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落出租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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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腾退院落)合同范本目录房屋租赁合同 0第一条 租赁标的 2第二条 租赁用途 3第三条 租赁期限及装修期 .3第四条 租赁标的的交付 .4第五条 租金费用及支付 .4第六条 租赁保证金 5第七条 租赁标的装修 7第八条 租赁标的维修照管 .8第九条 租赁标的的返还 .9第十条 开业 10第十一条 营业管理 10第十二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1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3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等情形及责任免除 15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方法 16第十七条 通知与送达 16第十八条 附则 .17合同范本房屋租赁合同出 租 人(甲方):住 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 话:传 真:通讯地址:承 租 人(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电 话: 传 真: 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下列房屋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标的1.1 甲方为北京市西城区【 】号(以下简称“租赁标的”)之【房屋所有权人 公房承租人】。甲方对租赁标的之权属证明文件(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的约定将租赁标的出租予乙方经营使用,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承租租赁标的。租赁标的的具体位置及边界见本合同附件二。合同范本1.2 经双方确认,租赁标的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 公房租赁合同】记载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租赁期内以租赁标的占地面积作为租金计算的标准并不另作调整。1.3 乙方对租赁标的现有的边界四至、院落场地、房屋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及使用约定,以及与租赁标的相关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已充分知悉,不持任何异议。租赁标的的现有院落场地、房屋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三交房标准及附件四 房屋交接清单中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附件三及附件四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赁标的给乙方使用、开始计算租金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租赁标的的验收依据。第二条 租赁用途2.1 双方确认,乙方承租租赁标的须用于【商业经营 办公】,具体经营项目为【 】,从事经营项目的品牌为【 】。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经营所需的资质证明文件作为本租赁合同附件五,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如乙方属代理经营品牌的,还应提供相应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件。在甲方认为必要时,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到发证的政府主管部门或相应的第三方单位核验主体证明文件及经营资质证明文件的真实性。2.2 租赁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租赁标的的用途,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本合同约定的经营项目及/或品牌。2.3 乙方在开业经营前应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并取得经营本合同第 2.1 条所述营业事项所必要的批准、营业执照及许可证,并应保证在租赁经营期间,上述证照均持续有效。第三条 租赁期限及装修期3.1 租赁标的租赁期限为【 】年,自租赁标的交付之日起算。3.2 甲方同意给予乙方自租赁标的交付之日起【 】日的装修期。在装修期内乙方无须支付租金,但须承担水电费及装修产生的相关费用等,并且,除非另有特合同范本别明确的书面约定,装修期不因任何原因而延长。乙方应保证在装修期内将租赁标的仅供装修使用。装修期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租。3.3 甲方同意,在乙方于租赁期限内遵守本合同的条款与条件的前提下,如乙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拟续租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至少【3】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取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1】个月与甲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其租金以当时市场租金水平为准,由双方商定。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租权。如果乙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提出续租申请或者双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将于租赁期限届满时终止,租赁期届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标的。第四条 租赁标的的交付4.1 双方约定,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交付房屋。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手续,实际交付日期以附件四房屋交接清单签署日期为准。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办理租赁标的的接收手续,则自上述约定的交付日之次日起,租赁标的视为已经实际交付给乙方,租金开始计算。4.2 双方办理租赁标的交付时,应对院落场地、房屋现状、装修情况、附属设备设施等进行核验记录,如双方对核验记录无异议,应现场签署附件三交房标准及附件四房屋交接清单,并移交房门钥匙。4.3 甲方在交付租赁标的时应确保租赁标的处于无任何第三方占用、可移交乙方进行经营使用的状态。4.4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正常经营所需的经营证照及其他必要的经营许可证照,并配合向乙方提供办理上述经营证照所需的材料。第五条 租金费用及支付5.1 租金按照租赁标的占地面积计算,以日租金标准乘以 365 天乘以占地面积所得为年租金,年租金除以 4 所得(日租金占地面积365/4)为季度租金;租赁期内,合同范本日租金标准自第【 】年开始,每【 】年环比递增【 】%。