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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领域作风治理方案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中央、省、市及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与基本方略,对照“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工作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用政治担当抓作风治理,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全面系统清除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形成根源和滋生空间,严惩严治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力克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全面推进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确保2018年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进,标本兼治构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为我镇2020年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助推全省脱贫实效和质量进入全国“第一方阵”,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行动,分工负责。将2018年作为深入推进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作风建设年”,镇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对全镇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出统一部署,各村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对本村专项治理承担主体责任,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本村扶贫工作作风问题的专项治理。 坚持以上率下,加强指导。在镇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带头示范,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加强自身作风建设,以过硬作风传递中央、省、市、县及镇党委、镇政府力戒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的坚定意志,促进各村扶贫工作作风专项治理。 坚持问题导向,倒逼落实。盯紧严重影响脱贫攻坚工作落实、严重侵害贫困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新问题,盯牢扶贫领域“四风”问题新表现,追根溯源,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堵塞漏洞,攻坚发力,严惩严治,倒逼专项治理全面落实,形成专项治理强大震慑。 坚持立行立改,保证实效。把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贯穿专项治理全过程,对作风问题迅速纠正、坚决整改,以专项治理成果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用贫困群众获得感检验专项治理成效。 坚持常态长效,标本兼治。按照“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用1年左右时间,集中治理解决扶贫领域作风上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持续巩固发展专项治理成果,完善政策措施,健全长效机制,扎紧制度笼子,把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工作各方面,促进脱贫攻坚各项部署全面落实,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三、实施步骤 全镇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全县2018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夏季整改”、“秋冬冲刺”三大行动统一部署,定期通报动态进展情况,按以下五个步骤扎实开展专项治理: 第一步:动员部署(1月底前)。镇精准扶贫领导小组于2018年2月初制订印发全镇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2018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重要任务,一并作出动员部署。各村认真贯彻落实全镇统一部署,研究落实本村专项治理的工作安排和措施。 第二步:自查自纠(2-4月)。结合开展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聚焦重点、短板、弱项,按照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的要求,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调查研究,特别是对照省、市考核我镇XX年脱贫攻坚成效指出的问题、市委巡察组通报反馈问题、纪检部门监督执纪问责通报问题、审计和财政监督反映问题、省脱贫攻坚督察组发现问题、新闻媒体曝光问题、受理群众举报问题等方面,全面排查梳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逐个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查明原因,逐个落实整改责任、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严明整改纪律。各村形成整改工作方案,于4月25日前报镇扶贫站统一汇总。 第三步:集中整改(5-6月)。对自查自纠作风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即刻整改到位,需一定时限整改的,将落实整改作为开展脱贫攻坚“夏季整改”行动的首要任务,集中两月时间,采取攻坚措施,在6月底前整改到位,以整改实效接受国家、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整改督查巡查。各村于6月20日之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镇扶贫办。 第四步:迎接督察(7-8月)。把督察落实贯彻专项治理始终,由镇纪委、镇扶贫站牵头对各村进行常态化督察。7-8月,结合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夏季整改”行动,集中督察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对重点问题专项督察,对涉贫作风问题频发地方和单位重点督察,通报和查处专项治理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村。 