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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案3 依法行使财产权,专题一 民事权利和义务,张三在2013年8月以4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本市阳光小区的一套商品房。因生意资金周转的需要,2014年12月张三委托房产中介出售该商品房。李四对张三的商品房非常满意,并与张三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于2015年8月16日之前付清房款50万元。张三看到房价快速上涨,2015年8月5日以80万元的价格将该商品房卖给王五,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并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李四得知这一情况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张三与王五的买卖行为无效。 思考 李四和王五谁该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提示,走进生活,提示 王五。不动产的取得,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张三与李四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未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张三与王五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办理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故王五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目标导航 了解财产权制度的基本内容,特别是所有权及其取得和变更方式、财产共有关系。 明确用益物权的主要种类及其内容、担保物权的分类及其区别。 通过对财产权制度的学习,增强保护国家、集体和私有财产的意识。,自主学习 自主学习教材 独立思考问题,当堂检测 检测学习效果 体验成功快乐,互动探究 合作探究重点 互动撞击思维,内容索引,自主学习,1.定分止争所有权 (1)财产权 财产权制度是现代社会一项极其重要的法律制度。法律规定财产权的目的,是要解决财产的 和 。 广义的财产权包括 、 和 ,狭义的财产权通常指 。 我国宪法和民事法律均明确规定,保护 、 和公民 。,归属,物权,流通使用,债权,国有财产,集体财产,知识产权,物权,合法的私有财产,(2)所有权 所有权是权利人可以支配其所有物,依照自己的意愿 、 、 和 ,并享有其 的权利。 我国的所有权按 划分为三类: 、 、 。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 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共有关系:由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_ 关系。财产共有分为 共有和 共有两种形式。,占有,收益,处分,利益,主体,使用,国家所有(全民所有),财产属性,共有,按份,共同,集体所有,私人所有,想一想 动产和不动产的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一样吗?,提示,提示 不一样。对于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对于房屋等不动产,则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机动车、航空器、船舶虽然属于动产,但由于价值较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物尽其用用益物权 (1)用益物权的含义:用益物权,就是以财产的 为目的的物权。 (2)用益物权的分类:我国物权法规定的用益物权主要包括_ 权、 使用权、 使用权、 权等。,使用收益,土地承包经,营,建设用地,地役,宅基地,选一选 下列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国有土地所有权 宅基地使用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提示,3.增强信用担保物权 (1)担保物权的含义:以 的实现为目的而产生的一类财产权,就是担保物权。 (2)担保物权的分类:根据我国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的规定,担保物权包括 权、 权、 权等。,担保债权,抵押,质,留置,说一说 买房时办理按揭贷款,急需用钱时在典当行用自己的财产作担保换取相应的资金。这两种担保方式分别称作什么?,提示,提示 前者是抵押,后者是质押。,4.简要回顾,互动探究,探究点一 财产所有权,(2016浙江4月选考)从事运输的赵某与二手车贸易公司H签订了购车合同,约定以30万元的价格购买该公司的一辆运输车,并按约定缴纳了5万元定金。赵某在约定的最后一天交款提车却遭拒绝。原来,H公司已将该车以38万元卖给了周某,并帮助周某办理了过户手续。赵某要求H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而该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定金。双方协商未果。赵某因此受到极大的损失,遂将H公司诉至法院。 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知识,结合以上案例,判断赵某能否获得该车所有权,并说明理由。,答案,答案 不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属于动产,由于价值较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本案中,H公司已将该车卖给周某,并帮助周某办理了过户手续,所有权应归周某。,所有权的法律特征 (1)内容上的完整性。所有人对所有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完整权利。它是最完整、最全面的一种物权形式。 (2)权利主体的特定性和义务主体的不特定性。除权利人以外的所有不特定第三人,都是该所有权的义务人。 (3)财产所有权具有强烈的排他性。,例1 (2015浙江9月选考)赵某将自己的汽车转让给周某,之后周某又将汽车转让给蒋某。上述转让均有合法协议但都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根据我国法律,在这种情况下该汽车的所有权属于 A.蒋某 B.周某 C.赵某 D.三人共有,解析 汽车属于动产,但由于价值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与不动产一样,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材料中的汽车因为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故其所有权仍属于原主人赵某。,答案,解析,刘老汉(男)和王老太(女)均老年丧偶,考虑到与子女关系的问题,王老太搬到刘老汉处居住,并未结婚。刘老汉考虑到自己百年之后,王老太居无定所,便留下遗嘱:自己的房子由王老太居住至死亡。后刘老汉去世,王老太的子女又搬来与王老太共同居住该套房子。刘老汉的子女与王老太的子女因该套住房发生了纠纷。 