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_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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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题: 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代理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公民、法人的任何民事法律行为,均可通过代理人实施B、代理人应当在代理权限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C、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应当采用书面形式D、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题答案 D解析:代理是民事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但并不是所有的民事法律行为都可以代理,比如某人要结婚的,那必须亲自去民政局领取结婚证,不能由他人代理,A 排除。代理人应当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来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不是以自己的名义,B 排除。委托代理的关键是代理人获得了合法的授权,至于这个授权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属于形式问题,不是关键,C 排除。 民法通则第 63 条: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民法通则第 65 条: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第 2 题: 王某和赵某签订合同,向其购买法律禁止买卖的物品。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效力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该合同为无效合同B、该合同为可变更合同C、该合同为可撤销合同D、该合同效力待定本题答案 A解析:既然法律禁止该物品的买卖,那购买合同的效力应当被彻底否定。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以及效力待定的合同,都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变成有效的合同,这无疑和立法本意相悖,排除。无效合同属于自始无效,符合立法本意,选择。 合同法第 52 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 3 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对国务院各部门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由下列哪级人民法院管辖?A、基层人民法院B、中级人民法院C、高级人民法院D、最高人民法院本题答案 B解析:对国务院各部门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由中院管辖。另外考生需要注意,2014 年行政诉讼法修改前,对国务院部门和省级政府提起的行政诉讼都是由中院管辖,行政诉讼法修改后,将省级政府改为了县级政府。这是因为行政诉讼属于“民告官”的案件,很容易受到行政机关的干扰。提升受理法院的级别有利于排除干扰。 行政诉讼法第 15 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 4 题: 根据商标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标志可以作为商标使用?A、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近似的B、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近似,但经该组织同意的C、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产地产生误认的D、同“红十字”的名称近似的本题答案 B解析:某些标志如果作为商标使用,容易导致消费者的混淆或者是违法公序良俗,故法律禁止这些标志成为商标。不过,如果利害关系人自己都同意了,那商标法也就没有禁止的必要,B 选择。 商标法第 10 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第 5 题: 根据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下列哪项依据不合法的,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申请对其进行审查?A、国务院部门规章B、国务院部门的规定C、省人民政府规章D、市人民政府规章本题答案 B解析:能进行附带性审查的只有“规定”,B 选择。 行政复议法第 7 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第 6 题: 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项权利属于著作权中的人身权?A、汇编权B、改编权C、修改权D、发行权本题答案 C解析:修改权和改编权是两个容易被混淆的概念。修改指的是对作品内容局部的变更以及文字、用语的修正;改编指的是在不改变作品基本内容的情况下,将作品由一种类型改变成另一种类型,如将小说改编成电影剧本。修改权属于人身权,改编权则属于财产权。 著作权法第 10 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第 7 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何时提出?A、起诉期间B、提交答辩状期间C、法庭调查期间D、法庭辩论终结前本题答案 B解析:管辖权是审理法院有权审理该案的基础,如果对这个基础都有异议,那应该在第一时间内提出,让法院第一时间解决该问题。提交答辩状期间是被告能够表达自己意见的最早时间,选择。至于 A 项中的起诉期间,被告都还没有收到诉状,对案情一无所知,不可能提出管辖权异议。 民事诉讼法 第 127 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第 8 题: 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关于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法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十二岁的公民为限制民事权利能力人C、十三岁的公民进行的任何民事活动均无效D、十七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题答案 D解析: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企业,A 排除。在自然人中,只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权利能力是不会受到限制的,B 排除。十三岁的公民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比如去超市买个方便面什么的肯定可以,C 排除。16 周岁以上不满 18 周岁的公民,如果能用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那就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D 选择。 民法通则第 10 条: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民法通则第 11 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通则第 12 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民法通则第 36 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第 9 题: 北京市的甲公司和上海市的乙公司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双方在深圳市谈妥合同主要条款后,在广州市盖章。