租赁期内各年度租金为:第一租赁年度,日租金为人民币【 】元 /(日*平方米),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小写人民币【 】元),扣除装修期,实付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小写人民币【 】元);第二租赁年度,日租金为人民币【 】元 /(日*平方米),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小写人民币【 】元),实付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小写人民币【 】元);5.2 租金的支付5.2.1 乙方应【 】向甲方支付租金,【 】为一个【付款周期】。首期租金由乙方于本合同第四条第 4.1 款约定的租赁标的实际交付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装修期届满以后,每个【付款周期】起始日(含当日)的【10】日前,乙方向甲方预付该【付款周期】的租金。5.2.2 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支付租金,或以汇款或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有关付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指定账户变更的,由甲方提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账户向甲方汇款或转账。开户银行:工行阜成门支行开 户 名:北京华融金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账 号:02002133092000145505.2.3 甲方在收到乙方每笔租金后,向乙方开具等额发票。5.2.4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各项税费。5.3 其他费用乙方承租使用租赁标的产生的能源使用费、通讯、物业管理费、停车、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按相关部门标准自行缴纳。第六条 租赁保证金合同范本6.1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以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之各项义务和责任。租赁保证金的金额相当于乙方承租租赁标的【 】个月的租金之和,共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人民币【 】元)。 如乙方在签署本租赁合同之前已向甲方缴纳意向金的,则该笔意向金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自动转为本租赁合同项下租赁保证金,如该笔意向金全额转为租赁保证金后仍有不足的,则不足部分乙方应予以补足;如该笔意向金全额转为租赁保证金后仍有剩余的,则剩余部分在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租金时,自动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6.2 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6.3 在租期内,乙方应确保租赁保证金在租期内任何时段都相当于【 】个月的租金费用之和。6.4 双方同意,甲方有权不以租赁保证金抵作租赁期间内任何时间乙方所欠的租金费用及其它应缴费用。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缴纳租金费用、违约金、有关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及其他费用的,则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有关欠款及延迟履行违约金。6.5 如甲方选择使用租赁保证金以冲抵乙方前述应付款的,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将租赁保证金补足,使其达到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冲抵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除补足租赁保证金外,还应支付租赁保证金不足冲抵部分的欠款。6.6 在租期内,此租赁保证金亦作为租赁期间内租赁标的设备、设施被破坏而发生的损失保证;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房屋结构或房屋内设备、设施受到损害,甲方有权利从此保证金内扣除相关维修、赔偿费用,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 】个工作日内补足相应数额以保证该保证金在租期内任何时段都相当于【 】个月的租金之和。6.7 本合同项下租赁期间届满后双方未能就续租达成协议或双方在租赁期间内非因本合同第 14.1 条、第 14.2 条解除本合同的,则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恢复房屋原状并交还租赁标的、缴清所有应付费用、违约金或其他应付款项,合同范本并及时办结以该租赁标的为注册地址或营业地址的工商注销或变更手续及履行完毕其他合同义务之后 15 日内,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剩余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并收回甲方已开具的保证金收据。6.8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 14.1 条解除本合同的,租赁保证金按照本合同第 14.1条约定执行,且乙方仍需按照本合同第 6.7 条及其他相关约定,及时履行向甲方交还租赁标的、缴清所有应付费用、其他违约金或其他应付款项,并办结以该租赁标的为注册地址或营业地址的工商注销或变更手续及履行完毕其他合同义务。6.9 乙方按照本合同第 14.2 条解除本合同的,租赁保证金按照本合同第 14.2条约定执行,但乙方仍需按照本合同第 6.7 条及其他相关约定,及时履行向甲方交还租赁标的、缴清所有应付费用、违约金或其他应付款项,并办结以该租赁标的为注册地址或营业地址的工商注销或变更手续及履行完毕其他合同义务。乙方履行完毕前述义务后,甲方按照第 14.2 条约定返还租赁保证金、赔偿损失。第七条 租赁标的装修 7.1 乙方如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及品牌特点,需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的,应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装修方案设计应符合甲方对租赁标的所在区域的风格统一要求与相关规定,经甲方审核批准方案并确定施工查验节点后通知乙方实施。7.2 乙方对租赁标的的装修方案设计、工程施工,应符合国家、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租赁标的所在区域的管理规约。工程施工前,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办理完备的工程许可、保险等手续,甲方予以必要的配合协助。装修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当及时将有关文件资料移交甲方备案。7.3 装修方案设计、手续报批、工程施工等与乙方装修租赁标的相关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7.4 乙方对租赁标的实施装修工程,应严格按照经甲方批准的装修方案进行。