员数量满足现场工作需要。附录C 收费金额和支付1.正常服务收费计取和支付1.1监理服务收费本合同附录A围的监理服务费用。1.2监理服务收费支付经商定,本工程监理服务收费支付方式如下:序号节 点支付条件与金额比 例1在合同生效后30日委托人收到监理人提供的正规等额税务发票后,支付人民币小写82.2万元(大写捌拾贰万贰仟圆)10%2#1锅炉钢架开始吊装委托人收到监理人提供的正规等额税务发票后30日支付人民币小写32.88万元(大写叁拾贰万捌仟捌佰圆)4%3#1锅炉汽包就位委托人收到监理人提供的正规等额税务发票后30日支付人民币小写32.88万元(大写叁拾贰万捌仟捌佰圆)4%4#1锅炉水压试验完委托人收到监理人提供的正规等额税务发票后30日支付人民币小写32.88万元(大写叁拾贰万捌仟捌佰圆)4%5#1汽轮发电机完成扣缸委托人收到监理人提供的正规等额税务发票后30日支付人民币小写32.88万元(大写叁拾贰万捌仟捌佰圆)4%6#1锅炉点火冲管完委托人收到监理人提供的正规等额税务发票后30日支付人民币小写32.88万元(大写叁拾贰万捌仟捌佰圆)4%7#1机组通过168+72小时考核委托人收到监理人提供的正规等额税务发票后30日支付人民币小写32.88万元(大写叁拾贰万捌仟捌佰圆)4%8#2锅炉汽包就位委托人收到监理人提供的正规等额税务发票后30日支付人民币小写32.88万元(大写叁拾贰万捌仟捌佰圆)4%9#2锅炉水压试验完委托人收到监理人提供的正规等额税务发票后30日支付人民币小写32.88万元(大写叁拾贰万捌仟捌佰圆)4%10#2汽轮发电机完成扣缸委托人收到监理人提供的正规等额税务发票后30日支付人民币小写32.88万元(大写叁拾贰万捌仟捌佰圆)4%11#2锅炉点火冲管完委托人收到监理人提供的正规等额税务发票后30日支付人民币小写32.88万元(大写叁拾贰万捌仟捌佰圆)4%xx#2机组通过168+72小时考核委托人收到监理人提供的正规等额税务发票后30日支付人民币小写32.88万元(大写叁拾贰万捌仟捌佰圆)4%13#3锅炉汽包就位委托人收到监理人提供的正规等额税务发票后30日支付人民币小写32.88万元(大写叁拾贰万捌仟捌佰圆)4%14#3锅炉水压试验完委托人收到监理人提供的正规等额税务发票后30日支付人民币小写32.88万元(大写叁拾贰万捌仟捌佰圆)4%15#3汽轮发电机完成扣缸委托人收到监理人提供的正规等额税务发票后30日支付人民币小写32.88万元(大写叁拾贰万捌仟捌佰圆)4%16#3锅炉点火冲管完委托人收到监理人提供的正规等额税务发票后30日支付人民币小写32.88万元(大写叁拾贰万捌仟捌佰圆)4%17#3机组通过168+72小时考核委托人收到监理人提供的正规等额税务发票后30日支付人民币小写32.88万元(大写叁拾贰万捌仟捌佰圆)4%18#4锅炉汽包就位委托人收到监理人提供的正规等额税务发票后30日支付人民币小写32.88万元(大写叁拾贰万捌仟捌佰圆)4%19#4锅炉水压试验完委托人收到监理人提供的正规等额税务发票后30日支付人民币小写32.88万元(大写叁拾贰万捌仟捌佰圆)4%20#4锅炉点火冲管完委托人收到监理人提供的正规等额税务发票后30日支付人民币小写32.88万元(大写叁拾贰万捌仟捌佰圆)4%21#4锅炉通过168+72小时考核委托人收到监理人提供的本次付款金额和质保金等额的税务发票后30日支付人民币小写32.88万元(大写叁拾贰万捌仟捌佰圆)4%22质保金质保金分两次支付:1、在最后一台机组通过168小时试运行合格满一年后30日支付质保金7%,人民币小写57.74万元(大写伍拾柒万柒仟肆佰圆);2、安装工程全部竣工交付满两年后30日支付剩余的质保金3%,人民币小写24.66万元(大写贰拾肆万陆仟陆佰圆)。10%1.3 监理服务收费金额的调整: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监理服务收费无论物价变动、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的变动、工程实际建安费用的变动,工期延迟等均不调整。2. 附加工作服务收费金额计取和支付当发生本附件1.3条未约定的其他附加服务工作时,合同双方应另行书面确定附加工作的容,服务方式和服务收费金额的计取方式,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附录D QA/QC、HSSE管理要求1 要求综述1.1 本章节叙述了监理人质量管理体系的最低要求。本章节和参照的文件都不能被解释为仅规定合同围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1.2 在本章节、参照的标准、程序和其它合同文件中规定的要求,不能替代监理人自己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程序。1.3 完全遵守本章节(包括参照的文件)的要求,以与现行的所有规、标准和法规要求,是监理人的责任。1.4 本部分参照的所有标准都是合同规定的有效版本,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版本变化,则强制性变化必需执行,推荐性标准双方协商解决,如需变更则按合同的变更处理。