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号维修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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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信 号 维 修 规 程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玉冰 编目 录第1篇信号安全与业务管理5第1章总则5第2章管理6第1节通则6第2节机构与职责7第3节规章制度10第4节计划管理13第5节质量管理14第6节技术管理15第7节设备管理16第8节成本管理18第3章安全19第1节通则19第2节基本安全制度和作业纪律19第3节联系要点和登(销)记20第4节事故及故障处理21第5节事故及故障管理23第6节技术作业安全要求24第4章维修27第1节通则27第2节维修组织27第3节天窗修28第4节入所修29第5节管理制度29第5章中修31第1节通则31第2节管理制度32第6章大修34第1节通则34第2节周期、条件和围34第3节管理制度35第4节施工与验交36第7章测试38第1节通则38第2节微机监测38第3节管理制度39第8章施工40第1节通则40第2节管理制度40第3节组织与实施41第4节监督与配合42第9章联锁43第1节通则43第2节联锁纪律44第3节联锁试验45第4节计算机联锁45第2篇技术标准(部分)47第1章总则47第2章信号机及信号表示器48第1节通则48第2节色灯信号机49第3节信号灯泡50第4节信号点灯及灯丝转换装置50第5节 LED色灯信号机机构50第3章道岔转换与锁闭设备51第1节通则51第2节 ZD6系列电动转辙机52第3节 S700K型电动转辙机52第4节外锁闭装置及安装装置53第4章轨道电路54第1节通则54第2节工频交流轨道电路55第5章联锁55第1节通则55第2节继电联锁56第3节计算机联锁共同要求56第6章继电器58第1节通则58第2节安全型继电器59第7章电源设备60第1节通则60第2节电源屏60第8章交流电力牵引区段信号设备62第1节电缆线路62第2节设备接地62第3节轨道电路63第3篇信号设备维修容及常见故障的处理65第1章信号设备维修工作容及周期表(部分)65第2章常见故障处理程序及方法70第1篇 信号安全与业务管理第1章 总 则 为满足铁路运输生产的需要,确保铁路信号设备的正常运用,加强信号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铁路信号设备的管理与维护依照中华人民国铁道部颁发的铁路信号维护规则执行,分为(业务管理)和(技术标准)两部分。 铁路信号维护规则是做好信号维护工作的基本规则,电务及有关部门制定的细则、标准、办法等,必须符合本规则的规定。 铁路信号设备是指挥列车运行,保证行车安全,提高运输效率,改善行车组织方式,实现行车指挥现代化的关键设施。电务部门必须贯彻国家有关政策,坚持以运输生产为中心,做好维护管理工作,保证信号设备处于良好运用状态。 铁路信号维护工作是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涉及运输安全。信号工是铁路主要行车工种。信号维护工作必须严格执行铁路有关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法制观念,认真执行标准化作业,保证行车、设备及人身安全。 铁路信号设备技术密集、科技含量高,具有点多线长、设置分散、布局成网、不间断运用、结合部多、易受外界影响等特点。其维护工作技术要求高,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因此,各级电务部门必须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电务职工队伍素质。参加信号工作的新职工必须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纪律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1.6 信号维护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预防与整修相结合的原则,确保信号设备运用状态良好。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器材、新工艺,提高信号设备的可靠性、可用性和安全性;要积极采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优化维护作业方式方法,推进修程修制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要全面落实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提高维护管理水平。第2章 管 理第1节 通 则2.1.1 铁路信号设备维护工作由维修、中修、大修三部分组成,测试工作是信号设备维护工作的重要容之一,包含在维修、中修、大修之中。2.1.2 铁路信号设备维护工作应贯彻按期大修、强化中修、确保维修的指导思想,坚持以安全和质量为主的原则,依据设备技术状态、变化规律和磨损程度做好大修、中修和维修工作,保证信号设备符合技术标准,在规定的寿命期性能良好、质量稳定、安全可靠地运用。 铁路信号设备维护工作应在提高设备可靠性的基础上,积极采用先进成熟的检(监)测系统和设备,提高设备自动检(监)测水平,不断推进修制修程改革,逐步实现以状态修为主的维修模式。 铁路信号设备维护工作应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质量验收制,以计划管理、质量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和成本管理为重点,以安全管理为核心,以现代化管理为手段,形成科学的管理体系,安全、优质、高效地组织生产。 铁路信号维护工作必须树立全程全网的观念,实行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密切协作的制度,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不断提高维护管理水平。 电务部门应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强化专业技术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认真落实标准化作业程序,保证行车、设备及人身安全。2.1.7 电务部门要经常交流、推广先进的维护经验,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器材、新工艺,不断提高信号设备运用质量,推进信号维护工作技术进步。 铁路局(公司)应按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信号维修及中修(材料消耗、维修费用、工时)定额,作为电务段预算管理的基础。 