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集团合同

上传人:钟*** 文档编号:452028 上传时间:2018-11-02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56.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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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商品购销合同甲方(买方):乙方(卖方):本合同 2013 年 月 日在 签订合同范本商品购销合同合同交易方信息甲方: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企业负责人: 业务负责人:业务联系人 1: 联系电话: 业务联系人 2: 联系电话: 业务联系人 3: 联系电话: 乙方(供应商): 客户编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2 联系电话: 传真: 企业类别:私营 国有 集体 股份制 外商独资 中外合资 其他 企业性质:生产厂 销售公司 代理商 其他 注册资本: 企业类型:农业生产单位 农业生产自然人 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 业务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附注:1.本表填写人为双方授权代表,承担因本表信息提供错误而造成影响或损失之责任。2.本表信息发生变更,请及时通知。因未能及时通知而造成影响或损失由过错方承担。单位名称(发票名称 ): 注册地址(发票地址): 税务登记号: 开户银行: 帐号: 合同范本商品购销合同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采购并销售乙方商品事宜制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恪守以下条款:一、定义1.1 商品: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书面订单交付的标的物。 1.2 合同代表:是指在本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有权代表合同当事人处理订货、验收、入库、销售、退/换货、对账等各个环节相关事宜的授权代表。1.3 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发出订单,要求乙方按照订单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指定的时间、数量、地点等要求履行交付合同约定商品的活动。1.4 商品允收期:是指商品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的日期与产品生产(出厂)日期的间隔时间。1.5 周转率:是指在一定期间内,乙方商品在甲方实际销售数量与实际供应量的比例。1.6 促销费: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因甲方提供各种形式的促销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宣传服务、印制海报、提供销售通道、开展促销活动、广告宣传等方式提供促销服务,而应当向甲方支付的各类费用。1.7 对账:是指甲方与乙方之间就购销商品订货、入库、退货、货款、促销服务费、进货奖利等数量和金额进行核对的行为。1.8 结算:是指甲方根据对账确定的从乙方处购入商品的数量、金额、促销费用等,凭乙方开具的发票向乙方支付货款的行为。二、销售区域2.1 乙方授权甲方为全国中石油、中石化非油商品销售及其他约定渠道独家产品代理销售商。(见附件 5 授权书)2.2 乙方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再直接与各地中石化,中石油公司以及加油站便利店合作,包括乙方的各地经销商、加盟商亦不再与之合作(除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外)。合同范本三、商品及价格3.1 乙方所提供的 维立方蔬果片 商品(品牌、商品名称、生产单位、产地、条形码、规格、单位、保质期、包装、含税供货单价等信息详见商品报价表)。见附件一。3.2 乙方应严格按照商品报价表列明的商品名称、规格和价格等内容,向甲方销售和交付商品。3.3 乙方提供的供货价格应包含但不仅限于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及税金(包括增值税 17%及其他税金)等,以及其它送货到订单上指定地点的费用(包括卸进仓库费用)。乙方应提供最低供货价,以提高产品竞争力,否则,甲方有权按最低供货价结算。3.4 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乙方需变动供货价格,应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甲方,并注明新的供货价及生效日期,待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如甲方确认前乙方擅自变更价格,遇价格上调的,甲方有权按原价格结算;遇价格下调的,甲方有权退货。3.5 乙方提供外包装上标有零售价格的商品,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提供外包装标注有零售价格商品的,甲方有权拒收。36 考虑到甲方客户的销售需要,甲方在参考乙方建议零售价基础上有权自行制定零售价。四、商品质量 4.1 乙方应对商品质量负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乙方对产品质量的相关承诺。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和生产企业的质量标准。4.2 乙方交货前,应将商品合格证、质量检验保证书和所有与产品报批、产品质量有关必备资料、证件等提交甲方。甲方如发现没有合格证等上述资料或发现商品质量不合格的,有权拒收或退货。如因质量问题而退货的,无论采用何种合作方式均不受时间限制,所有退货费用皆由乙方负担。4.3 乙方保证其销售给甲方的商品均在遵循中国法律法规和该类商品主管部门或行业部门的任何强制规定和标准,符合产品质量、设计、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标准。4.4 乙方特此承诺,其所售商品的说明(包括配件和赠品的说明)应完整。由于该配件和赠品的质量、性能或其原料等原因引致的任何责任由乙方承担。合同范本4.5 乙方为所售商品的完全且合法的拥有者,并且,商品的交付和销售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的工业产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甲方因经销乙方供应的商品而受到第三方关于损失赔偿的索赔、投诉、控告、起诉、保全、执行和其他司法或行政强制措施,即承担相应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时,乙方应当立即与第三方交涉并妥善处理与第三方的该争议及诉讼事务等。同时,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4.6 乙方商品在甲方存储、销售过程中应接受国家专门机构的质量检验,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质量检验费用、质量检验采样商品补损。经检验如有违规行为或质量问题的商品,甲方将予以清退,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检验、退货费用。4.7 如果甲方在自行检查过程中或销售过程中发现乙方提供的商品有质量问题或引起顾客投诉、行政机关查处、第三方主张权利等,甲方有权将涉及争议的商品做下架/柜、退货处理,并暂停支付货款。若确属乙方问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交纳涉及争议商品价值 10 倍以上的违约金;如果给甲方、消费者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精神损失和商誉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使甲方因乙方商品或销售行为受到行政部门的处罚,则由乙方全部承担。