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定和司法认知》PPT课件.ppt

上传人:tia****nde 文档编号:2744282 上传时间:2019-11-29 格式:PPT 页数:19 大小:3.21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推定和司法认知》PPT课件.ppt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推定和司法认知》PPT课件.ppt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推定和司法认知》PPT课件.ppt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刑事证据学,上海政法学院 张英霞,第十三章 刑事证明方法推定和司法认知,本章内容,推 定,1,司法认知,2,第一节 推 定,推定概述 (一)推定的概念及特征 所谓推定,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经验法则,从已知的A事实推断出未知的B事实的存在,并允许当事人提出反证予以质疑乃至推翻的一种诉讼证明方式。 推定的发生因其依据不同,可分为事实上的推定和法律上的推定。依据经验法则的推定称为事实上的推定;依据法律规定的推定称为法律上的推定。 刑事诉讼中的推定,具有两个显著的特征: 推定事实不用证据证明 推定事实允许反驳。,第一节 推 定,(二)刑事诉讼中推定的条件 如果从前提事实推断出推定事实,当事人没有提出异议,推定事实成立。但是,如果对于前提事实推断出的推定事实,当事人提出反驳,如上所述,就会发生举证责任的转移,而如果是被告人提出异议,举证责任应当如何转移就成了问题。 第一种观点认为,作为推定规定的效果应当将实质的举证责任转换给被告人,即实质的举证责任的转换说。 第二种观点认为,只是将证据提出责任转换给被告人,即证据提出责任说。 第三种观点是在证据提出责任说的基础上,认为被告人对于有异议的推定事实应当出示合理的事实,即修正的证据提出责任说。,第一节 推 定,不论举证责任的转换怎样理解,当被告人不能完成其举证责任时,法院的推定的效果都会发生问题。对此如何处置,国外的学者也有不同的观点: 推定义务说,认为法院对推定事实的认定负有义务。 推定容许说,认为由于被告人即使想提出证据也有无法提出证据的情况,应当把被告人没有完成证据提出责任本身作为一个情况证据,法院可以据此认定推定事实。 基于推定容许说,我们认为刑事诉讼中推定的条件是: 在推定规定中,必须肯定前提事实与推定事实之间存在普遍的、合理的关联性,即紧密关联性。 在被告人证明推定事实不存在的情况下,应为其提供必要的方便。因为在苛求被告人提出反证的情况下设立推定规定是不妥当的。,第一节 推 定,(三)刑事诉讼中涉及的推定 刑事诉讼中涉及的推定主要有: 预决的事实 公证的事实 身份证上记载的出生日期 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而又没有合法证明的一些行为,推定为犯罪 国家工作人员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推定为非法所得 在司法实践中,还涉及一些事实推定。例如,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推定肇事司机有过失,等等。,第一节 推 定,推定的分类 (一)法律上的推定与事实上的推定 法律上的推定 法律上的推定,是指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的推定。 大多数学者认为,从举证责任分配的影响看,法律上的推定影响实体意义上的举证责任。 事实上的推定 事实上的推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根据已经确认的事实,按照一定的经验法则和逻辑规则,推断另一事实的存在。 事实上的推定是否对举证责任分配产生影响,理论界对此有些争议。 从推定的功能看,事实推定的适用对证明责任的分配产生一定的影响。,第一节 推 定,(二)不可反驳的推定与可以反驳的推定 不可反驳的推定 不可反驳的推定(irrefutable presumption),又称结局性推定、绝对推定,是指不允许当事人提出反证加以推翻的推定。 在英美法上,不可反驳的推定主要包括: 知悉法律的推定。根据该项规定,任何人均不得以其不知道法律有此规定而提出反证请求免责,即任何人皆知法律,不允许以相反证据加以反驳或者推翻。 预料行为当然结果的推定。一般而言,该项规定仅适用于精神正常的成年人,对于未成年人以及心神丧失者,则不能适用这种推定。,第一节 推 定,在英美法上,该推定又派生出以下四项具体推定: 以书面损害他人名誉的,推定有损害他人的意思,即有故意; 使用凶器或者毒物致人死亡的,推定有杀人的故意; 关于未成年人行为能力的推定 古文书的推定 就其实质而言,不可反驳的推定并非证据法意义上的推定法则。