信号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招标采购应坚持有利于安全可靠运用,有利于现场维护管理,有利于电务技术进步的原则,严格执行电务技术装备政策,做到制式统一,标准统一,接口统一,以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统一管理。2.1.10 结合部管理是信号维护工作的重要容,直接影响着信号设备的运用质量。铁路局(公司)应制定电务与车务、机务、工务、供电、信息等部门相关联设备的结合部管理标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联合整治,加强考核;电务部门还应做好跨局、跨段运用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 信号设备、器材实行寿命管理。已达到寿命期的信号设备和器材不得继续使用,主要设备和器材实行统一回收、集中销毁制度。第2节 机构与职责 铁路信号设备维护工作实行铁路局(公司)、电务段分级管理。电务段实行段、车间、工区三级管理。 电务处应根据铁道部有关规定及专业管理需要设置专业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在电务检测所设置电务试验室、TDCSCTC检修室、大修设计室等。 电务段应根据铁道部有关规定及专业管理需要设置专业科室。根据测试工作需要设电务试验室。 电务段根据维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现场车间、专业车间。车间设置原则:1现场车间应按照管理跨度适度、人员数量适中、设备数量适当、有利于现场控制和故障处理,并兼顾其他因素的原则设置。复线区段管辖里程一般应在100 km左右;单线区段管辖里程一般应在150km左右;枢纽地区车间设置以设备数量为依据,管辖设备数量一般应不少于1 200组换算道岔;路网性和区域性编组站,可单独设立驼峰车间。车间人数原则上100人以上(沿线车间70人以上)。 2电务段根据维护工作需要和管理区域实际情况可设信号检修、电子设备、信号中修等专业车间,实现信号设备检修专业化、规模化。 3车间设主任、副主任(按生产、技术、安全职责分工),设负责维修、施工、安全、技术、联锁、职教管理及质量验收、监测分析、应急抢修等专业技术人员。 4车间应配置必要的交通工具、应急抢修设备、测试仪器仪表、检修工装机具等。 电务段根据维护工作需要和管理区域在车间管设信号工区、专业工区。编组(区段)以上车站应分设值班工区和检修工区,实行值班与检修分开。其他有条件的,也可分设值班工区和检修工区。 电务处是铁路局(公司)电务专业管理的主管部门,其铁路信号管理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局(公司)实际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技术管理标准、设备质量标准和技术作业标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和专业规章制度。 2负责对本系统实施专业监督、检查和指导,定期检查管信号设备运用状态、考核评价电务段安全生产情况。 3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和电务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指挥设备故障处理和应急抢修;参与调查处理电务事故,对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专项整治。4负责信号设备大修、中修、维修和更新改造管理,并结合大修、中修、维修和更新改造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器材、新工艺和先进的检测手段。 5参与电务安全技术装备开发、研制、试验、审查工作,并组织安排好上道试验工作。 6负责信号联锁管理、电务检修基地建设和信号技术设备履历簿管理。 7负责电务安全生产调度指挥及信息管理工作。实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做到信息畅通,反映迅速;定期进行故障信息统计分析,通报安全生产情况。 8参与铁路工程建设信号技术方案论证、审查、设备选型及竣工验收。 9负责电务施工安全管理,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审核施工计划和施工安全措施,加强施工检查指导,对施工实施有效监控。 10按照铁道部有关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规定,把好产品上道关,建立健全设备使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检查设备采购和使用情况。 11负责组织新技术培训,指导电务段技术业务培训工作。 12参与涉及本系统安全监察、计划、财务、劳资、人事、建设、物资、职工教育等业务工作,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沟通协调、解决本系统安全生产问题。 13向铁路局(公司)安委会报告本系统安全工作,落实安委会各项工作要求,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结合部存在的问题。 14指导、检查和监督合资、地方铁路信号安全工作。 电务段信号工作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铁道部和铁路局(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管理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管理细则等,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和专业规章制度。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质量验收制度,全面完成维修、中修、大修及测试任务。合理使用维修费用,保证设备投入,防止设备失修。减少设备故障,压缩故障延时,提高设备运用质量,保证安全可靠运用。3建立健全段、车间、工区三级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作业纪律,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强化现场作业控制,杜绝违覃作业,确保行车、设备和人身安全。4.以规章制度和典型事故案例为重点对于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干部职工遵章守纪和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提高职工安全作业互控、自控能力。5.落实段、车间、工区三级设备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解决存在的问题。