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15-51-2007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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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广东省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广东省实施细则 5 言 根据广东省建设厅 粤建科函 2005 314 号 文件的要求,由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为主编单位,会同全省 6 个单位共同编制本实施细则。 在本细则的编制中,编制组对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行了细化,补充了具体的规定,对某些条文增加 了相关的要求,并给出了常用的参考数据表等。 在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0189基础上,本细则还增加了 “ 6 建筑照明节能设计 ”和“ 7 建筑节能设计审查 ” 内容。 在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0189 2 章的基础上补充了 “ 术语、符号 ” ,在第 4 章的基础上增加了 “ 能设计中建筑设计的内容 ” 。 本细则中的黑体字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细则由广东省建设厅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细则在实施的过程中,请各个单位注意总结经 验,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广州市先烈东路 121 号,邮政编码 51050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编单位: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 广州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广州市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杨仕超 廖坚卫 孟庆林 杨树荣 任俊 江刚 刘俊跃 郑爱军 马扬 吴培浩 郭勇 石民祥 李继路 录 1 总则 . 1 2 术语 . 6 3 室内环境节能设计计算参数 . 10 4 建筑与建筑热工设 计 . 12 5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节能设计 . 19 6 建筑照明节能设计 . 29 7 建筑节能设计审查 . 32 附录 A 外遮阳系数的简化计算方法 . 45 附录 B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 算 . 48 附录 C 建筑物内空气调节水管的经济绝热厚度 . 52 附录 D 典型外墙构造的热工性能指标 . 53 附录 E 典型 屋面 构造的热工性能指标 . 83 附录 F 建筑围护结构外表面吸收系数 . 109 附录 G 建筑热工设计常用计算参数 . 110 附录 H 常用建筑材料性能计算 . 114 附录 I 节能空调产品性能 . 117 附录 J 关于面积计算与围护结构统计的规定 . 119 本规则用词说明 . 120 1 1 总则 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改善公共建筑的室内环境,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认真 贯彻执行公共建 筑节能设计标准( 0189 根据广东省气候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本 细则 。 细则适用于广东省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 商住楼的商业部分等也 应按照公共建筑进行节能设计。 公共建筑包括以下类型建筑: 1 教育建筑:中小学校、中等专业学校、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 2 办公建筑:行政办公楼、专业办公楼、商务办公楼等; 3 科学研究建筑:实验室、科研楼、天文台等; 4 文化、娱乐建筑: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文化馆、展览馆、纪念馆、影剧院、音乐厅、歌舞厅等; 5 商业服务建筑:商场、超级市场、旅馆、餐馆、洗浴中心、美容中心、银行、邮政、电信楼等; 6 体育建筑: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等; 7 医疗建筑: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医疗所、康复中心、急救中心、疗养院等; 8 交通建筑:汽车客运站、港口客运站、铁路旅客站、空港航站楼、城市轨道客运站等。 