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JT 0007 S-2015 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济南阿胶制品有限公司 阿胶速溶粉

上传人:工*** 文档编号:66252 上传时间:2017-06-06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10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QHJT 0007 S-2015 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济南阿胶制品有限公司 阿胶速溶粉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QHJT 0007 S-2015 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济南阿胶制品有限公司 阿胶速溶粉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QHJT 0007 S-2015 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济南阿胶制品有限公司 阿胶速溶粉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Q/东宏济堂制药集团 济南阿胶制品 有限公司 企业标准 Q/007替 Q/007胶速溶粉 2014布 2014施 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济南阿胶制品有限 公司 发布Q/007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严格按照 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 本标准 由 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济南阿胶制品有限公司 提出 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 草人: 孟海平 。 本标准代 替 Q/007胶速溶粉。 对以下内容进行更改: 理化指标中“ 蛋白质 /(g/100g) 50”修改为“ 蛋白质 /(g/100g) 35”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 3 年,到期复审。 Q/007 阿胶速溶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阿胶速溶粉 的 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 阿胶 、白砂糖 为主要原料, 添加 (或不添加) 枸杞 、 山药、山楂、红皮花生、桂圆、茯苓、莲子、麦芽糊精、人参(人工种植)、大枣、赤砂糖、黑芝麻、红小豆、黑米、黑木耳、葛根、木瓜、可可粉、藕粉、燕麦、板栗、黄酒 等 为 辅料, 经原辅料处理、称量、粉碎、混合、制粗粉、干 燥、粉碎、过筛、包装、成品入库等主要工艺 加工制成的 阿胶速溶粉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项)适用于本文件。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17 白砂糖 1532 花生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 肠菌群计数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 卫生 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 检验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食品中总 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品中 铬 的测定 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92 黑木耳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10004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 10461 小豆 11761 芝麻 13662 黄酒 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 通用卫生规范 18979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测定 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和荧光光度法 20706 可可粉 20884 麦芽糊精 25733 藕粉 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Q/007 832 黑米 892 绿色食品 燕麦 赤砂糖 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 规则 国家质 量监督 检 验检疫 总局 2005第 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02号、第 123号 食品标示管理规定 卫生部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 公告 2012年第 1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3 技术要求 原辅料 要求 阿胶 、 枸杞 、 山药、山楂、大枣、桂圆、茯苓、莲子、葛根、木瓜、人参(人工种植) 应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规定 。人参需同时符合 卫生部公告 2012年第 17号 的规定。 白砂糖 应符合 17 的规定 黑芝麻 应符合 11761的规定 黑木耳 应符合 6192 的规定 黄酒 应符合 13662的规定 花生 应符合 11761的规定 红小豆 应符合 10461的规定 麦芽糊精 应符合 20884的规定 黑米 应符合 832 的规定 藕粉 应符合 25733的规定 可可粉 应符合 20706的规定 赤砂糖 应符合 板栗 应符合 1029的规定 绿色食品 燕麦 应符合 892的规定 生活饮 用水 应符合 749的规定 生产工艺 Q/007 原辅料处理 称量 粉碎 混合 制粗粉 干燥粉碎 过筛内包装 外包装检验 入库 感官指标 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 表 1 感官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测方法 色 泽 呈微褐色或深褐色、紫褐色 取 10 份产品,将其置于洁净无色透明的玻璃盘 中, 于自然光或相当于自然光的室内, 用触觉鉴别其组织状态,视其色泽、杂质、嗅其气味,品其滋味。 滋味与气味 有阿胶及 其他原辅料特有 的混合的气味及滋味 , 无异味 性 状 粉状、无结块、无异物 杂 质 无可见外来 杂质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2的规定。 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测方法 蛋白质 /(g/100g) 35 分 /(g/100g) B 砷 (以 )/(mg/ B/T (以 )/( B (以 ) /(mg/ B/T 曲霉毒素 g/ 5 18979 微生物 指标 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 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测方法 菌落总数 /( g) 10000 肠菌群 /( 00g) 40 菌 /( g) 50 门氏菌 不得检出 贺氏菌 不得检出 黄色葡萄球菌 不得检出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 2005) 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的规定。 单件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负偏差应符合表 4 的规定:但每批产品平均净含量不得低于标签标明的净含量。 表 4 净含量及负偏差 净含量 g 负偏差 检验方法 Q 的百分比 g 070 5 50 9 100 00 200 00 300 300 500 3 生产加工过程 卫生要求 应符合 4881的规定。 5 检验规则 组批 同一批次,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种产品为一组批。 抽样 批量在 250 箱以下,随机抽取 6 箱,每箱取样 2 瓶 ,其中 8 瓶 用于 检验 ,其余 4 瓶 留样 备查。 检验 出厂检验 检验项目 包括 感官 指标 、净含量 、 水分、 蛋白质、 菌落总数和 大肠 菌群 。 产品出厂 每批 产品须经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 型式检验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 新产品投产前;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更换设备、 主要原辅材料或更改关键工艺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 停产半年及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 检验项目 为本标准 的规定 的 全部项目。 判定规则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判 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 微生物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即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其他项目如有一项以上 (含一项 )不合格,应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复验项目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标志 产品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191的规定 。标签应符合 718、 8050的规定 。 辅料中添加人参(人工种植)时,应符合卫生部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 2012年第 17号), 注明不适宜人群及每人每日最大食用量。 包装 产品包装容器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要求。内包装物不得二次使用 。 产品外包装 瓦楞纸箱 , 应符合 6543的规定。 包装要牢固、防潮、整洁、美观、无异气味 ,便于装卸、仓储和运输。 客户如另有要求,再Q/007 符合运输、贮存及食品卫生要求的情况下,可以按客户要求进行不同形式、材质、重量的包装。 运输 产品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混运。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成品库中, 离地离墙存放。 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储 。 产品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运输贮存,保质 期为 24个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各类标准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