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体合同4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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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集体合同 企业集体合同4篇 *目录. 企业集体合同. 中外合资企业集体劳动合同(一). 区域性企业集体合同. 企业集体的劳动合同范本本合同由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_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第二条工会代表中方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协调这种关系。公司用以和职工个人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第三条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 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第四条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公司制定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包括预备会议)。第二章职工聘用第五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公司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第六条公司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公司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纪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第七条公司制定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第八条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处理。第三章工作日制度第九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第十条公司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平常加班加点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并需征得同级工会同意,按法律规定给职工另发加班加点工资。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第十一条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公司减少工作时间。第十二条公司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公司在制定本公司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第四章工资和津贴第十三条公司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实际需要,确定本公司工资制度,并发放各类专项津贴。第十四条工会在每年3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公司提出本年工资要求。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公司根据董事会的工资决议,提出分配方案。第十五条公司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公司决定。公司在作出上述决定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第五章职工福利第十六条公司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20%的福利费用和7. 5%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公司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第十七条公司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户、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公司经济相适应的福利。工会支持公司为此所作的努力。第十八条公司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需双方同意后实施。第六章杜会保险第十九条公司根据中国社会保险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社会保险制度,支付职工社会保险费用,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第二十条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死亡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定此类费用细则。第二十一条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职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第二十二条公司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第二十三条工会协助公司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工作。第七章劳动保护第二十四条公司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条例。公司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公司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第二十五条工会支持公司劳动保护管理,配合公司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工会发现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公司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公司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第二十六条公司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并进行监督检查。公司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二十八条公司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公司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公司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发放营养补助费或提供营养补助食品。第二十九条每年夏暑季节,公司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提供必需的清凉饮料。在冬季,公司负责采取防寒保暖措施。第三十条公司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公司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第三十一条公司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公司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进行惩处。第三十二条公司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处理建议。第八章教育与培训第三十三条公司根据政府规定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公司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岗前、岗中及转岗的教育培训。