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全套)》

上传人:雅*** 文档编号:647491 上传时间:2019-07-20 格式:DOC 页数:59 大小:10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钢结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全套)》_第1页
第1页 / 共59页
钢结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全套)》_第2页
第2页 / 共59页
钢结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全套)》_第3页
第3页 / 共5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杭州 xx 钢结构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目录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4、安全奖惩考核制度5、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6、安全用电管理制度7、起重索具和吊具安全管理制度8、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9、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10、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11、气割(焊)工安全操作规程12、冷作工安全操作规程13、油漆工安全操作规程14、门卫安全操作规程15、剪板下料工安全操作规程16、矫正工安全操作规程17、电工安全操作规程18、劳动纪律制度19、工程部管理工作制度20、项目施工管理制度21、物资出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各级各类人员。2.目的:明确各部门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3.总经理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对保证本公司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第一责任。(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订解决的办法,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抓好安全工作。(3)在编制安排生产、技改计划的同时,编制和安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列为考核生产、技改计划成绩的指标。(4)组织制订、修改、审批安全生产的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并付诸实施,使生产区域逐步达到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做到安全文明生产。(5)主持重大伤亡或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制定防范措施,对责任者的处理。(6)支持安全处的工作,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失职者或事故责任者给予惩处。4.副总经理职责:(1)作为总经理的助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对保证本公司职员在生产和健康过程中负领导责任。(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协助总经理研究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订解决的办法,做到“五同时” 。(3)协助总经理处理重大伤亡或火灾、爆炸等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制定防范措施确定对责任者处理。(4)支持安全处的工作,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对有突出贡献的提出表扬,对失职者和事故责任者作出处罚意见。(5)总经理不在时,代行总经理的安全职责。5.总工程师职责:(1)遵守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令制度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2)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引进的工程项目,必须做到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3)领导技术部门做好技术设计,工艺文件确保安全,疑难问题研究等工作。(4)会同安全处、行政处编制安全技术教育计划,向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6.部门经理职责:(1)遵守并执行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要求;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3)将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并将其作为否决性指标考核各下属部门。(4)认真做好月、季、节假日的安全大检查及专业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确保生产。(5)主持所属范围内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协助总经理做好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6)支持安全处的工作,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失职者和事故责任者给予惩处。(7)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纠正各种违章行为,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教训,布置、检查工作,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安全工作,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三定四不准”的原则及时消除隐患,并向上级主管报告,并催促解决。(8)发生重大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调查分析和制定改进措施,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作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报负责,对改进措施的落实负责。7.车间主任、工程经理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对保证本车间职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有直接领导责任。(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把安全工作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安全生产经常化制度化,认真组织好职工上班前班中的岗位安全检查,车间级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针对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进行生产。