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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委中心组学习工作制度一、人员组成和职责(一)中心组成员为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中心组扩大学习时各党支部书记和各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还可根据学习内容和需要吸收有关人员参加。(二)中心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负责组织协调中心组学习及相关活动,主持集中学习讨论并作学习总结。中心组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协助组长工作,负责审阅学习计划,督促和检查各成员的学习情况以及指导做好具体服务工作。(三)学习秘书由党办工作人员担任,负责发通知、准备学习材料、签到、记录等具体组织服务工作。二、学习时间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一般每月安排1次集中学习讨论。中央重要会议召开、中央领导重要讲话发表,特别是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理论学习方面的新的指示精神,要及时组织中心组认真学习、讨论。集中学习时间必须保证。如工作时间安排不了,安排在休息时间。三、学习内容根据中央、省市委关于理论学习的要求安排中心组学习的基本内容。每年年初制定全年中心组学习的学习计划。结合工信委工作和党委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实际,确定每次集中学习的具体读书篇目和研讨内容。四、学习方式分散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中心组学习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听报告、听课、考察学习等。每次集中学习讨论都要安排中心发言。中心发言可以是中心组成员,也可请各党支部书记和各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五、学风要求中心组学习要认真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要重点联系工信委工作的实际和中心组成员思想作风建设的实际进行学习,努力提高运用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工信委党委班子根据学习内容,通过调研和理论思考,每年至少写出l篇理论文章和3篇心得体会。六、考勤考核每次集中学习要做好考勤登记,实行签到制。严格请假制度。中心组成员或其他参加人员有特殊情况请假,要经组长同意。要把中心组成员和其他人员参加中心组学习的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内容。定期公布中心组学习考勤等情况,为“评先”提供条件。七、建立学习档案每年年底,做好中心组理论学习档案工作。档案内容包括:中心组学习计划、学习总结;主要参考资料;中心组发言材料;考勤记录和学习讨论记录;学习考核情况等。第 3 页 共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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