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清收服务协议-模板

上传人:xgs****56 文档编号:8967349 上传时间:2020-04-02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5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委托清收服务协议-模板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委托清收服务协议-模板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委托清收服务协议-模板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有限公司 与 有限公司 之 委托清收服务协议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本文由北京市盈科 深圳 律师事务所 张海涛律师 团队整 理 联系方式 一 3 五 零 叁 0 五零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甲乙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 诚实信用的原则 经友好协商 就以下代理清 收协议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第一条 代理事项 1 1 甲方委托乙方依本协议所订立条款及甲方其他临时书面委 托 向甲方指定的债务人以及与该债务有关的其他责任人 以下合 称 债务人 通过电话提醒 寄送信函 地址信息核实及拜访 等方式 督促债务人按时偿还甲方代收的贷款本金 利息及甲方应 收的各种费用 并依据乙方的清收结果支付一定服务费给乙方 1 2 甲方将于每月 日向乙方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当月清收客 户明细表 见附件 乙方按清单内容组织全额清收 第二条 甲方权利义务 2 1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信息安全保障以及委托成效 履约情 况等条件 决定给予乙方的委托量以及是否向乙方暂停 停止新派 案件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结束部分案件的委托 乙方应在 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停止对该部分案件的一切处理行为 并终止服 务费的计算 2 2 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有关委托案件的调查材料 处理意见 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委托案件有关的材料 2 3 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业务检查 监督乙方受 托业务的办理进度 办案质量 督促乙方依照本协议合法 有效地 为甲方提供催告通知服务 业务督查包括常规督查和非常规督查 常规督查一般为非现场督查 包括但不限于报表的审核 委托案件 的债务人跟踪抽查及投诉个案的跟进 非常规督查一般为现场督查 主要对履行本协议资质 信息安全保障 现场运作以及业务规范操 作等方面进行核查 乙方应配合甲方所有的督查工作 a 现场检查的范围主要是对乙方的软硬件设施的完备情况 催 收业务的安全保障 电话催收作业的规范程度 外访作业的流程控 制等进行检查 b 非现场检查的范围主要包括平时绩效的督导 报表的审核 催收录音的抽查 外访记录的抽查 外包案件的欠款人跟踪抽查及 投诉个案的跟进 c 乙方同意配合甲方考核 检查人员对甲方委托的业务进行检 查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和报告 2 4 对于在本协议中涉及甲方对乙方的要求 甲方规定 甲方 制定的目标等指令的约定 甲方可以在协议履行过程中根据业务需 要及乙方履行协议的情况 通过电子邮件或者书面通知的形式向乙 方发出或变更该等指令 乙方同意自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无条件执 行该等指令 2 5 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从事甲方委托业务的人员 含管理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 进行培训 乙方对甲方的培训要求 须积极配合并大力支持 2 6 甲方应客观 详尽地向乙方陈述委托案件事实 按协议约 定如实提供与委托案件有关的信息 但甲方提供的范围仅限于甲方 依法留存且依法可以向乙方提供的材料 信息 2 7 甲方在委托乙方期间不得将已委托乙方的个案同时再委托 其他机构 甲方已提前结束的个案除外 2 8 甲方应依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2 9 甲方指派其催收部负责对乙方履行本协议给予必要的协助 第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 3 1 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的约定取得服务费 3 2 乙方有权向甲方了解其所掌握的案件情况 并要求甲方提 供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基本案件信息 3 3 乙方承诺其签订本协议时拥有履行协议的主体资格及能力 相关资质条件参见甲方相关制度规定要求 并在本协议有效期 内持续有效拥有 3 4 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 应遵守国家法律 按本协议约 定 勤勉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如乙方因自 身从事催收业务的合法合规问题遭受相关部门查处或处罚 均由乙 方自行处理 绝不牵涉甲方 若因此牵涉甲方并给甲方造成不良影 响的 乙方有义务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为甲方消除影响 给甲方造 成损失的 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 5 乙方不得超越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权限和职责范围进行催告 通知 也不能对委托事务无故拖延 草率处理或因疏于管理造成证 据材料灭失 泄露诉讼策略 或工作失误造成甲方损失 3 6 如果乙方发生对其主体资格 能力及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对其正常运营构成危险的任何事件 包括但不 限于涉及乙方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及营业范围变更 声誉下降 财务状况恶化 其他恶性事件等 乙方应该在事件发生后三日内书 