公司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第三十四条工会组织协助公司开展对职工的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第九章纪律与奖惩第三十五条公司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公司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第三十六条公司对于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开始、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第三十七条公司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不同的行政处分;也可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者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公司作出决定。解除职工的劳动关系,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会签。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提出异议,与公司协商解决。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公司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第三十八条各类处分和一次性罚款项目、额度,由公司奖惩规章制度统一规定。公司各基层单位或部门制定的同类制度,需经公司承认并备案。公司奖惩规章制度,应经工会同意后实施。第十章合作与联系第三十九条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和维护公司与职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公司正、副总经理和工会正、副主席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就重大事宜和有关职工整体利益间题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对方。双方遵守联系会议所作出的决定。第四十条公司正、副总经理或其代表可以应邀出席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并向大会通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工会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应公司要求向公司通报工会开展的与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第四十一条双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质手段,以及通过各种公关联谊活动,联络和密切公司领导与职工的感情。双方同意继承和发展自公司开业以来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第十一章监督检查和仲裁第四十二条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公司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本合同每年检查1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第四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有关规定的仲裁程序办理。第十二章期限和变更第四十四条本合同有效期为3年。合同期满前6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第四十五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时,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第四十六条公司支持工会开展的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工会开展活动应在生产、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如有必须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活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应给予支持。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和政府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协商后确定。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中、英文本各两份,双方各持中、英文本一份。本合同中、英文本均具有同等效力。两种文本如出现矛盾,以中文文本为准。本合同副本两份,分别呈报市劳动局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自报送劳动部门后十五日内,如劳动部门无意见,则自行生效。_公司总经理:_副总经理 :_年_月_日_工会主席:_副主席:_年_月_日中外合资企业集体劳动合同(一)企业集体合同(2) 本集体劳动合同(合同)由“_公司”,一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成和存在的中外合资企业,其法定地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_(下称“公司”)与“_公司工会”,一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和存在的工会,其办公地点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_(下称“工会”,并与公司合称“双方”),于_年_月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签订。前言(一)根据_和_于_年_月_日签订的合资合同(下称“合资合同”)和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决议,公司应与工会签订集体劳动合同以明确公司职工雇佣的条款和条件,并规定公司应与职工个人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其形式基本如本合同附件a。(二)合同系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为促进公司发展,调动职工积极性,正确处理公司与职工的关系,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平等和友好协商签订。(三)公司应根据有关规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力,在研究决定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公司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公司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及与职工利益有关的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四)工会应协助公司搞好生产、经营和管理,协助公司合理使用各项基金,教育职工认真履行个人劳动合同中载明的义务,配合公司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促进公司提高经济效益。第一条定义(一)“雇员”系指由公司雇用的取酬人员,但不包括合资合同第46条所述少数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部门经理的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和中方高级管理人员。(二)“主管人员”指任何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行使主管职能的任何雇员。第二条职责(一)公司与员工的共同义务雇员应勤奋地履行其职责并努力促进公司的业务,公司应就雇员的劳动向其付酬,并促进雇员福利及努力改善雇员的文化生活。(二)雇员的具体职责和义务1每个雇员的责任将按照公司的需要由董事会和总经理随时代表公司予以确定。2每个雇员必须按照其主管人员指示尽最大的努力认真执行任务,与主管人员和同事合作,遵守本合同、个人劳动合同以及公司颁布的工作规章的规定。