该违约金和损失赔偿(包括罚款)甲方可从应付货款内直接扣除。五、商品包装5.1 商品的包装应符合法律规定,并遵守国家制定的相关标准或双方的约定,确保商品安全、卫生地运交甲方或售予消费者。5.2 乙方保证其所售商品应根据该类商品的性质提供适合销售的包装和装潢,该外观或包装所采取的材质及印刷油墨等应根据商品的性质采取安全无害的原料,并没有侵害任何第三人的在外观或包装上的知识产权。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由乙方负责。 5.3 商品的包装之标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等有关标识的说明、产地、原材料、用途、警告语、保质期、保质条件及生产日期或限用日期的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费用皆由乙方承担。5.4 由于乙方商品资料已录入甲方客户电脑系统,乙方若要更改商品包装标识,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能更改。5.5 包装物如需回收的,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六、订货与交货合同范本6.1 本合同项下商品的实际购买和交付,应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书面采购订单为准。乙方应严格根据采购订单标明的货物规格、数量、交付时间(有效日期)、交付地点(收货组织)及其它要求,向甲方交付商品。6.2 乙方接到甲方采购订单后,应按甲方要求在 5 日内按时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乙方交付商品时必须随货附上甲方采购订单、乙方送货单,并配合甲方做好验收工作。6.3 如乙方确有客观困难不能按时、按量送达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及延期补送的具体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 24 小时内传至甲方;如乙方预计某一时期可能供货不及时,应提前 7 天通知甲方,以保证甲方库存数量的需求。6.4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订单落空,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该批次订单金额的 1%损失。6.5 乙方交付的常温商品必须符合下列允收期:七、验收7.1验收标准及依据:甲方可在采购订单中确定对商品的验收标准及依据按下列 执行。(1)凭样品验收; (2)按照商品明细表载明的质量标准、商品保质期、商品条码、包装外观及附属商品等进行验收;(3)其他验收方法; 。7.2 验收原则:对于贵重商品,甲方以箱箱开箱点数的方法清点交付商品的数量;对一般商品,甲方以抽取采购订单总数的 1 %开箱点数,如发现箱内商品短缺或不符,则补足或更换。 7.3甲方在验收时如发现商品数量、表面质量、包装、规格、允收期等方面不符合甲方定明的标准或采购订单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 5 日内采取调换、补足等补救措施。 商品保质期 商品允收期9 个月 25 天12 个月以上 35 天合同范本7.4乙方每次交付的批量商品与订单批次必须一致,即每批订单只能发1个生产日期的商品,否则甲方有权拒收。7.5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时,应由甲方代表或甲方指定第三方以及乙方确认后,分别在送货单、收货单上签字,同时加盖收货专用章。7.6甲方指定的收货方出具的入库签收单是甲方收到乙方货物的唯一凭据。甲方签收只表明甲方对该批商品数量(箱数或件数)及表面质量的认可。八、商品退/换货8.1甲方在任何时候发现乙方交付的商品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予以调换、退回,并承由此造成的费用和损失。(1)商品存在质量问题;(2)商品存在包装问题;(3)由于乙方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甲方被有关行政部门查处,或被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销售的;(4)由于所属或有关主管部门对商品质量标准进行改变,而导致该商品质量未达标或未通过检验;(5)他因不可抗拒因素而不能继续销售的商品。8.2任何情形下,甲方随时有权对任何违反(或可能违反)中国产品质量、技术、卫生、环保及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商品,或任何侵害(或可能侵害)他人知识及知识产权或其它民事权利的商品进行退货,且其风险及费用由乙方承担。8.3任何情形下,甲方随时有权对任何违反乙方在本合同下承诺的商品进行退货,由此产生的费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4 乙方首次供货给甲方销售的商品为新品,新品试销期为三个月,三个月内甲方有权对不适销商品全数退货,已满三个月试销期的商品,出现周转率低于 20%的为滞销商品,滞销商品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8.5商品距离保质期前60天,甲方会通知乙方,乙方应本着积极的态度,采取多种措施配合甲方消化临期产品。经双方努力消化不完的,乙方同意接收退货并承担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8.6以上退货商品退货单价均以乙方提供给甲方发票中的供货价为准。8.7甲方退/换货应当向乙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单,乙方应当在收到通知后 5 日合同范本内解决退/换货问题。九、商品促销和进货奖励9.1根据中石化、中石油非油类销售公司要求以及市场需求甲方开展商品促销活动,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有效资源,搞好促销活动,乙方应对所供商品每年至少开展三次以上有力度的促销活动,促进商品销量。9.2为了促进乙方产品销售,乙方同意按进货额的_8 %提取促销费用给甲方,用于产品推广和品牌宣传。9.3乙方应按以下标准,根据甲方年终实际含税进货额计算年终进货奖励给甲方:30 万元以下,奖励 2 %30 万元至 50 万元,奖励 3 %50 万元以上,奖励 4 %十、对账与结算10.1 对账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账时间为每月 1 日至 10 日。对账日如遇公休或节假日的,顺延至公休或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进行对账。如超过15日,将放入下个月对账。10.2 结算周期:结算周期为 30 日,起止时间为: 1日-30日(31日) 。10.3 对账:甲方合同代表在对账期与乙方合同代表或其指定人员进行对账,确认该结算周期内商品订货、入库、退货、促销费、进货奖励等数量和金额。根据对账结果,乙方按双方对账结果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税率为 17 %。10.4 结算:甲方应在对账期后 30 日根据发票支付货款,如遇公休或节假日的,顺延至公休日或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乙方应在结算日前向甲方提交增值税发票, 如乙方提供发票的日期晚于结算日的,该发票项下的货款甲方可以在下月支付。10.5 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以下第 (3) 种:(1)现金;(2)转账支票;(3)电汇;(4) 。10.6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有变动,应以书面形式提前 30 天通知甲方,并由甲方书面认可。否则,因此导致的错误支付或结算延误的任何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107 因乙方食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有可能造成甲方顾客投诉或法律行为的,甲方一律暂停结算货款,直至该隐患消除。