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法律合同(4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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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合同样本 2019法律合同(4篇) *目录. 2019法律合同. 代理合同: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中需注意的法律问题. 租房合同纠纷的相关法律法规签订买卖合同需注意什么?买卖合同是明确供方和需求方权利和义务的凭证,也是买卖合同纠纷时的法律依据。为了签订一份安全保障的买卖合同,需注意的事项有合同主体要审查、买卖标的的基本情况要如实全面、标的数量计量办法明确等内容。在*详细介绍,希望大家了解签订买卖合同注意事项,避免因合同不全引起合同纠纷。一、合同主体陷阱:故意将供方填成与签约人有关系,但无供货能力,且无独立承担经济责任能力的单位。或故意将需方填成与签约人有关系,但无付款能力,且无独立承担经济责任能力的单位。注意:核对供、需双方。二、买卖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陷阱1:产品名称故意不写全称,混淆产品品种;或供方不写产品牌号和商标,以期达到以次代好的目的;有的供方不写产品规格型号,企图交货蒙混过关;还有的供方不写生产厂家,想用价低的档次差的产品供货。注意:写清产品全称,写清牌号、商标,写清、写全规格、型号、写清生产厂家。陷阱2:供方不写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以图不免费提供。注意:要写清随机备品、数量,配件工具、数量。并将上述用品的供应办法、时间也写清楚。三、标的物的数量和计量方法陷阱1:产品数量或计量方法故意约定为本企业的标准或计量方式。注意:产品的数量应以国家统一的标准计量单位表示,没有统一计量单位的,产品数量的表示方法由双方确定,但必须具体明确,切不可用含糊不清的计量概念表述,如一件、一箱、一打等,应对双方使用的计量方法具体解释,如一件、一箱、一打等的表示,具体包括的产品数量是多少。陷阱2:供方不写合理损耗,或将合理损耗写的较多。注意:将损耗写清,写合理,对正负尾差、合理磅差、自然减(增)量等要根据情况,写科学。陷阱3:供方不写随机备品或配件工具的数量。防范:要写清随机备品数量。并将上述用品的供应办法、时间也写清楚。四、标的物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陷阱1:不写质量标准;成套产品的,不写附件的质量标准;看样订货的,不封存样品。注意:写清质量标准,是国家标准呢?还是行业标准?抑或企业标准?成套产品的,不但要写清主件的质量标准,还要写清附件的质量标准。看样订货的,一定要将样品封存好,作为检收的标准。陷阱2:供方故意对质量负责的条件签订苛刻一些,以期达到不负责任的目的;或者故意将质量负责的期限写的过短,使需方根本没有时间提出质量异议。注意: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不但要写清,而且要写的科学、合理。五、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和包装要求陷阱:供方不写或不写清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也不写费用负担,以达到简易包装省钱省力的目的。注意:写清包装物、包装标准、包装标签的内容等。对包括物的供应、回收,费用负担也要写清楚,以免出现纠纷。对包装不善引起货物损坏的责任约定清楚。六、产品价格及支付期限、地点和方式陷阱:不写单价,逃避物价检查,并为偷、漏税创造条件,或需方只写金额数量,不写币种。防范:写清单价,写清币种。七、交货的期限、地点和方式陷阱1:不写交货地点,不写清交货方式,以达到不承担风险责任的目的,也为纠纷管辖设下埋伏。注意:写清交货地点和方式,代办托运时,还要写清运输工具和运输路线。陷阱2:供方不写交货时间,或将交货时间写成:在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交货,而不写某日具体交多少货。防范:写清交货时间,分期交付的,写清每次交货的具体数量。八、运输方式的要求及运杂费用的支付陷阱:不写或不写清运输方式;笼统写到达站(港);不写费用负担。注意:写清运输方式是水路、铁路、公路运输,还是联运。要写清到达的终点是某市(地)的南站、北站,还是其他站。要写清运费的负担,若是分担,还要写清分担的数额或段点。九、验收或者检验的标准、方式、日期陷阱:供方不写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或将提出异议的期限订的过短。注意:把好货物验收方法这一条款的明确规定。明确规定货物的验收办法,事关供需双方预期的经济效益与合作成功与否的大局,也是易发生质量纠纷的地方,必须注意明确订明。合同中应明确载明:验收的时间;验收的手段;验收的标准;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当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等。一般地,验收的办法有外观验收;理化验收;安装运行验收;破坏性验收等,采用哪一种方法应在合同中订明白。有的验收需要委托有关专业部门进行的,应当委托国家法定检验机构验收以保证其验收的法律效力。同时,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其验收期限。国家有验收期限规定的,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国家没有规定的,双方当事人可按下述原则约定:需方自提的,在提货时当面点清验收;供方送货或代运的,货到后10天内验收完毕,特殊情况的双方在货到时或者合理的期限内验收。没有验收,不得动用,一旦动用,就视为验收合格,不能再提出数量及质量的异议。此外,合同中也应明确规定验收的地点。十、结算方式陷阱:需方不写结算方式和期限,或只写结算方式,不写结算期限。以达到延长付款期的目的。注意:写清结算的具体方式,写明结算期限。若是分期付款,还要写清每次付款的日期和确切数额。十一、违约责任陷阱:有可能违约的一方,不写违约责任,或将违约责任写得过轻。注意:将违约责任写具体。最好把对方每项义务不履行的违约责任都分别写清,以钳制对方,使其正确、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十二、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陷阱:不写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选择有利于自己的合同解决方式和管辖机关注意:写清解决纠纷的方式,是仲裁、还是诉讼。确定纠纷的管辖地。十三、落款、署名、盖章等方面陷阱:不注意写明签名人是法人代表,还是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其他委托代理人。不盖公章;或盖的不是公章,用没有备案的合同章甚至业务章,或盖上了分公司或公司下属部门的印章。注意:一定要盖公章,有些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是经过备案的也可以,但这难于判断。签的一定要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持明确授权书的代理人,但相对方要把该授权书留件备查。代理合同: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合同2019法律合同(2) (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聘 (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一、乙方委派律师负责本专项法律事务,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 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二、法律事务工作范围:1、甲方为乙方的 (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提供法律方案。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书,相关制度,员工培训计划。