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合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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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西安市新城区红华仪器厂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名称:西安市新城区红华仪器厂棚户区改造项目消防工程项目地点: 西安市新城区金康路188号合同编号:日 期: 二0一五年 月 日第一部分合同条款甲方(全称):陕西华东永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西安新城区红华仪器厂棚户区改造项目消防工程工程地点: 西安市新城区金康路188号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及完工所需要的全部工作内 容。二、工程承包范围、内容及工期本合同所指的承包内容及范围包括:完成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所需材料、设备的供货及 运输、制作、安装、调试、消防设备检测验收、工程移交、保修、培训等,以及虽未载明,但 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须的其他工作。1、工程承包范围:(1)、施工蓝图范围内所有消防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消火栓、消防喷淋、气体灭火、火 灾报警、消防门的联动及调试、所有消防联动、消防巡检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等的全部内 容(不含预埋管、盒、套管及桥架)】;(2)、乙方保证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实行“手续办理【包括前期手续办理 和后期单体及整体项目消防验收(含配合甲方各分包项消防验收、二次消防设计深化、报批及 验收、配合商业部分装修消防验收)】、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含消防材料送检 及费用)等消防工程图纸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2、承包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消防报警、消防广播、消防对讲及联动控制系统的设备(含设备基础)供货、安装及 联动调试(包含非消防电源强切、双电源强切、防火卷帘的调试等消防需要验收的部位);(2)消火栓灭火系统的设备(含气体灭火系统的深化设计、非硅设备基础)供货、安装及 联动调试;(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包含水喷雾系统)的设备(含非硅设备基础)供货、安装及联动 调试;(4)气体灭火系统的设备(含非硅设备基础)供货、安装及联动调试;1 / 22( 5)配电室内的非消防电源强切功能及线路未计入报价;( 6)消防泵房内的消防水泵及消防控制柜设备供货、安装及联动调试(含非砼设备基础施工),并提供水泵基础尺寸,坐标及做法。( 7)消防控制系统、巡检系统的设备(含非砼设备基础)供货、安装及联动调试。( 8)施工蓝图中未设计但消防规范及相关规定要求必须完成的工程内容。( 9)防火门、防火卷帘的制作、运输、安装、调试、五金配件、消防验收、培训、技术服务、质量保修。3、消防工程与其它施工界面的划分:( 1)本次消防工程管道的预埋均由总包单位进行施工,因此乙方应及时进场勘察管道的疏通情况,于进场后 10 天内书面提出报告,否则进场后管道的不通及错位情况均由乙方承担;( 2) 消防设备采用立柜或操作台式 (外观、 尺寸待甲方确认后方可定货采购) 由甲方确定,设备布置应尽量占用最小位置。( 3)报警系统图及平面图的设备数量(主要是模块数量)如果不准确,数量应按照系统实际控制、监视要求及现行消防规范要求计取,若有遗漏不予增补。( 4)乙方负责电梯机房电话分机与控制室联通。( 5)现场施工有破坏土建墙体(如消防管穿墙体、楼板及通风管道穿墙体等),破损墙体的补洞及装饰粉刷,防火门、防火卷帘门安装后的缝隙填补及装饰粉刷,设备基础施工按照乙方提供的设备基础图纸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乙方配合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6) 乙方进场前, 应做好管道预埋通畅性及高度合理性进行验收, 并提出验收的书面意见,否则进场后,视为对现场条件的默认接受,后期发现的问题由乙方承担。( 7)乙方施工所需工程设备及材料应符合消防规范、符合施工图纸及西安市消防部门允许在本市使用的,使用前将样品(至少两种)连同产品合格证、质保书、技术资料报送相关送检部门、监理及甲方审查后方能使用,乙方不得用不合格的或未经审查的材料、设备,否则发生返工及费用由乙方自负并按材料设备费的 3 倍赔偿违约金。4、工期要求: 消防工程总工期为 120 天,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 日内进场,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做任何调整、顺延,开工日期(暂定) 2015年 12 月 15 日,完工日期为2016 年8 月 31 日; 2016年 9月 10 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并提供合格文件。开工时间依据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根据项目建设节奏,消防工程可分为三个阶段施工,具 体阶段施工部位及阶段工期如下:(1)、第I阶段施工部位及阶段工期为:2# 、 3#楼住宅负二层至地上二层裙楼;阶段工期为:50 天(2)、第II阶段施工部位及时间节点为:1# 楼负二层至地上三层施工;阶段工期为: 30 天(3)、第m阶段施工部位及时间节点为:2# 、 3#楼住宅一层至屋面施工;阶段工期为:40 天( 4) 、完工及验收时间节点: 最终完工日期不得超过2016 年 8 月 31 日,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文件,须在2016 年 9 月 10 日前完成。( 5)二次消防工期:甲方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再行通知乙方,届时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二次消防具体工作。三、质量标准与验收1、执行的规范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当地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2、质量标准:合格。4.1 所有设备、 材料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进行选购, 设备及材料必须符合此标书和有关图纸的设计要求,必须保证为没有缺陷的优等品,并符合当地消防局的有关规定。4.2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和当地相应的规范和标准以及招标图纸的要求。 竣工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通过消防专项验收。4.3 施工工程记录和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填写, 应做到与工程同步, 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时应交给甲方五套完整的工程资料(含电子版最终修改的竣工图资料),并按合同要求,绘制竣工图。