如乙方违反经甲方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装修的,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承担租赁标的在装修工程施工期间的人员及物业财产安全、消防、治安、卫生等责任。合同范本7.5 甲方有权对装修施工过程进行监管,对与方案不一致的施工内容要求乙方停工或整改。乙方应在甲方确定的工程查验节点实施前,通知甲方共同到现场进行过程查验,双方签署查验记录。7.6 乙方在装修工程施工期间,须妥善处理施工对周边居民及商铺的干扰和影响,并承担扰民及民扰费用,如因此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甲方因此受到损失,乙方应承担对甲方的赔偿责任。第八条 租赁标的维修照管8.1 在租期内,乙方对房屋交接清单中所载明的租赁标的房屋与附属设施设备等、以及乙方对租赁标的装修过程中增设的附属设施设备等,负有妥善使用管理及日常维护的责任。8.2 租期内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等发生故障、安全隐患需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私房)对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故障、安全隐患等,乙方应当及时排除,及时予以修复;(公房)对使用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故障、安全隐患等,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的公房管理单位办理报修手续,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对非乙方原因所引起的各种故障、安全隐患等,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的公房管理单位办理报修手续,并协调督促公房管理单位实施维修工程,乙方无需承担维修费用,但应积极配合维修工程的实施。8.3 在租期内,租赁标的房屋主体结构发生危险的,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修复。如因乙方对租赁标的的装修工程或乙方其他不当使用租赁标的行为,造成房屋主体结构发生危险的,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规范及时自行组织或协调公房管理单位对租赁标的房屋建筑主体结构进行修复,但乙方应承担相应的修复费用及因此产生的连带责任及处罚费用等。如非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发生危险的,则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 7 个工作日内【(私房)对租赁标的房屋建筑主体结构进行修复,不得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修复费用;(公房)向所在地的公房管理单位办理报修手续,并协调督促公房管理单位实施维修工程。乙方在甲方或公房管理单位实施维修时需积极配合。】合同范本8.4 乙方未按本条约定履行维修照管责任的,甲方有权视情况委托施工方代为维修,由此发生的维修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8.5 如在租赁期间内,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该租赁标的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或采取限制性措施,则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和执行,由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如有)由乙方自行承担。8.6 乙方对租赁标的进行改造或者装饰装修,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或者提前解除时,应将房屋恢复原状;改造或者装饰装修已经形成与房屋附和的部分,甲方有权选择无偿保留或要求乙方拆除;未形成附和的装饰装修物,应当由乙方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乙方应当恢复原状或承担相应的赔付责任。第九条 租赁标的的返还9.1 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因其他原因而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将租赁标的交还甲方。9.2 乙方在交还租赁标的前,应将租赁标的恢复至租赁标的交付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导致的磨损除外)。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当负责给予修复,并承担费用,未能修复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交还日前的本合同项下所有欠付款项均应予结清。9.3 乙方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而添加设施、设备的,除甲方书面同意保留外,乙方在返还租赁标的时应自担费用将其拆除并恢复到租赁标的交付时的原状,拆除时应确保不损坏租赁标的的表面完好、使用性能及房屋结构。在拆除时对租赁标的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甲方书面同意保留且乙方亦同意赠送甲方的,该添加设施、设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9.4 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并共同签署撤场验收文件。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向对方主张。9.5 无论任何原因,乙方未能按期将恢复至交付时原状的租赁标的交还甲方的,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约定日租金费用【2】倍的违约金。同时,甲方可采取必要措施维护甲方合法权益。甲方亦有权选择自行或委托任何第三方将租赁标的恢复至交付原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范本9.6 在乙方向甲方交还租赁标的的同时,或乙方已经实际撤离租赁标的之后,乙方在租赁标的内遗留的任何装饰装修、设施设备、物品等均视为乙方放弃了所有权及一切权利,甲方有权自行予以处置(包括作为垃圾予以处理等等),而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第十条 开业租赁标的开业时间为装修期届满后【 】日内,乙方应在前述期限内对外营业。乙方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开业的,经甲方同意后,开业日期可以相应顺延,乙方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 营业管理11.1 如乙方经营的行业、产品、商品、商号、服饰标志或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特殊行业/专项批准、代理权、海关以及政府批准手续或其他经营销售许可,则乙方应保证其获得相关的批准、代理权或经营销售许可,并在租赁期间持续合法有效。甲方不对乙方就该租赁标的可利用作乙方所进行的经营行为获得所需的经营许可或批准作出任何承诺及保证,并不承担任何责任。11.2 租赁期内,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用途和经营项目从事经营,不得随意变更。