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扫黑除恶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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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2019年扫黑除恶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局党组的带领下,结合个人分管工作实际,本着“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目标,坚持“抓早、抓小、抓实”,对违纪违法行为开展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距离总体目标仍有一定差距,现将认识体会、问题清单、原因剖析和整改措施汇报如下,请同志们批评指正!一、认识体会(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是十分必要的。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在直接损害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相对于单独的个人犯罪或一般共同犯罪而言,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往往集黄赌毒、黑拐骗以及抢劫、伤害和贿赂等于一身,凡是黑恶势力能够较长时间存在或比较猖獗的地方、领域,也往往存在着地方基层组织的战斗力不强、官员腐败和不作为等较严重的问题,其社会危害更为广泛和严重。(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从严治党、打击腐败的深刻认识和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强大决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对保障和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三)持之以恒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略意义,把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主动出击,深挖线索,不折不扣落实上级部署,把扫黑除恶工作不断引向深入。要采取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增强广大群众知晓度与参与度,提高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线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铲乱”的思路,深入排查摸底,全面摸清线索。要结合工作实际,把扫黑除恶斗争与社会治安整治、法制宣传教育、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发现问题线索,做好移送衔接,发挥各自优势,将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二、问题清单通过深入查摆,自身在以下几个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为:(一)思想认识还不够深入。一方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领会不够系统深入。分管领域的科室和基层单位虽然对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学习传达,但还不同程度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的现象,对中央精神的领会存在逐级递减问题,扫黑除恶的政治意识和思想基础还需进一步巩固。同时,在工作措施谋划上与分管科室和基层单位实际结合还不够紧密,还存在动员部署上下一般粗、任务分解不够周密细致,斗争措施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都有所欠缺另一方面,对涉黑涉恶势力动向把脉不够精准。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对黑恶势力的定性和认知不够准确,对黑恶势力在建筑等相关行业渗透后的组织和行为模式“改头换面”的隐蔽性认识不深,对黑恶势力的滋生蔓延的动向把握不准,导致专项斗争缺乏针对性和准确性。(二)动员覆盖力度不够。一方面,基层单位宣传发动还不够全面。对分管科室和基层单位的宣传覆盖面还需进一步扩大,尤其是在xx方面,存在注重危房改造工作多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现象,全覆盖、全动员、全知晓的面还需进一步扩大。比如,个别边远农村有些村民缺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层次的概念认知和理解。另一方面,党组织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到位。我们xx系统共有xx名党员,有xx个党支部,抓好基层组织建设任务十分艰巨,尤其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如何加强党的领导,如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如何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在这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对党员干部的教育还有待于提升。尤其是各基层党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力度、宣传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线索排查不够到位。对分管科室和基层单位只注重宣传、教育、引导方面的工作,在线索排查工作中,线索的精准化和详细化方面的工作还不够深入具体。对黑恶势力线索排查的重视程度不够、主动谋划不够,线索摸排触角延伸范围不够广、层级不够深,仅仅依靠上级交办或者群众举报。同时,在扫黑除恶工作开展初期阶段,通过下基层调研考察,发现分管领域的一些单位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相关文件不完善,摸排重点范围不明确;个别单位在涉黑涉恶线索登记方面登记台账不完善。三、原因剖析针对以上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和反思,产生问题的原因有以下几方面。(一)理论学习方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神学习还要再夯实,时刻警醒、修枝剪叶的精神和勇气需再加强。偶尔也会因事务繁忙而放松对中央扫黑除恶相关精神的深入学习,学习存在片面性,缺乏对理论的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没有处理好工学矛盾,学习的积极性不够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识上的不充分,有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学习、安排在记录上记得不够详实。(二)政治站位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对党性的再锻炼、对意志的再磨砺、对品行素养还需进一步提升。对扫黑除恶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高,缺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动性、积极性、时效性。在专项斗争工作开展初期,一般情况下满足于学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对如何落实上初期还没有采取足够有效的办法,偶尔出现重业务、轻扫黑除恶的现象,进而导致宣传工作不够全面。(三)线索摸排方面。