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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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第 一 部 分 总则一、编制目的和依据为全面提高学校处置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持学校稳定和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厅相关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和适用范围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和高校特点,本预案主要适用于以下各类事件:1、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民族宗教事件,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2、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以及所在地区发生的、严重影响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3、事故灾害。包括学校楼堂馆舍内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油等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核与辐射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4、网络、信息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5、自然灾害。包括气象、洪水、地质、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6、考试泄密、违规事件。包括在学校举行的各类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7、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本预案适用于本校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凡涉及跨校或本省区域的,依据有关预案处置。三、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一般分为:I级(特别重大事件)、II级(重大事件)、III级(较大事件)、IV级(一般事件)。四、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教育疏导各级党政部门要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立足防范,抓早、抓小。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问题,积极做好教育疏导工作,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把不安定因素解决在萌芽、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校内。2、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以校级领导小组为核心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3、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领导小组成员、各相关部门、院系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部门、院系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全方位、立体式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格局。4、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一定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作,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必要时可请求公安、司法等部门介入和援助。5、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学校党委书记是维护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政齐抓共管,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各部门和院系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按照维护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第 二 部 分 组织体系一、领导小组学校党委和行政是本校范围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校应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指挥机构。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书记和副校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是: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部署学校稳定工作。对校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实行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组织部署各有关机构和部门迅速依法处置校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维护学校安全与稳定。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党委保卫部,由党办主任任主任,校办主任、保卫部长任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在处理突发事件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各类突发事件指挥部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是: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具体协调各有关机构、部门,分工合作;及时收集、整理动态信息,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并向领导提出对策建议;负责上传下达和校内外信息传递;负责与校外有关机构联络;调动应急力量;对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对策等。三、现场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成立下列指挥部,负责突发事件的现场指挥处置。各指挥部职责是:1、决定是否启动相关预案;2、负责指挥处置本类突发事件;3、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以及与其他类别突发事件的联系,决定实施处置方案;4、决定信息报送的标准、内容以及请求上级指示、援助等事项;5、决定对外发布信息的口径和时间、方式等;6、总结经验、教训,调查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一)社会安全突发事件指挥部社会安全突发事件指挥部由分管校党委副书记任总指挥,分管副校长任副总指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相关工作由党委办公室协调。(二)事故灾难与自然灾害事件指挥部事故灾难与自然灾害事件指挥部由分管校党委副书记任总指挥,分管副校长任副总指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相关工作由校长办公室协调。(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指挥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指挥部由分管副校长任总指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校医院,相关工作由校医院协调。(四)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指挥部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指挥部由分管副校长任总指挥,宣传部部长任副总指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宣传部,相关工作由宣传部和网络信息中心协调。(五)考试安全突发事件指挥部考试安全突发事件指挥部由分管副校长任总指挥,研究生院院长任副总指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情况,相应设在教务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金陵学院等单位,相关工作由相应单位协调。四、工作小组为有效、迅速应对校内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下设六个职能工作组。接到突发事件指令后,迅速赶到现场,听候现场指挥部调动。1、信息联络与宣传组工作组设在党委宣传部,日常工作由宣传部承担。组长由宣传部部长担任。