本细则进行建筑节能设计,旨在 通过改善建筑围护结构保温和隔热性能,提高采暖、空调、通风设备及其系统的能效、充分利用自然通风、余热回收等措施,在保证相同的室内热环境条件下,有效地降低采暖、通风、空调的总能耗。 在保证相同的室内热环境 舒适 参数条件下,与未采取节能措施前相比,公共建筑全年供暖、通风、空气调节和照明的总能耗应减少 50%。 共建筑的节能设计,除应符合本 细则 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现行有关强制性标 准的规定。 国家和广东省现行的节能相关标准列举如下: 1 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0352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0178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0034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50033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0176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44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0003 2001 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15316设备及管道保温设计导则 81752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02东省标准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5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0019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0243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0366空气调节系统经济运行 1798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16 92 地下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5:92 建筑用省电装置应用技术规程 63:2004 2 相关的产品标准: 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7107建筑外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8484建筑外窗采光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11976建筑外门的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检测方法 13686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 15225建筑幕墙空气渗透性能检测方法 15226建筑外门保温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16729 料窗建筑物理性能分级 89 未增塑聚乙烯( 料 门 180 2005 未增塑聚乙烯( 料 窗 140 2005 铝合金门 8478 2003 铝合金窗 8479 2003 中空玻璃 11944 2002 建筑 幕墙 035外墙内保温板 159 2004 膨胀聚苯板薄 抹 灰外墙外保温系统 49 2003 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 58 2004 膨胀珍珠岩绝热制品 10303 2001 建筑用热流计 3016 94 组合式空调机组 14294风机盘管机组 19232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17758 1999 房间空气调节器 7725 2004 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源效率限定值及 节能评价值 2004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9576 2004 活塞式单级制冷机组及其供冷系统节能监测方法 15912 1995 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9577 2004 3 延时节能照明开关通用技术条件 7 1999 家用燃气取暖器 113 