3所有雇员必须遵守以下各项:(1)小心操作交给他们的设备和工具;(2)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与其它雇员随便来往;(3)不向公司外人员或在履行职责时不需要了解有关情报的公司内人员披露有关公司业务或经营的情报,除非经公布的法律或法规强制要求公开这些情报;(4)受公司雇用期间,除经公司批准,不得受雇于公司以外的其它雇主;(5)避免有损公司声望、名誉或业务的行为;(6)未经同意,不得为个人目的取用公司的金钱或财产。4鼓励雇员提出改进公司经营的意见和方法,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安全、工作环境、产品质量和效率方面的意见和方法,提出值得受奖励的意见或方法的雇员将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奖金或奖励。5除经公司管理部门明确授权,雇员无权亦未被授权为公司或代表公司达成任何交易或订立合同或作出其它行为。(三)公司的具体职责1公司将尊重雇员的人格和个性,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为其安排与其能力相适应的任务。公司将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2公司鼓励管理部门、主管人员和雇员之间的和睦关系,并适时颁发公司业务有秩序进行所必须的工作守则。3公司按本合同第五条和与雇员个人签订的个人劳动合同所述发给雇员基本工资和提供补助。4公司应按合资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积极支持工会工作,为工会组织提供必要的办公室和办公设备。公司每月按企业职工(包括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2)拨交工会经费,该笔金额应作为公司开支。工会可以按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规定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工会经费。5公司将为雇员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所、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公司经济状况相适应的福利待遇。(四)工会的具体职责公司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它的基本任务是: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力和物质利益;协助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科学和技术知识,开展文艺、体育活动;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公司的各项经济任务。第三条雇用手续(一)公司作为中外合资企业,根据有关法律享有企业自主权,有权依法雇用和解雇其职工。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二)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经营需要自行决定公司招聘雇员的标准和人数。(三)公司招聘计划和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三)公司雇员成为公司正式雇员前应合格完成六个月的试用期。(五)公司将与雇员签定个人劳动合同,个人劳动合同格式附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a。(六)职工签定个人劳动合同前,公司和工会应指导雇员明确个人劳动合同载明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七)从_转入_的职工,其在_的工龄应视为在_的工龄。第四条工作时间、节假日(一)工作时间1公司董事会决定基本工作周,以适应全部生产能力。2雇员正常工作时间每天八小时(不包括用餐和休息时间),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四小时。3公司可随时更改雇员的工作日程,包括改动雇员工作日的起始和结束时间。由于工作需要,经以工会和员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在特殊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适用法律许可者除外。4公司应严格控制雇员加班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情况。5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为保障雇员健康,工会可建议公司减少工作时间。6雇员必须按公司工作规章规定的程序报告每天出勤情况。任何雇员由于个人原因拟迟到、早退或缺勤需事先取得主管人员的同意。遇有紧急情况不可能事先批准,雇员应尽快报告紧急情况的性质和未能提早报告的原因,但最迟应在复工时立即报告。(二)节、假日雇员每年享有下列法定节、假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可适当增加节、假日休息天数):元旦(一月一日)_一天;国际劳动节(五月一日)_一天;国庆节(十月一日)_二天;春节_三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三)有薪假期1受公司连续雇用满一年的职工每年有十二天有薪假期。公司对有贡献的的职工可适当增加休假天数。2经公司批准,假期可分一次或多次享用。(四)特殊性质的事假按有关规定办理。(五)病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六)婚假、产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七)丧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办法执行。家有丧事的雇员应立即报告其部门主管。(八)探亲假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办法执行;但是享受探亲假当年应不再享有年度休假。2有资格依适用法规享受探亲假之雇员可由公司自行决定,并事先取得总经理批准后享用探亲假。第五条工资、补助和各项基金(一)公司有权根据有关法律和公司的利益和需要,决定雇员工资、奖金和各项补贴的分配制度,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前提下并考虑消费、物价上涨的因素,应增加雇员工资。公司制订和修改上述分配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二)董事会根据资格决定中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福利。(三)雇员有资格享受公司规定的工资、津贴、奖金和福利,以及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补助。(四)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制订的方针,按雇员的工作表现和对生产的贡献以及公司的效益,决定是否发给奖金及奖金数额。(五)公司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对正常工作日加班的雇员,公司按雇员小时工资之百分之一百五十(150)支付加班费。对在公休日加班的雇员,公司按雇员小时工资的百分之二百(200)支付加班费。对在节假日加班的雇员,公司按雇员小时工资之百分之三百(300)支付加班费。如果雇员因未在正常工作时间认真自觉履行其工作任务而需加班,公司不发给任何加班费。(六)公司应支付法律规定的任何其它金额,包括病假工资和节假日工资。(七)支付雇员的工资、奖金和津贴以及任何其他付费应由公司直接支付给雇员本人,上述支付如涉及个人收入调节税、所得税和其它税赋或费用,该税赋或费用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由有关雇员本人负担并由公司扣缴。(八)如果公司临时停产,停产期间公司应向雇员支付停产期工资,金额相当于雇员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七十(70)。如果停产超过一个公历月,公司应决定采取相应措施,包括本合同82款预期的措施。(九)除第(五)款规定的费用外,公司将对下列费用负责:1每一上班雇员的午餐费;2每一雇员工作服的费用;3本合同第七条第(五)款规定的雇员责任保险费用;4按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奖励制度”,从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中提取的奖金和福利费用;5按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1项,付给雇员的款项。