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法》出台对电梯行业发展.doc

上传人:xiao****1972 文档编号:5154499 上传时间:2020-01-21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特种设备安全法》出台对电梯行业发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特种设备安全法》出台对电梯行业发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特种设备安全法》出台对电梯行业发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特种设备安全法出台对电梯行业发展会带来那些积极的影响?在电梯安全形势日趋严峻和电梯事故频发的情况下,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出台犹如一场及时雨,获得电梯行业和社会公众的一片喝彩。特种设备安全法明确了各方主体的责任,把责任进行了细化,无论是电梯制造厂家、维保企业还是使用单位,都会加大对电梯安全的重视程度,而这也必将促进电梯行业的健康发展。中国电梯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张乐祥如此评价特种设备安全法出台的意义。明确安全责任主体防踢皮球业界普遍认为,近两年电梯安全事故频发与责任不清晰不无关联。事故发生后,制造厂家、维保企业等相关责任主体互相推卸责任踢皮球的现象时有发生。本法就是要通过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督促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负责人树立安全意识,切实承担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阚珂说。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修理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近年来连续发生的多起电梯安全事故表明,维护保养对电梯安全至关重要。据了解,5月深圳罗湖区长虹大厦电梯事故是由于维护保养人员违规使用液体润滑油导致电梯制动能力降低而造成的。针对类似问题,国家也从法律上对电梯从业人员进行了资质上的严格把关。法律明确要求电梯维护保养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依照本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进行;承担维护保养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作业人员资格;维护保养过程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并落实现场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此外,电梯投入使用后,电梯制造单位应对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对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在维护保养和安全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帮助。针对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问题,法律也作了专门规定。如果业主委托物业服务单位管理小区的电梯,物业服务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管理义务。一旦发生事故,物业服务单位如果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重点监管公共场所电梯自从2011年北京地铁4号线动物园站自动扶梯安全事故发生后,公共场所电梯安全备受关注。该事故发生后北京市质监局要求,地铁、机场、火车站等公共交通场所新安装的电梯全部落实厂家终身负责制度,由电梯制造厂家负责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对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人员流动量大的公众场所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业内专家表示,在一些公共场所,人流量较大,电梯运行比较频繁,对电梯设备质量要求更高。以北京为例,暑运期间,北京地铁日载客量超过千万人次已成为常态,电梯作为地铁中必备的垂直载人交通工具,确保电梯安全显得尤为重要。新增经济处罚条款近年来电梯事故多发,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安全主体责任不明确,另一方面是对一些违法行为惩罚力度不够。针对这一情况,特种设备安全法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比如,电梯制造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校验、调试的;对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时,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并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监管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而此前施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上述违规行为只作出限期整改和通报批评处罚,并没有给予经济处罚。另外,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特种设备安全法出台是件好事,电梯安全将更有保障,对于我们制造厂家来说承担的责任也更大,还需要做出更多的努力来应对。第 3 页 共 3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人文社科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