主要职责是:广泛收集校内外、国内外有关安全和稳定的信息,对一些有预警性和背景性的信息及时整理形成报告上报校领导,供领导决策参考;负责校内指挥命令上传和下达;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包括校电视台、广播电台、校报、小百合BBS、橱窗、布告栏等)积极开展正面宣传活动;负责敏感时期校内媒体(包括小百合BBS)的监控工作;负责与校外媒体联系,统一对外媒体接待及宣传口径;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联系,沟通信息或请求援助。2、教育疏导组工作组设在学工部,日常工作由学工部承担。组长由学工部部长担任,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金陵学院等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同志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一支政治上过硬、思想上合格的学工干部、辅导员和学生干部队伍;及时了解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和引发事端的原因,掌握深层次、预警性信息;事件发生时,及时有效地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协助信息联络与宣传组做好突发事件期间的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3、治安保卫组工作组设在保卫处,组长由保卫处处长担任。主要职责是:突发事件的现场控制,人员疏散,校内交通管制;落实重点要害部位安全措施;维护学校治安秩序,防止各类破坏活动;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案件,调查事故。4、后勤保障组工作组设在后勤集团,日常工作由后勤集团承担。组长由后勤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后勤集团总经理、财务处处长担任。主要职责是:提供车辆、电力、通讯、食宿等有关条件,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建立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以备不时之需;保障突发事件时期的后勤供给。5、外事工作组工作组设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日常工作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承担。组长由国际交流处处长担任,中美文化研究中心和海外教育学院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主要职责是:收集掌握涉外方面的动态信息,对有关学校安全稳定的信息及时上报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期间与外籍人员有关的事宜,保持与政府外事部门、有关国家驻华外交机构的联系。6、医疗救治组工作组设在校医院,日常工作由校医院承担。组长由校医院院长担任,主要人员由校医院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医疗救治工作;做好传染病人的疫情报告、隔离消毒等相关工作;负责与校外医疗机构的联系。五、各院系、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机构各院系、各单位成立相应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院长(系主任)、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设信息员一名。各院系、各单位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平时接受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处理突发事件时接受校领导小组指挥部指挥,并配合各职能工作组开展工作。各院系、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落实维护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2)广泛开展安全防范与维护稳定的宣传教育活动;(3)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教育疏导工作;(4)收集有关安全稳定的信息,发现影响安全稳定的因素及时向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5)负责处置本单位内部发生的一般性突发事件,全力配合学校妥善处置本预案所列各类突发事件。第 三 部 分 预防和预警机制一、预防预警信息1、信息报送原则(1)迅速:最先发现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或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各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构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误报、漏报、瞒报。(3)直报:发生I级突发事件,可直接向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报告。(4)续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2、信息报送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和相关指挥部,通知各职能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同时与事发地保持密切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对重大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按领导小组意见,及时上报教育部、江苏省委、省政府。3、应急信息主要内容(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3)已经采取的措施;(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的反应;(5)事态现状、处置过程和结果;(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二、预防预警行动1、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应急反应机制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人员培训,定期开展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实践技能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2、做好应对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三、信息发布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牢固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控制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建立学校新闻发言人制度(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必要时向公众或媒体公布重大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第 四 部 分 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一、特别重大事件(I级)应急响应特别重大事件(I级)发生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并将处置情况及时上报二、重大事件(II级)应急响应重大事件(II级)发生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教育部及省、市公安部门。三、较大事件(III级)应急响应较大事件(III级)发生后,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并请示领导小组是否启动本预案,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省教育厅及省、市公安部门。第 五 部 分 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程序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在处置上要快速响应、指挥有力、措施果断,各职能工作组、各院系、部门领导小组要在学校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快速、准确、高效的工作机制。一、预防阶段各院系、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第一”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配合职能部门落实对重点人头和重点部位的控制措施,注意发现、收集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稳定的信息,及时报告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采取预防措施,有效预防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经常对各院系、各单位的上述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不合格单位责令限期整改。二、发生阶段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指挥部立即进入运转状态,指挥部和总值班室设在保卫处报警中心(电话:),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指挥部工作。