乙方确需变更或增加经营项目的,新经营项目应符合甲方对本地区业态规划的整体要求,且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经营项目变更或新增手续。11.3 乙方应保证其经营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其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经营范围,承租租赁标的所经营的项目应符合甲方区域内的主导产业定位,贴合甲方区域内形成产业的发展方向。乙方经营范围及经营项目应保持长期性及稳定性,并保证在经营期间,每月至少举办一次与所经营项目相关的社交、培训、宣传推广等文化活动。11.4 乙方使用租赁标的经营期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与乙方经营相关的债权债务、合同、权益及财产安全等一切经济、法律等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合同范本11.5 租赁期间内,乙方须配合甲方组织的统一或相关的推广活动,以保证租赁标的所在区域的对外统一的风格和良好声誉。乙方同意将其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的品牌(包括商标及其图形、文字)合理用作区域内或甲方举办之推广活动之用。11.6 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在租赁标的范围外的公共区域占道经营,不得在租赁标的及公共区域内大声喧哗叫卖、兜售、招徕、播放过大音量的宣传口号、音乐及做出其他影响其他商户、居民之利益或区域内公共秩序之行为。11.7 营业期间,乙方未获得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在租赁标的房屋结构外部(包括外墙面、屋顶等)进行涂画、粘贴或增设本协议第七条第 7.1 款所述装修方案之外的附着物。11.8 乙方应合理安排经营所需的采购运输、废渣或生活垃圾处置等事宜,在夜间经营的,须预防并妥善处理对区域内居民造成的干扰和影响。若因此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如甲方因此受到损失,乙方应承担对甲方的赔偿责任。第十二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12.1 甲方其他权利和义务12.1.1 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费用、租赁保证金等相关费用。12.1.2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转让租赁标的,但需提前通知乙方,且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如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则甲方应将该租赁房屋已出租给乙方的事实披露给受让人,甲方应在与受让人就租赁标的签署的转让合同中约定,在租赁期限内,受让人应承继甲方于本合同项下之全部权利及义务。甲方保证其转让租赁房屋的行为不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权利。12.1.3 租赁期内,乙方有任何不利于历史风貌保护的经营行为或装修改造行为,或相关规划、文物及其它职能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的,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停业整改。若乙方未能及时整改,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合同范本12.1.4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租赁标的,并按本合同约定对租赁标的主体结构进行必要的维护维修,使其处于良好的适租状态。12.1.5 甲方享有对该租赁标的所在区域整体或局部的独立命名权,乙方对此不持异议,不影响本合同的实际履行。12.1.6 甲方可以在不对乙方经营活动造成干扰或障碍的情况下,在租赁标的外墙或公共区域张贴与所在区域经营管理有关的通知、公告等。12.1.7 甲方保证享有本合同项下租赁标的的合法出租权,并保证乙方在租赁期按合同约定使用租赁标的。12.2 乙方其他权利和义务12.2.1 乙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内合法、正常使用租赁标的。12.2.2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租金、租赁保证金等其他相关费用,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后,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收款凭证。12.2.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配合乙方办理正常经营、装修租赁标的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工商注册、环保、水、电、通讯、消防、卫生及其他北京市地方政府规定的申请报批手续,但是,因办理报批手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12.2.4 如租赁标的涉及到文保、挂牌及有价值院落,乙方应按照政府有关规划部门、文物保护部门或其它职能部门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历史文化风貌保护义务,并自觉接受上述部门的检查、监督。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改造及开展经营活动前,应按照相关历史文化风貌保护的规定和原则进行方案设计,并提交相关材料,在获得甲方同意后,及报规划、文物或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12.2.5 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在租赁标的内部及外部堆放、吊挂有碍区域风貌的物品;不得搭建影响区域风貌的附属建筑物和其它设施;不得安装影响区域风貌和妨碍民居的接收设备和其它室外设施。12.2.6 乙方承担租赁标的在租赁期间的消防、治安、卫生等责任,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接受公安、消防、文物部门的检查、指导。合同范本12.2.7 租赁期限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该租赁标的或其中任何部分,或以分租、借用、共用或将业务承包给第三方等其他任何方式以致任何非本合同承租方在租赁期期限内使用或占用该租赁标的或其中任何部分。12.2.8 无论合同是否终止或解除,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对外产生的债权债务、因质量问题产生的赔偿责任、因侵权问题产生的赔偿责任及政府处罚等,均由乙方予以承担。12.2.9 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应保障甲方不需承担乙方因租用租赁标的及在租赁标的内经营业务而导致甲乙双方或第三者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一切开支、责任、损失、索赔或诉讼等法律责任。乙方应向一家在中国注册的声誉良好的保险公司对上述责任自费购买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期内的工程一切险和公众责任险(不设赔偿次数限额),被保险人包括租赁标的房屋所有权人和乙方。乙方最迟须在装修开始前五日内,购买前述工程一切险和公众责任险,并将保险单副本/复印件或保险证明文件提交甲方备案,否则装修工程不得开工。