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标准化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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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一、董事长安全职责(1)董事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集团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中纳入安全工作。(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3)保证集团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安全生产目标。组织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监控、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7)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向职工代表大会、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8)组织制定并实施集团生产事故应急预案。(9)及时、准确、完整报告生产事故,有效组织事故救援工作。(10)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发生重大事故做到直接向上级报告。(11)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12)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二、总经理安全职责(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的安全负主要责任。(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4)组织生产职能部门对基层上报事故进行调查处理。(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6)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三、设备经理安全职责(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机动、设备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机动设备系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机动、设备主管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4)组织机动、设备部门对基层上报的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向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报告。(5)组织机动、设备安全大检查,落实设备隐患整改,制定安全防范措施。(6)负责设备大修的安全管理。(7)定期召开机动设备系统的工作会议,分析机动系统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四、经营经理安全职责(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供应、销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3)贯彻“五同时”原则,保证供应的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因质量问题造成工伤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4)组织或参加供应、销售系统上报事故的调查处理。(5)组织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大检查,落实供应销售系统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6)负责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7)定期召开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问题。五、党委安全职责(1)对本企业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2)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3)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4)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5)支持工会开展群众性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竞赛活动。(6)深入生产一线,掌握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范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六、工会安全职责(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2)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对于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进行舆论监督。(3)组织职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支持厂长经理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4)协助行政搞好班组安全建设,参加企业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5)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6)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7)落实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8)参加安全检查和对新建、改扩建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行政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9)工会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成员,要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职工代表大会议题。七、办公室安全职责(1)协助企业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作好集团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下发。(2)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3)负责临时参观学习办事人员的登记和进厂安全教育。(4)进行总结、安排工作时纳入安全工作。八、安全技术监督部门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监督工作。(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办好安全教育,制定安全活动计划。(3)组织制定、修订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4)组织安全大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安全卫生技术要求。(6)会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大型机械进行安全监督工作。(7)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8)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9)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基层上报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组织向上级汇报。(10)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企业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11)负责对企业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会同工会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12)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技术装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1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直到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九、生产调度部门安全职责(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做法,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3)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表扬和批评。(5)负责贯彻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杜绝和减少非计划停工和跑、冒、漏事故,实现安全、稳定、优质生产。(6)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及时向上级安全部门报告,参加对基层上报事故的调查处理。十、技术部门安全职责(1)编制和修订的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和工艺纪律执行请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2)在制定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全厂技术措施计划和技术改造时,应有安全技术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和挪用安技措施经费。制定增产节约措施时,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3)负责因工艺技术原因引起的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基层上报事故的调查处理。(4)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原则,组织技措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用时的“所同时”审查。