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范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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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制 度 范 例 一 目 的 为 体 现 集 团 公 司 任 人 唯 贤 德 才 兼 备 位 以 授 能 爵 以 酬 功 能 者 上 平 者 让 庸 者 下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的 纳 贤 机 制 及 事 业 留 人 待 遇 留 人 感 情 留 人 环 境 留 人 信 用 留 人 的 留 人 机 制 切 实 建 立 起 一 套 选 人 育 人 用 人 留 人 的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体 系 激 发 起 各 级 干 部 员 工 勤 奋 工 作 和 学 习 创 新 的 热 情 充 分 实 现 激 励 和 约 束 相 结 合 的 目 的 特 制 订 本 薪 资 制 度 二 遵 循 原 则 一 公 平 性 原 则 外 部 公 平 性 内 部 公 平 性 个 人 公 平 性 二 竞 争 性 原 则 与 同 地 区 同 行 业 同 等 要 求 同 等 职 位 相 比 薪 酬 福 利 具 有 竞 争 力 三 激 励 性 原 则 结 构 和 指 标 比 较 合 理 能 最 大 限 度 调 动 广 大 员 工 的 积 极 性 四 经 济 性 原 则 按 所 产 生 的 价 值 比 成 本 更 重 要 的 原 则 用 最 少 的 钱 办 最 多 的 事 五 合 法 性 原 则 符 合 国 家 劳 动 法 和 其 它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六 简 单 实 用 原 则 集 团 公 司 总 部 主 要 采 用 岗 位 职 能 等 级 薪 资 制 并 附 以 生 产 经 营 实 际 需 要 的 其 它 薪 资 分 配 办 法 三 制 定 依 据 一 依 据 公 司 的 历 史 现 状 和 未 来 战 略 发 展 定 位 的 需 要 二 依 据 同 行 业 同 地 区 同 等 职 位 的 薪 酬 福 利 水 平 三 依 据 员 工 付 出 劳 动 量 的 大 小 四 依 据 职 务 的 高 低 五 依 据 技 术 与 训 练 水 平 的 高 低 六 依 据 工 作 的 复 杂 程 度 七 依 据 年 龄 与 工 龄 八 依 据 劳 动 力 和 人 才 市 场 的 供 求 状 况 四 适 用 范 围 本 方 案 适 用 于 集 团 总 部 全 体 员 工 及 下 属 公 司 的 高 层 管 理 人 员 但 特 殊 岗 位 需 另 行 制 定 的 除 外 五 管 理 机 构 一 本 方 案 由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部 负 责 制 定 实 施 调 整 修 改 解 释 二 如 遇 公 司 重 大 的 年 度 调 薪 年 度 效 益 奖 金 分 配 等 问 题 时 需 由 人 力 资 源 部 牵 头 成 立 薪 资 管 理 1 委 员 会 共 同 处 理 三 在 日 常 工 资 核 算 中 由 人 力 资 源 部 负 责 员 工 出 勤 统 计 及 考 勤 卡 收 发 行 政 办 负 责 打 卡 管 理 及 打 卡 钟 管 理 财 务 部 负 责 工 资 计 算 六 薪 资 结 构 一 基 本 薪 资 由 岗 位 职 能 等 级 薪 