1.5 监理人应保证本部分所参照的以与适用于本工程的某化医MDI项目都是某化医MDI所提供的最新版本。1.6 监理人应熟悉本部分所参照的以与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和国际标准,并应保证它们是最新版本。1.7 在国家和国际标准修订后,修订版发行日的6个月,监理质量管理体系应作必要的修订,以符合修订后的国家和国际标准。1.8 使用还没有被国家或国际标准组织公开认定为与本部分所指定标准相等的那些标准,应被认为是合同的例外,应提交某化医OPMT评定。1.9 监理人如建议对本章节与参照标准中所规定的要求和提交文件做任何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告知某化医OPMT。若某化医OPMT认为变更将导致与合同要求不符,则将不允许变更。2 质量管理体系2.1 在整个合同期,监理人应实施一套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该体系应符合GB /T 190012008 (等同于ISO 90012008) 中适用于本工程的要求。2.2 在GB /T 190042008 (等同于 ISO 90042008)“质量管理体系 业绩改进指南”中述的原则也应得到采纳。2.3 在合同涉与项目中的关键岗位人员,监理人应按照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由各监理人任命,任命的质量体系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保证满足标准规规定;符合项目的需要,有相应资质人员。并且保证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在岗,倘若擅自离开项目,将按照某化医MDI项目相关规定对承包商进行处罚。2.4 除非业主以书面形式另外同意,否则控制本工程所使用的质量管理体系应参照和包括所有下列各部分:l 关于符合GB /T 190012008 (等同于 ISO 90012008) 的说明,其中应展示监理人质量管理体系的组成和GB/T(ISO)要求之间的相互关系。l 本工程的质量计划和质量组织机构。l 适用于本工程的质量管理程序的清单。l 本工程的质量活动程序矩阵图。l 为本工程编制的建立监理规划。2.5 承包商应有书面的程序来涵盖本工程所有与质量相关方面的工作。2.6 承包商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或动工生效之日前30天(以日期前为准,但不早于合同生效日20天),提供受控的用于本项目的管理执行与控制工程的质量管理体系纸质文件。2.7 承包商应确保在本工程的现场都存有用于控制、管理和实施本工程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受控副本,随时可供参考。2.8 本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组织机构设置中,所有管理岗位必须是专业管理人员,并且其资格、工作经验、工作能力必须满足相应岗位要求。2.9 监理人在进场前必须经业主面试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2.10 业主将定期考核监理人管理过程质量体系的运行情况,如发现因运行不正常导致其对工程施工质量造成影响时,业主将采取经济处罚促使其质量体系正常运转。3 质量管理体系结构 本工程开工之前,监理人应发布正式的质量管理方针,明确声明包括某化医质量管理要求在的质量承诺。除非与业主另有书面协议,否则用于控制本工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应该遵守并包括:3.1 监理规划监理规划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容: 监理工作围、容、目标和依据。 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监理机构人员的配备计划。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监理的工作程序,应明确使用围,并简要描述所进行的活动。 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 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设施。3.2 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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