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油田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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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料:_胜利油田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单位:_部门:_日期:_年_月_日第 1 页 共 13 页胜利油田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全面落实中石化集团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油田工业用火作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油田所属单位及承揽油田油气工程的施工单位。第三条油田炼化、销售企业及其他企业用火作业执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海(水)上用火作业执行SY6303-xx浅海石油设施用火安全规定。第四条用火作业中涉及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破土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时,各单位应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第五条胜利油田工业用火级别的划分遵照中石化集团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第六条用火审批权限及授权原则(一)各级单位应明确用火审批人。如审批人外出,审批人可委托一名授权人代理审批,授权委托必须有书面材料。(二)审批权限:用火审批人应严格按照工业用火分级标准,审批相应等级的用火报告,不得越级、降级审批。(三)授权原则:1、一、二级用火报告审批人为二级单位主管生产安全的领导,授权人为同级代管领导。2、三级用火报告审批人为三级主管生产安全的领导,授权人为同级代管领导。3、四级用火报告审批人为三级单位业务技术及安全部门。4、用火报告中其他栏审批人为相应部门的领导或负责人。第七条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制定(一)一、二级用火,应由生产单位项目负责部门牵头组织双方二级(即施工方、生产单位,下同)生产、技术、工程、安全等部门领导或负责人共同勘察落实用火现场,确定施工方案及用火安全措施。(二)三级用火,应由生产单位项目负责部门牵头,组织双方三级生产、技术、工程、安全等部门人员及基层单位主要领导共同勘察落实用火现场,确定施工方案及用火安全措施。(四)四级用火,由四级单位行政正职负责,会同用火施工操作人员、三级安全、技术人员共同落实用火方案,确定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五)用火作业许可证由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执笔,经参与制定的各部门审核后形成书面材料。一、二级工业用火应同时制定用火作业指导书,与用火报告同时上报审批。(六)用火作业指导书是对用火安全防护措施的细化和完善,重点包括七个方面的内容:1、施工项目介绍;2、用火领导小组;3、用火部位及用火方案(附现场平面图);4、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估(附工作危害分析表JHA);5、具体安全防护措施(详细到每个步骤);6、应急处理;7、施工机具及消防设施设备清单。第八条用火作业许可证应在用火施工前办理,报告审批后应尽快实施,且各项安全准备防护措施均严格按照报告书内容落实,不得随意改动。第九条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审批(一)一、二级用火作业许可证,由双方二级单位的项目负责部门、生产、技术、工程、安全等部门共同审核,双方二级单位业务技术部门、安全部门负责人审查签字,经主管生产安全的领导审核签发。(二)三级用火作业许可证,由双方三级生产、技术、工程、安全等部门人员及基层单位主要领导共同审核,经双方三级单位业务技术、安全部门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报三级单位主管生产安全领导审核签发。(四)四级用火,由施工方或四级单位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并经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后,生产单位三级技术部门及安全部门审批签发。第十条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为一个作业周期,但最多不超过5天。第十一条工业用火安全措施确认书(一)用火前,应由生产单位的项目负责部门组织双方生产、技术、工程、安全等部门以及双方安全监督(护)人、用火操作人员,对用火措施进行逐条落实,确认无误并签字后,方可下达用火令。