2000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 932 94 常压容积式燃气热水器 3031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 户用和类似用途的冷水(热 泵)机组 2001 水源热泵机组 19409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 18362蒸汽和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 18431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 户用和类似用途冷水(热泵)机组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 18837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组 18836 公共建筑的建筑和建筑热工设计应先按第 的各 项条款评 定设计方案,并据此进行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监理和工程验收;当建筑 围护结构热工 设计不能完全符合第 的相关强制性条文时,应使用第 “ 权衡判断 ” 对建筑和建筑热工设计进行综合评价,并据此进行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监理和工程验收。 共建筑的节能设计和节能计算应以相对独立的单体为设计计算单体 , 不相连接的或连接不紧密的建筑不可组合成同一单体进行节能计算 ,但可作为周围环境条件 。 6 2 术语 明幕墙 见光可直 接透射入室内的幕墙。 见光透射比 过透明材料的可见光光通量与投射在其表面上的可见光光通量之比。 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 用一个单一数值表示的空气调节用冷水机组 部分负荷效率指标,它基于机组部分负荷时的性能系数值、按照机组在各种负荷下运行时间的加权因素,通过计算获得。 护结构热工性能 权衡判断法 建筑设计不能完全满足规定的 围护结构热工设计要求时,计算并 比较参照建筑和所 设计建筑的全年采暖和空气调节 能耗,判定围护结构的总体热工性能是否符合节能设计要求的方法。 照建筑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进行 权衡判断时,作为计算全年采暖和空气调节能耗用的假想建筑。 墙面积比 of to 一朝向的外窗总面积,与同朝向墙面总面积(包括窗面积在内)之比。 设计建筑 在设计的、需要进行节能设计判定的建筑。 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 of of 调和通风系统输送单位风量的风机耗功量。单位 : W/(m3/h)。 耗电输热比( of to 采暖室内外计算温度条件下,全日理论水泵输送耗电量与全日系统供热量的比值。无因次。 输送能效比( of to 调冷热水循环水泵在设计工况点的轴功率,与所输送的显热交换量的比值。无因次。 义工况制冷性能系数( of 名义工况下,制冷压缩机的制冷量与压缩机 所消耗的功率 之比。 义工况设备能效比 ( 名义工况下, 空调采暖设备 的制冷量与 该设备所消耗的功率 之比。 筑物内区 of 量较大的建筑物内部,无外围护结构、但存在内部发热量、需要全年供冷的区域。 口外遮阳系数( of 口有外遮阳时透入室内的太阳辐射得热量与在相同条件下没有外遮阳时透入室内的太阳辐射得热量的比值。 这个比值的冬季值为冬季采暖期间按太阳辐射照度进行加 7 权平均的数值,夏季值为夏季空调期间的加权平均值。 水平遮阳、垂直遮阳及挡 板遮阳三种基本 外 遮阳方式的 依据本细则附录 A 进行计算;水平百叶和垂直百叶外 遮阳装置的 根据 行业标准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 计算。 遮阳系数( of 给定条件下,太阳辐射透过外窗所形成的室内得热量与相同条件下 透过 相同面积的标准玻璃( 3透明玻璃)所形成的太阳辐射得热量之比。 窗的遮阳系数 近似地按下式计算: ( 式中: 窗玻璃的遮阳系数,按照建筑玻璃 可见光透射比、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太阳能总透射比、紫外线透射比及有关窗玻璃参数的测定 2680 测试和计算; 窗玻璃部分的可见面积 ( ; A 整窗的面积( 非透明部分的遮阳系数 : ( 式中: K 非透明部分的平均传热系数 W/( ); 非透明 部分外表面的平均太阳辐射吸收系数。 窗的综合遮阳系数( of 虑窗本身和窗口的建筑外遮阳装置综合遮阳效果的一个系数,其值为窗本身的遮阳系数( 窗口的建筑外遮阳系数( 乘积。 某个朝向外窗的平均综合遮阳系数:该朝向各个外窗的综合遮阳系数 取 各自窗面积的加权平均值。 外窗的平均综合遮阳系数可按 式 ( 计算 : ( 式中: 单个窗的面积; SW,i 单个窗的综合遮阳系数。 个朝向 外窗 平均传热系数: 为该朝向不同外窗的传热系数 取 各自面积加权平均的数值。 