3、材料及设备要求3.1 消防水系统消防水泵、消火栓、报警阀组、喷淋头、水流指示器、信号阀、排气阀、控制阀、节流装置、压力开关、末端试水装置、水泵接合器等安装需符合有关规范要求。3.2 气体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的气瓶、气阀等组件及输送管道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和相关检验报告,其品种、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外观无变形及机械型损伤等明显缺陷。气体灭火系统的设备、管道应安装整齐、美观,便于操作,防护区、气瓶间及各防护区选择阀标识明确。3.3 火灾报警系统3.3.1 火灾报警及联动控制主机、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火灾探测器等的安装位置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3.3.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产品必须选用生产厂家最新系列产品, 应具有电子寻码、 扩展插槽等功能。3.3.3 探测器的底座应固定牢靠, 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 相同用途导线的颜色应一致。按照设计要求及验收规范要求选用阻燃电线、耐火电线或普通电线,如有变更必需满足设计要求和规范,必需经甲方同意,而不得在施工过程中擅自替代。3.3.4 选用的高低压柜及各类箱屏必须采用机械部和电力部认可的定点厂生产的产品;进口的电气产品必须有国家商检局检定合格证明,具有合格证,设备有铭牌。3.3.5 建筑电气施工中使用的产品,如电缆电线、开关等,应符合中国电工认证委员会的安全认证要求,其电气产品上应带有安全认证委员会的安全认证要求,其电气产品上应带有安全认证,并具有合格证,设备上有铭牌。3.4 选用的各类钢材,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厂家应出具材质证明和合格证。3.5 各种辅材、管件、焊条、油漆等应有合格证。3.6 所报消防设备材料必须是在全国公安消防网登录, 经当地省、 市级消防部门核准的消防合格产品,并需出具消防部门年度检验证明及备案证、出厂合格证。4、设计、制作、安装及施工要求所有用于本工程的国产设备均须取得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中心的检验合格证,并应通过 3C 认证。所有产品均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符合系统设计的线制及要求。4.1 火灾报警控制柜4.1.1 类型:智能化火灾报警控制柜。4.1.2 组成 : 火灾报警控制器由电源和主机两部分组成。4.1.2.1 电源部分1)电源部分须具有以下功能:1.1 )主电、备电切换功能;1.2 )备用电源充电功能;1.3 )电源故障监测功能;1.4 )电源工作状态指示功能;1.5 )为探测器回路供电功能。2)蓄电池应选用免维护型碱性蓄电池或铅酸蓄电池,蓄电池的容量须满足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3)电源部分须有稳压功能,并在输出部分增加过压和过流保护环节。4.1.2.2 主机部分1)主机部分须具备如下功能:1.1 )故障声光报警功能;1.2 )火灾声光报警功能;1.3 )火灾报警优先功能;1.4 )火灾报警记忆功能;1.5 )声报警消声及再声响功能;1.6 )时钟单元功能;1.7 )输出控制功能。1.8 .3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回路数必须留有一定的余量;1.9 .4 火灾报警控制器须具备汉字显示功能;1.10 5 火灾报警控制器可与消防控制器联合组成一个柜体,但功能不能有任何减少;1.11 6 火灾报警控制器须具备自诊断功能;1.12 7 柜体要求落地安装,柜体表面为静电粉末喷涂防腐。4.2 消防联动控制柜4.2.1 功能要求4.2.1.1 消防联动控制柜须具有以下功能:1)对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功能:1.1 )控制消防水泵的启停;1.2 )显示启泵按钮启动的位置;1.3 )显示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状态;2)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和显示功能:1.1 )控制系统的启、停;1.2 )显示报警阀、闸阀及水流指示器的工作状态;1.3 )显示喷水水泵的工作状态、故障状态;3) 火灾报警后,消防控制设备对联动控制对象应有下列功能:3.1 )停止有关部位的风机,并接收防火阀开启 / 关闭的反馈信号;3.2 )启动有关部位的防烟、排烟风机、正压送风机、正压送风风口打开和排烟阀,并接收 其反馈信号;4) 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柜对联动对象应有下列功能:4.1 )关闭有关部位的防火门、防火卷帘,并接收其反馈信号;4.2 )发出控制信号,强制电梯全部停于首层,并接收其反馈信号;4.3 )接通火灾事故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并切断该防火分区内非消防电源。4.3.1.1 消防联动柜可与火灾报警控制合为一面柜子;4.3.1.2 消防联动柜还需满足以下要求:1)汉字显示功能;通话录音功能;2)须留有一定的设备余量;3)柜体表面须进行静电粉末喷涂防腐;4.3 CRT 彩色显示系统4.3.1 系统配置要求:4.3.1.1 21英寸纯平彩色显示器;4.3.1.2 1G 以上内存,120G以上硬盘;4.3.1.3 打印机;4.3.2 系统须配有中文操作软件;4.3.3 系统须具有实时显示功能;4.3.4 4 感烟、感温探测器4.4.5 所有探测器均为智能型探测器, 其内部的微处理器能够根据探测环境的变化做出响应,并自动进行补偿,能对探测信号进行火灾模式识别,做出判断给出报警信号,在确认自身不能可靠工作的时候给出故障信号;4.4.6 所有探测器均具有自我诊断功能;4.4.7 所有探测器均为模拟量输出;4.4.8 所有探测器均带底座。4.4.9 5 重复显示器要求为LED液晶汉字显示。4.4.10 声讯报警器由控制电路、 音响电路和闪光灯电路组成, 可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控制或由人工控制发出火警音响并伴有闪烁灯光。4.4.11 品牌详见工程量清单发标文件中所推荐品牌。4.7.1 水箱、阀门和卡箍管件等品牌详见附件。 (注明所有材料设备已附件为准)6 / 224.7.2 防火门、防火卷帘门制作安装技术要求:( 1) 乙方严格按照向甲方所提供的设计方案或图纸, 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相关工程规范、规程的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工程质量标准:国标GB12955-2008标准,门的安装按照最近期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2)乙方负责货物的制作、运输、安装、调试、五金配件、消防验收、培训、技术服务、质量保修;并负责与甲方该项目消防工程施工单位配合调试及验收,工程验收资料由乙方按要求编制整理后交消防工程施工单位统一组织验收。( 3)乙方必须提前进行现场测量和复核所有招标设计图中的尺寸,若有现场实测尺寸同招标设计图纸不同的,必须立即通知现场监理和甲方,如有非标洞口尺寸甲方也需提前以工作联系单形式通知乙方,否则因加工尺寸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防火卷帘门产品要求兼备疏散通道功能的卷帘门应具备两步关闭性能及二次升降功能(卷帘门关闭后, 按钮盒任意键可实现二次升降) 产品具备手动、电动、自动功能。