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环保局年终工作总结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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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环保局年终工作总结 5 篇2018 年以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市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我局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认真开展环境污染防治,狠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力促中央环保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良好实效。一、2018 年工作总结(一)扎实推进中央督办问题整改落实。我县实际共接到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转办件 29 批次 89 件,其中:重点件 33 件,目前,已向*市环保局上报审核 82 件,(含重点件 29 件),办结率 92%。其中涉及大气污染的 38 件,办结 36 件;涉及水污染 19 件,办结 16 件;涉及到土壤污染 5 件,办结 5 件;涉及到噪音的 23 件,办结 22 件;其它类型 4 件,办结 3 件。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原则,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督办落实,办结销号。(二)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一是坚持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作为控制新污染源的重要手段,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准入门槛。截止目前,共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417 件,其中审批建设项目95 件(报告书 4 件,报告表 91 件),登记表备案 324 件。并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验收数据管理系统登记审批项目基本信息。做好项目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公示工作。二是健立环评文件审批工作联系单,对于重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提前介入,主动指导,告知环保政策和有关要求,避免决策失误。三是已完成争资金 5740 万元(其中,污染治理资金 4872 万元,全区污染源普查资金 15 万元,大气污染防治喷雾降尘车和多功能清扫车购置 320 万元,秸秆禁烧奖补资金 40 万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 83 万元、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项目资金 410 万元)。(三)稳步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加强水源地保护。联合相关部门对水源地进行督查,目前水源地养殖场和小作坊已清理拆除完毕,正在做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预计 2018 年底完成规范化建设工作。二是加强葡萄酒庄监管力度。要求 7 家*山葡萄酒庄进一步完善环境管理,对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地面做到硬化、铺砖或绿化美化处理,做到标志清晰、制度上墙、专人负责。目前 7 家葡萄酒庄污水治理设施已全部完成,污水已采样,1 家正在验收,5 家完成验收(1 家在水源地,要求企业搬迁)。三是开展工业园区自备井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园区企业规范排污口并安装流量计。目前有 4家企业完成安装,其他企业正在安装中。四是督促企业安装在线设施 COD3 套、氨氮 2 套,总磷总氮 3 套,目前已全部完成验收,正常运行。五是推进人工湿地建设。四二干沟、银新干沟人工湿地土建已完工,正在进水调试,近期将进行工程验收。六是推进*生物科技园水污染预警溯源项目。目前 1、2 号站房、水电工作等已完成,指挥中心硬件设施已全部安装完毕。技术团队正在采集园区工厂的水指纹样本并进行化验,开始安装常规及预处理检测设备,监控及网络正在安装调试中。(四)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紧盯五家供热企业脱硫脱硝升级改造、封闭式储煤库建设工作。建成区 20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已全部拆除(计划拆除的 62 台已全部拆除,额外拆除任务清单外6 台)。完成煤改气、煤改电企业 32 家 45 台,拆除了建成区内 20吨以上燃煤锅炉 4 台。5 家供热企业 28 台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脱硫脱硝改造。2018 年截至目前共完成异味治理项目 6 个,建设标准化封闭煤库 6 个,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4 台。工业火电超低改造项目 1 个(泰益欣)计划 2018 年底完工。二是加大对医药、农药、染料中间体等企业的整治力度。开展多部门环境联合执法检查,督促大地丰之源、泰益欣等 4 家制药企业和百泓、兄弟等 8 家化工企业制定了“一企一策”治理方案,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进行全面整治。三是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对我县 41 家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截止目前已基本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备安装工作,准备验收。四是加强散煤治理,推广清洁能源。截至目前,共关停取缔散煤销售经营户 45 家,建成清洁煤配送中心 7个,建成区内 1057 户餐饮经营户,已完成煤改气 747 户(其中:北绕城高速属*市建成区 367 户,改造率 100%,县城内 380 户,改造率55%)。县城建成区餐饮业清洁能源改造率为 71%。同时,10 月底前基本完成 2018 年*市重点任务交办单中“双替代”项目、*县2018 年散煤治理工作方案任务。切实发挥好清洁煤配送中心作用,确保本行政区域内使用的煤炭质量符合国家、自治区煤质质量标准。继续做好已完成散煤替代地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管控工作。(五)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加强固废监管。积极开展固体废物调查和申报登记工作,对固体废物排放、利用、处置情况进行调查,及时掌握有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目前,我县固废处置率达到 95%。二是加强危废监管。突出抓好医疗垃圾的集中处理,实现医疗垃圾的定点收集、密闭运输和无害化处理。工业危险废物实行严格转移联单制度,81 家企业危废全部交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安全处置,对联合水务、蓝星水务产生的污泥进行规范化处置。全县 24 家加油站已完成 16 家双层罐改造任务。