面通知甲方 3 7 乙方应严格维护甲方的形象 不做有损甲方形象的任何行 为 3 8 乙方无权代表甲方与第三方签订任何协议 亦无权使甲方 对任何人负担义务 不得以甲方名义制造或承担任何费用或债务 否则 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3 9 乙方在提供异地委托服务时 应按照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 要求办理相关审批和报备手续 3 10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 及乙方关联机构 当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 时 乙方有义务告知并确保转委托第三人之义务和责任不得少于或 轻于本协议项下的乙方之义务和责任 且乙方应对转委托第三人的 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3 11 未经过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擅自就债务人积欠甲方的 欠款金额 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本金 滞纳金 利息等相关费用 作任 何变动 同时不得以同意重新办理贷款业务等理由诱导债务人还款 不得向债务人收取欠款之外的任何手续费或其他费用 不得收受不 正当利益 如乙方或乙方之受雇人违反此项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 乙方及乙方受雇人对甲方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3 12 乙方不得直接向债务人收取任何款项 乙方应督促欠款人 将应付款项支付至本协议中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乙方如因处理受 委托事务 与债务人或其他第三人发生重大争议时 应立即向甲方 汇报 由甲方自行处理或委托乙方依甲方的指示处理 乙方需随时 按甲方要求提供必要的协助 3 13 在本协议期内 乙方不得拒绝甲方向其委派案件 也不得 与债务人或第三人串通 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接受债务人宴请及送礼 向甲方隐瞒真相等欺诈行为 损害甲方的利益 3 14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催告通知时 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资料 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开展工作 对于首次委托案件 乙方必须在四天 内完成对该批次所有案件的第一次催告通知 并保证每一周对每个 案件至少采取一次以上的有效催告通知行动 3 16 乙方在催告通知过程中必须全程录音 包括电话催告通知 和外访催告通知 录音须保存二年以上 并建立详尽的催告通知 记录 乙方应在每月的 5 日前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将乙方上一个 月的催告通知录音资料制作成光盘提供给甲方 乙方不得删除或更 改历史催告通知记录 否则 视为乙方的催收行为不符合本协议的 约定 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相关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 17 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或法律规定时 乙方应自负民事 刑 事法律责任及赔偿第三人损失 如乙方因此造成甲方任何损害或任 何支出 乙方应负赔偿责任并无条件向甲方返还甲方支付给第三人 的损害赔偿款 如损害系因乙方员工或受雇人所致乙方也应承担责 任 乙方不得以对于选任受雇人及监督其职务的执行已尽相当之注 意或即使加以相当的注意仍不免发生损害为由主张免责 3 18 乙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 不得有任何违反我国法律及 法规的非法行为或任何有损甲方商誉 名誉 经济 财产的不当行 为 包括但不限于胁迫 辱骂 骚扰 误导 欺瞒债务人或相关第 三人 侵犯债务人或相关第三人隐私权 如乙方或乙方之受雇人违 反此项义务造成甲方遭受损害或其他一切后果 均由乙方及与违反 此项义务的乙方受雇人向甲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 19 乙方必须建立业务联系制度 安排专人负责数据传输 报 送报表 报告 对账 服务费清算 投诉处理等各项业务往来 保障与甲方之间沟通机制的畅通 3 20 乙方应建立报表报送制度 按照甲方要求定期报送各类报 表 报表详细种类由甲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而制定 并以邮件或书 面形式通知乙方 3 21 乙方在案件催告通知成功回收全部欠款 委托期满 或委 托期提前结束而向甲方退案时 应将案件的催告通知记录按照甲方 要求的格式整理妥当后 与甲方提供的案件材料一并退回给甲方 3 22 乙方及其受雇人 均为独立当事人 与甲方无雇佣关系 乙方应向其受雇人员充分披露乙方及其受雇人员对甲方的义务 并 对其本身及其受雇人的行为 负完全之责任 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 乙方及其受雇人应承担连带责任并赔偿损失 3 23 保底清收比例 从委托期之第二个月起的每月 日以前 对上个月的委托清收 任务 乙方应实现待收金额 的回款 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并就上个月及当月已回款部分甲方应支付乙方的费用 甲方按照 予以支付 第四条 委托期限及甲方指定的清收款项接收账户 4 1 委托期限 4 1 1 原则上 所有的委外催收账户委托周期为三个月 如遇 节假日原因导致委托日延后 则以各批次委案单上所填写的实际委 托周期为准 4 1 2 特殊情况下 根据甲方催收策略的需要 对于某一类特 殊委托催收的批量账户 包括但不限于需批量处理的整体委外案件 一年以上资产打包处理的委外案件 欺诈调查的委外案件等 将根 据该类账户委案单上所确定的委托期限为准 4 2 本协议甲方指定的清收款项接收账户为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第五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5 1 甲乙双方根据 无效果 无报酬 的原则 确定乙方的服 务费用 5 2 乙方服务费将按月结算 具体金额以甲方本协议所指定的 接收清收款项的银行帐户当月实际收到的清收资金的 50 来确定 如涉及回收的是其他暂时无法变现的非现金类资产的 乙方将其置 于甲方控制之下后 该部分服务费双方另行进行协商 5 3 服务费的具体结算日为乙方代理甲方清收业务之日起次月 的第一个工作日 服务费应在甲方确认乙方实际收回的款项和乙方 申请支付的服务费金额 且乙方就收取相关服务费向甲方提供足额 