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报告三份合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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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报告三份合集2016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报告一:市委政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市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近年来,乌兰察布市公安局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强化公安队伍建设,有效推动了“两个责任”的落实。按照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办公厅关于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要求,市公安局及时开展了自查,对照督查内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王君书记及市委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和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情况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结束后,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宝音德力格尔立即于2月6日组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王君书记及市委主要领导重要讲话和上级纪委会议精神,并要求各部门会后迅速将领导讲话和上级纪委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民警。3月31日,宝音德力格尔副市长组织召开了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总结20XX年全市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工作,对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按照宝音德力格尔副市长的指示要求,市局党委及时组织开展了传达学习工作,并将上级领导讲话和各级纪委会议精神学习纳入市局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全警大培训计划中。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组织市局各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和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及民警采取专题辅导授课、中心组学习研讨、党支部集中学习、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及民警自学等方式,切实加大对领导讲话和会议精神的学习力度,实现了学习宣传全覆盖。今年以来,市局共组织专题党课学习4次,开展2次集中培训活动,累计培训党员领导干部300余名。二、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委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在扶贫领域政策、措施、项目、资金等方面落实情况及坚决防止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发生情况市委、市政府关于乌兰察布市各级干部包扶贫困户工作方案下发后,市公安局及时印发了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各级领导干部包扶贫困户工作方案,动员各级干部民警“对号找人”,通过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包扶方式,对小海子镇107户、屯垦队镇581户贫困户进行入户走访,并组建扶贫工作组,迅速与扶贫办、乡镇、村委会等相关部门进行了对接。5月25日,市局扶贫工作组前往商都扶贫办,就市局包扶名单进行了初步核对,随后前往了小海子镇与屯垦队镇,与镇政府所在地的书记、镇长、扶贫联络员、派出所所长了解了包扶所在自然村的情况,认真核对了贫困户名单、人员基础信息等工作,填写了扶贫工作人员名单表,共同商定了下一步市局各部门入户帮扶等具体工作。6月21日,宝音德力格尔副市长在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李晓帆、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王海英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深入商都县对接走访慰问包扶的顺城公司村委会7户贫困户。宝音德力格尔副市长指出,要进一步落实“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精准扶贫”的扶贫方针,紧紧围绕扶贫计划,紧扣任务目标,切实增强扶贫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当地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将措施落地落细,扶贫精准到位。7月5日,按照市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政治部民警深入商都县屯垦镇进行“一对一”“一对多”扶贫对接周活动,同时进一步了解了包扶村庄和贫困户实际情况,对包扶贫困家庭情况进行详细统计。三、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情况去年以来,市局先后出台了中共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委员会工作制度(试行)、中共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中共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委员会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试行)等文件,分别对市局党委工作职责、党委会决策程序和规则、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民主评议制度、党员培养发展工作制度、党的监督制度、争先创优制度等提出了要求,特别是对“三重一大”和党委会议事范围、形式、程序等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内容及程序等作了进一步明确,并要求严格按照制度执行。2016年共召开党委会议9次,全部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四、贯彻落实乌兰察布市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规定(试行)、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实施细则和中共乌兰察布市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情况20XX年9月10日,市公安局召开党委会,研究出台了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公安局党委负有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等五个方面主体责任。同时,明确各级公安局纪委负有落实“双报告”制度、监督检查各项纪律执行情况、严肃查办腐败案件、强化党风政风监督、加强“四风”问题整治、监督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抓好“三转”落实等七个方面监督责任。特别是实施意见对于“两个责任”的具体任务、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进行了细化,并形成“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实施意见还对于需要上报的廉政报告、核查报告等,规定了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必须签署明确意见,实行签字背书,作为实施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等内容。20XX年11月3日,市局召开了落实“两个责任”专题党委会,纪委书记侯文俊在会上就如何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进行了详细阐述说明,宝音德力格尔副市长要求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和部门,要严格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发案单位“两个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同时,通过对各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各项任务的督查,强化责任落实,推进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将“两个责任”要求纳入机关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构建责任链条,形成“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两个责任”的良好氛围。