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该合同成立的地点为下列哪个城市?A、北京市B、上海市C、深圳市D、广州市本题答案 D解析:采用合同书签订合同的,合同成立地为双方签字盖章地。 合同法第 32 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 10 题:  某公司工程师王某辞职后,非法使用了该公司的商业秘密。该公司因此向人民法院起诉王某。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关于该案件的审理,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该案件应当公开审理B、该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C、该公司申请不公开审理的,该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D、只有该公司和王某协商一致,该案件才可以不公开审理本题答案 C解析:涉及到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才可以不公开审理。申请不公开审理并不需要当事人协商一致,因为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是对立的,很难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必须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行,那申请不公开审理事实上就很难实现。 民事诉讼法第 134 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第 11 题:  陈某和王某共同创作完成了一部长篇小说。后陈某于 2000 年 4 月 6 日病故,王某于 2002 年 11 月 7 日逝世。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该小说复制权的保护期截止于何时?A、2050 年 4 月 6 日B、2050 年 12 月 31 日C、 2052 年 11 月 7 日D、2052 年 12 月 31 日本题答案 D解析:合作作品中,作品保护期限按照最后死亡的作者的死亡时间来计算,结束期限为该作者死亡后第 50 年的 12 月 31 日。 著作权法第 21 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 12 月 31 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 12 月 31 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 12 月 31 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 12 月 31 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第 12 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一律公开审理B、行政诉讼期间,应当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C、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D、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不得申请撤诉本题答案 C解析:行政案件如果涉及到国家秘密,肯定不能公开审理,A 排除。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B 排除。民事领域的基本原则是意思自治,当事人可以对自己的权利进行处分,故民事诉讼可以和稀泥,调解结案。行政诉讼则涉及到的是行为的合法性问题,原则上不适用调解,除非是属于自由裁量的范围。需要注意的是,本题是 2014行政诉讼法修改之前的真题,如果严格按照新法,那 C 项也有不全面之嫌,这里姑且选择。行政诉讼中原告可以申请撤诉,但是否准许则由法院裁定,D 排除。 行政诉讼法第 54 条: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行政诉讼法第 60 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法第 51 条: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行政诉讼法第 56 条: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第 13 题:  根据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工业产权的保护对象?A、专利B、原产地名称C、货源标记D、文字作品本题答案 D解析:文字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而著作权不属于巴黎公约中规定的工业产权。 巴黎公寓第 1 条:同盟的建立;工业产权的范围 (一)参加本公约的国家组成保护工业产权同盟。 (二)工业产权的保护对象是专利、实用新型、工业外观设计、商标、服务商标、商号、产地标记或原产地名称以及制止不正当竞争。 (三)工业产权应做最广义的理解,不仅适用于工商业本身,而且也应同样适用于农业和采掘工业以及一切制成品或天然产品,例如酒类、谷物、烟叶、水果、牲畜、矿产品、矿泉水、啤酒、花卉和面粉等。 (四)专利应包括本同盟成员国法律上承认的各种工业专利,如进口专利、改进专利、增补专利和补充证书等。第 14 题:  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下列关于责任承担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B、由代理人承担全部责任C、由第三人承担全部责任D、由代理人和第三人各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责任本题答案 A解析: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两人都有恶意,都应当承担责任。连带责任则意味着被代理人可以要求代理人和第三人共同承担,也可以要求其中任何一人承担,其合法权益更容易获得保障,A 选择。 民法通则第 66 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第 15 题:  赵某因不服某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向对该案件都有管辖权的甲、乙两个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甲人民法院比乙人民法院先收到起诉状。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该行政诉讼案件应由下列哪个人民法院管辖?A、甲人民法院B、乙人民法院C、甲、乙两个人民法院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D、甲、乙两个人民法院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的法院本题答案解析:根据旧行政诉讼法,两个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应当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法院管辖,不过根据 2014 年行政诉讼法,应当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根据新法,本题没有答案。 行政诉讼法第 21 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第 16 题:  针对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的某商标,某公司认为该商标摹仿其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并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根据商标法及相关规定,该公司可以如何处理?A、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B、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申请复审C、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D、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商标无效本题答案 A解析: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不服的,当事人有权向商标局提出异议,A 选择。 