如果你是法官,试问此案该如何解决?,探究点二 用益物权,答案,答案 用益物权是以财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但不是所有权。房屋居住权是指因居住而使用他人房屋的权利,一般居住权可因遗嘱取得,故王老太对该套房子享有居住权。刘老汉的子女无权请求王老太搬出该套房子。但居住权具有人身性,不得转让与他人。如果转让与他人,则丧失居住权,故刘老汉的子女有权请求王老太的子女搬出该住房。刘老汉的子女对该套住房享有继承权是无异议的。,用益物权不等于所有权 (1)用益物权是以财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 (2)用益物权仅仅是使用、经营权,并不是所有权,而且用益物权主要是与土地有关。,例2 小王的家在农村,后因父母进城开饭店,他家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农村老家还有一处宅子和两亩承包地。当地县政府修公路要征用沿途农村土地,包括小王家的宅子和承包地。材料中小王家享有的财产权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家用土地所有权 A. B. C. D.,答案,解析,解析 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本案涉及的小王家的财产权主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符合题意。不符合本案主旨;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一般属于集体,说法错误。故选C。,材料一 云芳的父母为了让她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决定换购一套地段较好的住房,但手头缺钱。房地产公司说可以办理“按揭贷款”,也就是用他们所要购买的商品房作担保,现在入住,以后逐月还款。 材料二 人们在街上有时可以看到有些铺面上写着一个大大的“当”字,类似于我们在影视剧中所看到的当铺,但现在我们管它叫“典当行”。人们如急需用钱,可以用自己的财产作担保,获取相应的资金,并可在到期还清钱款后取回该担保财产。,探究点三 担保物权,法律上把这两种担保方式分别称作什么?它们各有什么特点?,答案,答案 (1)材料一所提到的“购房按揭贷款”,实际上就是抵押,即银行向顾客发放贷款(借款合同),顾客向房地产公司购房(买卖合同),顾客将该房屋抵押给银行(抵押合同),从而银行享有抵押权。材料二所提到的“典当行”,实际上是质押。 (2)抵押与质押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将担保的财产交由债权人占有,而且抵押的财产通常是不动产,质押的财产主要是动产。,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例3 (2016衢州一中期末)甲在某服装店加工西服一套,去取时,因所带的钱不够支付加工费,服装店没有让其取回西装。该服装店行使的权利是 A.留置权 B.抵押权 C.质权 D.典权,答案,解析,解析 该服装店因甲没有履约而成为债权人,作为债权人服装店有权扣留该财产,这是债权人的留置权,故选A。,当堂检测,1.李明想买一套商品房,在哪种情况下,商品房的所有权才归他 A.按交付的方式取得 B.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后 C.付完房款后 D.与卖主签订协议后,1,2,3,4,答案,解析,解析 由于商品房属于不动产,所以李明要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后,商品房的所有权才归他。,2.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5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既顺应了农业农村发展阶段性变化新趋势,又有利于促进生产关系更加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新要求。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A.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发生了变化 B.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再是农民的财产权利 C.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变化 D.使侵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现象增加,答案,解析,1,2,3,4,1,2,3,4,解析 本题考查对用益物权的理解,考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并没有改变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土地仍然归集体所有,故A项说法错误; 土地承包经营权仍然是农民的财产权利,故B项说法错误; 尽管可以转让,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没有改变,C项说法正确; D项说法错误,此举有利于制止侵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现象。,3.甲向乙借款,并将其财产一件交给乙作为担保,一旦甲未按期还款,乙可以将该财产折价或拍卖优先受偿。这种担保方式是 A.抵押 B.质押 C.留置 D.定金,答案,解析,解析 题干中,甲将其财产一件交给乙作担保,显然这是用动产作为借款的担保,属于担保物权中的质押。A、C、D不符合题意。故选B。,1,2,3,4,4.王侠为讨债,强行扣押他人车辆,结果债未讨回反赔钱。日前,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王侠将所扣货车返还给原告王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 600元。 2016年7月21日下午,王侠率人到工地找到正在拉砖的王强,向其讨要欠款。王强称手头暂时没钱,请求再宽限几日。为使王强主动还钱,王侠遂强行将王强用于营运的货车扣押。王强几次托人交涉,要求王侠返还车辆,但王侠拒不返还。王强无奈,遂将王侠诉至法庭。,1,2,3,4,答案 法院的判决是合理的。因为我国宪法和物权法等法律均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被告王侠无合法依据,私自扣押原告用于营运的货车,侵犯了原告的合法私有财产所有权,应立即停止侵权,对所扣货车予以返还。因被告的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损失,被告还应酌情予以赔偿。,1,2,3,4,(1)你认为法院的判决合理吗?请说明理由。,答案,解析,解析 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被告王侠无合法依据,私自扣押原告用于营运的货车,侵犯了原告的合法私有财产所有权,所以法院的判决是合理的。回答本题一定要结合材料。,1,2,3,4,答案 王侠的行为启示我们:要依法办事,否则就会为违反法律付出代价。 要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律意识。,1,2,3,4,(2)王侠的行为对我们有什么启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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