资 学 历 薪 资 技 能 薪 资 工 龄 工 资 特 聘 薪 资 组 成 二 津 贴 电 话 津 贴 夜 班 津 贴 兼 职 津 贴 组 成 三 奖 金 由 全 勤 奖 金 绩 效 奖 金 效 益 奖 金 组 成 四 超 时 工 资 加 班 费 五 业 务 提 成 七 基 本 薪 资 一 集 团 总 部 职 务 体 系 如 下 各 职 务 体 系 的 员 工 除 在 本 职 务 体 系 内 可 晋 升 外 也 可 晋 升 为 主 管 职 务 体 系 1 主 管 职 务 体 系 总 裁 副 总 裁 总 裁 助 理 总 监 下 属 公 司 总 经 理 副 总 监 下 属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部 长 行 政 办 主 任 厂 长 总 经 理 助 理 副 部 长 行 政 办 副 主 任 副 厂 长 部 门 主 管 分 管 主 任 职 员 组 长 班 长 员 工 2 技 能 职 务 体 系 高 级 会 计 师 高 级 工 程 师 会 计 师 工 程 师 助 理 会 计 师 助 理 工 程 师 3 事 务 职 务 体 系 高 级 秘 书 秘 书 4 技 术 工 种 职 务 体 系 高 级 技 师 技 师 技 工 二 集 团 总 部 确 定 岗 位 职 位 等 级 共 11 个 级 别 1 第 一 层 级 总 裁 2 第 二 层 级 副 总 裁 3 第 三 层 级 总 裁 助 理 集 团 总 监 下 属 公 司 总 经 理 4 第 四 层 级 集 团 副 总 监 下 属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5 第 五 层 级 集 团 部 门 部 长 集 团 办 公 室 主 任 下 属 公 司 厂 长 下 属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6 第 六 层 级 集 团 部 门 副 部 长 副 主 任 下 属 公 司 副 厂 长 7 第 七 层 级 集 团 主 管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高 级 会 计 师 8 第 八 层 级 分 管 主 任 级 公 司 专 员 级 工 程 师 会 计 师 高 级 秘 书 高 级 技 师 9 第 九 层 级 职 员 级 助 理 工 程 师 助 理 会 计 师 秘 书 技 师 组 长 10 第 十 层 级 班 长 技 工 11 第 十 一 层 级 普 通 员 工 三 各 职 务 体 系 对 应 的 岗 位 基 本 薪 资 规 定 如 下 1 岗 位 职 能 等 级 薪 资 每 一 岗 位 均 根 据 岗 位 所 处 级 别 及 岗 位 固 有 特 点 给 予 固 定 薪 资 同 一 级 别 因 岗 位 的 工 作 性 质 不 同 及 工 作 复 杂 程 度 的 不 同 设 置 高 中 低 三 个 等 级 级 别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四 级 五 级 六 级 级 别 薪 资 高 60000 元 30000 元 14000 元 7000 元 5000 元 3000 元 级 别 薪 资 中 50000 元 25000 元 13000 元 6000 元 4000 元 2500 元 级 别 薪 资 低 40000 元 20000 元 12000 元 5000 元 3000 元 2000 元 级 别 七 级 八 级 九 级 十 级 十 一 级 级 别 薪 资 高 2500 元 1500 元 1200 元 900 元 800 元 级 别 薪 资 中 2000 元 1250 元 1000 元 800 元 700 元 级 别 薪 资 低 1500 元 1000 元 