( 5)产品制作要求产品类: 帘布:双层无机帘布。 卷轴:采用无缝钢管,除锈后刷防锈底漆。每种规格的卷帘门所采用卷轴钢管直 径及壁厚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并作为验收依据。 导轨:采用冷轧钢板(必须经过酸洗、磷化处理),表面喷塑,板厚为1.5mm。支座:钢板厚度8mrm箱体:采用冷轧钢板(必须经过酸洗、磷化处理),表面喷塑,板厚为 0.8mm 附件类: 电机:所选用产品必须具有合格的检测报告。每种规格的卷帘门所采用电机型号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并作为验收依据。 控制箱(每樘卷帘门一个控制箱、两个按钮盒):所采用产品必须具有消防检测 机构出具的有效抽样型式检验报告。控制箱必须有消防弱电接口。( 6) 执行标准产品质量应同时符合以下国家标准, 并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和地方规范: 符合现行的防火卷帘、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8 本工程质量须达到合格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判依据为国家(含西安市)及行业的质量检验标准和验收规范;若施工期间颁布了新的验收标准和规范的,按新的验收标准和规范执行。如相关标准和规范有相抵触的,则按以国家标准及规范为准;如无强制性验收标准及规范的,则按通用的验收标准及规范执行。6.9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5、乙方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甲方通知、相关附件、国家和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及标准、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不得出现任何偷工减料或其它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擅自实施未经监理单位及甲方同意的施工方案,在施工过程中质量抽检或验收不合格,乙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6、 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办理完毕本工程消防检测及验收工作,消防检测及验收费用,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于):6.1 包含本消防工程范围内所有系统、设备材料等的检测费用。(不含非本工程范围内的其他消防验收分项的直接检测费如:外墙保温材料等上站检测的送检费用)6.2 包含消防总队下属检测中心到现场检测验收协调费用。(包含总体消防验收中的所有分项,如电气设备、防火门、防火卷帘、人防设备、给排水设备、外保温、室外景观道路、建 筑结构等)6.3 验收及整改费用6.3.1 包含所有与消防工程相关的系统及设备验收及整改费用(包含室外消防系统的验收)6.3.2 不包含消防验收不合格的其他分项工程整改产生的直接费用。7、在产品、设备明显部位应注明产品标志:制造厂名或商标、产品名称、产品型号规格、 安装部位、制造日期、编号等。8、甲方只负责配合乙方到设计院晒施工蓝图,具体数量及晒图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9、工程报批与验收9.1 乙方必须保证消防图纸建审通过。9.2 乙方必须保证该项目全部消防(总包及各分包)工程通过消防验收,且不能影响项目 竣工验收。9.3 初步验收:承包方向工程监理提交五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竣工资料审核通 过后约定初验时间,初验由监理、发包方、承包方三方共同参加,初验通过后约定交 工验收时间,办理工程移交手续。9.4 竣工验收:乙方应组织联系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时由消防局、发包方、监理、承 包方组成工程验收小组,对本项目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承 包方、物业公司办理三方书面移交手续。9.5 二次消防验收工作内容相关要求详见合同附件。四、合同价款1、本合同图纸范围内固定总价、固定综合单价。含税合同总价 ,(大写): 人民币。即最终投标报价。2、图纸及合同范围内的固定总价、固定综合单价是依据消防图纸,图纸日期 2014年11 月15日为准报价,详见乙方的报价书附件。固定总价是图纸及合同文件所确定的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图纸及合 同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所需的前期配合协调费、一次主体图纸深化设计费、二次装修消防图纸 深化设计费、深化设计后图纸报验费用、一次主体验收费用、二次装修消防验收费用、图纸、 人工费、材料设备费、机械费、材料设备的运输、施工现场二次搬运、装卸、仓储保管、保险 费、为按期完成该工程所发生的赶工费、为完成工程施工而采取的相关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 费、系统调试费、检测试验费(外墙保温等甲方分包工程的检测试验费由各分包单位自行承担, 乙方仅负责配合协调及统一消防送检;乙方图纸及合同范围内工程、材料及线路等事项的消防 检测由乙方全权负责,费用已含在本合同价内)、交付使用前的成品保护费、缺陷修复费、水电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其他不可预见费用、利润、规费及税金等一切明示或暗示的费用,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a) 经乙方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与合同图纸的差异(包括量的误差和错、漏项) ;b) 乙方投标报价中的计算和价格错误;c) 实际工程量及工作内容与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量及工作内容之间的差异,以及变更对合同内工作内容或工程量造成形式或程度的改变,而引起的费用的变化;d) 投标文件的充分性应当认为, 乙方已经确认其提交的投标书的投标价格以及投标预算书和投标价格汇总表中开列的各项费率和价格的正确性和充分性。 乙方提交的投标书中的投标价格以及投标预算书和投标价格汇总表中开列的各项费率和价格已经全面、充分地体现和覆盖。3、后期施工过程中新增(变减)变更、洽商,如与合同清单项相同或类似的,执行清单中综合单价的价格,如有新增清单项,报价执行合同价款中第 4 条计价原则组价完成,主材费参考 2015 年第 3 期陕西省建筑工程材料信息价下浮40%或双方协商解决,乙方提供主材品牌及报价(所提供品牌应当满足消防验收及备案要求) ,由甲方签字盖章确认。4、本合同清单计价依据:本工程执行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 ,参照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 、 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补充定额、陕西省安装工程价目表( 2009) 及相关配套费率,采用固定综合单价。使用广联达计价软件(GBQ4.0陕西地区 4.105.23.5660 (SP3 )计价。5、综合工日的人工费单价为:72.5 元/ 工日,人工费调整部分计入价差。前述单价不以市场行情、政策性变化及风险而进行任何调整。措施费为包死价,有关风险及政策性变化不予调整。 6 、劳保统筹: (甲方代扣代交)不计入取费程序。7、本合同价不含总包服务配合费。五、履行保证金中标后乙方 (投标人) 向甲方 (招标人) 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自动转让履约保证金。