在线索排查中存在一定的思想负担,担当作为的意识还不强,排查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怕打击报复的心态还需要进一步消除;有依赖公检法机关的心理,线索排查到了,只满足于及时上报,对线索精准化、详细化方面的工作开展得还不够深入;对分管领域线索摸排的统筹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进行了责任分工,但在分管领域发力不均衡。四、整改措施针对查摆的问题和剖析的原因,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如下:(一)深抓学习,进一步增强开展专项斗争的自觉性。通过进一步开展各类专题学习,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学思践悟、知行合一,悟出责任、悟出担当,进一步在全市营造“有黑必扫、有恶必除、除恶务尽”的良好氛围。(二)加强领导,进一步巩固开展专项斗争的政治保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专项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加强对全系统各级党组织书记的教育培训工作,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起到表率,并要求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要加强学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同时,以农村危房改造排查和“三推动一帮扶”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宣教,扩大覆盖面,加深农村村民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知理解,引导身边广大群众懂得用法治的武器抵制黑恶势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从而推动扫黑除恶问题综合治理迈向纵深,营造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斗争氛围。(三)压实责任,进一步提升专项斗争线索排查力度。加强分管领域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强化线索摸排,多下基层了解情况、掌握问题线索,重点领域开展拉网式线索排查,滚动式排查,多渠道深挖涉黑涉恶线索,着力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并通过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和电话、信箱举报等方式,广泛收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合理运用智能化手段对线索信息进行比对分析、相关分析、判别分析、串联分析,及时开展集中性整治。在扫黑除恶集中宣传活动上的讲话同志们: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其目的就是要通过这种形式的宣传,让大家深刻认识到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英明决策,充分发动全区人民参与到这场全国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对黑恶势力形成高压态势,让黑恶势力在园区无立足之地,让那些“保护伞”受到应有的惩罚。在此,我向全区各级各部门和人民群众提三点要求和希望:一是要充分相信区党工委、管委会扫黑除恶的坚定信心和决心。今年初,由党中央发起的这场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后,我区党工委、管委会迅速作出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开展了社区大宣传、涉黑涉恶大排查、专案大侦查三大集中行动,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的高压严打态势,目前,已抓获涉恶犯罪嫌疑人xx人,执行逮捕xx人,取保候审xx人。今后,我们仍将高悬法律利剑,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治霸的原则,坚决铲除盘踞在科创区的黑恶势力和社区的痞霸。同时,坚决查处那些背后与黑恶势力相互勾结、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有多少打多少,我们不会担心惩处这些“保护伞”会影响园区的形象和政绩。科创区党工委、管委会有这个信心,也有这个决心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努力把科创区打造成风清气正、人民安居乐业的和谐美丽安全园区。二是要最大限度地发动全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没有人民群众的拥护和参与,是无法取得压倒性胜利的。希望全区广大人民群众要充分认识到,当下黑恶势力的存在已严重威胁到社会稳定和基层政权,给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已严重影响和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区党工委管委会号召全区人民群众要团结起来,凝聚正能量,敢于同黑恶势力作坚决斗争,大胆检举、揭发黑恶势力和其背后的“保护伞”。科创区已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了举报方式、举报渠道,同时,制定了一系列奖励办法。在这里,我再次重申,只要对举报提供涉黑涉恶线索查证属实的,园区将对提供犯罪线索的群众予以重奖,并对其严格保密、依法保护。我们也奉劝凡有涉黑涉恶犯罪和其他违法犯罪的人员,主动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我们相信,只要有广大人民群众踊跃参与和积极行动,科创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将取得压倒性胜利。三是要加大对街道社区扫黑除恶工作的帮扶指导力度。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扛起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任务,部门之间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加强协调配合,通力协作。要按照园区领导和部门联系社区分工,做到人往社区跑,劲往社区使,物往社区送,定期督导检查社区扫黑除恶工作推进情况,指导纠正工作中的问题和短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使社区消除各种顾虑,提升工作质效。创业园街道办和各社区党支部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文件精神,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在本社区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扫黑除恶宣传活动,让社区居民人人知晓,个人参与。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真正把本社区的黑势力、恶势力、痞霸全部挖出来,把背后“保护伞”彻底查出来,并及时上报给区相关部门,我们将依法处理,严惩不贷。同志们,这场由党中央发起的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前仅仅进行不到一半的时间,任重道远,希望全区广大干部群众众志成城、戮力同心,扎实工作,把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推向高潮,取得最后的胜利。