(二)工业用火安全措施确认书(见附件1)应在每日用火前后填写,用火主要安全措施应由直接用火操作人员、施工单位、生产单位监护(督)人逐项检查确认签字后方可实施用火。(三)工业用火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或中途停工一小时及以上,应再次对现场安全措施进行逐项确认,并填写胜利油田工业用火安全措施确认书,依次延续。(四)每日用火结束后,应由生产单位、施工单位用火监督(护)人、用火操作人员共同对现场进行完工验收并签字后方可离开。第十二条用火监督(护)原则(一)一、二级用火前,双方二级项目负责人、生产、技术、工程、安全等部门负责人必须到现场监督和用火确认,用火过程由生产单位、施工单位指定的安全监督(护)人全程监督;(二)三级用火前,双方三级生产、技术、工程、安全等部门人员必须到现场监督和用火确认,用火过程由生产单位、施工单位指定的安全监督(护)人全程监督。(三)四级用火由施工单位指定的安全监督(护)人全程监督。第十三条对用火人员的基本要求(一)用火作业人1、用火作业人应经过专业安全知识教育,熟悉用火方法和用火安全技术措施,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2、作业时应配戴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具、用品。3、严格执行“三不用火”原则,即:没有审批和确认合格的工业用火作业许可证和胜利油田工业用火安全措施确认书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用火安全措施没有彻底落实不用火。4、对达不到用火条件或违章指挥有权予以拒绝用火。(二)用火监督(护)人1、用火监督(护)人由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各指派一名熟悉生产工艺、具有一定用火常识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并取得油田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用火监督(护)证,做到持证上岗。2、用火监督(护)人应具有对突发事故的处理能力,且应在施工前勘查现场。3、严格遵守“三不用火”原则,发现用火措施不落实、用火部位与用火报告不相符、用火发生异常情况、作业人员不执行“三不用火”且又不听劝阻的,监督(护)人有权收回用火报告,停止用火。4、在实施用火过程中,监督(护)人不得离开用火现场。5、用火点距关键装置15米以内时,应加强安全监护。(三)用火负责人1、用火负责人由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担任,用火负责人必须懂业务,能够系统掌握用火安全技术知识,具有对突发事故的处理能力,且应在施工前勘查现场。2、用火负责人必须了解用火系统和工艺、设备状况,熟知用火方案和安全措施。3、用火负责人不得增加用火报告以外的用火项目,不得以任何事由离开现场。第十四条各职能部门现场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职能部门在用火过程中负有以下职责:(一)项目负责部门负责整个施工过程的组织与协调,确保用火安全。(二)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用火施工过程中,生产系统的调度及用火系统流程的切换与确认。(三)基建工程部门负责协调整个用火过程的施工进度与质量监督。(四)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监督用火过程中,各项安全措施的核实与用火条件的确认,制止和纠正不安全行为。(五)消防部门负责用火过程中消防灭火器材、设施的配备与灭火措施的落实。(六)其它部门负责监督用火过程中,按照其职能,应落实相应的责任。第十五条用火作业基本原则(一)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采用置换用火,必须切断物料来源后用盲板隔离,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用火。(二)不得在同一生产系统上同时进行2处以上(含2处)用火。(三)用火期间,如果暂停用火作业间隔超过1小时,再次用火前必须对用火安全措施进行重新确认。(四)一份用火报告只限1个用火项目。(五)关键部位的用火,无法断开的控制阀门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第十六条生产单位、施工单位应做好工业用火登记建档工作。二级生产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每月25日前将本单位一级用火统计台帐上报安全环保处备案。第十七条工业用火资料管理(一)工业用火资料:1、工业用火统计台帐;2、工业用火作业许可证(包括一、二级用火作业指导书);3、用火安全措施确认书。(二)工业用火档案资料的保存期限为二年。第十八条法定节假日期间,原则上不进行工业用火,确因生产所需时,用火级别提高一个等级。第十九条应急情况下的用火油气管线泄漏、穿孔、偷盗破坏等紧急情况时,可先进行现场紧急处置,严格按照工业用火要求,由各部门参加抢险人员现场商讨用火安全措施,并进行现场用火安全措施确认合格后,由现场总指挥下达命令后,方可实施工业用火。