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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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料:_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办法单位:_部门:_日期:_年_月_日第 1 页 共 14 页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降低安全生产风险,有效监控重大危险源,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是适用于重大危险源的监督和控制,是做好危险源监控的重要保证。第三条全体员工必须强化危险源监控的责任意识,自觉履行各自职责。第二章管理架构第四条成立以经理为组长,重大危险源所在工长为副组长、安全员及部分运行、检修人员为组员的危险源监控领导小组。第五条监控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小组,即锅炉组、沼气组和放射源组,锅炉、污水及电仪工段工长任组长。第三章各级人员危险源监控职责第六条部门经理监控职责经理是危险源监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危险源监控工作。职责如下: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危险源监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2.负责建立危险源监控管理网络,组织编制应急预案,报公司备案后组织实施。3.定期组织危险源监控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4.组织部门级危险源培训,检查工段危险源培训开展情况和记录情况。5.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突发事故处置能力。第七条重大危险源所在工段工长监控职责工长是本工段危险源监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工段危险源监控工作。职责如下: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危险源监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2.负责建立本工段危险源监控管理网络,制定应急预案。3.定期组织危险源监控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4.组织工段级危险源监控培训,检查危险源监控记录情况。5.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突发事故处置能力。第八条部门安全员监控职责1.在部门经理及分管经理领导下,负责本部门危险源监控工作,同时接受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业务指导。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危险源监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3.参加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4.定期组织危险源监控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5.参加应急预案演练和培训。第九条重大危险源所在工段运行人员监控职责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危险源监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2.负责危险源监控的日常巡检、监控和保管。3.参加危险源监控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参加工段级危险源监控培训,做好危险源监控记录情况。5.定期参加应急预案演练,提高突发事故处置能力。第十条重大危险源所在工段检修人员监控职责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危险源监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2.负责危险源的日常监控和检修工作。3.参加危险源监控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参加工段级危险源监控培训,做好危险源监控记录情况。5.定期参加应急预案演练,提高突发事故处置能力。第十一条其他人员监控职责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危险源监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2.参加工段级危险源监控培训。3.学习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提高突发事故处置能力。4.发现危险源异常应立即报告。第四章重大危险源档案第十二条重大危险源所在工段应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填在设备档案上,不再另建档案),内容应包括名称、数量、介质、介质的最大容积、可能造成的危险、平面分布、投入使用时间、制造厂家和重大危险源改造情况、以往危险史及风险控制措施。第十三条重大危险源档案应上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第十四条重大危险源档案的填写、归档、修改及报送由重大危险源所在工段专业工程师或技术员完成。第五章风险控制措施第十五条锅炉风险控制措施1.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锅炉操作规程、锅炉检修规程及锅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统一操作手法。2.按时、认真巡检设备、实时监控危险源,做好相关记录。发现异常,按操作规程及时处理,并上报相关责任人。3.保证锅炉操作岗位人员持证上岗。4.积极开展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5.定期组织锅炉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操作人员突发事故处置能力和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6.做好安全阀的校验工作,保证安全阀在额定压力开启。7.按照规定进行锅炉特种设备检验,合格后使用。第十六条沼气风险控制措施1.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检修规程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统一操作手法。2.按时、认真巡检设备、实时监控危险源,做好相关记录。发现异常,按操作规程及时处理,并上报相关责任人。3.积极开展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4.定期组织沼气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操作人员突发事故处置能力和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5.生产区域每周对沼气系统进行两次可燃气体浓度检测;生活区域每月对沼气系统进行两次可燃气体浓度检测。6.每天检查沼气储柜及沼气发电水封罐液位,保证液位在规定范围。第十七条放射源风险控制措施1.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检修规程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统一操作手法。2.按时、认真巡检设备、实时监控危险源,做好相关记录。发现异常,按操作规程及时处理,并上报相关责任人。3.保证操作岗位人员持证上岗。4.积极开展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5.定期组织放射源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操作人员突发事故处置能力和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第六章应急预案的编制(修改)、培训和演练第十八条重大危险源所在工段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编制(修改)应急预案,并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备案。第十九条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积极组织工段全体人员学习,消化、理解预案内容。第二十条重大危险源所在工段应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第七章记录填写第二十一条各级人员对危险源实时监控,并应及时记录。记录做到真实、有效,确保记录能够指导监控方向和紧急措施的制定。第二十二条锅炉工段设备巡检记录和设备运行日志可作为锅炉监控记录;污水工段水处理岗位设备巡检记录、设备运行日志及管道维修班组沼气巡检记录可作为沼气系统监控记录;燃料工段上煤岗位交接班记录可作为放射源监控记录。第二十三条以上记录应归档保存一年以上。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办法如与公司危险源监控的有关规定抵触,按公司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xx年8月1日起执行。第 7 页 共 14 页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第一部分:安全生产法治化建设的指导原则一、安全生产立法的意义主要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进程,以完善的法律体系依法调整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各方关系,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地方政府、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的行为,为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事故,减少人员伤亡,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地发展。