800 元 700 元 600 元 2 技 能 薪 资 根 据 员 工 对 本 岗 位 工 作 的 工 作 经 验 工 作 技 能 共 同 确 定 员 工 技 能 薪 资 的 等 级 由 人 力 资 源 部 及 用 人 单 位 根 据 员 工 的 实 际 情 况 确 定 技 能 等 级 高 级 中 级 初 级 技 术 员 技 能 薪 资 1000 元 800 元 600 元 400 元 3 学 历 薪 资 按 员 工 的 学 历 情 况 确 定 技 能 等 级 博 士 含 双 硕 士 硕 士 含 双 学 士 本 科 大 专 技 能 薪 资 800 元 600 元 400 元 200 元 4 工 龄 工 资 以 为 公 司 服 务 的 年 限 和 调 薪 时 的 职 位 高 低 确 定 2004 年 后 每 年 的 工 龄 工 资 按 当 时 相 应 级 别 及 年 度 考 核 情 况 加 薪 级 别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四 级 五 级 六 级 工 龄 工 资 300 元 年 200 元 年 级 别 七 级 八 级 九 级 十 级 十 一 级 工 龄 薪 资 150 元 年 120 元 年 80 元 年 50 元 年 30 元 年 5 特 聘 薪 资 招 聘 公 司 急 需 的 高 级 人 员 或 特 别 技 能 人 员 所 设 的 特 别 薪 资 需 经 总 裁 特 别 批 准 数 额 根 据 洽 谈 商 定 四 基 本 薪 资 计 算 与 调 整 1 基 本 薪 资 岗 位 职 能 等 级 薪 资 技 能 薪 资 学 历 薪 资 特 聘 薪 资 工 龄 薪 资 2 员 工 的 调 动 升 迁 降 职 主 要 调 整 岗 位 职 能 等 级 薪 资 3 年 终 考 核 提 薪 主 要 调 整 工 龄 薪 资 八 津 贴 一 夜 班 津 贴 仅 适 用 于 上 夜 班 的 员 工 如 保 安 员 夜 班 指 0 00 8 00 时 每 班 每 人 补 贴 5 元 二 电 讯 津 贴 级 别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四 级 五 级 六 级 七 级 电 讯 津 贴 实 报 实 销 800 元 600 元 400 元 200 元 100 元 本 项 费 用 不 计 入 工 资 总 额 凭 单 据 报 销 超 标 自 付 欠 标 不 补 特 殊 情 况 特 批 三 兼 职 津 贴 被 兼 职 位 级 别 三 级 及 以 上 级 别 四 级 五 级 六 级 七 级 及 以 下 级 别 兼 职 津 贴 1000 元 800 元 600 元 400 元 200 元 九 奖 金 一 全 勤 奖 金 适 用 于 部 门 经 理 级 及 以 下 员 工 1 为 鼓 励 员 工 满 勤 工 作 特 设 全 勤 奖 金 50 元 月 2 全 月 病 事 假 超 过 半 天 或 以 上 者 扣 发 全 部 全 勤 奖 金 3 只 要 有 旷 工 扣 发 全 部 全 勤 奖 金 4 中 途 到 职 者 依 日 数 比 给 付 5 中 途 离 职 者 不 予 给 付 6 当 月 累 计 迟 到 早 退 三 次 以 上 者 不 予 给 付 二 绩 效 奖 金 适 合 于 全 体 人 员 1 员 工 绩 效 奖 金 根 据 月 度 绩 效 考 核 成 绩 分 配 2 员 工 试 用 期 不 予 评 定 绩 效 奖 金 3 绩 效 奖 金 分 配 方 案 如 下 A 绩 效 考 核 成 绩 在 96 分 100 分 者 工 资 所 得 额 为 原 工 资 总 额 120 B 绩 效 考 核 成 绩 在 91 分 95 分 者 工 资 所 得 额 为 原 工 资 总 额 110 C 绩 效 考 核 成 绩 在 86 分 