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今天,县委决定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地相关会议精神,结合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督导组、地委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建议,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扫黑除恶重点工作,动员全县上下鼓足干劲,强化措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繁荣富庶、文明和谐、幸福美丽新呼玛”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刚才,吴军同志传达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武汉推进会议精神和省地贯彻武汉会议精神再动员再部署的具体要求,远海同志代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对下步工作做了安排和部署,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一、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今天上午,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招来,省委书记、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检法三长参加,对我省贯彻和落实武汉会议精神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关乎政府执政能力、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县域经济建设,关乎呼玛社会稳定。全县各级干部要强化“四个意识”,务必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牢牢印在心里,抓在手上,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抓好扫黑除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地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维护好地方社会稳定,保护好群众切身利益。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顺利。要清醒的看到,当前我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宣传发动不到位。没有形成社会舆论氛围和高压态势,扫黑除恶声势不够,宣传面不大,没有形成家喻户晓和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的局面。群众对扫黑除恶认识不清,态度不鲜明,对相关政策理解不够,有时存在“忍一时风平浪静”“得过且过”的“隐忍”思想,对揭发检举心存顾虑,害怕打击报复,事后“清算”,致使知而不言,不敢提供线索,这是我们宣传动员不到位的表现。二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心中还存在“黑恶势力与我们相距甚远”的错误思想,对扫黑除恶的认识没有上升到足够高度,对社会上的不稳定因素,还浅显的认为是偶然事件、个别案例。当前,我县未打掉一个涉恶团伙,甚至连一个涉恶人员也没有挖出来,是真的没有吗?这与我们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无黑可扫”的消极思想、“无恶可除”的负面认识和“无乱可治”的错误倾向不无关系。三是线索摸排不到位。有的单位对反映的线索,缺乏更深入的核实探究,了解片面,认定草率。有的部门,对群众多次反映的社会问题、多次发生的不良现象和苗头性倾向,故作不知或反映迟钝,缺乏防范未然的危机意识,等到时态扩大了,掩盖不住了,追究责任了,才后知后觉,开始补救,但为时已晚。全县整体对扫黑除恶的线索排查办法不多,针对性不强,工作不深入、不扎实,有的乡镇和成员单位至今未主动上报过一条问题线索。四是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还存在思想认识不高,责任落实不实,担当精神不足,抓研究部署、督促落实的力度不够的问题。各环节责任落得不实,分工不够明确,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机制不健全,还没有建立起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对重点人员管控、重点行业领域监管等方面都存在薄弱环节。部分体制内人员走风漏气,纪律不严肃,一些村两委班子村长、书记不论对错,相互拆台,导致惩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力度层层递减。五是追查震慑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对扫黑除恶惩处态度暧昧,往往息事宁人,害怕事态扩大,甚至想着“自己的任期内不出事就行”,得过且过,缺乏与恶势力作斗争的担当和胆魄。有的部门人情关系较重,人情大于法理,时常能听到“我和谁谁认识,怎么抓我就得怎么放了我,谁都不能把我怎么样”的猖狂言论,视人情人际为保护伞,视法律为无物。这往往造成了对涉案人员处罚力度不够或没有受到处罚,犯罪成本过低,必然导致难以根除,反复发生。在这里我也代表县委、县政府表个态,要始终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政府执政的长期性工作来抓,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凡涉及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一经发现,必须严厉打击,绝不放过;凡为黑恶势力提供掩护、保护、包庇的社会人员或公职人员必须严肃处置,绝不手软;凡因麻木不仁、纵容懈怠,造成黑恶势力做大,造成社会危害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必须严肃追责,绝不姑息。我们生活的、热爱的呼玛,是人民群众的呼玛,绝不容许滋生任何损害群众利益的黑恶势力或团伙组织。二、必须强化责任分工和贯彻落实(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委、地委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政法机关直接责任和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任务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和依法严惩不动摇的方针。各乡镇、各部门要着力加强研究谋划,对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开展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统性对照检查,切实找准问题短板,深刻剖析根源所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谋划部署,加大推动落实力度,将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二)严格明确组织纪律。政法、监察、公安、教育等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队伍,特别是部门分管领导的警示教育,重申组织和工作纪律。对收到的群众举报,要高度重视,反映迅速,核实准确,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不得拖沓迟报,不得编造虚报,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涉案人员提供内部资料,对违反组织和工作纪律的,无论是否造成影响,都要严肃追责,坚决铲除涉黑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要进一步加强督导考核,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每年巡视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不彻底、打击不得力的要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方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三)严格强化线索处置。