商标法第33 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第 17 题:  某学院委托设计师陈某为其设计院徽,双方约定了院徽的使用范围,但未约定其著作权归属。该学院使用院徽一段时间后,双方对该院徽的著作权归属产生了争议。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该学院享有该院徽的著作权B、该学院和陈某共同享有该院徽的著作权C、陈某享有该院徽的著作权,有权要求该学院停止使用D、陈某享有该院徽的著作权,但该学院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享有使用的权利本题答案 D解析:委托作品对著作权归属约定不明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陈某。当然,根据学院和陈某之间的合同,学院可以在约定范围内使用该院徽。 著作权法第 17 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第 18 题:  刘某向某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人民法院审查后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刘某对该裁定不服的,可以选择下列哪种救济途径?A、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B、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C、向该人民法院申诉D、向该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本题答案 B解析:对不予受理的裁定,可以提起上诉。 行政诉讼法第 42 条: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 19 题:  某公司就其培育的一个植物新品种向审批机关提出品种权申请并获得授权。该品种的育种完成日为 2010 年 8 月 8 日,申请日为 2011 年 2 月 1 日,初步审查合格公告日为 2011 年 6 月 2 日,授权日为 2012 年 12 月 1 日。根据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相关规定,该品种权的保护期限自何日起算?A、2010 年 8 月 8 日B、2011 年 2 月 1 日C、 2011 年 6 月 2 日D、2012 年 12 月 1 日本题答案 D解析: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期限是从授权之日起算,这和专利不同。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34 条:品种权的保护期限,自授权之日起,藤本植物、林木、果树和观赏树木为 20 年,其他植物为 15 年。第 20 题:  王某认为某注册商标侵犯了其在先的著作权,根据商标法及相关规定,王某可以如何处理?A、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B、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C、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D、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本题答案 D解析:如果权利人认为注册商标侵犯了自己的在先权利,则可以向商评委申请该商标无效。 商标法第 32 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商标法第 45 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前款规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查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1 条:原告以他人注册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等侵犯其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企业名称权等在先权利为由提起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原告以他人使用在核定商品上的注册商标与其在先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为由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告知原告向有关行政主管机关申请解决。但原告以他人超出核定商品的范围或者以改变显著特征、拆分、组合等方式使用的注册商标,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为由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 21 题:  甲公司与某专利代理机构签订合同,委托该专利代理机构为其办理专利申请事务,并约定由其子公司乙公司在年底结算时统一向该专利代理机构支付费用。但年底结算时,乙公司拒绝支付这一费用。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应由谁向该专利代理机构承担违约责任?A、甲公司B、乙公司C、甲公司或乙公司D、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本题答案 A解析:如果合同约定由第三方支付债务,如果第三方拒绝支付,那只能合同中的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 65 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第 22 题:  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以著作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向下列哪个部门办理出质登记?A、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B、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C、省级人民政府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D、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本题答案 A解析:办理著作权出质登记的应当是管理著作权的政府部门,并且不应当是地方性的政府部门。 著作权法第 26 条:以著作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第 23 题:  甲公司是某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人。在甲公司申请该商标注册前,乙公司已经在同一种商品上先于甲公司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根据商标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甲公司有权禁止乙公司继续使用该商标并要求其赔偿损失B、甲公司有权禁止乙公司继续使用该商标,但无权要求其赔偿损失C、甲公司无权禁止乙公司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支付一定的使用费D、甲公司无权禁止乙公司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本题答案 D解析:商标在先使用人有权在原有范围内使用该该商标。因为乙公司使用的是自己在先使用的商标而不是甲公司的注册商标,故谈不上支付使用费的问题。同时,为了避免消费者混淆,如果甲公司要求,那乙公司需要附加适当的区别标识。 