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生产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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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通则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本通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规定了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要求,以加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1.2本通则适用于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和各项生产活动。1.3公司安全科协助公司领导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实现生产安全、施工安全、交通安全,减少、防止事故的发生。2引用标准与文件QJl421安全检查细则QJl42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GB2893安全色GB2894安全标志GB5083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标准3安全生产管理3.1公司全体职工都应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国家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指令、法规、标准、制度及规定。公司全体职工,都应依照公司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的规定,在本工作岗位上,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各级领导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实施新建、改建、扩建、革新、改造和引进项目时,认真执行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方针。会签时必须有安全主管部门的审查签字。全体职工都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三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经理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成立以经理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并由安全科主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技术工作。公司内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由行政正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成立并主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各单位设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协助领导管理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每个从事生产、试验、收料、清理、维修等作业的各科室,班组都应指定一名安全负责人,主要在站安全领导小组的管理下,负责各科室(班组)的安全工作,协助领导管理本站的安全生产工作。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实施对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对新接收的职工(包括调入职工、雇佣的临时工),必须进行劳动卫生和安全生产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发生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其进入工作岗位。对操作生产设备的职工,进行岗位安全技术培训,在考核合格后发给操作合格证,方准其独立操作。对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具体按QJl42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中的规定执行。对调换工作岗位或连续离岗六个月以上重新返岗位的职工,必须重新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对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投产,要进行新操作规程的安全教育。对参加危险作业项目的职工,要进行有关的安全教育。对所有在岗职工,每年进行一至二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并利用每年的“安全月”活动,生产调度会,以及报纸、广播、展览、劳动保护教育等各种形式,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灭火、急救、抢险等培训。对于特种工种操作人员安全管理与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建立并严格执行定期的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公司所属各单位应结合生产,认真组织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月查,班组的周查和作业岗位的日查。公司安全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公司安全部门要与其他部门配合,认真做好生产前安全检查。每年要组织全公司性的专业技术安全检查。公司、各站安全部门做好各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工作。各级专、兼职安全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监督检查。认真排除隐患并进行安全技术改造,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对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安排疗养并发放保健费。为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必须依据国家规定,将每年技术改造经费的1020用于安全技术改造。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保证职工必要休息。配备适当的休息场所和饮水设施等。坚持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根据公司特点,实行轮岗换班制度。女职工因生理特点所需的劳动保护,以及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要求按女工劳动保护管理规定执行。对高温作业、防暑降温和暑期工业卫生的具体要求,按我上级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安全部门和各级专、兼职安全员及全体职工负有安全生产的监督职责,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并上报。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保用品。按规定严肃认真处理职工伤亡事故。为了及时吸取教训,防止伤亡事故发生,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如实反映情况。已经发生的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协助安全部门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不准瞒报或虚报各类工伤事故,应及时上报安全主管部门。严格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以经安全主管部门及工伤鉴定委员会确认为工伤者,可享受免费治疗及有关规定的补贴。安全主管部门应建立完整的职工伤亡事故档案,并妥善保存备查。公司在生产期间,要备有急救机动车辆以及时有效地救护受伤职工。3.2对生产区和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生产区作业场所和其他设施,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各种设施必须建立维修保养、检查和报废制度,安全防护、防尘、防毒等装置必须保持有效、完好。