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后 一个月 内向乙方支付 5 4 除本条 5 2 项所列服务费外 在清收该委托资产过程中发 生的一切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资产管理 处置所发生的案件受 理费 保全费 执行费 律师费 评估费 拍卖费 公告费 以及 处置有形资产过程中的手续费及相应税费 甲方配合乙方处置工作 而产生的必要的差旅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支出等 均由乙方自行承 担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 6 1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自然日内 乙方应向甲方指定的 账户存入人民币 伍万元 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的保证金 并授权甲 方对此保证金进行管理 6 2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或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给甲方造成 损失 甲方有权从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及其他甲方应付给乙方的款 项中扣除相应的金额 以弥补甲方因乙方的违法 违约行为而受到 的损失 6 3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保证金始终由甲方保管 并作为乙方履 行本协议的保证 如乙方或乙方员工违反本协议或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造成甲方或第三方利益受损的 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任 甲方有权从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或其他甲方应付给乙方的款项 中扣除相应的金额 以弥补甲方或第三方因乙方的违法 违约行为 而受到的损失 6 4 乙方应当保证其交由甲方保存的保证金金额始终不少于人 民币 伍万 元 当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保证金数额因甲方依据本协议 或本协议的补充协议扣除相应款项后的余额不足人民币伍万元时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五个自然日内向甲方补足相应 的保证金数额 如乙方未及时补足保证金的 应就未补足部分按每 日五个百分点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乙 方据此而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 6 5 如乙方已向甲方交付的保证金在甲方依据本协议或本协议 的补充协议的约定予以扣除后仍不足以弥补甲方和第三方因乙方的 违法 违约行为而受到的损失 乙方还应当继续赔偿甲方和第三方 所受到的损失 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6 6 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届满且甲 乙双方确认不再履行本协议 时 甲方将向乙方退还剩余的保证金 6 7 如甲 乙双方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届满后共同确认继续履行 本协议的 则乙方已向甲方交付的保证金将继续作为乙方履行本协 议的保证 直至甲 乙双方共同确认不再履行本协议为止 甲 乙 双方确认不再履行本协议时 甲方将向乙方退还剩余的保证金 第七条 保密条款 7 1 甲乙双方同意对本协议内容保密 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向任 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内容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因向任何第三方泄 露本协议内容给对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 2 甲乙双方在订立 履行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等 资料 无论协议是否成立 履行完毕或协议解除 只能由接受方为 本协议目的而使用 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 任何第三方 否则 违反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 3 乙方应负责保障甲方所委托客户资料的信息安全 在协议 期内或协议期结束后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保留 泄露甲方委托案 件的信息及借款人 保证人等信息 或将该等信息挪作他用 因案 件催告通知成功回收全部欠款 委托期满 或委托期提前结束后五 天内 乙方必须将所有甲方委托案件的信息资料 及催告通知期间 新形成 新发现相关信息 催告通知录音和文字记录 包含上门录 音 文字记录 回执 等资料全部归还甲方 7 4 乙方应制定严格的保密制度 对能接触甲方保密信息的工 作人员范围进行限定 同时建立电子安控系统及安全的计算机系统 以确保甲方保密信息的安全 乙方直接从事甲方催告通知服务的工作人员必须与乙方签订 保密协议 乙方应要求乙方工作人员对甲方的保密信息进行保 密 乙方工作人员承担的保密义务不得少于或轻于本协议项下的乙 方保密义务及责任 乙方应对其工作人员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向甲 方承担责任 7 5 上述条款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终止 届满或解除而失效 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中已包括了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对价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 1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均视为违约 违约方应 赔偿因其违约而给相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8 2 甲方逾期付款的 应按逾期金额的 日 向乙方计付 违约金 此项违约金以未付款的 为限 8 3 如乙方的工作达不到甲方要求的 或甲方根据事实及客观 的判断 认为乙方的行为不当或有违反法规时 甲方有权提前 3 天 