6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工作,实行调度昼夜值班制度,随时于握安全生产信息和设备运用状况,定期进行故障信息统计和安女生产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解决和制定整改措施。7制定应急抢险预案,建立应急抢修组织并定期进行演练,组织指挥事故抢险及故障处理。8落实施工安全有关规定,对所承担的施工安全负直接责任,对其他施工单位在管的施工负监管责任。9负责信号联锁管理和信号技术设备履历簿编制工作。10规和加强车间专业技术管理,配齐专业技术人员,赋予间相应的管理权责,充分发挥车间管理作用,建设自管型车间。11加强工区管理,严格落实标准化作业程序和安全卡控措施,严格考核作业纪律和技术纪律,建设自控型班组。12负责职工培训和教育工作,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应知应会、实作技能、标准化作业程序和故障处理等为重的实用性培训,不断提高职工技术业务素质和应急处理能力。1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科室、车间、班组考核办法。定期组织管设备质量互检活动,总结交流维护经验,促进设备庄重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现场车间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道部、铁路局(公司)、电务有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认真落实专业管理职责。 2负责管生产组织工作,参加管天窗修,指导、检查工区检修工作质量,全面完成维修等生产任务,保证设备安全可靠正常运用。 3负责车间安全管理、技术管理、计划管理、质量管理、设备管理、施工管理、材料管理、生产调度以及其他工作。 4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工作,实行干部昼夜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信息,定期进行故障信息统计和安全生产分析,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负责微机监测信息分析工作,掌握设备特性变化规律,有针对性地组织维修,预防设备故障。 6负责管年度联锁关系检查试验和车间组织的施工联锁关系检查试验。参加车间管基建、更新改造、大修、中修等工程联锁关系检查试验工作。 7负责组织设备质量鉴定,针对设备质量状况,提出并落实设备质量提高计划,及时克服设备缺点。 8负责组织和参加管设备故障处理和应急抢险。 9落实设备检查制度,每季对管主要设备进行一次检查,每月对正线设备检查一次,及时解决设备存在的问题。车间无法解决的,应及时采取防措施并上报电务段。 10落实施工安全有关规定,对所承担的施工安全负直接责任,对其他施工单位在管的施工负监管责任。 11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作业纪律,强化现场作业控制,杜绝违章作业,确保行车、设备和人身安全。 12每季组织开展一次互检活动,总结交流维修经验,促进设备质量提高。 13监督、检查工区管理工作,每月对工区进行考核。 14组织职工业务学习,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高职工技术业务素质,突出反违章教育,增强职工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专业车间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道部、铁路局(公司)、电务段有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和专业管理职责。 2负责全段信号设备人所修、中修及人厂修工作,并对周期设备检修质量负责。 3负责车间安全管理、技术管理、计划管理、质量管理、设备管理、施工管理、材料管理以及其他工作。 4根据设备中修周期、人所修周期和管设备、器材状况,组织编制中修计划、入所修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负责编制检修作业程序、检修工艺规程,经电务段批准后执行。 6负责新购设备、器材质量测试、检查和验收工作。 7定期检查人所修设备、器材检修质量,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组织分析并制定整改措施。 8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杜绝违章作业,防止行车、人身伤亡事故。 9组织职工业务学习,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高职工技术业务素质。 10学习先进管理经验,运用现代管理手段,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第3节 规 章 制 度 规章制度管理1.国家法规:1)、中华人民国铁路法1990年9月7日通过, 1991年5月1日起实施,是国家管理铁路的重要法律。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国家管理铁路的法律问世,宣告铁路无法可依的历史已经结束,依法治路的时代开始。2)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1989年8月15日国务院第一次发布并实施;2004年12月22日修改通过,2005年4月1日起实施,对于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减少铁路运输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条例修改原因:铁路运输的快速增长,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对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条例已经不适应当前铁路运输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具体原因:一是容比较简单。原条例对电气化铁路设施的安全保护和危险货物运输缺少必要的规定;对铁路运输企业自身的营运行为,也没有提出具体的安全要求。二是保护力度不够。例如,原条例在铁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设立的禁止采砂围,已经不能有效保护铁路桥梁的安全。2002年,陇海线灞河桥因河道下游过度采砂,被洪水冲垮,导致运输中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多万元。根据铁道部的调查统计,由于过度采砂,导致全国干线铁路117座桥梁存在行车安全重大隐患。