按照宝音德力格尔副市长的部署要求,各局领导不定期对各地、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发案单位“两个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同时,市公安局党委通过约谈制度,告诫各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要守土有责,牢牢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在手上,并强调要善于抓班子带队伍;纪委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纪问责水平,各级党委要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创造条件。今年以来,共开展局领导督导检查9次,开展专项督查1次、党委巡视督察1次,形成督察报告2篇。五、贯彻落实乌兰察布市2016年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要点、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的分解意见、乌兰察布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求三个文件精神情况2016年,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印发了2016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要点从严明党纪党规、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加强纪律审查工作、强化作风建设和加强纪检队伍建设五个方面做了规范要求,为全市公安机关2016年党风廉政工作指明了方向。同时,市局继续强化廉政风险排查和惩治腐败工作。一方面,以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和部位为重点,逐步建立覆盖全市公安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在充分实践的基础上,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运行顺畅,制度配套完善、执行有力,预防腐败成效明显提高。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各相关部门、警种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具体办法和措施,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措施、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建立健全及时发现、有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机制,进一步形成整体合力。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提高办案的综合效果。今年以来,市局纪委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1起,公安厅转办9起,市纪委转交办31起,已结26起,已全部录入公安厅和市纪委案件管理系统;共处理市局违纪民警6人,全市公安机关共处理违法违纪案件15起涉及民警25人。乌兰察布市公安局2016年7月12日2016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报告二:20XX年度,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纪委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系列讲话精神,围绕市委三届十五次全会和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工作部署,结合“三严三实” 专题教育活动,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机关效能,增强了服务意识,为促进我局质监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现将我局党组和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自查报告如下: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一)落实主体责任是政治任务。我局党组始终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刻不放松,措施一刻不松懈,责任一刻不含糊;坚持把党的纪律、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本单位中心工作总体布局;坚持质监中心工作与反腐倡廉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结合实际和人事变动,修改党组工作规则、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组织保障。把中央、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纳入党组中心组每月学习内容之一,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科室、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通知、关于“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方案、20XX年党风廉政责任制任务分解实施意见,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的责任体系,为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 作,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提供了坚?保障。(二)落实主体责任是法定之责。营造落实责任的浓厚氛围,组织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重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学习责任落实不到位追责警示材料,解决明责、知责、担责、问责的关系,层层传导压力,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形成一级抓一级、“一岗双责”,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经统计:全年召开党风廉政纠风效能工作部署会议1次、检查考评1次、专题分析研究会议2次,召开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开展对科室、直属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评,党组成员对分管科室定期召开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2次以上、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廉政谈话均达2次,科级以上干部述职述廉32人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32人次,主要领导上党廉课1次、邀请市直机关工委专职副书记上党建党廉课1次、科室负责人与科员廉政谈话人均一次以上、个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统一上交由市局人教科保管,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负责,核实本单位处级领导干部住房用车和办公用房清理、秘书配备管理、工资关系转移等情况。(三)落实主体责任是形势所迫。坚持在局务会上通报分析党风廉政纠风效能工作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原因。讨论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形成了问题通报-原因分析-提出对策-促进整改的良性工作机制。市局领导逢会必强调廉政建设,让干部感受由外而内的廉政压力,促进了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其责;积极参与市政府主办的“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直接听取群众的呼声;以召开座谈会、走访、电话询问、发放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向企业等服务对象征求意见;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四)聚力纪检监察“三转”到位。市局党组非常支持纪检监察机构聚焦主业,主要领导一上任,就开展对市局纪检组监察室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工作,继续参与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其他予以退出。使纪检监察机构从大量的具体事务解脱?来,增强履行监督职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五)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局党组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重点整治了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将八项规定精神贯穿于机关管理和干部考核的具体指标,坚持政务公开,采取网络、LED屏、长期固定的公示栏等方式公开政务,接受监督;坚持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坚持“四谈”,即:任职廉政谈话、沟通激励谈话、帮助提醒谈话、批评诫勉谈话;持续加大对机关单位工作纪律检查力度,确保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扎实开展。