书面通知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同时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尚未支 付的款项 在此情形下甲方不构成违约 8 4 委托管理期限内 乙方对债权文件保管不善损害甲方利益 的 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8 5 若因乙方的不当催收行为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 起诉的 乙方应当首先积极协助甲方解决索赔事宜 或积极协助应诉 甲方 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 乙方应当负赔偿责任 8 6 按本协议约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 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 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付清 否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应付 价款的 日千分之一 要求守约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 1 不可抗力系指甲 乙双方在缔结协议时所不能预见的 并 且其发生及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如地震 火灾 兵变 洪水等 9 2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 应及时向 对方通报不能履行 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 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在壹个月内提供 权威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作为发生不可抗力情况的证明 在取得 有关机构证明以后 允许延期履行 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协议 双 方对此互不提出赔偿责任 9 3 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协 议的执行问题 第十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 甲 乙双方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或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任何一方 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协议的生效 变更与解除 11 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壹年 如果本 协议只有一个签署日期 则甲乙双方同意该日期作为双方共同的签 署日 如果因双方不在同一日签署而出现两个日期 则以较后的一 个日期为协议生效日 本协议期满前 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 本协议期限的自动顺延 每次顺延的期限均为壹年 顺延次数没有 限制 11 2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 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后可以 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1 3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 或在履行过程中确需变更 须经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 并签订书面 补充协议 该 补充协议 与本 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 4 甲乙双方承诺 未经对方同意 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 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 11 5 本协议任一方均有权依下列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1 在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一个月 以书面通知对方自本协 议期限届满之日起终止本协议 2 本协议一方违反或不遵守本协议中的任何约定 另一 方可通知该违约方立即解除本协议 3 若乙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受到相关部门查处或处罚的 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 4 双方经协商同意 可解除本协议 11 6 协议终止或解除后 若有回收欠款的 将不再计服务费 11 7 如甲方根据事实及客观的判断 认为乙方的行为不当或违 反相关法律规定时 即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单方解除本协议 11 8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将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 托给第三人处理 如乙方违反此规定 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 如乙方的转委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协议文本 本协议壹式贰份 由甲 乙双方各执壹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协议附则 13 1 本协议以及所有附件 清单 订单 补遗构成双方签订的 整个协议内容 并取代甲乙双方此前签订的有关本合作项目的书面 或口头协议 备忘录 承诺 声明 理解和协商 13 2 双方业务联系方式 甲方业务负责人 电子邮件 电话 乙方业务负责人 电子邮件 电话 13 3 本协议规定和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联络均应按照收件的一 方于本协议确定之地址或电子邮件发出 上述联络如直接交付 包 括通过邮件递送公司递交 则在交付时视为收讫 如通过预付邮 资的挂号邮件寄出 则寄出七天后视为收讫 如果通过电子邮件发 出的 则在电子邮件发出即时视为收讫 如甲 乙双方变更联络方 式的 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