各职能工作组立即到位,并保持通讯联络顺畅、快捷,按事件的性质、规模、范围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紧急情况需外部协助的立即向有关部门电话求助(火灾“119”;人员伤亡“120”;重大案件“110”)。必要时可预先通知校内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做好播报准备。在事件处置过程中,要与上级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三、善后处理阶段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落实整改措施,依法追究并查处相关责任人,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第 六 部 分 应急保障一、信息保障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二、物资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充足。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物资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物资运输便利、安全。三、资金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将突发事件应急资金纳入学校统一财政预算,并严格保证应急资金充足,以备不时只需。四、人员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门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预备队主要由学工部、保卫处、医院和后勤集团等部门人员组成。五、培训演练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六、责任与奖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未按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重要情况,在突发公共事件调查、控制、救治等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以及未能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行为,将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 七 部 分 附则一、制定与解释本预案由学校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由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二、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 八 部 分 附件本预案包括如下附件:附件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附件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附件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附件四: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附件五: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附件六: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附件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组织指挥体系结构图附件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一、适用范围1、本预案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家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制订。2、本预案适用于我校范围内发生的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3、本预案所称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对社会安全和稳定造成较大影响甚至破坏的事件或事端。二、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等级标准原则按照国家大规模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同时,从我校的实际出发,根据群体性事件的突发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等级。1、特别重大事件(I级):聚集事件失控,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视情需要作为I级对待的事件。2、重大事件(II级):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视情需要作为II级对待的事件。3、较大事件(级):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有关事件的讨论已攀升为小百合BBS十大热门话题之一,引发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端;视情需要作为级对待的事件。4、一般事件(级):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群体性事端呈萌芽状态。单个性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校园内或小百合BBS上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视情需要作为级对待的事件。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三、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预防和预警1、预防预警信息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经常研究影响学校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舆论舆情的分析,并经常向领导小组汇报。密切注意和防范敌对势力的渗透和利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偶发问题进行炒作和煽动。对可能引起学生高度关注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特别是对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或涉及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等容易激化学生情绪的问题,以及敏感期、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庆、重大文体活动以及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把握师生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引导。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要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个性问题向共性问题转化,局部问题向全局性问题转化,经济问题向政治问题转化,非对抗性矛盾向对抗性矛盾转化。2、信息报送制度(1)坚决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和请示制度,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信息,接报人或接报单位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或校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值班室,防止因重视不够、应对不妥、处置失当,或者被敌对分子插手、利用而激化矛盾、扩大事端。(2)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分析和研判发生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后各方面的反应,掌握发展态势,III级以上事件直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领导小组应及时向教育部、江苏省委和省、市公安部门通报信息,提请协助和支持,同时加强校园网监控,坚决防止有害信息传播,正确引导舆论。四、应急响应1、特别重大事件(I级)的处置(1)指挥部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2)若事件已超出学校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学校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除按照II级事件响应程序外,社会安全突发事件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应立即向江苏省委和教育部报告,请求支持,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学生受伤。