三是开展*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截至目前已完成铺设农渠、清淤、农沟、平整翻耕、播撒钝化剂等工作,完成 2018 年工作量的64.3%。(六)加强环境监测工作。加强*县市控重点源和市控普通源监督性监测。对市控重点源和市控普通源企业废水、废气每季度采样监测一次。对*县境内重点排水沟进行取样监测,重点取样监测的排水沟有 7 条,监测点位 13 个。并对*县四家医院和四家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监测,配合*市环境监测站对农村大气及水源地进行监测。2018 年截至目前,累计监测废水 40 余家、废气 30 余家。(七)狠抓环境执法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常规执法力度。2018 年以来,共现场检查企业 291 家次,主要开展了水源地、*山葡萄酒庄、暖泉园区异味企业、春灌等专项执法行动。共立案 47 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38 件,共处罚款 383 万余元。其中违反水污染防治法案 7 起,罚款 68.5834 万元;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案 18 起,罚款140 万元;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案 5 起,罚款 21.5 万元;违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 2 起,罚款 8.5 万元;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4 起,罚款 24.5 万元;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及验收制度案 2 起,罚款 120 万元。下达黄牌警示 2 份,限产整改 2 件,移送公安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 1 件。二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新型执法。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规范执法,实现责任可追溯。从 2018 年 3 月开始,按季度抽选 63 家次企业,抽查计划发至个人终端,截止目前已检查企业 47 家。三是严查环境信访投诉。截至 2018 年 10 月 20 日,我局共受理各种信访投诉966 件,其中:12369 电话投诉 389 件,城市智慧中心 12345 一号通平台 577 件。信访件回复率 100%,办结率 98%。现场检查共下达监察单 493 份。对于矛盾集中的企业、个体户,我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城管局、工业园区及各乡镇开展联合执法,将信访矛盾问题消除在基层和萌芽状态。2018 年我局没有存在历史遗留信访问题、没有越级访、进京访等重大的信访事件。(八)全面推进污染源普查工作。2018 年初启动污染源普查工作,组织各乡镇场和工业园区开展污染源普查清查和入户普查工作。2018 年 4 月至 6 月份开展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共确定各类污染源625 个,其中工业源 441 家、规模化养殖场 88 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1 家、入河排污口 7 个和生活源锅炉 78 家,完成污染源普查清查表填报、审核及软件录入。9 月底开展入户普查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工业源 436 家、规模化养殖场 88 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1 家、入河排污口 7 个和 33 家移动污染源源(储油库+加油站+油品运输企业)入户普查工作。(九)夯实环境宣传教育。一是以“法律十进”、“三进”、“下基层”等活动为契机,开展环保宣传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县城活动。二是围绕中国主题“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和宁夏主题“坚决打响新时代黄河保卫战”,开展了“6.5”世界环境日集中宣传活动,宣传活动共发放环保挂图 150 余份、环保知识手册 350 余册、生态文明宣传“四进”系列微读本300 余本、环保作业本、记事本 500 余本,环保购物袋 200 余个。三是为加快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开展了环保公众开放日活动。组织光明社区 10 余名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环保热心人士先后走进*县空气自动监测站和宁夏*联合水务有限公司,近距离了解我县的环境保护工作。(十)深化机关作风建设。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结合“三转一高”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的开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十四届四次、五次全会及县委十四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部署要求,以局机关集中学习日为契机,加强党内条例规定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提升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高度和业务理论水平。二是包抓重点工作。结合“深化工作落实年”活动的开展,我局制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责任清单,实行班子成员和科室主要负责人包抓重点项目、重点环保任务,实施“一个问题、一个责任领导、一个工作小组、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是深化任务考核。实行周汇报、周通报的工作机制,定期听取干部职工工作汇报并进行民主测评打分,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一)在环境执法方面。一是在现场执法检查、xx 项目的督查、重点排污企业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管理上还存在着不全面、不到位的情况;对环境违法案件后督查力度不够,造成个别违法企业整改不到位。二是环境监察力量薄弱,部分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还有待加强,工作效率有待提高。三是在部门联动、协调配合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和衔接。(二)在环境整治方面。一是当前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任务艰巨,来源复杂,难度较大,特别是生活垃圾和畜禽粪便及农药化肥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任务艰巨。二是部分乡镇生活污水污染问题未从根本上解决。三是个别部门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仍然不足,部门联动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四是网格化体系末端建设存在短板、网格责任末端落实不到位问题。五是全县规模化养殖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还存在异味扰民和粪污资源处理利用低效的问题,亟待解决。