二、安全生产执法的基本原则(一)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三)坚持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四)依据事实、尊重科学、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的原则三、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原则(一)法治化管理的指导原则(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原则(三)“以人为本”的指导原则(四)“人、机、环”管理三者统一的指导原则(五)“三E”原理的指导原则(六)约束机制与激励机制并存的指导原则(七)科教兴国的指导原则(八)安全生产是全社会责任的指导原则第二部分: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一、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国际公约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类别共分为8类:综合类、矿山类、危险化学品类、建筑类、交通运输类、公众聚集场所及消防类、其他类、国际劳工安全卫生标准类。此外,涉及到党内的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三、法律法规对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一)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的要求(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三)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四)采取行政措施强化督促检查管理的要求(五)有关事项批复的要求(六)建立行政许可的监督机制和加强行政性许可的监督检查的要求(七)组织制定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的要求(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后的报告与抢救的要求(九)设立奖励资金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的要求四、法律法规对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一)依法监督管理的要求(二)规范、公正地履行监督检查的要求(三)严格履行行政性审批的要求(四)事故报告、抢救与调查处理的要求(五)建立事故举报制度的要求(六)事故统计与定期向社会公布的要求(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要求(八)自觉接受行政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要求五、法律法规对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必须依法设立;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对其技术服务的结论性意见负有法律责任;自觉接受认证或者批准机关的行政监督检查。六、法律法规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要求共有八项:市场准入;确保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安全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机构的设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制度;淘汰制管理;同区域多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转租、承包、经营与分包建设管理制度;七、法律法规对从业人员权利义务的规定(一)权利:保障权;知情权;培训教育权;建议权;批评、检举、控告权;拒绝权;紧急避险权;赔偿权。(二)义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八、法律责任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中的权责追究主要分为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两种。第三部分: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制度一、基本背景二、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法律和政策依据(一)安全生产法第33条;(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其它,还有部分技术规范(如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xx)与参考依据(主要是国际公约第174号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三、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基本思路(一)目标: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为创建和谐社会,保持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实现“五统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的控制力和事故的防范能力,促进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科学决策,部门依法监督、提高工作效率,企业强化管理、落实安全措施自主保安,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二)主要任务:地方政府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的组织领导;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项目有组织地开展普查辨识;申报登记;安全评估;隐患治理;登记建档;监测监控,并制定好应急救援预案。(三)开展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的范围:共设定了9大类:1、贮罐区(贮罐);2、库区(库);3、生产场所;4、压力管道;5、锅炉;6、压力容器;7、煤矿(井工开采);8、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9、尾矿库。(四)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分级(五)监督管理的职责采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监管原则。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一级重大危险源的预警管理;2、省级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一级和二级重大危险源的预警管理;3、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二级和三级重大危险源的预警管理:4、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三级和四级重大危险源的预警管理。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监督管理依法由所在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各地安监部门必须针对本地重大危险源的实际状况,为防范重特大事故,每年至少要组织开展一次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督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强化管理,自主保安。(六)重大危险源专项督查的内容1、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情况。主要有8项内容:(1)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的情况;(2)重大危险源申报的情况;(3)重大危险源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检验的情况;(4)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的情况;(5)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的情况;(6)重大危险源监控的情况;(7)重大危险源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8)构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情况。2、规章制度建设的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在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中主要有9个方面的工作制度。(1)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的实施方案;(2)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领导和岗位安全生产的责任制;(3)重大危险源的检测检验制度;(4)人员培训上岗制度;(5)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工作制度;(6)登记建档工作制度;(7)隐患整改工作制度;(8)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和保养制度;(9)信息管理制度等。3、生产经营单位采取措施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如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物资和器材的配备,以及应急预案的演练情况;4、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的建设情况。(七)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的实施步骤主要分为6个实施步骤:普查辨识申报登记建档建库安全评估隐患整改监测监控(八)信息管理在全国逐步形成信息畅通、快捷、可靠、高效的国家、省(区、市)、市(地)、县(市)四级监管网络。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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