(3)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指挥部要派人劝阻,如劝阻无效,要继续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还要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指挥部要充分动员和发挥党政工团组织及院系党政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辅导员队伍和学生会以及学生党员骨干队伍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院不漏系、系不漏班、班不漏人;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4)如公安部门必须采取坚决措施,指挥部要组织干部进一步劝说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学生安全。如学校必须作出处理学生的决定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学生,促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5)针对师生的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按照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执行。2、重大事件(II级)的处置指挥部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学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院系党政领导、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对涉及外教或留学生的事件,立即对外教和留学生采取保护措施。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除按照级事件响应程序外,指挥部负责人还应及时深入事发地点,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3、较大事件(级)的处置事件爆发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除按照级事件响应程序外,学校有关部门、院系应立即向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办公室立即向领导小组成员汇报,研究决定启动本预案并立即报告教育部和省、市公安部门。根据事件引发原因,指挥部通知与事件直接有关的部门负责人及其主管校领导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应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通过院系学生工作干部和班主任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使学生及时了解事实真相,尽快实现思想转变,理解和支持学校的决策和决定,与学校保持一致,并对聚集学生进行分隔、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4、一般事件(级)的处置指挥部要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苗头时,要及时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发现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对张贴者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分别情况予以处置。对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迅速清除,防止扩散。发现突发事件苗头,学校学生工作部、保卫处人员和相关院系学生工作干部立即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解决,若有困难,应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协调解决。五、分类处置1、发生集会、罢餐、罢课、静坐、请愿、封堵道路和拦截车辆等群体性事件(1)学校一旦发生影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校领导小组成员、社会安全突发事件指挥部成员和各工作组成员要立即到位,由在校的领导小组成员、指挥部负责人负责统一指挥。指挥部工作人员和各工作小组成员要立即打开所有必要的通讯工具,保持通讯畅通;(2)信息联络与宣传组要及时了解事件的起因、性质、规模、人员构成等基本情况,并及时上报教育部、江苏省委以及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和公安部门。宣传部做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稳定师生的情绪;(3)治安保卫组要及时组织人员对事件现场进行控制和戒备,防止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乘机进行煽动、破坏活动;同时,要加强学校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维护校园秩序;(4)教育疏导组要及时了解参加人员的思想情况,找出问题的症结和矛盾的焦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尤其是做好重点对象的思想工作,消减对抗情绪,缓和、化解矛盾;(5)后勤保障组要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并提供车辆、水电、膳食等条件保障。校医院组织救护车辆、医务人员,到达指定地点待命;(6)若群体性事件涉及外籍专家或留学生,外事工作组应立即介入,及时了解情况向指挥部汇报,由指挥部作出进一步处理意见;(7)在处置事件的过程中,要加强对校园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橱窗、黑板报等媒体的控制和管理,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校园内的大、小字报,控制舆论阵地;(8)对于较大规模(10人以上)的群体性聚集事件,指挥部领导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尽快平息事态,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9)认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校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事件发生、发展的原因,吸取经验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奖罚分明,对处理事件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有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2、重大暴力性或报复社会的犯罪案件(指杀人、涉枪、绑架、以爆炸物等相要挟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重大恶性案件)(1)保卫处接到报警时,应问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现场人员伤亡及损失情况,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先期处置;(2)迅速向指挥部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由指挥部调动各工作组迅速应对;(3)立即与公安机关联系,在公安机关抵达现场后以其为主,配合处理;(4)组织力量迅速封锁、保护现场,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采取措施救治;(5)立即在校内布控设点进行巡逻盘查,调动技防力量进行监控,注意发现可疑人员。3、学生自杀、走失事件(1)建立学生自杀、走失事件的预警机制,争取早发现、早报告。各院系和学工部门、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努力做到定期摸排,经常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有心理障碍或情绪、行为严重异常的学生,并逐级上报;(2)积极进行心理干预治疗,预防自杀、出走事件的发生。对有心理障碍的学生,所在院系和心理咨询中心应积极为其进行心理疏导和治疗工作,尽快消除其心理障碍;对不能消除心理障碍或有自杀、出走倾向的学生,其所在院系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严防学生自杀或出走事件的发生;(3)一旦发生学生自杀、出走的情况,接报的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救治、查找,同时向指挥部成员汇报。所在院系负责人立即到位。对有自杀倾向或自杀未遂的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对其实行心理危机干预治疗,校医院负责救护,所在院系派专人陪护,并与学生的家人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和善后处理工作。对出走的学生,要尽一切可能寻找学生的下落,必要时可请求公安机关协助。4、游行、示威突发事件(1)学工部门、团委挑选可靠的学生干部或学生党员担任信息员,通过他们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辅导员、学工部门或团委。(2)宣传部门及时掌握校园网信息动态,发现有关号召游行、示威的文章后及时删除,并留存备份。对大量散发此类信息的网友,要查清其真实身份,酌情处理。如网上出现大量有关号召游行、示威的煽动性信息,需及时上报指挥部或校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配合做好上述工作。