六是暖泉工业区部门化工企业因为设备和工艺原因,虽然上了许多环保设施,异味扰民问题也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七是县城生活源方面,个别餐饮娱乐企业,紧靠居民区,群众投诉时有发生。(三)在项目建设方面。我县四个人工湿地建设项目资金缺口较大,同时后期运行维护费用也较高,须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运行管理,以保障项目长期的良性运行。(四)在环境质量方面。今年以来,按照市县环境治理和城乡环境治理的工作部署,全县各部门扎实推进蓝天工程,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空气质量得到一定改善,但仍与考核目标存在一定差距。三、2019 年工作计划2019 年,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生态环保大会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为抓手,围绕“一个中心”(改善环境质量),实现“两个确保”(确保完成区市考核要求、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落实“三大计划”(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壤十条),强化“四项保障”(考核评价、能力建设、严格执法、资金保障),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着力补齐生态保护短板,为打赢生态靓县战役打下坚实基础。围绕“一个中心”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抓手,全力推进我县环境管理工作,改善环境质量。全县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 76%;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达到 98 微克/立方米、39 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年均浓度控制在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以内。入黄沟水质稳定达到类水质,艾依河保持类水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6 条主要排水沟水质逐步改善。实现“两个确保”围绕“三大计划”,扎实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区市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考核要求和污染减排考核要求。强化危险化学品、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管理,开展重点行业环境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100%。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及应急处置,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保障环境安全。落实“三大计划”深入实施蓝天工程。制定*县 2019 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推进煤改气、煤改电、脱硫脱硝、异味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项目建设。严格煤炭管控,实施散煤污染专项治理,督促散煤用户实施清洁能源改造,确保建成区内散煤用户清零。加大城市扬尘污染督查整治力度,进一步提升建筑工地、道路、堆场扬尘防控水平。加大督查力度,落实主体责任,努力扭转秸杆焚烧工作被动局面。稳步推进碧水工程。制定*县 2019 年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紧盯园区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及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确保园区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一级 A 排放标准。推进排水沟治理,做好银新干沟、四二干沟人工湿地的维护运行。切实强化饮用水源保护,监督建设城市和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设施,进一步巩固前期整治成效,防止反弹。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做好县域重点排水沟月度监测工作。全面开展净土工程。制定*县 2019 年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严控工业固废和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土壤污染。完成*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实施疑似地块污染治理项目,对疑似地块进行抽测,提出治理方案。强化“四项保障”强化考核评价。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环境监管考核体系。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大明察暗访频次,针对整治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举一反三,跟踪问效。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和周督查、月通报、季考核制度,以强有力的监督保证全方位的落实。强化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县城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成因及控制对策研究,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科学支撑。推进土壤污染防治项目进度,加大固废危废监管力度,保障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落实。加大重点沟道水质监测频次,为沟道治理提供科学依据。深入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实现对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强化执法保障。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坚持重典治乱、铁拳铁规治污,以打击恶意违法排污和造假行为、监督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为重点,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让企业自觉守法成为常态。强化资金保障。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市环保专项资金支持,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资金保障。环保局年终工作总结根据安排,就今年环保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一、 工作开展情况(一)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按照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目标和实施方案要求,各项指标任务均按时完成。