(十)公司依照_规定,按比例提取各项费用和基金;1按月提取相当于中方职工实发工资总额百分之七点五(75)的中方职工医疗基金;2按月提取相当于中方职工实发工资总额发之二十(20)的中方职工日常劳保福利费用(包括辞退补偿金);3按月提取相当于中方职工实发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20)的中方职工养老储备金;4按年提取相当于中方职工实发工资总额百分之一点五(15)的中方职工日常教育经费;5按中方职工人数,按每人每月元的标准向_市财政局交纳中方职工粮、油、燃料、副食、文教卫生和其他各项价格补贴费。公司评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后,除按照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提取中方职工劳动保险、医疗、福利费用和住房补贴以外,不再上缴国家对中方职工的各项补贴。6根据_,公司和职工个人每月应交存工资总额10作为中方职工住房公积金。7其它符合规定的费用基金。(十一)公司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上述费用和基金,并定期向工会通报使用情况。第六条奖励、奖金和补助(一)公司对雇员的出色工作,长期、忠诚的服务,对公司有益的行动和建议,给予表扬和嘉奖或给予公司认为合适的奖励,这类奖励可以用奖金办法颁发。(二)对下述特别情况,将发给下述特别补助:1雇员结婚:人民币_元;2雇员第一次生育:人民币_元;3雇员由于长期生病被解雇:人民币_元。4雇员父母亡故:人民币_元。(三)公司可因以下任何理由发给雇员奖金:1在达到生产目标、完成工作任务或增加生产效力方面取得杰出成就;2模范执行公司工作规章;3生产、技术的创造发明或改进生产方法和技术;4对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或工作环境作出贡献;5提出有用的建议,并因此防止意外发生和或防止公司遭受损失。6其他应予物质奖励的模范行为。奖金和其它奖励可由公司直接支付给雇员本人。第七条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一)公司应遵守适用于合资企业的中国政府关于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的法规,以保证安全文明生产,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公司和工会有责任教育雇员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雇员接受安全技术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二)雇员每年体检一次,费用由公司负担。身处有害环境的雇员可视情况增加体检次数。(三)雇员应遵守中国有关的安全法规,以及随时由公司颁布的安全规则。公司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职工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四)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五)如雇员因工业事故死亡或受伤,或严重职业中毒和发生其它引起伤害的职业事故,公司应按照国务院一九九一年颁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时向公司的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及工会组织报告,并接受他们的调查和处理。(六)公司负责购买全体雇员的责任保险。(七)公司负责向职工提供劳保用品并制定劳保用品发放细则,此类细则应足以在任何气候和工作条件下对工人进行保护。(八)公司将执行中国政府有关合资职工的退休政策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在遵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可另行制定其认为适当的退休养老政策和制度。第八条处罚和解雇(一)解雇试用期内的雇员试用期内任何一方有权提前7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二)因故解雇和其它处罚1公司解雇其正式雇员时,应提前三十天发给正式雇员和工会书面通知。公司对于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削减基本工资或停职等处分,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可以开除。2上述批评指公司要求雇员作出书面道歉及公司指示雇员今后如何改进的情况。削减基本工资指公司要求雇员作出书面道歉,并对其第一次违章扣取其每月工资的百分之三十(30)。但是,每一计薪期间因违章削减工资金额不能超过该计薪期间所发工资额的百分之六十(60)。停职指雇员停薪停职,为期不超过七(7)天。(三)由于伤害或疾病原因引起的解雇1公司制定公司有关病假的规定和制度;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对属于下列情况,公司不会按第八条(二)款规定解雇雇员:(1)员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员工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国家法律或政策禁止解除本合同。(四)通知和备案公司解雇雇员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工会和被解雇雇员,并报公司主管部门和公司所在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五)解雇费如果公司在集体劳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第八条(二)款和第八条(三)款1解雇雇员或雇员个人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未予续约,被解雇的雇员可根据其受公司雇用时间,每工作满一年可领取一个月的公司平均工资,工作满十年的雇员自第十一年起,每满一年领取一个半月的公司平均工资。雇员由于长期生病和因生产技术条件变化被解雇可酌情加发给雇员三至六个月实得工资。对开除的雇员不发给解雇费。(六)由于公司违法引起的解雇因公司严重违反合同侵害雇员合法权益,雇员提出辞职时,公司需按规定支付解雇费。(七)工会代表对于公司雇员的解雇、辞退或惩罚,须征求工会意见,有关雇员或就有关问题向公司陈述其立场。工会如果认为不合理,有权提出反对。工会可以派代表与代表董事会的管理部门磋商,寻求解决的办法,但管理部门有作出终局决定的最终权利。如有争议按第十二条(二)款执行。(八)被解雇的雇员不管任何原因被公司解雇的雇员应立即向公司归还所有公司拥有的或公司有所有权的文件、设备和其它财产。第九条辞职(一)一般性辞职在第八条(二)款规定的前提下,要求辞职或退休的雇员在取得工会同意后,必须在建议的辞职日的三十(30)天前通知公司。具体说明有理由辞职的特别情况,对这类辞职的请求,公司不得无理拒绝。辞职雇员无权获得解雇费。(二)受过特别培训雇员的辞职尽管有第八条(一)的规定,任何参加过公司出资培训的公司雇员,如在受训结束起五(5)年内从公司辞职,需向公司偿付培训费用,其金额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辞职雇员无权获得解雇费。第十条保密、不竞争(一)雇员同意对获披露的有关公司或公司任何关联商业实体的生产管理过程和技术、推销或财务资料,及公司或公司任何关联商业实体的客户、产品、程序、业务和服务资料严格保密,未经公司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将其披露给公司内外任何人士,亦不将其用以与公司进行竞争或用作雇员履行本合同规定职责和义务以外的其它用途。(二)公司与雇员个人劳动合同终止时,雇员应把其占有的全部公司图纸、蓝图、备忘录、客户名录、配方、财务报表或促销资料归还公司。第十一条发明本合同有效期内,雇员因其工作而作出任何工艺产品或配方方面的发明(“发明”),该等发明应是公司的专有财产,雇员应立即将其披露给公司,并采取必要步骤(包括签署文件),使公司拥有这些发明的产权和所有权。尽管有该规定,对雇员在工作时间外,在未使用或参考公司设施、机密资料或材料情况作出的任何发明而获得的全部专利,雇员应有权保留所有权。第十二条监督检查和争议的解决(一)监督检查为保障劳动合同的全面执行,公司和工会将根据人数对等原则组成劳动合同监督小组,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劳动合同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代表。双方亦可应一方要求,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和协商有关公司和职工利益的重大事宜。(二)劳动纠纷公司内部出现的劳动纠纷应先由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一方或双方都可请_市劳动部门仲裁,如果有一方对仲裁结果不同意,该方可向_市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临时性人员的聘用(一)临时性人员的定义,指聘用期不超过一年,公司临时聘用的人员。