90 分 者 工 资 所 得 额 为 原 工 资 总 额 105 D 绩 效 考 核 成 绩 在 76 分 85 分 者 工 资 所 得 额 为 原 工 资 总 额 100 E 绩 效 考 核 成 绩 在 71 分 75 分 者 工 资 所 得 额 为 原 工 资 总 额 95 F 绩 效 考 核 成 绩 在 60 分 70 分 者 工 资 所 得 额 为 原 工 资 总 额 90 G 绩 效 考 核 成 绩 在 60 分 以 下 者 不 含 60 分 工 资 所 得 额 为 原 工 资 总 额 80 三 年 度 效 益 奖 金 适 用 于 集 团 总 部 人 员 1 对 于 工 作 未 满 半 年 的 员 工 不 予 发 放 年 度 效 益 奖 金 2 对 于 年 度 工 作 受 到 三 次 含 三 次 以 上 警 告 处 分 且 全 集 团 通 报 批 评 的 员 工 不 予 发 放 年 度 效 益 奖 金 3 对 于 年 度 工 作 受 到 一 次 含 一 次 以 上 记 过 处 分 且 全 集 团 通 报 批 评 的 员 工 不 予 发 放 年 度 效 益 奖 金 4 对 于 年 度 累 计 旷 工 超 过 三 天 含 三 天 的 员 工 不 予 发 放 年 度 效 益 奖 金 5 对 于 年 度 累 计 请 假 超 过 十 五 天 含 十 五 天 的 员 工 不 予 发 放 年 度 效 益 奖 金 6 对 于 年 度 考 核 平 均 成 绩 低 于 七 十 分 含 七 十 分 的 员 工 不 予 发 放 年 度 效 益 奖 金 7 年 度 效 益 奖 金 只 对 集 团 主 管 级 含 主 管 级 以 上 员 工 发 放 8 年 度 效 益 奖 金 发 放 办 法 如 下 A 集 团 公 司 视 年 度 效 益 情 况 拿 出 部 分 利 润 作 为 年 度 集 团 总 部 人 员 效 益 分 配 奖 金 B 分 配 办 法 为 主 管 级 为 1 股 部 办 负 责 人 级 为 1 5 股 总 监 总 裁 助 理 副 总 监 级 为 2 0 股 副 总 裁 级 为 2 5 股 总 裁 级 为 3 0 股 总 股 数 之 和 除 以 总 奖 金 分 别 计 算 出 每 一 个 人 员 的 效 益 奖 金 分 配 额 度 C 年 度 效 益 奖 金 在 次 年 一 月 工 资 中 发 放 四 年 度 效 益 奖 金 适 用 于 下 属 公 司 高 层 管 理 人 员 按 目 标 指 标 完 成 情 况 进 行 分 配 实 施 目 标 责 任 制 的 人 员 实 行 保 底 预 支 70 完 成 多 少 拿 多 少 超 额 完 成 部 分 按 20 提 取 作 为 年 度 效 益 奖 金 十 超 时 工 资 一 按 国 家 相 关 规 定 执 行 即 平 时 加 班 加 班 费 按 小 时 工 资 1 5 倍 计 算 休 息 日 加 班 加 班 费 按 小 时 工 资 2 倍 计 算 节 假 日 加 班 加 班 费 按 小 时 工 资 3 倍 计 算 二 加 班 费 计 算 以 批 准 之 加 班 单 及 考 勤 卡 为 依 据 三 部 门 经 理 及 以 上 级 别 人 员 加 班 不 计 算 加 班 费 十 一 业 务 提 成 因 总 公 司 员 工 无 市 场 开 拓 任 务 因 此 无 此 项 提 成 但 在 工 作 中 帮 助 下 属 各 公 司 拉 到 业 务 者 按 其 业 务 提 成 方 案 由 下 属 公 司 支 付 十 二 特 殊 情 况 下 薪 资 计 发 一 有 薪 假 期 公 司 按 薪 资 标 准 发 放 二 其 他 1 病 假 假 期 薪 资 津 贴 减 半 发 放 病 假 半 日 含 半 日 以 上 扣 发 当 月 全 部 全 勤 奖 金 2 事 假 扣 发 假 期 薪 资 津 贴 事 假 半 日 以 