,第一节 推 定,可以反驳的推定 可以反驳的推定(rebuttable presumption),又称相对推定,是指允许当事人提出反证加以反驳、推翻的推定。 在英美法上,较为典型和经常适用的可反驳的推定有: 无罪推定 婚姻推定 对行为方式的适当性或者 习惯性的推定 关于精神状态的推定 关于保持现状的推定 关于所有权的推定。,第一节 推 定,(三)推论推定与直接推定 推论推定 推论推定,又称为需要前提事实的推定,是指只有在前提事实成立的情况下,才能推定出相应的结论事实。证据法意义上的推定都需要以特定的前提事实为前提条件。 直接推定 直接推定(direct presumption),又称为没有前提事实的推定(presumption without basic facts),是指不需要证明前提事实即可直接适用的推定,否定这种推定事实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所谓直接推定,其功能主要不是在于认定事实,而是在于通过该项推定,预先分配举证责任。,第二节 司法认知,司法认知概述 (一)司法认知的概念 司法认知(judicial notice),也称审判上的认知或者审判上的知悉,是指对于应当适用的法律或者某一待认定的事实,法官依照申请或者依其职权直接予以认定,而无须当事人举证证明的一种诉讼证明方式。 (二)司法认知的特征 司法认知的主体是法官。 司法认知的客体是特定事实。,第二节 司法认知,司法认知的对象 (一)司法认知对象的属性 1客观性。2公认性。 (二)司法认知的对象 法律 司法认知对象的法律,包括本国法、国际条约及外国法。法官必须认知法律是诉讼的基本准则。 在英美法系国家,传统上视外国法为待证事实。在大陆法系国家,外国法一般不作为事实看待,至少不作为纯粹的事实。 事实 众所周知的事实,亦称为常识性的事实、显著的事实,是一般的人对该事实的存在都没有疑问的事实。 易于确证的事实,其主要包括一些自然规律和科学原理。 裁判上显著的事实,是指虽不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但是法官在职务上明确知道的事实。,第二节 司法认知,司法认知的种类 在英美证据法上,司法认知分为强制司法认知和任意司法认知。 (一)强制司法认知 强制司法认知,是指不论当事人是否提出司法认知的请求,法院都必须采取的司法认知。 强制司法认知的对象,主要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某些事项,如众所周知的事实、国内法、国际条约等。 对于强制司法认知的事项,即使法官不知,控辩双方都可以提供信息,协助法官作出认知。认知一旦作出,便具有绝对的效力,不允许控辩双方进行反驳。 (二)任意司法认知 任意司法认知,是指因当事人申请而进行的司法认知。 任意司法认知的对象,包括经验定理、习惯、行业惯例、地方性法规、外国法等。这些内容是可以借助不容置辩的合理手段加以确认的。,第二节 司法认知,四、司法认知的效力和程序 (一)司法认知的效力 无须举证,即免除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凡是法律规定必须认知的事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通过行使请求认知权请求法院认知 对于一般性常识的事项,法官可予以认知 法官认知事实,对于证明其他事实可以构成证明的逻辑链条。 在判例上,法院就常识、自然规则和一般性经验以及众所周知的事实予以认知,即使存在与之相冲突的意见(如当事人的自认、证人证言以及专家的意见等),法院亦必须维持认知而不采信这些意见。,第二节 司法认知,(二)司法认知的程序 主动认知或者接受申请认知 告知控辩双方 上级法院的认知 认知前的调查程序 裁判前的反驳 我国司法认知规则的立法及完善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于刑事诉讼中的司法认知未作明确规定。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34条 在民事诉讼程序的相关规定中,司法机关在总结审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于司法认知进行了规定。 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5条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9条 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于问题的规定第68条,【问题与思考】,推定的概念是什么? 推定可以有哪些分类? 司法认知的概念是什么? 司法认知的对象包括什么?,Thank You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专区 > 课件教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