先后通过了省环保厅资料验收和现场验收,于 2018 年 7 月获“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二)扎实办理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自 8 月 8 日省第四督察组进驻我市以来,xx 区共收到信访件 69 件(含现场督察 2 件,下沉督察 3 件),其中重复投诉件 8 起 20 件。除 1 件正在按时推进外,其余信访件均按规定的时间办结。省环保督察期间,我区全面梳理*年中央环保督察、*年省环保督察、2018 年省环保督察交办重点信访投诉问题,做到责任主体每日巡查、区环保局每周三巡查、区纪委每月巡查相结合加快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三)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2018 年 1-10 月份城区环科所空气质量监测点 PM2.5 平均浓度较去年同期下降 7%,PM10 平均浓度较去年同期下降 6%,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较去年同期上升 0.4%。一是印发2018 年 xx 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出台2018 年 xx 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年度任务,明确各责任部门、单位,细化工作路线图和时间表;二是严格落实省大气污染防治督查交办事项整改。2018 年 3 月以来,我区收到市大气办交办的 14 个环境问题均基本办结;三是东部新城臭气治理和管控成效明显。制定了xx 区东部城区臭气排查及专项整治方案,深入排查和分析东门臭气源,强化对企业的监管与指导,完成华泰总投资 1438 万元的燃煤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自 4月份成立了东部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巡查专班,巡查结果在“生态文明监督员”微信群里公开,在近几个月的巡查中,未发现大气存在类似于华泰臭气的异味现象。(四)稳步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贯彻xx 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全区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环境安全,目前各项防治任务有序推进。开展工业企业污水排放专项执法检查,对园区内所有涉水企业雨污分流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排查长风乡、新洲乡三处农村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情况;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摸排;完成城东污水处理厂、马窝污水处理厂、华泰公司、华茂织染、华茂佰斯特、德生印染、宜源环保公司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完成华茂纺织工业城污水预处理及提标改造工程。完成华茂纺织工业城污水预处理扩建及技改工程;投资 86 万元完成国家地表水前江口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任务。(五) 有效推进土污染防治和固废排查工作。按照xx 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对辖区内相关企业和疑似污染地块开展取样检测,利用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相关数据,逐步建立区土壤环境数据库。组织专家对xx 市 xx 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草稿)进行评审,待通过政府相关会议后遵照实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固体废弃物全面排查整治行动,各乡街、各部门共出动约 1200 人次,排查里程约1500 公里,排查企业约 400 家次,港口码头约 250 家次。截至目前对排查出的 6 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六)大力推进“散乱污、散煤”专项整治。成立了省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暨“散乱污、散煤”整治领导小组,出台了xx 区“散乱污、散煤”整治实施方案、xx 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xx 区 2018 年“散乱污、散煤”企业整治工作量化问责暂行规定、“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任务清单、“燃煤、散煤”整治工作任务清单,加强对“散乱污”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为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对摸排出的 252 家“散乱污、散煤”企业进行梳理会商,不搞“一刀切”,提出了分类整治初步意见。根据企业实际,把重点放在“治污”上,对只要能做到达标排放的,尽量予以整顿规范。截至目前,摸排出的 252 家企业(经营户)已完成整改 244 家(8 家处于停产状态待拆迁),其中燃煤类企业全部完成共 140 户。龙狮桥乡得福隆工业园及周边石材加工厂环境整改及时到位,分别被 xx 天天直播、xx日报、xx 广播电台进行了正面报道,举一反三,红旗仓储园、前进村部及周边散乱污企业整改成效明显。(七)全面开展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印发xx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出台了xx 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普查工作严格按照上级布置有序推进,目前已完成入户调查和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工作。(八) 主动服务,助企业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关,对于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类项目,主动指导企业主进行网上备案。今年以来,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 17 个。(九)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惩环境违法行为。着力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推进环境质量改善。一是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辖区内重点企业全部纳入随机抽查系统,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二是实施网格化监管。在全区建立区、乡、村三级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各级网格均配备环保工作人员。三是“零点执法”行动制度化,每月开展凌晨突击检查行动,重点对夜间生产企业及群众举报对象进行突击检查,严厉打击、公开曝光环境违法企业。四是严惩企业违法行为。截至 10 月份共对 26 家企业实施行政处罚,累积罚款 58119.2元,查封 18 套相关生产设备,实施限产停产 3 起;五是加大信访投诉处理力度。