生产区道路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车行道、人行道保持平坦、畅通,并有足够的夜间照明。禁止在路面上堆放物品、存放车辆。未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中断交通或在路面上从事妨碍交通的活动。生产区通行机动车辆的道路宽度不得小于6米。站内的通行机动车辆的主通道不得小于3.5米。架空管线的跨路高度在生产区通行机动车辆的道路上架空管线的跨路高度不得低于3.5米。生产区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和绿化物等。不得防碍交通视线。道路两侧应设置必要的交通安全标志。车辆在道路上临时停车、修理必须设安全标志和夜间红色警示灯,结束后要立即清理现场。作业场所安全要求:所有建筑物及架空管线的支架、立柱等构筑物,必须坚固安全。建筑物的地面、墙面、房顶、门窗应保持完好,下水道畅通。使用单位发现建筑物损坏或有危险征兆,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理。未经公司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结构及性能。所有沟、井、池及空中走台上有失足堕落危险的孔、洞等必须设置牢固可靠的盖板或护栏。凡有可能遭雷击的建筑物、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等,都应按有关标准安设防雷装置,定期检测、维护,保证其性能可靠。各种输送管线的安装、架设、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各种用途的管道,应按国家统一规定刷涂不同的标志色,以示区别。树木及其枝叶与架空电线之间,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在公司区和作业场所的危险部位,应按GB2894安全标志的规定,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易燃易爆、高压电、剧毒、强腐蚀等危险场所,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分级严格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防火防爆场所要符合下列要求:严禁焚烧垃圾、废纸等。生产作业场所和各类库区内,严禁擅自动用明火。油库指定专人负责,加油时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生产区和一切工作场所,都必须设置品种、数量足够,性能可靠的灭火器材,并且摆放整齐有序。要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后方可进行。生产清理时,与地面经常摩擦的线路,应当按入安全电源。作业场所的各种设备、工作台布置、安装应保证安全,便于操作、维修和通行。作业场所必须保持整洁、清洁,及时消除垃圾、油污和积水。各种物品的放置应整齐、稳固,保证操作和通行安全。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结构及性能。工作场所应有良好的采光和照明。3.2.9.室内工作地点的温度低于5时应有取暖设备,经常开启的门窗,冬季应有防寒装置。对有粉尘等有害作业场所,以及产生强噪声的作业场所,应加强防护和治理,把有害因素降到国家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交叉作业时应当指定安全负责人,各工种、科室自行按排,进料路途中及卸料安全由进料单位负责,同时作业时,收料人员应当协调好车辆,兼管安全。作业设备应严加密闭,必要时安装使用通讯、吸尘、净化、屏蔽、吸收等防护装置,并尽可能采用远距离、自动化操作。废料、废水和有害物的废包装物,应按照国家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等规定妥善处理,废料处理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不得危害职工和附近居民。每个工作场所都应设安全负责人,并标志于醒目部位。3.3对生产设备及工艺装备的安全要求生产操作者在使用设备、工具前,必须认真仔细检查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不准违章作业。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移动改装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等。各主管部门和各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负责所管辖生产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保证其使用安全性。对新设备及其安装应认真验收,防止因设备本身缺陷或安装不当危及职工。生产设备的操作手,应认真检查、管理好所用设备,保证其使用安全性。搅拌站的生产线应由主管部门制定专门制度,由操作手负责管理。制止违章使用,避免事故的发生,发现故障要及时向负责人报告。生产线清理人员在清理生产线有危险的部位时,应当通知操作手或者调度,停止生产线工作后方可清理,确保安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是生产厂家技术人员确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设备及其附件的结构、性能和工作范围。独立操作特种作业的生产设备,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要求,经上级有关主管部门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后,持特种作业操作证。否则严禁独立操作。持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还应定期接受复审,否则不得继续独立操作。按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规定以操作人员的操作位置所在水平面为基准,凡高度在2米以内的所有设备传动带、传动链、转轴、带轮、齿轮、飞轮、链轮等危险零部件,都必须安装防护装置,并严禁随意拆移,完成设备检修后立即按原标准装好。空气压缩机及各空气压力罐应压力表等安全装置,禁止超过压力的最大数值。各种机动车辆和装卸机械,应定期检查、修理,保证其各部份完好。其制动、传动、鸣笛、灯光、雨刷、后视镜等安全装置齐全有效。电器设备必须由持证电工按标准安装和管理。严禁非电工安装、改装或修理电气设备。用电单位的变配电设备(配电柜等)只允许持证电工管理和操作。安装使用临时电线,必须事先向公司安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获准后方可安装使用,用后及时拆除。一切电气设备及线路必须绝缘良好。需要裸露带电体应安装在人和物都接触不到之处。否则必须设可靠的安全遮栏和明显的警告标志。电气设备必须设可熔性保险器或自动开关,必要时应装漏电保护器。一切电气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都必须采取可靠的保护性接零措施。严禁用可燃液体、水或其它潮湿物清洗、擦拭电器设备。在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乙炔、氧气瓶运输、储存、使用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执行。瓶阀、减压阀、压力表、瓶帽、易熔塞、防震胶圈等安全附件应保持齐全有效。所有气瓶都必须防止日晒,远离火源,距明火10米以上,避免冲击震动。氧气瓶严禁接触一切油脂,乙炔气瓶严禁卧放使用,二者同时同处使用应相距5米以上。压力容器禁止私自改装,如需维修时,报生产厂家,严禁无证操作和违章操作。锅炉应安装在单独建造的锅炉房内,不得与人员密集的房间、道路贴邻。锅炉及其压力表、安全阀、水位计等各项安全附件的购买、安装、使用、运行、管理、保养、检修、试压等,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执行。严禁无证操作和违章操作。任何领导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允许或强迫司炉工违章作业。3.4.作业行为的安全要求进入工作现场开始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严禁违章着装。禁止裸露上身上岗,注意文明生产。禁止穿背心、短裤;禁止穿裙子、高跟鞋;操作外露旋转机械严禁戴手套、围巾、领带、或其它颈挂物;严禁穿敞袖上衣;夜间或者视线条件不是良好的情况下交叉作业应当穿反光服。作业中,特别是设备运转时,操作手严禁嬉笑打闹、读书阅报、下棋玩牌、闲聊睡觉,严禁酒后上岗操作。严禁一切人员擅自动用他人操作的机器设备、车辆、开关。开始工作前应检查设备、工具和作业环境,发现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先排除或报告,不得冒险作业。禁止超速度、超负荷使用设备。除正确操作外,人体必须与正在运转的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得在设备上登、靠、坐、卧。