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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课 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必修4 生活与哲学,是物质固有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它包括宇宙间的一切变化和过程,侧重于运动中所发生的状态乃至性质的改变,是事物由一种状态到另一种状态,即量变和质变,运动包括变化和发展,有运动才会有变化和发展;发展是运动、变化的更高层次,揭示了物质世界运动、变化的整体趋势和方向性,是一种运动和变化,是上升的、向前的、进步的变化,发展的实质是事物的前进和上升,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三个概念都表明事物不是绝对静止的,不是凝固和僵化的,新事物符合客观规 律,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远大的前途,新事物的发展总要经历一个由小到大、由不完善到比较完善的过程,旧事物违背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最终会走向灭亡,旧事物在开始时往往比较强大,因而总是顽强抵抗和极力扼杀新事物,从社会历史领域看,新事物符合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反映了社会进步的基本要求,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要求,人们对新事物的认识也有一个过程,一切新事物发展的道路都是在前进中有曲折,在曲折中向前进。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是螺旋式上升、波浪式前进的过程,对未来充满信心,热情支持和悉心保护新事物,促使其成长、壮大。 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不断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勇敢地面对挫折与考验,总趋势是指事物发展的全过程的总体方向,而不是指事物发展的某个具体阶段的方向都是前进的。新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任何力量也改变不了的,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事物发展的各个具体阶段和每一步的方向可能是前进的,也可能是停滞的,甚至是倒退的,事物发展的道路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一切事物发展的途径都是在前进中有曲折,在曲折中向前进。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转变,渐进的、不显著的,根本的、显著的,统一、相持、平衡和静止等,统一物的分解、平衡和静止的破坏等,事物还是其自身,没有变成另一事物,事物不再是自身,而变成了另一事物,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事物的发展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又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不断前进,重视量的积累,为实现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要果断地抓住时机,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1任何变化都是发展。 提示:错误。并非任何变化都是发展,只有前进的、上升的、进步的变化才是发展。 2量变引起质变只是由于事物数量上的增减引起的。 提示:错误。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结构和排列上发生变化也能引起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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