实行 24 小时 12369 环保投诉热线值班制度,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及时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截至目前,共收到 12369 信访投诉 169 件,已全部办结。(十)深化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六五宣传周期间,组织各乡、街道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画,在网站、微信发布宣传报道等方式号召社会公众从我做起,节约资源,践行低碳生活,提高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65”世界环境日当天,设置环保宣传站,向市民发放区环保局统一印制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单。9 月 13 日,在滨江社区以黄梅戏形式开展环保宣传进社区活动。二、下一步工作安排1、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压实各乡、街道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切实将生态环保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2、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以“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为抓手,集中开展“两散一重”(散煤、“散乱污”企业和重点企业)整治专项行动,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确保按年度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持续推进重点企业污染防治能力和环境管理水平同步提升,2018 年底前完成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2018 年底,城市禁燃区内民用散煤清零,安徽华泰等企业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019 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重点单位全部完成密闭收集处理和无组织排放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整治。加强道路施工、建筑施工、港口码头作业、混凝土搅拌站等扬尘治理,实现物料堆场、拆迁垃圾、裸露场地临时覆盖无盲区。加强秸秆禁烧和露天垃圾焚烧,全面取缔露天烧烤。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3、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力推进城镇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水源地污染治理和工业污染治理。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按年度完成水污染防治目标考核任务。保障饮用水安全。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4、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污染场地修复,建立全区建设用地疑似污染地块清单及污染地块名录;强化污染源监管,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进一步巩固沿江固体废物大排查成果,建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5、全面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聚焦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举一反三,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长江经济带,统筹推进重点和难点问题集中整治,着力开展城区地表水污染整治、“散乱污”企业整治、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和能力建设、道路扬尘治理等方面的专项行动。6、努力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长江经济带。全面实施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xx)经济带“1515”方案,扎实开展“禁 xx、减存量、关污源、进园区、纳统管、建新绿、优产业、强机制”八大行动,全面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 在长江干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做好“八清”、 在沿江 4 公里范围内做好“四控”、 在沿江 15 公里范围内做好“四优”。7、扎实推进“散乱污、散煤”整治工作。压实属地责任,强化网格化监管,加强整治指导,坚决防止整改“一刀切”,本着实事求是、妥善有序化解建设项目历史遗留问题的基本原则,“散”的企业有序引导入园,化工企业一律进入专业园区;“乱”的企业有针对性地整改并完善相关手续,确保合法合规生产经营;“污”的企业严格落实治理措施或取缔关闭。2018 年 10 月底前基本完成排查整治,11 月起持续巩固整治成果,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一律取缔关闭。8、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惩环境违法行为。结合双随机抽查制度、网格化监管、执法大练兵、“零点行动”执法及各类专项检查行动,着力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加大监管力度,构建部门协作、分工负责的环境监管全覆盖格局。9、继续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按上级要求建立健全辖区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10、推进环境网格化监管。认真落实xx 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xx 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相关文件精神,细化各级网格长职责,对网格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建立合力管控机制。11、强化环境宣传和信息公开。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跟踪报道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环保局年终工作总结2018 年,是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局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奋发有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一、2018 年工作总结(一)二污普工作创新创优,突出打造“乐清样本”作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省的唯一试点单位,我市坚持先行先试、探索推进,通过“早谋划、早准备、早启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并成功筹办全国二污普现场会乐清分会场活动,方晖市长作典型经验介绍,相关工作成效得到翟青副部长、陈伟俊副省长、温州姚高员市长的批示充分肯定。