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资管产品及金融商品增值税问题,王冬生 2017年7月13日,主要内容,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1991年中国出现第一只公募基金,2004年首推银行理财产品。至2016年末,剔除交叉持有的,资产管理业务总规模约60多万亿元,来源: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7),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各类型资管业务在整体资管业务中的大致占比,资产管理业务类型,主要内容,金融服务增值税,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为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且收取费用的业务活动 包括提供货币兑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信用卡、信用证、财务担保、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务,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资管产品管理人与资管产品,银行理财产品 资金信托(集合资金信托、单一资金信托)、财产权信托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私募投资基金 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股债结合型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 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养老保障管理产品,银行 信托公司 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 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 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 养老保险公司,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资管产品管理人及资管产品,资管产品各方当事人,资管人接受委托,进行财产投资和管理 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人管理与管理人管理的有何不同? 当事各方分别有哪些纳税义务?,实业 投资,资管产品涉及各方的收益,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非资管产品如何计税?,资管产品各方涉及的增值税,资管产品运营涉及的增值税,困惑:谁是纳税人? 代人理财,实际是提供一种服务 资金不是管理人的,收益不是管理人的管理人应该交增值税吗?为什么?,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的变化过程,资管产品增值税的税额计算,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简易计税,关注点,资管产品涉及各方的收益,56号文的新意,转让金融商品,计税方法有新意,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销售收入*税率-购进支出*税率 =(销售收入-购进支出)*税率 =增值额*税率,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假设税率相等,56号文的新意,转让金融商品,计税方法有新意,惩罚性计税方法,鼓励性计税方法,纳税人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但是拒不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时: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即,销项税额作为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增值额*征收率,类似但不同: 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营业税时规定即可差额征税。,例:资管产品增值税的税额计算,例:以信托公司用信托资产买卖股票为例 假定A公司用200万资金设置一信托,委托B信托公司打理,B公司用100万购买股票,持有一段时间后,203万卖出,取得管理费10万元,支付给A公司80万元投资收益。 买卖股票的价差,要缴纳增值税,纳税人是信托计划?委托人A公司?还是受托人B公司?A公司取得信托收益,是否要缴纳增值税?A公司支付的管理费,其进项税能否抵扣? B公司是股票买卖行为的当事人,负有增值税纳税义务 按56号文:应纳税额=(203-100)/(1+3%)*3%=103/(1+3%)*3%=3万,是否债权类投资?,是否保本?,是,否,是否国债、地方债、金融同业往来?,资管产品运营收益,哪些缴税哪些不缴?,不征,否,是否持有至到期?,是否收取固定或保底利润?,是,是,是,否,否,3%, 简易征收,不征,证券投资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免税,资管产品运营收益,哪些缴税哪些不缴?,相关规定: 保本与否 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持有至到期 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 按贷款服务处理 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资管产品运营收益,哪些缴税哪些不缴?,免税 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 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所发生的资金往来业务 银行联行往来业务 金融机构间的资金往来业务 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转贴现业务 金融商品转让: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资管产品运营收益详细分析,资管产品运营收益纳税义务详解,资管产品管理人管理费收入和纳税义务,资管产品管理人的其他增值税应税行,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如管理费、托管费等等,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为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且收取费用的业务活动 包括提供货币兑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信用卡、信用证、财务担保、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务,资管产品管理人管理费收入和纳税义务,接上例 B公司买卖股票的价差,缴纳增值税,管理费收入再缴纳增值税,是否重复征税? 不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应税行为,分别交税。一是资产管理行为,取得资管管理收入,二是金融商品转让行为,取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各纳各的税。,资管产品各方涉及的增值税,投资资管产品涉及的增值税,资管产品 = 其他金融商品,金融商品增值税,资管产品委托人收入及增值税纳税义务,是,否,是,否,资管产品委托人收入及增值税纳税义务,投资人(委托人)支付的管理费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管理费用与何种用途?,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不得抵扣进项税 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资管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如何理解此处的“简易计税方法”?,延伸问题,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非资管产品如何计税? 非资管产品管理人转让金融商品如何计税?常规计税方法,主要内容,一般金融商品转让,金融商品转让涉税情况 金融商品转让,应交增值税 免税:五种情况 金融商品范围 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 其他金融商品包括: 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金融商品计税方法,金融商品转让涉税分析,证券投资基金税收优惠,相关法规,主要内容,债券转让增值税的特点,需结合债券利息收入缴税情况来考虑 与其他非保本金融商品、权益性投资金融商品不同,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需要缴纳增值税 债券交易时有两种报价方式,债券计价方式与债券买卖价差,买卖债券,买入价和卖出价,是包含利息的全价,还是不包括利息的净价? 净价交易与全价交易:买卖债券时的不同报价方式 净价交易 在现券买卖时,以不含有自然增长应计利息的价格报价,即只对债券的本金报价 全价交易 对债券报价时,不仅要对债券的本金报价,还要对应计的利息报价,即报价包含本金和利息两个部分,全价还是净价,与持有期间利息如何纳税有关,债券计价方式与债券买卖价差,实践中,面临的可能选择,究竟应选何种方式?,债券交易计价方式与债券转让增值税,假设A公司2017年1月1日,在一级市场购买B公司按面值发行的债券100元,年息12%,半年付息一次。 A公司每月计提1元钱利息,并交纳了增值税。 A公司在5月1日,将债券按105元的价格卖出,105元中,包括利息4元,净价是101元。,转让债券营改增前后税务处理不同,营改增之前,按照全价还是净价计算债券价差? 营改增前,持有期间取得债券利息不需缴纳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0号:“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金融企业从事债券买卖业务,以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买入价应以债券的购入价减去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收益后的余额确定。”,营改增之前北京的一个案例 营改增之后 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2016.08.18,限售股转让是否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限售股转让是否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五、单位将其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后对外转让的,按照以下规定确定买入价: (一)上市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时,在股票复牌之前形成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以及股票复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股票复牌首日的开盘价为买入价。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发行价为买入价。,限售股转让是否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三)因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形成的限售股,以及股票复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股票停牌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买入价。 十、本公告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2016年5月1日前,纳税人发生本公告第二、五、六条规定的应税行为,此前未处理的,比照本公告规定缴纳营业税。,限售股转让是否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八十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第二章 法律 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五十六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限售股转让是否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二节 规章 第七十一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限售股转让是否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什么情况下征税?在解禁之前,转让过一次 如果没有转让呢?不应征税 53号公告出台之后,是否缴纳增值税?缺乏过硬的法律依据,谢 谢!,本资料只是对有关法规的一般性讲解,并非为特定单位和(或)个人提供具有针对性的专业意见。请注意法规的时效性,且个案的具体情况也将影响法规的适用,对因不当使用本资料而导致的不良影响,我方不予负责。,49,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