工程全部竣工且验收合格(二次装修验收)后随二次消防工程结算款一并退还(无息) 。六、工程款支付1. 本工程无预付款;2. 工程进度款根据形象进度支付, 乙方于每月 25 日前向甲方、 监理人报送上个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进度表,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审核通过后 10 日内,按上个月完成工程量造价的65%支付,进度款支付至合同含税总价的65%时暂停支付;3. 工程竣工后支付至合同含税总价的 70% ( 乙方仍须负责其所完成工程的保管,在交付甲方使用前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发生的一切损毁、丢失均由乙方承担) ;4. 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施工完成,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主体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拿到一次主体消防验收合格证)且乙方提交完整结算资料后,甲方在三个月内办理结算手续,并在结算完成后 30 日内支付至结算总额的90%,二次装修消防工程竣工(拿到二次装修消防验收合格证)后,支付至结算总额的95%,预留结算总额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为两年; 质保金在两年质保期满后, 扣除质保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后30 日内无息支付给乙方,质保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5. 甲方每次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项之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足额合法有效的工程所在地工程款发票,甲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之前,乙方需向甲方开具结算总价100%的发票。由于乙方未按时提供有效发票,甲方不承担延期付款的责任,工期不得顺延。乙方提供的发票如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假票,乙方除应重新开具足额合法的税务发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假票票面金额两倍的违约金并承担一切责任。七、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1.1 甲方委派的现场代表以书面的方式通知,甲方授权甲方现场代表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全权代表甲方在项目现场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1.2 甲方向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1.3 甲方有权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根据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情况对工程进度完成量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进行审核和报批。1.4 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或不听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或不遵守总包现场施工管理制度,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方现场代表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并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00-10000 元/ 次,待整改完毕后报甲方检查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5 甲方更换代表,必须以书面的方式通知乙方,其接任人全面继续承担甲方应负的责任。1.6 负责按设计要求和验收标准及合同约定进行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隐蔽工程乙方应至少提前 24 小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收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验收完毕。如未通知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的,乙方负责拆除返工,且工期不顺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全部赔偿。1.7 负责现场乙方与相邻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提供施工用水电接口(费用由乙方自理) 、 办理工作面的移交。2、乙方权利义务2.1 乙方委派 为项目经理,电话。乙方授权项目经理处理与项目有关的业务,全权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相关请求、通知、计划、报表等和其它需报送甲方的资料,均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乙方项目章后递交甲方。2.2 乙方项目经理变动, 必须提前七天以书面的方式通知甲方, 并应征得甲方同意方能更换,其接任人全面继续承担乙方应负的责任。乙方项目经理必须准时参加甲方组织的会议,因故不参加的,应提前4 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批准后方可缺席。2.3 项目经理每周保证不少于40 小时在现场,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00元/次;乙方须确保投标书所设项目施工班组进场管理,项目经理施工过程中若不称职,甲方有权提出更换;乙方必须予以更换,否则乙方应承担壹拾万圆违约金。乙方以下人员,经甲方提出后,必须在 24 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 500 元;同时,乙方应在 3 天内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2.3.1 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 包括: 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2.3.2 不能积极配合监理及甲方正常工作者;2.3.3 违反甲方或总包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2.3.4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2.3.5 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且未经甲方监理认可者;2.3.6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2.4 为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按甲方统一要求规范管理。 