创 xx 立部门共商、乡镇主导、第三方运行、普查办督导的工作机制,各司其职,精准发力,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乡镇发挥主体责任、第三方机构紧密配合、普查办监督审核的良好局面。在清查阶段,探索总结了“五步清查法”、“八部六色法”等清查程序、方法,完成 40710 家污染源的清查,建库 8366 家;在入户调查阶段,以“四大机制”为依托,采用“四全工作法”,已完成 8366 家普查对象和 911 个行政村生活污染源纸质表填报和初步审核,完成电脑录入和数据汇总。180 名“两员”一律通过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累计开展 50 多场填报技术培训,培训 6000 多企业填报人员。积极创造宣传载体,形成市、镇、村纵向到底和政府、民间团体、企业横向到边的宣传格局,尤其是向普查对象发放宣传小礼品,提高普查配合度;邀请市环保公益协会全程参与普查宣传和技术监督,组建普查技术团队,开展宣传授课;创新开展二污普知识电视竞赛,营造出浓厚的普查工作氛围。(二)环境治理提质提速,全力服务转型发展1、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纵深推进“五水共治”,完成投资14.2 亿元,完成率为 102.8%,其中全面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创建行动,xx 管网 248.33 公里,累计建成 530 个村截污纳管工程,建成城镇污水管网 4000 公里、泵站 71 座,今年底可基本实现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预计到 2019 年乐清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将达到 28.15 万吨/日;全面落实河长制,我市 733 条河道共配备河长 1345 名,今年有效巡河次数达到 66158次。今年以来,国控蒲岐断面,市控断面七里港、公利闸水质持续向好,619 个劣 V 类小微水体整治后已通过全部销号验收,1-11 月平原河网氨氮、总磷浓度比去年分别下降 28.3%和 21.7%,大荆溪、方江屿断面常年稳定在类水标准,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2、大气环境质量稳中趋好。深入实施蓝天保卫战,梳理并完成 13 家挥发性有机物“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持续开展 6 家工业涂装企业 VOCs 整治和重点行业领域废气清洁排放改造,定期检查我市 5 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 51 家汽修行业喷漆废气专项整治。1-11 月,我市大气 PM2.5 平均浓度为 29g/m,比上年同期下降9.4%,蓝天白云成为常态。3、土壤环境质量基本稳定。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完成 123 家重点工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的基础信息排查及 397 个乐清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样品的采集和检测分析。开展危废规范化管理提升工作,对 37 家危废重点企业开展核查,达标率达为 92%以上,加强对危废产生企业的管理指导,抓大不放小,加快危废处置配套设施建设。配合各级人大开展固废“一法一条例”的执法检查工作 4、重污染行业整治有效开展。制定实施重污染行业(金属表面处理和线路板行业)污染整治“零点行动”方案,对应入园未入园企业依法责令停业、关闭,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 年)的系列工作圆满收关,乐清市重污染行业整治集聚区 21 幢厂房已全部结顶,部分企业已启动内部装修和设备安装,预计年底大部分企业投入试生产。开展电镀行业环境污染深化治理工作,为 24 家电镀企业的整治提供指导和服务。启动制鞋、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农副产品加工、有色金属、废塑料等六类行业整治工作,完成企业基本情况调查,梳理出工业涂装 74家,包装印刷 3 家,农副产品加工 12 家,废塑料 15 家。(三)执法工作从严从实,坚决守护环境底线1、全力做好央督整改工作。深入贯彻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高、紧、实”的整改工作要求,在严格落实“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工作力度,建立由市长牵头,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参加的一周一研判推进例会机制,每周通报、督办整改进展,形成主要领导领衔督战、整改协调小组具体牵头、各条块齐抓共管的整改格局,有力推进整改工作。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 11 个具体问题中,5 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其余正按进度要求加紧整改办理。央督信访件实行“一案一档”,并建立长效机制,每月开展不少于 2 次检查,防止死灰复燃。中央环保督查组交办的 75件信访件中,目前已经销号 73 件,因为历史遗留问题仍有 2 个信访件尚在整改。2、深入推进双随机执法和移动执法工作。积极推广和完善实行双随机环境监管模式,确定随机巡查环境监察人员 59 人,共抽查一般排污单位 504 家次、重点排污单位 28 家次、特殊监管对象 19 家次,发现并查处违法问题数量 2 家。率先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放射诊疗的医疗机构、垃圾焚烧厂、垃圾填埋场、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纳管排放涉水工业企业等六大领域开展第一批环保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六大领域 17 家企业的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工作。排查建立了 354 家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其中一般排污单位 284 家,重点排污单位 22 家,特殊监管对象 48 家。全面在基层执法工作使用移动执法系统进行现场执法留痕,做到执法过程全记录,今年已对 2862 家企业的执法过程进行移动执法记录。3、加强司法联动机制建设。加强环保与检察院、法院的司法衔接配合,设立了检察院驻环保检察官办公室、环境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办公室,形成常态化协作打击机制。今年我局联合司法部门对非法酸洗、非法磷化等窝点进行打击取缔,已联动执法案件 9 件,采取强制措施 18 人。4、持续开展各项环保专项行动。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部署,开展“蓝天保卫”、“护水斩污”、“清废净土”、“绿剑”、生物质锅炉、表面处理行业等各类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加大惩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 11207 人次,检查企业 4707 家,打击非法窝点 79 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 269 件,查封扣押案件 25 件,限产停产案件 2 件,处罚总额达 1560 万元。5、加强环境应急与安全维稳。