外窗 平均传热系数 可按 式 ( 计算 : 8 ( 式中: 不同外窗的传热系数 W/( ); 不同外窗的面积 ( 。 热系数 ( ) 稳态传热条件下, 1m 厚的材料板,两侧表面温差为 1K 时,单位时间内通过单位面积传递的热量,单位 : W/(mK)。 阻( R) 征围护结构本身或其中某层材料阻抗传热能力的物理量,为材料厚度与导热系数的比值,单位 : 。 护结构传热系数( K) of 稳态条件下,围护结构两侧环境温度差为 1K 时,在单位时间内通过 单位面积围护结构的传热量,单位 : W/( )。 单层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 K: )1 ( 式中: dRd 单层材料的厚度( m); 单层材料的导热系数 W/(mK)。 多层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 K: 21 ( 式中: 单层材料的厚度( m); i 单层材料的导热系数 W/(mK)。 注: ,其中外表面为 ,内表面为 。 面或某个朝向墙体平均传热系数:是该屋面或朝向不同外围护结构(不含门窗)的传热系数 取 各自面积加权平均的数值。 可按下式计算: ( 9 式中: 不同外围护结构 的传热系数 W/( ); 不同外围护结构的面积( 料蓄热系数 ( S) of 某一足够厚度单一材料层一侧受到谐波热作用时,表面温度将按同一周期波动;通过表面的热流波幅与表面温度波幅的比值 ,单位: W/()。 其值越大,材料的热稳定性越好 。 惰性指标( D) of 征围护结构对温度波衰减快慢程度的无量纲指标。 D 值越大,温度波在其中的衰减越快,围护 结构的热稳定性越好。 单层材料围护结构的热惰性指标: ( 式中: R 单层围护结构材料层热阻; S 单层围护结构材料的蓄热系数。 多层材料围护结构的热惰性指标: i ( 式中: 某层材料层热阻; 某层材料的蓄热系数。 个朝向平均热惰性指标:是该朝向不同外围护结构 (不含门窗) 的 热惰性指标取 各自面积加权平均的数值。 可按 式 ( 计算: 式中: 不同外围护结构的热惰性指标; 不同外围护结构的面积 ( 。 阳辐射吸收系数( ) of 面吸收的太阳辐射热与其所接受到 的太阳辐射照度之比。 10 3 室内环境节能设计计算参数 气调节系统室内计算参数宜符合表 规定。 表 气调节系统室内计算参数 参数 冬季 夏季 温度 ( ) 一般房间 18 26 大堂、过厅 16 室内外温差 10 风速( v)( m/s) v v 对湿度( %) 3060 40 65 如果选用的设计参数标准高于 本细则 表 规定,应采取相应的外围护结构或空调 节能 技术措施,确保其能耗指标不因设计参数的变更而提高。 共建筑主要空间的设计新风量,应符合表 规定。 表 共建筑主要房间的设计新风量 建筑类型与房间名称 新风量 hp) 旅 游 旅 馆 客房 5 星级 50 4 星级 40 3 星级 30 餐厅、宴会厅、多功能厅 5 星级 30 4 星级 25 3 星级 20 2 星级 15 大堂、四季厅 4 5 星级 10 商业、服务 4 5 星级 20 2 3 星级 10 美容、理发、康乐设施 30 旅店 客房 一三级 30 四级 20 文 化 娱乐 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 20 游艺厅、舞厅(包括卡拉 厅) 30 酒吧、茶座、咖啡厅 10 体育馆 20 商场(店)、书店 20 饭馆(餐厅) 20 办公 用房 30 学校 教室 小学 11 初中 14 高中 17 1 表 未包括的建筑类型,其新风量应按照相关标准确定。 2 在考虑表 列设计新风量值时,尚应根据保证空调房间正压值(宜取 5 11 10不应大于 50需的新风量进行校核,设计新风量应按以上两者的较大值选用。 3 对于出现最多人 数的持续时间少于 3h 的房间,所需新风量可按室内的平均人数确定,该平均人数不应少于最多人数的 1/2。 4 对于人员停留时间 等于或 超过 3h 的房间,所需新风量可按室内设计人数计算。 5 如果选用的设计参数标准高于 本细则 表 定的取值,应采取相应的外围护结构或空调节能 技术 措施,确保其能耗指标不因设计参数的变更而提高。 12 4 建筑与建筑热工设计 般 规定 筑总平面的布置和设计 , 宜利用冬季日照并避开冬季主导风向,利用夏季自然通风。 筑的主朝向宜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主要 房间宜避开夏季最大日射朝向。 1 建筑平面布置时,不宜将主要办公室、客房等设置在正东和正西、西北方向。 2 不宜在建筑的正东、正西和西偏北、东偏北方向设置大面积的玻璃门窗或玻璃幕墙。 公建筑、 旅 游 、餐 饮 、学校 、医院、交通建筑 等的平面布置宜结合外门窗洞口位置、门、通道等组织好自然通风。 筑总平面布置和建筑物内部的平面设计,应合理确定冷热源和 空调 机房的位置,尽可能缩短冷、热水系统和风系统的输送距离。 护结构热工设计 各城市的建筑气候分区按表 定。 表 要城市所处气候分区 气候分区 代 表 性 城 市 夏 热冬冷地区 韶关 夏热冬暖地区 梅州、河源、清远、广州、深圳、珠海、中山、汕头、汕尾、揭阳、佛山、惠州、东莞、肇庆、云浮、潮州、江门、茂名、阳江、湛江 、兴宁、英德 根据建筑所处城市的建筑气候分区,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应分别符合表 规定,建筑每个朝向的窗(包括透明幕墙)墙面积比均不应大于 中外墙的传热系数为包括结构性热桥在内的平均值 围护结构朝向、面积、热工参数的统计方法见附录 J 的规定。 