三是原条例主要规定了铁路部门维护铁路运输安全的职责,对于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责任强调得不够,不利于全面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四是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针对铁路运输的特点,作出具体的规定。安全生产法同样适用于铁路行业。2.铁路专业法规: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简称技规):铁路在技术管理方面的基本规章,以其容的全面性、科学性、简明性、法律效力性,在整个运输生产活动中发挥着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协调的权威作用,成为每个从事运输生产活动的人员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了铁路各部门、各单位从事运输生产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工作方法、作业程序和相互关系,确定了铁路运输设备在设计新建、保养维修、验收交接和使用管理方面的基本要求和标准;明确了铁路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和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是铁路技术管理的基本法规。铁路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规程、规、规则、细则、标准和办法等,都必须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2)行车组织规则(简称行规):由各铁路局本着技规总的原则,根据本局管的条件和情况,形成的更为详尽的各种层次的管理规则和细则。 其容包括:技规中明文规定应由行规规定的事项。技规未做统一规定,又不宜由站段等共同单位自行补充规定的行车办法。根据铁路局管特殊地段的平纵断面情况,信号、联锁、闭塞设备和机车类型等特点,对行车应规定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广大职工在生产实践中创造的、普遍推广的先进经验和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等。3)部门(专业)规章: 技规和行规是铁道部和铁路局跨部门的规章,但各部门、各岗位的行车设备维修、运输生产活动的具体要求和方法等还要加以规定。如:电务部门有信号维修规则;车务部门有车站行车工作细则等。以电务部门为例,除了信号维修规则以外,还有信号设备的“大修、中修”规则、铁路信号设计规、铁路信号施工规及根据特定情况和实际发出的铁路电报、文件等等。部门规章把技规、行规和上级各种规章制度上体现出来的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变成了具体的方法和保证条件,用于指导和约束生产者实现安全生产,对安全生产起到了具体的保证作用。4)安全生产规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种类有很多,如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铁路行车事故救援规则、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等等。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是长期生产实践经验的总结,是前人用千百次血的教训换来的科学总结,违章就可能导致事故,导致死亡,导致犯罪。只有遵章守纪,才能有效地保证运输生产的安全。 按照分层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对规章制度实行行政领导、总工程师负责制,由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应及时进行归档、清理和修订,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基本规章和管理制度的制定、审批、颁布及修改、补充、废止应严格按权限和程序办理。下级制定的各类规章和管理制度不得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2.3.4 铁路局(公司)应建立以下基本规章和管理制度: 1信号维修实施办法2. 信号联锁管理办法3信号大修管理办法4信号中修管理办法5电气特性测试管理办法6信号天窗修管理办法7电务施工管理办法8信息设备维护管理办法9结合部管理办法10电务安全质量考核办法11信号设备检修标准化作业程序1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3安全信息管理制度14干部添乘和设备检查制度15应急抢险预案 电务处应根据铁道部、铁路局(公司)有关规章和管理制度,指导电务段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和管理制度。信号工区的业务管理资料工区除应具备规定的技术图表外,还应有下列业务管理资料: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2信号维护规则 业务管理 ;3信号维护规则 技术标准 ;4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 ;5铁路行车组织规则 。第4节 计 划 管 理 计划管理是信号设备维护工作的基础,应按照“分级管理,责权对应”的原则,切实做好计划的编制、审批、执行、检查、考核等各环节管理工作。 计划编制应科学合理,结合实际,保证重点,体现发展。1年(月)度维修工作计划2年度信号中修工作计划3年度信号大修工作计划4信号设备、器材报废计划5年度生产财务计划2.4.4 电务段每年应根据设备质量状况、年度重点工作、维修天窗作业计划、财务预算和上级要求,组织车间、工区按本规则要求编制年(月)度维修工作计划表(简称计表)和年度信号器材人所检修、修配计划表(电信维表)。年度维修工作计划、轮修工作计划经信号技术科审核,段长批准后执行。 年(月)度维修工作计划表编制的基本要求:1根据管设备类型、分布及人员技术水平等情况,合理分工,做到每项设备(包括备用)均有人负责。 2应充分利用天窗时间,合理安排集中检修作业项目,并考虑配合中修、测试和临时性工作。 3工时定额按铁路局(公司)规定执行,没有工时定额的项目,由电务段自定。为适应天窗检修需要,可实行弹性工作制。 4信号工区工长应掌握管全部信号设备的运用状况,除对管设备跟表检查外,还应担当一定的计表任务。 5工区生产会议、技术业务学习以及管理的工时按铁路局(公司)规定执行。 电务段应按规定的信号中修周期,结合管设备质量状态和运输生产需要编制信号中修周期计划表(电信中表),经段长审核,报铁路局(公司)批准后执行。 电务段组织信号中修车间、工区,根据信号中修周期计划表编制年(月)度信号中修工作计划表(电信中表),年度中修工作计划经信号技术科审核、段长批准后执行。