高效做好信访调处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全年共受理投诉 2206 件,比上年同期下降 22.32%,按时办结率 100%;开展 2018 年环境污染矛盾纠纷排查梳理和积案化解工作,已排查梳理出 6 件,化解 4 件。认真落实环境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报告制度,排查确定 2018 年的风险源名录企业 29 家。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与环境安全次生风险的信息收集与反馈工作,涉及企业 129 家次,共发现环境安全隐患 33 处,完成隐患整改 33 处。开展企业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完成 26 家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备案工作。组织德长环保公司开展 2018 年度突发环境应急演练。(四)服务群众深入深化,助推营商环境提升1、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梳理办理事项,按“八统一”要求,完成新版服务指南编制。我局纳入“最多跑一次”事项共计 17 个子项,所有事项全部实现“零次跑”的办理途径,其中实际工作中 85%以上的办件量已做到网上全程办理。完善网络平台建设,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网具体事项的各类办事指南、材料的完善。加大登记表备案培训、在线指导与后续回访,全年共对 620 个备案项目进行电话回访。2、全面推进“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措施。3 月底在温州市率先全面实施省级经济开发区的“区域环评+环境标准”的环评审批改革,4 月初已完成柳市智能电气小镇的“区域环评”编制与专家评审 10 月市政府发文正式实施智能小镇的审批改革,省级经济开发区全部实现“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全年已办理改革项目 63 个。通过此项改革,环评编制中介服务时间可节省 50%即 10 个工作日以上,审批时间从原先约 15 个工作日(含公示时间)缩减为即办制,取得办事对象的一致好评。3、全面实施中介服务质量跟踪考核制度。实施乐清市环评机构服务质量考核细则,对每一个环评实施服务对象、审查人员、专家的多方面打分评价,并在每个季度进行评分及考核结果公开,对评分高的中介机构在公布名单排名优先,有力地促进了中介机构提升服务质量。4、强化执法服务意识,打造“不诉不查”的涉企执法环境。制定凡查必备规范化流程,将上级统一部署的执法工作与常规执法检查活动共 8 项内容进行统一报驻局纪检组报备。其他执法检查严格按照凡查必备等“三个一律”要求,目前已完成其他涉企执法检查履行相关报备手续 217 家。(五)宣传活动高质高效,线上线下百花齐放1、借助多种载体渠道,强化日常工作宣传。强化宣教先行理念和公众参与意识,营造浓厚舆论宣传氛围,重点围绕六五环境日、*生态月等重要时间节点,举办环清和公园千人徒步赛、手机摄影比赛、二污普及环保法律法规知识电视竞赛等 20 多场大小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共建共享;持续开展 2018 年生态环境整治公益讲座,宣传受众达上万人;认真组织实施“七五”普法工作,积极推进环保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并在新闻媒体曝光一批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以“以案释法”的方式,达到以个案教育推动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的氛围。同时,强化信息报道,扩展宣传辐射面,在乐清日报发布 13 期专版,官方微信微博发布信息各 300 余条,被中环报、今日环境、*新闻客户端等上级媒体共录用 31 篇。2、积极开展绿色创建,辐射生态文明示范作用。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今年,已推荐 4 所小学分别参加省级、温州市级绿色学校创建,1所学校已获得温州市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称号。同时,安排奖励经费并发文通报以带动生态文明示范作用。3、发动部门开展攻坚宣传,推进生态满意度提升工作。制定全市生态满意度提升工作攻坚方案,发动全市乡镇、街道开展进村入户调查,引导公益组织助力开展入户宣传和主题活动,借力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各部门宣传载体和新闻媒体的力量,借助网络有奖活动和面上氛围造势,掀起全市生态环境大宣传高潮。(六)铁军队伍铸就铸牢,干部形象更上层楼1、加强干部能力建设。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技术、业务、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共参加监察证培训 35 人次,环境监测采样证培训 90人次,环境行政执法规程培训 90 人次,切实提高环保监察队伍监管执法与依法行政水平;被生态环境部抽调 “蓝天保卫战”督察 30人次,积极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环境监察知识在实践中得到充分运用;参加省环保厅组织的环境监测上岗证考核 56 人次,做到每一个监测项目有 2-4 人持证上岗,为保障环境监测质量提供软件支撑。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压实压紧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建立领导班子值月督查机制,实现党组领导一岗双责具体化、精细化,今年已开展各类督查 40 次,拉袖子、提醒、警示谈话 54 次,切实改进作风、优化服务。紧抓清廉领导班子、清廉机关、清廉窗口、清廉站所、清廉队伍五大清廉建设载体,打造清正廉洁环保铁军。通过建立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领导讲课、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多种形式,强化党性教育,全年已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会11 次,党课 12 次,召开各类党组织会议、活动 130 次。3、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开展“四风”问题严查纠行动、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基层作风众评议行动、重点工作强落实行动、行政审批高提效行动等五大行动,深入推进效能建设。二、2019 年工作思路2019 年是机构改革和监察监测垂直管理的起始之年,我局要继续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以更大的决心、更坚定的信心、更有效的措施,不断开创环保各项工作新局面,做到“ 十个坚持、十个推动”。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全面推动乐清绿色发展。构建并严守三大红线,包括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完成长三角经济带战略环境影响评价“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推进空气环境质量功能区划修编工作,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不断提高规划设计水平,以科学、合理的规划对全市产业布局进行积极引导,服务污染防治工作。二是坚持示范创建,全面推动美丽乐清建设。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力争 2019 年创成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5 年内创成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继续打造龙西石斛谷,将该项目作为美丽温州示范项目之一。