第五步:巩固提高(2018年9月至12月)。认真分析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产生根源,结合开展脱贫攻坚“秋冬冲刺”行动,巩固提升专项治理成果,全面总结专项治理经验,以开展专项治理为契机,完善扶贫领域作风治理制度设计和政策举措,健全作风建设长效保障机制。各村12月20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镇扶贫站。 四、治理内容 (一)“四个意识”不强 1.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省、市、县及镇委、镇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 2.对脱贫攻坚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作为攸关脱贫攻坚成败、决胜全面小康的重大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3.对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不力,制定配套措施、细化工作方案、推进组织实施不及时不到位。 4.对推动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识不到位、行动不坚决,以农村区域发展代替精准扶贫。 5.对脱贫攻坚标准把握不准,或提高标准,人为吊高胃口;或降低标准,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 (二)责任落实不到位 6.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同志研究指导不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具体负责同志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具体负责部门责任不明确不落实。 7.对已出台政策措施的实施指导督促不够,政策停留在文件上或实施效果不明显。 8.对本地本部门脱贫攻坚指导不够,没有形成系统合力。 9.推进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实施脱贫攻坚五大重点工程 不力,相关行业部门在脱贫攻坚中缺乏担当、履责不力、监管不严、失职失责。 10.主动作为不够,对脱贫攻坚中出现的新问题不重视、不解决或推诿扯皮。 11.对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工作重视不够,派出的干部不得力,缺乏有效指导、支持、关心和监督,存在“挂名走读”等现象。 (三)工作措施不精准 12.贫困识别不精准,存在优亲厚友现象,没有做到应进尽进、应扶尽扶,贫困退出没有坚持标准和程序,退出质量不高。 13.精准扶贫基础工作不扎实,建档立卡信息资料数据采集不齐全,动态调整不及时,档案管理不规范。 14.落实脱贫攻坚“四个聚焦”不到位,没有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 15.行业扶贫政策措施操作性不强,政策措施缺乏针对性,无法落实落地。 16.扶贫政策聚焦精准扶贫不够,到村到户政策措施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大。 17.扶贫项目与贫困户缺乏利益联结机制,存在扶农不扶贫、扶富不扶穷现象。 18.基层党建工作不力,基层党组织不能发挥精准扶贫战斗堡垒作用,村精准扶贫工作室不健全,基层精准扶贫工作存在无人管事、没人办事问题。 (四)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 19.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不严,导致贪污浪费、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问题时有发生。 20.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失职渎职,制订脱贫攻坚规划没有建立“项目库”,前期工作不充分导致扶贫项目无法实施,年度项目计划或实施方案批复不及时,项目资金分配、审批、支付等环节把关不严,导致扶贫资金闲置滞留或造成损失。 21.未按规定执行扶贫资金公开和公告制度,群众和社会不知晓,难以有效监督。 (五)工作作风不扎实 22.调查研究不深入实际,指导工作脱离实际,遇到问题不解决,工作落实走形式,简单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 23.在脱贫攻坚中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摘变通、打折扣,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问题。 24.垒大户、堆盆景,摘形象工程,或强迫命令“一刀切”。 25.帮扶作风漂浮、纪律松散,办事拖沓、推诿扯皮,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26.帮扶措施单一,简单发钱发物、送钱送物,不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扶贫成果不可持续。 (六)考核监督从严要求不够 27.考核评估搞一团和气,不较真碰硬,讲人情、搞平衡、走过场。 28.督查巡查蜻蜓点水,避重就轻,报喜不报忧。 29.发现问题隐瞒不报,袒护包庇。 五、推进措施 (一)强化思想认识。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摆在推进脱贫攻坚的突出位置,立足政治站位,把认真扎实开展专项治理,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重大部署的政治检验,作为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解决当前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的有力抓手,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以全面加强作风建设确保脱贫攻坚成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责任单位:镇直各单位、各村 (二)组织业务培训。按分级分工负责原则,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培训。由镇扶贫站组织对基层扶贫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干部组织开展一次相关的培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脱贫攻坚的新部署新要求,解读脱贫攻坚政策举措,介绍精准扶贫典型做法,提高培训对象的思想认识,培育打造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工作队伍。 责任单位:镇扶贫工作站 (三)加强精准帮扶。全面提高建档立卡系统信息数据与相关部门系统信息数据动态比对精准度,保证精准识别质量,提升信息系统精准服务功能和效率,确保各方帮扶政策施策精准及时。夯实打牢镇班子成员、干部挂点包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驻村、结对帮扶干部包户工作格局,落实干部驻村帮扶责任,加强管理考核,严格兑现奖惩措施,确保驻村干部下得去、融得进、干得好,提高基层精准扶贫网格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的水平。