上 扣 发 当 月 全 部 全 勤 奖 金 3 旷 工 扣 发 当 日 薪 资 津 贴 扣 发 当 月 全 部 全 勤 奖 金 并 按 规 定 罚 款 处 分 4 迟 到 早 退 每 迟 到 或 早 退 一 次 罚 款 10 元 当 月 迟 到 或 早 退 超 过 三 次 者 按 旷 工 一 天 处 理 5 新 进 员 工 工 作 未 满 5 个 工 作 日 自 动 辞 职 者 不 予 结 算 工 资 6 连 续 旷 工 3 日 或 一 个 月 内 累 计 旷 工 3 日 含 3 日 以 上 者 按 自 动 离 职 处 理 不 予 结 算 当 月 工 资 7 未 按 规 定 提 前 申 办 离 职 手 续 减 扣 薪 资 具 体 见 用 工 管 理 规 定 十 三 薪 资 支 付 一 支 付 时 间 1 公 司 采 用 月 薪 制 薪 资 计 算 时 间 由 当 月 1 日 至 31 日 2 当 月 薪 资 于 下 月 15 20 日 发 放 如 遇 节 假 日 顺 延 3 公 司 因 特 别 原 因 不 得 已 延 缓 工 资 支 付 时 应 通 知 员 工 并 确 定 延 缓 支 付 的 日 期 二 支 付 形 式 1 采 取 银 行 转 帐 的 形 式 2 工 资 计 算 时 如 产 生 小 数 四 舍 五 入 取 成 整 数 三 支 付 责 任 1 薪 资 要 求 付 给 员 工 本 人 或 受 其 委 托 的 本 公 司 员 工 本 人 亲 属 以 及 持 有 员 工 本 人 委 托 书 的 其 他 相 关 人 员 2 公 司 为 员 工 设 立 独 立 的 薪 资 支 付 清 单 薪 资 支 付 清 单 每 年 一 张 长 期 保 存 3 领 取 薪 资 时 发 现 错 误 应 于 发 薪 当 月 向 人 力 资 源 部 提 出 书 面 申 请 经 人 力 资 源 部 重 新 核 算 纠 正 后 于 下 月 发 薪 时 多 退 少 补 过 期 申 请 者 不 予 受 理 四 代 扣 款 项 1 个 人 工 资 所 得 税 2 劳 保 费 及 团 体 意 外 保 险 费 3 员 工 向 公 司 借 款 4 违 规 罚 款 损 坏 赔 偿 5 其 他 应 扣 款 项 五 最 低 薪 资 标 准 在 员 工 正 常 到 岗 并 完 成 本 职 工 作 前 提 下 月 薪 资 支 付 总 额 不 低 于 当 地 政 府 规 定 的 最 低 薪 资 标 准 六 薪 资 提 前 支 付 1 员 工 死 亡 2 辞 职 离 职 3 员 工 或 其 亲 属 患 病 死 亡 或 遭 受 意 外 灾 害 4 其 它 公 司 认 可 的 事 由 5 薪 资 提 前 支 付 以 不 超 过 未 结 算 薪 资 为 准 十 四 薪 资 计 算 一 应 付 基 本 薪 资 工 作 日 数 基 本 薪 资 26 病 假 事 假 公 假 等 按 规 定 计 算 二 津 贴 各 项 津 贴 按 上 班 日 数 计 算 三 奖 金 提 成 见 上 述 条 款 规 定 四 应 补 款 项 五 应 扣 款 项 六 其 他 十 五 调 薪 一 试 用 期 调 薪 员 工 试 用 并 考 核 合 格 后 如 试 用 期 满 在 15 日 含 15 日 以 前 者 当 月 工 资 按 调 整 后 工 资 执 行 如 试 用 期 满 在 15 日 不 含 15 日 以 后 者 工 资 于 次 月 予 以 调 整 二 岗 位 异 动 调 薪 1 升 迁 调 薪 在 升 迁 次 月 予 以 调 薪 主 要 调 整 岗 位 职 能 等 级 薪 资 2 平 调 调 薪 在 调 动 次 月 予 以 调 薪 按 新 岗 位 薪 资 标 准 执 行 如 新 岗 位 工 资 标 准 低 于 原 工 资 则 不 予 调 整 3 降 职 调 薪 在 降 职 次 月 予 以 调 薪 主 要 调 