(5)组织并检查各生产单位对生产操作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6)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7)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8)在技术改造和新建、改扩建装置建成时,负责组织危险区域划分和审查工作。十一、设备动力安全职责(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范围业务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定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2)负责各种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气瓶、防尘防毒、机械、和电器连锁装置、安技装备的定期检查和校验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重大隐患要坚决停用。(3)负责各种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采暖通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要求。禁止危险等级不够的家电进入生产装置。(4)再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设计、制造、改造方案,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对安全措施完成情况负责检查监督。(5)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整改,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6)负责对压力容器、起重设备及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7)负责本专业特殊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8)签定施工合同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9)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安全部门通报,参加基层上报其它事故的调查处理。十二、人事部门安全职责(1)对新入厂人员及时组织安全教育和考核,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工作。会同安全部门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2)贯彻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纪律的教育和检查。(3)贯彻劳动法,控制加班加点。(4)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参加工伤鉴定工作。(5)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6)组织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新老工人分配和调整,认真执行有害工种定期轮换、脱离岗位的规定。(7)按照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技术人员、工业卫生人员和消防人员的配备。(8)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书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十三、保卫部门安全职责(1)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负责进厂人员的证件检查、临时入厂人员的检查和登记,负责关键要害部门安全生产保卫工作。(2)负责企业内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和审批。(3)负责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报并及时通报安全部门,会同车管部门进行交通安全管理监督,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4)负责各类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5)参加安全检查,组织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检查工作。十四、财务部门安全职责(1)按照规定交纳安全保证金,并保证返回企业安全保证基金用于安全范围。(2)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费用的资金到位。(3)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内容。(4)保证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开支费用。十五、供、销部门安全职责(1)负责按计划保质量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2)负责各类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保管。(3)贯彻执行运输车辆、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及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4)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安全质量负责,符合国家和上级有关标准。十六、基建部门安全职责(1)组织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做到新建项目不留隐患。按照“三同时”原则,保证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它有关安全规程、标准,制定并组织审查建筑安装施工安全措施,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3)负责基建与生产的联系、配合、交接工作。(4)负责组织外来基建施工队伍和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未通过考核者不能雇用。签定施工合同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发生事故按合同处理。(5)负责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十七、行政部门安全职责(1)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职责、规章制度及各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2)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组织安全大检查、安全教育和隐患整改。(3)负责按规定标准做好保健食品、防暑降温饮料供应。(4)负责食堂、所属仓库的安全防火管理和饮食卫生。(5)负责本部门热水加热器、电气设备及其它设施的安全管理。(6)负责行政、生活设施的安全卫生管理。 十八、团委安全职责(1)配合行政和党委抓好团员、青年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的教育,动员和督促团员、青年在安全生产中发挥积极作用。(2)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技能,掌握安全管理的科学方法,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使广大青年在生产第一线发挥安全生产突击队作用。(3)结合团员、青年的特点,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建立“青年安全监督岗”,对企业安全生产实行有效的管理监督。(4)总结推广团员、青年在安全生产中典型经验,表彰在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的先进人物。十九、车间主任安全职责(1)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2)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仪事日程,做到“五同时”。(3)组织制定并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措施和安全措施计划。(4)组织对新工人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5)每周组织一次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设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6)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并奖励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7)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执行。(8)负责动火的申请,组织并落实好动火安全措施。(9)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员的作用。(10)建立健全车间干部的值班制度。二十、工段长、班组长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工段的安全生产。(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4)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作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6)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7)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文明生产。(8)组织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二十一、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可随时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2、要根据工艺条件精心操作,各种生产记录要正确、清楚、可靠,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事故苗头。3、要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保持作业现场整洁、道路畅通,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4、坚持岗位安全检查,检查和维护本班组的安全设施,保证安全可靠,并做到正确使用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5、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建议。