(3)对出现游行、示威信息较多的院系,校团委、学工部门应会同该院系学生工作老师、辅导员深入学生当中,了解学生思想动态,稳定学生的情绪,对学生宣讲政府、学校的有关政策和态度,要求他们从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用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爱国热情。(4)指挥部或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大量可能发生游行、示威的警报,或校内出现游行、示威时,立即启动本预案,指挥部成员立即到位并保持通讯畅通,各工作组和各院系、单位领导小组立即进入工作状态。(5)指挥部领导及团委、学工处、宣传部、保卫处领导,及相关院系领导、辅导员立即赶赴校内游行地点,稳定学生情绪,进行教育疏导,各院系包干负责,分散隔离,并做好重点人员的工作。(6)对于较大规模游行、示威事件,指挥部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尽快平息事态,防止事态进一步蔓延,将事态控制在校园围墙以内;如事态无法控制,大批学生欲冲上街头,应立即向上级请示,请求公安部门协助处理。(7)信息联络与宣传组要及时了解事件的起因、性质、规模、人员构成等基本情况,并及时上报教育部、江苏省委以及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和公安部门,并统一对外宣传口径。立即通过各种方式(广播、校园网、海报等)宣传政府的有关政策和学校的有关态度,对学生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学生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的有关内容及违法的严重后果,积极做好正面舆论引导,稳定师生的情绪。(8)治安保卫组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控制和戒备,维护现场秩序;同时,加强对学校各大门的控制,严防校外别有用心人员伺机进入我校煽动、破坏,制造混乱。在未接到上级通知以前,不允许游行学生离开学校。加强北大楼及重点科研、保密等要害部位的守卫。(9)教育疏导组要及时了解参加人员的思想情况,找出问题的症结和矛盾的焦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尤其是做好重点对象的思想工作,消减对抗情绪,缓和、化解矛盾。(10)后勤保障组要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并保障对车辆、水电、膳食等条件的需要。校医院组织救护车辆、医务人员,到达指定地点待命;(11)若游行、示威涉及外籍专家或留学生,外事工作组应立即介入,及时了解情况向指挥部汇报,由指挥部作出进一步处理意见;(12)在处置事件的过程中,要加强对校园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橱窗、黑板报等媒体的控制和管理,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校园内的大、小字报,控制舆论阵地;(13)妥善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校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事件发生、发展的原因,吸取经验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奖罚分明,对处理事件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有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六、应急保障本预案要求的各项应急保障工作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并定期将各项应急保障准备工作向领导小组和指挥部成员汇报。1、预案保障办公室应加强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应急反应的主要内容、本人的位置、职责等,保证需要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根据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对预案进一步完善。2、队伍保障办公室应不断壮大维护学校稳定工作队伍规模,改善队伍结构,形成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思想工作、安全保卫和网络管理队伍,并建立预备队伍。加强对应急力量的培训和管理,解决必要的装备和经费,使这支队伍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特别是要坚持德才兼备和专兼结合的原则,选好配合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3、技术保障办公室应加强维护学校稳定快速反应体系的基础建设,推广和完善以校园报警中心为枢纽,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为师生提供全方位的求助、咨询和服务,提高校园整体防范水平,防止因治安事件引发影响稳定的事端。4、物质保障办公室坚持平战结合的原则,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人力、物力、财力准备。发生较大规模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后,要全力做好处置人员和事件参与师生的必需生活、医疗救助、通信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处置工作顺利进行。七、善后与恢复后期处置工作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合理要求,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校内正常秩序。1、属于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有关国家、民族情感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组织师生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开展法制教育,保护师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情感,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2、属于校园及周边沿安环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进行必要的人道主义抚恤和救助,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积极配合政府、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等隐患问题,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3、属于校内体制改革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及时帮助解决师生的困难和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关心和安排好有困难的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审慎处理好后勤社会化改革、校办企业改制中的人员安置问题。4、事件结束后,办公室要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反思引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起草总结分析报告并报领导小组成员。附件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一、适用范围本预案依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预案适用于校内发生的事故灾难性事件的应急处理。本预案所指事故灾难性事件,主要指学校发生的火灾、房屋倒塌等各类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供油等事故,核辐射事故、化学危险品等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学校所属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等。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等级确认与划分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我校实际情况,将事故灾难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I级一级。1、特别重大事件(I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2、重大事件(II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3、较大事件(级):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4、一般事件(级):对师生员工个体造成了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害。三、应急处置措施1、火灾事故处理办法(1)学校突发火灾事故,保卫处接到报警后,应迅速报告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2)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和相关技术人员赶赴现场,扑灭早期起火;采取诸如切断电源、气源,抢救危险品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3)拨打“119”报警时,要讲清部位、着火现场情况,现场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时,要着重说明。