各级各部门要紧扣“十类黑恶势力”,加强对本辖区、本领域重点人群,案底人群的集中排查和滚动排查,如实上报问题线索。公安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要把威胁基层政治安全、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黄赌毒等黑恶势力确定为打击重点。综治委要组织检察院、公安、教育、市监、市政等部门,深入开展以整治校园暴力和未成年人欺凌案件为主要内容的“净化校园专项行动”。扎实开展近年来治安案件的梳理和回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政法部门要加大举报奖励力度,鼓励群众检举揭发,对举报人以及证人、鉴定人、被害人本人及其近亲属,严格做好保护措施。积极整理好线索收集台账,逐条推进核实查证,及时处置,确保各类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宣传部门要发挥好主阵地、新媒体作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扫黑除恶有利氛围。(四)严格保障办案质量。把“将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时消灭于雏形或萌芽状态,防止其社会危害进一步扩大”作为扫黑除恶工作的主要目标。县公安局、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要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甄别筛选,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侦查调查,符合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条件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政法机关要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将法治贯穿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过程,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既要防止把黑恶势力当作一般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来弱化处理,又要防止为体现战果将一般刑事犯罪作为黑恶势力犯罪来扩大化处理。要以“快破案、快起诉、快审判”为目标,加快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进度,掀起集中破案打击声势,案件处置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坚决以新战果、新突破、新成效展现专项斗争的决心和力度。三、必须做到统筹兼顾和标本兼治(一)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倡廉结合起来。要将治理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查工作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要把打击“保护伞”“关系网”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排、同步侦办,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是否暗藏着利益输送的腐败问题和人情交换的作风问题。同时,要严肃查究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执法办案过程中失职渎职的责任。各有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公职人员,特别是“官”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的,都要及时移送纪委监委。纪委监委要把“黑、恶、乱”问题纳入巡察范围,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二)坚持把扫黑除恶与组织建设结合起来。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深入开展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党组织的总领作用。组织部门要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对群众反映强烈村“两委”班子和成员的违纪违法线索要严肃调查。对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面对歪风邪气不讲正气、软弱无力的,甚至与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沆瀣(hng xi)一气的,都要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维护基层一团正气。对村级管理混乱、矛盾纠纷突出的,各乡镇党委要加强指导,主动帮助村党组织理清问题、化解矛盾、健全制度,对确属“村霸”或涉黑涉恶村干部的,或借助家族势力无视国法,不服领导安排,肆意妄为,损害村民利益的,已经核实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三)坚持扫黑除恶与精神文明创建结合起来。在城镇要重点提升社会治案整体水平,深入推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对网吧、游戏厅、KTV等公共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严禁未成年人出入网吧,集中排查整治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有效管控和化解公共安全风险,积极构建更加完善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在农村要大力推广农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工作模式,鼓励群众揭发检举,对发现和反应的涉黑涉恶线索,要立即上报乡镇政府,逐级上报县扫黑除恶办公室,不得私自截留。要进一步完善落实村规民约、培育文明乡风,加强对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崇法治精神,继承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抵制落后腐朽文化侵蚀,在全县形成崇法尚德、扶正祛邪的良好风气,真正使黑恶势力无处遁形。(四)要把扫黑除恶与法治建设结合起来。按照“省法制建设年”和“法执兴安”建设相关方案,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行动,集中排查整治治安混乱行业和领域,要把握好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尺度,坚持实事求是,做到该查处的坚决查处,案件不够的也不要上纲上线。要健全完善重点人群动态管控机制,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员、流窜到我县的黑恶势力、邪教组织的监控管理,强化对刑满释放人员、有犯罪前科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的常态化管控,防止这一群体重新犯罪。特别是在校园要加快完善校园周边视频监控点设置,确保无死角全覆盖,重点时段配置校园执勤民警,安保人员必须上岗待命,要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和教师监管责任,培养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树立正确的品德观,切实保护好学生弱势群体,营造更加健康、安全、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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