(二)聘用程序,公司聘用临时性人员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讨论同意,由总经理决定后,签发聘书。(三)聘用临时性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需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讨论决定。(四)聘用临时性人员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释解释和执行本劳动合同时,双方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合资企业合同和其它有关条例。第十五条生效和期限(一)在本合同签署后,双方应立即将本合同报_市劳动部门和公司主管部门备案。本合同自双方签署日起生效。(二)本合同有效期为_年,于_年_月_日到期。合同期满,如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行延长_年。(三)本合同内容如与中国政府的规定有抵触,须按政府规定及时修改。修改后的合同同本合同构成同一文件。本合同只能由双方书面予以修正。第十六条适用法律本合同未尽事宜将参照中国政府有关法律和规定执行。第十七条本合同双方已促使各自正式授权代表于上述日期签订本合同,特此证明。_公司签署人(签章):_公司工会签署人(签章):_区域性企业集体合同企业集体合同(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集体合同规定,为进一步明确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协调双方之间的利益关系,共同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xx县经济开发区工会联合会代表各中小企业全体员工与新兴工业园区内各中小企业法人代表签订新兴工业园区域性企业集体合同。第一条 本合同对新兴工业园区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中小企业经营者和全体员工均有约束力,是企业经营者、工会和全体员工必须共同遵守的劳动关系准则。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第二条 企业应当尊重并支持企业工会依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企业工会应当支持企业行政依法行使管理职权,组织员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平等协商等途径和形式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劳动纪律,履行劳动法和企业规章所规定的义务。第三条 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职工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权利。第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企业和企业工会应当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一方和双方可提请县经济开发区劳动争议协调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和提出诉讼。第五条 企业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第六条 企业按月及时以货币形式向职工支付工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和相关福利待遇,并根据企业效益逐步提高职工工资。第七条 企业应按规定发给职工必备的劳保用品,改善劳动条件,做到安全生产。第八条 工会有权监督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措施,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第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第十条 本合同期限为3年,自xx年12月 日至xx年12月 日止。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履行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新兴工业园区域性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经企业方代表和工会方签盖章报县劳动部门、县经济开发区工会联合会。本合同生效后,各方所属的成员单位应当向各自单位的全体员工进行公布。第十三条 本合同壹式三份,每个企业一份、工会一份、报上级工会备案一份。甲方: 乙方:xx县经济开发区工会联合会企业名称(盖章): 工会主席(签):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 日期:甲方:企业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日期:甲方:企业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日期:甲方:企业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日期:甲方:企业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日期:甲方:企业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日期:甲方:企业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日期:甲方:企业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企业集体的劳动合同范本企业集体合同(4) 甲方(工会或员工代表) 乙方(企业)_ _员工人数:_人 企业性质:协商首席代表: 协商首席代表:姓名: 姓名:职务: 职务: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协商代表人数: 协商代表人数:代表产生方式: 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合作共事,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集体合同规定及深圳市有关法规、规章,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二条 工会是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代表,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本合同由工会(员工代表)代表员工与企业签订。第三条 甲乙双方依法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第四条 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二)相互尊重,平等合作;(三)兼顾双方合法权益;(四)不得采取过激行为。第五条 本合同依法生效后,对企业和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第二章 劳动合同第六条 本企业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七条 劳动合同由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并经企业与员工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标准,不得低于本集体合同的规定。第八条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员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企业应当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九条 企业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员工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员工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第十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企业与员工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第十一条 企业或者员工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第三章 劳动报酬第十二条 本企业实行_工资制度。