在装修期内、租期内和向甲方退还租赁标的前,乙方都应维持前述保险的有效性,且保险金额应足以支付可能的赔偿数额。若一方从保险人处获得的保险金不足以补偿该方实际损失,而该损失又为对方过错所造成,则无过错方有权向对方要求损害赔偿。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3.1 本合同租赁期届满且届满前甲乙双方未就续租事宜签署相关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本合同租赁期届满前,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13.2 在乙方出现下列任一情形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3.2.1 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租金及租赁保证金费用的天数超过【30】日或累计达【60】日的;13.2.2 未按时缴纳本合同第五条第 5.3 款所述之其他费用超过【30】日或累计达【60】日的;13.2.3 未经过甲方批准,擅自改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经营项目和品牌,且在甲方提出整改要求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合同范本13.2.4 未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擅自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的;13.2.5 拖延本合同第十条所述之开业时间达 30 日的;13.2.6 利用租赁标的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13.2.7 未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履行通知及/或维修修复义务,导致租赁标的不再适宜乙方经营使用的;13.2.8 在使用租赁标的期间,违反所在区域的统一风格要求和管理规约规定从事经营活动,且未按照甲方要求按期完成整改的;13.2.9 违反本合同第 12.2.7 条约定擅自转租、分租的;13.2.10 违反本合同第 12.2.9 条约定的;13.2.11 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限期内又未纠正,严重影响本合同履行的;13.2.12 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单方要求解除/终止本合同的。13.3 甲方出现下列任一情形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3.3.1 迟延交付租赁标的达 30 日的。13.3.2 收到乙方租金后,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发票超过 30 日的。13.3.3 违反本合同约定,干扰/阻碍乙方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改造的。13.3.4 违反本合同约定,干扰/阻碍乙方正常经营活动的。13.3.5 因甲方未及时履行配合、协助义务,导致乙方无法取得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经营许可证照的;13.3.6 未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 8.3 款的约定履行租赁标的主体结构修复义务超过 30 日的;13.3.7 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严重影响本合同履行的;13.3.8 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单方要求解除/终止本合同的。13.4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的处理方法13.4.1 双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行使合同单方解除权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解除后【5】个工作日内,双方按本合同约定据实结清租金费用及有关费用、违约方还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范本13.4.2 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则乙方应无条件地按第 9 条规定将租赁标的返还给甲方。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14.1 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出现本合同第 13 条第 13.2 款所述任一情形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若因此单方解除本合同的,自甲方合同解除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应按下列标准履行违约赔偿责任:14.1.1 租赁保证金作为乙方违约金由甲方拥有,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退还。14.1.2 按本合同约定的第一年租金费用标准向甲方补交装修期租金。14.1.3 如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索。14.2 甲方违约责任甲方出现本合同第 13 条第 13.3 款所述任一情形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若因此单方解除本合同的,自乙方合同解除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应按下列标准履行违约赔偿责任:14.2.1 甲方应在乙方办理完毕本合同第 6.9 条约定的全部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租赁保证金。14.2.2 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装修折旧损失。甲方应在乙方办理完毕本合同第6.9 条约定的全部手续且双方就装修折旧损失达成一致意见后【7】个工作日内赔偿完毕。14.3 乙方出现下列迟延履行合同的行为,在未达到解除条件或甲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欠租/费金额【千分之一】(非欠租/费行为则为租赁保证金的【千分之一】)的数额作为违约金:14.3.1 迟延支付租金费用、租赁保证金的;14.3.2 迟延办理租赁标的交接手续的;合同范本14.3.3 迟延开业经营的。14.4 甲方出现下列迟延履行合同的行为,在未达到解除条件或乙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则每延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租赁保证金的【千分之一】的数额作为违约金:14.4.1 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期将租赁标的交付乙方的。14.5 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之任何其他承诺、保证、确认的,则甲方有权通知其改正,乙方应当改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等情形及责任免除15.1 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等情形包括租赁标的所在地发生的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非因甲乙方原因而发生的火灾、爆炸以及战争、社会动乱或动荡和法律、行政法规、政策的变化以及政府征收、征用。