乙方在施工区和生活区搭建的各种临时设施,排水管线、电线、厕所、排污处理等,应按甲方批准的平面布置图执行。2.5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作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包括第三方的人身、财产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2.6 乙方进场后严格服从甲方及总承包方监督、管理和协调。2.7 乙方应全面处理总包单位所预留预埋工作中出现的错、漏、碰、缺、偏等问题,费用由乙方承担。2.8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会审及现场交底,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合同签订后 10个日历天内由乙方上报施工组织设计至监理及甲方,甲方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2.9 乙方负责施工用水、 电搭接点至施工点的施工供水、 供电搭接线路费用, 并保证水电线路的安全,乙方自行装表计量,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每月向总承包单位按实缴纳水、电费用。2.10 施工中乙方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 负责对本合同所承包项目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妥善保护甲方已完成工程的成品、 半成品,乙方施工中若有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并向甲方支付赔偿金额的50%乍为协调费2.11 本工程乙方负责施工安装、调试、联动试车,负责消防的单项或分段验收,一次性通 过西安市公安局消防主管部门检测验收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且乙方承诺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通 过消防验收并承担相关费用。2.12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对自身工作界面及合同范围以外的消防工程内容进行技术监督, 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处理,以免影响后续联动及验收;若因未沟通产生的工期延误,甲方将按照 合同工期违约条款进行处罚,且工期不予顺延。2.13 图纸优化中的管线综合排布,应与总包进行沟通和合图,给其他专业系统预留出安装 的合理空间,并在正式施工前形成固化图纸,以指导施工。2.14 合同签订后,图纸优化设计和现场施工应结合现场已经预留的洞口及管线,进行优化 设计和施工。2.15 喷淋、烟感、消防广播、温感头应根据装修标高安装,具体高度应与甲方沟通确认, 不得私自设定,如安装高度不能满足甲方要求,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2.16 消防联动接口(如消防风机、消防强切等接口)由乙方连接完成。2.17 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由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阶段施工部位及内容提供乙方必要的施 工界面要求,以保证乙方施工内容的安排,该施工界面要求须经监理单位、甲方审核确认后执 行。八、设备与工程变更1、甲方因使用需要变更设计时,应提前 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 实施,甲方未签字确认的变更单乙方不得擅自施工。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 进行变更,因变更而导致合同款的增减,双方协商办理签证。2、工程范围以外增加的内容,视为工程变更并必须以签证的形式确认(签证流程及格式见 合同附件)。若工程由于甲方原因发生变更签证,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已有适用于变更签证综合 单价的,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没有适用于变更签 证综合单价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取费原则按中标时的报价原则;若 甲、乙双方协商并由甲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变更签证为包干价,则签证总价不做任何取费。双方 确认的单次单项签证及变更金额1000元之内(含1000元)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签证金额大 于1000元 的按下浮10淅金额由甲方承担;在施工中若发生任何以签证形式甲方并签字盖章确认的设计变减,都需要从总价中扣除。3、若乙方在施工进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签字盖章。因变更而导致合同款的增减,双方协商办理签证,若因此延误工期,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材料设备,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工期不予顺延。4、图纸中未注明但现场实际发生的翻梁和翻风管工程量以变更签证形式按实计入结算。5、二次装修消防工程发生的施工费用以变更形式体现,适用于本变更条款。九、接受现场和开工1、本工程现场已具备相应施工条件。对应由甲方必须完成的配合工作,乙方在签订合同后2天内,向甲方提出配合工作要求,由甲方负责施工,确保不影响工期进度。2、 乙方在开始正式施工前应做好各项为完成本工程所应当准备的一切工作并支付相应费用,因乙方准备不足导致的延期开工、施工进展不顺利等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并不得要求工期延长或得到经济补偿。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书后,及时进场,非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并接受总包方管理,无条件服从总包的各项管理规定。4、乙方接受现场的期限为:乙方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书后7 天内,及时进场,不得无理拒绝。乙方不得因就其进场前的准备工作不足而延误开工时间,否则乙方将按10000 元/ 天的标准累计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延误责任。5、产品包装及成品保护:乙方必须提供产品安装后详细的保护措施,并配合总包单位进行监督和保护,直至工程验收通过为止。十、文件知识产权1、由乙方负责编制的施工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项目质量保证计划等) 的知识产权,应属于甲乙双方共同财产。2、甲方发布给乙方的关于甲方的要求和其他文件的知识产权应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可为了合同目的复制、 使用此类任何文件。 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前, 乙方不得为了其他目的复制、使用甲方的文件或将之提供给第三方。十一、违约责任1、乙方保证确定的工程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相关技术资格证书是真实有效的,不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乙方不得随意更换上述人员, 若确需更换, 须先征得甲方同意, 否则,13 / 22乙方须承担5万元 / 人次的违约金。 