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在胜利塘公园打造我市美丽示范亮点。继续开展绿色创建,安排奖励经费,发挥生态文明示范作用。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推动服务水平提升。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完善网络平台办件工作,提高企业申报材料的一次性正确率。继续推进实施“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在乐清经济开发区、乐清工业园两个省级工业区审批改革的基础上,推进柳市电气智能小镇“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审批改革实施工作。开展政务专网整合,配合乐清市政府开展公共数据和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完善环保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整理上传各项数据,保证环保信息的公开、公正、可信、可查询,以信息化支持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四是坚持查用结合,全面推动工作基础夯实。继续推进二污普试点工作,对试点过程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做法,及时归纳提炼,打造“乐清样本”;积极谋划普查成果开发应用,结合我市实际,进行大气污染分析监控防治有关应用开发,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技术支持;深入开展本地特色行业产排污系数研究,结合入户调查获取的数据,指导帮助相关行业报表填报和产排污量计算,为后续相关行业改造提升提供参考。完善企业土壤污染状况的基础信息排查工作和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加密平原河网的日常监测,加强预警监测,密切关注水质动态。五是坚持总量控制,全面推动污染总量减排。加强重点减排企业、项目的技术指导,稳步降低总量减排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继续完善新(扩、改)建工业项目排污权网上竞拍制度,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率 100%。继续推进企业刷卡排污建设和应用,提高企业数据传输有效率和充值率。六是坚持源头治理,全面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抓好 VOCS 整治、建筑工地扬尘管理等工作,稳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深入实施碧水行动,继续推进“污水零直排”工作,夯实河长制,加大推进黑臭河整治、截污纳管提质扩面、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坚决防止断面水质反弹回潮,实现平原河网水质逐年改善,饮用水源 100%达标。着力落实净土行动,有序推进“土十条”,执行土壤环境污染防治进展季度预警通报制度,持续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的基础信息排查工作,有效遏制土壤污染趋势。全面推进清废行动,贯彻实施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构建长效机制,切实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七是坚持执法必严,全面推动环保责任落实。一是央督整改不放松。围绕一周一研判推进例会机制,做好整改进展汇总通报工作,认真把握时间节点、明确要求、压实责任,确保按照进度要求完成整改,让督察组满意、地方服气、群众点赞,力争环保部门不被追责、乐清少被追责。二是执法监管不放松。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实现全市环保部门“双随机”抽查 100%覆盖。持续开展各类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顶格处置、零容忍打击,持续保持执法震慑态势。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协作机制,联合公安、检察院查办大案要案,强化综合惩治效应。三是信访维稳不放松。畅通“网、电、信、访”投诉举报平台,压实首办责任,确保群众信访问题处理率 100%、上级交办问题处理率 100%。开展专项排查行动,重点对重复访、密集访,以及信访投诉较为集中的行业、区域,做好定期专题分析研判,切实化解一批信访积案、消除一批信访热点,力争信访总量下降。八是坚持宣传引导,全面推动生态满意度提升。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主阵地作用,重视公众力量,整合资源优势,广泛动员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做强做实新闻媒体和绿色创建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引导公众参与环保和守法意识。优先解决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关系最密切的环境问题,让群众体验到实实在在的环境权益提升与环境状况改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九是坚持关爱严管,全面推动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干部队伍融合。县级国家机构改革开始后,及时促使划转的人员融合到位,确保新老干部拧成一条绳、共使一股劲。二是加强干部能力建设。强化环保干部专业技能培训,切实提升环保队伍处置复杂问题的能力。三是加强干部形象建设。强化干部行为准则培训,对工作时间着装等做出规定,改善环保部门的公众形象。十是坚持科学监管,全面推动勤政廉政建设。一是重视建章立制,强化制度执行,增强制度建设的针对性、有效性和执行力。二是紧抓一岗双责,加强督促考核,健全述职述廉、内部通报、谈话约谈、检查考核等机制。三是优化追责体系,围绕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乐清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五水共治”、执法监管等重大环保中心任务开展执纪监督问责,确保政令畅通。环保局年终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紧紧围绕水体、土壤污染等关键问题,全力做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保卫战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主要环境指标完成情况今年以来,我区空气质量较上年有明显改善,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 84%,较上年同期增长了 17.5 个百分点,其中主要污染物PM2.5 均值为 41g/m3,较去年同期下降 31 %,PM10 均值为84g/m3,较去年同期下降 21%。水环境质量方面,我区境内主要流域的 7 个监控断面 III 类水质达标率为 77%;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 100 % 。二、主要工作进展及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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