根据年度信号中修工作计划表和信号中修工作量调查表、重点工作编制中修预算、信号中修工作明细表,经段长审核,报电务处批准后执行。2.4.8 中修工作计划编制原则:1根据中修周期、设备质量状况,按站(场)、区间、台(机车)、处(道口)等编制中修周期表,做到年度工作量平衡。 2年度中修工作计划表应严格按中修周期计划表编制,做到月度工作量平衡。3信号中修相关工时定额按有关标准执行。是进行信号设备大修的主要依据。电务段应根据规定的大修周期、条件、围,向铁路局(公司)提报次年信号大修建议计划,由铁路局(公司)统筹安排。 电务段应根据信号设备、器材寿命管理有关规定,向铁路局(公司)提报信号设备、器材报废计划。 计划一经批准下达,应严肃认真执行。如需变更,应按审批程序报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 铁路局(公司)、电务段应及时掌握大修、中修和维修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和质量状况,定期统计分析,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第5节 质 量 管 理2.5.1 质量管理是围绕信号设备质量而开展的组织、计划、实施、检查和监督等活动的总和。各级组织应运用系统的管理理念、先进的管理手段、科学的管理方法,通过持续的管理活动,求得设备质量、工作质量、运用质量的不断提高。 设备质量是指设备及电路达到应具备的技术条件和质量标准;工作质量是反映维修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具有的技术水平、工作态度和执行作业标准的认真程度;运用质量是指信号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具有的效果。设备质量、工作质量是运用质量的基础;运用质量是设备质量与工作质量的综合反映。 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质量分析是保证设备质量、工作质量、运用质量稳定受控、持续改进的重要手段。电务处、电务段应制定设备质量检查及分析制度,定期开展质量检查活动,分析设备运用状况,并充分发挥检(监)测系统的作用,提高设备检(监)测水平。 1电务处应每年组织电务段进行春季设备质量检查和秋季设备质量鉴定工作。2电务处、电务段、车间应有计划地开展设备质量互检活动。电务处每年、电务段每半年、车间每季不少于一次。2.5.4 广泛开展质量管理活动。针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活动计划,开展攻关活动。电务段应定期举行质量管理成果发表会,评选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并逐级上报。第6节 技 术 管 理 电务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部颁技术标准及规章制度。铁路局(公司)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技术实施细则及操作规程。 信号联锁管理是信号技术管理的重点,信号设备维护及各类工程改造,必须严格执行联锁管理有关规定,严禁擅自改变电路结构、联锁软件等。设备开通前,必须按规定进行彻底试验,试验正确后,方可投入使用。 信号设计、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文件须经有关部门审查或鉴定。设计单位变更设计,应提供完整的设计图纸。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进行施工。2.6.4 凡列入“铁路运输安全设备产品目录”或实施认证的铁路产品目录的产品、器材,须取得相应的证书后,方可上道使用。 电务安全技术装备开发、研制以及上道试验,必须执行铁道部有关规定。新电路、新设备、新器材必须经过上道试验,通过技术审查,按管理权限取得批准后,方可正式上道使用。 未经铁道部批准,不得在信号设备上添装其他设备。各种信号设备、器材均应设置相应的标识,以满足设备检修、测试、故障处理时的识别需要。标识的设置应符合铁道部有关规定,铁道部未规定的,由铁路局(公司)确定。设备和器材技人使用前,电务段必须按标准对产品技术性能、技术指标及外观等进行检查、测试,合格的方可使用。提高信号设备雷电防护能力是保证信号设备安全运用的基础工作。应严格执行铁道部铁路信号设备雷电及电磁兼容综合防护实施指导意见,采用综合防雷系统,定期对防雷装置、元件进行检查、测试和整治。产品和系统投入使用前,供应商应向设备维护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提供正式的维护手册、使用手册、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数量不少于6份。技术资料应规、完整并装订成册。施工单位应向设备维护管理单位提供成套竣工图纸,数量不少于6份。电务部门各级机构应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台账和技术档案,及时修订技术资料和图纸,保证图纸完整、图实相符,并积极采用计算机技术进行管理。现场信号技术图纸应适时更新。第7节 设 备 管 理 信号设备、器材以及为保证维护需要所配备的检测车、仪器仪表、工装设备、交通工具等是电务部门的重要资产,必须依据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实物资产的严格管理。各级应建立设备管理制度,采用现代管理手段,加强设备管理,保证其正常使用。 信号系统包括联锁、闭塞、机车信号、列车运行控制、驼峰控制、调度指挥、道口信号、微机监测等;信号设备、器材包括控制台(显示器)、电源屏、计算机终端、信号机、轨道电路发送和接收、转辙机、机车信号主机、变压器、继电器等。 铁路信号维护工作中,高价互换配件是为信号设备修理而储备(备用)、单位价值在2 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且可反复修理使用的互换设备或器材。高价互换配件在购人时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在预计可使用年限按类别计提折旧。 信号设备、器材必须逐台建立台账。设备台账应准确反映设备类型、数量、安装位置、使用年限、更换时间、生产厂商、出厂时间及编号等信息。2.7.5 铁路信号技术设备履历簿是全面反映铁路信号设备、器材状况的基础台账。铁路局(公司)、电务段应指定专人负责铁路信号技术设备履历簿管理工作,设备变化后应及时订正,保证准确完整。铁路信号技术设备履历簿按资料保管。 铁路信号技术设备履历簿及有关图表每年修订一次。电务段于1月底前编制一式两份报电务处,电务处审核、汇总后,于2月底前报铁道部运输局基础部。 2.7.6 为保证信号设备轮修(互换修)的正常进行和满足应急抢修的需要,必须针对管运用设备情况,在电务段、车间、工区备用适量的信号设备和器材(含高价互换配件)。 备用数量规定如下:1轮修(互换修)的设备、器材,按其运用设备、器材总数的5备用;驼峰道岔转换设备按运用数量的30备用。 2实行故障修和人厂修的器材,按其运用器材总数的5备用;机车信号主机备用量为运用总数的30。 