3、为甲方解答相关法律问题。4、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5、接受甲方另行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四、甲方向乙方缴纳聘请律师费元。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本专项法律事物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七、本合同自双方签之日起生效,期限为年。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甲方代表(签) 乙方代表(签)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签约时间: 年月日房屋租赁合同中需注意的法律问题2019法律合同(3) 合同法第212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是调剂余缺、发挥物使用价值的最佳形式。关于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主要有如下:1、租赁是转让财产使用权和收益权的合同租赁合同是以承租人使用与收益租赁物为直接目的,通过租赁合同,出租人转让、承租人取得的均仅为租赁物的使用权和收益权,而不是租赁物的所有权。无论是定期租赁,还是不定期租赁,无论承租人事实上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时间有多长,承租人均不能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这是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的根本区别。在买卖合同中,卖方转让的是物的所有权,买方支付对价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通过买卖合同,买方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由于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的是标的物的使用权和收益权,所以承租人对租赁物没有处分权,租赁物不可能成为承租人的财产。这一点又使租赁合同与借贷合同区别开来。同时,应当注意租赁合同的使用和收益,在一般情况下是连在-起的,在当事人无特别约定时,承租人对租赁物既可以使用,也可以收益。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既互相负有一定的义务,又互相享有一定的权利,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对应性,是一种双务合同。在租赁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享有权利都是要付出代价的,即租赁合同是一种有偿合同。出租人是以自己所有的或使用的物供给承租人使用、收益,而承租人则对自己使用、收益租赁物付出租金.租金是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对价。作为一种双务、有偿合同,这是租赁合同与借用合同存在的根本区别。借用合同是一种单务、无偿合同,借用人对物也有使用、收益权,并于使用后将借用物返还出借人,但借用人不需要付出代价,无需向出借人支付报酬或租金,属于无偿使用。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可以分以下三种情况:诉讼之前,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房屋租赁房屋租赁合同的,协商确定之日为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之日。在情形下房屋租赁合同可以解除?想要;了解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情形,见下文。如何确定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可以分以下三种情况:1、诉讼之前,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房屋租赁房屋租赁合同的,协商确定之日为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之日;2、一方当事人行使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对方有异议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行使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并无不当的,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通知送达之日为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之日;3、一方当事人行使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对方有异议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认为该当事人无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但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均同意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可以在判决或调解书中明确合意解除之日为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之日。租房合同纠纷的相关法律法规2019法律合同(4) 第二百一十二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二百一十三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二百一十六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第二百一十八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第二百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第二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百二十三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二百二十五条 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六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二百二十八条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第二百三十三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第二百三十四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第二百三十五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二百三十六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房地产项目法律服务合同范本法律服务合同范本最新法律服务合同范本最新法律论证咨询服务合同范本代理合同:股票发行与上市法律代理合同买卖合同签订过程中应注意哪些法律风险?未登记租赁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签订租赁合同必须留意的法律问题租赁房屋买卖的法律问题*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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