(3)组织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和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考核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准独立操作,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在其上岗工作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领取操作合格证。(4)组织制订本车间(处室、工程)负责的临时任务和检修的安全措施,经主管部门审查执行,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5)按时编写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责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6)发生职工因工重伤,死亡事故时,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并协助查明原因,采取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对发生一般事故,未遂事故和出现的事故苗头均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或对事故有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7)做好女工特殊保护工作。(8)教育员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8.生产调度(施工员) 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对保证本区域内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直接责任。(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把安全工作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安全生产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认真组织好职工班前、班中的岗位检查,针对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进行生产。(3)组织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和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考核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准独立操作,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在其上岗工作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领取操作合格证。(4)组织制订本区域(工地)负责的临时任务的安全措施,经主管部门审查执行,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5)发生职工因工发生事故,保护现场,及时抢救和上报,并协助查明原因,采取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对发生一般事故,未遂事故和出现的事故苗头均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6)做好女工特殊保护工作、教育员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对安全生产有贡献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9.班组长职责:(1)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负责。(2)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职工思想状况等特点,具体布置安全工作,对新调入的职工进行现场教育,并在熟悉工作环境前指定专人负责其劳动中的安全。(3)组织本班组职工学习安全生产规程,检查执行情况,教育职工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违章蛮干,发现违章蛮干,立即制止。(4)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班前班中要经常检查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5)发生工伤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组织抢救,立即上报,并如实地向调查组提供事故情况,要详细记录,组织全班职工认真分析,吸取教育,提出防范措施。(6)对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及时表扬。10.职工安全职责:(1)遵守各自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2)遵守有关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和职工应做到的条款,为设备的正常运转尽到责任。(3)遵守公司各方面的劳动纪律,管理制度。(4)正确使用劳动保护制度用品。(5)有责任劝阻,纠正他人的违章作业,冒险蛮干。(6)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要求或违章指挥,调度及安排。(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评比、竞赛、表彰活动。(8)经常关心自己周围的安全生产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11项目经理职责:(1)在组织、指挥施工生产过程中,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2)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和规程要求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有效使用;(3)建立施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审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解决施工中的安全生产问题;(4)建立施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5)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宣传,组织对施工现场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6)发生事故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如实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组织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12.安全员职责:(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制度及规定。