报警后要派人引导消防、公安人员进入现场;指挥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消防队员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员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4)校医院立即到现场抢救伤病员并妥善安置。必要时拨打120请求社会医疗机构援助;(5)治安保卫组立即封锁现场各通道,加强警卫和巡逻,维护秩序,指挥引导人员疏散;转移重要财物,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6)后勤保障组确保供电、供水需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事故单位负责清点人员,事故中受伤人员要及时抢救;(7)疏散出来的物资应派人看护。凡是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均应谨慎处置,切实保证安全;(8)信息联络与宣传组应立即通过各种方式发布公告,提醒师生员工不要接近事故现场;同时控制好校内舆论,并做好舆论引导;(9)解决好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10)事故处理后,指挥部应成立调查组,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检查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必要时可请公安部门介入。2、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办法(1)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指挥部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在第一时间赶赴一线,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情况严重时应立即向教育部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公安、消防、武警等部门报告,请求援助;(2)迅速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电源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3)及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3、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处理办法(1)指挥部办公室应对校内水面进行普查和登记,并事先落实组建救援部门,配备专用救援设备,并进行训练和紧急救援演练;在校内水面附近醒目处立提醒注意安全的标志,并留下紧急求援电话;(2)学校发生水面冰面溺水事故,救援部门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校医院医生要立即赶赴现场救护;(3)指挥部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组织人员将溺水者营救出水,视情况对其进行人工呼吸和进行落水人员防冻伤等应急抢救处置;(4)对于冰面溺水事故,要科学处理,有组织地救助,避免因冰面大面积塌陷造成继发性伤亡。4、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1)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及时排查拥挤踩踏事故隐患,坚决避免拥挤踩踏事故发生;(2)学校楼梯间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后,指挥部要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情况严重的要立即向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门报告,并请求援助;(3)指挥部和有关院系的负责同志,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求政府支援帮助;(4)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5、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1)学校发生爆炸事故后,指挥部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向教育部、江苏省委报告的同时,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2)指挥部要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3)如果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4)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继发性爆炸等工作。6、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的处理办法(1)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各类危险品的特性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2)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物品泄漏,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所在院系、部门应及时向指挥部或校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3)指挥部接报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专家、技术人员携带必要的采样分析仪器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检验,迅速查明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质以及产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难以辨别或情况严重时,要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请求援助;(4)初步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5)对有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化学危险品污染事故,程度轻微的,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处理,情况严重的,要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由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置;(6)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指挥部应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师生撤离,并及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7)危险或危害排除后,指挥部应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8)指挥部应在1小时内向政府环保部门报告。7、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1)校园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指挥部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并立即向公安交警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2)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3)指挥部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涉及外籍师生的,要尽快按规定报告各级外事部门。