整 岗 位 职 能 等 级 薪 资 三 年 终 普 调 1 公 司 原 则 上 每 年 12 月 31 日 前 经 公 司 正 式 任 用 的 在 职 员 工 都 具 有 调 薪 资 格 2 调 薪 原 则 上 以 员 工 的 考 核 成 绩 作 为 工 资 调 整 依 据 3 调 薪 基 数 为 员 工 所 处 级 别 之 工 龄 工 资 4 按 年 终 考 核 成 绩 调 薪 办 法 成 绩 优 秀 者 91 分 及 以 上 调 薪 额 度 为 岗 位 工 龄 薪 资 基 数 120 良 好 者 81 分 及 以 上 调 薪 额 度 为 岗 位 工 龄 薪 资 基 数 100 合 格 者 71 分 及 以 上 调 薪 额 度 为 岗 位 工 龄 薪 资 基 数 80 70 分 以 下 者 不 升 不 降 不 及 格 者 可 考 虑 辞 退 处 理 特 别 优 异 者 经 总 经 理 批 准 可 特 别 调 整 5 以 下 人 员 不 在 年 终 调 薪 范 围 内 A 停 职 达 到 6 个 月 以 上 者 B 服 务 年 资 未 满 6 个 月 者 C 调 薪 当 月 正 办 理 离 职 手 续 者 D 受 处 分 者 E 考 核 不 及 格 者 十 六 试 用 及 新 到 岗 人 员 的 薪 资 待 遇 一 公 司 新 进 人 员 在 试 用 期 内 薪 资 标 准 按 本 岗 位 本 等 级 薪 资 标 准 的 80 以 上 执 行 或 按 本 岗 位 最 低 薪 资 标 准 执 行 具 体 可 由 人 力 资 源 部 及 用 人 单 位 按 具 体 情 况 确 定 试 用 考 核 合 格 后 予 以 升 至 岗 位 标 准 工 资 二 新 升 迁 到 岗 人 员 薪 资 标 准 按 本 岗 位 最 低 等 级 执 行 如 升 迁 后 岗 位 工 资 低 于 原 岗 位 薪 资 水 平 则 执 行 原 岗 位 薪 资 标 准 三 同 级 别 转 岗 人 员 执 行 原 岗 位 薪 资 标 准 十 七 薪 资 政 策 说 明 一 岗 位 职 能 等 级 薪 资 同 一 级 别 的 岗 位 薪 资 共 分 高 中 低 三 个 等 级 因 虽 然 属 同 一 级 别 但 由 于 不 同 岗 位 的 工 作 强 度 不 同 对 岗 位 工 作 人 员 的 要 求 不 同 因 此 实 际 使 用 时 要 灵 活 处 理 1 按 年 产 值 的 大 小 划 分 大 中 小 型 企 业 年 产 值 5000 万 元 以 下 者 为 小 型 企 业 年 产 值 5000 万 元 15000 万 元 者 为 中 型 企 业 年 产 值 15000 万 元 以 上 者 为 大 型 企 业 对 于 三 种 类 型 的 公 司 总 经 理 大 型 公 司 可 以 领 取 该 级 别 的 高 等 工 资 中 型 公 司 可 以 领 取 该 级 别 的 中 等 工 资 小 型 公 司 可 以 领 取 该 级 别 的 低 等 工 资 集 团 总 监 总 裁 助 理 可 领 取 该 级 别 的 最 低 工 资 2 对 于 三 种 类 型 的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大 型 公 司 可 以 领 取 该 级 别 的 高 等 工 资 中 型 公 司 可 以 领 取 该 级 别 的 中 等 工 资 小 型 公 司 可 以 领 取 该 级 别 的 低 等 工 资 小 型 公 司 的 常 务 副 总 中 型 公 司 的 副 总 中 型 公 司 的 常 务 副 总 大 型 公 司 的 副 总 集 团 副 总 监 可 领 取 该 级 别 的 最 低 工 资 3 其 它 级 别 的 岗 位 职 能 工 资 视 岗 位 和 个 人 能 力 确 定 二 技 能 津 贴 和 学 历 津 贴 旨 在 配 合 