商标法第 59 条: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三维标志注册商标中含有的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第 24 题:  根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及相关规定,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其登记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选择下列哪种救济途径?A、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3 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行政复议B、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3 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C、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3 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诉D、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3 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题答案 B解析:布图设计申请被驳回的,是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这和专利申请被驳回的程序相似。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 19 条: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驳回其登记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个月内,向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的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 25 题:  甲公司委托乙研究所研发一项新技术,双方签订了技术开发合同,但没有约定研发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的归属。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该研发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公司和乙研究所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另一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B、该研发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公司和乙研究所共有,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C、该研发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乙研究所,乙研究所取得专利权的,甲公司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D、该研发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公司,甲公司取得专利权的,乙研究所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本题答案 C解析:委托开发合同中,双方没有约定的,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开发人。当然,开发人获得专利权后,也不能影响到委托人使用该技术成果。 合同法 第 339 条: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第 26 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不服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应以谁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A、作出委托的行政机关B、接受委托的组织C、作出委托的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D、作出委托的行政机关和接受委托的组织本题答案 A解析:受委托的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此时,作出委托的行政机关才是被告。 行政诉讼法第 26 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第 27 题:  某注册商标在使用过程中成为了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根据商标法及相关规定,下列有关该注册商标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B、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C、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D、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本题答案 B解析:如果商标变成了通用名称,那就失去了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如阿司匹林原先是商标,现在变成了某种药物的名称。此时,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商标的无效针对的是该商标注册时就存在的问题,商标的撤销则针对的是商标使用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本题用商标退化为通用名称是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适用的是撤销程序。商标退化为通用名称后,商标权人基本上没有办法恢复其显著性,也就谈不上限期改正的问题。 商标法第 49 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第 28 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并约定被许可方乙公司不得就该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该合同还有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效力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该合同有效B、该合同效力待定C、该合同无效,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也相应无效D、该合同无效,但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本题答案 D解析:合同中不能约定对专利有效性的质疑条款,此类条款会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的进步。如果有此类条款,那合同无效。需要注意的是,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具有独立性,合同无效的,不影响该条款的有效性。 合同法第 57 条: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合同法第 329 条: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第 29 题:  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及相关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将其知识产权向下列哪个部门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A、海关总署B、权利人所在地海关C、货物进出境地海关D、侵权人所在地海关本题答案 A解析:为了便于统一,全国应当只有一个海关备案部门,那自然应该是海关总署。