严禁从设备的运转部位上跨越或在其下方钻过。设备运转时如遇突然停电,或发现设备异常必须立即停机,并关闭电源,待确认恢复正常后再重新启动。检查修理、清洗设备必须事先做到:检修或清理生产线搅拌机搅龙时,所有机动设备都必须先停机,关闭机上电源开关悬挂“禁止启动”的警告牌,还必须按下搅拌主机的红色开关,拔出钥匙,必要时设专人监护或采取其它可靠措施。生产线平皮带、斜皮带清理积砂时,身体任何部位不得接确到运转部位。清理出料或地面时应当注意安全,如有装载机配合时,应当设立一名指挥人员,人工单独清理时应将正在清理的标牌放于生产线前面,防止车辆进入。每台机械都必须指定专人操作,他人不得擅自动用。禁止在手、身体或衣服、鞋袜潮湿的情况下,从事有触电危险的操作,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应佩带绝缘防护用品。往生产线加生产必须的添加物时,应当在指定的地方添加,并且人不得站在下料口的正上方添加。二人或二人以上的多数人共同作业时,必须事先确定一人指挥,明确分工,互相协调一致,共同操作过程中,如果有人离开因而不能保证安全时,应停止工作。从事2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佩带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帽,如遇大雨、大雾或六级以上大风天气,泵车起重机等容易导致侧翻的车辆应停止作业。光照不足时,不得进行任何高处作业。运输车辆、泵车作业必须服从工地的安全人员的管理,正确佩戴有关劳动保护品。办公室、后勤、试验人员、每天工作下班后,应认真检查和清理工作现场,关闭水、电、气、汽开关,锁好门窗。严禁违章驾车、遵守交能规则,混凝土运输司机、泵车司机、操作手及特种工必须并持有从业或行业资格证。车辆驶速限制:在进入单位时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道路交叉和拐弯处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往生产线倒车时应开启倒车报警并观察有无行人或者作业员,确定安全后方可倒车,严禁高速倒车,在工地倒车卸料时必须有人指挥,施工人员不知情的情况下禁止倒车。公司员工车辆应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点,不得进入生产场地,禁止乱停乱放。生产车辆一律停在规定区域内,并停放整齐,排队车辆必须按调度要求或公司规定执行,不得挡住其它车辆进入。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定期进行交通安全学习。严禁无证驾驶各种机动车和酒后开车。安全生产责任制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公司行政主管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商品混凝土预拌公司各单位。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第五条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公司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3、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解决安全措施费用;5、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6、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7、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第六条安全部门安全生产职责1、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2、组织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3、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4、在组织新项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时,做到“三同时”:5、审查公司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6、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7、负责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第七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总公司规章制度在本部门贯彻执行,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2、对本部门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支持上级领导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3、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4、支持群众性的劳动保护监督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5、深入生产一线,掌握了解安全生产状态,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6、参加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8、参加安全检查和对监督,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第八条员工安全职责1、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禁令和规定,履行安全职责;2、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肃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3、认真学习并执行安全用火、用电、安全生产、消防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4、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5、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保持工作环境整洁,文明办公;6、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第九条站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1、对本站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站生产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部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3、在组织本站工程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车辆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工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7、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8、对外司机、进货车队加强文明安全管理,并对其进行评定。第十条兼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1、在站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站负责人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2、参与制订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3、负责编制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4、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5、负责单位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辆、生产情况,提出改进建议;6、及时深入检查,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第十一条班组长(代班长)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进现场生产线生产时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第十二条生产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第十三条外租车车车主安全职责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司机工作,对车辆的安全负全责。 