乙方项目经理必须准时参加甲方组织的会议, 因故不参加的,应至少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批准后方可缺席, 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2、因乙方原因,施工进度未完成阶段性工期目标,每延误一天,乙方将按500010000%/天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依此类推。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或交付工程,每延误一天,乙方将按10000元/ 天的标准累计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当乙方累计违约超过10天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还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含购房业主索赔损失等) 。上述违约金及损失甲方可从乙方已完成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甲方还可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继续完成乙方遗留工程( 包括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相关消防、人防验收手续) ,凡甲方采取措施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无条件承担。3、消防工程质量若验收不符合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由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则按合同总金额的0.5%1%欣承担违约责任,并由乙方继续整改直至合格为止;若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还将按本合同约定承担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及违约责任。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另请其他公司整改,由此产生的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乙方还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含购房业主索赔损失等) 。4、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再将本工程部分或全部转( 分) 包给本合同外的其它第三方(甲方书面同意转包的除外) ,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须于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无条件退场,若乙方逾期退场,每逾期一天,将按1万元 / 天支付惩罚性违约金,该违约金不得增加或减少 ; 同时 , 乙方还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且甲方将停止支付转( 分 ) 包工程的工程款。5、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连续停工达5天而仍未复工的,乙方每逾期一天复工,将按1万元 /天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不得增加或减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还需承担合同总价20%违约金;乙方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48小时内无条件退场,否则,每逾期一天,将按2万元/ 天支付惩罚性违约金,该违约金不得增加或减少;同时,乙方还需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6、经甲方、监理机构审核并签字、盖章认可的竣工图须包含原施工图、设计变更、技术变更核定(洽商) 、施工图会审纪要等内容。竣工图所反映出来的工程量须与施工现场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一致,否则,乙方行为属违约行为。施工图出现重大修改时,甲方将发放新版施工图,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须于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将旧版施工图作废,并于 3日内将旧版施工图退还甲方。若乙方未及时按新版施工图施工,造成工程实体与新版施工图不符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7、工程移交使用后,若甲方或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乙方所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不符合本合同要求和甲方认质认价要求或不能满足设计要求,及乙方所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属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则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返工、更换、重作,且每发现一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整改通知书后5日内进行返工、更换、重作。乙方拒不整改的或超出前述规定期限整改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金额为5000元/ 次,同时乙方还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8、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律师费及追溯债务所产生的业务费、交通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9、本工程竣工移交后,若甲方发现乙方在本合同承包范围内(含工程变更)有未完成的工程内容的,由乙方无条件负责完成或由乙方返还甲方该部分工程款。10、若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乙方结算款超过14天以上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将按所拖欠款项0.02%/天的标准承担违约金;若甲方拖欠款项的原因是由乙方(包括但不限于拖延工期、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引起的,则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11、施工过程中除甲方原因外,若乙方的实际工程进度不能满足甲方及监理机构审核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工程款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若乙方正式竣工时间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工期5天以上的,乙方除需赔偿甲方的一切直接、间接损失外,乙方还需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届时,乙方每逾期一天,将按结算总额0.2%的标准支付甲方违约金。