经统计:“三公经费” 与去年同期比下降33.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下降18.14%、车辆运行费下降35.96%;行政行为投诉为0。(六)扎实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市委要求和安排部署,我局党组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健全组织,强化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方案;讲好党课,广泛发动;抓好学习,推进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教育。集中学习7次,领导干部讲党课 3 次,开展专题讨论4次,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1次。活动中,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参加学习和讨论,做到带头学习,带头记笔记,带头写心得,带头参加讨论,带头给党员干部讲党课,使大家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筑牢思想防线,提高自我约束能力。经过学习教育,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明显提高,党性觉悟明显提高,自律意识明显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一)加强组织协调。一是积极主动做好协助推进工作。积极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善于发挥纪律监督的作用,以执纪监督为抓手,明确班子成员、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以及普通党员的职责所在,确保纪检监督不缺位、不错位,全面履职。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事关党风廉政建设全局性工作给党组当好参谋,出好点子,协助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我局实际,下发了关于印发科室 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通知,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一份守纪律、讲规矩廉洁承诺书、由责任人和干部职工签名背书。三是严格落实制度。落实“个人重要事项报告” 、述职述廉制度,班子成员、副科级以上干部均作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等报告和全体干部述职述廉。(二)强化执纪监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权力延伸到那里,监督就跟进到那里。1.围绕队伍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情况、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方面的执纪问责监督,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2.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促督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严格执行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实现内部监控与外部监督、廉政工作与业务流程、自律与他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有机结合,确保廉政风险防控落到实处。3.严字当头,在体制改革调整期间,督促干部职工严格遵守“三服从、五严禁” 的纪律要求,确保全市质监行政体制改革如期完成,市、县两级垂管体制在规定时间顺利调整到位。4.紧盯重要节点、在坚持中见常态。在节日易发多发期,召开动员大会,学习传达文件、提要求;提前发提醒短信息;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抽查和通报抽查结果,促进了干部职工做到思想上不松防线、纪律上不碰红线、做人上严守底线。(三)深化教育预防。进一步探索具有闽东质监特色的党风党纪教育,立足于建立“提前防范、主动防范”的教育机制。完成市纪委下达20XX年度党风廉政教育要点;针对人员集中难实际,组织开展“六个一”教育。即: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一份守纪律、讲规矩廉洁承诺书、一次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月、节日一条廉洁自律提醒短信息、参观一次廉政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功能,汇编1册宁德市各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报反面典型案例警示电子邮件放工作群上,供干部职工学习,吸取教训、主要领导一堂廉政课;启迪、激励、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强化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服务意识、为更好地服务企业奠定基础。总之,我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在党委政府专项治理工作方面,没有违反规定;在效能、执法检查、党务政务公开、党风政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投诉举报等工作方面,没有发现问题;同时,无一例因不良政风行风问题在社会上产生恶劣的影响而受到批评情况,无一例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被立案或受到党政纪、司法部门处理。我们清醒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依然严峻,与市委、市纪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把主要精力放在抓业务拓展上,聚焦党风廉政建设精力相对少一些;二是个别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较淡簿,认为是领导的事情,与自己无关。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用正确的态度正确看待,积极正视,努力整改,力促实效。今后,我们将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严格按市委、市纪委的部署要求,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努力实现宁德质监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积极为质监工作更好服务“六新大宁德”建设做好保驾护航。2016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报告三:根据*县20xx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方案精神,现将县建设局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20xx年,在县委、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县建设局党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稳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为城乡建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一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局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机制。局党委在年初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局党委、基层单位党支部、机关各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制定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职责落实,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各线,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确保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明确责任。局长与各基层单位及局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制网络。