十一、清户11.1 清户:即本合同依法或依合同约定解除或终止后,甲方通知乙方办理退货、对帐、合同范本结算等手续。具体操作方式按本合同相应条款办理。11.2 乙方接到清户通知后 1 个月内到甲方办理清户手续。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承担所有损失。11.3 清退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支付货款,并根据商品价值留取 1000 元至 10000 元的保证金,在清退后的 3 至 6 个月内或产品保质期内未发生遗留问题,全额支付余款。十二、合同代表双方应该指定各自合同代表负责订货、验收、入库、销售、退/换货、对账等各个环节,具体名单见双方交易信息。十三、反对商业贿赂13.1双方应当坚持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的商业原则,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教育,对任何商业贿赂和其他不正当交易行为均应共同予以抵制,同时有义务向对方提供相应的信息和证据。13.2双方应签订廉洁从业责任书作为本合同附件。(详见附件 二 )十四、违约责任14.1 合同各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4.2 由于乙方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甲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乙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甲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包括但不限于媒体曝光、被行政部门调查、进入司法程序等)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4.3乙方应严格履行授权书约定,合同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严禁乙方以各种方式自行向中石化、中石油系统(公司、便利店、联营店等)及其他约定渠道销售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向甲方赔偿人民币80万元。十五、不可抗力条款15.1 “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15.2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15 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合同范本他各方审查、确认。15.3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 15 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15.4 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 1 个月,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与对方取得联系,以便解决进一步履行合同的问题。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 3 个月,任何一方都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十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6.1 任何一方可在发生任何以下事件时立即解除本合同,同时必须书面通知另一方,书面通知到达对方的当天为合同的解除日。(1)另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持续超过1个月;(2)另一方进入破产、丧失合同履行能力、解散或其它类似程序;(3)另一方因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授权文件等与商品生产、销售相关的许可到期,而未及时更换并提交给对方的。16.2 双方于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日之前因本合同引起的全部义务(商品交付、付款等)均不受本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影响,双方仍应依据本合同条款和条件履行。十七、合同期限本合同自 2013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止,期限届满前 30 日,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合同。未发生本协议约定的终止条件,且未订立新协议之前,本协议延续一年有效。十八、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未能在就此争议的发生而发出书面通知后十(10)日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九、其他19.1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相关行政许可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进口及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乙方应承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质,确保上述材料真实合法性并将相关证明文件明细作为本合同附件。19.2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及任何往来函件,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出具,书面形式可包括挂号信、特快专递、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合同范本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合同代表签收,以电子文档为载体的,该等文档进入本合同约定网址或EMAIL/MSN账户,视为送达。19.3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应被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作出。 19.4本合同的条款及本合同中明确提及的所有文件,构成双方就本合同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本合同签订前双方就同一目的的所有声明、谈判、承诺、口头或书面通信、接受和早期协议。 19.5 甲乙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对方的合同、文件、资料、数据等,或其他使用对方处于有利竞争地位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不当使用,但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按法律规定除外。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保密条款将持续有效。19.6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合同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19.7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9.8本合同的下列附件应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附件1:商品报价表附件2:乙方相关资质明细附件3:促销方案附件4:授权委托书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代表:盖章: 盖章: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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