表 夏热冬冷地区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和综合遮阳系数限值 围护结构部位 传热系数 K W/() 重质( D 轻质( D 50 杆式 50 50 蒸汽 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的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 宜低于表 表 冷水(热泵)机组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 类型 额定制冷量 ( 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 ( W/W) 水 冷 螺杆式 528 5281163 1163 心式 528 5281163 1163 : 是基 于 单台主机运行工况。 冷式电动 蒸汽 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的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 按下式计算和检测条件检测: 26 A + B + C + D ( 式中 A 100%负荷时的性能系数( W/W),冷却水进水温度 30 ; B 75%负荷时的性能系数( W/W),冷却水进水温度 26 ; C 50%负荷时的性能系数( W/W),冷却水进水温度 23 ; D 25%负荷时的性能系数( W/W),冷却水进水温度 19 。 义制冷量大于 7100W、采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和 屋面 式空气调节机组时,在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其能效比( 应低于表 规定的数值。 表 单元式机组能效比 类型 能效比 ( W/W) 风冷式 不接风管 风管 冷式 不接风管 风管 蒸汽、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及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 (温 )水机组应选用能量调节装置灵敏、可靠的机型, 在名义工况下的性能参数应符合表 的规定。 表 化锂吸收式机组性能参数 机型 名义工况 性能参数 冷(温)水进 /出口温度( C ) 冷却水进 /出口温度( C ) 蒸汽压力( 单位制冷量蒸汽耗量 性能系数( W/W) 制冷 供热 蒸汽 双效 18/13 30/35 12/7 直燃 供冷 12/7 30/35 供热出口 60 :直燃机的性能系数为:制冷量(供热量) /加热源消耗量(以低位热值计) + 电力消耗量 (折算成一次能 )。 气源热泵冷、热水机组的选用应根据不同气候区,按下列原则确定: 1 较适用于夏热冬冷地区 的中、小型公共建筑; 2 夏热冬 暖 地区 采用时, 应以热负荷选型,不足冷量可由水冷机组提供 。 水(热泵)机组的单台容量及台数的选择,应能适应空气调节负荷全年变化规律,满足季节及部分负荷要求。当空气调节冷负荷大于 528不宜少于 2 台。 用蒸汽为热源时,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应回收用汽设备产生的凝结水。凝结水回收系统应优先采用闭式系统。 于冬季或过渡季存在一定量的供冷需求的建筑,技术经济分析合理时应利用冷却塔提供空气调节冷水。 测与控制 中采暖 与空气调节系统,应进行监测与控制,其内容可包括参数检测、参数与设备状态显示、自动调节与控制、工况自动转换、能量计量以及中央监控与管理等,具 27 体内容应根据建筑功能、相关标准、系统类型等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歇运行的空气调节系统,宜设自动启停的控制装置;控制装置应具备按预定时间进行最优启停的功能。 、热源系统的控制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1 对系统的冷、热量的瞬时值和累计值进行监测,冷水机组优先采用由冷量优化控制运行台数的方式; 2 冷水机组或热交换器、水泵、冷却塔等设备连锁起停; 3 对供、回水温度及压差进行控制或监测; 4 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监测及故障报警; 5 技术可靠时,宜考虑对冷水机组出水温度进行优化设定。 装机容量较大、数量较多的大型工程冷、热源机房,宜采用机组群控方式。 用二次泵系统的空气调节水系统,其二次泵应采用自动变速控制方式。 气调节冷却水系统应满足下列基本控制要求: 1 冷水机组运行时,宜对冷却水最低回水温度的进行控制; 2 冷却塔风机的运行台数控制或风机调速控制 ; 3 采用冷却塔供应空气调节冷冻水时的供水温度控制; 4 排污控制,可采用的自动控制方法为定期排污或控制离子浓度排污。 