6、发生或发现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立即报告班组长及单位负责人;发生重大事故除积极抢救伤员外,还应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保护好现场,向事故调查人员如实介绍情况。 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使公司认识和了解与其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获取、识别、更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建立台帐。3.职责3.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3.1.1负责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与其它要求的收集、识别及更新并建立台帐,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1.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识别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3.1.3负责向各部门宣传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3.1.4负责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1.5负责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发布3.2各部门3.2.1各部门定期获取本部门适用的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并及时传递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3.2.2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3.2.3负责制定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负责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4.程序4.1获取途径4.1.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标准化信息网、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方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4.1.2部门办公室收集整理上级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公报等及时送交安全管理办公室。4.1.3各部门从专业或地方报刊、杂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并及时报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4.2登记与识别4.2.1根据公司生产、活动和生产过程中所有的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4.2.2根据管材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4.2.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组织评审确认,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并编制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4.3更新4.3.1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4.3.2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识别。4.3.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 4.4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4.4.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并下发到相关部门、单位。4.4.2各部门要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各部门培训学习情况做好相应记录4.4.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一次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现象要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负责建立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4.5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4.5.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写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下发到各部门,各部门要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并严格执行。4.5.2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特点制定适合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实施细则,下发到车间和班组,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4.5.3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进行危害分析,在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下发到车间和班组,岗位人员应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4.6评审和修订4.6.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一次组织有关部门对颁发的制度文件进行评审,对不适宜性文件及时进行修订。4.6.2当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或发生事故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部门应及时对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适用性和有效性。4.6.3修订时应填写文件更改审批表,注明原因及更改内容,经组长批准后进行修订。4.6.4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应及时发放到岗位,保证各岗位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最新有效文件,原文件收回统一作废。安全投入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大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2、使用范围办法适用于公司内各单位。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4、安全费用的提取和财务管理4.1 安全费用按销售收入的1%提取,按每月提取,计入成本费用,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不得挪用。4.2 当年提取得安全费用应全额用于安全生产,年底不得保留余额。4.3 安全费用提取额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实际投入需要的部分据实在成本中列支。5、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5.1 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费用;5.2 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费用;5.3 安全设施、设备投入和维修保养费用;5.4 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价(评估)、整改、监控费用;5.5 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投入及维护保养费用;5.6 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费用;5.7 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费用;5.8 工业卫生设施、设备的投入和维护保养费用;5.9 工业卫生检测费用;5.10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用;5.11 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的费用。6、安全费用的使用程序6.1 每年的12月底各单位将下一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报安全处,经安全处评审、汇总,制订公司年度安全费用的使用计划,报公司审批后实施。6.2 涉及日常安全费用的使用由使用单位填写安全专项费用使用申请表,安全处进行鉴定、签字后,经主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签字,财务处方可列支安全费用。6.3安全处负责对使用的安全费用进行登记备案,于年底将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为保证公司文件的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做好收集、立卷、保管、等工作,维护文件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公司设立文件档案管理专员,切实做好文件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文件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提高案卷质量,使文件档案管理工作达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并逐步实现电子信息化管理。二、凡是公司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制度、规程和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类资料、原始记录、出版物、各种图表薄册、照片以及与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上级事文等都要齐全完整地收集、整理、立卷、保管。