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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劳 动 合 同(固定期/无固定期)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市(区、县) 区(街道、乡镇)二、劳动合同期限第三条 本合同为 期限劳动合同。A.固定期:合同期限为 年 月,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B无固定期: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在试用期内,甲方认为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将向乙方说明理由后解除劳动合同。所谓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履历、体检、学历证书等相关资料有弄虚作假的;2经考核不符合岗位相应任职条件和要求的;3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4经体检不符合甲方录用或行业要求的;5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人力资源部。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因甲方工作需要,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不能胜任该岗位工作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岗位发生变化后,薪资相应变化。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甲方有权安排乙方到上述地点从事临时性或暂时性的工作。在征求乙方意见后,甲方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以及工作地点。第六条 乙方在工作期间,需服从甲方的管理,并按照甲方岗位职责要求或绩效考核所要求的标准,按质按量的完成工作任务。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1、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按照国家、政府及乙方工作地点所在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经民主程序制订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以 为计算工时的周期,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国家、政府及乙方工作地点所在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乙方可自行安排工作时间。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按照国家、政府及甲方注册地所在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但是,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除外。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按照国家法定假日的规定和甲方假期管理办法执行。五、劳动报酬第九条 乙方工资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同类岗位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执行,并不得低于甲方注册地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入、离职员工工作不满整月的,按实际工作日计发工资,即月工资除以21.75乘以实际工作日。甲方每月 日左右通过 方式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乙方对当月工资有异议的,应当自工资发放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工资异议申请。逾期没有提出的,视为乙方放弃申诉权利。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可根据其生产经营效益状况和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乙方工资。第十条 甲方生产、经营工作任务不足而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按不低于甲方注册地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国家及甲方注册地市有关规定执行。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甲方注册地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乙方依法应当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和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甲方负责代扣代缴。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及甲方注册地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可以按公司有关薪酬制度支付乙方病假工资,但不得低于国家及甲方注册地市的有关规定。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甲方注册地市的有关规定执行。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下列情况发生时,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本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1、本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甲方转产、迁移、有重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被兼并、改制分流等时;2、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时;3、本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已经修改或废止时;4、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5、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况。变更劳动合同时,任何一方书面提出变更要求的,另一方需在15日内就变更的内容、条件提出修改建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在变更后的劳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超过15日没有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合同。第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甲乙双方需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并根据甲方经民主程序制订的规章、制度、流程办理相关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2、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提前 日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并根据甲方经民主程序制订的规章、制度、流程,获得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第十九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人力资源部和直接主管领导,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30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同意其解除劳动合同时,本劳动合同即时解除。2、甲方未以书面形式给予乙方明确答复时,本劳动合同于乙方提出书面通知之日起第30日自动解除。第二十条 乙方系甲方重要管理、技术岗位人员的,离职前须履行 日的脱密期,脱密期满方可办理离职手续。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违反甲方经民主程序制订的规章、制度的相关条款,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程度的;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 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导致公司蒙受名誉损失的;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在外私自兼职的; 4、乙方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的,或者被人民法院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免予刑事处罚的,以及被劳动教养的。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乙方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的除外。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国家、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原工作,也不能胜任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甲方转产、迁移、有重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被兼并、改制分流等,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二十三条 下列情形下,本合同终止: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伤残等级为1至4级,开始依法享受退休、退职待遇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5、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6、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7、符合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第二十四条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依照国家及甲方注册地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乙方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一)甲方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第二十五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乙双方均应交回对方的所有财物,并按照甲方经民主程序制订的办理离开公司手续的相关规章、制度,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离开公司的交接手续。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第二十六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1 由甲方出资参加专业技术培训的员工, 应与甲方另行签订培训协议,并按照培训协议的约定履行。2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或返还欠款的 ,乙方同意甲方单方将其尚未发放的工资、奖金直接予以充抵。 3甲方通过网络公示、文件发布、培训学习、书面通知、开会或者通知本人领取等方式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定期学习,并认真遵守和严格执行。4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之前,乙方需向甲方出具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乙方还需向甲方如实告知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非个人隐私性的情况,如是否仍在原单位的竞业限制期内等。5.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之前,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历史背景、工作经验、学历证书、各项专业证书、求职简历的任何信息等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可查的,如在签署本合同之后,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上述信息存在欺诈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6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需向乙方如实告知工作条件、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以及乙方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7 本合同中约定的乙方的住址为劳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唯一住址,该住址将视为甲方向乙方发送相关法律文书的唯一住址,而不论送达的通知由谁签收。乙方住址变更的需向甲方书面提交住址变更通知,没有提交书面通知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第二十八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注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注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等等。上述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甲方注册地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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