3现场应急备用设备、器材每站每种型号备用量应不少于1个;道岔转换设备应急备用量,现场车间每种型号备用l台,修配车间每种型号应至少备用1台。 4特殊道岔转换设备、电源屏、车辆减速器等大型信号设备,电务段应至少备用1套。 5其他未明确的、运用数量较少的设备、器材,其应急和备用数量由铁路局(公司)规定。 6基建、更新改造、大修等工程在发生新增设备及器材时,应按本条规定配备设备和器材。2.7.7 对应急设备、器材的管理,应建立应急设备、器材管理制度和台账,明确备用型号及数量、存放地点及位置等,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其处于良好状态。 各种机械、动力、起重、消防设备和压力容器等特殊设备的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和铁道部的有关规定。 新购设备、器材须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接收入账。工程所用主要设备和器材,须经电务段外观检查或测试,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 电务段应根据设备、器材在维修中的技术、工艺规定要求,配齐维修工作所必需的仪器仪表和工具设备,并按下列规定进行管理:1配备的仪器仪表和工具设备,其性能、精度等应与设备技术、工艺要求相匹配,并在作业中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 2应建立仪器仪表、工具设备保管制度。 3对于纳入计量管理的仪器、仪表,应按规定定期进行计量检定和校准工作,检定、校准应有详细的记录。 部、局配备的电务检测车,电务段配备的检修作业车、应急抢修车、器材取送车,以及各种检修机具和仪器仪表等,均应精心维护,保持良好的运用状态。 信号设备、器材实行使用寿命管理,超过使用寿命期限的设备、器材不得继续上道使用。信号设备、器材的使用寿命期限按产品标准执行。 加强对报废信号器材的管理,防止废弃器材流入铁路信号市场。报废继电器由铁道部指定的单位统一回收、集中销毁,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随意处理。 信号固定资产的启用、调拨、移设、封存、报废由铁路局(公司)负责,调拨的固定资产应保持完整,有关附属设备、备件及技术资料应一并调拨,不得拆用。 2.7.15 高价互换配件的管理、报废、更新和补充按照财务有关规定执行。第8节 成 本 管 理 成本管理是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成本投入是进行铁路信号设备维护,确保信号设备处于良好运用状态的必要条件。 电务段应按照铁路运输企业成本费用管理核算规程和铁路局(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成本明细核算。 信号设备维护成本应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大修按件名实行预算管理;中修、维修按批准的年度财务预算进行管理。2.8.4 各铁路局(公司)应根据线路繁忙程度等因素制定不同的、合理的信号设备直接维修费率,以确保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使用。信号设备维修成本不应包括信号及相关附属设备用电费用。 铁路局(公司)应按规定的周期合理安排信号设备中修费用,以保证信号设备能够按周期进行中修。信号设备中修费以年度中修工作量为依据计算。 铁路局(公司)是维修成本管理的主体,电务处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应制定维修、中修主要工作项目及人所修项目的材料消耗定额,并参与成本费用的预测、控制、分析、审批和考核工作。第3章 安 全第1节 通 则 电务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以领导负责、逐级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为主要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是电务部门专业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的综合反映。各级领导必须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加强政治思想工作,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作业纪律和劳动纪律,认真执行规章制度,保证行车、设备和人身安全。3.1.3 电务处应定期向铁路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电务系统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电务段应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 电务段应健全段、车间、工区三级安全生产体系,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和作业过程监控、联控、互控机制,强化现场作业控制,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增强安全自控能力。 违章作业是造成电务重大、大事故及险性事故的主要原因。必须提高电务职工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加强维修、施工、故障处理等关键环节的控制,落实安全卡控措施,杜绝违章作业。3.1.6 电务调度是电务安全生产的关键岗位,在安全生产中起着重要的指挥和协调作用。必须加强电务调度队伍建设,配齐配强调度人员及硬件装备。电务调度实行三班轮流值班制度,第2节 基本安全制度和作业纪律电务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三不动”、“三不离”“三不放过”和“三级施工安全措施”四项基本安全制度。1.三不动:(1未登记联系好不动;(2)对设备性能、状态不清楚不动:(3)正在使用中的设备(指已办理好进路或闭塞的设备)不动。2.三不离:(1)工作完了,不彻底试验良好不离;(2)影响正常使用的设备缺点未修好前不离;(3)发现设备有异状时,未查清原因不离。3.三不放过:(1)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2)没有防措施不放过;(3)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三级施工安全措施:电务段、车间、工区三级组织的施工均应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措施的基本容应包括:施工前的准备措施,施工中的单项作业措施、安全卡控措施及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后的检查试验措施,以及发生故障时的应急措施等。 