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 7 条: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申请备案的,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注册地或者国籍等; (二)知识产权的名称、内容及其相关信息; (三)知识产权许可行使状况; (四)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行使知识产权的货物的名称、产地、进出境地海关、进出口商、主要特征、价格等; (五)已知的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制造商、进出口商、进出境地海关、主要特征、价格等。 前款规定的申请书内容有证明文件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附送证明文件。第 30 题:  根据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关于专利的强制许可,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成员国不得以不实施专利为由颁发强制许可B、强制许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转让C、强制许可应当是非独占性的D、强制许可的被许可人无需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本题答案 C解析:专利强制许可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技术的使用,不实施专利自然是办法许可的合理理由之一。强制许可一般不能转让,以免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获得该许可。不过,如果获得强制许可的企业本身也转让给了他人,那该强制许可还是可以随着企业一起转让的。强制许可只能是普通许可,不具有独占性,否则会影响到专利权人的使用和对外许可。另外,强制许可不是免费的,需要支付费用。 巴黎公约第 5 条:(一)专利权:物品的进口;不实施或不充分实施;强制许可证。(二)工业品外观设计:不实施;物品的进口。(三)商标:不使用;不同形式;共有人的使用。(四)专利权、实用新型、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标记 (一)(1 )专利权所有者将在本同盟任何成员国内制造的物品输入到核准该项专利权的国家,不应导致该项专利权的撤销。 (2)本同盟各成员国都应有权采取立法措施规定颁发强制许可证,以防止由于行使专利所赋予的独占权而可能产生的利弊,例如不实施专利权。 (3 )除非颁发强制许可证还不足以防止上述滥用权利外,否则不应规定撤销专利权。自颁发第一个强制许可证之日起两年内,不得进行吊销或撤销专利权的程序。 (4 )自申请专利之日起四年内或自核准专利权之日起三年内(取其到期日期最晚者),不得以不实施或未充分实施专利权为理由而申请颁发强制许可证;如果专利权所有者对其贻误能提出正当的理由,则应拒绝颁发强制许可证。这种强制许可证,除与使用该许可证的企业或牌号一起转让外,包括以颁发许可证的形式,没有独占权,且不得转让。 (5)上述各项规定,加以必要的修改,得适用于实用新型。 (二)工业品对外观设计的保护,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以不实施或进口物品与受保护者相同为理由而予以撤销。 (三)(1)如果某一国家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必须加以使用,则只有经过一定合理期限而且当事人不能提出其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时,才得撤销其注册。 (2)商标所有权人使用的商标,与其在本同盟成员国之一所注册的商标的形式只有细节不同而并未改变其显著特征者,不应导致注册无效,也不应减少对该商标所给予的保护。 (3)几个工商企业同时使用同一商标于相同的或类似的商品上,而依被请求保护的国家的国内法律视为该商标的共同所有人者,只要这种使用不至迷惑群众和违反公众利益,则在本同盟任何成员国内都不应不给予注册,并不应以任何方式减少对该商标所给予的保护。 (四)不应要求在商品上载明专利、实用新型、商标注册或工业品外观设计图案,以作为承认取得保护权的一个条件。第 31 题:  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法律关系属于民法调整的范围?A、张某将其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B、王某与某专利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合同C、赵某与他人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D、李某依法向税务局缴纳个人所得税本题答案 BC解析:委托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属于民法调整的范围,选择。在在申请专利和缴纳税款中,政府部门都是在履行行政职责,不属于民法调整的范围。 民法通则第 2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第 32 题:  当事人之间的下列哪些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规定?A、有关婚姻关系的协议B、有关收养关系的协议C、有关委托代理关系的协议D、有关监护关系的协议本题答案 ABD解析:合同法只调整财产关系,不调整婚姻、收养、监护等人身关系。委托代理属于财产关系,排除。 合同法第 2 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第 33 题:  王某欲以刘某和赵某为共同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经查,王某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均为甲地;刘某的住所地为乙地,经常居住地为丙地;赵某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均为丁地。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人民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A、甲地人民法院B、乙地人民法院C、丙地人民法院D、丁地人民法院本题答案 CD解析:本着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应该根据被告的住所地确定管辖。有两个被告的,那任何一个被告的住所地都有管辖权。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那应该是经常居住地法院。刘某的经常居住地为丙地,赵某则为丁地,CD 选择。 民事诉讼法第 21 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 34 题:  根据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情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A、张某对某行政机关作出的暂扣其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B、王某对某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C、赵某对某行政机关就其与某公司之间的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不服的D、李某对某行政机关作出的撤销其资格证的决定不服的本题答案 ABD解析:行政机关作出的调解不属于复议的范围,排除。 行政复议法第 6 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行政复议法第 8 条: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 35 题:  根据商标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A、文字B、气味C、单一颜色D、声音本题答案 AD解析:文字是最为常见的商标,选择。