三、人力资源专员要做好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管理工作,确保资料完整。四、档案管理员要对公司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资料专门建档。专门进行管理。五、所有档案文件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等分类整理,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公司的主要情况,以便于保管和利用。六、文件资料档案的保管、查阅。1、所有档案必须入框上架,科学排列,便于查找,避免暴露或捆扎堆放。2、文件柜、档案室要保持整洁卫生,认真做好文件档案“八防”工作,特别是档案室防火、防鼠、防湿、防盗工作要常抓不懈,要定期检查、经常核对文件档案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文件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七、公司内部员工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资料,须报请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外单位人员要查阅、复印公司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本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公司所有档案一律不允许外借。不论是谁查阅、复印档案,公司档案管理员都必须如实进行登记,注清查阅时间、查阅内容、查阅人姓名、批准领导、是否复印等相关内容。八、对于公司机密文件及档案的管理,设有专柜存放并单独设锁,无关人员不准接触,工作人员要严守机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思想建设和基础工作。它可以提高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更加牢固地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职工熟悉安全生产科学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掌握发生工伤事故的规律,进而防止事故的发生。一、入厂教育,新工人入厂必须进行集团、公司、车间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登记。1、集团教育: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规定,本集团安全制度和生产特点,一般安全知识。2、公司教育:本公司生产特点,公司产品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安全装置,专用防护器具的管理使用方法。3、车间教育:本车间工序的性质,特点,岗位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工艺技术操作法,岗位事故案例以及预防排除事故的措施,个人防护用品使用要求等。二、正常教育(1)、各级领导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劳动纪律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使职工自觉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2)、安全委员会应负责组织每年一次全员职工安全技术学习。(3)、对重大危险作业,必须由施工部门会同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安全施工措施。(4)、各公司要坚持定期的安全日活动(车间可在班前、班后会进行)1、传达上级指示、政策、通报及有关执行情况;2、检查一周来的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3、按“四不放过”的要求:分析本单位一周内发生的各类事故,提出不安全隐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4、进行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和文明生产等知识教育;5、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交流,推广安全操作经验;三、特殊教育1、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起重、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必须由主管部门进行专业教育,并由主管部门经考核合格后发证,进岗位时必须携带安全作业证。2、对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投产使用,由技术部门进行工艺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的专门教育。3、对违章作业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逐事故者,应由安委会和所在单位进行现场教育,提出处理意见。四、调转教育1、公司之间的职工进行调转时,应由调入单位按规定进行公司及和车间教育。2、公司内部职工进行调转时,也应按新调入工人进行车间及教育。3、职工调动岗位后,一个月内,其所在单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4、对不按规定进行教育,给予批评或罚款或并处罚,对造成事故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特种设备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第1条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2条 企业现有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种类如下: 1、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锅炉作业(二类司炉) 4、压力容器作业 5、起重机械作业(行车)6、压力管道作业7、电梯作业 8、特种设备管理(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第3条 安全处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取证、复审工作的组织和联系,综合管理处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调配及安全培训取证的监督协助,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管理和培训教育工作。第4条 各公司应定期识别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每半年报厂安全处,由技安处汇总制定企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实施结束后进行培训效果评价。 第5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与本种作业相应的身体条件和相应的文化程度,并且经市劳动技校、泰安市特种设备检测院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独立作业。 第6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训)考核,根据工种分别委托市劳动技校、市技术监督局等部门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可进行补考1次,补考费用自理,补考仍不合格者,下岗处理。 第7条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由市安监局或质监局吊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继续独立从事特种作业。 第8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规定的本工种作业范围内从事独立作业,并随身携带其复印件,接受上级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第9条 每年由技安处组织,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能力培训、考核,及时进行知识更新,考核情况记入企业内部发的安全技术操作证。 第10条 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准随便调离,如需要调离,应严格执行企业变更管理制度,经企业主管厂领导同意。 第11条 对违章作业或管理者,按企业安全生产奖励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记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内;对以下情况,由发证部门吊销“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并追究责任。 1、持证作业人员以考试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骗方式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 2、持证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或者管理造成事故的; 3、持证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造成事故的; 4、持证作业人员逾期不申请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且不参加考试的。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提高设备设施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设施安全、稳定、长期满负荷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一、 设备设施选购 1 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收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设施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比准实施。 2 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二、 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 制订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检维修方案。 2 制订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责任制设备定期检查和考核记录。 3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 做好员工培训工作。