集 团 公 司 建 立 学 习 型 组 织 的 战 略 决 策 对 获 得 一 定 技 能 和 学 历 的 员 工 所 付 出 努 力 的 一 种 肯 定 和 嘉 奖 旨 在 鼓 励 员 工 勤 于 学 习 善 于 思 考 努 力 提 升 自 身 素 质 提 升 工 作 能 力 和 水 平 三 工 龄 工 资 主 要 考 虑 到 为 公 司 工 作 了 多 年 并 作 出 过 重 大 贡 献 的 老 员 工 的 利 益 问 题 旨 在 鼓 励 员 工 树 立 以 公 司 为 家 长 期 服 务 公 司 的 思 想 保 持 员 工 的 稳 定 性 四 年 度 奖 金 旨 在 激 励 员 工 勤 奋 工 作 为 公 司 创 造 更 多 的 利 润 和 价 值 月 绩 效 奖 金 旨 在 激 励 员 工 认 真 完 成 职 责 工 作 及 公 司 或 部 门 交 给 的 各 项 任 务 五 薪 酬 制 度 公 开 透 明 化 以 消 除 各 种 误 解 十 八 相 关 资 料 的 保 管 一 月 度 考 勤 统 计 报 表 每 月 月 初 由 集 团 人 力 资 源 部 制 定 经 总 监 审 批 签 字 后 原 件 报 财 务 部 核 算 工 资 并 存 档 复 印 件 由 人 力 资 源 部 薪 资 管 理 人 员 存 档 二 月 度 薪 资 调 整 报 表 每 月 月 底 前 对 于 新 进 员 工 及 薪 资 调 整 的 员 工 统 一 报 集 团 总 裁 审 批 原 件 报 财 务 部 核 算 工 资 并 存 档 复 印 件 由 人 力 资 源 部 薪 资 管 理 人 员 存 档 十 九 附 则 一 本 方 案 由 人 力 资 源 部 负 责 解 释 修 订 二 本 方 案 经 集 团 总 裁 批 准 后 执 行 附 表 一 薪 资 套 用 调 整 表 二 月 度 考 勤 统 计 报 表 三 月 度 薪 资 调 整 报 表 编 辑 本 段 薪 资 管 理 文 书 一 总 则 一 为 了 规 范 本 公 司 员 工 的 薪 资 管 理 特 制 定 本 文 书 二 本 公 司 有 关 职 薪 薪 金 计 算 薪 金 发 放 除 另 有 规 定 外 均 依 本 文 书 办 理 三 本 公 司 员 工 的 职 薪 依 其 学 历 工 作 经 验 技 能 内 在 潜 力 厦 其 担 任 工 作 的 难 易 程 度 责 任 轻 重 等 综 合 因 素 核 发 四 本 公 司 顾 问 及 特 约 人 员 临 时 人 员 薪 金 根 据 其 实 际 情 况 另 行 规 定 或 参 考 本 文 书 核 发 二 员 工 薪 金 类 别 一 本 公 司 从 业 员 工 薪 金 含 义 如 下 1 本 薪 基 本 月 薪 2 加 给 主 管 加 给 职 务 加 给 技 术 加 给 特 别 加 给 3 津 贴 机 车 津 贴 伙 食 津 贴 加 班 勤 津 贴 和 其 他 津 贴 4 奖 金 全 勤 奖 金 绩 效 奖 金 年 终 奖 金 和 其 他 奖 金 二 从 业 员 工 薪 金 分 项 说 明 如 下 l 本 薪 本 薪 乃 基 本 月 薪 其 金 额 根 据 职 薪 等 级 表 的 规 定 棱 发 2 主 管 加 给 凡 主 管 人 员 根 据 其 职 责 轻 重 按 月 支 付 加 给 3 职 务 加 给 凡 担 任 特 殊 职 务 人 员 根 据 其 职 务 轻 重 按 月 支 付 加 给 4 技 术 加 给 特 别 加 给 凡 担 任 技 术 部 门 或 在 其 职 务 上 有 特 别 表 现 的 人 员 酌 情 支 付 技 术 加 给 特 别 加 给 5 伙 食 津 贴 凡 公 司 未 供 应 伙 食 者 均 发 给 伙 食 津 贴 6 机 车 津 贴 凡 业 务 部 外 勤 人 员 自 备 机 车 者 均 发 给 机 车 津 贴 7 加 班 