气调节风系统(包括空气调节机组)应满足下列基本控制要求: 1 空气温度的监测和控制;当对湿度有要求时,还应对空气湿度 进行 监测和控制; 2 采用定风量全空气空气调节系统时,宜采用变新风比焓值控制方式; 3 采用变风量系统时,风机宜采用变速控制方式; 4 设备运行状态的监测及故障报警; 5 需要时,设置盘管防冻保护; 6 过滤器宜设置超压报警或显示; 7 对末端变水量系统中的空气调节机组,应采用比例、积分式电动二通阀(常闭型,且能自动复 位)水量控制方式。 于末端变水量系统中的风机盘管,应采用电动温控阀(常闭型)和三挡风速结合的控制方式。 排除房间余热为主的通风系统,宜设置通风设备的温控装置。 根据房间温度,对通风设备通常采用的控制方法有: 1 控制通风设备运行台数; 2 对于单台风机采用改变风机转速来改变排风量; 3 双位控制,根据设定温度的上、下限,控制风机的启、停运行。 下停车库的通风系统,宜根据使用情况对通风机设置定时启停(台数)控制或根据车库内的 度进行自动运行控制。 用集中空气调节系统的公共建筑,宜根据使用要求,设置分楼层、分室内区域、分用户或分室的冷、热量计量装置;建筑群的每栋公共建筑及其冷、热源站房,应设置 28 冷、热量计量装置。 对建筑面积 20000上的全空气调节建筑,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空气调节系统、通风系统,以及冷、热源系统宜采用直接数字控制系统。 29 6 建筑照明节能设计 明功率密度值 公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大于表 规定。当房间或场所的照度值高于或低于本表规定的对应照度值时,其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按比例提高或折减。 表 公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 房间或场所 照明功率密度( W/ 对应照度值( 现行值 目标值 普通办公室 11 9 300 高档办公室、设计室 18 15 500 会议室 11 9 300 营业厅 13 11 300 文件整理、复印、发行室 11 9 300 档案室 8 7 200 业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大于表 规定。当房间或场所的照度值高于或低于本表规定的对应照度值时,其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按比例提高或折减。 表 业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 房 间或场所 照明功率密度( W/ 对应照度值( 现行值 目标值 一般商店营业厅 12 10 300 高档商店营业厅 19 16 500 一般超市营业厅 13 11 300 高档超市营业厅 20 17 500 馆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大于表 规定。当房间或场所的照度值高于或低于本表规定的对应照度值时,其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按比例提高或折减。 表 馆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 房间或场所 照明功率密度( W/ 对应照度值( 现行值 目标值 客房 15 13 中餐厅 13 11 200 多功能厅 18 15 300 客房层走廊 5 4 50 门厅 15 13 300 院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大于表 规定。当房间或场所的照度值高于或低于本表规定的对应照度值时,其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按比例提高或折减。 30 表 院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 房间或场所 照明功率密度( W/ 对应照度值( 现行值 目标值 治疗室、诊室 11 9 300 化验室 18 15 500 手术室 30 25 750 候诊室、挂号厅 8 7 200 病房 6 5 100 护士站 11 9 300 药房 20 17 500 重症监护室 11 9 300 校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大于表 规定。当房间或场所的照度值高于或低于本表规定的对应照度值时,其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按比例提高或折减。 表 校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 房间或场所 照明功率密度( W/ 对应照度值( 现行值 目标值 教室、阅览室 11 9 300 实验室 11 9 300 美术教室 18 15 500 多媒体教室 11 9 300 装饰性灯具场所,可将实际采用的装饰性灯具总功率 50%计入照明功率密度值的计算。 有重点照明的商店营业厅,该楼层营业厅的照明功率密度值每平方米可增加5W。 