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纳入局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各单位、股室和党员干部职工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局党委在年中、年末听取专题汇报,分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组织力量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力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二、严明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局党委坚持把维护党章权威、严守党的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项任务,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性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2013年,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及观看焦裕禄等教育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邀请县纪委监察局副局长姜新星同志为全局党员上构建制度笼子、匡正公权使用为内容的党课。各党组织也精心组织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共计7次,虚心查找问题,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党性观念,加强党风建设,保持党员先进性。积极转化党建成果,推动城市建设,紧紧依靠广大党员和干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有力地推进了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全年负责实施的6项城市重点建设项目中,目前,东红北路延伸段6月底已竣工,站前广场预计12月底完工,便民服务中心正开展立项。各重点工程建设基本符合建设时间节点,进展良好。建筑业管理成绩喜人。认真部署开展“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共发放质量安全整改(停工)通知书156份,行政处罚共55万元。其中,对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的处罚1.6万元,在我局尚属首次,全县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力度更加强化。三、抓好反腐倡廉教育,营造廉政氛围。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平台,依托党委中心理论学习组、基层党支部学习会等载体,采取邀请县纪委开展授课、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讨论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地学习领会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坚定政治立场。传达中央、省、市和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局党员干部提要求、敲警钟。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县委有关作风建设文件,深刻领会其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廉洁从政观念,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营造浓厚的“学廉讲廉”氛围。在学习中,严格要求班子成员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撰写好学习心得体会,每年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股级干部不少于1万字。二是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增强廉政文化的影响力,探求多途径和方法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在局机关设立廉政文化宣传栏及制作成廉政格言展示牌16块,在全局营造守廉、尊廉、崇廉的浓厚氛围。三是开展谈话教育。局领导高度重视,把廉政谈话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认真开展廉政谈话工作,积极推行“五提醒”超前教育,做到纪律条规常提醒、重点部门重点提醒、节假日前集中提醒、薄弱环节专门提醒、苗头性问题个别提醒,及时对存在违法违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约谈、告诫,给党员干部“拉袖子”、“拍肩膀”,将不良思想和行为消除在萌芽阶段,有效的遏制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据统计,20xx年,局主要领导同基层单位及局机关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34人次,行政警告1人次。四、抓好制度建设,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局党委认真落实习总书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立足于建立“提前防范、主动防范”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财务使用公开制度等,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按照县委要求,领导干部认真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接受组织监督。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廉政风险点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做到廉情动态及时掌握、及早应对,提升预防力。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招标投标管理的各项规定,自觉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加强公车使用管理。各项制度的完善和落实,逐步实现了“用制度管人”和“用制度管事”。坚持和深化政务公开、党务公开;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平台”,继续健全实施城乡建设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490条,共公开行政权力事项130项,其中行政审批事项15项,行政处罚项目115项。五、加强班子自身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局党委坚持把理论学习摆在班子建设的首要位置,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有关制度和要求,全年组织理论学习12次,积极参加县委组织的“周末课堂”和其他学习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自学制度,形成崇尚知识、热爱学习的良好风尚。坚持民主集中制,组织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召开干部职工座谈会、下基层调研、开展谈心谈话和发函征求意见建议等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听取意见建议。经过认真梳理后,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同时还紧紧围绕查找到的问题,撰写领导班子成员的分析检查材料和个人剖析材料。认真落实述职述德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相关规定,配合县委县政府开展了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工作,局班子领导在年终召开的述职述德述廉报告会上,通报了本局的年度工作实绩,接受群众评判和监督。六、严格落实干部选用规定,提高群众满意度。局党委紧紧围绕提高选人用人群众满意度这条主线,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公示、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程序和要求,严把选拔关、考察关和任用关,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好、懂业务、会监管”的干部队伍,并加强对各岗位中层领导人员履职的监督管理,防止和纠正出现人事任用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xx年严格按照程序对县建筑工程检测中心党支部书记及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主持工作负责人进行选优配强。七、重视信访举报,严格执纪办案。重视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为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提供重要线索的作用。加强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教育和查处力度。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格执行法纪,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坚决查处,起到了警示作用,取得了较好效果。20xx年,对1名股级干部违反“八项规定”,进行了行政警告处分,通过查处案件和办结信访,既维护了党的纪律,纯洁了党的队伍,又解决了实际问题。总之,在县委、县政府及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与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大行风效能建设和廉政教育力度,为城乡建设事业和建设队伍的两个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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