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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104版-解读,2014年12月,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14年8月31日,目录,关于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的公开信,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法律是必须坚守的底线,新安全生产法贯穿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崇高理念,这是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的必然要求。,“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要求企业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保障投入、严格管理、加强培训,推进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依法生产经营是企业安身立命之本,也是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目录,新安全生产法由原来的七章九十七条修改为七章一百一十四条。,其中主要修改的方面有:1、安全工作方针;2、安全培训;3、安全生产责任制;4、安全专项资金;5、安全人员职责;6、加大了处罚力度。,修改的主要内容,目录,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新安全生产法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主要有十大亮点。,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三、落实“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四、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五、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六、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八、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九、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新法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近一年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对于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问题,具有重大意义。为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明确安全生产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新法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新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新法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三、落实“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一、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二、明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将其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三、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四、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新法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五、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新法把明确安全责任、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作出四个方面的重要规定:一、明确委托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二、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三、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四、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六、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新法把加强事前预防和事故应急救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二、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三、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四、赋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拒不执行执法决定、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五、国家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全国统一的应急救援信息系统。,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在传统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基础上,根据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企业生产工艺特点,借鉴国外现代先进安全管理思想,形成的一套系统的、规范的、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结合多年的实践经验,新法在总则部分明确提出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这必将对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升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八、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为解决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问题,促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队伍朝着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国家自2004年以来连续10年实施了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21.8万人取得了资格证书。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并从两个方面加以推进:一是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二是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制度,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九、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新法总结近年来的试点经验,通过引入保险机制,促进安全生产,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具有其他保险所不具备的特殊功能和优势:一、增加事故救援费用和第三人(事故单位从业人员以外的事故受害人)赔付的资金来源,有助于减轻政府负担,维护社会稳定。二、有利于现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完善和发展。三、通过保险费率浮动、引进保险公司参与企业安全管理,可以有效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一是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将行政法规的规定上升为法律条文,按照两个责任主体、四个事故等级,设立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八项罚款处罚明文。二是大幅提高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一般事故罚款20万至50万,较大事故50万至100万,重大事故100万至500万,特别重大事故500万至1000万;特别重大事故的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1000万至2000万。第三,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二是加大罚款处罚力度。结合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企业规模等实际,新法维持罚款下限基本不变、将罚款上限提高了2至5倍,并且大多数罚则不再将限期整改作为前置条件。三是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目录,修正前后的对照,修正前后的对照,一、总则总则部分由十五条变为十六条,明确方针、强化责任主体,明确、细化工会的职责,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是责任的主体,明确地方政府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修正前后的对照,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二章由二十八条变为三十二条,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与执行,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与使用,明确重大事故隐患上报程序,鼓励投保安全责任保险,修正前后的对照,三、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第三章由九条变为十条,新增加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修正前后的对照,四、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四章由十五条变为十七条,对安监部门提出分级管理的要求,并制定监督计划,违法信息库的建设与公开程序,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修正前后的对照,五、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五章由九条变为十一条,明确加强应急救援系统的建设,明确提出地方政府、负有安监职责的部门负责人等处理应急救援的要求。,修正前后的对照,六、法律责任第六章由十九条变为二十五条,提高了罚款额度,明确了刑事责任,罚款额度之高,令人,对个人,对公司,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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