根据 2013 年商标法,声音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而气味则不行。另外考生需要注意商标指定颜色和单一颜色商标的区别。耐克的钩子商标如果指定了红色,那该商标的表现形式就是一个红色的钩子,本质上还是一个钩子图案,只不过颜色是红色的而已。单一颜色商标则没有固定的形状,如果用在产品的包装上,那如果该包装是球形的,那商标就是红色的球形;如果该包装是方形的,那商标就是红色的方形。根据我国商标法,颜色组合可以作为商标注册,而单一颜色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商标法第 8 条: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第 36 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诉讼参加人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B、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是被告C、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D、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本题答案 ACD解析:行政诉讼的被告就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A 选择。2014 年行政诉讼法修改后,对经过复议的案件的被告进行了修改。根据旧法,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则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根据新法,此时复议机关和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复议机关如果改变了原行政行为,才会单独成为被告,B 错误。有利害关系的公民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C 正确。如果当事人没有行为能力,应当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 26 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诉讼法第 29 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行政诉讼法第 30 条: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第 37 题:  下列哪些不适用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A、某 9 岁儿童创作的短篇小说B、某电视台报道的时事新闻C、某城市交通电子地图D、某法律的官方英文译文本题答案 BD解析:时事新闻和官方正式译文不受著作权法保护,选择。 著作权法第 5 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第 38 题: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属于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A、以利诱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B、通过自行研究开发出与他人技术秘密相同的技术C、通过反向工程获得他人的技术秘密D、违反约定,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本题答案 AD解析:只有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才属于不正当竞争。自行开发和反向工程属于正当手段,排除。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10 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第 39 题:  根据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规定,受保护的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所有人,对于载有或体现受保护的外观设计的复制品或者实质上是复制品的物品,至少应当有权制止第三方未经其同意而为商业目的进行下列哪些行为?A、制造B、使用C、销售D、进口本题答案 ACD解析:外观设计的保护不包括使用,B 排除。 TRIPs 协定第 26 条:保护 1受保护的工业设计的所有权人有权阻止第三方未经所有权人同意而生产、销售或进口所载或所含设计是一受保护设计的复制品或实质上是复制品的物品,如此类行为为商业目的而采取。 2各成员可对工业设计的保护规定有限的例外,只要此类例外不会与受保护的工业设计的正常利用发生无理抵触,也不会无理损害受保护工业设计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考虑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3可获得的保护期限应至少达到 10 年。第 40 题:  某高校采用公告招标的方式选择专利代理机构为其办理专利申请事务。某专利代理机构根据该招标公告制定了一份完整的投标书参加投标。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该高校发布的招标公告为要约邀请B、该高校发布的招标公告为要约C、该专利代理机构提交的投标书为承诺D、该专利代理机构提交的投标书为要约本题答案 AD解析:分辨要约邀请和要约的关键是看内容是否确定,招标公告面向众多的企业,价格也没有确定,故属于要约邀请。代理机构的投标书则内容已经确定了,属于要约。分辨要约和承诺则是看行为人是给出了自己的报价还是对他人发出的报价表示同意。代理机构提交的投标书中有自己的报价,属于要约。考生也可以这么理解,如果投标书属于承诺的话,那合同就成立了,那就意味着招标方收到 10 份投标就成立 10 份合同,收到 100 份投标就成立100 份合同。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故投标书绝不可能是承诺。 合同法第 14 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合同法第 15 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第 41 题:  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哪些条件?A、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B、采取书面形式C、意思表示真实D、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本题答案 ACD解析:民事法律行为关注的是实质内容而不是外在的表现形式。如果民事法律行为都必须用书面形式,那在路边打个出租车的时候就还得和司机师傅签订一份运输合同。这显然是不符合常理的,B 排除。 民法通则第 55 条: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第 42 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情形下可以延期开庭审理?A、必须到庭的原告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B、被告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C、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的D、需要补充调查的本题答案 ABCD解析:延期审理指的是在诉讼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情况,导致案件不能按期审理,只能改到另一日期审理。延期审理和诉讼中止的区别在于接下来的开庭日期是否可以确定,如果可以确定,那就是延期审理,不能确定则为中止诉讼。上述选项中下次开庭的日期都可以确定,故都属于延期审理。 民事诉讼法 第 146 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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