第二十条本规定由胜利油田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第 8 页 共 13 页胶带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一般规定1、操作人员必须掌握整个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并做到会使用、会维护、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性故障。2、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整个运输系统的过程及各胶带之间的通讯联系方法。二、操作前准备工作1、检查各部位紧固件、连接件是否齐全、牢固,各转动部位是否灵活可靠。2、检查各驱动滚筒、导向滚筒有无开焊或开胶,有无轴向窜动,润滑是否良好。3、检查上、下托辊有无缺失、脱落或损坏。4、检查各部清扫器有无缺损和磨损超限,与滚筒或胶带的接触面不小于70。5、对电机减速器驱动驱动装置进行如下检查:1)减速器油位正常,无渗漏,润滑良好,温升正常。2)冷却风扇完好。6、对自动张紧装置进行如下检查:a.钢丝绳外观检查良好,断丝不超限,润滑良好,无锈蚀,接头连接牢固可靠。b.滑轮润滑良好,无脱绳现象。c.游动小车转轮灵活,无脱轨现象,轨道平整、无卡阻,限位器完好可靠。7、受料点导料槽齐全完好,导料槽胶板与胶带之间的间隙适当,无洒矿现象。高分子缓冲护板齐全完好,磨损不超限。8、检查胶带是否处于滚筒和托辊中心线位置,其跑偏量不应超过带宽的5,无卡蹭、磨边现象。胶带无划伤、纵撕、断裂、脱胶现象,接头无损坏、开胶。a、配合中控室集控系统操作人员和检修人员检查各项安全保护装置、传感器和电气闭锁是否齐全、灵敏、可靠。11、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完好,确认系统上没有任何威胁人身和设备运行安全的作业人员。12、检查完毕,确认无误后,通知中控室集控系统操作人员本胶带机具备起车条件。三、胶带输送机起车和停车1、在正常情况下,胶带机的起车和停车由中控室操作人员进行操作。2、就地状态的起、停车操作将需要就地运行的设备的集中/就地按钮选到就地位置,通知岗位工可以在就地起停该设备。3、运行中发现下列情况时,应紧急停车:a、出现紧急停车信号或不明信号。b、主要操作机构失灵。c、撕带、断带。d、严重跑偏、洒矿。e、其它意外严重情况。4、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开车:a、信号不清、指令不明时。b、制动系统不灵敏。c、任意一项保护装置失灵。d、润滑系统油量不足,油温超限,油质不清洁。e、设备运转部位油温超限。5、紧急停机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如下操作:a、岗位工发现异常情况,或巡检人员巡检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需紧急停车时,可拉动拉线开关拉线使胶带机停机。现场按下就地停止按钮,使本地设备和系统所有设备停机。b、在其它紧急停机方式失灵等特殊情况下,切断(包括从上位机、就地电动及手动切断)配电室开关柜电源等方式紧急停止设备运行。6、若系统保护装置动作自动停机时,应先查明原因后再开机。四、胶带机运行过程中的检查1、生产操作人员在运转过程中要密切注视系统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与岗位工和巡检人员联系检查。2、岗位工和巡检人员要定期检查电动机、减速器和各轴承温度是否超过规定,油位是否正常。3、检查各运转部位声音是否正常。4、每班检查尾轮传感器是否正常,人员和胶带机转动部位保持安全距离在栅栏外操作。5、检查各种保护装置的信号显示是否正常。6、检查皮带是否跑偏。五、注意事项1.操作人员在胶带机运转期间,要精力集中,密切监视各项运行参数的变化,及时了解整机情况。发现故障及事故隐患,及时汇报并配合处理。2.遇有故障停机,待故障排除后一次启车不成功,则应汇报当班领导,待彻底查明原因后,方准重新启车。3.严禁频繁启车、停车;严禁设备带病运行。4.遇有高压设备断电,跳闸等故障情况时,必须立即向值班队领导和生产调度指挥中心汇报。5.遇有机械故障需检修处理时,必须在整机所有设备都停止运行后,并可靠断开电源,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方准进行。6.遇有电气故障需检修处理时,必须断开线路的主隔离开关或空气开关,停、验电后并加锁和挂好警示牌,严禁带电作业。7.严禁用胶带机运送人员和其它物料。8.胶带机运行时,严禁任何人进入整机带有防护栅栏的部位进行作业。9.不论在整机的任何部位处理故障,操作人员都必须就近实现胶带机的闭锁,待故障处理完后谁闭锁,谁解除闭锁,并悬挂故障处理责任人牌。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交接双方必须巡视路线查看一遍后,方可交接。11.严格执行胶带机司机岗位责任制。12.严禁睡岗、脱岗。13.严禁干与本岗位无关的事情。14.巡视过程中一定要穿戴整齐,防止衣袖、工具、材料等卷入皮带或滚筒引起事故。15.皮带运转过程中严禁跨越皮带。16.严禁他人接触转动设备。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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