经常向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2)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险情有权命令暂停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领导解决。(3)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总结安全生产的先进的经验,积极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对新职工进行安全教育。(4)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检查,制定本部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并督促实施。参加新添或自制的各种机械设备的验收工作,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准使用。(5)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协助领导按规定做好事故的统计和上报工作。13.党(团)支部职责:(1)教育党团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带动职工搞好安全生产。(2)协助安全处做好宣传工作。(3)做好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遵章守规的自觉性。(4)协助安全处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5)协助各级领导正确理解和掌握有关劳动保护政策、法令及上级部门的指标要求。14.工会职责:(1)认真维护职工劳动保护的合法权益。(2)协助公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3)将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提交有关部门或职代会讨论解决。(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5)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特别是女工的保护工作。(6)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教育职工吸取教训。15.营销部职责:(1)在投标书合同中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制度,应根据该工程施工的具体特点签订安全条款。(2)签订合同时应遵守国家标准向业主单位提出安全专用基金(总造价的 1.5) ,该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3)对机密资料、帐票应严格保密、妥善保管。(4)抓好本部门的其他安全保卫工作。16.财务部职责:(1)负责拨给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费用,安全教育、安全奖励费用。(2)负责好票证、票据、帐册、现金的保管保密工作。(3)抓好其他安全工作。17.质检部职责:(1)负责本部门的化学危险品的保管、储存、使用、领用等工作。(2)负责本部门的设备以及重要资料的安全管理工作。(3)抓好本部门其他安全保卫工作。18.办公室职责:(1)办公室不得将有残疾的职工分配到其所禁忌的工作岗位。(2)办公室抓好劳动纪律,对违反纪律的员工进行处理。(3)办公室抓好后勤维修、基建工作,食堂、绿化、清洁、宿舍的安全工作。(4)仓库认真做好物资储存,发放中的安全保卫工作。(5)危险物品的储存、保管、领用严格依照制度,进行物资合理堆放,保证安全生产。(6)供应、采购应保证各配件、附件的质量,杜绝三无产品进厂。(7)教育培训应将安全列入主要内容。(8)档案室必须配有灭火器进行安全管理。(9)抓好本部门其他安全工作。19.生产部职责:(1)负责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附件的齐全,灵敏有效,定期检查、校验,使全部设备保持良好状态。(2)保证新投产的设备(包括自制设备)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负责使用前的鉴定,验收。(3)负责拟定设备的安全操作与维护规程。(4)对有关设备、仪器、仪表的检测、维修、监督管理。(5)在进行生产管理的同时,必须做到“五同时” ,特别在指挥生产时必须注意安全做好均衡生产,控制加班加点、劳逸结合。(6)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或险情时,要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排除,处理不了要及时通过有关部门予以解决。(7)教育下层人员带头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安全与生产相矛盾时,首先保证安全生产,严禁违章指挥。(8)抓好本部门的其他安全保卫工作。20.项目部职责:(1)在进行生产管理的同时,必须做到“五同时” ,特别在指挥生产时必须注意安全做好均衡生产,控制加班加点、劳逸结合。(2)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或险情时,要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排除,处理不了要及时通过有关部门予以解决。(3)教育下层人员带头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安全与生产相矛盾时,首先保证安全生产,严禁违章指挥。(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5)负责与政府,甲方、乙方、其他施工方的在安全方面协调工作。21.技术部职责:(1)设计时,应考虑用低毒材料代替有害材料。(2)配合各部门的隐患整改,从技术角度提出解决办法。(3)抓好本部门其他安全工作。22.安全处职责:(1)作为公司专项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办公室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和保卫工作。(2)宣传、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督促检查各部门的执行情况。(3)推行现代安全管理,开展安全性评价,找出重点进行控制,有计划地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检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4)制定年、季、月安全生产计划,并负责贯彻执行。(5)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有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制止其作业,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6)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规章,负责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7)组织新职工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考核,签发安全操作合格证。(8)加强基础工作,注意资料的积累。健全档案,研究分析职工伤亡事故发生发展规律,提出防范措施。