内容包括设备设施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 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地操作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 三、 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 严格执行本制度由公司领导和设备设施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2 设备设施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作业过程中设备设施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 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应根据设备设施零件的使用状况组织作好设备设施的安全检修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设施故障消灭的萌芽状态确保设备设施本质安全。 四、 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设施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设施安全。 2 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自觉爱护设备设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及时消除跑冒滴漏。 做好设备设施经常性的润滑、紧固、防腐等工作。 做好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4 设备设施管理人员要建立设备台帐和档案包括原始资料和检维修资料、检测资料对防雷防静电设施等按照规定进行检测且证件齐全。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一、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二、公司应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1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安全论证 2设计单位在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时应同时编制安全专篇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设施的设计并确保施工质量 4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不符合安全规程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 5建设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安全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时投入使用 6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作好变更记录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3、 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护、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2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 3新产品转入批量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 (2)工艺条件的选取应符合安全要求。 (3)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报警装置及发生事故的紧急处理装置等。 (4)设备选型和建构筑物应符合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5)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评价。 四、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五、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 六、施工过程中应有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七、公司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的项目均不能验收。生产设备新增、验收的管理制度第一条、由生技部负责引进的新增设备,无费用预算的,应进行超预算申请,公司的流程审批。第二条 设备的选型。1设备选型的基本原则:生产上适用,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2设备选型考虑的主要因素:主要参数、安全性、操作性、经济性、环保与节能。第三条 设备的验收及安装。1设备安装前检查。订购设备到达后,由生技部负责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开箱前逐件检查到货件数、名称是否与合同相符;到货时的外包装有无损伤;若属裸露设备(构件),则要检查其刮碰等伤痕及油迹等损伤情况。(2) 按照装箱单清点核对设备型号、规格、零件、部件、工具、附件、备件以及说明书等技术文件。若发现有残损现象则应保持原状,当场拍摄照片,并向采购部提供证据,协助办理索赔事项。 2设备的安装定位 (1) 设备安装定位的基本原则:满足生产需要及维护、检修、技术安全、工序连接等要求。(2) 设备在车间的安装位置、排列、标高以及立体、平面间相互距离等应符合设备平面布置图及安装施工图的规定。 (3) 选定找平基准面的位置,以支承滑动部件的导向面(如机床导轨)或部件装配面、工卡具支承面和工作台面等为找平基准面。(4) 固定螺栓、螺帽和垫圈的规格应符合说明书与设计的要求。 第四条 设备的试运转。1试运行前的准备工作(1) 擦洗设备,检查油箱及各润滑部位,按设备技术要求加注润滑油脂。 (2) 各运动部件应轻松灵活。 (3) 试运转电气部分。为了确定电机旋转方向是否正确,可先摘下皮带或脱开联轴节,使电机空转,经确认无误后再与主机连接。电机皮带应均匀受力、松紧适当。 (5) 检查安全装置,保证正确可靠,制动和锁紧机构应调整适当。 (6) 熟悉设备操作规程。 2空运转试验 (1)空运转应分步进行,由部件至组件,由组件至整机。启动时先“点动”数次,观察无误后再正式启动运转,并由低速逐级增加至高速。(2) 空运转试验应检查内容有:速度的变速运行情况;各部位轴承温度;各变速箱在运行时的噪声,不应有冲击声;机械、液压、电气系统工作是否正常和灵敏可靠;各种自动装置、联锁装置及联动装置的动作是否协调、正确;各种保险、换向、限位和自动停车等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3设备的负荷试验 (1) 负荷试验可根据设备的设计能力,按由低到高的负荷顺序分别进行。 (2) 在负荷试验中要按规范检查轴承的温升,液压系统的泄漏、传动、操纵、控制、自动和安全装置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声音是否正常。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 1、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生产设备应予报废: (1)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设备,其主要结构和主要部件已磨损破坏,设备效能已达不到最低生产使用要求,不能修复改装。 (2)因意外灾害和事故使设备受到严重损坏无法使用、修复和改造者。 (3)严重影响安全,继续使用将会引起危险事故,且不能修复改装,必须拆除的设备。 (4)自制非标准设备和装置,经生产验证和技术鉴定确不能使用并且无法修复、改装和调出利用者。 2、设备报废由使用单位向安全设备处提出申请,由安全设备处会同使用单位进行认真的技术鉴定,鉴定后填写设备报废申请书,并提交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审查批准后报财务处销帐。3、 报废设备的拆除,要由拆除部门按计划制定拆除方案,报安全设备处备案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拆除后的设备原使用单位应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第一章 施工组织 第一条 由公司组织施工工作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大修等工程 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按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施工 组织、设计),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1 凡在厂区及已建工程区域内动土施工, 必须办理 动土安全作业证 , 弄清拟建区内的地下管网、电缆和水文地质情况。 2所有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都必须有安 全施工技术措施、内容。大型吊装、水下及深坑作业、拆除等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二条 每项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门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等, 在逐级布置生产任务和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 的交底,未经安全措施交底的工程项目不得施工,工人有权拒绝施工。 第三条 有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施工时,应由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统一 组织管理现场安全工作,分包单位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的指挥, 对分包的工程项目、工程承包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和要求。对不具备安全施 工条件的施工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 第4条 参加施工的人员以及外来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本系统、本 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以及施工安全注意事项的安全教育培训,施工 单位必须同时遵守生产建设单位的有关安全制度并接受监督。 第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中,有关危险作业分 别按危险作业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对承包、外包给有资质的建设施工单位进行的施工项目,公司 应与建设施工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同时遵守本制度, 若建设施工单位的作业对公司构成影响、危及安全,应及时制止。 第二章 施工现场管理 第七条 施工现场,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应符 合安全要求。