明控制 共建筑的走廊、楼梯间、门厅等公共场所的照明,宜采用集中控制,并按建筑使用条件和天然采光状况采取分区、分组控制措施。 育馆、影剧院、候机厅、候车厅等公共场所应采用集中控制,并按需要采取调光或降低照度的控制措施。 馆的每间(套)客房应设置节能控制型总开关。 个照明开关所控光源数不宜太多。每个房间灯的开关数不宜少于 2 个(只设置 1只光源的除外)。 间或场所装设有两列或多列灯具时,宜按下列方式分组控制: 1 所控灯列与侧窗平行; 2 电化教室、会议厅、多功能厅、报告厅等场所,按靠近或远离讲台分组。 31 条件的场所,宜采用下列控制方式: 1 天然采光良好的场所,按该场所照度自动开关灯或调光; 2 个人使用的办公室,采用人体感应或动静感应等方式自动开关灯; 3 旅馆的门厅、电梯大堂和客房层走廊等场所,采用夜间定时降低照度的自动调光装 置; 4 大中型建筑,按具体条件采用集中或集散的、多功能或单一功能的自动控制系统。 护与管理 筑应能以用户为单位计量和考核照明用电量。 建立照明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度,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有专业人员负责照明维修和安全检查并做好维护记录,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照明运行; 2 应建立清洁光源、灯具的制度,根据标准规定的次数定期进行擦拭; 3 宜按照光源的寿命或点亮时间、维持平均照度,定期更换光源; 4 更换光源时,应采用与原设计或实际安装相同的光源,不得任意更换光源的主要性能 参数。 要大型建筑的主要场所的照明设施,应进行定期巡视和照度的检查测试。 32 7 建筑节能设计审查 般规定 筑设计方案图纸和建筑施工图设计图纸的 “ 建筑设计总说明 ” 中,应单列 “ 建筑节能设计说明 ” 章节,在建筑节能设计说明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本工程节能设计的依据: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0189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0034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0176 广东省实施细则 *-* 2 建筑节能设计参数: 在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图纸报审时应依照图纸中 “ 建筑节能设计参数表 ” ,另行填写 “ 市(地区) 公共 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 ” 。 3 本工程节能产品的要求:墙体构造 、屋面构造 中采用的 保温 材料(材料名称)的导热系数限值( W/mK) , 门窗工程采用的玻璃(玻璃品种名称)的遮阳系数限值(如限值 )。 4 节能产品的抽样送检项目 及数量应按国家和 广东省 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 规定执行 , 并 应 在施工安装前由监理人员督促施工单位抽样送检合格并签字。 共 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应分为建筑方案报建审查、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三个环节。 筑 方案 初步设计阶段 ,应由设计单位的工程设计图纸审核人对照本细则 条 进行 内部审查 。 建筑 规划 报建 阶段, 政府规划审批部门应依据本细则 进行 建筑 设计方案的节能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工图设计 阶段 ,应由设计单位的工程设计图纸审核人对照本细则相关条款进行进行 内部审查 。 工 图 设计审查阶段,应由 施工图审图单位依据本细则的相关条款进 行 施工图设计 审查 ,并提出审查意见。 、电、 暖通 初步设计阶段,应由设计单位的工程设计图纸审核人对照本细则相关条款进行内部审查。 、电、 暖通 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施工图审图单位应依据本细则的相关条款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部符合 本细则 强制性条文(包括建筑、暖通空调设备、照明的强制性条文)的设计,可以判定节能设计 合格 。 工图审查机构对于节能审查不合格的设计图纸应退回委托单位,待建筑设计修改后重新 审查 , 审查 合格后签署意见。 33 产生建筑节能争议的设 计项目或竣工工程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组织节能设计审查。 照规定性指标进行建筑围护结构审查 照本细则 判断所设计的 公共 建筑所属气候分区。根据不同的气候分区,确定审查的具体要求。 用第 4 章规定性指标设计的施工图,则按规定性指标逐条进行图纸审查。 