(9)参加职工因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对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搞好事故档案的管理工作和负责填报工作。(10)参加新建、改建、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11)拟定和掌握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12)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动保护工作。(13)负责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奖惩活动。(14)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科学研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15)协助领导做好消防工作,督促各部门对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做好安全工作。(16)做好本公司范围内的保卫工作。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1.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各级各类人员。2.为了使广大职工从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从技术上懂得安全操作,使每个职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避免或减少工伤等事故,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工作。3.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1)凡新进的职工以及实习、代培、临时工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方可参加生产。(2)公司级教育,由安全处负责,介绍安全法规、公司的安全生产现状,及历年来的经验教训,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基本知识。(3)部门级教育,由车间主任,处长,项目经理负责,介绍本车间(工程、处室)的生产工作特点,管理规则,有关危险处所,要害部位,主要设备分布,以及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4)班组级教育,由班组长或施工员生产调度负责,介绍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设备、工具的性能,安全要求,维修保养要求,介绍防止事故的措施方法,班组的生产特及点危险部位。(5)三级安全教育完毕后,方能发放劳动用品和参加生产。4.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教育。(1)凡从事电气、焊接、行车、起重、铲车、司炉油漆、车辆驾驶等,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训练,并几考试合格取得设备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2)特殊工种工人取得操作证后,安全处组织定期的培训和考核。(3)各车间、处室、工地,应根据本单位特殊工种工人的实际状况,随时抽查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发现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教育。5.对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1)高层、中层干部,由安全处组织定期轮训,主要学习国家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分析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总结经验培训,提出防范措施。(2)对全体职工,由安全处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学习内容或形式由安全处安排。6.调换工种人员的安全教育(1)经行政处同意调换工种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2)公司内调动而不改变工种的人员,可不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但车间和班组则应进行安全教育。(3)临时外援人员,由组织生产单位进行现场安全教育。7.工伤人员伤愈后的复工教育(1)凡工伤人员伤愈复工,由安全处组织复工教育,主要是使受伤教育,提高认识,防止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8.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1)安全处应采取展览、现场会、黑板报、天生之声和党团工青联合等形式,有计划地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活动。(2)各车间、处室、工地应根据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开展多种形式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大力表扬好人好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各级各类人员。2.为了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堵塞漏洞,防患未然,把工伤事故发生率降低到最低限度,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保证职工的安全,保障生产顺利进行,提高经济效益,必须开展定期的、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以确保安全生产。3.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1)职工在班前、班中、班后,应经常地进行安全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空载是否合理,设备工具是否良好,工作方法是否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周围环境是否安全卫生。(2)班组长应对所属范围内的安全状况进行安全检查制度,检查设备、工具、场地文明生产,劳动纪律,防护装置和原材料或半成品堆放的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班组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车间、工地、处室。(3)各车间、处室、工程等管理安全生产领导,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并将有关检查整改情况报安全处。(4)各部门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项目部应派专人检查或委托检查各工地。(5)安全处在日常督查的基础上,于每月进行一次重点检查,抓住重大事故隐患,制订整改规划,并将检查整改列为考核内容之一。4.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由安全处负责(1)梅雨季节之前,主要检查电扇、手持电动工具,以及各种电器部件,不合格的应及时整改或严禁使用,以防止触电事故发生。(2)入夏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防暑降温工作的检查。