15.2 如发生上述情形,导致任何一方的合同义务无法履行,相应合同义务在上述情形持续期间应予中止,履行期限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在一方延迟履行义务之后发生不可抗力的,则该方的违约责任不能免除。15.3 如遇上述情形,各方应立即与对方协商,寻求公平的解决办法,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将不可抗力所带来的后果减至最低限度。15.4 对下列甲方无法控制的原因而给乙方及其它人员的财产及人身造成损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5.4.1 突发性设施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空调、电力、燃气等,致使公用设施停止使用时;15.4.2 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任何公共设施、服务管道受损、毁坏而中断使用或需中断使用进行维修时;15.4.3 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供电的电流变化,火灾、漏水、漏电造成的损失;合同范本15.4.4 由于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以及租赁标的内、外不能归咎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人身或财产蒙受损失时; 15.4.5 由于乙方或区域内其它承租人及其相关人员或任何第三者人员的原因所造成乙方或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15.4.6 因政府及公共事业机构施工造成的影响;15.4.7 因乙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不遵守法规、不遵守本合同或不遵守管理规则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损坏或伤亡。在任何上述情况下,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应支付之租金或相关费用或其任何部份均不可减除或停止支付。15.5 租赁期内如发生本条 15.1 款所述情形,导致本合同任何一方或双方均无法继续履行约定权利义务的,任何一方可向另一方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通知内容须包括所发生不可抗力情形的时间、起因、事件进展、通知方降低不可抗力后果所采取的措施等,被通知方应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通知方协商签署合同终止协议,双方均不承担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责任。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方法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发生时,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租赁标的的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 通知与送达17.1 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必须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本合同所述各项文件的送达,包括邮寄、传真、专人送达等方式。17.2 一方如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17.3 以传真方式发出的,发出日期视为收悉日,以传真的发送报告单为发送凭证;以专人送达方式的,发至指定地址之日视为收悉日,以对方的签收文据为发送凭证;以邮寄方式发出的,以实际到达日为收悉日,以邮局的邮件发送记录为发送凭证。合同范本17.4 本合同首部所列甲方和乙方的通讯地址、电话、传真为双方确定的、有法律效力的联系地址、电话、传真。一方如指定其他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变更的,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17.5 一方向另一方发送之涉及本合同项下权利或义务的主张、放弃或变更等重要事宜时,必须采用书面通知。该等书面通知文件须有发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的亲笔签字或加盖公章。第十八条 附则18.1 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事项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所有的口头及书面陈述、协议、承诺或保证。18.2 本合同的签订、成立、生效、履行、解除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18.3 本合同某一条款或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18.4 其他18.4.1 本合同附件构成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8.4.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方和乙方可以对本合同未作约定的事项通过协商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的形式加以约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除另有约定之外,两者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约定为准。18.4.3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18.4.4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共壹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同时签署有英文版合同,而英文版合同内容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则以中文文本为准。合同范本(此页无正文)甲 方:北京华融金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合同范本附件一 甲方对租赁标的之权属资格证明(土地证、房产证、公房租赁合同)复印件合同范本附件二租赁标的的位置及范围合同范本附件三 交房标准(附现状照片)合同范本附件四 房屋交接清单院落门牌号: 院落占地: 平方米,房屋面积: 平方米序号 名 称 单位 数量 状况 位置 备注一 院落内附着物1 产权房屋2 加建房屋3 树木4 其他附着物二 院落内设备设 施及器具1 钥 匙 把给水管道下水管道数字水表 块插卡水表 块2排水管道暖气片 片排风系统防排烟系统配电柜 个配电箱 个机械电表 块插卡电表 块弱电系统有线电视接口 个电话线接口 个5网线接口 个消防系统6消防设备合同范本灭火器 个消防栓 个水龙带 盘枪头 个水管 盘小枪头 个自动报警 个烟感 个水表读数 M7电表读数 KWH甲方经办人: 乙方经办人:日期: 年 月 日合同范本附件五 乙方经营所需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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