2、按制度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做好本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经常组织安全学习,监督本单位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作业、遵守交通法规。 3、必须保持本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批准后新来司机应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和上岗安全教育后方准上岗。 4、根据上级的交底向司机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出车教育,监督其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5、经常督促司机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隐患应立即及时解决。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做好伤者抢救工作, 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7、服从公司统一管理,司机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第十四条特种工人员安全职责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 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4、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5、发生伤亡和未遂事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6、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7、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或检查。第十五条 司机安全职责1、本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培训,熟悉并掌握汽车的构造、性能、原理、驾驶、维护、保养等技术及安全方法,经交通管理部门考试,取得机动车驾驶执照、以及从业资格证后方可上车驾驶。2、司机驾驶车辆必须是在其执照准驾范围内,驾驶领导安排的车辆,并携带规定的各种证照,按调度指定的任务和项目作业。3、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省、市、区制定的实施细则以及厂内的各项规定,树立法制观念。4、所用运输车辆在进入站内,必须遵守站内的限速规定,不得超速行驶5、必须随时保持车辆的完好状态,每次出车前,必须按规定对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开带病车。6、车辆的驾驶必须严格按技术及安全规程执行,任何人不得违章驾驶,并有权拒绝和制止他人违章指挥、违章驾驶。严禁抢道、斗气、超速、强超强会、酒后开车,交他人开车7、恶劣的气象环境及复杂的道路环境行车时,必须加大前后车距离、谨慎操作、降低车速,均匀缓慢地行驶。8、严格服务调度的按排,没调度的命令任何车辆不得进入生产线生产,工地上车辆协调、调换必须征得调度同意,方可调换。9、倒车时必须保证车况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倒车,如情况不时应有安全员(除同机以外的第二人)指挥车辆。10、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能排除一般车辆故障。11、收车后,必须按规定检查好车辆,并做好车辆清洁工作,第十六条 清理工安全职责1、严格按工作流程和要求作业,服从领导按排。2、执行清理任务时必须佩带相关的安全防护品,确保安全工作。3、注意安全,交叉作业时必须有安全人员指挥时方可作业。4、身体的任何部位不得接触机械运转部位,从事危险任务时必须通知调度,有安全人员在场。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卫生及清理工作。6、接受领导的其它临时任务。第三章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第十五条公司党委安全生产职责1、对本公司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2、协助行政领导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3、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4、协助行政领导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5、支持开展群众性的劳动保护监督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6、深人生产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第十六条经营部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在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组织制订、修订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3、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4、参加生产技术重大革新的设计审查,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5、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订职工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6、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7、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8、负责对公司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综合部认真开展各种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9、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第十七条综合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公司的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主管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2、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3、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取证工作;4、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5、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6、临时用工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7、监督检查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八条财务部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安全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规定,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2)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费用等安全费用的资金到位,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内容;(3)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开支,保证总公司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第十九条试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凡进入试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动用试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安全设施,不准在试验室吸烟,就食,不准随地吐痰。