(3)入冬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防火、防寒、防爆等检查,门窗玻璃、管道保暖、易燃易爆设备有否采取防护措施等。(4)起重机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大检查,起重索具、吊具等操作者每天进行检查,使用单位每季要进行一次大检查,安全处每半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技术鉴定。(5)电气设备、电焊、气割设备,使用单位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安全处每半年检查一次。(6)车辆按国家标准检查和鉴定,由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检查。5.落实整改(1)各部门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小问题及时改,大问题定期改,难问题规划改,并把整改情况报安全处。(2)安全处应有计划,有重点对整改项目进行复查验收,督促不合格项目的整改直到消除隐患。安全奖惩考核制度1.范围:本制度使用于各部门、各级各类人员。2.为了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牢固树立“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安全第一思想,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搞好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的安全,必须严格检查监督,按章考核,按章惩罚。3.奖励(1)在生产中采取果断措施,防止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每例奖励100500 元。(2)对及时反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反映隐瞒事故或事例苗头的,每例奖励 2050 元。(3)对发生重大隐患,并及时报告安全处进行处理的,每例奖励50500 元。(4)对奋力抢救职工生命、公司财产的有功人员,每例奖励 501000 元。(5)对安全处提出合理化的建议,经实践检验是行之有效,给予200 元以上的奖励。(6)安全合格班组经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奖励班组职工每人 60 元。(7)安全处保持全年无重伤事故,一般事故控制比上年下降,奖励300 元。(8)主动搞好安全生产的先进工作者每人奖励 50 元,先进集体奖励班组 300 元、车间级 1000 元,每年评选一次。(9)奖励由安全处将具体情况核实后,书面向总经理提出,经批准后给予奖励。4.处罚(按以下规定分解处理)(1)工伤事故类:4.1.1 死亡事故扣发总经理当月岗位工资 25%;扣发事故单位部门经理当月岗位工资 100%;扣发事故单位车间级领导两个月岗位工资 50%;扣发事故单位各直接领导两个月岗位工资 50%;扣发事故单位兼职安全员当月岗位补贴 100%;扣发直接责任者六个月的岗位工资或三个月的效益工资;扣发安全保卫处当月岗位工资 100%;对情节严重者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4.1.2 重伤事故扣发事故单位部门经理当月岗位工资 50%;扣发事故单位车间级领导当月岗位工资 100%;扣发事故单位各班级组领导当月岗位工资 100%;扣发事故单位兼职安全员当月岗位补贴 40%;扣发安全保卫处当月岗位工资 40%;扣发直接责任者 13 月的岗位工资或效益工资。4.1.3 轻伤事故扣发直接责任者当月的效益工资的 100%;扣发班组长当月岗位工资的 50%。4.2 违章违纪扣款,凡违反制度和操作规程都属于违章违纪,各级均应对责任人进行责任人进行处罚,由各部门自己决定,一般控制在 20200 元,举例如下:4.2.1 设备传动部分防护罩(栏)缺损或未关好就开车操作。4.2.2 检修带电设备时在配备开关处不断电或不挂警示牌。4.2.3 进入机械设备内检修运转部件不设人监护或未采取重复断开电源措施。4.2.4 任意开动非本工种设备。4.2.5 特种作业非持证者独立进行操作。4.2.6 超线(如载荷、速度、压力、温度、期限等)使用设备。4.2.7 非特种作业者从事特种作业。4.2.8 设备上有安全装置,而开车时不用。4.2.9 开动被查封设备。4.2.10 危险作业无人监护或未经安保处审批。4.2.11 任意拆除设备上的安全、照明、信号、防水、防爆装置和警告标志,显示仪表。4.2.12 使用未经审批的临时电源,或使用时不挂牌。4.2.13 检修高压线路或电器、不停电、不跨接地线。4.2.14 使用非安全电压灯具作行灯。4.2.15 带负荷运行时断开车间配电闸刀或总开关。4.2.16 潮湿地面、容器或金属构架内使用非双重绝缘电动工具工作。4.2.17 高处作业往地面扔物件。4.2.18 违反起重十不吊。4.2.19 开动卷扬限位器的起重设备工作。4.2.20 货梯铲车载人运行。4.2.21 非岗位人员任意在危险、要害、动力站房区域逗留。4.2.22 禁区抽烟或动火。4.2.23 物件堆放超高,不稳妥就结束工作。4.2.24 开动情况不明的电源或动力源开关、闸、阀。4.2.25 留有超过颈根以下的长发、披发或发辫而不戴工作帽,或戴不将长发置于帽内进入生产区域的。4.2.26 高处作业或高空作业有机械化运输设备在下面工作而不戴安全帽的。4.2.27 穿高跟鞋的。4.2.28 电气作业不穿绝缘鞋的。4.2.29 高处作业不穿绝缘鞋的。4.2.30 旋转机床切削时戴手套操作的。4.2.31 高处作业不使用安全带或吊笼的。4.2.32 操作旋转机床设备或进行检修试车时,散开依襟,戴围巾、头巾或穿裙子、系领带操作的。4.2.33 加工过程有颗粒物件飞溅的场所不戴防护眼镜的。4.2.34 未按规定捆绑吊运的。4.2.35 未指挥、多人指挥、未按规定指挥的。4.2.36 擅离工作岗位的。4.2.37 消防器材未按规定保管、使用或遗失、损坏。4.2.38 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者。4.2.39 危险作业、安全合格班组出现违章违纪工伤事故。4.2.40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违反“三同时”原则。4.2.41 随意在易燃易爆物品场或仓库附近,燃烧垃圾杂物者。4.2.42 不服从安全处人员管理,无理取闹防碍其正常执行公务者。4.2.43 其他违反操作规程和制度中相应条款,或违反防护用品使用规定,有直接导致重伤以上事故或爆炸、火灾、倒塌、中毒事故的行为。4.2.44 高空区交叉作业者。4.2.45 大型工件没有支撑防护的。4.2.46 焊接过程中,采用易燃、易爆性物体搭接零线者。4.2.47 未停稳装卸货物。4.2.48 装卸物体时,周围有障碍不安全仍然强行作业的。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2.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职工伤亡情况,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搞好预测工作,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3.发生工伤事故,使之丧失劳动能力满十个工作日(含十个工作日)医药费在 500 元以上者,都应上报安保处作为安全指标考核的条件。4.预计在三十个工作日以上的工伤事故 8 个小时内上报,在 48 小时内上报事故调查报告,重伤事故在 2 小时内上报,重大事故隐患立即上报,调查事故报告在 24 小时内上报。5.不按时上报或隐瞒不报,按制度规定处理。6.凡发生工伤事故,负伤人员或最先发两者是应立即报告部门领导,除尽力抢救外,必须按规定快速逐级上报。并妥善保护现场,待有关部门检查并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有意破坏事故现场者,必须严肃处理。7.