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大亚湾区规划局标准化建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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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区规划局标准化建设工作简报第13期局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9月3日标准化办全体动员,顺利完成突击任务 六项文件编制纪实为规范我区开发建设的管理,解决当前急迫的几项重大问题,标准化办全体动员,集中攻坚,于半月内草拟了六项文件。一、完善区规划委员会议事程序,提高规划决策的科学性随着我区城市化建设的加速前进,进一步完善规划决策程序显得非常必要。按照区城市规划委员会2007年第四次会议精神的要求,8月中旬,在区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领导下,标准化办组织制定了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经讨论修改,送审稿于9月初顺利获得了区城市规划委员会2007年第五次会议原则通过,目前正在报批中。章程规定了专家顾问委员会为区规委内设议事机构,受规委的委托,对需经规委审批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提出专家咨询意见,并形成专家委员会意见报告书供规委决策作技术参考;确定了专家委员会人员的组成、来源、聘任方式和专家会议议事规则等具体事项。区规委办公室在惠州市范围内从规划建筑、道路交通、工程、地质、海洋、环保、绿化等方面初步甄选了16名专家供规委选定。章程的出台是对区规划委员会现有设置架构的完善,在区规划局和区城市规划委员会之间增设专家顾问制度,使我区城市规划决策更加科学合理。二、因应城市化快速发展需要,两周内草拟4项制度当前我区的城市建设迎来了多年难得一见的发展机遇,为使规划管理工作有条不紊,有据可依,区管委会指示我局起草了有关户外广告、零散居住用地、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社区公共管理用房等4项建设管理制度。(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规定目前,我国关于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法律法规尚处于真空状态,而惠州市的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仅适用于市区,为填补这一管理上的空白,在区管委会的指示下,我局于2006年中即开始酝酿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标准化办在研究了国家和省、市与户外广告有关的14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参考了深圳、珠海、惠州、河源、成都、大连等城市的先进做法,反复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送审稿获得区城市规划委员会200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按照会议的要求,我局标准化办对区建委、财政局、监察局、公用事业局、工商局、宣教办、城监大队等7个单位的反馈意见进行了综合汇总。8月,根据区管委会的进一步指示,我局标准化办又对规定做了一次更为全面的修改完善。规定不仅就户外广告的分类、各部门的职权、户外广告的设置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而且根据广告的不同分类设置了相应的管理措施,提出了空间资源有偿使用费等新概念。这是对全国各城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的消化吸收,更是对我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现状进行全面把握的结果。规定的出台将弥补了我区在户外广告设置管理上的空白,对加强我区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规范相关市场行为,使户外广告的设置与城市规划建设相适应具有深远影响。(二)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零散居住用地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关于零散用地的规划建设,我国目前并无具体的法规条文可供参考,为将零散用地的规划与大亚湾的整体规划协调一致,适应当前建设需要, 8月10日局技术会研究决定,由标准化办负责起草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零散居住用地规划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过认真的讨论和研究,规定的初稿于8月17日推出,并交局技术会进行了专题讨论。之后,规定历经多次修改和完善,报区城市规划委员会2007年第五次会议评审原则通过,现已报区管委会颁布实施。规定不仅是局标准化办全体辛勤劳作的结果,也是全局智慧的体现。它经过局各层次会议反复讨论和研究,从我区的实际出发,就零散用地的定义、容积率、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红线、停车位等敏感指标定出了标准,为用地管理、报建工作提供具体可行的依据,有效解决了工作争论。(三)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代建制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暂行办法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建设是中央政府近期来强调的工作要点,也是体现规划工作深度的指标之一,为响应国家和省、市的政策要求、建立我区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有效调控我区房地产市场,区管委会指示,由我局代为起草大亚湾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的办法。接到任务后,标准化办首先消化吸收了国家、省、市在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方面的一系列相关政策文件的精神,特别就惠州市近二年来就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所出台的文件做了再三的推敲,在此基础上,起草了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代建制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应尽量避免集中建设,以免集中建设区成为贫民区,这也是区管委会特别强调的。为贯彻管委会的指示精神,节约资金、节省时间,减少社会对立和矛盾,办法就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建设模式、建设标准、建筑面积、建设成本等重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的同时,特别在我区现存的两种建设模式:集中代建(包括行政划拨土地招标建设和乐安居这种情形)和分散代建(即由房地产开发单位在建设商品房时按比例配建)中,确定了分散代建的模式作为我区主要的建设方式。办法征求了建设、国土、房产等相关部门的意见,经局内多次讨论修改,已通过了区城市规划委员会2007年第五次会议评审,现正报区管委会颁布实施。办法的出台是我区建立完善的住房供应保障体系、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制度保障。(四)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公共管理用房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在我区向城市化迈进的过程中,如何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管理职能的问题备受关注。区管委会要求,以社区公共管理用房的建设为契机,拟定相应制度。局标准化办首先消化吸收了国家和省、市有关社区公共管理用房建设管理的经验和做法,征求了区建委、国土、民政等部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出台了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公共管理用房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就社区的定义和规模、社区公共管理用房的建设和管理、各部门的职权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要求。鉴于我区社区规模、社区管理组织不够明晰等实际情况,规定特别明确了社区公共管理用房由开发单位负责承建,交区民政部门根据合理利用、公正、公开的原则,统一调配。规定经修改完善,顺利通过了区城市规划委员会2007年第五次会议评审,目前已报区管委会颁布实施。规定的制定弥补了我区在社区用房建设管理制度上的空白,也将促进我区社区组织的调整组合和社区建设的完善,保证我区的城市化建设质量。三、提高会议效能,制定局技术会议标准化制度(一)制定局技术会标准化制度的目的和意义局技术会是局内的重要会议,对我局的工作效率有极大影响,制定局技术会标准化制度意义有三:1、有利于优化分级审查,加强层级管理;2、有利于避免议而不决,提高会议效率;3、有利于加强和完善我局的标准化建设。(二)制定局技术会标准化制度的过程和工作思路局技术会开会时间冗长,议事效率不高是当前令人头痛的事实,影响着全局的工作。针对这一情况,局班子研究决定,由标准化办制定局技术会的标准化制度,规范局技术会会议程序。本着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标准化办在接受任务后,进行了多次的现场观摩和内部分析,发现局技术会主要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是会前准备不充分,如议题不规范,决策点不明晰等;二是会议过程中发言随意性大,众说纷纭,决策意见不明朗;三是与会人员过多,严重浪费时间。针对这些问题,标准化办研究决定从三方面入手对会议进行控制,一是会前准备,二是会议过程,三是会议结果。首先从规范会前准备工作入手,制定上会准备材料的标准格式;其次针对会议过程的控制,明确参会人员所担负的角色,通过精简人员,明晰权责的方式来规范会议的讨论过程;最后以会签表的标准格式体现会议集体决策的三种结果。按照这一思路,最终形成了局技术审查会标准化制度。制度就技术审查会的分类、参会人员及职责、议事程序、材料准备的格式等一系列内容进行了规定,稿件在局内会议上进行了多次讨论,目前已进入试运行阶段。 发:局班子成员,顾问总工,各股室,下属单位 (共印18份)责任编辑:彭震宇、卿柳英、包锦春、李世元 联系电话:5575739电子邮箱:5572791dayaw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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