照 本细则 的要求审查设计总平面图上用地红线范围内的通风、遮阳、绿化等内容,并在审查报告中提出意见。 照建筑设计图审查所设计建筑的体型、的要求,并在审查报告中提出意见。 阅 屋面 的平均传热系数 K,审查其是否符合本细则表 规定;如不符合,则需按 进行节能审查。 有天窗 (或采光顶) ,审查天窗的指标是否符合本细则 的要求;如不符合,则需按 进行节能审查。 查外墙的平均传热系数 K,检查是否符合本细则表 规定;如不符合,则需按 进行节能审查。 查建筑各朝向的窗墙 面积 比、 外窗 平均综合遮阳 系数 外窗 平均传热系数 K,是否符合本细则表 规定,如不符合,则需按 进行节能审查。 查 屋面 、轻质墙体的隔热性能指标,审查 屋面 、东墙、西墙的隔热性能是否满足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的隔热要求,如不满足,则节能审查不通过。 查外窗可开启面积是否符合本细则第 的规定。 据建筑图纸上外窗所处的位置及本细则 要求,核查所选用外窗 、玻璃幕墙 的气密性能指标。 以上审查项目全部合格,则 围护结构节能设计审查通过,可按照 进行建筑设备节能设计审查。对于非强制性审查内容,不符合项应在审查报告中说明,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以上 审查有不合格项目,则应按照 的 权衡 判断 法进行节能设计审查。 照权衡 判断 法进行围护结构审查 照本细则 判断所设计的 公共 建筑所属气候分区。使用本细则权衡判断法进行节能设计的施工图,应按 规定 进行节能设计审查。 按照 和 、 进行审查。 天窗的面积不符合规定,则可以进行权衡判断。 但天窗的面积不允许超过屋面 34 面积的 30。 屋面、 外墙、外窗的相关参数不符合 规定,则可以与表 果符合,可判定设计符合要求,否则进行权衡判断。 照 的有关规定确定参照建筑。 定审查用软件。审查软件(包括版本号)应与节能设计所用软件相同。 所设计建筑和参照建筑输入审查用软件,审查所设计建筑的空调采暖年耗电量是否超过参照建筑。如超过,则 节能审查不通过。 查 屋面 、东墙 、西墙的隔热性能是否满足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的隔热要求,如 不满足,则节能审查不通过。 以上审查 项目全部 通过,则围护结构节能设计审查通过,可按照 进行建筑设备节能设计审查。对于非强制性审查内容,不符合项应在审查报告中说明,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如果某个朝向的墙体或外窗的相关参数不符合第 4 章强制性条文,应在报告中予以说明。 筑设备审查 据本细则 规定,对建筑热负荷和 逐项 逐时 冷负荷 进行复核,并对 末端设备、管道直径、 冷 热源设备容量 的确定进行复核,如不符合,则判定审查不通过。 查采暖和空调的热源是否满足 的规定,如不符合,则判定审查不通过。 果采用 电机驱动压缩机的 蒸汽 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 检查机组的 性能系数( 是否满足 规定,如不符合,则判定审查不通过。 果采用 电机驱动压缩机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和 屋面 式空气调节机组时, 检查其 能效比( 是否满足 规定,如不符合,则判定审查不通过。 果采用 蒸汽、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 组及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 (温 )水机组时检查其性能参数是否满足 规定,如不符合,则判定审查不通过。 于空调系统采用的各项节能措施进行审查,判定是否符合本细则相应的条款的规定,不符合的应在审查报告中说明。主要检查项目包括: 1 检查 空调系统分区是否符合 的规定; 2 检查新风系统设计是否符合 的规定; 3 检查输配系统设计是否符合 的规定 ; 4 检查冷热源设计是否符合 的规定 ; 5 检查监测与控制设计是否符合 的规定 。 以上审查项目全部合格,则节能审查通过。对于非强制性审查内容,不符合的应在审查报告中说明。 筑照明与配电审查 据本细则 规定,根据建筑类型,对建筑照明密度进行复核,如不 35 符合,则判定审查不通过。 据本细则 对于 照明控制系统采用的各项节能措施进行审查,判定是否符合本细则相应 条款的规定,不符合的应在审查报告中说明。 筑节能设计审查资料 筑设计 单位应向施工图审查单位提供 建筑节能 设计 计算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墙、窗、 屋面 等按朝向、围护结构类型统计的面积 和 性能指标清单表 ; 2 各朝向 窗墙面积比 计算; 3 玻璃遮阳系数 遮阳系数 合遮阳系数 计算; 4 外墙的平均传热系数 平均热惰性指标 计算; 5 屋面 的传热系数 K 及热惰性指标 D 的计算; 6 东 、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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