第十三条 本企业实行_工资支付形式。第十四条 本企业员工月工资不得低于深圳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第十五条 本企业以货币形式支付员工工资,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发放约定日为每月_日(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发放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当在之前的工作日发放。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员工工资。第十六条 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以_为基数。按正常工作时间以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支付150%、200%、300%工资报酬。第十七条 员工病假、非因工负伤的工资支付办法_。第十八条 员工产假、看护假、节育手术假期的工资支付办法_。第十九条 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形式_。第二十条 根据政府公布的年度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和本企业员工工资水平及企业经济效益,经协商,确定本年度员工工资增(减)_%。员工增(减)工资具体办法是_。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二十一条 本企业依法建立工时制度按下列条件、标准处理相关事宜:(一)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_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_小时,保证员工每周休息_日;(二)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特殊工种特殊情况的安排:_。第二十二条 本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加点的,严格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并依下列要求处理相关事宜:(一)乙方事先提出加班加点理由,确定工作量和加班人数;(二)与甲方或参与加班的员工协商;(三)乙方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加点时间不超过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甲方和员工应当给予支持。第二十三条 员工依法享受的带薪休假以及本集体合同约定的其他假期:_。第五章 保险福利第二十四条 企业和员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员工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费的负担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企业可以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 企业根据经济效益情况,逐步发展并改善员工的文娱设施、膳食、交通、住房等条件。第六章 劳动安全与卫生第二十七条 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员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第二十九条 企业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员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第三十条 企业对在_工种(岗位)的员工定期作专项体检。第三十一条 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劳动安全卫生规程。第三十二条 对于危害员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工作,工会有权代表或支持员工予以抵制。第三十三条 发生员工伤亡事故,或出现危及员工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企业应当及时处理,并在24小时以内向有关部门报告。第七章 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三十四条 企业禁止安排女员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三十五条 企业不得安排女员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第三十六条 企业不得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员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第三十七条 企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三十八条 企业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第八章 职业培训第三十九条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职业培训制度,制订培训计划。员工必须接受职业培训,提高劳动技能。第四十条 企业应当按照员工工资总额的1.5%提取员工培训经费,列入成本开支。员工培训经费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第四十一条 企业对员工进行的职业培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第四十二条 根据实际情况,企业需要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当事人双方可以签订培训协议,订明培训时间、地点、专业、费用、培训后的服务期、违约责任等事宜。第九章 集体合同的期限、履行及争议处理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从依法生效之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应严格遵守认真履行。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同意变更修改条款内容的,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程序重新协商,并将变更修改后的内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第四十五条 员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第四十六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十章 附则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依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应进行集体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并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个月,双方应举行集体协商,重新签订集体合同。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自审查登记完成之日起生效。送达15日内审查机构未提出异议的,本集体合同即行生效。第五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存档。甲方首席代表 乙方首席代表(签盖章) (签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外商投资企业集体合同范本中外合资企业集体劳动合同范本电力企业集体合同中外合资企业集体劳动合同(二)企业集体劳动合同企业集体合同电力企业集体劳动合同机械制造企业集体合同(下)机械制造企业集体合同(上)福建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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