2、试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试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条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试验室内安全设施、标志必须齐全有效。4、试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试验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5、试验室要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等消防器材。6、试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7、每日最后离室人员要负责检查水、电、门窗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各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8、对试验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有上级反映,整改,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在采取补救措施的同时如实报有关部门,对造成安全事故者,应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9、试验室工作人员作为试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站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第二十条第四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安全科负责解释,自二一年九月九日起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和要求,以保证发现和解决不安全隐患,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事故,确保安全生产。1.2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过程和工作过程。2引用标准与文件:QJl42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QJ2867危险点控制管理规定3内容和要求:3.1安全检查要做到经常性,充分发动群众,坚持专职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3.2公司例行安全检查,由安全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实施。每年安排一次全公司性质的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隐患、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每年安排一次专业性的安全检查。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电气、生产设备及压力容器、易燃易爆重点危险部位进行检查。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除分公司组织自查外,公司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分公司的重点危险部位和设备进行检查,并现场落实解决有关问题,否则不能投产。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节前安全检查。在各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易燃易爆、重点危险部位进行检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到各站生产现场监督检查。3.3站内安全检查站除配合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外,站领导每月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起生产线使用情况,消防器材、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经营部,并作好检查记录。3.3.2 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站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检查。需入库的成品、半成品、贵重工具等是否放好,门窗是否完好,用电设备是否断电,是否有漏汽、漏水等问题。3.33站安全管理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3.4班组检查班组每周由组长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站领导,并作好检查记录。组长在每次生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危险部位和要害设施要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有无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倒班生产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并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代班长或站领导。3.5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主管公司领导或经营部,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生产。3.6.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要按“三定二不推”的原则处理。三定是:定解决问题的负责人,定整改措施和费用,定解决问题的时间和期限。二不推是: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站,站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3.7站能解决的安全隐患,站领导要及时安排人员解决。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发现安全隐患无故拖延不解决的单位,安全科将根据有关规定发出隐患通知单限期落实解决。在期限内仍未解决,由此发生事故或影响生产,公司将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附录:安全检查内容 序号:检查单位检查内容: 1 操作人员熟知安全操作规程 2 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3 劳动护具穿戴符合要求 4 设备及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好 5 三大安全附件在有效期 6 电器设备、开关、照明及防护装置齐全完好 7 生产线安全生产条件具不具备 8 接地正常并在检测期 9 生产现场文明整洁无多余物 10 无违章现象 11 检查记录 备注:处理意见:被检查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检查负责人: 年 月 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规定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概念、内容和组织。本制度适用于指导本公司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网络的建立。2术语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以保证安全生产为目标,运用安全系统的概念和方法,通过设置管理机构,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建立灵敏的安全信息反馈系统,推行安全目标管理,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活动,把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活动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有明确的任务、职责和权限,又能互相协调,促进和制约的安全管理的有机整体。3.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内容3.1确定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的措施。