津 贴 加 勤 津 贴 凡 于 规 定 工 作 时 间 外 延 长 上 班 时 间 按 实 际 情 况 酌 情 支 付 加 班 津 贴 或 按 时 计 发 加 班 津 贴 基 于 休 假 日 照 常 出 勤 而 未 补 休 者 按 日 发 给 加 勤 津 贴 8 其 他 津 贴 凡 上 述 各 项 本 薪 奖 金 津 贴 以 外 的 津 贴 其 发 给 均 要 由 单 位 主 管 会 同 人 事 单 位 商 定 支 付 9 全 勤 奖 金 每 月 除 公 司 规 定 的 休 假 日 外 均 无 请 假 旷 工 迟 到 早 退 记 录 的 人 员 应 给 予 全 勤 奖 金 10 绩 效 奖 金 凡 本 公 司 员 工 均 享 有 绩 效 奖 金 支 领 权 利 其 办 法 另 行 规 定 11 年 终 奖 金 凡 本 公 司 员 工 年 终 奖 金 由 董 事 会 根 据 公 司 利 润 情 况 及 员 工 年 度 考 绩 等 级 核 给 其 办 法 另 行 规 定 12 其 他 奖 金 包 括 个 人 奖 金 团 体 奖 金 或 对 公 司 有 特 别 贡 献 的 奖 金 均 由 董 事 会 支 付 三 员 工 薪 金 管 理 一 从 业 人 员 的 薪 金 计 算 时 间 为 报 到 服 务 之 日 到 退 职 之 日 对 于 新 任 用 及 辞 职 的 员 工 当 月 薪 金 均 以 其 实 际 工 作 天 数 乘 以 当 月 薪 给 日 额 若 是 下 旬 26 日 以 后 报 到 的 新 进 人 员 为 了 便 于 薪 金 作 业 合 并 于 下 月 份 发 给 薪 金 二 从 业 人 员 在 工 作 中 若 遏 职 称 调 动 提 升 从 变 更 之 日 起 适 用 新 职 等 级 薪 金 三 兼 任 下 级 或 同 级 主 管 者 视 情 形 支 给 或 不 支 给 特 别 加 给 四 较 低 级 的 员 工 代 理 较 高 级 之 职 称 时 仍 按 其 原 等 级 本 薪 支 给 但 支 领 代 理 职 称 的 职 务 加 给 五 有 关 本 公 司 各 职 等 人 员 考 勤 加 薪 规 定 按 国 际 企 业 雁 员 考 勤 管 理 制 中 有 关 条 款 计 算 四 员 工 薪 金 发 放 一 从 业 人 员 的 薪 金 定 为 每 月 5 日 发 给 上 月 份 的 薪 金 除 另 有 规 定 外 应 扣 除 薪 金 所 得 税 保 险 费 以 及 其 他 应 扣 款 项 二 从 业 人 员 领 薪 时 必 须 本 人 亲 自 签 章 领 取 如 有 特 殊 原 因 不 能 亲 自 领 取 时 由 部 门 主 管 代 领 三 领 薪 时 须 将 钱 数 点 清 如 有 疑 问 或 错 误 应 尽 快 呈 报 主 管 求 证 以 免 日 后 发 生 纠 纷 四 退 职 人 员 薪 金 于 办 妥 离 职 及 移 交 手 续 后 发 给 如 遇 有 特 殊 情 况 经 批 准 后 在 退 职 日 当 于 核 发 五 员 工 应 对 本 身 的 薪 金 保 密 不 得 公 开 谈 论 否 则 降 级 处 分 五 员 工 晋 升 管 理 从 业 人 员 晋 升 规 定 如 下 1 效 率 晋 升 凡 平 日 表 现 优 秀 情 况 特 殊 者 由 主 管 办 理 临 时 考 绩 给 予 效 率 晋 升 效 率 晋 升 包 括 职 称 职 等 职 级 晋 升 三 种 2 定 期 晋 升 每 年 1 月 1 日 起 为 上 年 度 考 绩 办 理 期 每 年 3 月 1 日 为 晋 级 生 效 日 晋 级 依 考 绩 等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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