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州区股级干部任免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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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吉州区股级干部任免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股级干部(不含宣传口单位)的任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上级组织部门关于加强干部宏观管理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股级干部管理分类 (一)区委组织部直接任免管理的股级干部1、独立经济核算的副科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副职;2、正科级行政事业单位承担干部人事工作职责的正股级干部;3、乡镇街道党政办主任;4、法院、检察院的正股级行政职务的干部。(二)区委组织部提名任免管理的股级干部1、区管基层党(工)委人武部副部长; 2、法院的正股级法官和检察院的正股级检察官职务的干部。 (三)区委组织部备案管理的股级干部1、经济独立核算的正股级单位正职和未经济独立核算的副科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副职;2、乡镇街道纪委副书记、政法系统纪检组副组长;3、与本单位科级领导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的,拟任股级干部或有直接隶属关系下属单位的股级干部。(四)区委组织部审核管理的股级干部 除(一)、(二)、(三)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正股级干部。(五)单位自行任免管理的股级干部除备案管理第3条以外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副股级干部。 二、股级干部任职资格和条件担任股级干部除应符合德才兼备、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身体健康等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任职资格:1、实施公务员法单位的股级干部原则上应是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股级干部原则上应是参照公务员);2、事业单位的股级干部必须是国家正式干部或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聘用干部;3、担任法院的法官和检察院的检察官岗位的股级干部,按规定还应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条件。三、股级干部任免程序和注意事项(一)任免程序1、区委组织部直接任免管理的股级干部(1)单位根据股级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班子会充分酝酿,形成干部调整初步意向;(2)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向区委组织部汇报股级职位调整意向,同时,区委组织部干部室对调整职位进行初步审核,报请部领导审定后,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单位;(3)由区委组织部组织民主推荐,根据推荐情况,与单位沟通酝酿,确定拟任人选及考察对象,之后区委组织部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或委托单位考察,法院、检察院的正股级干部邀请政法委参与考察);(4)单位班子会研究拟调整人选后,向区委组织部呈报干部任免请示、干部任免审批表、班子会议记录(复印件)各二份,以及吉州区股级干部拟任(免)人选名单七份;(5)区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研究决定任免对象后,下发任免通知。2、区委组织部提名、备案和审核管理的股级干部(1)单位根据股级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单位班子充分酝酿,形成干部调整初步方案;(2)由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向区委组织部沟通,沟通的主要内容为:调整理由及方案等。同时,向区委组织部干部室报送股级干部调整初步意见二份;(3)区委组织部干部室初步审核,报请部领导审定后,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单位;(4)单位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属人武、政法、纪检系统的股级干部须报请有关部门会同考察),班子会研究确定拟任免对象,并向区委组织部呈报有关材料:属区委组织部提名和备案管理的干部,由单位向区委组织部呈报干部任免请示(或干部任免备案请示)、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情况汇报、班子会议记录(复印件)各二份,以及吉州区股级干部拟任(免)人选名单七份,经部务会研究后,属区委组织部提名的由组织部下发提名任免通知后再由有关单位办理正式任免手续,由区委组织部备案管理的,经组织部批复后由单位办理有关任免手续;属区委组织部审核管理的干部,单位在下发任免文件10日内,向区委组织部报送干部任免文件一份。3、单位自行任免管理的股级干部单位在调整股级干部前,向区委组织部干部室呈报股级干部调整职数审核表,经审核同意后,再参照干部任用条例及本办法要求自行办理相关任免程序。(二)注意事项1、干部任免要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设置岗位执行,不得擅自设置岗位任用干部。未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三定”(定职责、定内设机构、定领导职数)的副科级和股级单位,3人以下的一般不配副职,6人以下的可配1名副职,7人以上的可配2名副职;50人以上的副职配备一般不超过3名。2、在会议研究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前,单位须征求有关协管部门意见。3、对拟提拔任职的干部,均须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方可办理有关任职手续。4、有关材料要求。班子会议记录:要求写明会议时间、参加人员和讨论时发表意见、最后表决意见情况等。考察材料内容:(1)被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技术职称、入党(团)时间(含民主党派)、参加工作时间、现任职务等);(2)主要表现包括现实德才表现、奖惩、培训等情况,德才表现要求列举事例,突出特点;(3)不足和缺点;(4)民主推荐及民主测评情况;(5)考察人签名及考察时间。考察材料须由呈报单位党组织加盖公章。属新成立的机构,须呈报区编办的批复一份。 四、有关要求 (一)要充分酝酿,集体研究。股级干部的任免由单位党组织会议(未成立党组织的由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在集体研究干部人事问题时,必须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和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认真听取各与会成员及其他方面的意见,并充分酝酿。 (二)要严格执行干部任免审批程序。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规定设置的科(股)室配备干部。区委组织部将不定期对各单位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任免股级干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干部管理权限、不按规定程序任免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以及先任后报的,将一律不予研究,单位下发的任免文件视为无效,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三)要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干部队伍的稳定性。股级干部调整的次数不宜过于频繁且一次性调整人数不宜过多,一次调整提拔干部超过4名的,原则上要实行竞争上岗;对任现职不满2年的,原则上不作变动。(四)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件:1、干部任免请示(样式)2、干部任免备案的请示(样式)3、干部任免审批表(样表)4、股级干部调整职数审核表(样表)5、吉州区股级干部拟任(免)名单(样表)主题词:股级干部 任免管理办法 通知 中共吉安市吉州区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1年10月25日印发 (共印120份)附样式1(报一式两份) (请示)文号关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中共吉安市吉州区委组织部:鉴于.(陈述理由和原因),经年月日党委(党组)或班子会议研究一致同意:同志拟任,拟免去其职务;此呈,请予审批。呈报单位(盖章)年 月 日注:请示中调整一至二人的,其姓名在标题上均应标明,三人以上的,在第一人姓名加 “等”表示。附样式2(报一式两份) (请示)文号关于(等)同志职务任免备案的请 示中共吉安市吉州区委组织部:因工作需要(或陈述理由和原因),经年月日党委(党组)或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同志任;免去同志职务。此呈,请予备案。 呈报单位(盖章)年 月 日注:请示中调整一至二人的,其姓名在标题上均应标明,三人以上的,在第一人姓名加 “等”表示。 附件3:(报一式两份)干 部 任 免 审 批 表姓 名性 别出生年月( 岁)民 族籍 贯出 生 地入 党时 间参加工作时间健康状况专业技术职务熟悉专业有何专长学 历学 位全日制教 育毕业院校时间及专业在职教育(最高学历)毕业院校时间及专业现 任 职 务拟 任 职 务拟 免 职 务简 历(含重要培训情况)(反面)奖惩情况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任免理由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称 谓姓 名年龄政 治面 貌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呈报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协管单位意见(盖章) 年 月 日审批机关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行政机关任免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人:附件4:(报一式两份)股级干部调整职数审核表呈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单位名称单位人数情况调整科室情况股级职数配备情况审批意见备注编制数实有人数“三定”核定内设科室名称科室实有人数科室可配股级职数科室已配股级职数拟调整情况干部科意见部领导意见正职副职正职副职正职副职增减增减附件5:(报一式七份)吉州区股级干部拟任(免)人选名单呈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姓名拟任免职务现单位及职务性别年龄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专业籍贯部务会意见备注出生年月本表适用于区委组织部直接任免、提名任免、备案管理及审核管理的股级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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