3.2建立以行政一把手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组织保证体系。3.3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规章制度。3.4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贯彻落实。3.5推广应用现代管理方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管理。3.6建立高效灵敏的安全信息反馈系统。3.7开展群众性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以及班组安全管理活动。3.8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4安全管理组织4.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科在经理领导下工作,对经理负责。4.2建立技安组织网络(见附录),在总经理领导下设立安全科,由总经理任主任,主管副经理任副主任,办公室、业务科、设备科、物资科等有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站主管安全领导任委员,协助经理领导全公司安全工作。4.3按规定设立安全科,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的工作。4.4基层生产单位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立兼职安全员,协助管理基层单位的安全工作。4.5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基层生产单位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附录:商品混凝土预拌公司安全保证组织网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销售科设备科物资科安全科站领导安全生产教育制度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本制度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和要求,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安全教育成为制度化,不断提高全公司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确保科研生产顺利进行。1.2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所有职工。2引用标准和文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3内容与要求:3.1对所有新进公司的工人,必须进行公司、站、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3.2公司级安全教育由综合办组织,安全科配合实施。总公司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总公司概况,安全生产特点,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方针、制度和本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知识,发生事故分析的原因、影响及预防措施等。3.3站级安全教育由站长和安全员负责实施。站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搅拌站生产特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特殊设备的安全要求,危险区应注意的要点,事故教训和预防措施,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及管理制度等。3.4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实施。班组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岗位责任制,设备结构性能,安全操作规程和排除不安全因素的紧急措施,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等。3.5职工调换工种必须接受新工种安全教育,长期离岗复工,要进行复工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操作。3.6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按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按各自工种要求进行定期复审。3.7公司级干部、中层干部、班组长、工程技术管理干部、安全技术干部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核。3.8采用新工艺、新设备、使用新材料,生产新产品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操作方法和安全知识教育。3.9各站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分公司、班组要坚持进行每次生产前的安全教育。附录:安全教育实施检查表 序号:内容人数总受教育人数%说明1.新入公司人员三级教育 2.中层以上干部教育 3.工程技术人员教育 4.安全技术人员教育 5.班组长教育 6.全员教育 7.特种作业人员教育 8.复训教育 9.复工教育 10.调换工种教育 评价检查人 年 月 日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在安全生产工作的奖励与处罚办法。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生产及经营管理。2奖励2.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2对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绩者,除年终可评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外,还可按公司合理化建议奖规定给予奖励。2.3对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主动整改,有效的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或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2.4.对公司、职能部门,年内实现安全目标,全年无事故,安全管理成绩显著者,给予表彰和奖励。2.5.对敢于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或使公司财产免受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3处罚3.1.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处罚。发生死亡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从重处罚。发生重伤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较重的处罚。发生轻伤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对于重大未遂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3.2违章违纪处罚对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的工人和技术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在生产作业中,未按本工种操作规程操作或无证操作设备仪器的工人和技术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对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上、下同时作业不戴安全帽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无证独立操作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对生产区内机动车辆超速行驶,违章驾驶或违章乘车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对单位内安全通道不畅通的负责单位,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对违反QD924393低压电气临时线路安装使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除上述情况外,对其它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可参照上述规定酌情处罚。