1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引起购房业主或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投诉或发生争议,或乙方未妥善处理好工人、民工、材料供应商及因施工有关问题而引发的争议或纠纷, 乙方除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解决工程质量问题外, 还应按以下约定分别承担责任:1.1 1 因上述情况影响了甲方及甲方公司相关部门正常工作的,每出现一次,由乙方按10000元/ 次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2 2 因上述情况导致购房业主、 工人、 民工、 材料商到甲方和甲方公司 (含甲方各子公司)办公场地、营销场所闹事,或导致民工、材料商爬塔吊等过激行为的,每出现一次,乙方须按10000元/ 次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3 3 因上述情况被广播、电视及报刊等媒体做出有损甲方形象的报道的,每出现一次,由乙方按25000元/ 次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4 4 因上述原因引发购房业主、工人、民工及材料商等到公共场所阻碍交通、游行等过激行为的,每出现一次,乙方将按50000元/ 次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5 5 因上述原因导致甲方对购房业主、工人、民工及材料商、政府等承担了责任,由乙方负责弥补甲方的所有损失,并按照甲方损失的1%承担赔偿责任。13、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后, 如需乙方配合完成其它相关工作, 或需由乙方提供、出具相关资料、 文件及盖章的 (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备案证等所需的应由乙方出具、 提供的资料、文件和办理贷款所需出具的放弃本工程优先受偿权证明的手续)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及时完成,否则,乙方除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及损失外,还需承担超期完成的违约责任,超期完成的违约金的赔付标准为:10000元/ 天累计计算。14、 因乙方原因, 乙方不按甲方规定时间移交工程资料及移交工程, 甲方可以拒付工程款。乙方若违反此项规定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15、工程停建或缓建15.1 工程停建:本工程因甲方原因正式停建后,从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甲方不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前所产生的费用按本合同相关约定办理。15.2 工程缓建15.2.1 无论因何种原因造成本工程缓建, 连续时间在5天(含)以内的, 乙方不收取停 (窝)工费等任何费用,并自愿放弃向甲方索赔的权利。15.2.2 工程缓建超过5天以上的,从甲方通知缓建之日起至复工之日止,甲方应支付现场机械停置台班费、生产工人停(窝)工费。其中现场机械停置台班按定额计算60机械停置台班费;生产工人停(窝)工总人数按不超过6人计算,其停(窝)工费按定额计算;若甲方要求乙方人员撤场的,上述费用计算至甲方通知撤场之日止,同时,甲方还需支付乙方机械的进出场费。除本项约定的上述费用外,甲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和损失,工期据实顺延。十二、安全施工1、安全管理目标:无重大伤亡事故,轻伤事故率控制在2%以内。2、乙方必须按陕西省西安市有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确保达标。若乙方未按有关规定实施文明施工措施,致使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检查不能达标的,甲方有权扣除施工合同价款中所计取的全部文明施工措施费,并且甲方有权另行选择施工单位实施,其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在施工中应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承担有关费用。3 、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除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具体详见合同附件) 。4 、乙方应依照GB/T28001标准制定并实施相应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方面的制度和措施,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 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 担。5、乙方应按陕西省西安市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施工措施,措施费用已经包括在乙方投 标时所报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中。因乙方安全施工措施不当或缺失而造成的甲方、 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员财产损失,全部赔偿由乙方承担。十三、现场管理1、乙方中标后必须制定出严格的施工组织计划,包括人员、机械设备、材料进场计划等,同时制定严格的质量、进度、安全保证措施;2乙方必须仔细熟悉现场,认真阅读图纸,对图纸中不明确的部分或不尽合理的部分应及 时发现并尽早提出,以免耽误工期并造成材料和人工的浪费;3、乙方必须安排足够的合格劳动力进场施工,以保证工期的按期进行,如现场工期滞后而施工方又不及时增加合格施工人员,甲方将发出书面通知并从通知之日起每天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直至人员到位。4、本工程施工现场不提供工人住宿条件,本工程所有建筑垃圾,乙方必须统一装运至甲 方指定的堆放地点,集中外运,乙方应在报价中充分考虑此因素。5、乙方必须有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单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做好安全施 工交底并做好记录;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前,乙方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对其作好安全教育并做好详 细记录;6、乙方必须本着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按规范和施工图要求进行施工,并对每道工序进 行严格认真的自查自改,前道工序不合格坚决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现场明火施工须办理 动火证并配备灭火器材方允许施工;7、乙方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通知甲方、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由此引起一切返工责任概由乙方自己负责, 每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 5000元,并且暂停支付该部分进度款,直至甲方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8、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范和陕西省及西安市相关行业条例所规定的合格要求,且必须达到甲方的合同及招标文件所规定的相关要求。