安排施工临时建设的设施及机具、材料和水、电、气(汽)管 网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的要求。 第八条 施工现场内的坑、井、孔洞、陡坡、悬崖、高压电气设备、易 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夜间要设信号灯,必要时 指定专人负责。各种防护措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 拆除。 第九条 施工现场的道路、沟渠必须保持畅通,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必 须保证行车安全要求。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地点,应设临时交通 指挥和交通标志。 第10条 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季节性防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雨季来 临之前应对排水系统、临时设施、电气设备和大型施工机械进行检查,沿河 流域的工地要做好防洪抢险准备,雨季过后要采取防滑措施。 第十一条 阴暗场所和夜间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临时电气线路架 设必须符合电气安全规程要求。 第十二条 施工工地材料、机具、设备的堆放,必须整齐稳固。拆除的 材料、脚手架、工具等要及时清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存放,必须设专库专人管 理,并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要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并按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中有关履行动火、用火、生火手续。 第三章 施工机械与电气设备 第15条 各种机械必须专人管理,按该机械安全规程操作,定期维护 检修,保持机械设备完好。 第十六条 各种施工机械以及电机的转动和危险部位,都要装设防护装 置。第十七条 起重机械、木工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第1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辨识公司范围内作业场所的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对其进行科学评价和采取有效控制措施,保证公司生成经营安全平稳运行。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活动中危险物品、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等管理。 第二章 制度基本内容 第三条 职责 1、公司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公司 A 级危险源汇总表。 2、生产部:负责监督管理公司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活动,并编制 A 级危险源汇总表。 3、各部门:组织实施本单位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等工作。 第四条 危险源识别 1、 危险源分类:危险源分类主要有按照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及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等方法。 2、危险源识别条件 2.1 辨识时应充分考虑三种状态,即:正常态:指正常、持续的生产运行;异常态:指生产的开车、停车、检修等情况;紧急态:指发生爆炸、火灾等重大突发情况。 2.2 辨识时应充分考虑三种时态,即:过去:过去的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安全控制状态及发生过的人身伤害事故和未遂事故;现在: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现在维护、改进、报废的安全状态;将来:可以预见的未来作业活动、系统、设备等即将产生的安全状态。 2.3 六种能量逸散类型,即:动能、势能、电能、物理能、化学能、生物能。 2.4 四种事故起因,即: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缺陷、管理缺陷。 3 危险源识别方法 3.1 各部门按作业场所、设备、岗位辨识,并结合现场观察、查阅资料和记录、访谈等进行。 3.2 各部门对辨识出的危险源进行汇总后由员工代表和部门领导审议,并报生产部审定或备案。 第5条 风险评价方法 风险评价方法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 1、判定准则 危险性指数大于 320 的,确定为 A 级; 危险性指数大于等于 160 但小于等于 320 的,确定为 B 级; 危险性指数大于等于 70 但小于等于 159 的,确定为 C 级; 危险性指数大于等于 20 但小于等于 69 的,为 D 级; 危险性指数小于 20 的,危险性不大不列入等级。 2、判定方法:作业危险性是下列三个因素的乘积:发生危险事件的可能性 L;作业者在危险环境下的状况 E;事故的可能后果 C;危险指数 WLEC 发生危险事件的可能性(L) L 分 数 完全预料到 10 相当可能 6 不经常,但可能 3 意外,很少可能 1 可以设想,但极少可能 0.5 极不可能 0.2 实际上不可能 0.1 作业者在危险环境中的状况(E) E 分 值 连续处在危险环境中 10 每天在有危险的环境中工作 6 每周一次在危险环境中工作 3 每月一次在危险环境中工作 2 每年一次在危险环境中工作 1 极难出现在危险环境中工作 0.5 事故的可能后果(C) 现象 可能后果 分值 大灾难 多人死亡 100 灾难 数人死亡 40 非常严重 一人死亡 15 严重 严重致残 7 重大 手足伤残 6 较大 受伤较重 3 引人注目 轻伤 1 危险指数评价(W) W 评价 危险源等级 320 极危险 A 160-320 高度危险 B 70-159 很危险 C 20-69 可能危险 D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内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 2.2 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2.2.1 厂内动火作业在公司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2.2.2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进入专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进入专用贮料池等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等。 2.2.3 破土作业公司内进行的内部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 2.2.4 临时用电作业企业内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 2.2.5 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 2.2.6 起重吊装作业在企业内进行安装、拆除、维修等作业。 2.2.7 断路作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2.2.8 企业内部规定的其他需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公司内各项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各部门、车间。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保障各项作业安全实施。 4 内容与要求4.1 各项作业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1.1 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程序 4.1.1.1 由作业或被作业部门提出指定专人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4.1.1.2 安全作业许可证由相关部门签发并进行监督注重时效性。 4.1.2 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内容 4.1.2.1 安全作业许可证应注明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 4.1.2.2 应规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 4.1.2.3 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具体的防护要求。 4.1.2.4 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4.1.3 安全作业许可证的使用要求 4.1.3.1 严格遵守作业的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 4.1.3.2 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戒标识。 4.1.3.3 防范措施应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4.1.3.4 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4.1.3.5 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按防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门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作业完毕。 4.1.4 作业涉及到企业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价和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4.2 动火作业按照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执行。 4.3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4.3.1 必须保证要进入的设备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不允许采用关闭阀门、加水封等办法代替。并清洗、置换。作业单位要做好严密的劳动组织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由设备所属单位对将进入设备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4.3.2 进入设备作业前由设备所属单位进行可靠的置换冲洗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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