8、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1)学校举办的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指挥部和有关部门领导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挥抢救,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立即组织医院进行伤病员抢救工作;(3)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4)指挥部和有关部门领导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和政府其它有关部门报告,积极争取支援帮助,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9、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1)指挥部办公室应针对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设施;(2)各组织外出单位应完善通讯体系,外出团队出发前应给所在单位留下完备的联系方式,做好与所在单位的定期通讯联络工作,并定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信息;(3)事件发生时,外出团队应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所在单位报告,同时积极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4)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首先判断事件的性质,权衡事件的轻重,统一认识,统一指挥,协调好学校和事故一线两部分工作,积极开展救助;(5)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10、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的处理办法(1)后勤各部门要做好食堂、学生宿舍、教室、幼儿园等重点场所以及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和通讯保障部门的突发事件预防工作,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一旦发生大规模漏水、大范围停电、燃气泄漏、锅炉爆炸等恶性后勤保障事故时,后勤有关部门应立即将情况上报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挥事故处理或救援工作,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政府有关专业部门援助,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3)食堂、餐厅等饮食供应部门以及蓄水池、供水塔等二次供水部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4)对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校医院工作人员到现场待命。发现煤气泄漏,应果断关掉明火和总气阀,并打开门窗通风;(5)对可能或已经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治安保卫组应立即封锁事故现场,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6)信息联络与宣传组立即通过各种方式发布公告,提醒师生员工注意安全,不要接近事故现场,对大面积停电等不会造成人身伤害的事故,也要及时发布告示安抚人心;(7)事故处理后,要尽快调查事故的原因,总结经验和教训,对事故责任人要严肃处理。11、突发放射源事件的处置(1)对突发放射源事故,各单位要坚持以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和加强相应的监测、应急制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及时控制;(2)各院系、单位有具体领导人负责本单位放射工作的防护与安全管理,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放射源管理工作。要不断完善应急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贮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依靠科学,加强科研指导,规范业务操作,实现应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3)发现突发放射源事故的个人和单位,应立即汇报学校实验室管理与装备处、校保卫处或指挥部,并保护好现场,不得瞒报、拖延不报或谎报。有关单位应迅速确定放射源的种类、活度和出厂日期。学校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向环保部门报告。出现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同时报告公安部门;出现放射源泄漏等可能造成人员受超剂量照射的情况,同时报告卫生部门并将受照人员送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事故发生单位在1 2小时内填写放射源事故报告表;(4)放射源事故发生后,放射源使用、管理人员和单位要及时总结事故发生原因,其他单位要引以为戒。指挥部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12、学校所属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办法(1)学校所属企事业单位根据具体生产工作情况,制定本单位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并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2)如发生突发安全事故,应本着控制事态发展、积极治病救人、努力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认真做好善后工作,保持稳定的原则处理所发生的各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3)发生事故单位应及时向指挥部或学校有关部门报告,指挥部和有关部门领导要亲临现场组织救援。13、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1)指挥部积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化和扩大;(2)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引导师生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14、突发事故处理中的其他有关注意事项(1)发生灾难事故,指挥部要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引导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2)本着外事无小事的原则,凡是在事故灾难中涉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的,应及时向政府外事部门报告;(3)凡是发生人员伤亡的,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积极抢救伤病员,减少人员伤亡;(4)所有灾难事故发生后,指挥部都要考虑可能引发继发性伤害问题,都要妥善处置,不要激化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演化;(5)凡是需要对建筑物等采取断水、断电等应急处理措施的,要认真权衡利弊,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受灾受困人员照明、饮水需要和因为跑水漏电可能引发继发性灾害的矛盾。四、善后与恢复1、一旦直接的应急任务和生命救护活动结束,应立即设立恢复中心,工作重点也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1)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或赔偿,校领导或有关部门领导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2)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4)总结经验教训。要引以为鉴,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而导致事故发生,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5)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作好事故案件侦破调查工作。2、事件结束后,应加强有关预防措施。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和各项设施的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对学校危房及其改造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控;关注校园周边安全状况,及时向政府反映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加强学生日常防灾、避灾知识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附件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一、适用范围本预案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预案适用于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本预案所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1、发生在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集体性食物中毒;(2)传染病疫情;(3)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4)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人员死亡,或者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群体性不良反应;(5)环境污染等原因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6)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健康的事件。2、我校所在地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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