电务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作业纪律:1严禁甩开联锁条件,借用电源动作设备; 2严禁采用封连线或其他手段封连各种信号设备电气接点; 3严禁在轨道电路上拉临时线沟通电路造成死区间,或盲日用提高轨道电路送电端电压的方法处理故障; 4严禁色灯信号机灯光灭灯时,用其他光源代替; 5严禁甩开联锁条件,人为沟通道岔假表示; 6严禁未登记要点使用手摇把转换道岔;7严禁代替行车人员按压按钮、转换道岔、检查进路办理闭塞和开放信号。第3节 联系要点和登(销)记 联系、要点、登记按下列规定执行:1凡在天窗无法完成的拆卸、安装、移设、更换、测试等工作,需中断设备使用时,应填写信号施工要点申请计划表(电信安表2),申请列入铁路局(公司)月度施工计划进行实施。施工前应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上登记,接到批准施工的调度命令,并经车站值班员签认后,方可作业。 经批准列入铁路局(公司)月度施工计划的区间作业,须取得登记站值班员请求调度员同意的通知后,方可作业。 2利用天窗对信号设备进行集中检修时,作业前须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登记,经车站值班员签认后,方可作业。 3信号设备发生故障时,应首先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登记停用设备,经车站值班员签认后,方可进行处理。 4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设备隐患时,应立即通知车站值班员及电务段调度,并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登记停用设备。经车站值班员签认后,方准进行处理。 联系、要点、登(销)记有关要求:1检修作业时由检修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办理(非集中联锁车站由检修人员在运转室办理,并与扳道员取得联系);施工作业时由施工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负责办理;故障处理时,由故障处理人员负责办理。无人、中继站由铁路局(公司)制定具体办法。 2进行施工或检修作业前,必须核对作业时间、作业容和影响围等;处理设备故障或隐患时,要点前,必须确认设备停用影响围,登记容为停用设备名称、停用时间、影响围等。 3检修作业或故障处理完毕,应会同使用人员检查试验,其结果应记人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履行销记手续;施工作业完毕,应会同使用人员检查试验,其结果应记入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履行销记手续。 4登(销)记的容一经车站值班员签认,任何人不得任意涂改。5联系应使用标准用语,语义应简明、确切,做到相互复诵。6联系、登(销)记办法及标准用语,由铁路局(公司)制定。第4节 事故及故障处理 为降低事故损失,压缩故障延时,电务部门必须制定应急预案,以保证准确、迅速地处理信号事故和故障,尽快恢复设备正常使用,减少对铁路运输生产的影响。 应急预案按险情等级和影响程度分为A、B、C三类。铁路局(公司)负责制定A类应急预案,电务段负责制定B、C类应急预案。B类应急预案应报电务处审查备案。A类应急预案由电务处负责启动,B类应急预案由电务段负责启动,C类应急预案由车间负责启动。A、B、C类围划分,由铁路局(公司)确定。3.4.3 应急预案应包括:指挥机构与职责;人员分工与协调;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实施;事故及故障处理程序;不同设备类型及防洪防火抢修方案;重要系统及设备有关厂家技术支持方案;应急设备及器材(器具)的备用;技术图纸图表的配备;管界示意图和公路里程图;交通工具、照明设备及通信手段和联络方式;应急抢险队伍的组成与演练;应急处理过程中的预防与卡控措施;后勤保障措施等容。3.4.4 不同设备类型抢修方案应按下列设备分类制定。 1计算机类设备,包括联锁、TDCS(列车调度指挥系统)、CTC(调度集中)、CTCS(列车运行控制系统)等; 2电气集中室设备;3道岔转换设备;4轨道电路设备;5信号机设备;6区间闭塞设备;7驼峰设备;8电缆线路;9电源设备。 计算机联锁、CTC、TDCS、CTCS、驼峰自动化等重要系统及设备有关厂家也应制定相应的应急保障措施,明确负责人员、联系方式,及时提供技术支持。 电务段应根据有关规定和需要,配齐应急抢修器材和装备,并加强管理,确保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电务处、电务段应加强对应急抢险队伍的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抢险模拟演练,保证一旦发生事故或故障,能够做到正确指挥、准确处理,尽快排除险情和故障。 电务处、电务段应建立应急抢险检查制度,结合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当发生信号事故或故障时,应按险情等级和影响程度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故障处理人员应严格按故障处理程序处理,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尽快恢复使用。 当发生与信号设备有关联的机车车辆冲突、脱轨事故时,信号维修人员应会同车站值班员记录设备状态,派人监视、保护事故现场,不得擅自触动设备,并立即报告电务段调度。 对影响行车的设备故障,信号维修人员应将确认的故障现象以及故障原因、处理情况登记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作为原始记录备查。注:关于信号故障信号故障分为信号事故和信号障碍。1信号事故:(1)信号事故及事故等级:根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规定,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事故,包括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相关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的事故,均为铁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凡因信号设备故障而造成的事故为信号事故。事故等级及分类: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列车脱轨辆数、中断铁路行车时间等情形,事故等级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其中一般事故又分为一般A类事故、一般B类事故、一般C类事故、一般D类事故。