3.3存在事故隐患的处罚对存在不安全隐患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给予处罚:各种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地的防护装置、保险装置、指示信号装置要齐全、有效、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负责单位酌情给予处罚。对各种安全装置(如压力表、安全阀)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的,要酌情给予处罚。经检查认定为事故隐患,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后,对在限期内能消除而不消除的;本单位不能消除,但应制订临时安全措施而不制订的;本单位不能消除,但应提出申报而未提出申报的单位,要酌情给予处罚。3.4加重处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加重处罚:领导违章指挥,造成因工死亡、重伤、轻伤、急性中毒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要加重处罚。发生事故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在12个月内再次发生同类事故的,要加重处罚。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时间不报的,要加重处罚。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见附录A)后不按期排除隐患或未采取有效措施而发生事故的,要加重处罚。3.5减免处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酌情减、免处罚: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可酌情减、免处罚。发生工伤事故属于本单位以外其它原因,可酌情减、免处罚。对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治理措施,但限于技术水平,在限期内未达到规定的,可酌情减、免处罚。发生事故后,能积极组织(配合)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分析,对事故的有关人员提出严肃处理意见,并能认真制订防范措施的,可酌情减、免处罚。3.6其他处罚凡阻止、干扰、刁难安全监察人员、安全员进行正常工作或无理取闹、拒绝安全检查人员检查的,要对当事人和所在单位酌情给予处罚。发生事故时,在执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对事故的责任者和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后果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发生事故需应赔偿经济损失的,其赔偿金额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赔偿款应从本人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20,直至扣完全部赔偿。对能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较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4实施与检查4.1公司年终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由基层推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给予奖励。4.2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者由基层单位推荐,公司安委会审议,公司领导批准给予奖励。4.3经济处罚由经营部会同财务部门执行。发生工伤事故后,基层单位按本办法提出处理意见,经安委会审议,报公司领导批准。本办法所罚款由财务部门按经营部发出的“工业总公司安全生产违规、违制通知单”(见附录B)从被罚单位奖金中扣除,不得摊入生产成本。对所罚款项,财务部门应立专用户头,列入暂存款安全专款中,由经营部掌握用于安全工作。4.4本规定由安全科负责监督检查。附录A:事故隐患通知单序号: :现发现下列问题,曾口头通知同志,现将该问题书面通知你们,请在月日前将处理情况报送安全科。 安全科 年月日发现的问题和建议:( )司安字第号此联反馈安全科 采取的措施和完成的日期: 单位(章) 负责人 年月日附录B:商品混凝土公司安全生产违规、违制通知单单位:班组:发现时间:地点:性质:违规、违制内容:纠正措施要求:处理意见:通知人一联通知公司(站)二联安全科留存工伤事故管理制度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工伤事故的确定、分类、报告、调查及处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属各单位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交通事故的管理。2 引用文件(91)国务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的规定(60)中保护久字第56号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3 工伤事故的确定3.1凡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受存在的危险因素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构,以及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的事故。3.2职工虽然不在生产岗位上,但由于生产区的设备和劳动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职工伤亡。3.3凡职工在参加公司组织的非生产性活动中受伤,只能参照工伤负伤处理,不按工伤统计。3.4凡不在上述范围的,对确定为伤亡又有异议的事故,应把详细情况上报,经主管部门批复或报地方劳动局确定。涉及两个单位的伤亡事故,由伤亡职工所属单位上报统计。4.工伤事故分类4.1轻伤事故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职工受伤后,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含一个工作日),但够不上重伤的。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轻伤的事故。4.2重伤及重伤事故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但无死亡的事故。4.3死亡事故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员工12人的事故。4.4重大死亡事故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5.事故报告5.1职工发生伤亡事故,负伤人员或者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员,应立即报告事故所在的单位(以下简称事故单位)的领导,事故单位领导必须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领导,安全科和工会部门。5.2主管公司领导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处安全主管部门和自治区劳动部门。5.3凡发生重伤、死亡、重大事故时,必须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将事故的概况,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者姓名、年龄、工种、伤害程度、初步原因分析、经济损失等,用快速的办法报五公司主管部门,同时按(91)国务院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第二章规定报有关部门。5.4事故现场保护与清理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单位应派专人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体时,必须做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照相、录像、并详细说明。重伤以上事故必须进行现场录像。轻伤事故要进行现场照相清理事故现场时,要事先经事故调查组同意。6事故调查6.1发生轻伤事故,由发生轻伤事故单位领导会同安全员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改进措施,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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