9、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或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政府有关检查部门罚款,所有 法律责任及赔 偿(包括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赔偿)由乙方 承担,同时乙方应 向甲方 支付10000100000元的经济赔偿金10、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乙方责任的规定,或不服从甲方现场工程师的指令、甲方现场 管理的规章制度,乙方应按1000至3000 元/次承担违约责任。十三、与其它总(分包)单位配合1 .与分包单位配合1.1 乙方应主动安排好自己与有关单位之间的配合,积极执行甲方、总包单位安排的施工 进度计划,在与本工程有关的上、下道工序施工时乙方应派专人负责,处理工序之间的干扰和 矛盾,保证施工正常进行。1.2 乙方应主动安排好本单位与有关分包单位间的配合,积极执行监理、甲方工程师安排的 施工进度计划,在与本工程有关的上、下道工序施工时乙方应派专人值班,处理工序之间的干 扰和矛盾,保证施工正常进行。1.3 一切因乙方未能准时提供有关资料或因提供资料不足而导致工程延误或其他乙方返工 修改或增加工程量等,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1.4 任何因乙方原因而直接或间接地导致其它专业分包商需要进行修改或修复工作,所引起的费用应由乙方负责。1.5 乙方已安装完成的工作在移交给甲方前,须提供适当的保护;若有关工作遭受其它施工 单位损坏,甲方将协助乙方找出责任方并协调追讨有关损失,但乙方在获得赔偿前仍需自费对 受损部分工作进行修复。2 .与总承包单位的配合2.1 乙方应主动安排好本单位与总包单位间的配合,积极执行监理工程师安排的施工进度 计划,在与本工程有关的上、下道工序施工时乙方应派专人值班, 处理工序之间的干扰和矛盾, 保证施工正常进行。2.2 完成本工程施工所需的脚手架可利用总包单位工程所搭设的脚手架,但由于与总包单 位的施工配合问题而无法利用总包单位脚手架需另行搭设脚手架的情况,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 自行承担,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2.3 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与监理工程师一起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并提 交一份需总承包施工单位配合的事项及时间表。2.4 甲方已向总包单位支付了分包工程施工配合费,乙方不需再向总包单位交纳此部分费 用。2.5 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服从总包方和甲方的管理,总包方有权对分包单位处罚,但必须征得甲方现场工程师的同意,本条规定详见合同附件总包与分包施工单位管理规定。2.6 因图纸变化总包单位未预留到位的图纸以外有可能发生的零星用工价格表见附件2.7 水电费直接向总包支付,按表计量,总包提供接口乙方自行采购计量表安装。喷淋。消 火栓系统调试试用水不便计量时,与总包协商核价支付,并负责泄水压后的现场清理,水费标 准按附件:施工用水用电管理办法执行。2.8 在施工中对其他甲方分包,主动配合不得损坏其他单位各种成品保护,否则照价赔偿。十四、争议解决1、甲乙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 部门调解,如造价管理部门。2、如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申请向甲方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十五、合同的生效、终止与解除1、合同生效、终止:1.1 本合同一式随份,甲方执建份,乙方执直份,自合同各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2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2、合同解除:2.1 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解除本合同;2.2 若乙方违反以下任一项或多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3 乙方无合理理由,不配合总包规定的;2.4 乙方施工质量有重大缺陷的;2.5 合同要求供货物为甲方指定品牌,但经现场检查发现为甲方指定品牌之外的;2.6 乙方拒绝或持续不执行甲方提出的合理的要求的指令;2.7 若乙方对合同的执行敷衍了事,或忽视履行合同规定的实质性义务,而且从甲方书面要求其改正之日起3天之内仍无实质性改进的;3、甲方可在不涉及任何权利或索赔的情况下,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 并在发出通知前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在 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款补偿。合同解除后,不影响该合同中约定的退场及结算条款的效力。十六、补充条款1、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法律及西安市有关条例规定。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3、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七、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本合同协议书2、合同附件及投标报价3、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工程量清单4、图纸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双方为履行本合同的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八、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十九、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二十、合同附件附件1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附件3质量、施工安全及工人(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问题专项协议附件4材料品牌选用表附件5报价书附件6施工现场水电费管理办法附件7总包及分包施工单位管理规定附件8关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管理流程附件9二次消防验收要求附件10乙方的承诺函附件11退场协议(此页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地 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地 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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