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交通违法处理新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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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2013年交通违法处理新规定【交通新规】2013年1月1日施行: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8、超速驾驶,记6分。从2012年7月起,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1、闯红灯,罚款200元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6、逆行,罚款200元7、违停车,罚款200元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6分1、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2、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3分1、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3、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4、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5、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6、不按规定超车和让行、逆行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1分1、行经交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2、遇前车停车排队或缓行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如何计算记分周期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以上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部门归档清分。其中,驾驶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为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如驾驶人初领证日期为2011年4月1日,那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从2012年7月起,未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的车辆禁止上路。机动车“黄绿标”需粘贴于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方,便于查验,禁止转让、转借、涂改、伪造。凡未贴标车辆上路行驶一经查处,将罚款200元,但不做扣分处理。【交通新规】2013年1月1日施行: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5、行驶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6、行驶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8、超速驾驶,记6分。转发给有车一族 公安部新规新增内容有: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标牌、校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等14个涉及校车管理的记分项;中型以上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超速20%以上,或者在其他道路行驶超速50%以上,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超员20%以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等行为记12分,以及疲劳驾驶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记12分等记分项。部分一次记12分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部分一次记6分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明年起驾龄1年内驾驶人不得独自上高速人民日报记者黄庆畅消息:公安部日前修订发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驾龄1年以下的实习期驾驶人将被重点管理,驾车上高速必须由持相应或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新规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新规推出6项便民措施 为更加方便群众高效快捷办理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123号令推出6项便民服务措施。1.驾驶证补换领、审验和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等业务向县级车辆管理所下放。2.核发和补换领驾驶证的时限由3日缩短为1日。群众在驾驶证遗失或损坏后,在申请办理补换证的当日即可领取的新的驾驶证,方便群众驾车出行。3.申领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年龄条件由21岁放宽至20岁。4.考虑到一些群众由于平时学习工作较忙,不能在2年内完成培训和考试,将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由2年延长至3年,方便群众通过法规知识考试后,有更充裕的时间参加驾驶技能培训学习,参加考试。5.推行互联网、电话等远程自助预约驾驶人考试服务,公开考试预约计划、预约人数和考试人数。6.规定异地从事营运的驾驶人和货车,在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驾驶证审验或车辆年检,避免群众多次往返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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