各类事故的区分界限是根据事故后果,即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数目,机车、车辆破坏数目,中断行车时间及造成的经济损失数额等来确定。(2)常见的信号事故:信号设备发生故障,构成行车事故时,一般常见的以延误列车运行、挤道岔、列车冲突、列车车辆脱轨等较为多见。常见的信号事故有以下几方面:信号设备维修不良;信号维修人员违章作业;车站人员发现信号设备不良危及行车安全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来不及采取措施而耽误列车;信号设备中安装的集成元件、分离电子元件及组成的整机,未经测试或超周期使用,影响列车运行时;工厂生产的产品,自安装使用时起,在工厂保修期,发生质量故障耽误列车行车时(列为生产厂责任事故,超过保修期的列为信号部门责任事故)。信号工作人员发现信号设备不良危及行车安全时,应积极设法修复。如不能立即修复时,应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登记,停止使用。停止使用的设备,发生强行使用而造成事故时,列为使用单位责任事故。(3).信号障碍:未达到信号事故等级的信号设备故障均为信号障碍,包括信号责任障碍和信号非责任障碍。信号责任障碍指信号设备维修不良及人为作业影响造成设备故障,影响了正常使用。信号非责任障碍指无法防止雷害和自然灾害及无法检查、发现的器材材质不良及外界影响所造成设备故障,影响正常使用时。外界影响属信号非责任障碍,包括电力、电网影响;列车车载体刮、砸及外部人员砸、拆,毁坏设备;道岔尖轨卡物、外界施工影响等;其他不可抗拒的、不可预见的和设备不能承受的外部原因。第5节 事故及故障管理3.5.1 信号故障分为信号事故和信号障碍。信号事故按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管理和考核。3.5.2 信号障碍分为信号责任障碍和信号非责任障碍。 1信号责任障碍是指信号设备维修不良、违章作业所造成的影响设备正常使用的障碍。 2信号非责任障碍是指无法检查、发现的电务器材材质不良及外界影响所造成的影响设备正常使用的障碍。 信号障碍及一般事故按责任、非责任分别进行统计。 由于下列原因致使信号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属外界影响:1供电、电气化、通信影响;2列车车载物体刮、砸及人为偷盗、拆卸、毁坏设备;3道岔尖轨卡物、外界施工妨碍等;4水害等自然灾害;5其他不可抗拒、不可预见的和设备不能承受的外部原因。 信号设备、器材在质量保证期因产品质量发生事故,由供应商(生产厂家)承担安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发生信号故障的报告制度:1信号设备发生故障时,信号工区应立即向车间和电务段调度报告。 2电务段调度应及时向铁路局(公司)电务调度报告。3铁路干线发生影响客车的信号设备故障,自故障发生时间起2小时,电务处调度应将故障概况、影响围、处理情况等及时向铁道部电务调度汇报。故障超过2小时未恢复的,应将当前处理情况及时上报。 4当发生影响较大的故障及险性以上事故时,应立即逐级上报。3.5.7 信号故障管理制度:1发生信号故障后,信号工区应及时填写“信号事故、障碍登记簿”(电信安表)。 2发生一般行车事故,电务段应及时填写“信号一般行车事故统计分析表”(电信统表),连同事故分析报告一并报电务处。 3发生险性及重大、大事故,须及时将事故详细情况逐级上报至铁道部运输局基础部。 4电务处、电务段每月应填写“信号障碍统计表”(电信统表)、“信号障碍原因分析表”(电信统表)、“信号设备雷害统计表”(电信统表),并附总结;电务段每月25日前报电务处,电务处每月末报铁道部运输局基础部。 5电务处每月应对管信号故障进行综合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防措施,并通报各电务段。 6每年年末,各级均应统计分析全年信号设备故障情况,填写电信统表,并附安全总结,逐级上报;电务处于次年1月10日前报铁道部运输局基础部。第6节 技术作业安全要求 检修工具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经常保持完好,发现不良的,应及时更换。检修人员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工长每月检查1次;电务段每年3月前组织车间检查试验(包括绝缘工具)1次。 铁路局(公司)每年对风压、液压设备及相关部件组织1次检查,发现不良的,应及时处理,问题未解决的,禁止使用。 工区应备有急救药箱,所有工作人员应掌握预防作业伤害、触电和外伤处理知识。3.6.4 禁止扒乘机车或列车;禁止从行驶中的机车或列车跳上、跳下。 在站、区间作业时:1上道进行施工、检修作业及设备检查时,应实行双人作业,按规定穿着防护服(饰),并应设安全防护员,实行专人防护。 2防护员应与室值班人员保持联络,随时预报列车运行情况。防护员应佩戴标志,携带规定的防护用具。防护员不准兼做其他工作。 3电务值班人员应随时与车站值班员联系,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并及时通知现场信号作业人员,现场作业人员接到电务值班人员通知后,应立即停止作业,下道躲避。 4在站作业时要时时注意嘹望列车运行,根据站场线路布置,建立作业安全岛。有条件的车站应安装列车接近自动音响或语音报警装置。 5在区间行走时应走路肩;在道床上行走或工作时,应不断前后嘹望;在复线区间,应逆列车运行方向行走,并不断前后嘹望,禁止在邻线和两线中间躲避列车。 6横越线路时,须执行“一站、二看、三通过”的制度。禁止从车辆下部或车钩处通过。在停留列车、车辆前部或尾部通过时,应与其保持5 m以上距离。 7禁止在机车行驶中检修机车外部的电务设备,机车入库或在车站停车检修机车外部的电务设备时,应挂红色信号旗或红灯防护,并在操纵手柄上悬挂红色“禁止操纵牌”。 8禁止在钢轨、枕木上和车辆下部休息。 9雷雨或暴风时,禁止在信号机上作业;打雷时,禁止修理避雷器、地线。 10冬季室外作业时,所戴防寒帽应有耳孔。 11检修电动(电空、电液)转辙机时,应打开遮断器。12挖坑、沟时,应了解地下设备情况,土质松软处所应有防护和加固措施,以防坍塌。坑、沟一般不应过夜,不得巳时,须采取防护措施。 13扛抬笨重物品时,每人负重一般不得超过50 kg。3.6.6 在高柱信号机上作业时:1离开梯子或站在梯子架外侧工作,须使用安全带。 2禁止上、下同时作业;不得将工具、材料放在信号机上;不准上下抛递工具、材料。 3列车通过时,禁止在该股道两侧信号机上停留。 4不准人扛、手提笨重物品攀登信号机。 在桥梁上、隧道检修信号设备时,应设专人防护。严禁工具、材料侵入限界。3.6.8 对带有220V及其以上电压的信号设备进行作业时,一般应切断电源或双人作业。需停电进行检修作业时,应指派专人负责断电,并在电源开关处悬挂警示牌。恢复供电时,应确认全体工作人员作业完毕,脱离带电部件后,方可合闸,摘除警示牌。 对高于36 V电压的信号设备进行带电作业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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