全面推进镇村精准扶贫工作站(室)建设,充分发挥其具体组织实施精准扶贫作用,确保精准扶贫政策在基层落实落地。着力提升中国社会扶贫网集聚社会扶贫资源的质量和水平,力促帮扶资源与脱贫需求精准对接。 责任单位:镇扶贫工作站、各村 (四)改进调查研究。改进脱贫攻坚调研方式,不打招呼,不走过场,增强调研情况的针对性和真实性。通过深入基层、联系群众、解剖麻雀,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和推广经验,推进和提升工作。安排上级调研活动和督察考核,不提前踩点,不培训农户、不弄虚作假。调研活动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一律轻车简从,严禁层层陪同,严禁为迎接检查考核制作展板,严禁无实质内容的形式安排。 责任单位:镇直各单位、各村 (五)减轻基层负担。减少村级填表报数,除每年根据国家、省、市和县统一部署填报一次建档立卡系统数据外,不要求村级填报扶贫数据。减少检查考评,除国家、省、市和县确定的督察巡查、考核评估外,不再组织其他检查考评,减轻基层迎查负担。减少会议文件,精简会议活动,控制发文数量,严禁朝令夕改,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 责任单位:镇直各单位、镇扶贫工作站 (六)抓好项目实施。加强脱贫攻坚规划项目库建设,抓好项目前期认证和储备,畅通扶贫工程项目“绿色通道”,切实解决资金拨付使用慢、项目实施进度慢问题,严防资金闲置浪费,规避因项目选定不准造成损失。 责任单位:镇直相关涉农单位、镇扶贫工作站、各村 (七)坚持公开制度。实施脱贫攻坚政策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各级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村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要公告公示,充分保障贫困群众的知情权和受益权,积极引导贫困群众申请享受精准扶贫政策,参与扶贫项目决策、管理和监督,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镇扶贫工作站、各村 (八)严格督察考核。实行最严格的督察巡查和考核评估,提高脱贫攻坚考核权重,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财政、检察、媒体、社会等监督,将专项治理考核与各村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评估紧密结合,倒逼各村打造过硬优良作风。动态掌握专项治理进展情况,实行每月一调度。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扶贫工作站 (九)广泛受理举报。通过来信、来电及设立举报箱受理群众举报,认真处理群众信访反映问题,通过各条渠道广泛收集作风问题线索,及时处置问题,切实做到凡是贫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对待,凡是损害贫困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认真核实群众举报反映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扶贫工作站 (十)严查突出问题。按照从严从实要求,加大扶贫领域不正之风的问责惩处力度,凡举报必追查、凡查实必曝光,建立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制度,保持专项治理严治严惩的高压态势。加强专项治理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衔接,及时沟通有关工作情况,及时移送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扶贫工作站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镇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镇精准扶贫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镇扶贫工作站具体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将专项治理摆上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专项治理的部署和要求,明确责任分工、治理重点、工作举措,确保本村、本部门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二)落实压紧责任。各村要按照“县级抓总、挂点帮扶单位配合、乡镇推进和实施”的工作机制,强化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把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实际行动,作为顺应贫困群众精准脱贫、共奔小康美好向往的重要途径,作为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主要矛盾的重要手段,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各村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具体负责同志要靠前作战,切实压实责任。 (三)坚持从严要求。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把中央、省、市、县及镇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脱贫攻坚全过程。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作风问题,不搞姑息迁就、下不为例,对专项治理不安排、不督促、不落实或发现问题不整改的坚决问责,对涉贫作风问题频发的村和部门要严肃追责。 (四)弘扬优良作风。各村、镇直各单位要以优良作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发扬井冈山精神和苏区精神,大兴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好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坏作风。要多做些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的调研,少提一些高高在上、不接地气的要求,真正摸清找准作风建设薄弱环节,制订落实专项治理整改举措,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政治和作风保障。 (五)大力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开展专项治理、推进脱贫攻坚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宣传政策举措、生动实践、先进典型和脱贫成效,强化正向激励,营造以专项治理推进脱贫攻坚的浓厚舆论氛围。 第 12 页 共 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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