对事故都应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召开事故分析会或进行事故调查,先是弄清原因,明确责任,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手段,对每起发生的事故,车间(处室、工地)应及时召开现场会,使广大职工受到教育。8.对每件重大未遂事故,车间(处室、工地)都必须进行认真调查,严肃处理,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9.凡属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思想麻痹,严重失职,官僚主义,违章指挥、或职工不遵守劳动纪律,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安全处监督不力,以致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故意破坏,制造事故者要坚决处理。10.凡发生事故,抢救至治疗阶段事宜均有事故单位负责,加强事故单位人员的安全意识,事故的调查、分析、责任处理,提出预防及当事人的处理由安全保卫处负责, (除总经理亲自主持的除外) ,事故单位必须参加,工会协同参加,报总经理批准,相关部门执行,在对当事人处理时,事故单位必须提供治疗时的详细档案,工伤事故的费用均由事故单位承担。11.工伤事故的种类区分(1)轻伤事故:指负伤后歇工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人身伤害事故,或损失工作日低于 105 天的失能伤害者。(2)重伤事故:指相当于国家标准规定的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5 天的失能伤害。(3)多人事故:指同时伤及 3 人或 3 人以上的事故。(4)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 1-2 人的事故。(5)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 3 人或 3 人以上的事故。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2.为了使生产顺利进行,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必须加强电气设备(线路)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用电。3.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1)移动式,携带式电动工具和设备的电源线,应采用多股铜芯橡套软电缆,设置漏电保护装置,不懂人员严禁使用,严禁玩弄。(2)电气设备,照明装置移装或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线路,如果线路需保留,必须切断电源,线头应用绝缘带包扎好。(3)电气设备的金属部分,除有专门规定外,均应接地或接零装置的连接点应采用搭接焊,须牢固无虚旱。(4)严禁利用乙炔、氧气、油漆等各种金属管道作为接地或接零装置的一部分。(5)无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或责任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拦进行工作。(6)电工对变电装置每天至少巡视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夜间闭灯巡视,遇到雷雨大风,冰雹、浓雾、冰冻等恶劣天气,满负荷进行,修理后投入运行,电压变化在5%以上等情况时,应增加巡视次数,或进行特殊巡视,以确保生产正常用电。(7)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8)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9)行灯电压不得超过 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 12V,行灯必须带有金属保护罩。(10)电焊软线应合理布设,不得与吊装用钢丝绳交叉在一起,严禁与钢丝绳连接拖地使用。其软导线应绝缘良好,接头应有护套胶管。4.低、高压配备装置(线路)的安全管理(1)安装在车间公共场所工地的电气装置,必须采用保护式结构。(2)选用断开短路电流的电器时,应考虑在正常接线情况下能可靠断开的最佳短路电流。(3)配电线路应根据线路情况的不同,装设短路保护和过载负荷保护装置。(4)低压配电箱(柜)内应标明各供电回路的名称和熔丝(片)的容量。(5)裸导电体的安装,须按照设计规范要求,保证足够的安全净距或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并设立警告标志或指示信号。(6)低压电气装置接线端头应有线号标志,线号标志不得用金属材料制作,外部接线端面不得裸露。(7)低压配电电器应有“分” 、 “合”标志。(8)用于紧急停车的低压电器,应安装于便于操作的位置,并标注醒目的标志。(9)严禁用铜线、铁线等材料作短路保护的保险丝。(10)变压电器(站、所)应能防火、防雷电、防雨水、防小动物。(11)严禁在配电线路上私自接装电器设备或随意拆装电气装置的零件。(12)不懂人员严禁操作、玩弄。(13)任何未经验明是否带电的设备和线路,应统一视为有电。5.临时线路的架设(1)因需要架设临时线路,应有电工架设,符合设备处或当地电业局的规定,方可进行架设。(2)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3)架设的临时线路必须符合有关的安全技术规范。(4)严禁将电线芯接和插座或将芯线插在电源开关上。(5)工地内架设的电线、它的悬节交点和工作地点水平距离,应该按当地电业局的规定办理。(6)施工现场内一般不允许架设高压电线,必要的时候,应按当地电业局的规定,使高压电线和经过的建筑物或工作地点保持安全距离,并且适当加大电线的安全系数,或者在它的下方增设电线保护,在电线的入口处,还应该设有带避雷器的开关装置。6.停电、送电作业安全管理。(1)停电、送电作业应指定专人联系,严禁采取约时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联系。(2)核查万无一失后,方可合闸送电。(3)遇有人身触电或其他紧急情况时,任何人都可以紧急切断电源。起重索具和吊具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本制度适用于生产部。2.为了保证安全施工,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设备齐全,合理地选用,正确地操作,科学地维护保养起重索和吊具,重视安全使用和加强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3.仓库验收时必须认真核对合格证明(1)起重的钢丝绳、吊带、白棕绳、吊钩、压钩、吊环、卡环等工具,仓库在发放前必须认真核对制造厂的合格证明,方准发放投入使用。(2)无合格证明或自制的起吊工具,必须按有关技术标准(规定)进行材质检查和负荷试验,检查和试验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4.工地从外面租用的起重吊具必须有合格证明,方可投入使用。5.严格遵守安全规程,正确使用起吊车(1)在使用钢丝绳(白棕绳、吊带)时,要防止发生机械性损伤或腐蚀,钢丝绳(白棕绳、吊带)与物体的棱角接触起动,就采取衬垫保护措施,在钢丝绳使用中要防上与电焊铁导体触碰,以免影响绳性能和栽荷量。(2)对于有钢丝绳(白棕绳吊带)时,脱落危险的作业, 应采取防上意外脱落的保险措施。(3)补焊后的吊钩,压钩严禁使用。(4)使用的起吊工具,严禁起吊易燃易爆物品,严禁超负荷起吊,栽人起吊等违章作业。6.使用中的起吊工具,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及时更换或报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